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比較踝上截骨術治療內翻型踝關節骨關節炎時保留腓骨或截斷腓骨對療效的影響。 方法 回顧分析 2009 年 4 月—2014 年 4 月,采用踝上截骨術治療并隨訪達 1 年以上的 41 例(41 足)內翻型踝關節骨關節炎患者臨床資料。其中 19 例術中保留腓骨(A 組),22 例術中行腓骨截骨(B 組)。兩組患者性別、年齡、側別、體質量指數、骨關節炎分期、病因以及術前美國矯形足踝協會(AOFAS)踝與后足評分、踝關節骨關節炎量表(AOS)疼痛及功能評分、踝關節活動度(range of motion,ROM)、脛骨遠端關節面角(tibial articular surface angle,TAS)、距骨傾斜角(talar tilt angle,TT)、脛骨踝穴角(tibiocrural angle,TC)、脛骨側位關節面角(tibial lateral surface angle,TLS)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具有可比性。術后觀察截骨愈合情況,比較兩組末次隨訪時臨床功能評分以及影像學測量結果。 結果 兩組術后切口均Ⅰ期愈合,無手術相關并發癥發生。患者均獲隨訪,隨訪時間 16~55 個月,平均 36.6 個月。A、B 組各 1 例因疼痛及活動受限,行踝關節融合術,排除末次隨訪評價。X 線片復查示,患者截骨處均獲骨性愈合,A 組愈合時間(3.6±0.4)個月,B 組為(3.9±0.7)個月,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t=1.61,P=0.12)。末次隨訪時,兩組 TAS、TLS、TT、TC 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但 B 組 TT、TC 改善程度優于 A 組(P<0.05)。兩組 AOFAS 評分、AOS 疼痛及功能評分、踝關節 ROM 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根據改良 Takakura 分期,A 組改善率為 55.6%,B 組改善率為 57.1%,組間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0.01,P=0.92)。 結論 對于腓骨相對較長或影響術中脛距關節復位者,踝上截骨術中同時行腓骨截骨后 TT 及 TC 改善程度優于單純踝上截骨術。
目的 探討一期清創聯合二期 Ilizarov 骨搬運技術修復創傷后外踝缺損的臨床療效。方法 2013 年 6 月—2016 年 12 月,收治 7 例外踝缺損患者。男 5 例,女 2 例;年齡 35~60 歲,平均 45.9 歲。致傷原因:交通事故傷 6 例,絞榨傷 1 例。7 例均有廣泛軟組織損傷及外踝骨質外露,Gustilo ⅢB 型 4 例、ⅢC 型 3 例。受傷至入院時間為 3~10 h,平均 6.3 h。一期徹底清創,血管神經探查修復、支架外固定及覆蓋創面;3 例一期去除游離腓骨,4 例后期擴創后再切除腓骨,骨缺損長度 4.5~15.0 cm,平均 8.2 cm。待創面愈合后,二期手術行腓骨截骨,運用 Ilizarov 環形外固定支架搬運修復外踝缺損。結果 腓骨截骨搬運期間行支架調整 2~4 次,平均 2.8 次;10~16 個月后拆除外固定支架,平均 12.8 個月。搬運期間 2 例發生釘道感染,對癥處理后感染控制。患者均獲隨訪,隨訪時間 24~48 個月,平均 32.9 個月。患者外踝外形接近正常,無明顯內外翻畸形;美國矯形足踝協會(AOFAS)踝-后足評分為 86~92 分,平均 90.3 分;獲優 5 例、良 2 例。X 線片示踝穴間隙無明顯增寬,無外踝骨吸收征象。結論 一期清創聯合二期 Ilizarov 骨搬運技術修復創傷后外踝缺損可維持踝關節結構穩定性,獲得較好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