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發作活動已被證明與幻覺有關,而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產生幻覺的精神病理學意義尚不清楚。該研究的目的是評估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聽幻覺和視幻覺的發生率,并調查它們與一些精神障礙、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之間的關系。這是一項基于人群的橫斷面調查,數據來自“成人精神疾病發病率調查”。采用精神病篩查問卷評估聽幻覺和視幻覺,臨床訪談表評估精神障礙,Logistic 回歸評估幻覺經歷與精神障礙、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之間的關系。共有 14 812 例成年患者[58% 為女性;平均年齡(51.8±0.15)歲]被納入研究,1.39% 報告曾有癲癇發作(54% 為女性),8% 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述曾有幻覺[OR=2.05,95%CI(1.24,3.28)]。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出現精神障礙[OR=2.34,95%CI(1.73,3.16)]、自殺意念[OR=2.38,95%CI(1.77,3.20)]和自殺企圖[OR=4.15,95%CI(2.91,5.92)]的幾率增加。與有癲癇發作史但未曾述有幻覺的患者相比,有癲癇發作史合并幻覺經歷的患者發生精神障礙[OR=3.47,95%CI(1.14,10.56)]、自殺意念[OR=2.58,95%CI(0.87,7.63)]和自殺企圖[OR=4.61,95%CI(1.56,13.56)]的幾率增加。總的來說,超過半數有癲癇發作史合并幻覺經歷的患者至少有一次自殺企圖。對精神病理的嚴重程度的校正并不能解釋幻覺經歷和自殺企圖之間的關系。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合并幻覺經歷是精神障礙和自殺行為的高風險標志。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出現幻覺與自殺企圖之間有著尤其密切的關系。臨床醫生診治有癲癇發作患者時,應該常規詢問患者有無幻覺。
引用本文: KathrynYates, UllaL?ng, JordanDeVylder, 徐亭晚 譯, 韓雁冰 審. 有癲癇發作史患者的幻覺發生率與精神病理學意義. 癲癇雜志, 2021, 7(1): 71-76. doi: 10.7507/2096-0247.20210012 復制
要點
? 8% 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述曾有幻覺經歷
? 有癲癇發作患者的精神健康與幻覺經歷密切相關:65% 符合一項或多項精神障礙的診斷標準
? 對于有癲癇發作的患者,幻覺經歷是自殺行為的高危因素:53% 的患者有一次或多次自殺企圖
? 臨床醫師診治有癲癇發作患者時應常規詢問有無幻覺經歷
在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幻覺的發生率較高。癲癇患者出現幻覺通常被視為各種腦結構(最常見的是邊緣系統)中異常電活動的后遺癥,但其精神病理學意義尚不清楚。鑒于癲癇相關的精神疾病發病率較高,本研究旨在調查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出現幻覺的精神病理學意義。我們采用來自成人精神疾病發病率調查(Adult psychiatric morbidity survey,APMS)的數據,計算了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出現幻聽和幻視的患病率,并評估了它們與一系列精神障礙、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的關系。
1 方法
1.1 資料來源
APMS 是每 7 年在普通人群中評估一系列精神障礙的患病率,是世界上實施時間最長的、以統一方法進行的流行病學調查。這一調查受英國國家衛生服務局(National Health Service,NHS)委托,由英國國家社會研究中心(NatCen Social Research)和萊斯特大學(the University of Leicester)實施,始于 1993 年,在 2000 年、2007 年和 2014 年進行復核。調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結構化評估,收集一般醫療狀況、精神障礙以及人口統計、使用服務和社會變量的系列數據;第二階段由受過臨床訓練的采訪者進行,收集關于創傷史、自殺、自殘行為以及精神病史的數據。在每個 APMS 的評估時間點,通過家庭概率抽樣挑選出有代表性的樣本進行采訪,每次約挑選出 7 500 名 16 歲及以上的采訪對象。補充研究可將數據合并成一個大數據集,或在一個數據集上驗證假設,在另一個數據集上復制。2007 年數據集(N=7 403)和 2014 年數據集(N=7 546)記錄了癲癇發作史。本研究中使用的樣本是這兩個數據集的組合(N=14 949)。
與以前使用這些數據集的研究一樣,所有分析都進行了加權,以考慮參與者的選擇和無反應,從而確保數據代表 16~74 歲人群。
1.2 幻覺經歷的評估
幻覺經歷是采用取自精神病篩查問卷(Psychosis screening questionnaire)的下述問題進行評估;“在過去的一年里,你有沒有聽到或看到過別人聽不到的事情?”既往研究表明,關于幻聽和幻視的問卷對訪談證實的癥狀具有較高的陽性和陰性預測價值。
與既往研究一樣,本研究剔除了“疑似精神病”的患者。“疑似精神病”被界定為對上述問題的肯定回答,及接下來的問題的肯定回答:“你有沒有在周圍無人的情況下聽到有聲音說了很多話或幾句話?”。實施這一步驟是為了對我們的假設進行更嚴格的測試,以增加研究的可信度,即任何關系都不是由實際的精神障礙驅動的。不過,為保證數據的完整性,我們還在補充材料中提供了患者認可這兩個幻覺問題在內的分析結果。
1.3 癲癇發作史的評估
癲癇發作史被定義為對“是否從 16 歲起就患有癲癇或符合癲癇發作特征”這一問題的肯定回答。
1.4 結果變量
1.4.1 精神障礙
修訂后的臨床訪談表(Clinical interview schedule,CIS-R)是一個經過認證的、結構完整的采訪,評估了過去的一周內,下列經《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第 10 次修訂本(ICD-10)診斷疾病的患病率:抑郁癥、恐怖癥、驚恐障礙、強迫癥、混合性焦慮和抑郁以及廣泛性焦慮癥。它還生成了反映精神障礙癥狀嚴重程度的 CIS-R 總分。
1.4.2 自殺行為
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通過以下自我完成的項目進行評估:① 自殺意念:“在每個人的生活中,可能會有一些時候他們變得非常痛苦和沮喪,可能會因為這些感覺而想采取過激行動。你有沒有想過結束自己的生命,即使你不會真的去做?”對這個問題的肯定回答表明一個人至少有一次自殺意念;② 自殺企圖:“你是否曾試圖通過服用過量藥片或其他方式來結束自己的生命?”對這個問題的肯定回答表明一個人一生中至少有一次自殺企圖。
1.5 統計分析
在進行數據分析之前,對 2007 年和 2014 年的數據集進行了合并、檢查,并在必要時進行了重新編碼。
在 2007 年的數據集中,分析前剔除 40 例“疑似精神病”患者,剩余總數為 7 363 例。同樣,在分析前,2014 年的數據集中剔除了 91 例,剩余總數為 7 445 例。從分析中剔除的樣本占總樣本的 0.88%(N=131)。因此,總共 14 818 例樣本被用于分析。
1.6 精神障礙的患病率
使用 Logistic 回歸來比較以下六種精神障礙在有/無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的患病率:抑郁癥、恐懼癥、驚恐障礙、強迫癥、混合性焦慮、抑郁、廣泛性焦慮障礙以及“其他精神障礙”。還使用 Logistic 回歸來比較有/無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的發生率。
1.7 幻覺經歷
計算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報告幻覺經歷的比例,以便與普通人群中幻覺經歷的發生率進行比較。然后,我們使用 Logistic 回歸來比較以下各組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的發生率:① 既無癲癇發作史也無幻覺經歷的患者(對照組);② 無癲癇發作史但有幻覺經歷的患者;③ 有癲癇發作史但無幻覺經歷的患者;④ 有癲癇發作史和幻覺經歷的患者。采用 χ2 檢驗(chi-square analyses)來分析第 4 組與第 2 組和第 3 組相比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發生率的差異。我們的研究主要是分析比較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的發生率,并分析這些患者有無幻覺經歷,因為這將告訴我們幻覺經歷是否是癲癇發作患者高自殺行為風險的臨床提示信息。具體來說,我們使用 Logistic 回歸來計算有癲癇發作史合并幻覺的患者與有癲癇發作史不合并幻覺的患者相比,個體的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的幾率。此外,為了評估自殺意念或自殺企圖幾率的差異是否可以通過共同發生的精神病理學來解釋,我們隨后校正了總的 CIS-R 評分進行了新的分析。
本文中報道的所有分析都根據年齡和性別進行了校正,并使用 StataSE 14 進行。
2 結果
用于分析的樣本總數為 14 812 (58% 為女性)。6 例患者的癲癇發作史相關數據缺失,因此未納入分析。被調查者的年齡從 16~95 歲不等,平均年齡為 51.8 歲。206 例患者(樣本的 1.39%)有癲癇發作史,其中 54% 為女性。
2.1 有癲癇發作史患者的精神障礙的患病率
在無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16.8% 有一種或多種終生精神障礙。在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31.5% 有一種或多種終生精神障礙(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所有精神疾病的患病率見表 1)。

2.1.1 目的 1:有癲癇發作史患者的幻覺經歷患病率
在無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4.08% 報告有幻覺經歷(59% 為女性)。在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8.25% 報告有幻覺經歷[71% 為女性;校正 OR(aOR)=2.05,95%CI(1.24,3.38)]。
2.1.2 目的 2:幻覺經歷的精神病理學意義
① 精神障礙的患病率:在有癲癇發作史但無幻覺經歷的患者中,29% 符合一種或多種精神障礙的診斷標準。相比之下,在有癲癇發作史合并幻覺經歷的患者中,65% 符合一種或多種精神障礙的診斷標準[校正 OR=3.5,95%CI(1.14,10.56)]。表 2 顯示了 6 種精神健康障礙在癲癇患者中的患病率,其中有幻覺經歷 17 例,無幻覺經歷 189 例。② 與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的關系:在無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17% 曾有過自殺意念;相比之下,在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33% 曾有過自殺意念。在無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6% 有一次或多次自殺企圖。相比之下,在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19% 至少有一次自殺企圖(表 3)。


2.1.3 目的 3:癲癇發作、幻覺、自殺意念、自殺企圖之間的關系
表 4 顯示了四個組中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的發生率:① 既無癲癇發作史也無幻覺經歷的患者(對照組);② 無癲癇發作史但有幻覺經歷的患者;③ 有癲癇發作史但無幻覺經歷的患者;④ 有癲癇發作史合并幻覺經歷的患者。

與第 3 組(有癲癇發作史但無幻覺經歷的患者)相比,第 4 組(有癲癇發作史合并幻覺經歷的患者)中自殺意念的發生率顯著升高(χ2=5.58,P=0.018);但與第 2 組(無癲癇發作史但有幻覺經歷的患者)進行比較,則無統計學差異(χ2=1.97,P=0.16)。
與第 2 組(χ2=13.19,P<0.01)和第 3 組(χ2=13.31,P<0.001)相比,第 4 組自殺企圖的發病率顯著增高。
2.2 主要分析
我們的主要假設是,幻覺經歷是有癲癇發作史患者自殺行為增加的危險標志,即有癲癇發作史合并幻覺經歷的患者較有癲癇發作史但無幻覺經歷的患者發生自殺行為的幾率更高。在有癲癇發作史但無幻覺經歷的患者(第 3 組)中,31% 有自殺意念。與之相比,在有癲癇發作史合并幻覺經歷的患者(第 4 組)中,59% 有自殺意念[校正 OR=2.58,95%CI(0.87,7.63)]。
在有癲癇發作史但無幻覺經歷的患者(第 3 組)中,16% 有至少一次的自殺企圖。相比之下,在有癲癇發作史合并幻覺經歷的患者(第 4 組)中,53% 有至少一次的自殺企圖[校正 OR=4.61,95%CI(1.58,13.65)]。用總的 CIS-R 評分對精神障礙嚴重程度進行校正,不能說明幻覺經歷和自殺企圖之間的關系[校正 OR=3.75,95%CI(1.09,12.91)]。
3 討論
在英國的一般人群調查中,8% 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在過去一年中曾有幻覺經歷—這是無癲癇發作史患者幻覺發生率的兩倍。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精神障礙的患病率也約為無癲癇發作史患者的兩倍,分別為 32% 和 17%。值得注意的是,精神障礙的患病率在有癲癇發作史合并幻覺的患者中為 65%,而有癲癇發作史但未合并幻覺的患者中精神障礙的發病率為 29%。因此,幻覺經歷是有癲癇發作史患者發生精神疾病風險的一個強有力的標志。
和既往研究一致,在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的發生率增加。然而,在有與無合并幻覺經歷的患者之間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的發生率存在顯著差異:在有癲癇發作史但未合并幻覺的患者中,16% 有過自殺企圖;另一方面,在有癲癇發作史并報告有幻覺的患者中,超過半數(53%)的人群曾有一次或多次自殺企圖。此外,我們的分析表明,自殺企圖較高的發生率不能簡單地用并發精神障礙率較高來解釋。因此,幻覺經歷是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發生自殺行為的強有力的標志。
多種因素可能對癲癇發作、幻覺經歷和自殺之間的關聯起作用。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神經影像學發現有重疊,特別是邊緣系統的異常,是癲癇和精神疾病的共同特征。顳葉性癲癇就是一個特例,盡管在目前的研究中,我們沒有關于癲癇發作類型的信息。
Pulsipher 等(2011 年)發現 8~18 歲特發性全身性癲癇發作患兒的丘腦體積減小,這種情況也在精神疾病風險較高的個體和診斷為精神分裂癥的患者中發現(已表明這與幻聽頻率有關)。丘腦體積減小的后果可能是破壞皮質和皮質下腦區之間的信息交流,這可能增加幻覺的發生和自殺的風險。
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壓力、欺凌和病恥感等問題也造成有癲癇發作史患者出現幻覺經歷和自殺行為的風險。例如,Hamiwk 等的研究顯示,42% 的癲癇發作患兒是欺凌的受害者,相比之下,慢性腎病患兒遭受欺凌的概率是 18%。就病恥感而言,從英國一般人群隨機抽樣,51% 的認為社會對有癲癇發作的患者和無癲癇發作的患者區別對待。同樣,慢性病會對自我概念/自尊產生深遠的影響,這也是一個與精神病患病相關的因素。壓力可誘發癲癇發作或使癲癇發作加重,也可能在幻覺經歷和自殺行為中起作用。
在一般人群樣本中,曾有幻覺經歷的青少年在語言評估、運動技能、處理速度和執行功能的任務中表現更差,這些缺陷在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也同樣存在。在近期有癲癇發作的智力正常兒童的社區樣本中,27% 在癲癇發作時有神經心理缺陷(包括語言、處理速度、語言記憶和學習以及執行功能的缺陷)。執行功能和處理速度的缺陷可能是導致自殺行為的另一風險。
4 優勢與局限
APMS 提供了一個具有代表性的基于人口的樣本數據。2007 年和 2014 年數據的采集采用統一方法使數據組合成為可能,提高了研究的可信度。
本研究的一個缺陷是,使用的數據來自橫斷面研究,未來的研究應當著眼于建立縱向的關系。雖然我們的樣本量很大,但癲癇發作的發生率很低,僅略高于 1%。因此,使用其他數據集復制我們的分析將是有價值的。另一方面,盡管癲癇發作的流行率與其他流行病學研究一致,即醫學公認的自我報告的終生癲癇發作流行率估計為 1.8%,但對癲癇發作的評估來自自我報告的,這受到回憶偏倚的影響,通常不如從病歷中提取數據可靠。我們無法區分癲癇發作的類型,包括癲癇發作與心因性非癇性發作,或者與癲癇發作活動相關的幻覺時間,這些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我們也無法得知癲癇發作的治療的效果對數據分析的影響(相較于癲癇發作本身)。盡管有這些缺陷,但理解有癲癇發作史患者的幻覺和心理健康預后之間的關系仍然有價值。
有癲癇發作史患者出現幻覺的發生率較高。它們不應被簡單地視為大腦異常電活動的反映,而是精神疾病的高風險的標志。這包括與自殺行為的密切關系。鑒于這些發現,我們建議從事癲癇發作患者相關工作的臨床醫生應常規詢問幻覺的發生情況,如患者的回答是肯定的,應當立即進行仔細的精神狀態檢查和適當的社會心理隨訪。
利益沖突 作者無任何利益沖突需要披露。我們閱讀并確認了《華爾街日報》關于出版物相關道德問題的立場,并確認本研究符合這些準則。
要點
? 8% 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述曾有幻覺經歷
? 有癲癇發作患者的精神健康與幻覺經歷密切相關:65% 符合一項或多項精神障礙的診斷標準
? 對于有癲癇發作的患者,幻覺經歷是自殺行為的高危因素:53% 的患者有一次或多次自殺企圖
? 臨床醫師診治有癲癇發作患者時應常規詢問有無幻覺經歷
在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幻覺的發生率較高。癲癇患者出現幻覺通常被視為各種腦結構(最常見的是邊緣系統)中異常電活動的后遺癥,但其精神病理學意義尚不清楚。鑒于癲癇相關的精神疾病發病率較高,本研究旨在調查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出現幻覺的精神病理學意義。我們采用來自成人精神疾病發病率調查(Adult psychiatric morbidity survey,APMS)的數據,計算了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出現幻聽和幻視的患病率,并評估了它們與一系列精神障礙、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的關系。
1 方法
1.1 資料來源
APMS 是每 7 年在普通人群中評估一系列精神障礙的患病率,是世界上實施時間最長的、以統一方法進行的流行病學調查。這一調查受英國國家衛生服務局(National Health Service,NHS)委托,由英國國家社會研究中心(NatCen Social Research)和萊斯特大學(the University of Leicester)實施,始于 1993 年,在 2000 年、2007 年和 2014 年進行復核。調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結構化評估,收集一般醫療狀況、精神障礙以及人口統計、使用服務和社會變量的系列數據;第二階段由受過臨床訓練的采訪者進行,收集關于創傷史、自殺、自殘行為以及精神病史的數據。在每個 APMS 的評估時間點,通過家庭概率抽樣挑選出有代表性的樣本進行采訪,每次約挑選出 7 500 名 16 歲及以上的采訪對象。補充研究可將數據合并成一個大數據集,或在一個數據集上驗證假設,在另一個數據集上復制。2007 年數據集(N=7 403)和 2014 年數據集(N=7 546)記錄了癲癇發作史。本研究中使用的樣本是這兩個數據集的組合(N=14 949)。
與以前使用這些數據集的研究一樣,所有分析都進行了加權,以考慮參與者的選擇和無反應,從而確保數據代表 16~74 歲人群。
1.2 幻覺經歷的評估
幻覺經歷是采用取自精神病篩查問卷(Psychosis screening questionnaire)的下述問題進行評估;“在過去的一年里,你有沒有聽到或看到過別人聽不到的事情?”既往研究表明,關于幻聽和幻視的問卷對訪談證實的癥狀具有較高的陽性和陰性預測價值。
與既往研究一樣,本研究剔除了“疑似精神病”的患者。“疑似精神病”被界定為對上述問題的肯定回答,及接下來的問題的肯定回答:“你有沒有在周圍無人的情況下聽到有聲音說了很多話或幾句話?”。實施這一步驟是為了對我們的假設進行更嚴格的測試,以增加研究的可信度,即任何關系都不是由實際的精神障礙驅動的。不過,為保證數據的完整性,我們還在補充材料中提供了患者認可這兩個幻覺問題在內的分析結果。
1.3 癲癇發作史的評估
癲癇發作史被定義為對“是否從 16 歲起就患有癲癇或符合癲癇發作特征”這一問題的肯定回答。
1.4 結果變量
1.4.1 精神障礙
修訂后的臨床訪談表(Clinical interview schedule,CIS-R)是一個經過認證的、結構完整的采訪,評估了過去的一周內,下列經《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第 10 次修訂本(ICD-10)診斷疾病的患病率:抑郁癥、恐怖癥、驚恐障礙、強迫癥、混合性焦慮和抑郁以及廣泛性焦慮癥。它還生成了反映精神障礙癥狀嚴重程度的 CIS-R 總分。
1.4.2 自殺行為
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通過以下自我完成的項目進行評估:① 自殺意念:“在每個人的生活中,可能會有一些時候他們變得非常痛苦和沮喪,可能會因為這些感覺而想采取過激行動。你有沒有想過結束自己的生命,即使你不會真的去做?”對這個問題的肯定回答表明一個人至少有一次自殺意念;② 自殺企圖:“你是否曾試圖通過服用過量藥片或其他方式來結束自己的生命?”對這個問題的肯定回答表明一個人一生中至少有一次自殺企圖。
1.5 統計分析
在進行數據分析之前,對 2007 年和 2014 年的數據集進行了合并、檢查,并在必要時進行了重新編碼。
在 2007 年的數據集中,分析前剔除 40 例“疑似精神病”患者,剩余總數為 7 363 例。同樣,在分析前,2014 年的數據集中剔除了 91 例,剩余總數為 7 445 例。從分析中剔除的樣本占總樣本的 0.88%(N=131)。因此,總共 14 818 例樣本被用于分析。
1.6 精神障礙的患病率
使用 Logistic 回歸來比較以下六種精神障礙在有/無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的患病率:抑郁癥、恐懼癥、驚恐障礙、強迫癥、混合性焦慮、抑郁、廣泛性焦慮障礙以及“其他精神障礙”。還使用 Logistic 回歸來比較有/無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的發生率。
1.7 幻覺經歷
計算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報告幻覺經歷的比例,以便與普通人群中幻覺經歷的發生率進行比較。然后,我們使用 Logistic 回歸來比較以下各組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的發生率:① 既無癲癇發作史也無幻覺經歷的患者(對照組);② 無癲癇發作史但有幻覺經歷的患者;③ 有癲癇發作史但無幻覺經歷的患者;④ 有癲癇發作史和幻覺經歷的患者。采用 χ2 檢驗(chi-square analyses)來分析第 4 組與第 2 組和第 3 組相比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發生率的差異。我們的研究主要是分析比較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的發生率,并分析這些患者有無幻覺經歷,因為這將告訴我們幻覺經歷是否是癲癇發作患者高自殺行為風險的臨床提示信息。具體來說,我們使用 Logistic 回歸來計算有癲癇發作史合并幻覺的患者與有癲癇發作史不合并幻覺的患者相比,個體的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的幾率。此外,為了評估自殺意念或自殺企圖幾率的差異是否可以通過共同發生的精神病理學來解釋,我們隨后校正了總的 CIS-R 評分進行了新的分析。
本文中報道的所有分析都根據年齡和性別進行了校正,并使用 StataSE 14 進行。
2 結果
用于分析的樣本總數為 14 812 (58% 為女性)。6 例患者的癲癇發作史相關數據缺失,因此未納入分析。被調查者的年齡從 16~95 歲不等,平均年齡為 51.8 歲。206 例患者(樣本的 1.39%)有癲癇發作史,其中 54% 為女性。
2.1 有癲癇發作史患者的精神障礙的患病率
在無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16.8% 有一種或多種終生精神障礙。在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31.5% 有一種或多種終生精神障礙(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所有精神疾病的患病率見表 1)。

2.1.1 目的 1:有癲癇發作史患者的幻覺經歷患病率
在無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4.08% 報告有幻覺經歷(59% 為女性)。在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8.25% 報告有幻覺經歷[71% 為女性;校正 OR(aOR)=2.05,95%CI(1.24,3.38)]。
2.1.2 目的 2:幻覺經歷的精神病理學意義
① 精神障礙的患病率:在有癲癇發作史但無幻覺經歷的患者中,29% 符合一種或多種精神障礙的診斷標準。相比之下,在有癲癇發作史合并幻覺經歷的患者中,65% 符合一種或多種精神障礙的診斷標準[校正 OR=3.5,95%CI(1.14,10.56)]。表 2 顯示了 6 種精神健康障礙在癲癇患者中的患病率,其中有幻覺經歷 17 例,無幻覺經歷 189 例。② 與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的關系:在無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17% 曾有過自殺意念;相比之下,在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33% 曾有過自殺意念。在無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6% 有一次或多次自殺企圖。相比之下,在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19% 至少有一次自殺企圖(表 3)。


2.1.3 目的 3:癲癇發作、幻覺、自殺意念、自殺企圖之間的關系
表 4 顯示了四個組中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的發生率:① 既無癲癇發作史也無幻覺經歷的患者(對照組);② 無癲癇發作史但有幻覺經歷的患者;③ 有癲癇發作史但無幻覺經歷的患者;④ 有癲癇發作史合并幻覺經歷的患者。

與第 3 組(有癲癇發作史但無幻覺經歷的患者)相比,第 4 組(有癲癇發作史合并幻覺經歷的患者)中自殺意念的發生率顯著升高(χ2=5.58,P=0.018);但與第 2 組(無癲癇發作史但有幻覺經歷的患者)進行比較,則無統計學差異(χ2=1.97,P=0.16)。
與第 2 組(χ2=13.19,P<0.01)和第 3 組(χ2=13.31,P<0.001)相比,第 4 組自殺企圖的發病率顯著增高。
2.2 主要分析
我們的主要假設是,幻覺經歷是有癲癇發作史患者自殺行為增加的危險標志,即有癲癇發作史合并幻覺經歷的患者較有癲癇發作史但無幻覺經歷的患者發生自殺行為的幾率更高。在有癲癇發作史但無幻覺經歷的患者(第 3 組)中,31% 有自殺意念。與之相比,在有癲癇發作史合并幻覺經歷的患者(第 4 組)中,59% 有自殺意念[校正 OR=2.58,95%CI(0.87,7.63)]。
在有癲癇發作史但無幻覺經歷的患者(第 3 組)中,16% 有至少一次的自殺企圖。相比之下,在有癲癇發作史合并幻覺經歷的患者(第 4 組)中,53% 有至少一次的自殺企圖[校正 OR=4.61,95%CI(1.58,13.65)]。用總的 CIS-R 評分對精神障礙嚴重程度進行校正,不能說明幻覺經歷和自殺企圖之間的關系[校正 OR=3.75,95%CI(1.09,12.91)]。
3 討論
在英國的一般人群調查中,8% 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在過去一年中曾有幻覺經歷—這是無癲癇發作史患者幻覺發生率的兩倍。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精神障礙的患病率也約為無癲癇發作史患者的兩倍,分別為 32% 和 17%。值得注意的是,精神障礙的患病率在有癲癇發作史合并幻覺的患者中為 65%,而有癲癇發作史但未合并幻覺的患者中精神障礙的發病率為 29%。因此,幻覺經歷是有癲癇發作史患者發生精神疾病風險的一個強有力的標志。
和既往研究一致,在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的發生率增加。然而,在有與無合并幻覺經歷的患者之間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的發生率存在顯著差異:在有癲癇發作史但未合并幻覺的患者中,16% 有過自殺企圖;另一方面,在有癲癇發作史并報告有幻覺的患者中,超過半數(53%)的人群曾有一次或多次自殺企圖。此外,我們的分析表明,自殺企圖較高的發生率不能簡單地用并發精神障礙率較高來解釋。因此,幻覺經歷是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發生自殺行為的強有力的標志。
多種因素可能對癲癇發作、幻覺經歷和自殺之間的關聯起作用。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神經影像學發現有重疊,特別是邊緣系統的異常,是癲癇和精神疾病的共同特征。顳葉性癲癇就是一個特例,盡管在目前的研究中,我們沒有關于癲癇發作類型的信息。
Pulsipher 等(2011 年)發現 8~18 歲特發性全身性癲癇發作患兒的丘腦體積減小,這種情況也在精神疾病風險較高的個體和診斷為精神分裂癥的患者中發現(已表明這與幻聽頻率有關)。丘腦體積減小的后果可能是破壞皮質和皮質下腦區之間的信息交流,這可能增加幻覺的發生和自殺的風險。
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壓力、欺凌和病恥感等問題也造成有癲癇發作史患者出現幻覺經歷和自殺行為的風險。例如,Hamiwk 等的研究顯示,42% 的癲癇發作患兒是欺凌的受害者,相比之下,慢性腎病患兒遭受欺凌的概率是 18%。就病恥感而言,從英國一般人群隨機抽樣,51% 的認為社會對有癲癇發作的患者和無癲癇發作的患者區別對待。同樣,慢性病會對自我概念/自尊產生深遠的影響,這也是一個與精神病患病相關的因素。壓力可誘發癲癇發作或使癲癇發作加重,也可能在幻覺經歷和自殺行為中起作用。
在一般人群樣本中,曾有幻覺經歷的青少年在語言評估、運動技能、處理速度和執行功能的任務中表現更差,這些缺陷在有癲癇發作史的患者中也同樣存在。在近期有癲癇發作的智力正常兒童的社區樣本中,27% 在癲癇發作時有神經心理缺陷(包括語言、處理速度、語言記憶和學習以及執行功能的缺陷)。執行功能和處理速度的缺陷可能是導致自殺行為的另一風險。
4 優勢與局限
APMS 提供了一個具有代表性的基于人口的樣本數據。2007 年和 2014 年數據的采集采用統一方法使數據組合成為可能,提高了研究的可信度。
本研究的一個缺陷是,使用的數據來自橫斷面研究,未來的研究應當著眼于建立縱向的關系。雖然我們的樣本量很大,但癲癇發作的發生率很低,僅略高于 1%。因此,使用其他數據集復制我們的分析將是有價值的。另一方面,盡管癲癇發作的流行率與其他流行病學研究一致,即醫學公認的自我報告的終生癲癇發作流行率估計為 1.8%,但對癲癇發作的評估來自自我報告的,這受到回憶偏倚的影響,通常不如從病歷中提取數據可靠。我們無法區分癲癇發作的類型,包括癲癇發作與心因性非癇性發作,或者與癲癇發作活動相關的幻覺時間,這些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我們也無法得知癲癇發作的治療的效果對數據分析的影響(相較于癲癇發作本身)。盡管有這些缺陷,但理解有癲癇發作史患者的幻覺和心理健康預后之間的關系仍然有價值。
有癲癇發作史患者出現幻覺的發生率較高。它們不應被簡單地視為大腦異常電活動的反映,而是精神疾病的高風險的標志。這包括與自殺行為的密切關系。鑒于這些發現,我們建議從事癲癇發作患者相關工作的臨床醫生應常規詢問幻覺的發生情況,如患者的回答是肯定的,應當立即進行仔細的精神狀態檢查和適當的社會心理隨訪。
利益沖突 作者無任何利益沖突需要披露。我們閱讀并確認了《華爾街日報》關于出版物相關道德問題的立場,并確認本研究符合這些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