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研究胸壁結核的外科治療效果。方法納入 2008 年 4 月至 2017 年 12 月成都市公共衛生臨床醫療中心 407 例胸壁結核患者,按照入院就診時間將患者分為兩組,對照組 203 例(于 2008 年 4 月至 2012 年 12 月收治)采用傳統病灶清除術,其中男 135 例、女 68 例,平均年齡(40.65±4.68)歲;觀察組 204 例(于 2013~2017 年收治)實施徹底病灶清除術,其中男 139 例、女 65 例,平均年齡(40.73±4.72)歲。對比兩組患者的一般臨床資料、圍術期相關指標、切口愈合情況、并發癥發生率、復發情況。結果兩組患者的一般臨床資料、手術時間、術后疼痛時間、拔管時間、住院時間以及復發率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觀察組患者的甲級愈合率高于對照組,并發癥發生率低于對照組,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結論徹底病灶清除術應用于胸壁結核患者治療中可取得較好的療效,且有助于并發癥的減少以及切口愈合,適合在臨床推廣應用。
目的對嚴重耐多藥肺結核患者不同外科干預方式時機選擇的系統評價進行再評價。方法計算機檢索 PubMed、EMbase、The Cochrane Library、CBM、WanFang Data 和 CNKI 數據庫,搜集有關嚴重耐多藥肺結核患者的外科干預及時機選擇的系統評價,檢索時限為建庫至 2018 年 12 月。由 2 名研究者獨立篩選文獻、提取資料、評價納入研究的方法學質量(AMSTAR)和報告質量(PRISMA),重新提取系統評價原始研究數據,采用 Stata10.0 軟件進行 Meta 分析。結果共納入 11 篇系統評價。AMSTAR 評價結果顯示方法學質量平均得分 8.13 分;PRISMA 評價結果顯示報告質量的得分為 19.5~25 分。重新進行的 Meta 分析結果顯示:外科干預治療成功率為 93.3%[95%CI(92.9,93.8)],失敗率為 3.7%[95%CI(3.3,4.0)],死亡率為 2.0%[95%CI(1.8,2.2)],丟失率為 1.0%[95%CI(0.8%,1.2%)]。不同手術方式治愈率均在 80% 以上,其中單肺葉切除術(98.47%)和復合肺葉切除術(98.94%)的治愈率較高。在外科干預時機方面,與 0 個月相比,患者在抗結核藥物治療 1~24 個月[OR=1.58,95%CI(1.29,1.94),P=0.000 12]、1~8 個月[OR=1.66,95%CI(1.30,2.12),P=0.000 05]和 9~24 個月[OR=1.48,95%CI(1.15,1.90),P=0.002]時采取手術治療均能提高嚴重耐多藥結核的治愈率,其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結論當前多證據顯示,外科手術是嚴重耐多藥肺結核的有效治療方式,手術時機應選擇在抗結核藥物治療 1~24 個月后,根據結核有無轉陰等再行治療,治療手術方式應根據病灶侵犯部位和范圍進行選擇,并以切除病灶并盡量保留肺功能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