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趙明雪, 劉世光, 范美麗, 王廣新. 33例兒童癲癇持續狀態的臨床特點及預后影響因素分析. 癲癇雜志, 2022, 8(1): 48-51. doi: 10.7507/2096-0247.20220012 復制
癲癇持續狀態(Status epilepicus,SE)是小兒神經系統常見的危急重癥,年發病率為6.1/萬[1],病死率高達3%~40%[2]。傳統的觀點認為SE是指一次癲癇發作持續30 min以上未停止或癲癇連續發作之間意識尚未完全恢復又頻繁再發。目前的觀點越來越傾向于將SE持續時間的定義縮短為5 min,特別是全面強直-陣攣發作,其目的在于強調須用抗癲癇藥緊急處理[3,4]。因此,早期診斷并及時控制癲癇發作,對于改善SE患兒的預后至關重要。本文旨在探討SE患兒的病因、腦電圖及發作持續時間等臨床特點,分析影響SE預后的因素,為SE早期識別和改善患兒預后提供幫助。
1 資料與方法
1.1 研究對象
納入2014年1月—2021年6月山東大學附屬濟南市中心醫院收治的SE患兒。SE納入標準:① SE的診斷與分型參照2015年中國抗癲癇協會編著的《臨床診療指南-癲癇病分冊》[5];② 年齡1月齡~18歲。排除標準:① 癲癇性精神病;② 合并大腦嚴重損傷導致的去大腦強直或去皮質強直狀態;③ 病歷記載資料不全。該研究獲得山東大學附屬濟南市中心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核批準并獲得患兒監護者知情同意。
1.2 研究方法
1.2.1 收集SE患兒臨床資料
查看患兒病歷資料,調查內容包括年齡、首次發作年齡、發作持續時間、發作類型、SE分型、腦電圖、頭部影像學、復發史、癲癇病史、精神發育遲滯史、病因等。
1.2.2 預后評估
采用格拉斯哥預后評分量表評估SE患兒的預后。1分:死亡;2分:植物狀態;3分:嚴重后遺癥,生活不能自理,24 h需要他人看管;4分:中度后遺癥,日常生活和社會活動尚可勉強維持;5分:恢復較好,可正常進行社會生活,能恢復正常學習,但可能有輕度后遺癥。5分為預后良好,1~4分為預后不良。患兒出院時由兒科神經專業醫師進行評估。
1.2.3 預后影響因素分析
根據格拉斯哥預后評分量評分將SE患兒分為預后良好組和預后不良組,對其預后相關影響因素進行分析。
1.3 統計學處理
利用Microsoft Excel建立資料數據庫,采用SPSS 20.0統計軟件進行統計學處理。計數資料以頻數和百分率(%)表示,采用卡方檢驗; 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s)表示,采用t檢驗。采用Logisitic回歸模型分析影響患兒預后的因素,以P值<0.05為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1 癲癇持續狀態臨床特點
2.1.1 年齡和性別
符合本研究納入標準和排除標準的SE患兒共33例,其中男13例(39.4%),女20例(60.6%),年齡范圍為9月齡~13歲,平均(7.49±3.42)歲,其中0~3歲11例(33.3%),4~6歲14例(42.5%),7~9歲3例(9.1%),10~12歲4例(12.1%),13歲1例(3.0%)。首次發病年齡范圍為9月齡~13歲,平均(7.03±3.29)歲,其中0~3歲12例(36.4%),4~6歲13例(39.4%),7~9歲4例(12.1%),10~12歲3例(9.1%),13歲1例(3.0%)。
2.1.2 病因
33例SE患兒中,急性癥狀性6例(18.2%),包括病毒性腦炎2例,重癥肺炎3例和下肢燒傷1例;遠期癥狀性12例(36.4%),包括缺氧缺血性腦病5例,腦發育不良5例,腦癱2例;隱源性6例(18.2%),其中3例有癲癇病史,考慮與抗癲癇藥物控制不良相關;熱性驚厥9例(27.2%)。
2.1.3 發作類型和發作持續時間
發作類型:驚厥性癲癇持續狀態29例(87.9%),其中全面強直-陣攣性最常見,為23例,其次為強直性3例,陣攣性3例;非驚厥性持續狀態4例(12.1%),均為部分復雜性;癲癇發作持續時間:最短10 min,最長15天,其中0~60 min 17例(51.5%),≥60 min 16例(48.5%)。
2.1.4 腦電圖和頭部影像學
33例患兒中,19例行腦電圖檢查,腦電圖正常7例(36.9%),腦電圖異常12例(63.1%),其中包括兒童界限性腦電圖2例,癇性放電9例;17例行頭部影像學檢查,正常8例(47.1%),異常9例(52.9%),其中包括腦發育不良2例,腦白質發育不良或白質軟化1例,腦灰質異位1例,腦出血1例,上頜竇炎3例,腦室系統略增寬1例。
2.2 SE預后影響因素
2.2.1 單因素分析
33例患兒中預后良好20例,預后不良13例,其中包含死亡病例3例。兩組患兒的性別、發作類型、分型、頭部影像學、復發史、癲癇病史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首次發作年齡、發作持續時間、腦電圖、精神發育遲滯史、病因等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詳見表1。

2.2.2 多因素分析
對相關因素進行logistic回歸分析,發現首次發作年齡、持續時間、精神發育遲滯史、腦電圖是影響預后的獨立因素,詳見表2。

3 討論
兒童SE是癲癇發作的極端形式,根據發作形式可分為驚厥性SE和非驚厥性SE,其中全面性驚厥性SE是最為嚴重的一種,本研究33例患兒中,29例表現為驚厥性SE,4例表現為非驚厥性SE且均為復雜部分性發作,可見兒童SE多為驚厥性SE。另外,預后不良組13例中均表現為驚厥性SE,包括死亡病例3例,結合其他文獻研究結果[6],進一步說明了驚厥性SE病情較重,臨床上需要格外重視,給與積極的干預治療。
2015年國際抗癲癇聯盟SE新定義提出了t1和t2的概念,t1指可能導致持續發作時間,t2指可能導致長期后果時間,而不同發作類型 t1 和 t2 又不同,具體為:強直-陣攣性t1、t2分別為5分鐘和10分鐘;部分復雜性發作t1、t2分別為10分鐘和60分鐘;其他類型的尚需要實驗論證。本研究顯示發作持續時間是影響患兒預后的獨立危險因素,SE作為動態發展變化的過程,其持續的電發放容易導致神經元的損傷、死亡和神經網絡的不可逆改變。在臨床上,SE達到t1時建議及時給與抗癲癇藥物治療,用藥要早期、快速、足量、有效,同時根據不同的SE選擇不同的抗癲癇藥物,以防止達到t2后出現遠期損傷,影響患兒預后。
SE的病因復雜多樣,本研究33例患兒中病因以慢性癥狀性合并急性感染最為常見,其次為熱性驚厥、急性癥狀性、隱源性。其中12例慢性癥狀性中8例預后不良,占66.7%;9例熱性驚厥中7例預后良好,占77.7%;6例隱源性均預后良好。另外,本研究發現首次發作年齡中0~6歲占全部SE的75.7%,與其他研究結果相似[7]。根據美國一項關于 SE 的流行病學調查發現,1歲~6 歲發病的占全部SE的67%,為SE的大部分,并認為與該年齡段為熱性驚厥、感染等高發年齡段有關[8]。
本研究顯示首次發作年齡越大,其預后越差,與國內張瓊香等的研究結果相似,和成人SE的預后特點相同[9]。而既往認為患兒年齡越小,越容易影響神經發育而導致更嚴重的后遺癥。考慮到超過80%的大腦功能在3歲前已經基本形成,結合本實驗中預后不良的13例患兒年齡大于3歲的有12例,對于大腦神經已經發育較完善的兒童,其SE預后是否與患兒首次發作年齡正相關,還需要更大樣本的實驗數據支撐。
精神發育遲滯由于不可逆大腦損傷本來就會影響患兒自理能力和生存質量,合并SE時大腦神經損傷進一步加重,往往表現預后不良。但是,考慮到本研究中的樣本量小,因病例選取條件受限而包括不少福利院患兒病例,精神發育遲滯史作為本研究中發現的SE預后影響因素,有待進一步驗證。
本研究顯示腦電圖異常是SE預后的影響因素,國內方潤桃等[10]研究中認為腦電圖異常程度與病情嚴重程度及頭部磁共振異常呈正相關,而本研究33例患兒中,8例正常頭部影像中7例預后良好,與該項研究結論一致。與國外Pujar等[11]的大樣本研究不同,研究頭部影像學檢查例數不足,仍需更大樣本的統計進一步明確。
綜上,首次發作年齡為0~6歲兒童是SE的高發期,病因以慢性癥狀性合并急性感染最為常見,發作類型以全面性強直-陣攣性驚厥性SE最常見。患兒首次發作年齡、發作持續時間、精神遲滯史、腦電圖異常程度可影響SE預后。本研究結果為SE早期識別和改善患兒預后將提供有益的參考。
癲癇持續狀態(Status epilepicus,SE)是小兒神經系統常見的危急重癥,年發病率為6.1/萬[1],病死率高達3%~40%[2]。傳統的觀點認為SE是指一次癲癇發作持續30 min以上未停止或癲癇連續發作之間意識尚未完全恢復又頻繁再發。目前的觀點越來越傾向于將SE持續時間的定義縮短為5 min,特別是全面強直-陣攣發作,其目的在于強調須用抗癲癇藥緊急處理[3,4]。因此,早期診斷并及時控制癲癇發作,對于改善SE患兒的預后至關重要。本文旨在探討SE患兒的病因、腦電圖及發作持續時間等臨床特點,分析影響SE預后的因素,為SE早期識別和改善患兒預后提供幫助。
1 資料與方法
1.1 研究對象
納入2014年1月—2021年6月山東大學附屬濟南市中心醫院收治的SE患兒。SE納入標準:① SE的診斷與分型參照2015年中國抗癲癇協會編著的《臨床診療指南-癲癇病分冊》[5];② 年齡1月齡~18歲。排除標準:① 癲癇性精神病;② 合并大腦嚴重損傷導致的去大腦強直或去皮質強直狀態;③ 病歷記載資料不全。該研究獲得山東大學附屬濟南市中心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核批準并獲得患兒監護者知情同意。
1.2 研究方法
1.2.1 收集SE患兒臨床資料
查看患兒病歷資料,調查內容包括年齡、首次發作年齡、發作持續時間、發作類型、SE分型、腦電圖、頭部影像學、復發史、癲癇病史、精神發育遲滯史、病因等。
1.2.2 預后評估
采用格拉斯哥預后評分量表評估SE患兒的預后。1分:死亡;2分:植物狀態;3分:嚴重后遺癥,生活不能自理,24 h需要他人看管;4分:中度后遺癥,日常生活和社會活動尚可勉強維持;5分:恢復較好,可正常進行社會生活,能恢復正常學習,但可能有輕度后遺癥。5分為預后良好,1~4分為預后不良。患兒出院時由兒科神經專業醫師進行評估。
1.2.3 預后影響因素分析
根據格拉斯哥預后評分量評分將SE患兒分為預后良好組和預后不良組,對其預后相關影響因素進行分析。
1.3 統計學處理
利用Microsoft Excel建立資料數據庫,采用SPSS 20.0統計軟件進行統計學處理。計數資料以頻數和百分率(%)表示,采用卡方檢驗; 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s)表示,采用t檢驗。采用Logisitic回歸模型分析影響患兒預后的因素,以P值<0.05為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1 癲癇持續狀態臨床特點
2.1.1 年齡和性別
符合本研究納入標準和排除標準的SE患兒共33例,其中男13例(39.4%),女20例(60.6%),年齡范圍為9月齡~13歲,平均(7.49±3.42)歲,其中0~3歲11例(33.3%),4~6歲14例(42.5%),7~9歲3例(9.1%),10~12歲4例(12.1%),13歲1例(3.0%)。首次發病年齡范圍為9月齡~13歲,平均(7.03±3.29)歲,其中0~3歲12例(36.4%),4~6歲13例(39.4%),7~9歲4例(12.1%),10~12歲3例(9.1%),13歲1例(3.0%)。
2.1.2 病因
33例SE患兒中,急性癥狀性6例(18.2%),包括病毒性腦炎2例,重癥肺炎3例和下肢燒傷1例;遠期癥狀性12例(36.4%),包括缺氧缺血性腦病5例,腦發育不良5例,腦癱2例;隱源性6例(18.2%),其中3例有癲癇病史,考慮與抗癲癇藥物控制不良相關;熱性驚厥9例(27.2%)。
2.1.3 發作類型和發作持續時間
發作類型:驚厥性癲癇持續狀態29例(87.9%),其中全面強直-陣攣性最常見,為23例,其次為強直性3例,陣攣性3例;非驚厥性持續狀態4例(12.1%),均為部分復雜性;癲癇發作持續時間:最短10 min,最長15天,其中0~60 min 17例(51.5%),≥60 min 16例(48.5%)。
2.1.4 腦電圖和頭部影像學
33例患兒中,19例行腦電圖檢查,腦電圖正常7例(36.9%),腦電圖異常12例(63.1%),其中包括兒童界限性腦電圖2例,癇性放電9例;17例行頭部影像學檢查,正常8例(47.1%),異常9例(52.9%),其中包括腦發育不良2例,腦白質發育不良或白質軟化1例,腦灰質異位1例,腦出血1例,上頜竇炎3例,腦室系統略增寬1例。
2.2 SE預后影響因素
2.2.1 單因素分析
33例患兒中預后良好20例,預后不良13例,其中包含死亡病例3例。兩組患兒的性別、發作類型、分型、頭部影像學、復發史、癲癇病史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首次發作年齡、發作持續時間、腦電圖、精神發育遲滯史、病因等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詳見表1。

2.2.2 多因素分析
對相關因素進行logistic回歸分析,發現首次發作年齡、持續時間、精神發育遲滯史、腦電圖是影響預后的獨立因素,詳見表2。

3 討論
兒童SE是癲癇發作的極端形式,根據發作形式可分為驚厥性SE和非驚厥性SE,其中全面性驚厥性SE是最為嚴重的一種,本研究33例患兒中,29例表現為驚厥性SE,4例表現為非驚厥性SE且均為復雜部分性發作,可見兒童SE多為驚厥性SE。另外,預后不良組13例中均表現為驚厥性SE,包括死亡病例3例,結合其他文獻研究結果[6],進一步說明了驚厥性SE病情較重,臨床上需要格外重視,給與積極的干預治療。
2015年國際抗癲癇聯盟SE新定義提出了t1和t2的概念,t1指可能導致持續發作時間,t2指可能導致長期后果時間,而不同發作類型 t1 和 t2 又不同,具體為:強直-陣攣性t1、t2分別為5分鐘和10分鐘;部分復雜性發作t1、t2分別為10分鐘和60分鐘;其他類型的尚需要實驗論證。本研究顯示發作持續時間是影響患兒預后的獨立危險因素,SE作為動態發展變化的過程,其持續的電發放容易導致神經元的損傷、死亡和神經網絡的不可逆改變。在臨床上,SE達到t1時建議及時給與抗癲癇藥物治療,用藥要早期、快速、足量、有效,同時根據不同的SE選擇不同的抗癲癇藥物,以防止達到t2后出現遠期損傷,影響患兒預后。
SE的病因復雜多樣,本研究33例患兒中病因以慢性癥狀性合并急性感染最為常見,其次為熱性驚厥、急性癥狀性、隱源性。其中12例慢性癥狀性中8例預后不良,占66.7%;9例熱性驚厥中7例預后良好,占77.7%;6例隱源性均預后良好。另外,本研究發現首次發作年齡中0~6歲占全部SE的75.7%,與其他研究結果相似[7]。根據美國一項關于 SE 的流行病學調查發現,1歲~6 歲發病的占全部SE的67%,為SE的大部分,并認為與該年齡段為熱性驚厥、感染等高發年齡段有關[8]。
本研究顯示首次發作年齡越大,其預后越差,與國內張瓊香等的研究結果相似,和成人SE的預后特點相同[9]。而既往認為患兒年齡越小,越容易影響神經發育而導致更嚴重的后遺癥。考慮到超過80%的大腦功能在3歲前已經基本形成,結合本實驗中預后不良的13例患兒年齡大于3歲的有12例,對于大腦神經已經發育較完善的兒童,其SE預后是否與患兒首次發作年齡正相關,還需要更大樣本的實驗數據支撐。
精神發育遲滯由于不可逆大腦損傷本來就會影響患兒自理能力和生存質量,合并SE時大腦神經損傷進一步加重,往往表現預后不良。但是,考慮到本研究中的樣本量小,因病例選取條件受限而包括不少福利院患兒病例,精神發育遲滯史作為本研究中發現的SE預后影響因素,有待進一步驗證。
本研究顯示腦電圖異常是SE預后的影響因素,國內方潤桃等[10]研究中認為腦電圖異常程度與病情嚴重程度及頭部磁共振異常呈正相關,而本研究33例患兒中,8例正常頭部影像中7例預后良好,與該項研究結論一致。與國外Pujar等[11]的大樣本研究不同,研究頭部影像學檢查例數不足,仍需更大樣本的統計進一步明確。
綜上,首次發作年齡為0~6歲兒童是SE的高發期,病因以慢性癥狀性合并急性感染最為常見,發作類型以全面性強直-陣攣性驚厥性SE最常見。患兒首次發作年齡、發作持續時間、精神遲滯史、腦電圖異常程度可影響SE預后。本研究結果為SE早期識別和改善患兒預后將提供有益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