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唐超, 李林熹, 竹晉雯, 王心怡, 李汶枷, 胡俊杰, 敬媛媛. 南充市城區學齡前兒童意外傷害發生情況及家長認知調查. 中國循證醫學雜志, 2018, 18(7): 657-661. doi: 10.7507/1672-2531.201712073 復制
兒童意外傷害(childhood accidental injury)專指因意想不到原因而導致兒童發生損傷、殘疾和死亡[1]。全球范圍內約有一半兒童死亡是由于意外傷害所致,已超過小兒肺炎、惡性腫瘤、先天性畸形及心臟病等疾病的死亡總和[2]。兒童意外傷害已成為兒童第一位死因[3],現有研究顯示兒童意外傷害已連續多年為研究地區 5 歲以下兒童死亡首位原因[4-6],且有研究表明兒童意外傷害教育干預活動是有效、可行、可控的[7-9]。為了避免兒童意外傷害的發生和減輕意外傷害帶來的不良后果,我們針對南充市學齡前兒童意外傷害情況和家長對意外傷害認知開展了問卷調查。
1 對象與方法
1.1 研究對象
南充市順慶區、嘉陵區、高坪區幼兒園 2~6 歲在校學生及其家長。
1.2 意外傷害的診斷標準及分類
診斷標準:① 經醫院診斷為某一種意外傷害者;② 由家長或教師做過緊急處理者;③ 因傷缺勤半天以上者。
意外傷害分類參照國際疾病分類標準(ICD-10)進行分類。
1.3 抽樣方法
采用多級整群抽樣的方法:① 先采用隨機數字表法,分別從南充市順慶區、嘉陵區、高坪區各抽取 4 所幼兒園,告知調查事宜并取得校方同意。對不理解此次調查的幼兒園進行進一步溝通以取得其配合調查,或采用隨機數字法另選一所幼兒園,直至在每個區分別選定 4 所幼兒園。② 對選定的幼兒園采取分層抽樣的方法,分別從每所幼兒園小、中、大班中各選取 1 個班作為最終調查對象。
1.4 調查方法
① 根據健康教育知識-態度-行為模型并參考有關文獻自擬調查問卷;② 調查員在與學校老師溝通后,由幼兒園老師在學生放學時將問卷發放給家長,并告知填寫注意事項,第二天回收問卷。
1.5 統計分析
所得全部資料用 Epi Data 3.0 軟件錄入,核對后用 SPSS 13.0 軟件進行統計分析。計數資料的組間比較采用 χ2 檢驗,以 P<0.05 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1 調查對象的一般情況
對南充市主城區幼兒園學生家長共發放問卷 945 份,回收應答問卷 858 份,總有效應答率 90.79%。其中嘉陵區發放 306 份,回收應答問卷 277 份,有效應答率 90.52%;順慶區發放 317 份,回收應答問卷 286 份,有效應答率 90.22%;高坪區發放 322 份,回收應答問卷 295 份,有效應答率 91.61%。調查對象中,男孩 445 人(51.86%),年齡 2~7 歲,平均年齡為 4.81±1.15 歲;女孩 413 人(48.14%),年齡 2~7 歲,平均年齡為 4.78±1.06 歲。
2.2 調查對象的意外傷害發生情況
2.2.1 調查對象過去 1 年內意外傷害發生情況
① 全市 858 名調查對象中有 223 名發生過意外傷害,整體發生率為 25.99%;② 不同性別組間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2.592,P=0.062);③ 不同年齡組間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1.155,P=0.885)(表 1);④ 不同城區之間兒童意外傷害發生率比較,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χ2=6.936,P=0.031)(表 2)。


2.2.2 意外傷害發生的次數
155 人曾發生過 1 次意外傷害,占 71.10%;34 人發生過 2 次意外傷害,占 15.60%;8 人發生過 3 次傷害,占 3.70%;21 人發生過 4 次及以上,占 9.63%;意外傷害發生總人次數為 331 人次,平均發生傷害次數為 1.5 次/人(331/218)。
2.2.3 家庭基本情況與孩子意外傷害的發生
① 不同文化程度監護人的孩子傷害發生率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5.643,P=0.130);② 不同人均月收入家庭之間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1.406,P=0.704);③ 不同孩子人數家庭之間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4.488,P=0.213)。
2.2.4 意外傷害類型
① 傷害類型累計發生次數前 3 位的分別是跌倒/墜落、砸傷/碰傷/擠壓、割傷/刺傷,分別占 35.64%、22.11%、10.56%;② 男、女兒童各種意外傷害類型發生率比較結果顯示,男童砸傷/碰傷/擠壓發生率高于女童,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χ2=5.549,P=0.018),但不同性別兒童在其余各傷害類型發生率之間差異無統計學意義;③ 不同年齡組之間不同類型的傷害發生率差異無統計學意義(表 3)。

2.2.5 意外傷害發生地點分布
傷害發生地點累計次數前三位分別是:小區等戶外場所 117 人次,占傷害發生總人次數的 35.35%;家中 95 人次,占傷害發生總人次數的 28.70%,游樂場等娛樂場所和幼兒園分別 30 人次,同時占傷害發生總人次數的 9.06%(圖 1)。

A:小區等戶外場所;B:家庭;C:幼兒園;D:游樂場等娛樂場所;E:體育運動場所;F:交通道路
2.3 家長認知方面
2.3.1 意外傷害相關知識學習方面
① 南充市 858 名受調查家長中有 708 名(82.52%)表示會主動學習相關知識;② 但學習意外傷害知識的家長和不學習的家長之間,其孩子意外傷害發生率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0.043,P=0.835)。
2.3.2 學習方式途徑
① 在學習意外傷害相關知識的途徑中,前 3 位分別是手機(23.88%)、電視(21.76%)、電腦(18.11%);② 在調查對象最希望學習意外傷害相關知識的途徑中,前三位分別是學校宣傳教育(22.67%)、電視(18.80%)、手機(17.75%)。
2.3.3 應急處理技能掌握方面
① 858 名被調查者中有 797 名(92.89%)表示會至少一種應急處理技能;② 在家長認為具有的各項應急處理技能中,排名前 3 位的分別是燙傷后的應急處理 618 人次(72.03%)、外傷出血的應急處理 451 人次(52.56%)、動物咬傷的應急處理 322 人次(37.53%)(圖 2)。

A:燙傷后應急處理;B:外傷出血的應急處理;C:動物咬傷的應急處理;D:溺水的應急處理;E:煤氣中毒的應急處理;F:觸電的應急處理;G:氣管異物的應急處理;H:食物中毒的應急處理;I:高空墜落的應急處理
3 討論
3.1 學齡前兒童意外傷害發生的特點
本次調查顯示,南充市學齡前兒童的意外傷害發生率為 25.99%,高于趙華碩等[10]在徐州的調查(15.07%),接近蔣武等[11]在南寧的調查(25.9%),這可能與調查地區不同、調查人數、經濟文化程度及調查時間等有關。
本調查結果顯示,不同性別及不同年齡組間兒童意外傷害發生的差異無統計學意義,意外傷害發生幾率相似,這可能與此階段兒童的行為和認知特點及心理特征有關,故意外傷害安全教育應針對全體兒童、各個年齡段整體實施。
南充市不同城區之間兒童意外傷害發生率差異有統計學意義,順慶區>嘉陵區>高坪區,這可能與城區之間經濟、人口、建筑密度等城區發展狀況不同有關,提示開展南充市學齡前兒童意外傷害干預時,對于 3 個主城區應該要有工作側重點,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和干預效果。
排在前三位的意外傷害類型依次是跌倒/墜落、砸傷/碰傷/擠壓、割傷/刺傷,這與張國珍等[12]在烏魯木齊市的研究相似;在不同傷害類型中,男童砸傷/碰傷/擠壓發生率高于女童,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這可能與男童獨自活動的機會多、活動范圍廣、生性好動、活動頻率高、喜歡冒險、行為易沖動、傾向于尋求更大的刺激以及家長對男孩的“冒險活動”存在潛在支持態度等原因有關。我們認為南充市城區學齡前兒童意外傷害的防護重點及安全教育應放在跌落傷、扭傷/碰傷等常見傷害方面,對男童需要特別注意防治砸傷/碰傷/擠壓,加強兒童家長的安全教育力度,針對不同家長、兒童的不同性格采用因地制宜的教育方式,為家長提供有力可行的教育支持。
本次調查意外傷害發生地點通常在小區等戶外場所、家中、游樂場等娛樂場所和幼兒園。2010 年中國兒童安全組織對 3 280 個家庭的調查結果顯示,80%的家長不清楚如何對家居用品進行安全檢查[13]。家長及學校應該加強家庭和學校的安全管理,充分了解和評估家庭、學校等兒童常駐環境及周圍各種設施的安全性。
3.2 兒童家長認知情況
人們對于危險的規避是通過學習來獲得的,即通過直接或間接的經驗形成對事物可能存在危險性的預期,從而對潛在的危險做出防衛反應[14]。家長只有在對潛在危險有充分認知之后才會有防范意識。本研究中有 82.52% 的調查對象表示會主動學習意外傷害相關知識,但學習意外傷害知識的家長和不學習的家長之間,其孩子意外傷害發生率無差異,這與顧嬌嬌等[15]的研究中家長對于兒童出現意外傷害時的正確應對率僅在 10%左右結果不太一致,這可能是因為家長所學習的相關知識不夠準確,或者是家長安全意識還不夠強未能把安全教育知識轉化成具體行動。這提示教育部門需要提高各渠道兒童意外傷害防治知識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同時家長還應提高理論聯系實際的操作能力和行動效率。
家長對意外傷害防范的常用學習途徑是通過手機、電視、電腦;最希望學習意外傷害相關知識的途徑是學校宣傳教育、電視、手機。這說明隨著時代的發展,家長學習知識的途徑更加傾向于互聯網,同時也更希望從學校獲取意外傷害相關知識。這提示開展學齡前兒童意外傷害干預活動,可優先考慮通過學校途徑對家長進行健康教育,如開展專題教育、參與親子安全知識防范小品、知識問答等活動,可能效果更好。
在各項應急處理技能掌握情況中,燙傷后的應急處理、外傷出血的應急處理、動物咬傷的應急處理排名前三,與南充市兒童常見意外傷害類型未能對應,提示針對南充市學齡前兒童意外傷害的健康教育活動,應該加強跌倒、墜落、砸傷、碰傷或擠壓等頓挫傷后應急處理技能培訓。
3.3 學齡前兒童意外傷害的干預對策
意外傷害的發生具有多因性,傷害發生的前、中、后的三個時間段都可以預防或控制意外傷害的發生。國家相關部門及社會各方面都應加強對兒童傷害防治的關注,如:政府出臺兒童安全的相關法律法規;社區、幼兒園、學校等部門制定相應的兒童安全保障計劃;城建部門及公共場所管理部門應該加強安全隱患的治理工作,定期對各種設施進行安全排查;根據兒童意外傷害常見發生類型的特點,對家長進行相關應急處理技能的培訓等。
意外傷害是一個社會公共衛生問題,需要社會許多部門的參與和家庭配合[16],因學齡前兒童缺乏對危險的概念和自我保護的能力,這就需要社會、學校及家庭給予正確的引導,其中家庭和家長是關鍵因素,家長應及時消除居住環境中容易導致意外傷害的各種隱患,營造相對安全的家庭環境,并應注意孩子外出時的安全。
健康教育部門要合理利用網絡、學校等渠道對兒童家長開展兒童意外傷害防范知識教育,不斷提高家長責任心和相關理論知識水平,充分發揮家長的作用。教育部門可以通過寓教于樂、寓學于樂的形式探討防止兒童意外傷害教育干預的模式。
家長要切實提高對兒童意外傷害的認識和防范意識,積極主動學習兒童意外傷害相關理論知識和處置技能,并提高自身行動力,當好兒童安全的守護者。
總之,本研究發現南充市城區學齡前兒童意外傷害發生率較高,應加強家中和幼兒園安全管理,并加強學校對兒童和家長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兒童意外傷害(childhood accidental injury)專指因意想不到原因而導致兒童發生損傷、殘疾和死亡[1]。全球范圍內約有一半兒童死亡是由于意外傷害所致,已超過小兒肺炎、惡性腫瘤、先天性畸形及心臟病等疾病的死亡總和[2]。兒童意外傷害已成為兒童第一位死因[3],現有研究顯示兒童意外傷害已連續多年為研究地區 5 歲以下兒童死亡首位原因[4-6],且有研究表明兒童意外傷害教育干預活動是有效、可行、可控的[7-9]。為了避免兒童意外傷害的發生和減輕意外傷害帶來的不良后果,我們針對南充市學齡前兒童意外傷害情況和家長對意外傷害認知開展了問卷調查。
1 對象與方法
1.1 研究對象
南充市順慶區、嘉陵區、高坪區幼兒園 2~6 歲在校學生及其家長。
1.2 意外傷害的診斷標準及分類
診斷標準:① 經醫院診斷為某一種意外傷害者;② 由家長或教師做過緊急處理者;③ 因傷缺勤半天以上者。
意外傷害分類參照國際疾病分類標準(ICD-10)進行分類。
1.3 抽樣方法
采用多級整群抽樣的方法:① 先采用隨機數字表法,分別從南充市順慶區、嘉陵區、高坪區各抽取 4 所幼兒園,告知調查事宜并取得校方同意。對不理解此次調查的幼兒園進行進一步溝通以取得其配合調查,或采用隨機數字法另選一所幼兒園,直至在每個區分別選定 4 所幼兒園。② 對選定的幼兒園采取分層抽樣的方法,分別從每所幼兒園小、中、大班中各選取 1 個班作為最終調查對象。
1.4 調查方法
① 根據健康教育知識-態度-行為模型并參考有關文獻自擬調查問卷;② 調查員在與學校老師溝通后,由幼兒園老師在學生放學時將問卷發放給家長,并告知填寫注意事項,第二天回收問卷。
1.5 統計分析
所得全部資料用 Epi Data 3.0 軟件錄入,核對后用 SPSS 13.0 軟件進行統計分析。計數資料的組間比較采用 χ2 檢驗,以 P<0.05 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1 調查對象的一般情況
對南充市主城區幼兒園學生家長共發放問卷 945 份,回收應答問卷 858 份,總有效應答率 90.79%。其中嘉陵區發放 306 份,回收應答問卷 277 份,有效應答率 90.52%;順慶區發放 317 份,回收應答問卷 286 份,有效應答率 90.22%;高坪區發放 322 份,回收應答問卷 295 份,有效應答率 91.61%。調查對象中,男孩 445 人(51.86%),年齡 2~7 歲,平均年齡為 4.81±1.15 歲;女孩 413 人(48.14%),年齡 2~7 歲,平均年齡為 4.78±1.06 歲。
2.2 調查對象的意外傷害發生情況
2.2.1 調查對象過去 1 年內意外傷害發生情況
① 全市 858 名調查對象中有 223 名發生過意外傷害,整體發生率為 25.99%;② 不同性別組間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2.592,P=0.062);③ 不同年齡組間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1.155,P=0.885)(表 1);④ 不同城區之間兒童意外傷害發生率比較,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χ2=6.936,P=0.031)(表 2)。


2.2.2 意外傷害發生的次數
155 人曾發生過 1 次意外傷害,占 71.10%;34 人發生過 2 次意外傷害,占 15.60%;8 人發生過 3 次傷害,占 3.70%;21 人發生過 4 次及以上,占 9.63%;意外傷害發生總人次數為 331 人次,平均發生傷害次數為 1.5 次/人(331/218)。
2.2.3 家庭基本情況與孩子意外傷害的發生
① 不同文化程度監護人的孩子傷害發生率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5.643,P=0.130);② 不同人均月收入家庭之間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1.406,P=0.704);③ 不同孩子人數家庭之間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4.488,P=0.213)。
2.2.4 意外傷害類型
① 傷害類型累計發生次數前 3 位的分別是跌倒/墜落、砸傷/碰傷/擠壓、割傷/刺傷,分別占 35.64%、22.11%、10.56%;② 男、女兒童各種意外傷害類型發生率比較結果顯示,男童砸傷/碰傷/擠壓發生率高于女童,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χ2=5.549,P=0.018),但不同性別兒童在其余各傷害類型發生率之間差異無統計學意義;③ 不同年齡組之間不同類型的傷害發生率差異無統計學意義(表 3)。

2.2.5 意外傷害發生地點分布
傷害發生地點累計次數前三位分別是:小區等戶外場所 117 人次,占傷害發生總人次數的 35.35%;家中 95 人次,占傷害發生總人次數的 28.70%,游樂場等娛樂場所和幼兒園分別 30 人次,同時占傷害發生總人次數的 9.06%(圖 1)。

A:小區等戶外場所;B:家庭;C:幼兒園;D:游樂場等娛樂場所;E:體育運動場所;F:交通道路
2.3 家長認知方面
2.3.1 意外傷害相關知識學習方面
① 南充市 858 名受調查家長中有 708 名(82.52%)表示會主動學習相關知識;② 但學習意外傷害知識的家長和不學習的家長之間,其孩子意外傷害發生率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0.043,P=0.835)。
2.3.2 學習方式途徑
① 在學習意外傷害相關知識的途徑中,前 3 位分別是手機(23.88%)、電視(21.76%)、電腦(18.11%);② 在調查對象最希望學習意外傷害相關知識的途徑中,前三位分別是學校宣傳教育(22.67%)、電視(18.80%)、手機(17.75%)。
2.3.3 應急處理技能掌握方面
① 858 名被調查者中有 797 名(92.89%)表示會至少一種應急處理技能;② 在家長認為具有的各項應急處理技能中,排名前 3 位的分別是燙傷后的應急處理 618 人次(72.03%)、外傷出血的應急處理 451 人次(52.56%)、動物咬傷的應急處理 322 人次(37.53%)(圖 2)。

A:燙傷后應急處理;B:外傷出血的應急處理;C:動物咬傷的應急處理;D:溺水的應急處理;E:煤氣中毒的應急處理;F:觸電的應急處理;G:氣管異物的應急處理;H:食物中毒的應急處理;I:高空墜落的應急處理
3 討論
3.1 學齡前兒童意外傷害發生的特點
本次調查顯示,南充市學齡前兒童的意外傷害發生率為 25.99%,高于趙華碩等[10]在徐州的調查(15.07%),接近蔣武等[11]在南寧的調查(25.9%),這可能與調查地區不同、調查人數、經濟文化程度及調查時間等有關。
本調查結果顯示,不同性別及不同年齡組間兒童意外傷害發生的差異無統計學意義,意外傷害發生幾率相似,這可能與此階段兒童的行為和認知特點及心理特征有關,故意外傷害安全教育應針對全體兒童、各個年齡段整體實施。
南充市不同城區之間兒童意外傷害發生率差異有統計學意義,順慶區>嘉陵區>高坪區,這可能與城區之間經濟、人口、建筑密度等城區發展狀況不同有關,提示開展南充市學齡前兒童意外傷害干預時,對于 3 個主城區應該要有工作側重點,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和干預效果。
排在前三位的意外傷害類型依次是跌倒/墜落、砸傷/碰傷/擠壓、割傷/刺傷,這與張國珍等[12]在烏魯木齊市的研究相似;在不同傷害類型中,男童砸傷/碰傷/擠壓發生率高于女童,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這可能與男童獨自活動的機會多、活動范圍廣、生性好動、活動頻率高、喜歡冒險、行為易沖動、傾向于尋求更大的刺激以及家長對男孩的“冒險活動”存在潛在支持態度等原因有關。我們認為南充市城區學齡前兒童意外傷害的防護重點及安全教育應放在跌落傷、扭傷/碰傷等常見傷害方面,對男童需要特別注意防治砸傷/碰傷/擠壓,加強兒童家長的安全教育力度,針對不同家長、兒童的不同性格采用因地制宜的教育方式,為家長提供有力可行的教育支持。
本次調查意外傷害發生地點通常在小區等戶外場所、家中、游樂場等娛樂場所和幼兒園。2010 年中國兒童安全組織對 3 280 個家庭的調查結果顯示,80%的家長不清楚如何對家居用品進行安全檢查[13]。家長及學校應該加強家庭和學校的安全管理,充分了解和評估家庭、學校等兒童常駐環境及周圍各種設施的安全性。
3.2 兒童家長認知情況
人們對于危險的規避是通過學習來獲得的,即通過直接或間接的經驗形成對事物可能存在危險性的預期,從而對潛在的危險做出防衛反應[14]。家長只有在對潛在危險有充分認知之后才會有防范意識。本研究中有 82.52% 的調查對象表示會主動學習意外傷害相關知識,但學習意外傷害知識的家長和不學習的家長之間,其孩子意外傷害發生率無差異,這與顧嬌嬌等[15]的研究中家長對于兒童出現意外傷害時的正確應對率僅在 10%左右結果不太一致,這可能是因為家長所學習的相關知識不夠準確,或者是家長安全意識還不夠強未能把安全教育知識轉化成具體行動。這提示教育部門需要提高各渠道兒童意外傷害防治知識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同時家長還應提高理論聯系實際的操作能力和行動效率。
家長對意外傷害防范的常用學習途徑是通過手機、電視、電腦;最希望學習意外傷害相關知識的途徑是學校宣傳教育、電視、手機。這說明隨著時代的發展,家長學習知識的途徑更加傾向于互聯網,同時也更希望從學校獲取意外傷害相關知識。這提示開展學齡前兒童意外傷害干預活動,可優先考慮通過學校途徑對家長進行健康教育,如開展專題教育、參與親子安全知識防范小品、知識問答等活動,可能效果更好。
在各項應急處理技能掌握情況中,燙傷后的應急處理、外傷出血的應急處理、動物咬傷的應急處理排名前三,與南充市兒童常見意外傷害類型未能對應,提示針對南充市學齡前兒童意外傷害的健康教育活動,應該加強跌倒、墜落、砸傷、碰傷或擠壓等頓挫傷后應急處理技能培訓。
3.3 學齡前兒童意外傷害的干預對策
意外傷害的發生具有多因性,傷害發生的前、中、后的三個時間段都可以預防或控制意外傷害的發生。國家相關部門及社會各方面都應加強對兒童傷害防治的關注,如:政府出臺兒童安全的相關法律法規;社區、幼兒園、學校等部門制定相應的兒童安全保障計劃;城建部門及公共場所管理部門應該加強安全隱患的治理工作,定期對各種設施進行安全排查;根據兒童意外傷害常見發生類型的特點,對家長進行相關應急處理技能的培訓等。
意外傷害是一個社會公共衛生問題,需要社會許多部門的參與和家庭配合[16],因學齡前兒童缺乏對危險的概念和自我保護的能力,這就需要社會、學校及家庭給予正確的引導,其中家庭和家長是關鍵因素,家長應及時消除居住環境中容易導致意外傷害的各種隱患,營造相對安全的家庭環境,并應注意孩子外出時的安全。
健康教育部門要合理利用網絡、學校等渠道對兒童家長開展兒童意外傷害防范知識教育,不斷提高家長責任心和相關理論知識水平,充分發揮家長的作用。教育部門可以通過寓教于樂、寓學于樂的形式探討防止兒童意外傷害教育干預的模式。
家長要切實提高對兒童意外傷害的認識和防范意識,積極主動學習兒童意外傷害相關理論知識和處置技能,并提高自身行動力,當好兒童安全的守護者。
總之,本研究發現南充市城區學齡前兒童意外傷害發生率較高,應加強家中和幼兒園安全管理,并加強學校對兒童和家長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