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薛會紅, 張程, 張湘燕, 邵松軍, 田陽.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抗內皮細胞抗體持續檢測的意義. 中國呼吸與危重監護雜志, 2021, 20(8): 536-541. doi: 10.7507/1671-6205.202104013 復制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簡稱慢阻肺)是一種常見的以持續性呼吸道癥狀和氣流受限為特征的呼吸系統疾病,此病可以進行預防和治療[1]。目前普遍認為接觸香煙煙霧是其最主要的誘發因素,但近年來人們發現:戒煙以后,盡管給予良好的干預治療,許多患者的肺泡損害及氣道炎癥仍持續存在,甚至有逐漸加重的可能,故僅從吸煙危害的角度解釋慢阻肺的發病機制是有缺陷的。研究發現,內皮細胞的損傷是導致慢阻肺患者病理變化的重要原因,其誘發的自身免疫反應可能是該病的重要病因[2]:促進氣道炎癥持續性發展[3],從而促進慢阻肺的發病[4]。抗內皮細胞抗體(AECA)是一組針對血管內皮細胞膜表面結構抗原的特異性抗體,可誘發機體產生炎癥反應,導致內皮細胞凋亡;它在許多自身免疫性疾病中均可檢出[5-6],因此可能是誘發自身免疫反應的重要因素之一。文獻報道,在吸煙以及自身免疫性肺氣腫大鼠血清中 AECA 表達水平均明顯高于正常對照組[7-8],提示 AECA 參與了大鼠肺氣腫的形成過程,因此我們推測 AECA 在慢阻肺患者發生、發展中也可能發揮著類似的重要作用,并為此進行了研究。
1 資料與方法
1.1 臨床資料
選取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2 月在貴州省人民醫院住院或就診的慢阻肺急性加重期組 36 例,男 20 例,女 16 例,年齡在(71.0±10.8)歲,穩定期患者 93 例,男 50 例,女 43 例,年齡在(68.1±12.5)歲,同階段選取 30 例健康人作為正常對照組,男 16 例,女 14 例,年齡在(68.8±10.2)歲。參照文獻[9-10],穩定期組進一步分為一對亞組:以 AECA 中位數(386.17 pg/mL)為界限,略去 AECA=386.17 pg/mL 的患者,>386.17 pg/mL 為較高組,<386.17 pg/mL 為較低組,AECA 較高組及較低組樣本量各占 46 例。本研究遵循赫爾辛基宣言的倫理原則,研究方案經貴州省人民醫院倫理委員會批準(批號:2017049),在研究對象入本研究之前已讓他們充分了解這項研究的風險及獲益,所有研究對象均己簽署知情同意書。
慢阻肺組納入標準如下:均符合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學組于 2013 年制訂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診治指南》中的慢阻肺診斷標準[11]:(1)吸入支氣管舒張劑后肺功能檢查顯示第 1 秒用力呼氣容積(FEV1)/用力肺活量(FVC)的比值<70%。(2)慢阻肺患者均長期暴露于香煙、有害顆粒、粉塵等容易誘發慢阻肺環境下,同時出現了慢性咳嗽、咳痰、喘息等呼吸道癥狀表現。穩定期組上述呼吸道癥狀表現穩定或輕微,通過使用支氣管舒張劑吸入、霧化祛痰等常規治療方法后病情可有效控制;急性加重期組上述呼吸道癥狀劇烈,用日常的治療方案無法改善,嚴重時甚至出現呼吸衰竭等。
正常對照組納入標準如下:(1)無長期吸煙或有害煙霧、顆粒暴露史,無明顯反復的呼吸道癥狀表現史,即咳嗽、咳痰、氣喘和(或)胸悶呈反復發作;(2)肺功能檢查后相關指標無異常,X 線、CT 等影像學檢查未提示肺部有肺氣腫等征象。
所有受試者排除標準:合并嚴重心腦血管疾病、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自身免疫性疾病、血液系統疾病、惡性腫瘤及除慢阻肺外其他肺部疾病等;近 1 周內全身使用糖皮質激素;有精神性疾病或其他原因無法配合完善肺功能檢查及調查問卷等個體。
1.2 方法
1.2.1 AECA 檢測
采用酶聯免疫吸附試驗(ELISA)測定 AECA 水平。在受試者早晨空腹狀態下,由專業醫務人員抽取 5 mL 靜脈血,裝于乙二胺四乙酸抗凝管中,以 4000 r/min 進行離心 5 min,收集血清裝于 EP 管內,放于 –80 ℃ 冰箱凍存待測,在 3 個月內完成檢測。其中 ELISA 法步驟:將試劑盒于室溫(20~25 ℃)放置 30 min;在各孔中加入標準品或樣品各 100 μL,室溫孵育90 min;倒去孔內液體,洗滌 3 次,加入 100 μL 生物素抗體工作液,室溫孵育 60 mi n;充分清洗酶標條 3 次;加入 100 μL 酶結合物工作液,室溫孵育 30 min;充分清洗酶標條 5 次;加入 90 μL 底物溶液,室溫孵育 15 min 左右;加入 50 μL 終止液,立即在 450 nm 波長處測量吸光度值。
1.2.2 肺功能檢測
所有慢阻肺穩定期患者均進行肺功能檢查,記錄的數據包括 FEV1、FEV1/FVC,以及 FEV1 占預計值百分比(FEV1%pred)。
1.2.3 呼吸困難評估
結合改良的英國醫學研究委員會制定的呼吸困難量表,對慢阻肺穩定期患者進行呼吸困難評估,即 mMRC 評分[10]。
1.2.4 急性加重次數評定標準
患者出現咳嗽、咳痰、氣短和(或)喘息突然加重、痰量增多、可出現膿痰或伴發熱等表現,且用日常的處理方式(如:日常的基礎用藥)等無法進行改善,則視為 1 次急性發作。統計慢阻肺穩定期患者 6 個月內以及 12 個月內的急性加重次數。
1.2.5 隨訪
對慢阻肺穩定期 AECA 含量較高組和較低組進行為期 6、12 個月時間的隨訪,隨訪內容同上。
1.3 統計學方法
采用 SPSS 20.0 統計軟件。計數資料采用 χ2 檢驗,符合正態分布的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s)表示,兩組間采用 t 檢驗,多組間比較采用方差分析檢驗,非正態分布計量資料兩組間比較采用 Mann-Whitney U 檢驗,多組間采用 Kruskal-Wallis H 檢驗,以中位數(四分位數間距)[M(Q)]表示。P<0.05 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1 慢阻肺急性加重期組、穩定期組以及正常對照組間相關指標的比較
三組在性別構成、年齡、吸煙量及吸煙年數之間的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均 P>0.05),具有可比較性。慢阻肺急性加重期組 AECA 高于穩定期組、正常對照組,穩定期組高于正常對照組,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均 P<0.05)。結果見表 1。


2.2 慢阻肺穩定期組中 AECA 較高組及較低組間隨訪前基線的相關臨床指標比較
兩組間在性別構成、年齡、吸煙量及吸煙年數之間的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均 P>0.05),具有可比較性。AECA 較高組 FEV1、FEV1/FVC 及 FEV1%pred、既往 1 年內急性加重次數、mMRC 評分與 AECA 較低組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均 P>0.05),具有可比較性。結果見表 2。


2.3 慢阻肺穩定期組隨訪前后肺功能指標、急性加重次數、mMRC 評分的整體比較
12 個月后隨訪的 FEV1/FVC、FEV1%pred 均低于基線及 6 個月后隨訪,12 個月后隨訪 FEV1 低于基線,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6 個月后隨訪的急性加重次數、mMRC 評分均較基線低,而 12 個月后隨訪的急性加重次數、mMRC 評分較 6 個月后隨訪高,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均 P<0.05)。結果見表 3。


2.4 AECA 較高組及較低組隨訪前后 AECA、FEV1、FEV1/FVC、FEV1%pred、急性加重次數、mMRC 評分的比較
12 個月后隨訪,AECA 較高組的 AECA、既往急性加重次數、mMRC 評分均高于同期的較低組,其中后兩個指標 6 個月后隨訪仍高于同期的較低組;12 個月后隨訪的 AECA 較高組的 FEV1、FEV1%pred、FEV1/FVC 低于同期的 AECA 較低組,其中前兩個指標 6 個月后隨訪仍低于同期的較低組,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均 P<0.05)。結果見表 4。


3 討論
慢阻肺是常見的一類呼吸系統疾病,其發病率、致殘率以及死亡率均高[11],本研究中慢阻肺診斷以國際公認的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學組于 2013 年制訂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診治指南》中的標準來進行選取,同時借鑒相關文獻以穩定期組 AECA 中位數(386.17 pg/mL)為界限將其進一步分為 AECA 較高組(46 例)以及 AECA 較低組(46 例),并對所有研究對象的相關數據進行分析及比較。AECA 是識別內皮細胞蛋白和顆粒的異種自身抗體,存在于內皮細胞表面上,是一種可以通過可變區特異性相互作用與內皮細胞結合的抗體[12],在許多內皮細胞膜分子上均存在有 AECA 結合的靶點成分,該特點引發了 AECA 介導內皮活化的過程,其中內皮細胞凋亡的誘導似乎是 AECA 發揮其作用的機制之一。目前專家傾向認為,慢阻肺的發生除與香煙等有害氣體、氧化–抗氧化應激失衡以及蛋白酶–抗蛋白酶失衡有關外,內皮細胞的損傷也是導致慢阻肺患者病理變化的重要原因,與內皮細胞損傷有關的自身免疫成分可能與慢阻肺有關,自身免疫反應可參與慢阻肺的發生[2],而鑒于相關臨床研究顯示:AECA 在慢阻肺患者中的表達水平升高,尤其在終末期肺氣腫患者中升高更明顯[13-15],這些研究結果說明 AECA 或許參與了慢阻肺的發生,AECA 表達水平的明顯升高和慢阻肺發生有著密切關系。因此,我們以此探索了慢阻肺患者與正常人群間 AECA 水平的差異比較,結果表明,慢阻肺急性期組、穩定期組患者血清中 AECA 水平明顯高于正常對照組,而急性加重期組 AECA 又高于穩定期組,這與上述研究結果相一致,充分說明其和慢阻肺發生的密切關系,進一步驗證了 AECA 在慢阻肺中的重要作用。同時,本研究依據慢阻肺穩定期患者中 AECA 含量水平將其分為 AECA 較高組以及 AECA 較低組,結合最新慢阻肺的評估方法,對患者的臨床癥狀、肺功能異常、急性加重情況等各方面進行了隨訪前的比較,結果表明,兩組間主要肺功能指標(FEV1/FVC、FEV1%pred、FEV1)、急性加重次數、mMRC 評分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因此隨訪后定期檢測上述相關指標具有一定可比性。
肺功能作為慢阻肺診斷的金標準,在慢阻肺疾病的綜合評估和個體化管理中具有無可爭議的價值[16]。研究表明,隨著時間的延長,慢阻肺患者的肺功能呈逐漸下降趨勢[17],而在本研究中通過動態隨訪觀察同樣發現:12 個月后隨訪 FEV1/FVC、FEV1%pred、FEV1 均低于基線,其中 FEV1/FVC、FEV1%pred 還低于 6 個月隨訪后,說明在慢阻肺的進展中,肺功能指標惡化是較為明顯的;結合在整個隨訪過程中 AECA 持續升高的證據,我們考慮 AECA 可能是推動慢阻肺持續進展的重要因素。在 2013 年慢阻肺全球倡議中,專家們強調肺功能對慢阻肺患者的病情嚴重程度評價是有一定局限性的,不能完全反映慢阻肺的復雜程度,若需全面了解慢阻肺病情對患者的影響,還應依據患者急性加重風險、呼吸困難程度等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并且目前學術界普遍公認了急性加重次數以及 mMRC 評分可用來評價慢阻肺的發展階段及預后評估,臨床上也常聯用這兩個指標來綜合評估慢阻肺的病情發展情況[18],可看出 mMRC 評分及急性加重次數在慢阻肺發生發展中同樣占據著重要角色,因此結合上述指標我們進一步分析 AECA 較高組和較低組在動態隨訪中這些指標間的差異,結果顯示,AECA 較高組的肺功能指標始終低于同期隨訪的較低組,但 mMRC 評分及急性加重次數始終高于后者,這些結果更有力地驗證了 AECA 在慢阻肺進展中的重要作用。
文獻報道,肺功能與病情急性加重次數、mMRC 評分呈負相關關系,肺功能指標的下降引發病情急性加重次數的增多,mMRC 評分的增高[19-20],而在本研究中隨訪后的加重次數、mMRC 評分較隨訪前基線水平低,與上述研究結果不一致,考慮也許是因為隨訪時間較短、樣本量較少的因素導致,故在后期仍需繼續延長隨訪時間、擴大隨訪樣本量來進一步證實。
綜上所述,AECA 表達異常參與了慢阻肺的發生,同時在一定程度上還可能促進了慢阻肺肺功能的持續減退、急性加重次數增多、mMRC 評分增高,因此它可能是推動該病持續進展的重要因素,可望成為評估其預后的一個良好指標。
利益沖突:本研究不涉及任何利益沖突。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簡稱慢阻肺)是一種常見的以持續性呼吸道癥狀和氣流受限為特征的呼吸系統疾病,此病可以進行預防和治療[1]。目前普遍認為接觸香煙煙霧是其最主要的誘發因素,但近年來人們發現:戒煙以后,盡管給予良好的干預治療,許多患者的肺泡損害及氣道炎癥仍持續存在,甚至有逐漸加重的可能,故僅從吸煙危害的角度解釋慢阻肺的發病機制是有缺陷的。研究發現,內皮細胞的損傷是導致慢阻肺患者病理變化的重要原因,其誘發的自身免疫反應可能是該病的重要病因[2]:促進氣道炎癥持續性發展[3],從而促進慢阻肺的發病[4]。抗內皮細胞抗體(AECA)是一組針對血管內皮細胞膜表面結構抗原的特異性抗體,可誘發機體產生炎癥反應,導致內皮細胞凋亡;它在許多自身免疫性疾病中均可檢出[5-6],因此可能是誘發自身免疫反應的重要因素之一。文獻報道,在吸煙以及自身免疫性肺氣腫大鼠血清中 AECA 表達水平均明顯高于正常對照組[7-8],提示 AECA 參與了大鼠肺氣腫的形成過程,因此我們推測 AECA 在慢阻肺患者發生、發展中也可能發揮著類似的重要作用,并為此進行了研究。
1 資料與方法
1.1 臨床資料
選取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2 月在貴州省人民醫院住院或就診的慢阻肺急性加重期組 36 例,男 20 例,女 16 例,年齡在(71.0±10.8)歲,穩定期患者 93 例,男 50 例,女 43 例,年齡在(68.1±12.5)歲,同階段選取 30 例健康人作為正常對照組,男 16 例,女 14 例,年齡在(68.8±10.2)歲。參照文獻[9-10],穩定期組進一步分為一對亞組:以 AECA 中位數(386.17 pg/mL)為界限,略去 AECA=386.17 pg/mL 的患者,>386.17 pg/mL 為較高組,<386.17 pg/mL 為較低組,AECA 較高組及較低組樣本量各占 46 例。本研究遵循赫爾辛基宣言的倫理原則,研究方案經貴州省人民醫院倫理委員會批準(批號:2017049),在研究對象入本研究之前已讓他們充分了解這項研究的風險及獲益,所有研究對象均己簽署知情同意書。
慢阻肺組納入標準如下:均符合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學組于 2013 年制訂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診治指南》中的慢阻肺診斷標準[11]:(1)吸入支氣管舒張劑后肺功能檢查顯示第 1 秒用力呼氣容積(FEV1)/用力肺活量(FVC)的比值<70%。(2)慢阻肺患者均長期暴露于香煙、有害顆粒、粉塵等容易誘發慢阻肺環境下,同時出現了慢性咳嗽、咳痰、喘息等呼吸道癥狀表現。穩定期組上述呼吸道癥狀表現穩定或輕微,通過使用支氣管舒張劑吸入、霧化祛痰等常規治療方法后病情可有效控制;急性加重期組上述呼吸道癥狀劇烈,用日常的治療方案無法改善,嚴重時甚至出現呼吸衰竭等。
正常對照組納入標準如下:(1)無長期吸煙或有害煙霧、顆粒暴露史,無明顯反復的呼吸道癥狀表現史,即咳嗽、咳痰、氣喘和(或)胸悶呈反復發作;(2)肺功能檢查后相關指標無異常,X 線、CT 等影像學檢查未提示肺部有肺氣腫等征象。
所有受試者排除標準:合并嚴重心腦血管疾病、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自身免疫性疾病、血液系統疾病、惡性腫瘤及除慢阻肺外其他肺部疾病等;近 1 周內全身使用糖皮質激素;有精神性疾病或其他原因無法配合完善肺功能檢查及調查問卷等個體。
1.2 方法
1.2.1 AECA 檢測
采用酶聯免疫吸附試驗(ELISA)測定 AECA 水平。在受試者早晨空腹狀態下,由專業醫務人員抽取 5 mL 靜脈血,裝于乙二胺四乙酸抗凝管中,以 4000 r/min 進行離心 5 min,收集血清裝于 EP 管內,放于 –80 ℃ 冰箱凍存待測,在 3 個月內完成檢測。其中 ELISA 法步驟:將試劑盒于室溫(20~25 ℃)放置 30 min;在各孔中加入標準品或樣品各 100 μL,室溫孵育90 min;倒去孔內液體,洗滌 3 次,加入 100 μL 生物素抗體工作液,室溫孵育 60 mi n;充分清洗酶標條 3 次;加入 100 μL 酶結合物工作液,室溫孵育 30 min;充分清洗酶標條 5 次;加入 90 μL 底物溶液,室溫孵育 15 min 左右;加入 50 μL 終止液,立即在 450 nm 波長處測量吸光度值。
1.2.2 肺功能檢測
所有慢阻肺穩定期患者均進行肺功能檢查,記錄的數據包括 FEV1、FEV1/FVC,以及 FEV1 占預計值百分比(FEV1%pred)。
1.2.3 呼吸困難評估
結合改良的英國醫學研究委員會制定的呼吸困難量表,對慢阻肺穩定期患者進行呼吸困難評估,即 mMRC 評分[10]。
1.2.4 急性加重次數評定標準
患者出現咳嗽、咳痰、氣短和(或)喘息突然加重、痰量增多、可出現膿痰或伴發熱等表現,且用日常的處理方式(如:日常的基礎用藥)等無法進行改善,則視為 1 次急性發作。統計慢阻肺穩定期患者 6 個月內以及 12 個月內的急性加重次數。
1.2.5 隨訪
對慢阻肺穩定期 AECA 含量較高組和較低組進行為期 6、12 個月時間的隨訪,隨訪內容同上。
1.3 統計學方法
采用 SPSS 20.0 統計軟件。計數資料采用 χ2 檢驗,符合正態分布的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s)表示,兩組間采用 t 檢驗,多組間比較采用方差分析檢驗,非正態分布計量資料兩組間比較采用 Mann-Whitney U 檢驗,多組間采用 Kruskal-Wallis H 檢驗,以中位數(四分位數間距)[M(Q)]表示。P<0.05 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1 慢阻肺急性加重期組、穩定期組以及正常對照組間相關指標的比較
三組在性別構成、年齡、吸煙量及吸煙年數之間的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均 P>0.05),具有可比較性。慢阻肺急性加重期組 AECA 高于穩定期組、正常對照組,穩定期組高于正常對照組,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均 P<0.05)。結果見表 1。


2.2 慢阻肺穩定期組中 AECA 較高組及較低組間隨訪前基線的相關臨床指標比較
兩組間在性別構成、年齡、吸煙量及吸煙年數之間的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均 P>0.05),具有可比較性。AECA 較高組 FEV1、FEV1/FVC 及 FEV1%pred、既往 1 年內急性加重次數、mMRC 評分與 AECA 較低組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均 P>0.05),具有可比較性。結果見表 2。


2.3 慢阻肺穩定期組隨訪前后肺功能指標、急性加重次數、mMRC 評分的整體比較
12 個月后隨訪的 FEV1/FVC、FEV1%pred 均低于基線及 6 個月后隨訪,12 個月后隨訪 FEV1 低于基線,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6 個月后隨訪的急性加重次數、mMRC 評分均較基線低,而 12 個月后隨訪的急性加重次數、mMRC 評分較 6 個月后隨訪高,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均 P<0.05)。結果見表 3。


2.4 AECA 較高組及較低組隨訪前后 AECA、FEV1、FEV1/FVC、FEV1%pred、急性加重次數、mMRC 評分的比較
12 個月后隨訪,AECA 較高組的 AECA、既往急性加重次數、mMRC 評分均高于同期的較低組,其中后兩個指標 6 個月后隨訪仍高于同期的較低組;12 個月后隨訪的 AECA 較高組的 FEV1、FEV1%pred、FEV1/FVC 低于同期的 AECA 較低組,其中前兩個指標 6 個月后隨訪仍低于同期的較低組,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均 P<0.05)。結果見表 4。


3 討論
慢阻肺是常見的一類呼吸系統疾病,其發病率、致殘率以及死亡率均高[11],本研究中慢阻肺診斷以國際公認的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學組于 2013 年制訂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診治指南》中的標準來進行選取,同時借鑒相關文獻以穩定期組 AECA 中位數(386.17 pg/mL)為界限將其進一步分為 AECA 較高組(46 例)以及 AECA 較低組(46 例),并對所有研究對象的相關數據進行分析及比較。AECA 是識別內皮細胞蛋白和顆粒的異種自身抗體,存在于內皮細胞表面上,是一種可以通過可變區特異性相互作用與內皮細胞結合的抗體[12],在許多內皮細胞膜分子上均存在有 AECA 結合的靶點成分,該特點引發了 AECA 介導內皮活化的過程,其中內皮細胞凋亡的誘導似乎是 AECA 發揮其作用的機制之一。目前專家傾向認為,慢阻肺的發生除與香煙等有害氣體、氧化–抗氧化應激失衡以及蛋白酶–抗蛋白酶失衡有關外,內皮細胞的損傷也是導致慢阻肺患者病理變化的重要原因,與內皮細胞損傷有關的自身免疫成分可能與慢阻肺有關,自身免疫反應可參與慢阻肺的發生[2],而鑒于相關臨床研究顯示:AECA 在慢阻肺患者中的表達水平升高,尤其在終末期肺氣腫患者中升高更明顯[13-15],這些研究結果說明 AECA 或許參與了慢阻肺的發生,AECA 表達水平的明顯升高和慢阻肺發生有著密切關系。因此,我們以此探索了慢阻肺患者與正常人群間 AECA 水平的差異比較,結果表明,慢阻肺急性期組、穩定期組患者血清中 AECA 水平明顯高于正常對照組,而急性加重期組 AECA 又高于穩定期組,這與上述研究結果相一致,充分說明其和慢阻肺發生的密切關系,進一步驗證了 AECA 在慢阻肺中的重要作用。同時,本研究依據慢阻肺穩定期患者中 AECA 含量水平將其分為 AECA 較高組以及 AECA 較低組,結合最新慢阻肺的評估方法,對患者的臨床癥狀、肺功能異常、急性加重情況等各方面進行了隨訪前的比較,結果表明,兩組間主要肺功能指標(FEV1/FVC、FEV1%pred、FEV1)、急性加重次數、mMRC 評分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因此隨訪后定期檢測上述相關指標具有一定可比性。
肺功能作為慢阻肺診斷的金標準,在慢阻肺疾病的綜合評估和個體化管理中具有無可爭議的價值[16]。研究表明,隨著時間的延長,慢阻肺患者的肺功能呈逐漸下降趨勢[17],而在本研究中通過動態隨訪觀察同樣發現:12 個月后隨訪 FEV1/FVC、FEV1%pred、FEV1 均低于基線,其中 FEV1/FVC、FEV1%pred 還低于 6 個月隨訪后,說明在慢阻肺的進展中,肺功能指標惡化是較為明顯的;結合在整個隨訪過程中 AECA 持續升高的證據,我們考慮 AECA 可能是推動慢阻肺持續進展的重要因素。在 2013 年慢阻肺全球倡議中,專家們強調肺功能對慢阻肺患者的病情嚴重程度評價是有一定局限性的,不能完全反映慢阻肺的復雜程度,若需全面了解慢阻肺病情對患者的影響,還應依據患者急性加重風險、呼吸困難程度等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并且目前學術界普遍公認了急性加重次數以及 mMRC 評分可用來評價慢阻肺的發展階段及預后評估,臨床上也常聯用這兩個指標來綜合評估慢阻肺的病情發展情況[18],可看出 mMRC 評分及急性加重次數在慢阻肺發生發展中同樣占據著重要角色,因此結合上述指標我們進一步分析 AECA 較高組和較低組在動態隨訪中這些指標間的差異,結果顯示,AECA 較高組的肺功能指標始終低于同期隨訪的較低組,但 mMRC 評分及急性加重次數始終高于后者,這些結果更有力地驗證了 AECA 在慢阻肺進展中的重要作用。
文獻報道,肺功能與病情急性加重次數、mMRC 評分呈負相關關系,肺功能指標的下降引發病情急性加重次數的增多,mMRC 評分的增高[19-20],而在本研究中隨訪后的加重次數、mMRC 評分較隨訪前基線水平低,與上述研究結果不一致,考慮也許是因為隨訪時間較短、樣本量較少的因素導致,故在后期仍需繼續延長隨訪時間、擴大隨訪樣本量來進一步證實。
綜上所述,AECA 表達異常參與了慢阻肺的發生,同時在一定程度上還可能促進了慢阻肺肺功能的持續減退、急性加重次數增多、mMRC 評分增高,因此它可能是推動該病持續進展的重要因素,可望成為評估其預后的一個良好指標。
利益沖突:本研究不涉及任何利益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