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岳璇, 劉曉鳴, 陳嬌, 劉莉, 趙家強, 石娜, 鄭諾. 吡侖帕奈單藥治療伴中央顳區棘波的自限性癲癇療效觀察及安全性研究. 癲癇雜志, 2023, 9(5): 388-392. doi: 10.7507/2096-0247.202306012 復制
吡侖帕奈(Perampanel,PER)是第三代新型抗癲癇發作藥物,通過與突觸后膜上的α-氨基-3-羥基-5-甲基-4-異喃惡唑丙酸(α-amino-3-hydroxy-5-methyl-4-isoxa-zolep-propionate acid,AMPA)受體非競爭性結合,抑制興奮性遞質谷氨酸的神經傳遞,限制癲癇電活動的產生和擴散,從而發揮抗癲癇發作作用[1-2]。2017年,PER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作為單藥治療年齡≥12歲患者的局灶性發作性,伴有或不伴有局灶性至雙側強直-陣攣性癲癇。目前在約48個國家被批準用作局灶性癲癇的單藥治療(伴有或不伴繼發全面性發作)[3-4]。2021年PER在中國獲批用于成人和4歲以上兒童局灶性癲癇發作(伴或不伴繼發全面性發作)的單藥及添加治療。但目前國內PER在兒童用藥研究中多用于癲癇局灶性發作的添加治療,而作為單藥在兒童局灶性癲癇中使用的報道較少,但也有研究報道了PER單藥治療的效果及安全性研究,結果給我們了極大的鼓勵。而伴中央顳區棘波的自限性癲癇(Self-limited epilepsy with centrotemporal spikes,SeLECTS)作為兒童時期最常見的局灶性癲癇,約占兒童癲癇15%~24%[1],患者相對較多,PER作為新型抗癲癇發作藥物,半衰期長,每晚口服一次,作用于睡眠中發作的伴中央顳區棘波的自限性癲癇,易于口服,容易觀察PER單藥治療效果,因此本研究在取得患者家屬知情同意的基礎上,針對首次診斷為SeLECTS的患兒,采用PER單藥治療,觀察12個月癲癇控制情況以及腦電圖變化,判斷其療效及安全性。
1 資料與方法
1.1 臨床資料
納入2021年7月就診于徐州市兒童醫院神經內科首次確診SeLECTS并首選PER作為單藥治療的癲癇患兒45例。并隨訪觀察1年。其中43例收集完整數據,包括:性別、年齡、起病年齡、病程時間、癲癇發作類型、發作頻率、單藥PER使用前后癲癇發作情況、不良反應、智力測試等,并通過徐州市兒童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批準(批準文號:2021-05-13H11)及患兒監護人知情同意。
1.1.1 納入標準
① 年齡4~14歲;② 符合國際抗癲癇聯盟制定的SeLECTS診斷標準[5],即發作為與睡眠相關的局灶性發作;③ 腦電圖為高波幅的中央顳區雙相癲癇樣異常;④ 頭顱磁共振成像(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MRI)檢查未發現致癇灶;⑤ WISC-IV總分≥80;⑥ 家屬簽署知情同意書。
1.1.2 排除標準
① 合并局灶性發作或全面性驚厥持續癲癇狀態;出現覺醒時全面強直陣攣陣攣發作、不典型失神、癲癇發作伴有味覺幻覺、恐懼和自主神經特征;② 合并精神運動發育遲滯,WISC-IV總分 <80;③ 頭顱MRI檢查發現致癇病灶。
1.2 治療方法
PER每晚口服,以2 mg/d作為起始劑量,若不發作,維持最低劑量,若有發作逐漸加量,最大劑量為8 mg/d。PER加量治療過程中出現嚴重不良反應者,立即停止用藥。
1.3 觀察指標
1.3.1 癲癇發作情況
收集患兒使用PER單藥治療SeLECTS期間在徐州市兒童醫院門診或住院資料,記錄患兒在PER用藥前3個月的癲癇發作情況,作為癲癇發作基線頻率,評估PER使用后第12個月癲癇發作情況,對比基線水平下降程度。
1.3.2 臨床療效標準
無發作:治療后癲癇無發作;顯效:治療后發作頻率減少≥75%;有效:治療后發作頻率減少50~75%;無效:治療后發作頻率減少≤50%。治療總有效率=[(無發作+顯效+有效)/總例數]×100.0%。
1.3.3 不良反應發生情況
在患兒使用PER單藥治療SeLECTS的過程中,通過電話及門診隨診記錄患兒的不良反應,包括頭暈,行走不穩,嗜睡等,評估PER單藥治療SeLECTS的安全性。
1.4 統計學方法
數據的處理采用SPSS 25.0統計軟件,計數資料以例數(%)表示,數據比較行χ2檢驗,以P<0.05為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1 患者一般資料及PER單藥治療療效
共收集45例診斷為SeLECTS的4~14歲患兒,平均年齡(6.62±2.03)歲,起病年齡3.7~11.5歲,病程1個月~1.5年(表1)。45例患兒均為癲癇局灶性發作,其中43例患者隨訪12個月以上并有完整的發作記錄數據。家長同意使用抗癲癇發作藥物,所有患兒均接受PER作為首次抗發作藥物治療。

43例患兒使用PER治療隨訪12個月及以上,其中74.41%(32/43)的患兒癲癇發作頻率較基線水平降低≥50%,60.46%(26/43)的患兒癲癇無發作。其中無發作患者中有65.38%(17/26)PER使用4 mg/d。
2.2 腦電圖檢查
43例患兒確診SeLECTS行腦電圖檢查,其中有8例患兒最初行腦電圖檢查中,部分非快速眼動睡眠期期放電指數即棘波指數達50%以上,使用PER治療12個月復查腦電圖,其總體腦電圖前后無明顯差異,但這8例伴有ESES現象的患兒,其中有3例患兒癲癇控制率達到無發作,并且12個月后復查腦電圖棘波指數小于50%,ESES現象消失。
2.3 PER治療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共有7例患者經歷了1次不良事件,其中頭暈4例,行走不穩1例,皮疹1例,精神煩躁1例。4例患兒出現頭暈,但可耐受,堅持10天后癥狀逐漸消失;1例患兒口服PER 1周后出現皮疹,在當地醫院就診,不考慮PER的副作用,后又堅持服藥,皮疹消失,行走不穩及精神煩躁的患兒,因不能耐受,早期直接停用,所有患者(16.27%,7/45)的不良反應均發生在治療的開始階段(大部分患者服藥超過2周后,不良反應緩解或基本消失),所有觀察到的不良反應在停藥或服藥一段時間后消失。
3 討論
2021年7月PER批準適用于4歲及以上癲癇患者的部分性癲癇發作(伴或不伴繼發性全身性癲癇發作)的單藥及添加治療。此前,PER已有多個國家/地區被批準為局灶性癲癇的單藥治療(伴有或不伴繼發全面性發作)的報道[6-8]。一項歐洲和俄羅斯的研究顯示,PER單藥治療23例患者的3個月和6個月保留率分別為95%和74%,55%的患者在 PER 的初次或二次單藥治療期間至少3個月無癲癇發作[9]。另一項在日本和韓國進行的PER單臂、開放標簽、III期研究發現,63%(46/73)的患者在4 mg/d PER單藥治療下無癲癇發作,74% (54/73)的患者在最終評估劑量為 4 mg/d或8 mg/d[10]。這表明PER作為局灶性癲癇(伴或不伴繼發全面性發作)的單藥治療具有重要意義。既往我國癲癇多中心研究中PER大多作為添加治療,觀察評估其有效性及安全性。國內報道的PER研究較少,研究發現38例PER添加治療兒童局灶性癲癇發作6個月治療有效率為61%[11],但為添加治療,而國內關于PER單藥治療局灶性癲癇的報道更少,有2篇文獻報道了PER單藥治療局灶性癲癇的效果,有報道41例吡侖帕奈單藥治療局灶性癲癇患者的療效及安全性,隨訪1年PER單藥治療局灶性癲癇的有效率及無發作率分別為66%和58%。本研究從2021年7月開始嘗試PER單藥開始,對4歲以上SeLECTS患兒PER單藥治療的有效性和耐受性進行了12個月的觀察,結果發現PER單藥在SelECTS患兒中應用效果良好,癲癇控制有效率分別為74.41%,無發作率為51.08%,且我們一般首選2 mg/d作為初始劑量,若有發作,再加劑量,若不發作維持原來劑量。其中使用4 mg/d(17/26)的患兒達到癲癇無發作占65.38%,試驗結果通過使用較小的劑量就展現出強大的治療效果,這無疑增加了PER作為首選藥物治療兒童自限性癲癇的臨床依據。
本研究12個月后同時復查長程視頻腦電圖,總體腦電圖前后無明顯差異,考慮與SelECTS有關,大部分癲癇發作青春期緩解,但腦電圖放電現象青春后期才消失。而8例伴有睡眠中癲癇性電持續狀態現象的患兒,有3例癲癇達到無發作,并且睡眠中癲癇性電持續狀態現象消失,可能提示PER可能對睡眠期腦區廣泛性或局灶性持續放電具有良好的抑制效應
此外,PER在治療癲癇過程中,不良事件的發生概率較低。本研究中,有7例患兒出現不良反應,主要是頭暈、步態不穩,皮疹及精神煩躁。1例患兒出現皮疹,后又堅持服用后皮疹消失,考慮皮疹不是PER的副作用,但我們仍然把他歸為其副作用,1例行為異常及精神煩躁的患兒因不能耐受藥物副作用,直接停用,其余4例患兒主要考慮與患兒初始劑量直接2 mg/d,后又減量至1 mg/d,2周后再次加量至2 mg/d,不良反應癥狀在10天左右逐漸減輕至消失。未觀察到其他嚴重不良反應。有研究表明PER劑量的增加與不良事件發生率的增加有關,但也有研究認為不良事件發生率與PER劑量之間并無關系[12-15] 。事實上,本研究臨床數據顯示,部分患兒加量速度過快與不良反應相關,而減慢加量速度,患兒因耐受適應性好,其不良反應逐漸消失。在其他研究中[16-18],48%~67%的患者出現了不良事件,其報告的PER的主要不良事件是易怒,其次是皮疹、頭暈、嗜睡、共濟失調和焦慮。我們的患者中觀察到1例患兒出現精神煩躁表現,不能耐受,直接停用,其余患兒無明顯不良反應,可能與我們的PER使用劑量較低,大多在4~6 mg有關。
PER在SelECTS中單獨應用效果良好,我們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① 年齡:我們此次研究入組患兒年齡為4歲及以上,既往Biró等[19]研究發現,對2~17歲(10.5歲)藥物難治性癲癇患兒添加PER治療,整體有效率為31.0%(18/58例),而6~12歲兒童有效率為36.2%(17/47例),12歲以上達40.0%(10/25例)。De Liso等[20]在療效研究中納入6~18歲藥物難治性癲癇患兒62例,平均年齡14.2歲,其結果表明PER整體有效率為50.0%(31/62例),12歲以上青少年中有效率為53.7%(29/54例)。表明年齡是影響PER療效的重要因素,PER對年長患兒的療效更佳。本研究納入SelECTS患兒43例,年齡為4歲及以上,6~14歲患兒37例。以癲癇無發作12個月作為有效標準時,PER治療總體有效率為74.41%,6~14歲患兒有效率為78.37%(29/37),較總體有效率更高。與國外研究相比,本研究同樣顯示出年長患兒PER療效更好的趨勢。
② 癲癇發作類型:Steinhoff等[21]研究指出,PER在復雜部分性發作中有效率為48.0%,在全面強直-陣攣發作中有效率為57.0%。不同癲癇發作類型PER療效可能存在較大差異。SelECTS患兒均為局灶性發作,發作類型相對單一,癲癇發作頻率相對較低,相對容易控制。
③ 癲癇綜合征:SelECTS為自限性癲癇,與年齡高度相關,青春期發作趨于穩定,因此對于此類性癲癇,不單單只有抗發作藥物的作用,還可能與癲癇本身的自限相關,這可能是我們選用PER單藥治療SelECTS有效率高的原因。
本研究還存在一些不足,首先做為新應用于兒科患者的抗癲癇發作藥物,樣本量較小,異質性較大,可能在療效的統計上易出現偏差。其次,隨訪時間較短,對于一些發作頻率低的患者,PER長期用藥的有效性還有待確認。同時本研究也未能對患者的血清藥物濃度,以及治療過程中腦電圖的變化進行監測。盡管在初步的觀察中,PER體現出了效果,但未來還需更大樣本量臨床資料的收集以及更長時間的臨床觀察,以進一步評估其有效性、耐受性及安全性,為臨床合理規范應用PER提供更充分的數據支持。
4 小結與展望
綜上,本研究針對PER單藥在SelECTS中應用的臨床研究,其總體癲癇無發作率60.86%,總體有效率更高,安全性及耐受性相對較好。可用于伴中央顳區棘波的自限性癲癇單藥首選用藥。
利益沖突聲明 所有作者無利益沖突。
吡侖帕奈(Perampanel,PER)是第三代新型抗癲癇發作藥物,通過與突觸后膜上的α-氨基-3-羥基-5-甲基-4-異喃惡唑丙酸(α-amino-3-hydroxy-5-methyl-4-isoxa-zolep-propionate acid,AMPA)受體非競爭性結合,抑制興奮性遞質谷氨酸的神經傳遞,限制癲癇電活動的產生和擴散,從而發揮抗癲癇發作作用[1-2]。2017年,PER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作為單藥治療年齡≥12歲患者的局灶性發作性,伴有或不伴有局灶性至雙側強直-陣攣性癲癇。目前在約48個國家被批準用作局灶性癲癇的單藥治療(伴有或不伴繼發全面性發作)[3-4]。2021年PER在中國獲批用于成人和4歲以上兒童局灶性癲癇發作(伴或不伴繼發全面性發作)的單藥及添加治療。但目前國內PER在兒童用藥研究中多用于癲癇局灶性發作的添加治療,而作為單藥在兒童局灶性癲癇中使用的報道較少,但也有研究報道了PER單藥治療的效果及安全性研究,結果給我們了極大的鼓勵。而伴中央顳區棘波的自限性癲癇(Self-limited epilepsy with centrotemporal spikes,SeLECTS)作為兒童時期最常見的局灶性癲癇,約占兒童癲癇15%~24%[1],患者相對較多,PER作為新型抗癲癇發作藥物,半衰期長,每晚口服一次,作用于睡眠中發作的伴中央顳區棘波的自限性癲癇,易于口服,容易觀察PER單藥治療效果,因此本研究在取得患者家屬知情同意的基礎上,針對首次診斷為SeLECTS的患兒,采用PER單藥治療,觀察12個月癲癇控制情況以及腦電圖變化,判斷其療效及安全性。
1 資料與方法
1.1 臨床資料
納入2021年7月就診于徐州市兒童醫院神經內科首次確診SeLECTS并首選PER作為單藥治療的癲癇患兒45例。并隨訪觀察1年。其中43例收集完整數據,包括:性別、年齡、起病年齡、病程時間、癲癇發作類型、發作頻率、單藥PER使用前后癲癇發作情況、不良反應、智力測試等,并通過徐州市兒童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批準(批準文號:2021-05-13H11)及患兒監護人知情同意。
1.1.1 納入標準
① 年齡4~14歲;② 符合國際抗癲癇聯盟制定的SeLECTS診斷標準[5],即發作為與睡眠相關的局灶性發作;③ 腦電圖為高波幅的中央顳區雙相癲癇樣異常;④ 頭顱磁共振成像(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MRI)檢查未發現致癇灶;⑤ WISC-IV總分≥80;⑥ 家屬簽署知情同意書。
1.1.2 排除標準
① 合并局灶性發作或全面性驚厥持續癲癇狀態;出現覺醒時全面強直陣攣陣攣發作、不典型失神、癲癇發作伴有味覺幻覺、恐懼和自主神經特征;② 合并精神運動發育遲滯,WISC-IV總分 <80;③ 頭顱MRI檢查發現致癇病灶。
1.2 治療方法
PER每晚口服,以2 mg/d作為起始劑量,若不發作,維持最低劑量,若有發作逐漸加量,最大劑量為8 mg/d。PER加量治療過程中出現嚴重不良反應者,立即停止用藥。
1.3 觀察指標
1.3.1 癲癇發作情況
收集患兒使用PER單藥治療SeLECTS期間在徐州市兒童醫院門診或住院資料,記錄患兒在PER用藥前3個月的癲癇發作情況,作為癲癇發作基線頻率,評估PER使用后第12個月癲癇發作情況,對比基線水平下降程度。
1.3.2 臨床療效標準
無發作:治療后癲癇無發作;顯效:治療后發作頻率減少≥75%;有效:治療后發作頻率減少50~75%;無效:治療后發作頻率減少≤50%。治療總有效率=[(無發作+顯效+有效)/總例數]×100.0%。
1.3.3 不良反應發生情況
在患兒使用PER單藥治療SeLECTS的過程中,通過電話及門診隨診記錄患兒的不良反應,包括頭暈,行走不穩,嗜睡等,評估PER單藥治療SeLECTS的安全性。
1.4 統計學方法
數據的處理采用SPSS 25.0統計軟件,計數資料以例數(%)表示,數據比較行χ2檢驗,以P<0.05為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1 患者一般資料及PER單藥治療療效
共收集45例診斷為SeLECTS的4~14歲患兒,平均年齡(6.62±2.03)歲,起病年齡3.7~11.5歲,病程1個月~1.5年(表1)。45例患兒均為癲癇局灶性發作,其中43例患者隨訪12個月以上并有完整的發作記錄數據。家長同意使用抗癲癇發作藥物,所有患兒均接受PER作為首次抗發作藥物治療。

43例患兒使用PER治療隨訪12個月及以上,其中74.41%(32/43)的患兒癲癇發作頻率較基線水平降低≥50%,60.46%(26/43)的患兒癲癇無發作。其中無發作患者中有65.38%(17/26)PER使用4 mg/d。
2.2 腦電圖檢查
43例患兒確診SeLECTS行腦電圖檢查,其中有8例患兒最初行腦電圖檢查中,部分非快速眼動睡眠期期放電指數即棘波指數達50%以上,使用PER治療12個月復查腦電圖,其總體腦電圖前后無明顯差異,但這8例伴有ESES現象的患兒,其中有3例患兒癲癇控制率達到無發作,并且12個月后復查腦電圖棘波指數小于50%,ESES現象消失。
2.3 PER治療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共有7例患者經歷了1次不良事件,其中頭暈4例,行走不穩1例,皮疹1例,精神煩躁1例。4例患兒出現頭暈,但可耐受,堅持10天后癥狀逐漸消失;1例患兒口服PER 1周后出現皮疹,在當地醫院就診,不考慮PER的副作用,后又堅持服藥,皮疹消失,行走不穩及精神煩躁的患兒,因不能耐受,早期直接停用,所有患者(16.27%,7/45)的不良反應均發生在治療的開始階段(大部分患者服藥超過2周后,不良反應緩解或基本消失),所有觀察到的不良反應在停藥或服藥一段時間后消失。
3 討論
2021年7月PER批準適用于4歲及以上癲癇患者的部分性癲癇發作(伴或不伴繼發性全身性癲癇發作)的單藥及添加治療。此前,PER已有多個國家/地區被批準為局灶性癲癇的單藥治療(伴有或不伴繼發全面性發作)的報道[6-8]。一項歐洲和俄羅斯的研究顯示,PER單藥治療23例患者的3個月和6個月保留率分別為95%和74%,55%的患者在 PER 的初次或二次單藥治療期間至少3個月無癲癇發作[9]。另一項在日本和韓國進行的PER單臂、開放標簽、III期研究發現,63%(46/73)的患者在4 mg/d PER單藥治療下無癲癇發作,74% (54/73)的患者在最終評估劑量為 4 mg/d或8 mg/d[10]。這表明PER作為局灶性癲癇(伴或不伴繼發全面性發作)的單藥治療具有重要意義。既往我國癲癇多中心研究中PER大多作為添加治療,觀察評估其有效性及安全性。國內報道的PER研究較少,研究發現38例PER添加治療兒童局灶性癲癇發作6個月治療有效率為61%[11],但為添加治療,而國內關于PER單藥治療局灶性癲癇的報道更少,有2篇文獻報道了PER單藥治療局灶性癲癇的效果,有報道41例吡侖帕奈單藥治療局灶性癲癇患者的療效及安全性,隨訪1年PER單藥治療局灶性癲癇的有效率及無發作率分別為66%和58%。本研究從2021年7月開始嘗試PER單藥開始,對4歲以上SeLECTS患兒PER單藥治療的有效性和耐受性進行了12個月的觀察,結果發現PER單藥在SelECTS患兒中應用效果良好,癲癇控制有效率分別為74.41%,無發作率為51.08%,且我們一般首選2 mg/d作為初始劑量,若有發作,再加劑量,若不發作維持原來劑量。其中使用4 mg/d(17/26)的患兒達到癲癇無發作占65.38%,試驗結果通過使用較小的劑量就展現出強大的治療效果,這無疑增加了PER作為首選藥物治療兒童自限性癲癇的臨床依據。
本研究12個月后同時復查長程視頻腦電圖,總體腦電圖前后無明顯差異,考慮與SelECTS有關,大部分癲癇發作青春期緩解,但腦電圖放電現象青春后期才消失。而8例伴有睡眠中癲癇性電持續狀態現象的患兒,有3例癲癇達到無發作,并且睡眠中癲癇性電持續狀態現象消失,可能提示PER可能對睡眠期腦區廣泛性或局灶性持續放電具有良好的抑制效應
此外,PER在治療癲癇過程中,不良事件的發生概率較低。本研究中,有7例患兒出現不良反應,主要是頭暈、步態不穩,皮疹及精神煩躁。1例患兒出現皮疹,后又堅持服用后皮疹消失,考慮皮疹不是PER的副作用,但我們仍然把他歸為其副作用,1例行為異常及精神煩躁的患兒因不能耐受藥物副作用,直接停用,其余4例患兒主要考慮與患兒初始劑量直接2 mg/d,后又減量至1 mg/d,2周后再次加量至2 mg/d,不良反應癥狀在10天左右逐漸減輕至消失。未觀察到其他嚴重不良反應。有研究表明PER劑量的增加與不良事件發生率的增加有關,但也有研究認為不良事件發生率與PER劑量之間并無關系[12-15] 。事實上,本研究臨床數據顯示,部分患兒加量速度過快與不良反應相關,而減慢加量速度,患兒因耐受適應性好,其不良反應逐漸消失。在其他研究中[16-18],48%~67%的患者出現了不良事件,其報告的PER的主要不良事件是易怒,其次是皮疹、頭暈、嗜睡、共濟失調和焦慮。我們的患者中觀察到1例患兒出現精神煩躁表現,不能耐受,直接停用,其余患兒無明顯不良反應,可能與我們的PER使用劑量較低,大多在4~6 mg有關。
PER在SelECTS中單獨應用效果良好,我們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① 年齡:我們此次研究入組患兒年齡為4歲及以上,既往Biró等[19]研究發現,對2~17歲(10.5歲)藥物難治性癲癇患兒添加PER治療,整體有效率為31.0%(18/58例),而6~12歲兒童有效率為36.2%(17/47例),12歲以上達40.0%(10/25例)。De Liso等[20]在療效研究中納入6~18歲藥物難治性癲癇患兒62例,平均年齡14.2歲,其結果表明PER整體有效率為50.0%(31/62例),12歲以上青少年中有效率為53.7%(29/54例)。表明年齡是影響PER療效的重要因素,PER對年長患兒的療效更佳。本研究納入SelECTS患兒43例,年齡為4歲及以上,6~14歲患兒37例。以癲癇無發作12個月作為有效標準時,PER治療總體有效率為74.41%,6~14歲患兒有效率為78.37%(29/37),較總體有效率更高。與國外研究相比,本研究同樣顯示出年長患兒PER療效更好的趨勢。
② 癲癇發作類型:Steinhoff等[21]研究指出,PER在復雜部分性發作中有效率為48.0%,在全面強直-陣攣發作中有效率為57.0%。不同癲癇發作類型PER療效可能存在較大差異。SelECTS患兒均為局灶性發作,發作類型相對單一,癲癇發作頻率相對較低,相對容易控制。
③ 癲癇綜合征:SelECTS為自限性癲癇,與年齡高度相關,青春期發作趨于穩定,因此對于此類性癲癇,不單單只有抗發作藥物的作用,還可能與癲癇本身的自限相關,這可能是我們選用PER單藥治療SelECTS有效率高的原因。
本研究還存在一些不足,首先做為新應用于兒科患者的抗癲癇發作藥物,樣本量較小,異質性較大,可能在療效的統計上易出現偏差。其次,隨訪時間較短,對于一些發作頻率低的患者,PER長期用藥的有效性還有待確認。同時本研究也未能對患者的血清藥物濃度,以及治療過程中腦電圖的變化進行監測。盡管在初步的觀察中,PER體現出了效果,但未來還需更大樣本量臨床資料的收集以及更長時間的臨床觀察,以進一步評估其有效性、耐受性及安全性,為臨床合理規范應用PER提供更充分的數據支持。
4 小結與展望
綜上,本研究針對PER單藥在SelECTS中應用的臨床研究,其總體癲癇無發作率60.86%,總體有效率更高,安全性及耐受性相對較好。可用于伴中央顳區棘波的自限性癲癇單藥首選用藥。
利益沖突聲明 所有作者無利益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