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倪高順, 陳洋. 綜合物理治療對肺癌合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術后肺功能的影響. 中國呼吸與危重監護雜志, 2017, 16(4): 318-323. doi: 10.7507/1671-6205.201611029 復制
在過去的十年中,對確診為肺癌并接受手術治療的患者的功能性評價發生了顯著的變化,通常用通氣參數的截止值評估肺切除手術治療計劃的安全性,同時預測術后肺功能并評估手術風險[1-3]。此外,隨著醫療事業的發展,越來越多 70 歲以上老人甚至 80 歲以上的老人的手術成功案例表明年齡并非手術禁忌證。評估肺癌手術對肺功能等的影響可以通過測試呼吸功能、肺泡毛細血管膜上的氧耗量[4]、第 1 秒用力呼氣容積(FEV1)等預測術后并發癥和死亡率[5]。既往研究已證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簡稱慢阻肺)和非小細胞肺癌(NSCLC)患者進行呼吸康復治療的有益效果[6-8]。在肺癌治療過程中,綜合物理治療(簡稱理療)一般用來為外科手術做準備,與患者能否進行手術無關,很難單獨評估綜合理療和外科手術治療對手術結果的影響。因此,本研究主要評估肺癌合并慢阻肺患者在肺葉切除或肺切除后綜合理療對肺功能和耐受性的影響,比較術前經過綜合理療的患者術前和術后呼吸功能和肺耐受性的變化,以及與術前未行綜合理療患者的差異。
1 資料與方法
1.1 臨床資料和分組
選擇 2005 年 1 月至 2014 年 5 月在我院確診為慢阻肺合并 NSCLC 的 98 例患者。根據術前是否采用綜合理療分為綜合理療組(A 組,55 例)和未接受綜合理療組(B 組,47 例)。主治醫師僅建議慢阻肺等級較高的患者接受綜合理療,最終是否采納綜合理療根據患者意愿進行。患者根據本院倫理道德委員會的相關規定簽署知情同意書。基于入院時的呼吸量測定,根據慢阻肺全球防治創議(GOLD)標準和患者條件將慢阻肺嚴重程度分為Ⅰ~Ⅳ類。A 組和 B 組患者在年齡、性別、吸煙史和復發病變以及實施肺部切除術方面均無顯著差異(P>0.05),但兩組患者的慢阻肺等級、大部分基礎呼吸量以及住院時間等有顯著差異(P<0.05),見表 1。

1.2 方法
1.2.1 術前工作 統計和記錄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別、年齡、吸煙史、伴發疾病等。對患者的基礎呼吸量進行測定,測定用 Lilly 氣流速度計(Master Screen Pneumo,Viasys Helathcare,Germany),所有測量值都根據美國胸科學會(ATS)/歐洲呼吸學會(ERS)標準確定。對每位患者每天進行 1 次標準的呼吸量測量。所有患者根據 ATS 的指南進行 6 分鐘步行試驗(6 MWT)[9],在一條長 54 m 的直線走廊進行。對呼吸困難程度的評估根據 Borg 模型改進為 10 級,同時要求患者根據上述的評估模型評估他們在完成 6 MWT 后休息前的呼吸困難程度。
1.2.2 術前治療 A 組患者接受的術前治療包括靜脈注射支氣管舒張劑、肺部理療以及綜合理療。將支氣管舒張劑(茶堿衍生物 12.5 mg 或 25 mg,2 次/d,無激素)以濃度 0.5 ml/3 ml 溶解于生理鹽水中,靜脈注射。肺部理療選擇 Dr?ger-Evita XL 呼吸機,在 5 kPa 壓力下集中供氧 10 min,每周 5 d,進行 2~4 周,3 次/d,每次 45 min。患者在治療師的指導監督下進行腹式呼吸。此外,A 組患者進行綜合理療,需對著鏡子重復練習 10 次擴胸和收肩的動作,然后在理療師的治療下重復進行;在第 2 周,這組練習在負荷相當于 1 kg 的松緊帶下重復 10 次;還包括患者術前教育以及熟悉術后早期的運動。這一輪的理療完成后,與入院時相同地重復測量患者的基礎呼吸量和 6 分鐘步行距離(6 MWD),評估癥狀。
B 組患者接受靜脈注射支氣管舒張劑(茶堿衍生物 12.5 mg 或 25 mg,2 次/d,無激素),將支氣管舒張劑以濃度 0.5 ml/3 ml 溶解于生理鹽水中,靜脈注射。肺部理療選擇 Dr?ger-Evita XL 呼吸機,在 5 kPa 壓力下集中供氧 10 min,每周 5 d,進行 2~4 周,每天 3 次,每次 45 min。患者在治療師的指導監督下進行腹式呼吸。未進行術前術后綜合理療。
1.2.3 術后工作 A 組進行腹式呼吸檢測外周循環、擴胸和收肩運動,外加霧化支氣管舒張劑。手術后第 1 d,在背部離開床 75% 的高度下進行這些練習。手術后第 2 d,患者坐在床邊進行相同的練習,第 3 d 開始在理療師的協助下可以繞著屋子走動鍛煉。在加護病房期間,這一系列的動作每天重復 3~4 次。出加護病房后,術后綜合理療 2 次/d。出院 2 個月內要在門診檢測控制,如前所述,所有患者接受肺呼吸量的測量、6 MWT 和癥狀評估。
1.3 統計學方法
數據分析采用 SPSS 17.0 統計軟件。描述性呈正態分布數據用均數±標準差( )表示,不呈正態分布的數據用中位數和百分位間距 [M(Q1,Q4)]表示。組間比較用 t 檢驗。在變量呈正態分布情況下,比較不同時間點采用 Bonferron 法重復測量方差分析,慢阻肺患者不同亞組肺功能的改變用 Kruskal-Wallis 檢驗和事后 Mann-Whitney U 檢驗,變量之間的相關性用 Pearson 相關檢驗(正態分布)。P<0.05 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1 術前理療前后肺功能的變化
A 組接受葉切除術的肺癌患者在術前經理療后(T2 時間點),通氣參數較理療前(T1 時間點)均顯著改善(P<0.05),FEV1、肺活量(VC)、深吸氣量(IC)、50% 肺活量位最大呼氣流速(FEF50)和 25% 肺活量位最大呼氣流速(FEF25)分別增加了 16.96%、14.75%、14.86%、20.69% 和 13.79%。結果見表 2。對于 A 組癌細胞轉移而需要接受肺切除術的患者,其 FEV1%pred、IC 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而其他參數無顯著變化。結果見表 3。對于葉切除術和肺切除術患者的肺功能、耐受性和呼吸特征變化的分析結果顯示,理療對于葉切除患者具有更好的效果。


2.2 A 組術前接受理療后耐受性和并發癥的變化
A 組術前理療后 FEV1 改善變化幅度與術后 FEV1 的減少在某種程度上有正相關性,術前 FEV1 更好的改善利于減少術后 FEV1 的降低幅度(圖 1)。術前理療后,6 MWD 顯著改變改善,葉切除術和肺切除術患者術前 6 MWD 分別平均增加了 63 m(17.12%,P<0.001)和 54 m(14.63%,P<0.002)。術前理療后 FEV1 的增加與 6 MWD 的延長呈正相關(r=0.37,P=0.005)。手術前進行理療患者在術后基礎呼吸能力增加,6 MWT 呼吸困難程度減輕。

2.3 肺癌患者接受切除手術后肺功能的變化
兩種類型的肺切除手術后,肺的耐受性和呼吸特征發生顯著變化(圖 2)。葉切除術和肺切除術的 6 MWD平均值分別縮短 80 m(18.43%,P<0.001)和 55 m(14.29%,P<0.001)。可見盡管 6 MWD 的減少在組間大致是平行的,但是 A 組術后的效果更好。
對于葉切除術患者的呼吸特征,B 組患者低于接受過理療的 A 組患者(FEV1%pred:22.44% vs. 10.24%,VC%pred:20.87% vs. 10.13%)。在肺切除術患者中,也存在相似的差異,但這些差異較小(FEV1%pred:36.78% vs. 36.33%,VC%pred:38.98% vs. 37.23%)。不管是葉切除術還是肺切除術,均未發現 VC%pred 平均值在理療之前和肺切除術后有顯著差異。
與 B 組比較,A 組術前 FEV1%pred 和 VC%pred 顯著降低,但理療后兩組的參數值相似。FEV1%pred 和 VC%pred 術后的減少在 A、B 組間于三個時間點上均無顯著差異。術后 FEF50 和 FEF25 的降低在兩組間也是相似的,但是術后 B 組較高。
對于 IC% 值的變化,肺切除手術前 A、B 兩組無顯著差異[(77±12)% vs.(86±9)%,P<0.05),同時術后亦無顯著差異。A 組在理療后,IC% 得到顯著改善(T1 到 T2:(77±12)% vs.(86±11)%,P<0.05)。肺切除術后 B 組 IC% 顯著下降,同時 A 組有小幅度的增加(A、B 組 T1 到 T3 分別平均增加2% 和 –12%,P<0.05)。

2.4 術后肺功能以及并發癥的分析
A 組不同程度 FEV1%pred 患者間的術后肺功能存在差異(表 4)。Δ[T2-T1] 階段,FEV1%pred≥80%患者和50%≤FEV1%pred<80% 患者 FEV1 的降低程度比 FEV1%pred<50% 患者小,差異無統計學意義。Δ[T2-T3] 階段,肺切除術后 FEV1%pred≥80% 患者和 50%≤FEV1%pred<80% 患者較好(FEF50:10% 和 21%,P=0.005;FEF25:22% 和 9%,P=0.041)。

3 討論
目前,理療對肺癌患者治療的精確貢獻仍不明確,尤其是術后患者肺功能的準確評估問題。本研究顯示,無論是葉切除術還是肺切除術,理療在某種程度上對術后 FEV1 和 VC 的改善均有一定的幫助。研究認為,對于慢阻肺疾病程度為Ⅲ~Ⅳ級的患者,理療對肺功能的改善起不到顯著的作用[10];也有研究認為術前理療在改善肺體積和流動性方面的影響是不一致的,而且相關研究未發現任何術前理療能顯著改善肺活量[11];另一些研究顯示 FVC 和 FEV1 均顯著增加[12-13]。本研究結果顯示術前理療可以改善肺功能,且 FEV1、FEF50 和 FEF25 的改善與慢阻肺的嚴重程度之間是獨立作用的。
對兩種切除術術后基礎呼吸量的分析顯示,與 FEV1 和 VC 相比,術后小氣道功能減弱程度更小,如果患者起初有更好的小氣道功能,在肺手術后仍會保持較好的小氣道功能。結果也表明術前理療的目的不僅是為了改善 FEV1 和 Tiffeneau 指數,也是為了小氣道功能的穩定,即在較小的肺體積時保持充足的氣體流動。與肺功能較好的患者相比,中度和重度慢阻肺患者 FEV1 減弱程度更小。接受理療后,FEV1 在術后的減小程度較大,對于評估理療的整體效益具有重要意義。由于大多數并發癥都是在術后早期出現,考慮到 FEV1 出現的主要變化取決于慢阻肺的嚴重程度,因此我們認為小氣道功能的一致性是減少術后并發癥的一個重要因素。
本研究用最大吸氣量(IC%)間接評估功能余氣量,其減少可作為靜態或動態肺惡性膨脹的指標,作為慢阻肺患者呼吸和運動困難的標志。其次,術前 IC% 能夠預估肺手術后并發癥的發生[14]。所以,理療顯著提高患者術前 IC% 值可以明顯減少肺惡性膨脹,同時降低圍手術期肺部并發癥發生的風險。我們發現兩組患者 IC% 都顯著下降,但是僅在未接受理療的患者中觀察到 IC% 出現了凈減少,因此建議術前進行理療,改善 IC% 值,防止肺癌手術后的下降,降低術后呼吸困難和肺部并發癥的風險。
目前的研究表明,6 MWD 和通氣功能的改善相關,比較是否接受理療患者的 6 MWD 差異,發現接受理療的患者術前步行距離長的患者,術后步行距離依然較長,即接受理療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通氣功能的改善。葉切除術的位置是否對術后通氣功能有影響仍然是有爭議的,目前的研究沒有證明 FEV1 的減少和葉切除術的位置有關,但是上葉切除后引起了小氣道功能更大程度的降低[15]。
本研究也有一些局限性。首先,本研究僅納入了某一特定時間段所有入院治療的患者,并不是完全隨機的,而我們選擇的一些慢阻肺肺癌手術的患者是否接受理療也無明確的標準。另外,由于基礎設施和患者病歷信息問題,我們未直接測量靜態肺容積(即 TLC、FRC 和 RV),而是使用 IC% 來評估。最后,本研究由于時間和患者信息限制,我們未考慮其他術后肺部并發癥因素的影響。
綜上所述,術前理療對肺癌切除術后大部分肺功能參數具有顯著影響,且對靜態肺體積的保持和術后耐受性有積極影響。術前理療對選擇肺癌切除手術的慢阻肺患者是非常重要的,但還需要更好的試驗設計和更大的樣本量來進一步證實。
在過去的十年中,對確診為肺癌并接受手術治療的患者的功能性評價發生了顯著的變化,通常用通氣參數的截止值評估肺切除手術治療計劃的安全性,同時預測術后肺功能并評估手術風險[1-3]。此外,隨著醫療事業的發展,越來越多 70 歲以上老人甚至 80 歲以上的老人的手術成功案例表明年齡并非手術禁忌證。評估肺癌手術對肺功能等的影響可以通過測試呼吸功能、肺泡毛細血管膜上的氧耗量[4]、第 1 秒用力呼氣容積(FEV1)等預測術后并發癥和死亡率[5]。既往研究已證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簡稱慢阻肺)和非小細胞肺癌(NSCLC)患者進行呼吸康復治療的有益效果[6-8]。在肺癌治療過程中,綜合物理治療(簡稱理療)一般用來為外科手術做準備,與患者能否進行手術無關,很難單獨評估綜合理療和外科手術治療對手術結果的影響。因此,本研究主要評估肺癌合并慢阻肺患者在肺葉切除或肺切除后綜合理療對肺功能和耐受性的影響,比較術前經過綜合理療的患者術前和術后呼吸功能和肺耐受性的變化,以及與術前未行綜合理療患者的差異。
1 資料與方法
1.1 臨床資料和分組
選擇 2005 年 1 月至 2014 年 5 月在我院確診為慢阻肺合并 NSCLC 的 98 例患者。根據術前是否采用綜合理療分為綜合理療組(A 組,55 例)和未接受綜合理療組(B 組,47 例)。主治醫師僅建議慢阻肺等級較高的患者接受綜合理療,最終是否采納綜合理療根據患者意愿進行。患者根據本院倫理道德委員會的相關規定簽署知情同意書。基于入院時的呼吸量測定,根據慢阻肺全球防治創議(GOLD)標準和患者條件將慢阻肺嚴重程度分為Ⅰ~Ⅳ類。A 組和 B 組患者在年齡、性別、吸煙史和復發病變以及實施肺部切除術方面均無顯著差異(P>0.05),但兩組患者的慢阻肺等級、大部分基礎呼吸量以及住院時間等有顯著差異(P<0.05),見表 1。

1.2 方法
1.2.1 術前工作 統計和記錄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別、年齡、吸煙史、伴發疾病等。對患者的基礎呼吸量進行測定,測定用 Lilly 氣流速度計(Master Screen Pneumo,Viasys Helathcare,Germany),所有測量值都根據美國胸科學會(ATS)/歐洲呼吸學會(ERS)標準確定。對每位患者每天進行 1 次標準的呼吸量測量。所有患者根據 ATS 的指南進行 6 分鐘步行試驗(6 MWT)[9],在一條長 54 m 的直線走廊進行。對呼吸困難程度的評估根據 Borg 模型改進為 10 級,同時要求患者根據上述的評估模型評估他們在完成 6 MWT 后休息前的呼吸困難程度。
1.2.2 術前治療 A 組患者接受的術前治療包括靜脈注射支氣管舒張劑、肺部理療以及綜合理療。將支氣管舒張劑(茶堿衍生物 12.5 mg 或 25 mg,2 次/d,無激素)以濃度 0.5 ml/3 ml 溶解于生理鹽水中,靜脈注射。肺部理療選擇 Dr?ger-Evita XL 呼吸機,在 5 kPa 壓力下集中供氧 10 min,每周 5 d,進行 2~4 周,3 次/d,每次 45 min。患者在治療師的指導監督下進行腹式呼吸。此外,A 組患者進行綜合理療,需對著鏡子重復練習 10 次擴胸和收肩的動作,然后在理療師的治療下重復進行;在第 2 周,這組練習在負荷相當于 1 kg 的松緊帶下重復 10 次;還包括患者術前教育以及熟悉術后早期的運動。這一輪的理療完成后,與入院時相同地重復測量患者的基礎呼吸量和 6 分鐘步行距離(6 MWD),評估癥狀。
B 組患者接受靜脈注射支氣管舒張劑(茶堿衍生物 12.5 mg 或 25 mg,2 次/d,無激素),將支氣管舒張劑以濃度 0.5 ml/3 ml 溶解于生理鹽水中,靜脈注射。肺部理療選擇 Dr?ger-Evita XL 呼吸機,在 5 kPa 壓力下集中供氧 10 min,每周 5 d,進行 2~4 周,每天 3 次,每次 45 min。患者在治療師的指導監督下進行腹式呼吸。未進行術前術后綜合理療。
1.2.3 術后工作 A 組進行腹式呼吸檢測外周循環、擴胸和收肩運動,外加霧化支氣管舒張劑。手術后第 1 d,在背部離開床 75% 的高度下進行這些練習。手術后第 2 d,患者坐在床邊進行相同的練習,第 3 d 開始在理療師的協助下可以繞著屋子走動鍛煉。在加護病房期間,這一系列的動作每天重復 3~4 次。出加護病房后,術后綜合理療 2 次/d。出院 2 個月內要在門診檢測控制,如前所述,所有患者接受肺呼吸量的測量、6 MWT 和癥狀評估。
1.3 統計學方法
數據分析采用 SPSS 17.0 統計軟件。描述性呈正態分布數據用均數±標準差( )表示,不呈正態分布的數據用中位數和百分位間距 [M(Q1,Q4)]表示。組間比較用 t 檢驗。在變量呈正態分布情況下,比較不同時間點采用 Bonferron 法重復測量方差分析,慢阻肺患者不同亞組肺功能的改變用 Kruskal-Wallis 檢驗和事后 Mann-Whitney U 檢驗,變量之間的相關性用 Pearson 相關檢驗(正態分布)。P<0.05 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1 術前理療前后肺功能的變化
A 組接受葉切除術的肺癌患者在術前經理療后(T2 時間點),通氣參數較理療前(T1 時間點)均顯著改善(P<0.05),FEV1、肺活量(VC)、深吸氣量(IC)、50% 肺活量位最大呼氣流速(FEF50)和 25% 肺活量位最大呼氣流速(FEF25)分別增加了 16.96%、14.75%、14.86%、20.69% 和 13.79%。結果見表 2。對于 A 組癌細胞轉移而需要接受肺切除術的患者,其 FEV1%pred、IC 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而其他參數無顯著變化。結果見表 3。對于葉切除術和肺切除術患者的肺功能、耐受性和呼吸特征變化的分析結果顯示,理療對于葉切除患者具有更好的效果。


2.2 A 組術前接受理療后耐受性和并發癥的變化
A 組術前理療后 FEV1 改善變化幅度與術后 FEV1 的減少在某種程度上有正相關性,術前 FEV1 更好的改善利于減少術后 FEV1 的降低幅度(圖 1)。術前理療后,6 MWD 顯著改變改善,葉切除術和肺切除術患者術前 6 MWD 分別平均增加了 63 m(17.12%,P<0.001)和 54 m(14.63%,P<0.002)。術前理療后 FEV1 的增加與 6 MWD 的延長呈正相關(r=0.37,P=0.005)。手術前進行理療患者在術后基礎呼吸能力增加,6 MWT 呼吸困難程度減輕。

2.3 肺癌患者接受切除手術后肺功能的變化
兩種類型的肺切除手術后,肺的耐受性和呼吸特征發生顯著變化(圖 2)。葉切除術和肺切除術的 6 MWD平均值分別縮短 80 m(18.43%,P<0.001)和 55 m(14.29%,P<0.001)。可見盡管 6 MWD 的減少在組間大致是平行的,但是 A 組術后的效果更好。
對于葉切除術患者的呼吸特征,B 組患者低于接受過理療的 A 組患者(FEV1%pred:22.44% vs. 10.24%,VC%pred:20.87% vs. 10.13%)。在肺切除術患者中,也存在相似的差異,但這些差異較小(FEV1%pred:36.78% vs. 36.33%,VC%pred:38.98% vs. 37.23%)。不管是葉切除術還是肺切除術,均未發現 VC%pred 平均值在理療之前和肺切除術后有顯著差異。
與 B 組比較,A 組術前 FEV1%pred 和 VC%pred 顯著降低,但理療后兩組的參數值相似。FEV1%pred 和 VC%pred 術后的減少在 A、B 組間于三個時間點上均無顯著差異。術后 FEF50 和 FEF25 的降低在兩組間也是相似的,但是術后 B 組較高。
對于 IC% 值的變化,肺切除手術前 A、B 兩組無顯著差異[(77±12)% vs.(86±9)%,P<0.05),同時術后亦無顯著差異。A 組在理療后,IC% 得到顯著改善(T1 到 T2:(77±12)% vs.(86±11)%,P<0.05)。肺切除術后 B 組 IC% 顯著下降,同時 A 組有小幅度的增加(A、B 組 T1 到 T3 分別平均增加2% 和 –12%,P<0.05)。

2.4 術后肺功能以及并發癥的分析
A 組不同程度 FEV1%pred 患者間的術后肺功能存在差異(表 4)。Δ[T2-T1] 階段,FEV1%pred≥80%患者和50%≤FEV1%pred<80% 患者 FEV1 的降低程度比 FEV1%pred<50% 患者小,差異無統計學意義。Δ[T2-T3] 階段,肺切除術后 FEV1%pred≥80% 患者和 50%≤FEV1%pred<80% 患者較好(FEF50:10% 和 21%,P=0.005;FEF25:22% 和 9%,P=0.041)。

3 討論
目前,理療對肺癌患者治療的精確貢獻仍不明確,尤其是術后患者肺功能的準確評估問題。本研究顯示,無論是葉切除術還是肺切除術,理療在某種程度上對術后 FEV1 和 VC 的改善均有一定的幫助。研究認為,對于慢阻肺疾病程度為Ⅲ~Ⅳ級的患者,理療對肺功能的改善起不到顯著的作用[10];也有研究認為術前理療在改善肺體積和流動性方面的影響是不一致的,而且相關研究未發現任何術前理療能顯著改善肺活量[11];另一些研究顯示 FVC 和 FEV1 均顯著增加[12-13]。本研究結果顯示術前理療可以改善肺功能,且 FEV1、FEF50 和 FEF25 的改善與慢阻肺的嚴重程度之間是獨立作用的。
對兩種切除術術后基礎呼吸量的分析顯示,與 FEV1 和 VC 相比,術后小氣道功能減弱程度更小,如果患者起初有更好的小氣道功能,在肺手術后仍會保持較好的小氣道功能。結果也表明術前理療的目的不僅是為了改善 FEV1 和 Tiffeneau 指數,也是為了小氣道功能的穩定,即在較小的肺體積時保持充足的氣體流動。與肺功能較好的患者相比,中度和重度慢阻肺患者 FEV1 減弱程度更小。接受理療后,FEV1 在術后的減小程度較大,對于評估理療的整體效益具有重要意義。由于大多數并發癥都是在術后早期出現,考慮到 FEV1 出現的主要變化取決于慢阻肺的嚴重程度,因此我們認為小氣道功能的一致性是減少術后并發癥的一個重要因素。
本研究用最大吸氣量(IC%)間接評估功能余氣量,其減少可作為靜態或動態肺惡性膨脹的指標,作為慢阻肺患者呼吸和運動困難的標志。其次,術前 IC% 能夠預估肺手術后并發癥的發生[14]。所以,理療顯著提高患者術前 IC% 值可以明顯減少肺惡性膨脹,同時降低圍手術期肺部并發癥發生的風險。我們發現兩組患者 IC% 都顯著下降,但是僅在未接受理療的患者中觀察到 IC% 出現了凈減少,因此建議術前進行理療,改善 IC% 值,防止肺癌手術后的下降,降低術后呼吸困難和肺部并發癥的風險。
目前的研究表明,6 MWD 和通氣功能的改善相關,比較是否接受理療患者的 6 MWD 差異,發現接受理療的患者術前步行距離長的患者,術后步行距離依然較長,即接受理療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通氣功能的改善。葉切除術的位置是否對術后通氣功能有影響仍然是有爭議的,目前的研究沒有證明 FEV1 的減少和葉切除術的位置有關,但是上葉切除后引起了小氣道功能更大程度的降低[15]。
本研究也有一些局限性。首先,本研究僅納入了某一特定時間段所有入院治療的患者,并不是完全隨機的,而我們選擇的一些慢阻肺肺癌手術的患者是否接受理療也無明確的標準。另外,由于基礎設施和患者病歷信息問題,我們未直接測量靜態肺容積(即 TLC、FRC 和 RV),而是使用 IC% 來評估。最后,本研究由于時間和患者信息限制,我們未考慮其他術后肺部并發癥因素的影響。
綜上所述,術前理療對肺癌切除術后大部分肺功能參數具有顯著影響,且對靜態肺體積的保持和術后耐受性有積極影響。術前理療對選擇肺癌切除手術的慢阻肺患者是非常重要的,但還需要更好的試驗設計和更大的樣本量來進一步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