目的探討保留骨骺的轉移性骨生長術在兒童骨肉瘤保肢手術中的應用及早期療效。 方法2010年3月-2011年3月,采用保留骨骺的轉移性骨生長術治療3例骨肉瘤患兒。其中男1例,女2例;年齡 10~14歲。病程2周~3個月。腫瘤位于股骨遠端1例,脛骨近端2例。按照San-Julian影像學腫瘤分型均為Ⅱ型,Enneking骨腫瘤外科分型均為ⅡB型。行新輔助化療,手術截除部分骨骺,保留關節面下部分骨骺,予以Ilizarov支架外固定并進行轉移性骨生長治療。術后病理學檢查確認手術邊界是否安全,觀察傷口愈合情況,有無局部復發及遠處轉移,骨轉移生長長度、速度、軸線、骨愈合,患肢長度、功能。 結果術后病理檢查示3例患兒均獲得安全手術邊界。1例股骨遠端傷口Ⅰ期愈合;2例脛骨近端傷口愈合不良,換藥4周愈合。3例均獲隨訪,隨訪時間分別為12、18、24個月。隨訪期間無局部復發及遠處轉移發生。2例外支架固定10個月后出現針道感染,經換藥、抗感染治愈。轉移性骨生長長度分別是18.0、9.5、16.0 cm,延長速度分別是2.57、2.07、1.20 cm/月。1例出現延長偏移,給予麻醉下調整。2例于停止延長8個月后獲骨性愈合,拆除外固定支架;1例轉移性骨生長欠佳,給予回縮促進骨痂生長。末次隨訪時,3例患兒下肢全長較健側短縮1.0~1.5 cm,骨盆取骨區無異常;2例膝關節屈曲度分別達90°和120°,1例仍有外支架,功能測量不滿意。 結論采用保留骨骺的骨轉移性生長術治療兒童骨肉瘤,通過自體骨段延長的方式修復骨缺損,為兒童保肢治療提供了新的選擇。
目的 分析骨骺牽開保骺術在兒童股骨骨肉瘤保肢術中的療效及應用價值。 方法 2007年1月-2011年1月,收治6例股骨遠端骨肉瘤患兒。男4例,女2例;年齡9~14歲,平均11.4歲。病程1~9個月,平均4.8個月。術前經穿刺或切開活檢證實為骨肉瘤,其中成骨型骨肉瘤1例,軟骨母細胞型骨肉瘤1例,骨母細胞型骨肉瘤1例,未明確細胞分類的骨肉瘤3例。根據Enneking提出的外科分期系統,其中ⅡA期1例,ⅡB期5例。術前采用新輔助化療2個周期;首先行Cantilde;adell骨骺牽開保骺術,牽開時間4~7 d,平均5.7 d;骨骺牽開保骺術完成1~2 d后行骨腫瘤切除,采用大段同種異體骨移植重建;術后進一步化療并定期隨訪了解骨折愈合、下肢發育及局部和全身并發癥等情況,并根據美國肌肉骨骼腫瘤學會(MSTS)評分系統評分及雙膝關節活動度(range of motion,ROM)進行功能評定。 結果術后發生切口淺表感染1例,經換藥治療后愈合;其余患兒切口均Ⅰ期愈合。6例均獲隨訪,隨訪時間1~5年,平均2.5年;無明顯肢體腫脹及疼痛等癥狀,未發生同種異體骨排斥反應及內固定物松動、斷裂等。術后隨訪無腫瘤轉移及局部復發等并發癥發生。術后6~9個月干骺端骨性愈合5例,14個月1例;骨干部位均發生延遲愈合,術后12~48個月骨折端均有不同程度骨痂形成,但骨折線仍清晰可見。末次隨訪時患肢短縮1~3 cm 4例,3~5 cm 2例;發生代償性脊柱側彎3例,行走明顯跛行2例; MSTS評分為(27.20 ± 1.92)分,與術前(19.60 ± 2.74)分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t= —4.12,P=0.00);患側膝關節ROM為(127.00 ± 17.89)°,與術前(109.00 ± 12.45)°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t= —1.84,P=0.10),與健側膝關節ROM(126.00 ± 9.62)°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t= —0.11,P=0.92)。 結論骨骺牽開保骺術可應用于骨骺尚未閉合的兒童股骨骨肉瘤保肢術中,具有操作簡便、臨床療效好、術后并發癥少等優點。
【摘 要】 目的 探討二期翻修術治療膝關節腫瘤型人工關節感染的療效。 方法 2003年8月-2010年8月,收治22例保肢術后膝關節腫瘤型人工關節感染患者。男11例,女11例;年齡15~55歲,平均29.6歲。其中20例為初次關節置換術后感染,2例為翻修術后;術后15 d~89個月發生感染。感染按照Coventry和Fitzgerald 等人工關節感染分型標準:Ⅰ型3例,Ⅱ型15例,Ⅲ型4例。發生感染至該次入院時間為5~47個月,平均10.2個月。細菌培養提示陽性9例,陰性13例。2例出現發熱,白細胞計數升高。一期清創術取出假體,臨時骨水泥填充曠置;待感染控制后行二期翻修。 結果 一期清創術前C反應蛋白及紅細胞沉降率均明顯高于二期翻修術前,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lt; 0.05)。術后患者均獲隨訪,隨訪時間5~63個月,平均23.6個月。一期清創術后18例(81.8%)感染控制,其中1例拒絕二期翻修,17例行二期翻修術;17例中1例因術后5個月感染復發,行截肢術。4例(18.2%)感染未控制,行截肢術。保肢率為77.3%(17/22)。1例腎癌骨轉移患者因原發病于術后1年6個月死亡。末次隨訪時16例關節功能采用美國骨與軟組織腫瘤學會功能評分(MSTS 93)為(69.4 ± 12.7)分。 結論 腫瘤型人工關節重建后感染,應根據情況及時行二期翻修手術,可獲得較好療效。
目的 回顧不同部位骨與軟組織腫瘤切除術后軟組織重建方法及臨床療效,探討合理的軟組織重建策略。 方法2003年6月-2010年12月,收治因骨或軟組織腫瘤進行外科切除并接受皮瓣、肌瓣或肌皮瓣修復重建患者90例。其中男59例,女31例;年齡9~85歲,中位年齡37.2歲。骨原發或轉移性腫瘤52例,軟組織原發腫瘤38例。75例為腫瘤切除后一期軟組織重建;7例因傷口不愈合行清創后軟組織重建;8例因傷口感染行清創、負壓封閉引流,二期軟組織重建。皮瓣類型:腓腸肌肌瓣40例,背闊肌肌(皮)瓣6例,腹直肌肌(皮)瓣4例,臀大肌肌皮瓣、胸大肌肌瓣、交腹皮瓣各1例,局部轉移皮瓣27例,帶血管蒂皮瓣5例,單純游離植皮5例。皮瓣范圍為6.5 cm × 4.5 cm~21.0 cm × 9.0 cm。 結果術后87例皮瓣成活;Ⅰ期愈合81例;Ⅱ期愈合6例,其中2例皮瓣部分壞死,經換藥后成活,3例皮瓣延遲愈合,1例傷口輕度感染,經保守治療后愈合。軟組織重建失敗3例,均為皮瓣壞死合并感染,經清創二次皮瓣轉移后愈合。供區創面均Ⅰ期愈合,移植皮片完全成活。73例獲隨訪,隨訪時間10~102個月,平均36.1個月。6例患者于術后2~27個月,平均8.2個月出現局部復發并接受二次手術切除。13例于術后6~34個月,平均19.2個月死于原發病。 結論骨與軟組織腫瘤切除后常造成較大的軟組織缺損,選擇適當的肌(皮)瓣進行軟組織重建可以達到理想的傷口閉合,減少術后傷口并發癥,有利于術后功能恢復。
目的 總結GMRS(Global Modular Replacement System)組配式人工關節重建下肢骨腫瘤切除后骨缺損的近期療效,為其臨床應用提供參考。 方法 回顧分析2007 年3 月- 2009 年5 月應用GMRS 組配式人工關節重建腫瘤切除后骨缺損30 例患者臨床資料。男18 例,女12 例;年齡11 ~ 57 歲,中位年齡25 歲。骨肉瘤15 例,惡性纖維組織細胞瘤4 例,骨巨細胞瘤3 例,軟骨肉瘤2 例,尤文肉瘤及血管肉瘤各1 例;病程1 ~ 15 個月,平均5.6 個月。骨肉瘤保肢術后翻修4 例,翻修時間平均為初次手術后3.4 年。腫瘤部位:股骨上段3 例,股骨下段22 例,脛骨上段5 例。Enneking 分期:Ⅰ B 期2 例,Ⅱ A 期1 例,Ⅱ B 期27 例。4 例合并病理性骨折。 結果 手術時間120 ~ 240 min,平均165 min;術中出血量100 ~ 1 500 mL,平均448.3 mL;術中截骨長度7.5 ~ 22.5 cm,平均14.1 cm。術后切口均Ⅰ期愈合。30 例均獲隨訪,隨訪時間10 ~ 35 個月,平均22.3 個月。術后5、14 個月各1 例腫瘤局部復發,復發率6.7%;術后4 ~ 12個月(平均7.3 個月),5 例(16.7%)發生遠處轉移。1 例于術后10 個月死于雙肺多發轉移;29 例存活,其中25 例無瘤生存,4 例荷瘤生存。無菌性松動2 例(6.7%),分別發生于術后1.5 年及2 年,未進行干預;術后1 年1 例(3.3%)脛骨上段缺損重建發生假體感染,行假體取出曠置。末次隨訪時,29 例采用美國骨腫瘤學會(MSTS93)評分:疼痛4.6% ± 0.7%,功能3.7% ± 0.9%,滿意度3.2% ± 1.3%,支具4.3% ± 0.9%,行走3.7% ± 0.7%,步態3.3% ± 1.0%;總分75.9% ± 14.2%。多倫多保肢評分(TESS)功能評分為(87.0 ± 7.0)分。 結論 GMRS 組配式人工關節重建腫瘤切除后骨缺損近期臨床療效較好,患者術后功能滿意,并發癥發生率較低。
目的 總結全股骨人工假體置換保肢術的方法與療效。 方法 2003 年8 月- 2006 年6 月,收治3 例股骨干Ⅱ B 期腫瘤患兒。男2 例,女1 例;年齡12 ~ 15 歲。骨肉瘤2 例,尤文肉瘤1 例。MRI 檢查示腫瘤侵襲范圍超過股骨全長2/3。采用全股骨切除后人工全股骨假體置換保肢術為主的綜合治療。術后2 例進行定期化療。 結果 患兒均獲隨訪,隨訪時間12 ~ 52 個月,平均36 個月。無并發癥發生。術后12 個月按照國際保肢協會標準評估肢體功能,髖關節和膝關節功能為優,生活基本自理。2 例采用非可延長型假體置換的患兒患肢分別短縮1.5 cm 和2.5 cm;1 例采用Stanmore 型螺桿驅動式可延長假體置換的患兒,術后延長假體4 次,共延長6.0 cm,患肢功能良好。 結論 對于股骨受到腫瘤廣泛破壞的患者,應用人工全股骨假體修復重建全股骨切除后的骨關節缺損,是一種可供選擇的治療方法。
目的 探討腓腸肌內側肌瓣在脛骨上段惡性腫瘤切除保肢術中的臨床療效。 方法 2001年1月~2005年9月,利用腓腸肌內側肌瓣移位修復脛骨上段惡性骨腫瘤切除后的軟組織缺損13例,其中男8例,女5例;年齡14~57歲,中位數29.7歲。成骨肉瘤4例,骨惡性纖維組織細胞瘤6例,尤文瘤、滑膜肉瘤、惡性骨巨細胞瘤各1 例,病程3~16個月。按照Enneking分期:ⅠB 1例,ⅡA 9例,ⅡB 3例。術前行新輔助化療1~2個療程。術中行外科邊緣切除腫瘤組織及其邊界外3 cm骨骼及肌肉組織,7例定制人工全膝關節假體置換;2例同種異體移植骨人工全膝關節復合置換;4例長段同種異體骨移植重建骨缺損。制備帶血管蒂的腓腸肌內側頭肌瓣覆蓋脛骨假體或移植骨表面,腓腸肌內側頭的肌筋膜與髕腱縫合重建伸膝裝置,同時將關節囊、內側副韌帶、國繩肌腱止點近端與肌瓣近端縫合,肌瓣遠端與脛骨前肌筋膜縫合。 結果 術后13例均獲隨訪7~47個月。中位隨訪時間為19.2個月。全部患者傷口均Ⅰ期愈合,無感染、皮瓣壞死、假體/移植骨外露、移植骨骨折、骨不連等并發癥。1例惡性纖維組織細胞瘤,因全身轉移,術后20個月死亡;1例尤文瘤,術后18個月局部腫瘤復發,行復發病灶刮除加骨水泥填塞,術后26個月肺轉移;1例成骨肉瘤術后12個月,腫瘤復發行截肢術。術后下肢功能按Mankin標準評定:優6例,良4例,差3例。患者術后滿意率77%。 結論 脛骨上段惡性骨腫瘤切除的保肢術中,采用腓腸肌肌瓣移位可修復軟組織缺損,降低局部并發癥,提高臨床治療效果。
目的 探討半關節置換術用于兒童膝關節惡性骨腫瘤,以保留膝關節或重建膝關節的療效。方法 2000年3月~2005年6月對5例脛骨上段骨肉瘤患兒行半膝關節假體置換,年齡8~12歲。均經病理確診為脛骨上段骨肉瘤,Enneking分期為ⅡB期以下。病變范圍9~11 cm,術前均行穿刺活檢和正規化療,并根據X線片、CT、MRI等影像學結果確定病變范圍,測量和設計假體大小,假體長度略長于截骨段1~2 cm。術后4周在支具保護下行走,并行2個療程新輔助化療。結果 5例患兒均成功進行了半膝關節假體置換,術后4周膝關節活動度分別為伸170~180°,屈90~120°。術后除1例局部皮膚壞死,經皮瓣移位修復傷口Ⅱ期愈合外,余患兒傷口均Ⅰ期愈合。隨訪24~36個月,1例于術后8個月因腫瘤肺轉移死亡,余均無腫瘤轉移和復發,均能進行日常生活和學習。結論 半膝關節置換用于兒童膝關節周圍惡性腫瘤,具有保留正常骨骺及膝關節和重建膝關節優點,同時達到保肢手術的目的,為成年后全膝關節置換創造了條件。
目的 探討同種異體骨移植及聯合人工假體置換修復骨腫瘤切除后長段骨缺損的可行性。方法 1999年8月~2003年12月對28例四肢惡性腫瘤切除后的骨缺損進行了長段同種異體骨段移植重建。其中骨肉瘤16例,骨旁骨肉瘤4例,尤文肉瘤5例,軟組織肉瘤骨侵犯3例。均經術前活檢及術后病理檢查確診,Enneking分期,ⅠB期5例,ⅡB期23例。所有骨肉瘤及尤文肉瘤患者均接受規范術前及術后化療。18例采用異體骨人工關節復合物重建,10例采用長段異體骨干移植,帶鎖髓內釘內固定。術后采用MSTS評分進行功能評價。結果 所有患者獲隨訪5~48個月,平均24個月。1例術后半年出現局部復發,行截肢術;3例出現異體骨與宿主骨接合處的不愈合和嚴重的骨吸收;2例深部感染。術后未發生移植骨骨折。其中23例術后功能恢復良好,MSTS評分15~27分,平均23.4分。結論 異體骨移植及聯合人工關節置換是重建四肢惡性腫瘤切除后骨缺損的一種有效方法。行堅強內固定,保證異體骨與宿主骨穩定接觸,有助于減少并發癥的發生。
目的 為膝周圍惡性腫瘤保留肢體尋求更好的治療方法和較理想的效果。方法 1989年1月~2001年12月對42例膝周圍惡性腫瘤行保肢手術治療, 37例獲隨訪。其中男19例,女18例。年齡12~46歲。經病理檢查證實為骨肉瘤11例,滑膜肉瘤4例,惡性纖維組織細胞瘤3例,骨巨細胞瘤19例。除骨巨細胞瘤外,余18例術前均行1~2個療程的新輔助化療。行假體置換術、異體骨塊移植術、骨水泥阿霉素充填術等,術后輔以化療。術后參照Enneking肢體肌肉骨骼腫瘤外科治療重建術后功能評估標準進行評價。結果 37例獲隨訪3~11年,平均5.6年。2例分別于術后3、4年腫瘤復發遠處轉移死亡;1例因腫瘤局部復發而行截肢術;1例因術前放療,保肢術后傷口發生壞死并感染而行截肢術;2例對異體大塊骨移植產生排斥反應致傷口竇道形成而行截肢手術。31例傷口愈合良好,按Enneking肢體肌肉骨骼腫瘤外科治療重建術后功能評估標準進行評定,優7例,良14例,中10例,差6例。結論 膝周圍惡性腫瘤的早期診斷、手術適應證的掌握、手術方法的選擇以及手術前后的化療或放療是達到理想療效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