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技術源遠流長,是我國優秀的傳統文化,也是人民的寶貴財富。中醫技術制訂流程的規范化報告,是指導中醫技術人員開展臨床實踐的重要依據。然而,目前還沒有中醫技術規范制訂流程的相關研究,亟待解決的問題是如何制訂規范化的中醫技術規范,并在實踐中個性化地應用于患者。因此,本研究首先召集相關專家,包括中醫臨床專家、流行病學家、指南制訂方法學專家等,組成核心專家組、執行組和質控組;其次通過系統檢索當前中醫技術指南、共識和操作規范并參考現有技術規范收集初始條目;隨后基于德爾菲調查收集匯總專家意見,經共識討論后形成最終版中醫技術規范報告清單。本研究旨在為中醫技術規范的制訂提供循證方法學指導和依據,促進中醫技術規范的規范化和國際化。
2016年正式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指出,中醫藥是包括漢族和少數民族醫藥在內的我國各民族醫藥的統稱,反映中華民族對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認識,具有悠久歷史傳統和獨特理論及技術方法的醫藥學體系[1]。中醫藥臨床療效確切、預防保健作用獨特、治療方式靈活,特別是隨著健康觀念和醫學模式的轉變,中醫藥在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及疑難病癥、重大傳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得到進一步彰顯,得到國際社會廣泛認可[2]。
中醫技術,即“術”,是中醫藥診療中最重要的手段,是受術者根據自身意愿,在施術者的指導下進行學習和練習,或由經過系統學習和培訓的專業技術人員,遵循中醫理論體系原則并結合患者身體狀況,運用手法或使用器具(比如推拿手法、拔罐使用的罐具和針灸使用的針具等)對受術者采取非口服療法的一類方法或技術,以期達到治療某種疾病、緩解某些癥狀或保健的目的[3]。其類別眾多,操作形式多樣,具有經濟實用、簡單方便且效果獨特等特點,常被應用于中醫臨床治療[4]。根據施術者和受術者的角度不同,“術”通常分為“主動型”和“被動型”[5-6]。“主動型”包括太極拳、八段錦、五禽戲和五行掌等,如太極拳是一種動作柔和緩慢,既可防身,又能增強體質、調整臟腑功能、提高免疫力的傳統拳術,由患者主動運動[7-8];“被動型”包括推拿、針灸、藥浴、拔罐和灌腸等,如針灸是以臟腑經絡學說為依據,運用四診八綱的辨證方法,對臨床證候進行分析和綜合之后,確定疾病性質,然后選穴處方并進行施治的方法[8]。現在中醫技術在疾病診療、康復、養生保健等方面應用廣泛,但其發展也面臨著挑戰。2021年國務院辦公廳在《關于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中指出,中醫藥面臨著創新體系不完善,發展特色不突出等問題,亟需采用科學方法指導中醫技術規范的制訂和報告。
清晰、明確和透明的臨床實踐指南能夠使衛生保健人員、衛生管理人員、項目管理人員和公眾理解和實施可能對患者和各種人群產生積極影響的建議[9]。報告規范可以為指南的清晰化和規范化報告奠定重要方向[10]。但當前我國已發布的中醫技術規范和中醫技術指南的文件,如《中醫骨傷推拿基本手法技術規范(標準)研究》等缺乏中醫技術規范報告清單,其報告質量有待商榷。目前中醫實踐指南數量急速增長,但其報告質量普遍低下,報告不規范是中醫實踐指南存在的重要問題,直接影響了中醫實踐指南的應用[11]。本研究旨在探索中醫技術規范報告條目現況,通過參考權威文件資料綜合分析,形成中醫技術規范報告清單,指導“術”指南制訂的規范化和國際化。
1 方法
1.1 成立工作組
工作組包括核心專家組、執行組和質控組。核心專家組3人,由循證中醫藥學、中醫學和循證醫學專業人員構成,職責為指導項目及把控項目方向。執行組由來自流行病學和循證醫學的10名成員組成,主要職責為起草與修改中醫技術規范。質控組由來自指南方法學的3名組成,主要職責為把關項目執行組起草的技術規范質量。為保證工作組的代表性,全面考慮了各小組成員的學科、專業、性別、地理分布等特征。工作組全體成員均已填寫利益沖突聲明表;由工作組成員評估利益沖突嚴重程度,并根據嚴重程度決定各成員是否能參與德爾菲調查。本課題最終納入的所有成員無相關利益沖突。
1.2 形成條目池
1.2.1 納入與排除標準
納入標準:① 主題為推拿、針灸、拔罐、藥浴、太極拳和八段錦等中醫技術;② 指南、專家共識和操作規范;③ 研究以中、英文發表。
排除標準:① 同時檢索到相同指南、專家共識、標準和操作規范的新舊版本時,排除舊版本;② 中醫技術相關器具、耗材和藥方等的標準和制備方法研究;③ 調查研究、個案研究、對照試驗、研究進展、計劃書、系統評價與Meta分析、概況性評價和綜述等。
1.2.2 文獻檢索策略
計算機檢索CNKI、CBM、WanFang Data、PubMed、國際指南協作網(Guidelines International Network,GIN)、英國國家衛生與臨床優化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are Excellence,NICE)和醫脈通,以獲取中醫技術相關的指南、共識、標準和操作規范。檢索時限均為建庫至2022年3月28日。中文檢索詞包括:中醫技術、推拿、針灸、拔罐、藥浴、太極拳、八段錦、指南、共識、規范、標準等;英文檢索詞包括:acupuncture、cupping、external treatment、massage、tuina、guideline、statement、consensus、recommendation等。
1.2.3 文獻篩選與資料提取
由2位研究者獨立篩選文獻、提取資料并交叉核對,如遇分歧,則咨詢第三方協助判斷,缺乏的資料盡量與作者聯系予以補充。文獻篩選時首先閱讀文題和摘要,在排除明顯不相關的文獻后,進一步閱讀全文,以確定最終是否納入。采用預先在Excel 2016中設計的信息提取表提取納入文獻的基本信息和報告條目。基本信息包括標題、發表年份、發表語言、發表期刊、中醫技術、疾病/人群以及研究類型。報告條目在閱讀相關中醫技術規范和參考資料后被總結并設置為包括術語和定義、終端用戶、目標人群、對施術者的要求、設備器具、治療部位、患者體位、施術者準備、環境準備、操作流程、禁忌癥、預防措施、不良事件的管理和利益沖突聲明在內的共14個條目。之后計算報告條目占比,定量描述中醫技術規范相關條目的報告現狀。
1.2.4 形成初始條目
通過系統檢索評閱并融合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指南制訂手冊(第二版)、WHO發布的中醫技術實踐基準(包括拔罐、推拿和針灸)、RIGHT for TCM以及檢索納入的中醫技術指南、共識和規范,初步形成了中醫技術規范的報告條目[12-15]。
1.3 形成最終清單
對于初始報告條目形成問卷形式后,通過郵件發送給共識專家組成員進行德爾菲調查。每個條目有2種判定結果,即同意或不同意,要求調查專家在相應判定結果上打鉤,并提出修改意見。2021年2月8日至22日開展第一輪德爾菲調查,對未達成一致的專家意見形成專家論證稿,并于4月16日在北京召開共識會議;6月2日至11日將修改后的清單發送給專家進行第二輪的德爾菲調查,對未達成一致的內容經核心專家組內部討論后達成共識,形成中醫技術規范報告清單。
2 結果
2.1 文獻篩選流程及結果
初檢出相關文獻4 122篇,包括PubMed(n=1 201)、CBM(n=599)、WanFang Data(n=1 470)、CNKI(n=570)、NICE(n=221)、GIN(n=9)和醫脈通(n=52)。經逐層篩選后,最終納入25個研究[16-40]。
2.2 納入研究的基本特征
納入研究的基本特征見表1。

2.3 中醫技術規范報告現狀
在本研究設置的14個報告條目中,25個研究均報告了“操作流程”和“治療部位”,報告率為100%,“禁忌癥”報告率為84%(21/25),“預防措施”報告率為80%(20/25),“術語和定義”報告率為72%(18/25),“不良事件的管理報告率”為56%(14/25),“患者體位”報告率為52%(13/25),“終端用戶”報告率為48%(12/25),“設備器具”報告率為44%(11/25),“施術者準備”和“利益沖突聲明”的報告率均為40%(10/25),“目標人群”和“環境準備”報告率為36%(9/25),對“施術者的要求”報告率最低,為8%(2/25)。結果表明,除“操作流程”和“治療部位”外,中醫技術規范其他條目的報告情況尚不充分。
2.4 德爾菲調查結果
2.4.1 專家情況統計
23位共識專家涉及中醫臨床、推拿、中西醫結合、循證醫學等學科,其中包括中醫或中西醫結合臨床專家15位(65.2%)、方法學專家4位(17.4%);專家分別來自北京(60.9%)、廣東(13.0%)、甘肅(8.7%)、河南(4.3%)、河北(4.3%)、江蘇(4.3%)和上海(4.3%);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專家有3位(13.0%),10年至20年有7位(30.4%),20年至30年有6位(26.1%)以及30年及以上有7位(30.4%);專家組中博士及以上學歷居多(18位,78.3%)。
2.4.2 專家調查結果
共進行兩輪專家調查。第一輪發放問卷23份,回收23份,回收率100.0%,第二輪發放問卷23份,回收17份,回收率73.9%,平均有效回收率87.0%。第一輪調查23位專家均同意提出的條目,有9位專家對于部分條目提出意見,收集整理后共33條,意見提出率39.1%;整合第一輪專家意見條目后進行第二輪調查,有4位專家提出意見,收集整理后共6條,意見提出率17.4%,之后對于沒有達成一致的建議經專家共識后達成一致。
2.5 中醫技術規范報告清單
主動型中醫技術是患者或健康人群在指導下,自主進行學習和練習的一類方法或技術;而被動型中醫技術是施術者使用適宜手法或器具對患者或健康人群采取的一類方法或技術。根據上述分類,研究組分別梳理出兩者的報告清單。主動型中醫技術規范報告清單包括5個領域9個條目:基本介紹(S1~S4),操作原理和方法(S5~S6),知識和技能(S7),安全性(S8),利益沖突(S9);被動型中醫技術規范報告清單包括7個領域22個條目:基本介紹(S1~S4),操作原理和方法(S5~S6),知識和技能(S7~S13),操作準備(S14~S17),操作流程與要求(S18),安全性(S19~S21),利益沖突(S22)。詳見表2和表3。


中醫技術規范報告清單各領域的要求如下:① “基本介紹”領域,要求明確中醫技術規范的主題和用途,介紹相關術語和定義,明確終端用戶與目標人群;② 操作原理和方法領域,主動型中醫技術規范需要描述練習的總體原則,以及對于不同人群的練習要點與要求等;而被動型中醫技術規范需要描述遵循的原則和方法,以及是否對疾病進行傳統中醫學辨證論治分型;③ 知識和技能領域,主動型中醫技術規范應當報告相關中醫技術人員的資質;而被動型中醫技術規范應當以基本要求和高級要求進行分類,明晰在中醫和西醫的知識與技能方面,對臨床醫生或施術者的最低要求,指明提升中醫技術和實施質量的努力方向;④ 操作準備領域,應當全面介紹涉及的設備器具、治療部位、患者體位以及其他準備;⑤ 操作流程與要求領域應盡可能描述完整的中醫技術操作流程,說明操作過程涉及的步驟和要求,盡可能全面和詳細,例如選穴、手法(摩、揉、捏和按等)、操作要點(強度、時間、頻率和順序等)、療程和頻次方案等;⑥ 安全性領域應記錄患者基本情況、中醫技術操作過程、治療過程反應和治療結果等,還應描述中醫技術的禁忌癥、預防措施和不良事件的管理;⑦ 利益沖突領域需明確描述是否存在與中醫技術規范制訂相關的經濟和非經濟利益沖突(尤其是學術利益沖突)。
3 討論
中醫臨床診療指南、技術規范等標準是中醫藥標準化的重要組成部分[41]。構建中醫臨床診療指南可以從“病-癥-術”三個維度開展。“病”指經中醫治療有獨特優勢的西醫疾病,如潰瘍性結腸炎等;“癥”指常見的、國際關注度高的癥狀,如頭痛等;“術”指具有中醫特色的診療技術,如推拿等[42]。相較臨床診療指南的制訂流程,中醫技術規范具有一定的特色和特殊性,它聚焦于一類經過實踐經驗總結得來的治療技術,即“術”,旨在規范中醫技術操作和施術者的要求[5,43-44]。因此,本研究系統檢索并參考了現有中醫技術指南、規范和共識,WHO指南制訂手冊,RIGHT for TCM和WHO發布的具體中醫技術實踐基準(包括拔罐、推拿和針灸),采用專家調研和專家共識法,總結提出了中醫技術規范制訂的核心要素和報告清單,包括基本介紹、操作原理和方法、知識和技能、操作準備、操作流程與要求等多個領域的條目,以適應其制訂過程中存在的差異。
中醫不同于西醫的特色技術決定了其研究的特殊性,因此調查中醫技術規范研究現狀以及制訂報告清單時需考慮的方面也有不同。例如:在搜集現有證據資源時,需要檢索中醫技術規范發布或收錄的平臺,不局限于常用數據庫,也包括WHO網站、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SAC)網站和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Standardization Organization,ISO)網站等,而且需要重點查閱中醫技術相關教材和中醫古籍,獲得最全面的證據用以參考[17,48];在制訂報告清單時,需考慮“術”的類型。其按照施術者和受術者的角度不同,可分為“主動型”和“被動型”;按照中醫技術規范的目的,可分為“保健型”和“治療性”[5-6]。本研究充分考慮到上述問題,系統檢索數據庫并查閱參考已有的中醫技術規范、教材及古籍,分別制訂主動型和被動型中醫技術報告清單,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和完整性。
本研究的局限性:① 僅納入中、英文研究,可能存在發表偏倚;② 納入研究數量有限,因此研究的報告條目可能會受到限制,需進一步開展相關中醫“術”的研究,在此基礎上完善中醫技術報告規范;③ 患者未參與到共識環節,患者的參與可以幫助準確定位并解決所有相關的實際問題,確保報告規范的可靠性與可實施性[49]。該清單僅對中醫技術規范的報告提供建議,因此,可能會存在不足之處,建議未來對中醫技術規范的報告清單的內容和條目進行更加深入研究,不斷改進和更新本報告清單,以期改善中醫技術規范報告質量普遍較低的現狀,使中醫技術規范能夠得到更好地應用,為患者和健康人群提供優質安全的衛生保健服務。
綜上所述,本研究通過對中醫技術指南、專家共識和操作規范的報告條目調查發現,終端用戶、設備器具、施術者準備、利益沖突聲明、目標人群、環境準備和對施術者的要求的報告率較低。本研究參考權威文件,如WHO指南制訂手冊(第二版)、WHO發布的中醫技術實踐基準(包括拔罐、推拿和針灸)、RIGHT for TCM等,并結合報告現狀,擬定了中醫技術規范的報告清單,經過德爾菲調查和共識會議的修改與完善,最終形成了中醫技術規范的報告清單。中醫技術規范報告清單能夠為醫務人員的施“術”過程提供重要支持,為中醫技術規范的制定提供參考依據。中醫技術規范報告清單將促進中醫技術的標準化和國際化,促進中醫技術在國內外的有效傳播和實施。
聲明 本研究不存在任何利益沖突。
2016年正式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指出,中醫藥是包括漢族和少數民族醫藥在內的我國各民族醫藥的統稱,反映中華民族對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認識,具有悠久歷史傳統和獨特理論及技術方法的醫藥學體系[1]。中醫藥臨床療效確切、預防保健作用獨特、治療方式靈活,特別是隨著健康觀念和醫學模式的轉變,中醫藥在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及疑難病癥、重大傳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得到進一步彰顯,得到國際社會廣泛認可[2]。
中醫技術,即“術”,是中醫藥診療中最重要的手段,是受術者根據自身意愿,在施術者的指導下進行學習和練習,或由經過系統學習和培訓的專業技術人員,遵循中醫理論體系原則并結合患者身體狀況,運用手法或使用器具(比如推拿手法、拔罐使用的罐具和針灸使用的針具等)對受術者采取非口服療法的一類方法或技術,以期達到治療某種疾病、緩解某些癥狀或保健的目的[3]。其類別眾多,操作形式多樣,具有經濟實用、簡單方便且效果獨特等特點,常被應用于中醫臨床治療[4]。根據施術者和受術者的角度不同,“術”通常分為“主動型”和“被動型”[5-6]。“主動型”包括太極拳、八段錦、五禽戲和五行掌等,如太極拳是一種動作柔和緩慢,既可防身,又能增強體質、調整臟腑功能、提高免疫力的傳統拳術,由患者主動運動[7-8];“被動型”包括推拿、針灸、藥浴、拔罐和灌腸等,如針灸是以臟腑經絡學說為依據,運用四診八綱的辨證方法,對臨床證候進行分析和綜合之后,確定疾病性質,然后選穴處方并進行施治的方法[8]。現在中醫技術在疾病診療、康復、養生保健等方面應用廣泛,但其發展也面臨著挑戰。2021年國務院辦公廳在《關于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中指出,中醫藥面臨著創新體系不完善,發展特色不突出等問題,亟需采用科學方法指導中醫技術規范的制訂和報告。
清晰、明確和透明的臨床實踐指南能夠使衛生保健人員、衛生管理人員、項目管理人員和公眾理解和實施可能對患者和各種人群產生積極影響的建議[9]。報告規范可以為指南的清晰化和規范化報告奠定重要方向[10]。但當前我國已發布的中醫技術規范和中醫技術指南的文件,如《中醫骨傷推拿基本手法技術規范(標準)研究》等缺乏中醫技術規范報告清單,其報告質量有待商榷。目前中醫實踐指南數量急速增長,但其報告質量普遍低下,報告不規范是中醫實踐指南存在的重要問題,直接影響了中醫實踐指南的應用[11]。本研究旨在探索中醫技術規范報告條目現況,通過參考權威文件資料綜合分析,形成中醫技術規范報告清單,指導“術”指南制訂的規范化和國際化。
1 方法
1.1 成立工作組
工作組包括核心專家組、執行組和質控組。核心專家組3人,由循證中醫藥學、中醫學和循證醫學專業人員構成,職責為指導項目及把控項目方向。執行組由來自流行病學和循證醫學的10名成員組成,主要職責為起草與修改中醫技術規范。質控組由來自指南方法學的3名組成,主要職責為把關項目執行組起草的技術規范質量。為保證工作組的代表性,全面考慮了各小組成員的學科、專業、性別、地理分布等特征。工作組全體成員均已填寫利益沖突聲明表;由工作組成員評估利益沖突嚴重程度,并根據嚴重程度決定各成員是否能參與德爾菲調查。本課題最終納入的所有成員無相關利益沖突。
1.2 形成條目池
1.2.1 納入與排除標準
納入標準:① 主題為推拿、針灸、拔罐、藥浴、太極拳和八段錦等中醫技術;② 指南、專家共識和操作規范;③ 研究以中、英文發表。
排除標準:① 同時檢索到相同指南、專家共識、標準和操作規范的新舊版本時,排除舊版本;② 中醫技術相關器具、耗材和藥方等的標準和制備方法研究;③ 調查研究、個案研究、對照試驗、研究進展、計劃書、系統評價與Meta分析、概況性評價和綜述等。
1.2.2 文獻檢索策略
計算機檢索CNKI、CBM、WanFang Data、PubMed、國際指南協作網(Guidelines International Network,GIN)、英國國家衛生與臨床優化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are Excellence,NICE)和醫脈通,以獲取中醫技術相關的指南、共識、標準和操作規范。檢索時限均為建庫至2022年3月28日。中文檢索詞包括:中醫技術、推拿、針灸、拔罐、藥浴、太極拳、八段錦、指南、共識、規范、標準等;英文檢索詞包括:acupuncture、cupping、external treatment、massage、tuina、guideline、statement、consensus、recommendation等。
1.2.3 文獻篩選與資料提取
由2位研究者獨立篩選文獻、提取資料并交叉核對,如遇分歧,則咨詢第三方協助判斷,缺乏的資料盡量與作者聯系予以補充。文獻篩選時首先閱讀文題和摘要,在排除明顯不相關的文獻后,進一步閱讀全文,以確定最終是否納入。采用預先在Excel 2016中設計的信息提取表提取納入文獻的基本信息和報告條目。基本信息包括標題、發表年份、發表語言、發表期刊、中醫技術、疾病/人群以及研究類型。報告條目在閱讀相關中醫技術規范和參考資料后被總結并設置為包括術語和定義、終端用戶、目標人群、對施術者的要求、設備器具、治療部位、患者體位、施術者準備、環境準備、操作流程、禁忌癥、預防措施、不良事件的管理和利益沖突聲明在內的共14個條目。之后計算報告條目占比,定量描述中醫技術規范相關條目的報告現狀。
1.2.4 形成初始條目
通過系統檢索評閱并融合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指南制訂手冊(第二版)、WHO發布的中醫技術實踐基準(包括拔罐、推拿和針灸)、RIGHT for TCM以及檢索納入的中醫技術指南、共識和規范,初步形成了中醫技術規范的報告條目[12-15]。
1.3 形成最終清單
對于初始報告條目形成問卷形式后,通過郵件發送給共識專家組成員進行德爾菲調查。每個條目有2種判定結果,即同意或不同意,要求調查專家在相應判定結果上打鉤,并提出修改意見。2021年2月8日至22日開展第一輪德爾菲調查,對未達成一致的專家意見形成專家論證稿,并于4月16日在北京召開共識會議;6月2日至11日將修改后的清單發送給專家進行第二輪的德爾菲調查,對未達成一致的內容經核心專家組內部討論后達成共識,形成中醫技術規范報告清單。
2 結果
2.1 文獻篩選流程及結果
初檢出相關文獻4 122篇,包括PubMed(n=1 201)、CBM(n=599)、WanFang Data(n=1 470)、CNKI(n=570)、NICE(n=221)、GIN(n=9)和醫脈通(n=52)。經逐層篩選后,最終納入25個研究[16-40]。
2.2 納入研究的基本特征
納入研究的基本特征見表1。

2.3 中醫技術規范報告現狀
在本研究設置的14個報告條目中,25個研究均報告了“操作流程”和“治療部位”,報告率為100%,“禁忌癥”報告率為84%(21/25),“預防措施”報告率為80%(20/25),“術語和定義”報告率為72%(18/25),“不良事件的管理報告率”為56%(14/25),“患者體位”報告率為52%(13/25),“終端用戶”報告率為48%(12/25),“設備器具”報告率為44%(11/25),“施術者準備”和“利益沖突聲明”的報告率均為40%(10/25),“目標人群”和“環境準備”報告率為36%(9/25),對“施術者的要求”報告率最低,為8%(2/25)。結果表明,除“操作流程”和“治療部位”外,中醫技術規范其他條目的報告情況尚不充分。
2.4 德爾菲調查結果
2.4.1 專家情況統計
23位共識專家涉及中醫臨床、推拿、中西醫結合、循證醫學等學科,其中包括中醫或中西醫結合臨床專家15位(65.2%)、方法學專家4位(17.4%);專家分別來自北京(60.9%)、廣東(13.0%)、甘肅(8.7%)、河南(4.3%)、河北(4.3%)、江蘇(4.3%)和上海(4.3%);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專家有3位(13.0%),10年至20年有7位(30.4%),20年至30年有6位(26.1%)以及30年及以上有7位(30.4%);專家組中博士及以上學歷居多(18位,78.3%)。
2.4.2 專家調查結果
共進行兩輪專家調查。第一輪發放問卷23份,回收23份,回收率100.0%,第二輪發放問卷23份,回收17份,回收率73.9%,平均有效回收率87.0%。第一輪調查23位專家均同意提出的條目,有9位專家對于部分條目提出意見,收集整理后共33條,意見提出率39.1%;整合第一輪專家意見條目后進行第二輪調查,有4位專家提出意見,收集整理后共6條,意見提出率17.4%,之后對于沒有達成一致的建議經專家共識后達成一致。
2.5 中醫技術規范報告清單
主動型中醫技術是患者或健康人群在指導下,自主進行學習和練習的一類方法或技術;而被動型中醫技術是施術者使用適宜手法或器具對患者或健康人群采取的一類方法或技術。根據上述分類,研究組分別梳理出兩者的報告清單。主動型中醫技術規范報告清單包括5個領域9個條目:基本介紹(S1~S4),操作原理和方法(S5~S6),知識和技能(S7),安全性(S8),利益沖突(S9);被動型中醫技術規范報告清單包括7個領域22個條目:基本介紹(S1~S4),操作原理和方法(S5~S6),知識和技能(S7~S13),操作準備(S14~S17),操作流程與要求(S18),安全性(S19~S21),利益沖突(S22)。詳見表2和表3。


中醫技術規范報告清單各領域的要求如下:① “基本介紹”領域,要求明確中醫技術規范的主題和用途,介紹相關術語和定義,明確終端用戶與目標人群;② 操作原理和方法領域,主動型中醫技術規范需要描述練習的總體原則,以及對于不同人群的練習要點與要求等;而被動型中醫技術規范需要描述遵循的原則和方法,以及是否對疾病進行傳統中醫學辨證論治分型;③ 知識和技能領域,主動型中醫技術規范應當報告相關中醫技術人員的資質;而被動型中醫技術規范應當以基本要求和高級要求進行分類,明晰在中醫和西醫的知識與技能方面,對臨床醫生或施術者的最低要求,指明提升中醫技術和實施質量的努力方向;④ 操作準備領域,應當全面介紹涉及的設備器具、治療部位、患者體位以及其他準備;⑤ 操作流程與要求領域應盡可能描述完整的中醫技術操作流程,說明操作過程涉及的步驟和要求,盡可能全面和詳細,例如選穴、手法(摩、揉、捏和按等)、操作要點(強度、時間、頻率和順序等)、療程和頻次方案等;⑥ 安全性領域應記錄患者基本情況、中醫技術操作過程、治療過程反應和治療結果等,還應描述中醫技術的禁忌癥、預防措施和不良事件的管理;⑦ 利益沖突領域需明確描述是否存在與中醫技術規范制訂相關的經濟和非經濟利益沖突(尤其是學術利益沖突)。
3 討論
中醫臨床診療指南、技術規范等標準是中醫藥標準化的重要組成部分[41]。構建中醫臨床診療指南可以從“病-癥-術”三個維度開展。“病”指經中醫治療有獨特優勢的西醫疾病,如潰瘍性結腸炎等;“癥”指常見的、國際關注度高的癥狀,如頭痛等;“術”指具有中醫特色的診療技術,如推拿等[42]。相較臨床診療指南的制訂流程,中醫技術規范具有一定的特色和特殊性,它聚焦于一類經過實踐經驗總結得來的治療技術,即“術”,旨在規范中醫技術操作和施術者的要求[5,43-44]。因此,本研究系統檢索并參考了現有中醫技術指南、規范和共識,WHO指南制訂手冊,RIGHT for TCM和WHO發布的具體中醫技術實踐基準(包括拔罐、推拿和針灸),采用專家調研和專家共識法,總結提出了中醫技術規范制訂的核心要素和報告清單,包括基本介紹、操作原理和方法、知識和技能、操作準備、操作流程與要求等多個領域的條目,以適應其制訂過程中存在的差異。
中醫不同于西醫的特色技術決定了其研究的特殊性,因此調查中醫技術規范研究現狀以及制訂報告清單時需考慮的方面也有不同。例如:在搜集現有證據資源時,需要檢索中醫技術規范發布或收錄的平臺,不局限于常用數據庫,也包括WHO網站、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SAC)網站和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Standardization Organization,ISO)網站等,而且需要重點查閱中醫技術相關教材和中醫古籍,獲得最全面的證據用以參考[17,48];在制訂報告清單時,需考慮“術”的類型。其按照施術者和受術者的角度不同,可分為“主動型”和“被動型”;按照中醫技術規范的目的,可分為“保健型”和“治療性”[5-6]。本研究充分考慮到上述問題,系統檢索數據庫并查閱參考已有的中醫技術規范、教材及古籍,分別制訂主動型和被動型中醫技術報告清單,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和完整性。
本研究的局限性:① 僅納入中、英文研究,可能存在發表偏倚;② 納入研究數量有限,因此研究的報告條目可能會受到限制,需進一步開展相關中醫“術”的研究,在此基礎上完善中醫技術報告規范;③ 患者未參與到共識環節,患者的參與可以幫助準確定位并解決所有相關的實際問題,確保報告規范的可靠性與可實施性[49]。該清單僅對中醫技術規范的報告提供建議,因此,可能會存在不足之處,建議未來對中醫技術規范的報告清單的內容和條目進行更加深入研究,不斷改進和更新本報告清單,以期改善中醫技術規范報告質量普遍較低的現狀,使中醫技術規范能夠得到更好地應用,為患者和健康人群提供優質安全的衛生保健服務。
綜上所述,本研究通過對中醫技術指南、專家共識和操作規范的報告條目調查發現,終端用戶、設備器具、施術者準備、利益沖突聲明、目標人群、環境準備和對施術者的要求的報告率較低。本研究參考權威文件,如WHO指南制訂手冊(第二版)、WHO發布的中醫技術實踐基準(包括拔罐、推拿和針灸)、RIGHT for TCM等,并結合報告現狀,擬定了中醫技術規范的報告清單,經過德爾菲調查和共識會議的修改與完善,最終形成了中醫技術規范的報告清單。中醫技術規范報告清單能夠為醫務人員的施“術”過程提供重要支持,為中醫技術規范的制定提供參考依據。中醫技術規范報告清單將促進中醫技術的標準化和國際化,促進中醫技術在國內外的有效傳播和實施。
聲明 本研究不存在任何利益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