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探討中度耳甲腔型小耳畸形耳軟骨舒展術后耳廓形態學特點,為臨床選擇適應證、手術時機以及評估預后提供參考。方法以 2016 年 10 月—2018 年 9 月接受耳軟骨舒展術治療且符合選擇標準的 33 例單側中度耳甲腔型小耳畸形患兒作為研究對象。男 24 例,女 9 例;年齡 1~3 歲,平均 1.4 歲。左耳 16 例,右耳 17 例。隨訪時間 12~23 個月,平均 17.5 個月。術前、術后即刻拍攝照片觀察耳廓細微結構,對結構單元進行量化分析。術前、術后即刻及末次隨訪時行頭面部三維掃描,測量患側耳長、耳寬及耳廓周長,以健側耳廓作為對照進行比較。結果患兒術前患側耳廓具有(7.5±1.0)個結構單元,術后即刻為(11.3±0.8)個,差異有統計學意義(t=23.279,P=0.000)。患側術后即刻耳長、耳寬及耳廓周長均較術前增加,末次隨訪時較術后即刻進一步增加,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0.05)。患側術后即刻及末次隨訪時耳長、耳寬及耳廓周長差值分別為(3.13±1.44)、(2.44±0.92)、(8.50±3.76)mm,健側術前及末次隨訪時各差值分別為(3.16±1.54)、(2.35±0.86)、(9.79±4.60)mm,健患側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結論對于中度耳甲腔型小耳畸形,耳軟骨舒展術既增加了耳廓結構單元數量、改善耳廓外觀,又增大了耳廓,為二期對側耳廓復合組織移植術創造了條件;同時術后雙側耳廓生長發育速度相似,為選擇早期行耳軟骨舒展術提供了理論依據。
目的總結耳甲腔型小耳畸形的臨床治療進展。方法查閱近年國內外有關耳甲腔型小耳畸形治療的相關文獻,就手術時機、術式選擇以及并發癥等方面進行總結分析。結果耳甲腔型小耳畸形病因不明、治療方法多樣,目前缺乏統一診療規范。臨床常用術式主要為自體肋軟骨移植部分耳再造術和對側耳廓復合組織移植術兩種。前者手術時機選擇主要參考患兒肋軟骨發育情況及其心理兩方面;后者手術時機選擇主要依據畸形嚴重程度,對于輕度患者建議 10 歲左右直接行對側耳廓復合組織移植術矯正,中度建議 1~2 歲時行耳軟骨舒展術、10 歲左右行對側耳廓復合組織移植術矯正。自體肋軟骨移植部分耳再造術并發癥主要包括支架外露、支架變形、感染、軟骨吸收、皮膚壞死等;目前尚未見對側耳廓復合組織移植術并發癥的報道。結論耳甲腔型小耳畸形的發病原因、精細分型分度標準及相應的個性化治療將是主要研究方向。
目的探討對先天性耳甲腔型小耳畸形患者行全擴張法全耳再造術后,利用殘耳皮瓣改善再造耳顱耳溝的效果。方法回顧分析 2012 年 1 月—2017 年 1 月收治的 150 例先天性耳甲腔型小耳畸形患者。其中男 92 例,女 58 例;年齡 6.5~35.0 歲,平均 11.1 歲。采用一期擴張器埋置、二期全擴張法全耳再造術后發現上部顱耳溝淺顯;于 6~12 個月后行三期再造耳修整。將殘耳垂通過“Z”字改型轉移以再造耳垂。在殘耳上部作蒂在輪屏切跡的殘耳上部皮瓣,弧形切開松解并加深上部顱耳溝,將上部殘耳皮瓣向顱耳溝創面旋轉推進縫合以覆蓋創面;將帶皮下組織蒂的殘耳軟骨組織瓣插入支架底部形成的腔隙內,并縫合固定,以增加支架的高度;耳甲腔區其余殘耳皮瓣用以覆蓋耳甲腔創面。結果術后拆線時 1 例患兒皮瓣遠端出現直徑約 0.5 cm 的表皮水皰,經換藥 2 周后愈合;其余患者皮瓣成活良好。患者均獲隨訪,隨訪時間 6~12 個月,平均 9.6 個月。再造耳上部顱耳溝均明顯加深,再造耳支架高度不同程度增加,雙耳對稱性佳,耳甲腔無明顯攣縮變小,再造耳外觀滿意。再造耳上部表面毛發明顯減少,耳周發際線上移。結論采用耳甲腔型小耳畸形的殘耳皮瓣及殘耳軟骨瓣轉移,不僅可加深顱耳溝,而且可增加上部支架的高度,術后顱耳溝變形較輕,再造耳與正常耳廓的對稱性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