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圍綜述旨在幫助研究者系統全面地了解某個醫學研究領域的發展現狀。本文解讀范圍綜述報告規范清單(PRISMA extension for scoping reviews,PRISMA-ScR)產生的背景和核心內容,并結合實例對各條目進行解讀,以期為國內學者撰寫范圍綜述提供指導,從而提高范圍綜述的報告質量。
引用本文: 仇如霞, 顧艷葒. 范圍綜述報告規范(PRISMA-ScR)的解讀. 中國循證醫學雜志, 2022, 22(6): 722-730. doi: 10.7507/1672-2531.202203042 復制
范圍綜述(scoping reviews),又稱范圍審查,是一種基于循證實踐理念的知識綜合和證據識別方法[1],是文獻研究的第一步[2]。2005年,Arksey和O’Malley[3]依據有關精神健康問題照護服務的文獻回顧經驗,首次提出了開展范圍綜述的研究框架。研究者通過規范、系統地檢索與篩選文獻,綜合現有的關于某一主題的知識,從而確定該主題的主要概念、理論、來源、研究類型和知識缺口等[1]。范圍綜述可幫助研究者明確關于某一個主題或研究問題相關證據的大小或程度、范圍或多樣性、特征或性質,以此來確定是否需要進行下一步的系統評價研究。除此之外,還有利于研究者總結和發現現有研究的異質性,識別現有研究的空白,從而規劃和指導下一步的檢索策略[4-5]。范圍綜述因其具有固定的步驟、檢索的廣泛性、設計的嚴謹性,相較于傳統綜述其證據水平更高,研究結果可推動某個領域知識體系的更新[2]。然而,一個對范圍綜述的研究表明,盡管現有范圍綜述的文獻數量正在持續增加,但其方法學和報告質量需要得到改進,以促進報告的完整性和透明性[4]。
范圍綜述與系統評價在操作步驟上存在相似之處,但由于二者本身的研究目的不同,對文獻的質量、來源和要求不同,因此適用于系統評價/Meta分析的報告規范(the preferred reporting items for systematic reviews and meta-analyses,PRISMA)的具體條目不完全適用于范圍綜述的報告[5]。系統評價主要回答有明確定義的問題(例如,“在這一人群中,與給定的比較者相比,這一干預措施是否可改善特定的結局”),而范圍綜述則用于回答更為廣泛的問題(例如,“某一干預措施來源的證據性質是什么?”或“對某一概念有什么認識?”)。鑒于研究目的不同及方法學上的部分差異(如有無偏倚風險評價或是否進行Meta分析)。
因此適用于系統評價的PRISMA可能并不完全適用于范圍綜述[6-7]。2016年Andrea等[8]對PRISMA核心版進行調整與修改,形成了適用于范圍綜述報告的PRISMA擴展版清單(PRISMA extension for scoping reviews,PRISMA-ScR),并于2018年發表在Annals of Internal Medicine。本文將對PRISMA-ScR的所有條目進行介紹,并結合實例進行分析與解讀,旨在幫助研究人員更好地理解和應用該報告規范,以期提高范圍綜述的報告質量。
1 PRISMA-ScR的制訂過程
PRISMA-ScR是根據提高臨床試驗質量和透明度協作網(enhancing the quality and transparency of health research,EQUATOR)公開發布的用于制訂報告規范的指南開展[5]。首先由4人組成的研究小組起草方案,再由4人組成的咨詢委員會進行必要的修改后,向37名專家發起在線德爾菲函詢調查,使用6/7分制的李克特量表對納入PRISMA-ScR的27個條目分別進行評級,將一致性達到85%的條目保留納入,不一致的條目進行第二輪和第三輪的德爾菲調查討論是否保留。
2 PRISMA-ScR條目的解讀和實例分析
最終形成的PRISMA-ScR清單共有22個條目,按照標題、摘要、前言、方法、結果、討論和基金進行分類,具體內容見表1。該清單是在PRISMA聲明核心版的基礎上進行修訂,對部分條目的措辭進行了修改,刪除了5個與范圍綜述無關的條目(條目13、15、16、22和23),將2個條目指定為可選項。由于范圍綜述的資料可來源于各種類型的證據(如文件、博客、網站、研究、訪談等),對證據的質量評價不做嚴格要求,因此條目12和19被歸為可選項。

為促進讀者更好地理解和應用該報告規范,本文以《解除自我管理的目標設定和計劃行動:一個范圍綜述》[9]一文為例,采用例解的形式逐一對照與解讀PRISMA-ScR報告規范的條目內容,以促進對該規范的理解和應用。
2.1 標題
條目1:標題
解讀:在標題中要明確寫明該研究為范圍綜述,標題應包含術語“范圍綜述”(scoping review)。JBI指南指出,標題應該反映并告知范圍綜述主題相關的關鍵要素,如人口、概念和情境[10]。在PRISMA中則要求明確報告該研究為“系統評價”。
例文的標題為“解除自我管理的目標設定和計劃行動:一個范圍綜述”[9],明確指出該研究為范圍綜述。
2.2 摘要
條目2:結構式摘要
解讀:提供一個結構式摘要,包括背景、目的、納入標準、證據來源、繪制圖表的方法(證據綜合方法)、結果和結論。在摘要中應該簡明扼要地描述范圍綜述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以便知識使用者(如決策者、衛生保健提供者、健康照顧管理人員和患者等),資金資助者和研究者可快速識別[11-14]。由于期刊要求的差異,作者在報告時可結合期刊要求進行調整,有條件的情況下還可補充基金名稱與注冊號。與PRISMA不同的是,摘要部分不需要報告偏倚風險結果;“結果合成”被“繪圖方法”所取代(這是更適合于范圍綜述的術語和方法);“局限性”也不需要在摘要處報告。
在例文的摘要部分,作者詳細完整地報告了研究的背景、目的、納入標準、證據來源、繪制圖表的方法、結果和結論,符合報告規范的要求。
2.3 前言
條目3:理論基礎
解讀:介紹當前背景下已知的理論基礎,該條目與PRISMA相似,范圍綜述的背景報告應是全面的,涵蓋主要的主題內容、重要概念和現有知識(即研究基礎)[10]。在報告理由時,研究者應在關于該主題或研究問題已知的背景下,清楚地解釋為什么該研究問題/目的適合采用范圍綜述[15]。
在例文中,作者在前言部分報告了自我管理的概念和意義,目標設定和行動規劃是提高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水平的重要內容,現有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專業人員和患者的經驗和技能方面,然而自我管理方面的目標設定和行動規劃的信息仍舊缺乏。研究者詳細地匯報了研究的主題內容、重要概念和現有的研究基礎,提出研究問題,并一步解釋了該研究問題適合采用范圍綜述的方法,充分遵循了該條目要求。
條目4:目的
解讀:作者應清晰明確地說明在范圍審查中要解決的總體目標和研究問題,并提到一些關鍵要素(例如人口或參與者、概念和背景)或其他相關的關鍵要素,使得研究問題和目標概念化。可考慮使用以下幾種框架進行概念化描述,PICO(population、intervention、comparison、outcome)[16];SPICE(setting、population/perspective、intervention、comparison、evaluation)[17];或PCC(population、concept、context)[18]。在更新版的PRISMA 2020中則刪除了對2009版中必須描述PICOS的限定,使該條目也適用于非PICO框架下的系統評價[19]。
例文中,作者在現有研究基礎上清晰地提出了該綜述所圍繞的研究問題,即探索現有科學文獻中如何定義自我管理背景下的目標設定和行動規劃,符合報告規范要求。
2.4 方法
條目5:方案和注冊
解讀:說明是否存在研究方案,及何處可獲得(例如網址),如果存在,提供注冊信息,包括注冊號。為確保研究的透明性和避免重復研究,作者在研究開展前需要先制訂研究方案,并將該方案進行公開注冊。而由于范圍綜述不符合PROSPERO注冊要求,JBI推薦可在OSF(Open Science Frame)網站公開注冊(https://osf.io)[20]。作者也可在期刊上公開發表(如Systematic Reviews、JBI Database of Systematic Reviews、Implementation Reports或者BMJ Open)。在范圍綜述中包含有關方案的信息是很重要的[10]。如果方案不公開,應提供如何獲取方案的細節(例如向通訊作者索取)。如果范圍綜述僅僅是對現有綜述的更新,也應引用原始范圍綜述。在PRISMA中,注冊信息一般放在摘要部分或者其他信息部分報告。
例文中并未提及方案和注冊的相關信息,有待進一步完善。
條目6:納入標準
解讀:應提供納入證據的標準,以使讀者了解被納入證據來源的類型。需要具體說明納入證據來源的特點(例如年份、語言和出版狀況等),并明確描述制訂每個納入標準的理由。PRISMA對系統評價的納入與排除標準要求依據PICOS原則展開,此外PRISMA 2020還強調了對研究分組的識別和定義。相較而言,范圍綜述在納入標準的制訂上并無嚴格要求,寬泛的納入標準可幫助研究者納入更多不同類型的文獻資源。
例文給出了詳細的納入與排除標準,研究納入英語、荷蘭語、法語和德語發表的文獻,根據Lorig & Holman自我管理框架制訂了詳細的納入標準,由2位研究者協商后達到一致。符合報告規范,值得借鑒。
條目7:信息來源
解讀:描述檢索中的所有的信息來源(例如每個數據庫的名稱和收錄年限,或與作者聯系獲取信息的時間等),以及最后一次檢索的日期。范圍綜述研究需要研究者進行系統而全面地檢索,既可包括已發表的文獻和資源,也可是未發表的灰色文獻,但是需要說明的是,不同于系統評價,灰色文獻的檢索并不是必須的,主要根據研究者關注的研究問題的需求決定,但如果采用各種方法對檢索進行了補充,包括與作者聯系以確定更多的相關材料,手動檢索關鍵期刊,或者對引文追蹤,都應詳細報告。除此之外,最近一次文獻檢索的日期也是很重要的,因為它可讓讀者判斷范圍綜述的時效性。此條目與PRISMA基本相似。
例文檢索的數據庫包括PubMed、CINAHL、PsychINFO和The Cochrane Library,提供了詳細的檢索時間和最后一次的檢索日期,并對引文檢索和手工檢索的形式進行補充,符合報告規范的要求。
條目8:檢索
解讀:報告至少1個數據庫的完整檢索策略,包括使用的限定條件。文獻檢索的策略應該以一種便于他人復制的方式進行報告,可用文本、表格或附錄等方式完整地呈現出來。同時需要報告其他細節部分,包括完成文獻檢索的人員(例如有經驗的圖書館員或信息專家),以及是否由另一位圖書館員使用電子檢索策略的同行評審檢查表(PRESS)進行了同行評審[21]。如果范圍綜述的一部分資料來源于灰色文獻,則應記錄該方法的詳細說明,例如,“Grey Matters: a practical tool for searching health-related gray literature”(由加拿大藥品和健康技術局創建)概述了檢索灰色文獻的方法[22]。任何限定條件,如語言、發表日期和研究設計的過濾器等,都應明確記錄并提供理由。該條目與PRISMA條目7相似,更多關于檢索的指南和示例可參考PRISMA-search[23]。
例文中以圖表的形式給出了詳細的檢索策略,較為全面,符合報告規范的要求。
條目9:證據選擇
解讀:對納入證據來源的選擇過程進行敘述性描述(包括篩選步驟、納入標準)。報告這一條目時,對證據資源的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幾部分:證據資源提取表格形成和完善的過程(包括表格選擇納入哪些變量,使用何種軟件制作等);校準實驗或預提取的過程(在一部分或所有團隊成員中檢驗表格并予以完善,確保可獲得所有主題相關數據);全文篩選的過程(包括參與審查的人員數量,他們是否獨立篩選,是否一致,不一致時如何協商,如通過第三方)。預實驗的細節表述還應包括參與檢驗的人員數量及校準時使用的引文和全文數量,不一致時如何協商,對原先的表格做了哪些調整及調整原因。這與PRISMA的相關條目是一致的。
例文報告了研究者通過三個階段對納入的證據資源進行逐步篩選,由2個研究者獨立篩選,但是未報告出現分歧時如何處理。文中報告了資料提取表格的制訂過程,首先由2位研究者獨立納入變量,再由二者協商討論決定,達成一致后更新為最終的數據提取表格。整體來說,基本符合報告規范的要求。
條目10:數據圖表(數據提取)
解讀:依據Arksey和O’Malley的研究報告[3]及JBI的指南[10]:在范圍綜述中,數據提取的過程被稱為“Data Charting”。從證據資源里提取出的信息會被繪制成一張清晰全面的數據圖表。作者對這部分內容進行報告時,應詳細介紹數據圖表形成的過程,包括圖表納入了哪些變量及繪圖軟件的名稱。根據資料提取表格不斷更新,繪制圖表的過程也在不斷迭代,在更新與迭代過程中需要修訂的部分作者也需基于基本原理描述其原因,以增加報告的透明度。此條目與PRISMA相關條目是一致的。
例文中作者報告了研究需要提取的變量、繪制圖表。但未報告基于哪個平臺或者軟件進行圖表繪制,有待補充。
條目11:資料條目
解讀:根據范圍綜述的重點列出并定義所有數據提取的變量(定性或定量),最終版的圖表上應包括對每個變量的明確定義,或作為附件附上。在PRISMA中需要列出并定義所有需要獲取數據的結局指標。明確是否提取每個研究中與設定結局指標相符(如測量方法、時間點、分析方法)的所有結果。列出并定義需要獲取數據的所有其他變量(如參與者和干預措施的特征、資金來源)。相對而言,范圍綜述只需要根據研究目的納入相關變量,未做嚴格限制。
例文中報告了數據圖表包含了描述性變量和關于目標設定/行動規劃的其他信息,但未對每個變量做明確定義。
條目12:對個別證據來源的批判性評價(可選)
解讀:范圍綜述不強調評價納入研究的方法學的質量和研究的偏倚風險,可囊括各種來源的證據:定性資料、定量資料、政策文件、專家觀點等。因此,此部分的報告為可選項,將原版PRISMA中的偏倚風險調整為批判性評價,范圍綜述一般不需要進行規范的偏倚風險評估,如果作者選擇報告該部分,應為單個證據來源進行批判性評價提供理論依據,并描述其方法學,包括使用的評估工具、評估者、評估的過程等。
例文中未涉及此部分內容。
條目13:概括效應指標(不適用)
解讀:因沒有進行Meta分析,原PRISMA中的這一項不適用于范圍綜述。而在系統評價中就需要報告每個結局數據合成或結果呈現時使用的效應指標(如RR、MD)。
條目14:結果合成
解讀:結果的合成主要以數據圖表的方式。對結果進行整合的目的是為展現與研究問題和目的相關的證據范圍,作者應清晰地描述結果產生的過程和呈現形式,包括敘述性格式、表格、可視化、地圖等。為使數據合成的方法更加透明,提高系統評價的可靠性,在PRISMA 2020中將數據合成分為6個子條目(表1),每個子條目關注數據合成的一個步驟,增強了對合成方法報告的清晰度。
例文采用定性研究的內容分析法對結果進行分析,以表格的形式對結果進行呈現。
條目15:研究中存在的偏倚風險(不適用)
解讀:PRISMA中的這一個條目不適用于范圍綜述,因為范圍綜述方法不需要使用批判性評價來評估納入證據體的偏倚風險。這也是范圍綜述與系統評價間最大的差異之一,在系統評價中則必須要描述用于評價數據合成中缺失結果所致偏倚風險的評估方法,如常用統計學方法(Egger’s、Bgger’s檢驗)和圖表法(如漏斗圖)評估納入研究是否存在發表偏倚。
條目16:其他分析(不適用)
解讀:因為沒有做額外的分析,PRISMA中的這一條不適用于范圍綜述。在PRISMA中可能需要補充描述探索研究結果間異質性的方法(如亞組分析、Meta回歸分析),以及評價合并結果穩定性所開展的敏感性分析,描述用于評估結局證據質量(或可信度)的方法。
2.5 結果
條目17:證據選擇
解讀:應報告文獻檢索篩選的結果,經過篩選后證據資源數量和內容(包括篩選的引文數量、刪除的重復文獻和篩選的全文文獻),與PRISMA一致,推薦使用流程圖的形式進行展示,并詳細說明在全文篩選過程中文獻排除的具體原因。
例文中清晰地描述文獻檢索結果和篩選過程,并結合流程圖加以展示,同時也列出了排除的研究及排除的原因,符合報告規范。
條目18:證據特征
解讀:應報告每個證據來源的相關特征(如數據圖表的特點),及其參考文獻。可在正文中報告總體摘要,在表格或附錄中提供各個證據來源的具體特點。
例文列出了每個納入的研究并對其進行引用,并以表格的形式呈現了每個納入研究的詳細信息。
條目19:證據的批判性評價(可選)
解讀:正如條目12所述,盡管對單個證據來源進行批判性評價不屬于范圍綜述的方法范疇[10],但如果與范圍綜述的目標相關,也可進行批判性評價。一旦做了,作者必須以符合方法中描述的方式報告每個證據來源的數據(即批判性評價結果)(見條目12)。因為這一步是可選的,所以作者只有在做了評價的情況下才需要報告結果。在PRISMA中要求應以圖或表的形式呈現每個研究及每個領域偏倚風險評估的結果。
例文中未涉及。
條目20:單個證據的結果
解讀:報告單個證據中與本研究問題(目的)相關的資料,對于每一個納入的證據來源,報告與審查問題和目標相關的圖表數據。如條目11所述,根據范圍綜述審查的具體問題和目標的不同,所繪制的具體數據項目內容也會有所不同,每個來源的相關數據也可在附錄或補充文件中補充。為更好地展示統計分析的結果,以及方便使用這些數據執行其他分析或更新系統評價,在PRISMA中需要針對所有結局指標,說明每個研究中每組的統計概述、效應量及精度(如置信/可信區間),推薦使用結構式表格或圖形(如表格或森林圖)[24]。
例文中使用內容分析法形成了幾大主題證據,具體的數據內容以附件的形式進行了補充。
條目21:結果綜合
解讀:總結或介紹與研究問題和目的有關的證據結果。結果可用圖或表的形式呈現,也可用描述性方式呈現,以最符合研究目標的方式為準。為了幫助讀者理解每個綜合結果的適用性和存在的偏倚風險,從而促進結果的解讀,在PRISMA中將該條目分為4個子條目(表1),要求系統評價報告每個結果對應研究的特征及每個研究的偏倚風險。如果開展了Meta分析,需呈現每個Meta分析的合并效應量、精度(如置信/可信區間)及異質性檢驗結果等,因此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范圍綜述不要求嚴格的質量評價且不考慮偏倚,因此其證據等級是低于Cochrane和JBI指南中選定的系統評價。
例文中主要以文字結合圖表的形式報告了研究結果。
條目22:研究間的偏倚風險
解讀:此條目不適用于范圍綜述,可參考條目15。
條目23:其他分析
解讀:此條目不適用于范圍綜述,可參考條目16。
2.6 討論
條目24:證據綜合
解讀:對研究結果進行總結歸納(包括對概念、主題和現有證據類型的概述),與研究問題和目的相聯系,討論數據圖表的結果如何應用于不同的知識使用者(如決策者、醫療保健提供者、患者)。與PRISMA相似,此部分需要報告系統評價的結果與相關證據的關聯,在已有證據的基礎上進行解讀,幫助讀者理解研究的發現。
例文中的討論部分首先對研究結果進行了歸納與總結,討論了研究結果的主要使用對象。
條目25:局限性
解讀:由于批判性評價是范圍綜述的可選項目,因此范圍綜述的局限性討論需側重匯報綜述過程中的局限性(即納入證據來源的局限性)。應指出任何偏離指南(例如JBI指南)或范圍審查協議的情況,并說明理由及對結果產生的潛在影響。而在系統評價中除了需要報告研究過程中的局限性,還需報告研究納入證據本身的局限性。
例文中詳細地報告了文獻綜述過程產生的局限性及對結果產生的潛在影響。
條目26:結論
解讀:對審查問題和目標的結果進行一般性解釋,以及范圍綜述帶來的潛在影響,對未來研究產生的啟示,包括在范圍綜述結果的基礎上進行更有針對性的系統評價研究。大多數范圍綜述的目的是總結回顧現有的研究進展,并對結果進行數據圖表繪制。與之不同的是,在PRISMA中討論部分的報告更加強調研究結果對實踐、政策及未來研究的意義。
例文中的結論部分,作者報告了該范圍綜述回答自我管理中目標設定和行動規劃的定義問題,并表示研究結果也可能推動衛生保健人員更多地了解該領域。
2.7 基金
條目27:基金
解讀:報告范圍綜述自身及納入證據的資金,同時報告資助者在范圍綜述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與之相似PRISMA要求作者報告系統評價的資金和非資金支持的來源及資助者在研究中的作用。
例文中報告了資金來源,以及資助者并未參與研究的任何一個環節。
3 范圍綜述、系統評價、計量分析和傳統綜述的異同
當研究者想要了解某一研究領域,或解決某一研究問題時,往往需要通過文獻回顧的方式開展研究。在醫學領域,常見的文獻回顧方法包括傳統綜述、計量分析、系統評價和范圍綜述,雖然這4個類型的文獻回顧方法間存在一定的相似之處,但其本質還存在較大的差別,如表2所示,研究者應根據具體的研究問題和目的選擇最為合適的方法。

4 總結
范圍綜述是一種重要的知識綜合方法,要求系統的方法學設計和規范的研究結果報告。其優勢在于對納入信息資源的類型和質量都不做嚴格要求,因此可部分解決系統評價中無法分析的資料,補充不適用系統評價但是需要證據總結的知識領域,同時相較傳統綜述,檢索更為系統與全面。近幾年來,范圍綜述在醫療衛生領域的應用呈加速上升趨勢,但現有研究存在方法學設計和結果報告不規范。大量研究未充分理解與發揮范圍綜述的優勢,單純的將范圍綜述理解為避開文獻質量評價的系統評價,但二者存在本質差異,關鍵區別在于研究問題的設計和研究納入標準有所不同,系統評價聚焦于某一研究問題[18],范圍綜述關注某一知識領域。當然,某種程度上來說范圍綜述也可作為系統評價的前期工作從而確定是否需要進行下一步的系統評價。同時范圍綜述也與文獻計量分析方法有所不同,計量分析[25]是指用數學和統計學的方法,定量地分析某一研究領域,不強調詳細地分析每一篇文獻的研究內容,而是對論文發表數量,研究熱點,研究方法,作者分布進行量性總結,其研究目的常用于識別某一研究領域的研究趨勢與熱點,發現文獻的內外部特征規律。而范圍綜述注重對文獻知識內容的整合。因此,研究者應根據自身的研究問題或目的選擇最為合適的研究方法。除此以外,國內部分研究對范圍綜述結果的報告也存在規范性不足,部分研究依舊按照PRISMA進行報告,未形成統一規范的范圍綜述的報告標準,這可能與國內對范圍綜述認識不足,使用滯后有關。理想的范圍綜述報告應該得到規范的方法學指導,并遵循PRISMA-ScR等最佳實踐報告標準。
范圍綜述(scoping reviews),又稱范圍審查,是一種基于循證實踐理念的知識綜合和證據識別方法[1],是文獻研究的第一步[2]。2005年,Arksey和O’Malley[3]依據有關精神健康問題照護服務的文獻回顧經驗,首次提出了開展范圍綜述的研究框架。研究者通過規范、系統地檢索與篩選文獻,綜合現有的關于某一主題的知識,從而確定該主題的主要概念、理論、來源、研究類型和知識缺口等[1]。范圍綜述可幫助研究者明確關于某一個主題或研究問題相關證據的大小或程度、范圍或多樣性、特征或性質,以此來確定是否需要進行下一步的系統評價研究。除此之外,還有利于研究者總結和發現現有研究的異質性,識別現有研究的空白,從而規劃和指導下一步的檢索策略[4-5]。范圍綜述因其具有固定的步驟、檢索的廣泛性、設計的嚴謹性,相較于傳統綜述其證據水平更高,研究結果可推動某個領域知識體系的更新[2]。然而,一個對范圍綜述的研究表明,盡管現有范圍綜述的文獻數量正在持續增加,但其方法學和報告質量需要得到改進,以促進報告的完整性和透明性[4]。
范圍綜述與系統評價在操作步驟上存在相似之處,但由于二者本身的研究目的不同,對文獻的質量、來源和要求不同,因此適用于系統評價/Meta分析的報告規范(the preferred reporting items for systematic reviews and meta-analyses,PRISMA)的具體條目不完全適用于范圍綜述的報告[5]。系統評價主要回答有明確定義的問題(例如,“在這一人群中,與給定的比較者相比,這一干預措施是否可改善特定的結局”),而范圍綜述則用于回答更為廣泛的問題(例如,“某一干預措施來源的證據性質是什么?”或“對某一概念有什么認識?”)。鑒于研究目的不同及方法學上的部分差異(如有無偏倚風險評價或是否進行Meta分析)。
因此適用于系統評價的PRISMA可能并不完全適用于范圍綜述[6-7]。2016年Andrea等[8]對PRISMA核心版進行調整與修改,形成了適用于范圍綜述報告的PRISMA擴展版清單(PRISMA extension for scoping reviews,PRISMA-ScR),并于2018年發表在Annals of Internal Medicine。本文將對PRISMA-ScR的所有條目進行介紹,并結合實例進行分析與解讀,旨在幫助研究人員更好地理解和應用該報告規范,以期提高范圍綜述的報告質量。
1 PRISMA-ScR的制訂過程
PRISMA-ScR是根據提高臨床試驗質量和透明度協作網(enhancing the quality and transparency of health research,EQUATOR)公開發布的用于制訂報告規范的指南開展[5]。首先由4人組成的研究小組起草方案,再由4人組成的咨詢委員會進行必要的修改后,向37名專家發起在線德爾菲函詢調查,使用6/7分制的李克特量表對納入PRISMA-ScR的27個條目分別進行評級,將一致性達到85%的條目保留納入,不一致的條目進行第二輪和第三輪的德爾菲調查討論是否保留。
2 PRISMA-ScR條目的解讀和實例分析
最終形成的PRISMA-ScR清單共有22個條目,按照標題、摘要、前言、方法、結果、討論和基金進行分類,具體內容見表1。該清單是在PRISMA聲明核心版的基礎上進行修訂,對部分條目的措辭進行了修改,刪除了5個與范圍綜述無關的條目(條目13、15、16、22和23),將2個條目指定為可選項。由于范圍綜述的資料可來源于各種類型的證據(如文件、博客、網站、研究、訪談等),對證據的質量評價不做嚴格要求,因此條目12和19被歸為可選項。

為促進讀者更好地理解和應用該報告規范,本文以《解除自我管理的目標設定和計劃行動:一個范圍綜述》[9]一文為例,采用例解的形式逐一對照與解讀PRISMA-ScR報告規范的條目內容,以促進對該規范的理解和應用。
2.1 標題
條目1:標題
解讀:在標題中要明確寫明該研究為范圍綜述,標題應包含術語“范圍綜述”(scoping review)。JBI指南指出,標題應該反映并告知范圍綜述主題相關的關鍵要素,如人口、概念和情境[10]。在PRISMA中則要求明確報告該研究為“系統評價”。
例文的標題為“解除自我管理的目標設定和計劃行動:一個范圍綜述”[9],明確指出該研究為范圍綜述。
2.2 摘要
條目2:結構式摘要
解讀:提供一個結構式摘要,包括背景、目的、納入標準、證據來源、繪制圖表的方法(證據綜合方法)、結果和結論。在摘要中應該簡明扼要地描述范圍綜述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以便知識使用者(如決策者、衛生保健提供者、健康照顧管理人員和患者等),資金資助者和研究者可快速識別[11-14]。由于期刊要求的差異,作者在報告時可結合期刊要求進行調整,有條件的情況下還可補充基金名稱與注冊號。與PRISMA不同的是,摘要部分不需要報告偏倚風險結果;“結果合成”被“繪圖方法”所取代(這是更適合于范圍綜述的術語和方法);“局限性”也不需要在摘要處報告。
在例文的摘要部分,作者詳細完整地報告了研究的背景、目的、納入標準、證據來源、繪制圖表的方法、結果和結論,符合報告規范的要求。
2.3 前言
條目3:理論基礎
解讀:介紹當前背景下已知的理論基礎,該條目與PRISMA相似,范圍綜述的背景報告應是全面的,涵蓋主要的主題內容、重要概念和現有知識(即研究基礎)[10]。在報告理由時,研究者應在關于該主題或研究問題已知的背景下,清楚地解釋為什么該研究問題/目的適合采用范圍綜述[15]。
在例文中,作者在前言部分報告了自我管理的概念和意義,目標設定和行動規劃是提高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水平的重要內容,現有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專業人員和患者的經驗和技能方面,然而自我管理方面的目標設定和行動規劃的信息仍舊缺乏。研究者詳細地匯報了研究的主題內容、重要概念和現有的研究基礎,提出研究問題,并一步解釋了該研究問題適合采用范圍綜述的方法,充分遵循了該條目要求。
條目4:目的
解讀:作者應清晰明確地說明在范圍審查中要解決的總體目標和研究問題,并提到一些關鍵要素(例如人口或參與者、概念和背景)或其他相關的關鍵要素,使得研究問題和目標概念化。可考慮使用以下幾種框架進行概念化描述,PICO(population、intervention、comparison、outcome)[16];SPICE(setting、population/perspective、intervention、comparison、evaluation)[17];或PCC(population、concept、context)[18]。在更新版的PRISMA 2020中則刪除了對2009版中必須描述PICOS的限定,使該條目也適用于非PICO框架下的系統評價[19]。
例文中,作者在現有研究基礎上清晰地提出了該綜述所圍繞的研究問題,即探索現有科學文獻中如何定義自我管理背景下的目標設定和行動規劃,符合報告規范要求。
2.4 方法
條目5:方案和注冊
解讀:說明是否存在研究方案,及何處可獲得(例如網址),如果存在,提供注冊信息,包括注冊號。為確保研究的透明性和避免重復研究,作者在研究開展前需要先制訂研究方案,并將該方案進行公開注冊。而由于范圍綜述不符合PROSPERO注冊要求,JBI推薦可在OSF(Open Science Frame)網站公開注冊(https://osf.io)[20]。作者也可在期刊上公開發表(如Systematic Reviews、JBI Database of Systematic Reviews、Implementation Reports或者BMJ Open)。在范圍綜述中包含有關方案的信息是很重要的[10]。如果方案不公開,應提供如何獲取方案的細節(例如向通訊作者索取)。如果范圍綜述僅僅是對現有綜述的更新,也應引用原始范圍綜述。在PRISMA中,注冊信息一般放在摘要部分或者其他信息部分報告。
例文中并未提及方案和注冊的相關信息,有待進一步完善。
條目6:納入標準
解讀:應提供納入證據的標準,以使讀者了解被納入證據來源的類型。需要具體說明納入證據來源的特點(例如年份、語言和出版狀況等),并明確描述制訂每個納入標準的理由。PRISMA對系統評價的納入與排除標準要求依據PICOS原則展開,此外PRISMA 2020還強調了對研究分組的識別和定義。相較而言,范圍綜述在納入標準的制訂上并無嚴格要求,寬泛的納入標準可幫助研究者納入更多不同類型的文獻資源。
例文給出了詳細的納入與排除標準,研究納入英語、荷蘭語、法語和德語發表的文獻,根據Lorig & Holman自我管理框架制訂了詳細的納入標準,由2位研究者協商后達到一致。符合報告規范,值得借鑒。
條目7:信息來源
解讀:描述檢索中的所有的信息來源(例如每個數據庫的名稱和收錄年限,或與作者聯系獲取信息的時間等),以及最后一次檢索的日期。范圍綜述研究需要研究者進行系統而全面地檢索,既可包括已發表的文獻和資源,也可是未發表的灰色文獻,但是需要說明的是,不同于系統評價,灰色文獻的檢索并不是必須的,主要根據研究者關注的研究問題的需求決定,但如果采用各種方法對檢索進行了補充,包括與作者聯系以確定更多的相關材料,手動檢索關鍵期刊,或者對引文追蹤,都應詳細報告。除此之外,最近一次文獻檢索的日期也是很重要的,因為它可讓讀者判斷范圍綜述的時效性。此條目與PRISMA基本相似。
例文檢索的數據庫包括PubMed、CINAHL、PsychINFO和The Cochrane Library,提供了詳細的檢索時間和最后一次的檢索日期,并對引文檢索和手工檢索的形式進行補充,符合報告規范的要求。
條目8:檢索
解讀:報告至少1個數據庫的完整檢索策略,包括使用的限定條件。文獻檢索的策略應該以一種便于他人復制的方式進行報告,可用文本、表格或附錄等方式完整地呈現出來。同時需要報告其他細節部分,包括完成文獻檢索的人員(例如有經驗的圖書館員或信息專家),以及是否由另一位圖書館員使用電子檢索策略的同行評審檢查表(PRESS)進行了同行評審[21]。如果范圍綜述的一部分資料來源于灰色文獻,則應記錄該方法的詳細說明,例如,“Grey Matters: a practical tool for searching health-related gray literature”(由加拿大藥品和健康技術局創建)概述了檢索灰色文獻的方法[22]。任何限定條件,如語言、發表日期和研究設計的過濾器等,都應明確記錄并提供理由。該條目與PRISMA條目7相似,更多關于檢索的指南和示例可參考PRISMA-search[23]。
例文中以圖表的形式給出了詳細的檢索策略,較為全面,符合報告規范的要求。
條目9:證據選擇
解讀:對納入證據來源的選擇過程進行敘述性描述(包括篩選步驟、納入標準)。報告這一條目時,對證據資源的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幾部分:證據資源提取表格形成和完善的過程(包括表格選擇納入哪些變量,使用何種軟件制作等);校準實驗或預提取的過程(在一部分或所有團隊成員中檢驗表格并予以完善,確保可獲得所有主題相關數據);全文篩選的過程(包括參與審查的人員數量,他們是否獨立篩選,是否一致,不一致時如何協商,如通過第三方)。預實驗的細節表述還應包括參與檢驗的人員數量及校準時使用的引文和全文數量,不一致時如何協商,對原先的表格做了哪些調整及調整原因。這與PRISMA的相關條目是一致的。
例文報告了研究者通過三個階段對納入的證據資源進行逐步篩選,由2個研究者獨立篩選,但是未報告出現分歧時如何處理。文中報告了資料提取表格的制訂過程,首先由2位研究者獨立納入變量,再由二者協商討論決定,達成一致后更新為最終的數據提取表格。整體來說,基本符合報告規范的要求。
條目10:數據圖表(數據提取)
解讀:依據Arksey和O’Malley的研究報告[3]及JBI的指南[10]:在范圍綜述中,數據提取的過程被稱為“Data Charting”。從證據資源里提取出的信息會被繪制成一張清晰全面的數據圖表。作者對這部分內容進行報告時,應詳細介紹數據圖表形成的過程,包括圖表納入了哪些變量及繪圖軟件的名稱。根據資料提取表格不斷更新,繪制圖表的過程也在不斷迭代,在更新與迭代過程中需要修訂的部分作者也需基于基本原理描述其原因,以增加報告的透明度。此條目與PRISMA相關條目是一致的。
例文中作者報告了研究需要提取的變量、繪制圖表。但未報告基于哪個平臺或者軟件進行圖表繪制,有待補充。
條目11:資料條目
解讀:根據范圍綜述的重點列出并定義所有數據提取的變量(定性或定量),最終版的圖表上應包括對每個變量的明確定義,或作為附件附上。在PRISMA中需要列出并定義所有需要獲取數據的結局指標。明確是否提取每個研究中與設定結局指標相符(如測量方法、時間點、分析方法)的所有結果。列出并定義需要獲取數據的所有其他變量(如參與者和干預措施的特征、資金來源)。相對而言,范圍綜述只需要根據研究目的納入相關變量,未做嚴格限制。
例文中報告了數據圖表包含了描述性變量和關于目標設定/行動規劃的其他信息,但未對每個變量做明確定義。
條目12:對個別證據來源的批判性評價(可選)
解讀:范圍綜述不強調評價納入研究的方法學的質量和研究的偏倚風險,可囊括各種來源的證據:定性資料、定量資料、政策文件、專家觀點等。因此,此部分的報告為可選項,將原版PRISMA中的偏倚風險調整為批判性評價,范圍綜述一般不需要進行規范的偏倚風險評估,如果作者選擇報告該部分,應為單個證據來源進行批判性評價提供理論依據,并描述其方法學,包括使用的評估工具、評估者、評估的過程等。
例文中未涉及此部分內容。
條目13:概括效應指標(不適用)
解讀:因沒有進行Meta分析,原PRISMA中的這一項不適用于范圍綜述。而在系統評價中就需要報告每個結局數據合成或結果呈現時使用的效應指標(如RR、MD)。
條目14:結果合成
解讀:結果的合成主要以數據圖表的方式。對結果進行整合的目的是為展現與研究問題和目的相關的證據范圍,作者應清晰地描述結果產生的過程和呈現形式,包括敘述性格式、表格、可視化、地圖等。為使數據合成的方法更加透明,提高系統評價的可靠性,在PRISMA 2020中將數據合成分為6個子條目(表1),每個子條目關注數據合成的一個步驟,增強了對合成方法報告的清晰度。
例文采用定性研究的內容分析法對結果進行分析,以表格的形式對結果進行呈現。
條目15:研究中存在的偏倚風險(不適用)
解讀:PRISMA中的這一個條目不適用于范圍綜述,因為范圍綜述方法不需要使用批判性評價來評估納入證據體的偏倚風險。這也是范圍綜述與系統評價間最大的差異之一,在系統評價中則必須要描述用于評價數據合成中缺失結果所致偏倚風險的評估方法,如常用統計學方法(Egger’s、Bgger’s檢驗)和圖表法(如漏斗圖)評估納入研究是否存在發表偏倚。
條目16:其他分析(不適用)
解讀:因為沒有做額外的分析,PRISMA中的這一條不適用于范圍綜述。在PRISMA中可能需要補充描述探索研究結果間異質性的方法(如亞組分析、Meta回歸分析),以及評價合并結果穩定性所開展的敏感性分析,描述用于評估結局證據質量(或可信度)的方法。
2.5 結果
條目17:證據選擇
解讀:應報告文獻檢索篩選的結果,經過篩選后證據資源數量和內容(包括篩選的引文數量、刪除的重復文獻和篩選的全文文獻),與PRISMA一致,推薦使用流程圖的形式進行展示,并詳細說明在全文篩選過程中文獻排除的具體原因。
例文中清晰地描述文獻檢索結果和篩選過程,并結合流程圖加以展示,同時也列出了排除的研究及排除的原因,符合報告規范。
條目18:證據特征
解讀:應報告每個證據來源的相關特征(如數據圖表的特點),及其參考文獻。可在正文中報告總體摘要,在表格或附錄中提供各個證據來源的具體特點。
例文列出了每個納入的研究并對其進行引用,并以表格的形式呈現了每個納入研究的詳細信息。
條目19:證據的批判性評價(可選)
解讀:正如條目12所述,盡管對單個證據來源進行批判性評價不屬于范圍綜述的方法范疇[10],但如果與范圍綜述的目標相關,也可進行批判性評價。一旦做了,作者必須以符合方法中描述的方式報告每個證據來源的數據(即批判性評價結果)(見條目12)。因為這一步是可選的,所以作者只有在做了評價的情況下才需要報告結果。在PRISMA中要求應以圖或表的形式呈現每個研究及每個領域偏倚風險評估的結果。
例文中未涉及。
條目20:單個證據的結果
解讀:報告單個證據中與本研究問題(目的)相關的資料,對于每一個納入的證據來源,報告與審查問題和目標相關的圖表數據。如條目11所述,根據范圍綜述審查的具體問題和目標的不同,所繪制的具體數據項目內容也會有所不同,每個來源的相關數據也可在附錄或補充文件中補充。為更好地展示統計分析的結果,以及方便使用這些數據執行其他分析或更新系統評價,在PRISMA中需要針對所有結局指標,說明每個研究中每組的統計概述、效應量及精度(如置信/可信區間),推薦使用結構式表格或圖形(如表格或森林圖)[24]。
例文中使用內容分析法形成了幾大主題證據,具體的數據內容以附件的形式進行了補充。
條目21:結果綜合
解讀:總結或介紹與研究問題和目的有關的證據結果。結果可用圖或表的形式呈現,也可用描述性方式呈現,以最符合研究目標的方式為準。為了幫助讀者理解每個綜合結果的適用性和存在的偏倚風險,從而促進結果的解讀,在PRISMA中將該條目分為4個子條目(表1),要求系統評價報告每個結果對應研究的特征及每個研究的偏倚風險。如果開展了Meta分析,需呈現每個Meta分析的合并效應量、精度(如置信/可信區間)及異質性檢驗結果等,因此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范圍綜述不要求嚴格的質量評價且不考慮偏倚,因此其證據等級是低于Cochrane和JBI指南中選定的系統評價。
例文中主要以文字結合圖表的形式報告了研究結果。
條目22:研究間的偏倚風險
解讀:此條目不適用于范圍綜述,可參考條目15。
條目23:其他分析
解讀:此條目不適用于范圍綜述,可參考條目16。
2.6 討論
條目24:證據綜合
解讀:對研究結果進行總結歸納(包括對概念、主題和現有證據類型的概述),與研究問題和目的相聯系,討論數據圖表的結果如何應用于不同的知識使用者(如決策者、醫療保健提供者、患者)。與PRISMA相似,此部分需要報告系統評價的結果與相關證據的關聯,在已有證據的基礎上進行解讀,幫助讀者理解研究的發現。
例文中的討論部分首先對研究結果進行了歸納與總結,討論了研究結果的主要使用對象。
條目25:局限性
解讀:由于批判性評價是范圍綜述的可選項目,因此范圍綜述的局限性討論需側重匯報綜述過程中的局限性(即納入證據來源的局限性)。應指出任何偏離指南(例如JBI指南)或范圍審查協議的情況,并說明理由及對結果產生的潛在影響。而在系統評價中除了需要報告研究過程中的局限性,還需報告研究納入證據本身的局限性。
例文中詳細地報告了文獻綜述過程產生的局限性及對結果產生的潛在影響。
條目26:結論
解讀:對審查問題和目標的結果進行一般性解釋,以及范圍綜述帶來的潛在影響,對未來研究產生的啟示,包括在范圍綜述結果的基礎上進行更有針對性的系統評價研究。大多數范圍綜述的目的是總結回顧現有的研究進展,并對結果進行數據圖表繪制。與之不同的是,在PRISMA中討論部分的報告更加強調研究結果對實踐、政策及未來研究的意義。
例文中的結論部分,作者報告了該范圍綜述回答自我管理中目標設定和行動規劃的定義問題,并表示研究結果也可能推動衛生保健人員更多地了解該領域。
2.7 基金
條目27:基金
解讀:報告范圍綜述自身及納入證據的資金,同時報告資助者在范圍綜述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與之相似PRISMA要求作者報告系統評價的資金和非資金支持的來源及資助者在研究中的作用。
例文中報告了資金來源,以及資助者并未參與研究的任何一個環節。
3 范圍綜述、系統評價、計量分析和傳統綜述的異同
當研究者想要了解某一研究領域,或解決某一研究問題時,往往需要通過文獻回顧的方式開展研究。在醫學領域,常見的文獻回顧方法包括傳統綜述、計量分析、系統評價和范圍綜述,雖然這4個類型的文獻回顧方法間存在一定的相似之處,但其本質還存在較大的差別,如表2所示,研究者應根據具體的研究問題和目的選擇最為合適的方法。

4 總結
范圍綜述是一種重要的知識綜合方法,要求系統的方法學設計和規范的研究結果報告。其優勢在于對納入信息資源的類型和質量都不做嚴格要求,因此可部分解決系統評價中無法分析的資料,補充不適用系統評價但是需要證據總結的知識領域,同時相較傳統綜述,檢索更為系統與全面。近幾年來,范圍綜述在醫療衛生領域的應用呈加速上升趨勢,但現有研究存在方法學設計和結果報告不規范。大量研究未充分理解與發揮范圍綜述的優勢,單純的將范圍綜述理解為避開文獻質量評價的系統評價,但二者存在本質差異,關鍵區別在于研究問題的設計和研究納入標準有所不同,系統評價聚焦于某一研究問題[18],范圍綜述關注某一知識領域。當然,某種程度上來說范圍綜述也可作為系統評價的前期工作從而確定是否需要進行下一步的系統評價。同時范圍綜述也與文獻計量分析方法有所不同,計量分析[25]是指用數學和統計學的方法,定量地分析某一研究領域,不強調詳細地分析每一篇文獻的研究內容,而是對論文發表數量,研究熱點,研究方法,作者分布進行量性總結,其研究目的常用于識別某一研究領域的研究趨勢與熱點,發現文獻的內外部特征規律。而范圍綜述注重對文獻知識內容的整合。因此,研究者應根據自身的研究問題或目的選擇最為合適的研究方法。除此以外,國內部分研究對范圍綜述結果的報告也存在規范性不足,部分研究依舊按照PRISMA進行報告,未形成統一規范的范圍綜述的報告標準,這可能與國內對范圍綜述認識不足,使用滯后有關。理想的范圍綜述報告應該得到規范的方法學指導,并遵循PRISMA-ScR等最佳實踐報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