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中國抗癲癇協會常務理事及顧問. 癲癇中心分級標準(試行)2017年5月修改. 癲癇雜志, 2017, 3(3): 243-247. doi: 10.7507/2096-0247.20170038 復制
癲癇臨床診療過程復雜、需要多科協作與配合,癲癇中心是適應現代癲癇診療模式的一種醫療組織結構。癲癇中心依托于較大的綜合醫院或專科醫院,是一個綜合診療平臺,業務內容涉及神經內科、神經外科、兒童神經科、兒童神經外科、精神科(心理科)等診療科室,也包括神經電生理科、神經影像科、神經藥理科、神經病理科等專業。癲癇中心管理運作模式不同于一般的科室管理,為了更好地促進我國的癲癇中心建設,中國抗癲癇協會組織國內癲癇領域的相關專家制定了中國癲癇中心分級標準。根據近些年我國癲癇中心的發展態勢,分級標準適度重視癲癇中心規模,指標符合現階段中國的實際情況。在中國癲癇中心分為三級,分別是三級綜合癲癇診療中心、二級癲癇中心和初級癲癇診療服務設施。
1 三級綜合癲癇中心
三級綜合癲癇診療中心可以設在三級綜合醫院、條件好的二級綜合醫院以及專科醫院內,癲癇中心應可提供全面、高水平的癲癇診療服務,并按照《癲癇外科診療技術管理規范》與《臨床技術操作規范· 癲癇外科分冊》,有施行癲癇外科一、二、三級手術治療的能力。根據醫院實際情況,癲癇診療中心可按單獨科室建制,也可采用多科協作模式,但要建立具體的規章制度以保證相關科室間密切合作定期開展癲癇診療服務。
1.1 科室的一般條件
①獨立設置癲癇專科門診,至少設診斷室3個,另設治療室、急診觀察室等;②神經電生理檢查室用房面積充分,可以設腦電圖室、誘發電位/ 肌電圖室等;③設有單獨的癲癇病房,至少設置癲癇專科床位20張(含)以上,其中有5張(含)以上視頻腦電圖監測病床。
1.2 人員
①醫師??每床至少配備0. 3名醫師,其中至少3名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指從事癲癇專業的神經內科、神經外科和兒科)任職資格的醫師。其他醫師要求具備癲癇專業碩士/ 博士學位、經過癲癇專業培訓(在國內三級甲等醫院癲癇專業方向或國外癲癇中心接受癲癇專業培訓1年以上)、持有相應進修合格或其它資格證明文件。從事癲癇專業神經內、外科、兒科醫師的能力要求見附件(一);②護士??每床至少配備0. 5名護士;③技師?根據視頻腦電圖設備的數量配備電生理技師,每2 ~ 3張監測床應至少配置一名神經電生理技師。
1.3 設備
①常規診療設備、急救設備、信息化設備等,按三級醫院規定配備;②癲癇專業診療設備,神經電生理檢查設備包括常規腦電圖儀、多導聯(128導以上)視頻腦電圖儀、誘發電位儀、電刺激器、經顱磁刺激器等,條件較好的可以配置腦磁圖(MEG);神經影像設備為腦計算機斷層掃描儀(CT)、能完成多種成像的磁共振成像儀(1. 5T以上MRI)、單光子衍射掃描儀(SPECT),條件較好的還應配備正電子發射掃描儀(PET)等;抗癲癇藥物血藥濃度檢測設備;(功能)神經外科手術室必需的設備;神經科重癥監護室必需的設備。
1.4 服務內容
合格的癲癇中心不是規模、設備與各類工作人員的簡單結合,應重視前期的工作積累,故分級考核前兩個年度癲癇中心的實際數據可以很好反映癲癇中心的水平。見附件(一)。
1.5 規章制度
制定有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診療指南和臨床、護理、外科技術管理規范及操作規程等,并成冊可用。
2 二級癲癇中心
二級癲癇中心可以設立在三級綜合醫院、二級綜合醫院以及專科醫院,可為癲癇患者提供較高水平的癲癇內、兒科專科診斷和治療服務。具備按照《癲癇外科診療技術管理規范》與《臨床技術操作規范· 癲癇外科分冊》施行有關癲癇外科治療條件者,也可以開展相應的癲癇外科一、二級手術治療。癲癇診療中心可按單獨科室建制,也可采用多科協作模式,但要建立有具體的規章制度以保證相關科室協同、定期開展有關癲癇診療服務。
2.1 科室的一般條件
①獨立設置癲癇專科門診,至少設診斷室1個;②神經電生理檢查室用房面積充分,可以設腦電圖室等;③設有單獨的癲癇病房,至少設置癲癇專科床位10張(含)以上,其中有2張(含)以上視頻腦電圖監測病床。
2.2 人員
①醫師??每床至少配備0. 3名醫師,其中至少1名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指從事癲癇專業的神經內科、神經外科、兒科)任職資格的醫師,其他醫師要求具備癲癇專業碩士/ 博士學位和/ 或經過癲癇專業培訓(在國內三級甲等醫院癲癇科或國外癲癇中心接受癲癇專業培訓1年以上)、持有相應進修合格或其它資格證明文件,癲癇專業醫師的能力要求見附件(二);②護士??每床至少配備0. 5名護士;③技師??根據視頻腦電圖設備的數量配備電生理技師,每2 ~ 3張監測床應至少配置一名神經電生理技師。
2.3 設備
①癲癇病房配置的常規診療設備、急救設備等,按相應等級醫院規定配備;②癲癇科專業診療設備。神經電生理檢查設備包括常規腦電圖儀、多導聯(64導以上)視頻腦電圖儀;神經影像設備為CT、1. 5T以上MRI;抗癲癇藥物血藥濃度檢測設備;(功能)神經外科手術室必需的設備;神經科重癥監護室必需的設備。
2.4 服務內容
持續的工作積累非常重要,分級考核前兩個年度癲癇中心的數據可以很好反映其實際水平。見附件(二)。
2.5 規章制度
制定有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診療指南和臨床、護理、外科技術管理規范及操作規程等,并成冊可用。
3 初級癲癇診療服務設施
初級癲癇診療服務設施為設立在醫療機構的癲癇專業門診,對癲癇病患者提供診斷、咨詢和治療等醫療服務,設于一級(含)以上醫療機構內。可以在內科、神經科或兒科內設立,也可以單獨建制。臨床癲癇專業門診的診療條件、水平和內容應明顯優于普通的內科、神經科、兒科門診,但不開展癲癇外科治療。
3.1 分區布局
布局和流程應當滿足工作需要,具備相應的工作區,包括候診區、接診區、神經電生理檢查區、儲存室和污物處理區等基本功能區域,其中候診區、儲存室和污物處理區可與門診其他部門共同使用。
3.2 人員
①醫師??至少有2名從事癲癇專業的神經科、內科、兒科執業醫師,其中至少1名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經過良好的癲癇相關知識培訓(在三級甲等醫院癲癇專科或國外癲癇專科進修半年以上),持有相應進修合格或其它資格證明文件;能力要求為對于癲癇發作進行準確的分類,掌握腦電圖尤其是癲癇腦電圖特點,熟悉常見的癲癇綜合征,熟悉并能正確選擇抗癲癇藥物、避免和處理藥物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不良事件,能夠對兒童發作性疾病能做出鑒別診斷;②護士??至少有2名注冊護士,具備一定癲癇專業醫學知識和癲癇病護理工作經驗,獲得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③至少有1名神經電生理醫師或技師,需經過正規的培訓(含在三級甲等醫院進修腦電圖專業3個月以上),掌握常規腦電圖的檢查、操作、分析,正確書寫腦電圖報告,熟練掌握腦電圖儀器和日常測量數據的保密、儲存和維護;④根據業務情況適當增加執業醫師、注冊護士和技師的數量;⑤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按照適當比例配備其他相關專業工作者,如神經心理、神經影像、神經藥理醫師等。
3.3 房屋、設施
①至少設置1間普通診室;②至少設置1間專用神經電生理檢查室。
3.4 設備
①與該醫院級別、功能相應的一般診療、檢驗設備;②急救設備有心臟除顫器、簡易呼吸器、搶救車,急救設備可與其他門診科室共用;③信息化設備為信息化設備可與其他門診科室共用;④癲癇專科設備為質量合格的腦電圖儀或視頻腦電圖檢查設備一臺,CT、1. 5T以上MRI(非必需)。
3.5 服務內容
①癲癇的診斷、鑒別診斷;②常規腦電圖檢查;③神經放射學檢查;④癲癇的藥物治療。
3.6 規章制度
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職責、相關診療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規章制度至少包括診療質量規范控制、藥品管理制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醫患溝通制度、會診制度、心理診療保密制度、醫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離制度、設備設施管理制度、患者登記和醫療文書書寫記錄管理制度、醫務人員職業安全管理制度等。
附件(一) 三級綜合癲癇診療中心專業人員能力、服務內容的具體要求
1 癲癇專業醫師及工作人員能力要求
癲癇中心負責人應具備高級職稱,具備一定癲癇相關專業業績的積累。學科帶頭人應該具備長期從事癲癇實際工作的經驗,能夠提供癲癇相關的研究論文、課題等證明材料。癲癇中心人員資質水平有不斷提升的可能。
1.1 神經內科醫師
①對于癲癇發作進行準確的分類;②掌握腦電圖尤其是癲癇腦電圖特點;③掌握常見的癲癇綜合征;④正確選擇抗癲癇藥物、避免和處理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不良事件;⑤對發作性疾病能做出診斷和鑒別診斷;⑥熟悉癲癇外科的適應證及癲癇灶定位原則;⑦可為癲癇病人的生活、學習、工作、婚姻、生育、駕駛機動車等提供咨詢服務;⑧對與癲癇相關的全身疾病有較深入的了解。
1.2 兒科醫師(神經專業)
掌握兒童癲癇患者的臨床診斷、發作分類、綜合征及兒童腦電圖特點,正確選擇抗癲癇藥物、能避免和處理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不良事件,能夠正確開展生酮飲食治療,對兒童發作性疾病能做出鑒別診斷。
1.3 神經外科醫師
按照《癲癇外科診療技術管理規范》,能夠獨立完成癲癇外科一、二、三級手術。即:病變相關的癲癇病灶切除術、無病灶顳葉癲癇的顳葉切除術、無病灶非顳葉癲癇的癲癇灶切除術、胼胝體切開術、大腦半球切除術、迷走神經刺激器植入術、腦深部刺激器植入術等,并能處理圍手術期的各種并發癥。
1.4 其他相關專業醫師
1.4.1 精神、心理科醫師
負責癲癇患者的心理咨詢,精神障礙的治療,掌握并運用認知功能、精神功能檢查及生活質量評定的常用量表,如生活質量IQ量表、抑郁、焦慮量表等。
1.4.2 神經電生理醫師
有5年以上常規腦電圖工作經驗,經過正規培訓,通過國家腦電圖水平考試(中級以上),持有相應資格證明文件,可正確進行長程或視頻腦電圖監測,并能對結果作出確切的解釋。具備對MEG檢查結果分析和解釋的能力,負責顱內電極腦電圖監測結果的解釋,參與癲癇灶的定位工作。
1.4.3 神經影像學醫師
能對CT、MRI、fMRI、SPECT和PET等成像檢查結果進行解釋并出具報告。
1.5 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1.5.1 神經電生理技術人員
①資格要求:經過正規的培訓(在國內、外三級甲等醫院培訓神經電生理6個月以上),持有合格證明和/ 或其它資格認可文件。②能力要求:掌握常規腦電圖的檢查、操作、分析,可以開展長程或視頻腦電圖的監測工作;能夠完成顱內電極腦電圖的長程監測;可以開展癲癇患者誘發電位的檢查、顱內電極誘發電位的腦功能區定位檢查、經顱磁刺激檢查、皮層電刺激檢查;掌握常見腦電圖儀器故障的處理;熟悉腦功能定位時皮層電刺激技術的使用和監測結果的解釋以及隨時可能出現的并發癥的處理;參與癲癇灶的定位工作。
1.5.2 臨床藥理工作者
進行抗癲癇藥物濃度的監測分析并解釋其結果,協助指導癲癇患者合理用藥、接受患者的咨詢。
1.5.3 神經康復醫師
負責精神心理康復、認知能力訓練等,指導癲癇病人的生活、學習、工作、婚姻和生育。
1.5.4 神經病理和分子生物學工作者
可以為特殊癲癇患者提供活檢組織的病理診斷,為特殊患者提供分子生物學診斷(非必需)。
1.5.5 癲癇相關的基礎研究人員
承擔省級以上科學研究項目(非必需)。
2 服務內容
2.1 癲癇的診斷、鑒別診斷
①常規、長程視頻腦電圖檢查(腦電圖檢查量為每年2 000人次以上;長程腦電監測量為每年500人次以上);顱內電極腦電圖檢查(監測量為每年20人次以上);顱內電極誘發電位檢查、大腦皮層電刺激術、經顱磁刺激檢查治療等;②神經放射學檢查(CT、MRI、SPECT、PET、fMRI等);③抗癲癇藥物的血藥濃度檢測;④癲癇門診(門診量每年4000人次以上);⑤癲癇病房(各類癲癇患者住院人次為每年200人次以上);⑥癲癇手術(每年80人次以上)。
2.2 癲癇的藥物治療
2.3 癲癇外科治療
按照《癲癇外科診療技術管理規范》與《臨床技術操作規范· 癲癇外科分冊》,實施癲癇外科一、二、三級手術。
2.4 生酮飲食治療
2.5 患者的心理評定、心理咨詢、精神障礙治療;精神心理康復和認知能力訓練等
2.6 活檢病理診斷以及分子生物學診斷
2.7 有專業碩士、博士點,并承擔一定的教學、培訓任務
附件(二) 二級癲癇中心專業人員能力、服務內容的具體要求
1 癲癇專業醫師及工作人員能力要求
癲癇中心負責人應具備高級職稱,有一定癲癇相關專業業績的積累。學科帶頭人應該具備長期從事癲癇實際工作的經驗,能夠提供癲癇相關的研究論文、課題等證明材料。癲癇中心人員資質水平應具備不斷提升的可能。
1.1 神經內科醫師
①對于癲癇發作進行準確的分類;②掌握腦電圖尤其是癲癇腦電圖特點;③掌握常見的癲癇綜合征;④正確選擇抗癲癇藥物、避免和處理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不良事件;⑤對發作性疾病能做出鑒別診斷;⑥初步掌握癲癇外科的適應癥及癲癇灶定位原則;⑦可為癲癇病人的生活、學習、工作、婚姻、生育、駕駛機動車等提供咨詢服務;⑧對與癲癇相關的全身疾病有一定了解;⑨開設兒科的二級癲癇中心,還要求掌握兒童癲癇患者的臨床發作分類、綜合征診斷及兒童腦電圖特點,為兒童正確選擇抗癲癇藥物、能避免和處理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不良事件,能夠正確開展生酮飲食治療,對兒童發作性疾病能做出鑒別診斷。
1.2 兒科醫師(神經專業)
掌握癲癇兒童患者的臨床發作分類、綜合征診斷及兒童腦電圖特點,正確選擇抗癲癇藥物,能避免和處理抗癲癇藥物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不良事件,對兒童發作性疾病能做出鑒別診斷。
1.3 神經外科醫師(非必備要求)
能夠獨立完成病灶相關癲癇患者的癲癇病灶切除術和無病灶顳葉癲癇患者的顳葉切除術,處理圍手術期的各種并發癥,掌握癲癇灶定位原則及方法。
1.4 其他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可以是本科在職人員,亦可是特聘兼職或合作醫師。
1.4.1 神經電生理醫師
有1 ~ 2名有5年以上常規腦電圖工作經驗,經過正規培訓,通過國家腦電圖水平考試(初級及以上),持有相應資格證明文件,可正確進行長程或視頻腦電圖監測,并能對結果做出確切的解釋。
1.4.2 電生理技術人員
經過正規的培訓(含到三級醫院進修3個月以上),掌握常規腦電圖的檢查、操作、分析。可以開展長程或視頻腦電圖的監測工作。開展癲癇外科技術操作規范要求的相應顱內電極腦電圖監測,并對結果解釋,參與癲癇病變的定位工作。
1.4.3 臨床藥理工作者
進行抗癲癇藥物濃度的監測分析并解釋其結果,協助指導癲癇患者合理用藥、接受患者的咨詢。
1.4.4 神經影像學醫師(非必備人員)
能對CT、MRI等檢查結果進行分析和診斷并出具報告。
2 服務內容
2.1 癲癇的診斷、鑒別診斷
①常規、長程視頻腦電圖檢查(腦電圖檢查量為每年1 000人次以上;長程腦電監測量為每年100人次以上);②神經放射學檢查(CT、MRI);③抗癲癇藥物的血藥濃度檢測;④癲癇門診量(門診量每年2 000人次以上);⑤癲癇住院量(各類癲癇患者住院人次為每年100人次以上);⑥癲癇手術量(每年30人次以上,非必需)。
2.2 癲癇的藥物治療
2.3 癲癇外科治療
按照《癲癇外科診療技術管理規范》與《臨床技術操作規范·癲癇外科分冊》,具備相應條件時,可實施癲癇外科一、二級手術(非必需)。
2.4 生酮飲食治療(非必需)
癲癇臨床診療過程復雜、需要多科協作與配合,癲癇中心是適應現代癲癇診療模式的一種醫療組織結構。癲癇中心依托于較大的綜合醫院或專科醫院,是一個綜合診療平臺,業務內容涉及神經內科、神經外科、兒童神經科、兒童神經外科、精神科(心理科)等診療科室,也包括神經電生理科、神經影像科、神經藥理科、神經病理科等專業。癲癇中心管理運作模式不同于一般的科室管理,為了更好地促進我國的癲癇中心建設,中國抗癲癇協會組織國內癲癇領域的相關專家制定了中國癲癇中心分級標準。根據近些年我國癲癇中心的發展態勢,分級標準適度重視癲癇中心規模,指標符合現階段中國的實際情況。在中國癲癇中心分為三級,分別是三級綜合癲癇診療中心、二級癲癇中心和初級癲癇診療服務設施。
1 三級綜合癲癇中心
三級綜合癲癇診療中心可以設在三級綜合醫院、條件好的二級綜合醫院以及專科醫院內,癲癇中心應可提供全面、高水平的癲癇診療服務,并按照《癲癇外科診療技術管理規范》與《臨床技術操作規范· 癲癇外科分冊》,有施行癲癇外科一、二、三級手術治療的能力。根據醫院實際情況,癲癇診療中心可按單獨科室建制,也可采用多科協作模式,但要建立具體的規章制度以保證相關科室間密切合作定期開展癲癇診療服務。
1.1 科室的一般條件
①獨立設置癲癇專科門診,至少設診斷室3個,另設治療室、急診觀察室等;②神經電生理檢查室用房面積充分,可以設腦電圖室、誘發電位/ 肌電圖室等;③設有單獨的癲癇病房,至少設置癲癇專科床位20張(含)以上,其中有5張(含)以上視頻腦電圖監測病床。
1.2 人員
①醫師??每床至少配備0. 3名醫師,其中至少3名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指從事癲癇專業的神經內科、神經外科和兒科)任職資格的醫師。其他醫師要求具備癲癇專業碩士/ 博士學位、經過癲癇專業培訓(在國內三級甲等醫院癲癇專業方向或國外癲癇中心接受癲癇專業培訓1年以上)、持有相應進修合格或其它資格證明文件。從事癲癇專業神經內、外科、兒科醫師的能力要求見附件(一);②護士??每床至少配備0. 5名護士;③技師?根據視頻腦電圖設備的數量配備電生理技師,每2 ~ 3張監測床應至少配置一名神經電生理技師。
1.3 設備
①常規診療設備、急救設備、信息化設備等,按三級醫院規定配備;②癲癇專業診療設備,神經電生理檢查設備包括常規腦電圖儀、多導聯(128導以上)視頻腦電圖儀、誘發電位儀、電刺激器、經顱磁刺激器等,條件較好的可以配置腦磁圖(MEG);神經影像設備為腦計算機斷層掃描儀(CT)、能完成多種成像的磁共振成像儀(1. 5T以上MRI)、單光子衍射掃描儀(SPECT),條件較好的還應配備正電子發射掃描儀(PET)等;抗癲癇藥物血藥濃度檢測設備;(功能)神經外科手術室必需的設備;神經科重癥監護室必需的設備。
1.4 服務內容
合格的癲癇中心不是規模、設備與各類工作人員的簡單結合,應重視前期的工作積累,故分級考核前兩個年度癲癇中心的實際數據可以很好反映癲癇中心的水平。見附件(一)。
1.5 規章制度
制定有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診療指南和臨床、護理、外科技術管理規范及操作規程等,并成冊可用。
2 二級癲癇中心
二級癲癇中心可以設立在三級綜合醫院、二級綜合醫院以及專科醫院,可為癲癇患者提供較高水平的癲癇內、兒科專科診斷和治療服務。具備按照《癲癇外科診療技術管理規范》與《臨床技術操作規范· 癲癇外科分冊》施行有關癲癇外科治療條件者,也可以開展相應的癲癇外科一、二級手術治療。癲癇診療中心可按單獨科室建制,也可采用多科協作模式,但要建立有具體的規章制度以保證相關科室協同、定期開展有關癲癇診療服務。
2.1 科室的一般條件
①獨立設置癲癇專科門診,至少設診斷室1個;②神經電生理檢查室用房面積充分,可以設腦電圖室等;③設有單獨的癲癇病房,至少設置癲癇專科床位10張(含)以上,其中有2張(含)以上視頻腦電圖監測病床。
2.2 人員
①醫師??每床至少配備0. 3名醫師,其中至少1名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指從事癲癇專業的神經內科、神經外科、兒科)任職資格的醫師,其他醫師要求具備癲癇專業碩士/ 博士學位和/ 或經過癲癇專業培訓(在國內三級甲等醫院癲癇科或國外癲癇中心接受癲癇專業培訓1年以上)、持有相應進修合格或其它資格證明文件,癲癇專業醫師的能力要求見附件(二);②護士??每床至少配備0. 5名護士;③技師??根據視頻腦電圖設備的數量配備電生理技師,每2 ~ 3張監測床應至少配置一名神經電生理技師。
2.3 設備
①癲癇病房配置的常規診療設備、急救設備等,按相應等級醫院規定配備;②癲癇科專業診療設備。神經電生理檢查設備包括常規腦電圖儀、多導聯(64導以上)視頻腦電圖儀;神經影像設備為CT、1. 5T以上MRI;抗癲癇藥物血藥濃度檢測設備;(功能)神經外科手術室必需的設備;神經科重癥監護室必需的設備。
2.4 服務內容
持續的工作積累非常重要,分級考核前兩個年度癲癇中心的數據可以很好反映其實際水平。見附件(二)。
2.5 規章制度
制定有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診療指南和臨床、護理、外科技術管理規范及操作規程等,并成冊可用。
3 初級癲癇診療服務設施
初級癲癇診療服務設施為設立在醫療機構的癲癇專業門診,對癲癇病患者提供診斷、咨詢和治療等醫療服務,設于一級(含)以上醫療機構內。可以在內科、神經科或兒科內設立,也可以單獨建制。臨床癲癇專業門診的診療條件、水平和內容應明顯優于普通的內科、神經科、兒科門診,但不開展癲癇外科治療。
3.1 分區布局
布局和流程應當滿足工作需要,具備相應的工作區,包括候診區、接診區、神經電生理檢查區、儲存室和污物處理區等基本功能區域,其中候診區、儲存室和污物處理區可與門診其他部門共同使用。
3.2 人員
①醫師??至少有2名從事癲癇專業的神經科、內科、兒科執業醫師,其中至少1名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經過良好的癲癇相關知識培訓(在三級甲等醫院癲癇專科或國外癲癇專科進修半年以上),持有相應進修合格或其它資格證明文件;能力要求為對于癲癇發作進行準確的分類,掌握腦電圖尤其是癲癇腦電圖特點,熟悉常見的癲癇綜合征,熟悉并能正確選擇抗癲癇藥物、避免和處理藥物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不良事件,能夠對兒童發作性疾病能做出鑒別診斷;②護士??至少有2名注冊護士,具備一定癲癇專業醫學知識和癲癇病護理工作經驗,獲得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③至少有1名神經電生理醫師或技師,需經過正規的培訓(含在三級甲等醫院進修腦電圖專業3個月以上),掌握常規腦電圖的檢查、操作、分析,正確書寫腦電圖報告,熟練掌握腦電圖儀器和日常測量數據的保密、儲存和維護;④根據業務情況適當增加執業醫師、注冊護士和技師的數量;⑤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按照適當比例配備其他相關專業工作者,如神經心理、神經影像、神經藥理醫師等。
3.3 房屋、設施
①至少設置1間普通診室;②至少設置1間專用神經電生理檢查室。
3.4 設備
①與該醫院級別、功能相應的一般診療、檢驗設備;②急救設備有心臟除顫器、簡易呼吸器、搶救車,急救設備可與其他門診科室共用;③信息化設備為信息化設備可與其他門診科室共用;④癲癇專科設備為質量合格的腦電圖儀或視頻腦電圖檢查設備一臺,CT、1. 5T以上MRI(非必需)。
3.5 服務內容
①癲癇的診斷、鑒別診斷;②常規腦電圖檢查;③神經放射學檢查;④癲癇的藥物治療。
3.6 規章制度
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職責、相關診療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規章制度至少包括診療質量規范控制、藥品管理制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醫患溝通制度、會診制度、心理診療保密制度、醫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離制度、設備設施管理制度、患者登記和醫療文書書寫記錄管理制度、醫務人員職業安全管理制度等。
附件(一) 三級綜合癲癇診療中心專業人員能力、服務內容的具體要求
1 癲癇專業醫師及工作人員能力要求
癲癇中心負責人應具備高級職稱,具備一定癲癇相關專業業績的積累。學科帶頭人應該具備長期從事癲癇實際工作的經驗,能夠提供癲癇相關的研究論文、課題等證明材料。癲癇中心人員資質水平有不斷提升的可能。
1.1 神經內科醫師
①對于癲癇發作進行準確的分類;②掌握腦電圖尤其是癲癇腦電圖特點;③掌握常見的癲癇綜合征;④正確選擇抗癲癇藥物、避免和處理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不良事件;⑤對發作性疾病能做出診斷和鑒別診斷;⑥熟悉癲癇外科的適應證及癲癇灶定位原則;⑦可為癲癇病人的生活、學習、工作、婚姻、生育、駕駛機動車等提供咨詢服務;⑧對與癲癇相關的全身疾病有較深入的了解。
1.2 兒科醫師(神經專業)
掌握兒童癲癇患者的臨床診斷、發作分類、綜合征及兒童腦電圖特點,正確選擇抗癲癇藥物、能避免和處理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不良事件,能夠正確開展生酮飲食治療,對兒童發作性疾病能做出鑒別診斷。
1.3 神經外科醫師
按照《癲癇外科診療技術管理規范》,能夠獨立完成癲癇外科一、二、三級手術。即:病變相關的癲癇病灶切除術、無病灶顳葉癲癇的顳葉切除術、無病灶非顳葉癲癇的癲癇灶切除術、胼胝體切開術、大腦半球切除術、迷走神經刺激器植入術、腦深部刺激器植入術等,并能處理圍手術期的各種并發癥。
1.4 其他相關專業醫師
1.4.1 精神、心理科醫師
負責癲癇患者的心理咨詢,精神障礙的治療,掌握并運用認知功能、精神功能檢查及生活質量評定的常用量表,如生活質量IQ量表、抑郁、焦慮量表等。
1.4.2 神經電生理醫師
有5年以上常規腦電圖工作經驗,經過正規培訓,通過國家腦電圖水平考試(中級以上),持有相應資格證明文件,可正確進行長程或視頻腦電圖監測,并能對結果作出確切的解釋。具備對MEG檢查結果分析和解釋的能力,負責顱內電極腦電圖監測結果的解釋,參與癲癇灶的定位工作。
1.4.3 神經影像學醫師
能對CT、MRI、fMRI、SPECT和PET等成像檢查結果進行解釋并出具報告。
1.5 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1.5.1 神經電生理技術人員
①資格要求:經過正規的培訓(在國內、外三級甲等醫院培訓神經電生理6個月以上),持有合格證明和/ 或其它資格認可文件。②能力要求:掌握常規腦電圖的檢查、操作、分析,可以開展長程或視頻腦電圖的監測工作;能夠完成顱內電極腦電圖的長程監測;可以開展癲癇患者誘發電位的檢查、顱內電極誘發電位的腦功能區定位檢查、經顱磁刺激檢查、皮層電刺激檢查;掌握常見腦電圖儀器故障的處理;熟悉腦功能定位時皮層電刺激技術的使用和監測結果的解釋以及隨時可能出現的并發癥的處理;參與癲癇灶的定位工作。
1.5.2 臨床藥理工作者
進行抗癲癇藥物濃度的監測分析并解釋其結果,協助指導癲癇患者合理用藥、接受患者的咨詢。
1.5.3 神經康復醫師
負責精神心理康復、認知能力訓練等,指導癲癇病人的生活、學習、工作、婚姻和生育。
1.5.4 神經病理和分子生物學工作者
可以為特殊癲癇患者提供活檢組織的病理診斷,為特殊患者提供分子生物學診斷(非必需)。
1.5.5 癲癇相關的基礎研究人員
承擔省級以上科學研究項目(非必需)。
2 服務內容
2.1 癲癇的診斷、鑒別診斷
①常規、長程視頻腦電圖檢查(腦電圖檢查量為每年2 000人次以上;長程腦電監測量為每年500人次以上);顱內電極腦電圖檢查(監測量為每年20人次以上);顱內電極誘發電位檢查、大腦皮層電刺激術、經顱磁刺激檢查治療等;②神經放射學檢查(CT、MRI、SPECT、PET、fMRI等);③抗癲癇藥物的血藥濃度檢測;④癲癇門診(門診量每年4000人次以上);⑤癲癇病房(各類癲癇患者住院人次為每年200人次以上);⑥癲癇手術(每年80人次以上)。
2.2 癲癇的藥物治療
2.3 癲癇外科治療
按照《癲癇外科診療技術管理規范》與《臨床技術操作規范· 癲癇外科分冊》,實施癲癇外科一、二、三級手術。
2.4 生酮飲食治療
2.5 患者的心理評定、心理咨詢、精神障礙治療;精神心理康復和認知能力訓練等
2.6 活檢病理診斷以及分子生物學診斷
2.7 有專業碩士、博士點,并承擔一定的教學、培訓任務
附件(二) 二級癲癇中心專業人員能力、服務內容的具體要求
1 癲癇專業醫師及工作人員能力要求
癲癇中心負責人應具備高級職稱,有一定癲癇相關專業業績的積累。學科帶頭人應該具備長期從事癲癇實際工作的經驗,能夠提供癲癇相關的研究論文、課題等證明材料。癲癇中心人員資質水平應具備不斷提升的可能。
1.1 神經內科醫師
①對于癲癇發作進行準確的分類;②掌握腦電圖尤其是癲癇腦電圖特點;③掌握常見的癲癇綜合征;④正確選擇抗癲癇藥物、避免和處理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不良事件;⑤對發作性疾病能做出鑒別診斷;⑥初步掌握癲癇外科的適應癥及癲癇灶定位原則;⑦可為癲癇病人的生活、學習、工作、婚姻、生育、駕駛機動車等提供咨詢服務;⑧對與癲癇相關的全身疾病有一定了解;⑨開設兒科的二級癲癇中心,還要求掌握兒童癲癇患者的臨床發作分類、綜合征診斷及兒童腦電圖特點,為兒童正確選擇抗癲癇藥物、能避免和處理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不良事件,能夠正確開展生酮飲食治療,對兒童發作性疾病能做出鑒別診斷。
1.2 兒科醫師(神經專業)
掌握癲癇兒童患者的臨床發作分類、綜合征診斷及兒童腦電圖特點,正確選擇抗癲癇藥物,能避免和處理抗癲癇藥物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不良事件,對兒童發作性疾病能做出鑒別診斷。
1.3 神經外科醫師(非必備要求)
能夠獨立完成病灶相關癲癇患者的癲癇病灶切除術和無病灶顳葉癲癇患者的顳葉切除術,處理圍手術期的各種并發癥,掌握癲癇灶定位原則及方法。
1.4 其他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可以是本科在職人員,亦可是特聘兼職或合作醫師。
1.4.1 神經電生理醫師
有1 ~ 2名有5年以上常規腦電圖工作經驗,經過正規培訓,通過國家腦電圖水平考試(初級及以上),持有相應資格證明文件,可正確進行長程或視頻腦電圖監測,并能對結果做出確切的解釋。
1.4.2 電生理技術人員
經過正規的培訓(含到三級醫院進修3個月以上),掌握常規腦電圖的檢查、操作、分析。可以開展長程或視頻腦電圖的監測工作。開展癲癇外科技術操作規范要求的相應顱內電極腦電圖監測,并對結果解釋,參與癲癇病變的定位工作。
1.4.3 臨床藥理工作者
進行抗癲癇藥物濃度的監測分析并解釋其結果,協助指導癲癇患者合理用藥、接受患者的咨詢。
1.4.4 神經影像學醫師(非必備人員)
能對CT、MRI等檢查結果進行分析和診斷并出具報告。
2 服務內容
2.1 癲癇的診斷、鑒別診斷
①常規、長程視頻腦電圖檢查(腦電圖檢查量為每年1 000人次以上;長程腦電監測量為每年100人次以上);②神經放射學檢查(CT、MRI);③抗癲癇藥物的血藥濃度檢測;④癲癇門診量(門診量每年2 000人次以上);⑤癲癇住院量(各類癲癇患者住院人次為每年100人次以上);⑥癲癇手術量(每年30人次以上,非必需)。
2.2 癲癇的藥物治療
2.3 癲癇外科治療
按照《癲癇外科診療技術管理規范》與《臨床技術操作規范·癲癇外科分冊》,具備相應條件時,可實施癲癇外科一、二級手術(非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