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勝 1,2 , 蔣良雙 1 , 吳邦貴 1 , 鐘明 1 , 賈霜 1 , 李霄 1 , 柳超 1 , 車國衛 2
  • 1. 成都市公共衛生臨床醫療中心胸外科(成都 ?610011);
  • 2. 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胸外科(成都 ?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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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對嚴重耐多藥肺結核患者不同外科干預方式時機選擇的系統評價進行再評價。方法 計算機檢索 PubMed、EMbase、The Cochrane Library、CBM、WanFang Data 和 CNKI 數據庫,搜集有關嚴重耐多藥肺結核患者的外科干預及時機選擇的系統評價,檢索時限為建庫至 2018 年 12 月。由 2 名研究者獨立篩選文獻、提取資料、評價納入研究的方法學質量(AMSTAR)和報告質量(PRISMA),重新提取系統評價原始研究數據,采用 Stata10.0 軟件進行 Meta 分析。結果 共納入 11 篇系統評價。AMSTAR 評價結果顯示方法學質量平均得分 8.13 分;PRISMA 評價結果顯示報告質量的得分為 19.5~25 分。重新進行的 Meta 分析結果顯示:外科干預治療成功率為 93.3%[95%CI(92.9,93.8)],失敗率為 3.7%[95%CI(3.3,4.0)],死亡率為 2.0%[95%CI(1.8,2.2)],丟失率為 1.0%[95%CI(0.8%,1.2%)]。不同手術方式治愈率均在 80% 以上,其中單肺葉切除術(98.47%)和復合肺葉切除術(98.94%)的治愈率較高。在外科干預時機方面,與 0 個月相比,患者在抗結核藥物治療 1~24 個月[OR=1.58,95%CI(1.29,1.94),P=0.000 12]、1~8 個月[OR=1.66,95%CI(1.30,2.12),P=0.000 05]和 9~24 個月[OR=1.48,95%CI(1.15,1.90),P=0.002]時采取手術治療均能提高嚴重耐多藥結核的治愈率,其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結論 當前多證據顯示,外科手術是嚴重耐多藥肺結核的有效治療方式,手術時機應選擇在抗結核藥物治療 1~24 個月后,根據結核有無轉陰等再行治療,治療手術方式應根據病灶侵犯部位和范圍進行選擇,并以切除病灶并盡量保留肺功能為主。

引用本文: 龔勝, 蔣良雙, 吳邦貴, 鐘明, 賈霜, 李霄, 柳超, 車國衛. 嚴重耐多藥肺結核不同外科干預方式時機選擇的系統評價再評價. 中國循證醫學雜志, 2019, 19(4): 464-470. doi: 10.7507/1672-2531.201810009 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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