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藥綜合評價報告清單規定了中成藥綜合評價報告從標題到結論如何清晰、完整、透明報告的具體要求,包含6個領域,21個報告條目,72個報告子條目,對于提升報告的完整性、科學性、透明度和可應用性具有重要作用。適用于所有上市后中成藥綜合評價結果報告撰寫和公開發布時參考。本文對該報告清單進行詳細解讀,以便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
引用本文: 張海力, 焦麗雯, 梁寧, 陳雅馨, 徐瀟, 王巍力, 宋填, 李曉玲, 楊一玖, 胡紫騰, 王晶亞, 李慧珍, 宗星煜, 趙晨, 呂誠, 王燕平, 史楠楠. 中成藥綜合評價報告清單條目解讀. 中國循證醫學雜志, 2022, 22(7): 756-761. doi: 10.7507/1672-2531.202203159 復制
報告清單是報告規范的一種[1],建議了研究報告的標準化格式[2-3]。報告清單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減少研究結果的報告偏倚[4],提高研究報告的質量[5-6],降低讀者閱讀難度[7],有利于研究方法的復制和推廣,推動研究成果運用到實踐中[8]。鑒于當前中成藥綜合評價報告存在結果報告不全面、評價過程不清晰、利益相關信息不明等問題,項目組研究并發布了中成藥綜合評價報告清單(preferred reporting items for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Chinese patent medicine,PRICE-CPM),用于指導中成藥綜合評價報告的撰寫,以促進評價報告過程的公開展示,提高評價結果的可信度,推動中成藥綜合評價更好的設計和實施。本文對PRICE-CPM制訂過程和方法、基本特征等進行簡要介紹和解讀,以供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其內容并參考使用。
1 PRICE-CPM制訂過程和方法
1.1 制訂流程
PRICE-CPM形成過程共分為5個階段[1,9-10]:① 初始階段:組建工作組,文獻調研分析研究現況和基本要素,初步確定清單條目,并設計專家問卷;② 德爾菲法:采用兩輪德爾菲問卷調查,起草報告清單;③ 專家委員會討論:就存疑或新增條目是否采納展開討論,審核修訂清單條目;④ 討論會后:統計分析專家意見結果,確定清單條目并公開發布;⑤ 報告清單發布后:通過征集組內意見和頭腦風暴法,制訂清單推廣和更新計劃。研究流程見圖1。

1.2 制訂方法
1.2.1 初步遴選清單條目
經項目組專家委員會討論明確研究計劃及報告清單的適用范圍等;采用文獻分析法,對當前綜合評價報告清單現況(優缺點)、報告清單設計要素、報告清單呈現方式等方面進行歸類分析,確定必要條目,并根據文獻調研結果設計專家初始問卷表單。
1.2.2 起草報告清單
根據代表性和普遍性原則[11-12],遴選領域內來自多機構、多學科背景的21位專業研究人員,基本信息見表1。采用函詢和在線收集兩種方式,進行兩輪專家意見調查。最終收回全部21份專家問卷,專家積極系數為100%。

第一輪主要針對初步報告清單中的條目的適用性和重要性進行評分。第二輪邀請上一輪有效參與的21位專家,并將第一輪專家意見結果反饋給第二輪專家,對未達成共識條目繼續進行意見征詢。21份問卷共收回17份,專家積極系數為81%。
統計分析后,剔除意見集中度低與協調度差的條目。通過兩輪德爾菲法,專家意見基本趨于一致,對不確定條目在下一輪專家委員會討論。
1.2.3 報告清單發布
針對上一輪專家意見有疑議或提出的新修改意見或未共識條目,召開專家委員討論會,審查報告清單,逐條討論。選用R軟件進行統計分析,剔除不符合條目,經由專家委員會審核及多次修訂,最終形成涵蓋6個領域,21個報告條目,72個子條目的PRICE-CPM,編制配套文本說明,并在期刊公開發布。
1.2.4 報告清單推廣和更新
通過組內意見征集和頭腦風暴法,制訂該報告清單的推廣和更新計劃,包括計劃譯制英文版本,持續關注清單使用情況和意見反饋,不斷更新和優化清單報告條目等計劃。
2 PRICE-CPM基本特征
2.1 基本特點
PRICE-CPM是基于中成藥基本特點的,既可用于中成藥綜合評價方案設計實施、撰寫的結構化參考工具,又可用于對已有成藥綜合評價報告質量評價的一種客觀、可定量的質量評價工具。具有條目表述規范,無歧義,整體內容系統全面,領域間邏輯清晰,條目整合有序[1],結構清晰明了,使用簡便易行等特點。
2.2 基本內容和結構
PRICE-CPM共分為評價內容(評價領域、評價條目和子條目)、評價結果、判斷依據三個部分。
2.2.1 評價內容
PRICE-CPM共包括6個領域,21個報告條目,72個子條目。各領域間互相獨立,但內容具有連貫性,各領域間的各條目和子條目密切關聯。
2.2.2 評價結果
當其作為自查清單或質量評價工具時使用。結果分為“完全報告”、“部分報告”、“未報告”和“不適用”四項[13],根據報告中內容是否符合PRICE-CPM所要求部分,進行結果判定,見表2。

2.2.3 判斷依據
即做出結果評判的主要依據,將其頁碼或對應的原文內容,標記在“頁碼”欄。
3 PRICE-CPM解讀
3.1 綜合評價范圍和目的(領域1)
為便于使用主體快速獲得關于該項研究的基本信息,利于讀者快速檢索和篩選所需要的報告,應明確綜合評價報告的范圍和目的,于標題和報告正文的背景或前言部分予以介紹。
3.1.1 標題(條目1)
主要是用于識別研究對象、目的和主題。包括評價藥品的名稱(藥品名/通用名),如評價范圍限定為單一疾病和/或證型,則標題中用規范性術語同時體現疾病或證型名稱,如“X藥品治療X疾病和/或X證的綜合評價報告”。
3.1.2 評價對象(條目2)
即評價的中成藥品種,闡述中成藥基本信息,以便于讀者直觀藥品特征。包括中成藥生產企業、生產批準文號等產品信息和功能主治、不良反應等臨床信息(來源于說明書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規定)。
3.1.3 主治病證范圍(條目3)
為明確中成藥臨床定位,展示臨床價值和優勢,需描述其主治疾病的流行病學特征和疾病負擔等,以評估中成藥可解決的衛生問題和獲益等。由于中成藥具有適應癥寬泛的問題[14-15],因此本條目僅適用于藥品適用范圍限定為單一疾病和/或證型時闡述,如評價“某一藥品治療某一疾病和/或某一證”的情況。
3.2 評價方法規范性和透明度(領域2)
為提高綜合評價結果的準確性和可信度,便于其他計劃從事該項研究工作的人員參考或復制研究方法,以支持研究的再現性和有用性[9]。
提高衛生研究的質量和透明度的國際組織(enhancing the quality and transparency of health research,EQUATOR)[9]強調衛生研究報告中需報告研究使用的方法及結果形成過程,確保結果準確、完整和透明。PRICE-CPM的制訂也遵照了這一原則,從工作組成立到數據整理和評價方法再到如何形成綜合評價結果的全過程透明化,對關鍵環節、關鍵技術等信息進行詳細披露,以提高研究過程的透明度、結果的可信度和報告真實性。
3.2.1 評價工作組(條目4)
研究人員的學術水平、研究方向等是影響結果是否客觀科學的重要因素,也是用以評判利益沖突的重要依據,因此應報告研究組、專家組及其他所有具有實質性工作的人員的相關信息。包括遴選原則及組建過程,成員姓名、技術職稱、研究方向、承擔角色或任務等。
3.2.2 資料收集(條目5)
評價資料作為評價結果的最基礎的證據來源,應清晰報告其來源、收集方式和收集策略,是用以評估結果可信度的重要依據。根據評價資料來源于公開資源檢索或是企業提供,視情況報告來源數據庫、檢索策略等。如采納企業未公開發布或內部數據,應在相關部分注明,并聲明有證據表明數據可信。
3.2.3 資料篩選和數據處理(條目6)
中成藥綜合評價將采用多種方法對評價對象的多源數據進行系統綜合和整合評價,是形成最終評價結果重要一環。因此應詳細披露資料篩選原則和數據提取、管理和評價的方式。包括資料納入排除標準或優選標準(如具有大量符合納入標準的證據資料時,可能會需要優選)、確保結果可靠性的方法、數據處理方式及數據評價采用的工具及出處等。
3.2.4 資料評價與結果形成(條目7)
結果評價過程與結果形成是綜合評價的工作重點。應清晰報告資料整合、證據評價與結果形成的過程方法(包括模型測算等統計學方法);過程中涉及多個結局時,應分維度定義研究的主要結局指標和次要結局指標;最終呈現的具體結果。
3.2.5 綜合評價意見形成(條目8)
這是報告的最關鍵內容。應清晰描述形成綜合評價意見的過程方法,如是否考慮患者意愿和偏好、醫療資源可及性等,并體現資料整合結果與評價意見相關性。若涉及到專家共識形成意見,應詳細描述具體方式、方法及共識意見一致的標準等。
3.3 綜合評價意見的完整性和清晰性(領域3)
形成綜合評價意見是開展對中成藥的綜合評價的最終目的,故其結果要完整、清晰闡述。根據評價要點,逐條報告中成藥在安全、有效、經濟、標準、應用、科學六大維度綜合評價結果,對其中所涉及的所有研究結果或研究證據進行如實報告,包括陰性結果。對于缺項的條目或內容應報告“未獲取到資料”。綜合評價結果應系統、完整、清晰、醒目,推薦采用概要式歸納格式。
3.3.1 安全維度評價結果(條目9)
藥品安全直接關系患者生命安全[16],從“風險預防-實地監測-風險上報-風險處理-機制研究”[17]的用藥安全監管全鏈條關鍵環節開展安全系數綜合評價十分必要。包括開展的藥品相關安全性研究結局中藥品不良反應發生情況分析,藥企作為安全第一責任主體應負的用藥安全維護、預警措施等的完成度,國家有關監管部門對藥品安全監管的結果等方面進行評價。
3.3.2 有效維度評價結果(條目10)
臨床療效是藥品臨床價值評判的核心內容。基于循證理念,強調證據類型的廣泛性、全面性,包括原始研究證據和綜合類研究證據結果,遵循“有效性數據產生-有效性數據結果-證據質量評級”的評價路徑[17],注重證據與結果的精準對應,病證相應,按“疾病-證據類型-結局指標-結果-不同結果匯總”模式進行結果報告,并注意報告數據整合的方法,以此來綜合評價中成藥的臨床療效。
3.3.3 經濟維度評價結果(條目11)
比較分析醫藥技術之間的經濟成本和健康產出[18],評價中成藥的經濟價值,使其更好地為藥物政策的制訂提供決策支撐。藥物經濟學評價研究是用于識別、衡量和比較項目、服務或療法的成本、風險和收益,并確定哪種替代方案對所投資的資源產生最佳的健康結果[19],故評價應從已有的藥物經濟學評價結果提取相關信息。醫保或基藥政策目錄準入是經過多層級評估,一定程度上反應藥品包括經濟價值、臨床價值在內的多維度價值,故應對藥品此方面表現進行描述。
3.3.4 應用維度評價結果(條目12)
藥品的臨床和市場應用價值是藥品的重要屬性。開展對中成藥從“生產供應-臨床使用”的全過程、多方位的量化評價[17]很重要。以從適用癥清晰性、臨床應用廣泛性、企業規模等方面來評估其供應是否持續穩定,臨床使用是否能受到醫患廣泛關注和認可等。
3.3.5 科學維度評價結果(條目13)
藥品的傳統優勢和科技價值是藥品綜合價值的重要體現。條目設置考慮中成藥從基于中醫藥傳統理論到中醫藥現代科學研究的全周期變革,從理論基礎、科學基礎、科技產出角度評估中成藥的傳統優勢及是否能用現代科學研究方法闡述其作用機制機理等。
3.3.6 標準維度評價結果(條目14)
藥品標準是企業生產的準繩[20],關系著藥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用以評價藥品的質量控制水平。從中藥材加工至中藥飲片再到中成藥成品制作完成的生產加工全過程的各個環節展開評價。包括在三個環節的參照標準級別、來源,參與標準化項目情況等,以評價其標準質量高低。
3.3.7 關鍵意見概要(條目15)
便于讀者快速查看和掌握其在各維度的表現情況。應清晰醒目分維度呈現綜合評價關鍵意見和結果,重點突出,可以加粗、文字斜體、下劃線突出、制作關鍵意見概要表等方式。
3.3.8 評價結果有據可依(條目16)
用于佐證和便于大眾監督評價結果的可信度和科學性等。應清晰描述支持評價結果的證據,使每一評價結果均有據可依,可在每個結果后隨附詳細證據資料,并標記數據來源,形式可為證據概要表(可置附錄)或列出參考文獻等。
3.4 綜合評價結果的應用轉化(領域4)
研究的目的是為了應用,評價結果對于指導臨床用藥、輔助衛生決策、指導企業規范生產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報告中應根據評價結果,考慮中成藥優勢、局限性、風險等方面結果,對使用主體的發展對策與建議及可能應用場景盡可能多的描述,對藥品證據質量提升和風險應對等給予指導,以便更有針對性地向藥品生產企業、患者、醫生、醫療衛生決策者等提出建議和對策,提高綜合評價結果應用轉化和實用價值。
3.4.1 發展對策與建議(條目17)
為切實提高中成藥質量,優化中醫藥的醫事服務能力,應就如何提升中成藥質量及證據質量可能方法等提出建議,還包括中成藥臨床應用優勢、臨床定位、應用局限和(或)風險分析等。
3.4.2 應用場景(條目18)
為結果轉化更有針對性和更明確應用范圍,應對目標受眾群體的受益、可應用場景及如何應用給予建議。如對患者、醫生等用藥群體在使用該藥品時、對醫療衛生決策者等制訂決策時提出建議或參考。
3.5 評價過程的獨立性(領域5)
中成藥綜合評價工作涉及到研究人員、藥企人員、衛生決策人員等多個利益相關方,是影響綜合評價結果的直接和重要因素,且存在評價工作的各個階段。因而應對工作中的資金支持情況和利益相關聲明進行約束,并作為強制報告條目進行完整披露,以幫助了解和判斷評價結果的客觀性、公正性和可靠性,避免造成對中成藥綜合價值有益性被高估或隱藏而風險被低估,或結果傾向于資助來源的藥企等負面影響[21-23]。
3.5.1 資金支持情況(條目19)
用以識別是否存在潛在的經濟利益沖突影響了評價客觀性和公正性。應如實報告項目資助情況,并聲明項目資助來源是否影響研究結果等。
3.5.2 利益相關聲明(條目20)
用以識別是否存在直接或間接的利益沖突情況,故應如實報告具體情況,并描述沖突來源、沖突類型及是如何影響綜合評價結果等。如不存在利益相關,則應在恰當位置聲明。
3.6 評價方案的延續性(領域6)
為保證中成藥綜合評價結果的一致性和時效性,同時便于讀者定期、有目的性的追蹤,需對結果進行更新和維護。因中成藥的證據資料會隨著時間推移而不斷增加或證據質量有大幅度提升,且中成藥綜合評價指標技術體系也是不斷優化的,故結果應動態實時更新,具有延續性,而非一次性評價。制訂評價報告和證據更新計劃,規定更新頻率等具體計劃及對報告可能更新的原因,進行提前規劃十分必要。
3.6.1 制訂評價報告和證據更新計劃(條目21)
為保證方案的延續性和結果的可靠性和時效性,應進行結果更新的計劃和方案的制訂,包括更新頻率、更新原則等。
4 PRICE-CPM應用
根據綜合評價報告是否符合PRICE-CPM報告條目,在“?”處打“√”或“×”。如未發現符合條目的內容,需區分結果為“未報告”或“不適用”。如已報告,需區分結果為“完全報告”或“部分報告”,并在原文中找到相應頁碼或理由,填入“頁碼”欄,推薦將待評報告中原文相關的關鍵內容也一并錄入,便于數據溯源。
使用時需注意以下要點:① PRICE-CPM給出中成藥綜合評價報告的推薦條目,只規定了評價結果報告的最低要求,而非最高標準;② 所推薦條目只是規定了中成藥綜合評價報告的關鍵要點,并非全部內容,使用者可根據中成藥劑型、屬性等的不同,在報告上有所側重或增加報告內容,但不能缺項;③ 使用者需逐一對綜合評價報告與PRICE-CPM清單中條目對照,如相關條目中內容缺失,應如實報告。但不必嚴格按照PRICE-CPM中所列順序一一撰寫,能在全文中找到有相對應的部分即可。
5 總結
PRICE-CPM是中成藥綜合評價報告撰寫參照工具,為中成藥綜合評價報告提供了指導,有助于評價中成藥綜合評價報告的內部真實性和外部真實性。其評價條目設置在基于中成藥特點的基礎上,從開展中成藥綜合評價的各個要點考慮,設置了較為系統、全面、完整的報告清單條目,清晰、要點突出,便于研究者使用。
但該報告清單仍有需要改進的地方,如患者和藥企人員作為報告清單的重要使用者,在制訂時也應考慮在規避利益沖突的情況下,加入患者和藥企人員的價值偏好等。此外,清單使用便利性與否、各條目間適配性和相互獨立性等,仍需在實證中驗證反饋和優化。
報告清單是報告規范的一種[1],建議了研究報告的標準化格式[2-3]。報告清單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減少研究結果的報告偏倚[4],提高研究報告的質量[5-6],降低讀者閱讀難度[7],有利于研究方法的復制和推廣,推動研究成果運用到實踐中[8]。鑒于當前中成藥綜合評價報告存在結果報告不全面、評價過程不清晰、利益相關信息不明等問題,項目組研究并發布了中成藥綜合評價報告清單(preferred reporting items for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Chinese patent medicine,PRICE-CPM),用于指導中成藥綜合評價報告的撰寫,以促進評價報告過程的公開展示,提高評價結果的可信度,推動中成藥綜合評價更好的設計和實施。本文對PRICE-CPM制訂過程和方法、基本特征等進行簡要介紹和解讀,以供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其內容并參考使用。
1 PRICE-CPM制訂過程和方法
1.1 制訂流程
PRICE-CPM形成過程共分為5個階段[1,9-10]:① 初始階段:組建工作組,文獻調研分析研究現況和基本要素,初步確定清單條目,并設計專家問卷;② 德爾菲法:采用兩輪德爾菲問卷調查,起草報告清單;③ 專家委員會討論:就存疑或新增條目是否采納展開討論,審核修訂清單條目;④ 討論會后:統計分析專家意見結果,確定清單條目并公開發布;⑤ 報告清單發布后:通過征集組內意見和頭腦風暴法,制訂清單推廣和更新計劃。研究流程見圖1。

1.2 制訂方法
1.2.1 初步遴選清單條目
經項目組專家委員會討論明確研究計劃及報告清單的適用范圍等;采用文獻分析法,對當前綜合評價報告清單現況(優缺點)、報告清單設計要素、報告清單呈現方式等方面進行歸類分析,確定必要條目,并根據文獻調研結果設計專家初始問卷表單。
1.2.2 起草報告清單
根據代表性和普遍性原則[11-12],遴選領域內來自多機構、多學科背景的21位專業研究人員,基本信息見表1。采用函詢和在線收集兩種方式,進行兩輪專家意見調查。最終收回全部21份專家問卷,專家積極系數為100%。

第一輪主要針對初步報告清單中的條目的適用性和重要性進行評分。第二輪邀請上一輪有效參與的21位專家,并將第一輪專家意見結果反饋給第二輪專家,對未達成共識條目繼續進行意見征詢。21份問卷共收回17份,專家積極系數為81%。
統計分析后,剔除意見集中度低與協調度差的條目。通過兩輪德爾菲法,專家意見基本趨于一致,對不確定條目在下一輪專家委員會討論。
1.2.3 報告清單發布
針對上一輪專家意見有疑議或提出的新修改意見或未共識條目,召開專家委員討論會,審查報告清單,逐條討論。選用R軟件進行統計分析,剔除不符合條目,經由專家委員會審核及多次修訂,最終形成涵蓋6個領域,21個報告條目,72個子條目的PRICE-CPM,編制配套文本說明,并在期刊公開發布。
1.2.4 報告清單推廣和更新
通過組內意見征集和頭腦風暴法,制訂該報告清單的推廣和更新計劃,包括計劃譯制英文版本,持續關注清單使用情況和意見反饋,不斷更新和優化清單報告條目等計劃。
2 PRICE-CPM基本特征
2.1 基本特點
PRICE-CPM是基于中成藥基本特點的,既可用于中成藥綜合評價方案設計實施、撰寫的結構化參考工具,又可用于對已有成藥綜合評價報告質量評價的一種客觀、可定量的質量評價工具。具有條目表述規范,無歧義,整體內容系統全面,領域間邏輯清晰,條目整合有序[1],結構清晰明了,使用簡便易行等特點。
2.2 基本內容和結構
PRICE-CPM共分為評價內容(評價領域、評價條目和子條目)、評價結果、判斷依據三個部分。
2.2.1 評價內容
PRICE-CPM共包括6個領域,21個報告條目,72個子條目。各領域間互相獨立,但內容具有連貫性,各領域間的各條目和子條目密切關聯。
2.2.2 評價結果
當其作為自查清單或質量評價工具時使用。結果分為“完全報告”、“部分報告”、“未報告”和“不適用”四項[13],根據報告中內容是否符合PRICE-CPM所要求部分,進行結果判定,見表2。

2.2.3 判斷依據
即做出結果評判的主要依據,將其頁碼或對應的原文內容,標記在“頁碼”欄。
3 PRICE-CPM解讀
3.1 綜合評價范圍和目的(領域1)
為便于使用主體快速獲得關于該項研究的基本信息,利于讀者快速檢索和篩選所需要的報告,應明確綜合評價報告的范圍和目的,于標題和報告正文的背景或前言部分予以介紹。
3.1.1 標題(條目1)
主要是用于識別研究對象、目的和主題。包括評價藥品的名稱(藥品名/通用名),如評價范圍限定為單一疾病和/或證型,則標題中用規范性術語同時體現疾病或證型名稱,如“X藥品治療X疾病和/或X證的綜合評價報告”。
3.1.2 評價對象(條目2)
即評價的中成藥品種,闡述中成藥基本信息,以便于讀者直觀藥品特征。包括中成藥生產企業、生產批準文號等產品信息和功能主治、不良反應等臨床信息(來源于說明書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規定)。
3.1.3 主治病證范圍(條目3)
為明確中成藥臨床定位,展示臨床價值和優勢,需描述其主治疾病的流行病學特征和疾病負擔等,以評估中成藥可解決的衛生問題和獲益等。由于中成藥具有適應癥寬泛的問題[14-15],因此本條目僅適用于藥品適用范圍限定為單一疾病和/或證型時闡述,如評價“某一藥品治療某一疾病和/或某一證”的情況。
3.2 評價方法規范性和透明度(領域2)
為提高綜合評價結果的準確性和可信度,便于其他計劃從事該項研究工作的人員參考或復制研究方法,以支持研究的再現性和有用性[9]。
提高衛生研究的質量和透明度的國際組織(enhancing the quality and transparency of health research,EQUATOR)[9]強調衛生研究報告中需報告研究使用的方法及結果形成過程,確保結果準確、完整和透明。PRICE-CPM的制訂也遵照了這一原則,從工作組成立到數據整理和評價方法再到如何形成綜合評價結果的全過程透明化,對關鍵環節、關鍵技術等信息進行詳細披露,以提高研究過程的透明度、結果的可信度和報告真實性。
3.2.1 評價工作組(條目4)
研究人員的學術水平、研究方向等是影響結果是否客觀科學的重要因素,也是用以評判利益沖突的重要依據,因此應報告研究組、專家組及其他所有具有實質性工作的人員的相關信息。包括遴選原則及組建過程,成員姓名、技術職稱、研究方向、承擔角色或任務等。
3.2.2 資料收集(條目5)
評價資料作為評價結果的最基礎的證據來源,應清晰報告其來源、收集方式和收集策略,是用以評估結果可信度的重要依據。根據評價資料來源于公開資源檢索或是企業提供,視情況報告來源數據庫、檢索策略等。如采納企業未公開發布或內部數據,應在相關部分注明,并聲明有證據表明數據可信。
3.2.3 資料篩選和數據處理(條目6)
中成藥綜合評價將采用多種方法對評價對象的多源數據進行系統綜合和整合評價,是形成最終評價結果重要一環。因此應詳細披露資料篩選原則和數據提取、管理和評價的方式。包括資料納入排除標準或優選標準(如具有大量符合納入標準的證據資料時,可能會需要優選)、確保結果可靠性的方法、數據處理方式及數據評價采用的工具及出處等。
3.2.4 資料評價與結果形成(條目7)
結果評價過程與結果形成是綜合評價的工作重點。應清晰報告資料整合、證據評價與結果形成的過程方法(包括模型測算等統計學方法);過程中涉及多個結局時,應分維度定義研究的主要結局指標和次要結局指標;最終呈現的具體結果。
3.2.5 綜合評價意見形成(條目8)
這是報告的最關鍵內容。應清晰描述形成綜合評價意見的過程方法,如是否考慮患者意愿和偏好、醫療資源可及性等,并體現資料整合結果與評價意見相關性。若涉及到專家共識形成意見,應詳細描述具體方式、方法及共識意見一致的標準等。
3.3 綜合評價意見的完整性和清晰性(領域3)
形成綜合評價意見是開展對中成藥的綜合評價的最終目的,故其結果要完整、清晰闡述。根據評價要點,逐條報告中成藥在安全、有效、經濟、標準、應用、科學六大維度綜合評價結果,對其中所涉及的所有研究結果或研究證據進行如實報告,包括陰性結果。對于缺項的條目或內容應報告“未獲取到資料”。綜合評價結果應系統、完整、清晰、醒目,推薦采用概要式歸納格式。
3.3.1 安全維度評價結果(條目9)
藥品安全直接關系患者生命安全[16],從“風險預防-實地監測-風險上報-風險處理-機制研究”[17]的用藥安全監管全鏈條關鍵環節開展安全系數綜合評價十分必要。包括開展的藥品相關安全性研究結局中藥品不良反應發生情況分析,藥企作為安全第一責任主體應負的用藥安全維護、預警措施等的完成度,國家有關監管部門對藥品安全監管的結果等方面進行評價。
3.3.2 有效維度評價結果(條目10)
臨床療效是藥品臨床價值評判的核心內容。基于循證理念,強調證據類型的廣泛性、全面性,包括原始研究證據和綜合類研究證據結果,遵循“有效性數據產生-有效性數據結果-證據質量評級”的評價路徑[17],注重證據與結果的精準對應,病證相應,按“疾病-證據類型-結局指標-結果-不同結果匯總”模式進行結果報告,并注意報告數據整合的方法,以此來綜合評價中成藥的臨床療效。
3.3.3 經濟維度評價結果(條目11)
比較分析醫藥技術之間的經濟成本和健康產出[18],評價中成藥的經濟價值,使其更好地為藥物政策的制訂提供決策支撐。藥物經濟學評價研究是用于識別、衡量和比較項目、服務或療法的成本、風險和收益,并確定哪種替代方案對所投資的資源產生最佳的健康結果[19],故評價應從已有的藥物經濟學評價結果提取相關信息。醫保或基藥政策目錄準入是經過多層級評估,一定程度上反應藥品包括經濟價值、臨床價值在內的多維度價值,故應對藥品此方面表現進行描述。
3.3.4 應用維度評價結果(條目12)
藥品的臨床和市場應用價值是藥品的重要屬性。開展對中成藥從“生產供應-臨床使用”的全過程、多方位的量化評價[17]很重要。以從適用癥清晰性、臨床應用廣泛性、企業規模等方面來評估其供應是否持續穩定,臨床使用是否能受到醫患廣泛關注和認可等。
3.3.5 科學維度評價結果(條目13)
藥品的傳統優勢和科技價值是藥品綜合價值的重要體現。條目設置考慮中成藥從基于中醫藥傳統理論到中醫藥現代科學研究的全周期變革,從理論基礎、科學基礎、科技產出角度評估中成藥的傳統優勢及是否能用現代科學研究方法闡述其作用機制機理等。
3.3.6 標準維度評價結果(條目14)
藥品標準是企業生產的準繩[20],關系著藥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用以評價藥品的質量控制水平。從中藥材加工至中藥飲片再到中成藥成品制作完成的生產加工全過程的各個環節展開評價。包括在三個環節的參照標準級別、來源,參與標準化項目情況等,以評價其標準質量高低。
3.3.7 關鍵意見概要(條目15)
便于讀者快速查看和掌握其在各維度的表現情況。應清晰醒目分維度呈現綜合評價關鍵意見和結果,重點突出,可以加粗、文字斜體、下劃線突出、制作關鍵意見概要表等方式。
3.3.8 評價結果有據可依(條目16)
用于佐證和便于大眾監督評價結果的可信度和科學性等。應清晰描述支持評價結果的證據,使每一評價結果均有據可依,可在每個結果后隨附詳細證據資料,并標記數據來源,形式可為證據概要表(可置附錄)或列出參考文獻等。
3.4 綜合評價結果的應用轉化(領域4)
研究的目的是為了應用,評價結果對于指導臨床用藥、輔助衛生決策、指導企業規范生產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報告中應根據評價結果,考慮中成藥優勢、局限性、風險等方面結果,對使用主體的發展對策與建議及可能應用場景盡可能多的描述,對藥品證據質量提升和風險應對等給予指導,以便更有針對性地向藥品生產企業、患者、醫生、醫療衛生決策者等提出建議和對策,提高綜合評價結果應用轉化和實用價值。
3.4.1 發展對策與建議(條目17)
為切實提高中成藥質量,優化中醫藥的醫事服務能力,應就如何提升中成藥質量及證據質量可能方法等提出建議,還包括中成藥臨床應用優勢、臨床定位、應用局限和(或)風險分析等。
3.4.2 應用場景(條目18)
為結果轉化更有針對性和更明確應用范圍,應對目標受眾群體的受益、可應用場景及如何應用給予建議。如對患者、醫生等用藥群體在使用該藥品時、對醫療衛生決策者等制訂決策時提出建議或參考。
3.5 評價過程的獨立性(領域5)
中成藥綜合評價工作涉及到研究人員、藥企人員、衛生決策人員等多個利益相關方,是影響綜合評價結果的直接和重要因素,且存在評價工作的各個階段。因而應對工作中的資金支持情況和利益相關聲明進行約束,并作為強制報告條目進行完整披露,以幫助了解和判斷評價結果的客觀性、公正性和可靠性,避免造成對中成藥綜合價值有益性被高估或隱藏而風險被低估,或結果傾向于資助來源的藥企等負面影響[21-23]。
3.5.1 資金支持情況(條目19)
用以識別是否存在潛在的經濟利益沖突影響了評價客觀性和公正性。應如實報告項目資助情況,并聲明項目資助來源是否影響研究結果等。
3.5.2 利益相關聲明(條目20)
用以識別是否存在直接或間接的利益沖突情況,故應如實報告具體情況,并描述沖突來源、沖突類型及是如何影響綜合評價結果等。如不存在利益相關,則應在恰當位置聲明。
3.6 評價方案的延續性(領域6)
為保證中成藥綜合評價結果的一致性和時效性,同時便于讀者定期、有目的性的追蹤,需對結果進行更新和維護。因中成藥的證據資料會隨著時間推移而不斷增加或證據質量有大幅度提升,且中成藥綜合評價指標技術體系也是不斷優化的,故結果應動態實時更新,具有延續性,而非一次性評價。制訂評價報告和證據更新計劃,規定更新頻率等具體計劃及對報告可能更新的原因,進行提前規劃十分必要。
3.6.1 制訂評價報告和證據更新計劃(條目21)
為保證方案的延續性和結果的可靠性和時效性,應進行結果更新的計劃和方案的制訂,包括更新頻率、更新原則等。
4 PRICE-CPM應用
根據綜合評價報告是否符合PRICE-CPM報告條目,在“?”處打“√”或“×”。如未發現符合條目的內容,需區分結果為“未報告”或“不適用”。如已報告,需區分結果為“完全報告”或“部分報告”,并在原文中找到相應頁碼或理由,填入“頁碼”欄,推薦將待評報告中原文相關的關鍵內容也一并錄入,便于數據溯源。
使用時需注意以下要點:① PRICE-CPM給出中成藥綜合評價報告的推薦條目,只規定了評價結果報告的最低要求,而非最高標準;② 所推薦條目只是規定了中成藥綜合評價報告的關鍵要點,并非全部內容,使用者可根據中成藥劑型、屬性等的不同,在報告上有所側重或增加報告內容,但不能缺項;③ 使用者需逐一對綜合評價報告與PRICE-CPM清單中條目對照,如相關條目中內容缺失,應如實報告。但不必嚴格按照PRICE-CPM中所列順序一一撰寫,能在全文中找到有相對應的部分即可。
5 總結
PRICE-CPM是中成藥綜合評價報告撰寫參照工具,為中成藥綜合評價報告提供了指導,有助于評價中成藥綜合評價報告的內部真實性和外部真實性。其評價條目設置在基于中成藥特點的基礎上,從開展中成藥綜合評價的各個要點考慮,設置了較為系統、全面、完整的報告清單條目,清晰、要點突出,便于研究者使用。
但該報告清單仍有需要改進的地方,如患者和藥企人員作為報告清單的重要使用者,在制訂時也應考慮在規避利益沖突的情況下,加入患者和藥企人員的價值偏好等。此外,清單使用便利性與否、各條目間適配性和相互獨立性等,仍需在實證中驗證反饋和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