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李鴻茹, 林丹, 陳愉生, 林明, 岳文香, 許能鑾, 俞梅娥, 涂洵威, 林曉紅, 姚秀欽. 哮喘慢阻肺重疊綜合征與單純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病例對照研究. 中國呼吸與危重監護雜志, 2015, 14(4): 332-336. doi: 10.7507/1671-6205.2015083 復制
支氣管哮喘(簡稱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簡稱慢阻肺)均為阻塞性氣道炎癥性疾病,前者的氣流受限為可逆性的,后者為不完全可逆。但是在病程較長,尤其是吸煙的成人哮喘患者中往往會出現不可逆性氣流受限的現象,而在部分慢阻肺患者中也存在對吸入糖皮質激素(ICS)治療反應良好并出現部分可逆性氣流受限的情況。這些征象困擾了臨床醫生對疾病的診斷和鑒別,故近年來西班牙學者首先提出哮喘慢阻肺重疊綜合征(ACOS)來區分這類人群。ACOS同時具有慢阻肺與哮喘相關的特征,表現為持續性氣流受限[1]。很多研究表明,同時具有哮喘和慢阻肺特征的患者會有更為頻繁的急性加重,生活質量更差,肺功能下降更快,且死亡率更高,與所消耗的醫療資源不成比例[1]。本研究通過與單純慢阻肺臨床特點進行比較分析以總結ACOS發病及治療特點,以利于臨床醫師鑒別并制定更佳的治療策略。
對象與方法
一 對象
選擇2013年3月至2014年9月在福州某綜合性三級甲等醫院呼吸科住院接受治療、診斷為慢阻肺的患者。納入標準:(1)?≥50歲;(2)?根據2013中華醫學會呼吸分會制定的慢阻肺診治指南[2],患者在慢阻肺急性加重發作前至少3個月被診斷為慢阻肺;(3)?無慢性心力衰竭、腫瘤或其他危及生命的疾病或預期生存時間短者。排除標準:(1)?導致住院的主要診斷不是慢阻肺急性加重;(2)?病情較重,出現呼吸衰竭、肺性腦病等不能完成研究者;(3)?影響療效判定的疾病存在:活動性肺結核、肺膿腫等;(4)?因經濟或其他原因放棄相關檢查及治療者。
共納入139例患者。參照ACOS西班牙診斷標準[3],將患者分為單純慢阻肺組及ACOS組。該診斷標準包括3個主要標準和3個次要標準。3個主要標準:(1)?強的支氣管舒張劑陽性反應,即第1秒用力呼氣容積占預計值百分比(FEV1%pred)增加>15%和FEV1超過基線400 mL以上;(2)?痰嗜酸粒細胞增高;(3)?個人哮喘史(40歲之前)。3個次要標準:(1)?總IgE水平升高;(2)?個人過敏史;(3)?2次以上支氣管舒張劑陽性反應,即FEV1%pred增加>12%和FEV1超過基線值200 mL以上。滿足2個主要標準或1條主要標準+2個次要標準即可診斷ACOS。單純慢阻肺為符合入選標準并除外ACOS后的患者。根據以上標準進行分組,其中單純慢阻肺組93例,男87例,女6例,平均年齡(71.6±8.4)歲;ACOS組46例,男40例,女6例,平均年齡(70.1±9.3)歲。
二 方法
入選患者按標準進行分組,記錄并比較兩組患者的一般資料、自然病程(指的是從診斷為該病到入院當天的時間)、臨床特點,實驗室檢查、肺功能檢查、胸部CT檢查,患者糖皮質激素使用的劑量。其中,肺功能檢查采用美國麥加菲Profiler /E肺功能儀進行測定,主要測定肺通氣功能,檢查參數包括第1秒用力呼氣容積(FEV1)和FEV1%pred,用力肺活量(FVC),FEV1與FVC比值(FEV1/FVC)。吸入400μg沙丁胺醇氣霧劑分析支氣管舒張試驗前后FEV1的變化。肺功能損害的程度根據FEV1%pred作出判斷,分為輕、中、重、極重度4個等級。所有患者均按2013年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制定的慢阻肺診治指南[2]進行治療。
三 統計學處理
采用SPSS 19.0軟件包進行數據分析。計量資料以
結果
一 一般資料
入選的139例患者中,ACOS患者46例(33.1%),單純慢阻肺患者93例(66.9%)。ACOS患者中,支氣管舒張試驗陽性者占76.1%(35/46),其中強陽性者占13.0%(6/46)。單純慢阻肺患者中,支氣管舒張試驗陽性者占4.30%(4/93)。ACOS組與單純慢阻肺組患者性別、年齡、病程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ACOS組有吸煙史者比例低于單純慢阻肺組,但有既往哮喘史、過敏史和明顯的氣道高反應性(AHR)者比例高于單純慢阻肺組,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0.05)。結果見表 1。

二 臨床癥狀與體征
ACOS組患者以咳嗽為首發癥狀者占73.9%(34/46),以氣促為首發癥狀者占26.1%(12/46),單純慢阻肺組患者以咳嗽為首發癥狀者占91.4%(85/93),以氣促為首發癥狀者僅占8.6%(8/93),兩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7.63,P<0.05)。ACOS組患者肺部聽診大多數為干濕啰音并存,占67.4%(31/46),單純慢阻肺組患者肺部聽診大多數為單純濕啰音,占53.8%(50/93),兩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兩組急性發作常見誘因均為肺部感染。結果見表 2。

三 輔助檢查
ACOS組患者嗜酸粒細胞升高者占21.7%(10/46),IgE升高者占18.3%(17/46),較單純慢阻肺組明顯升高,兩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ACOS組與單純慢阻肺患者肺通氣功能均以中重度損害為主,差異無統計學意義。ACOS組患者胸部CT表現肺氣腫、肺大皰者占67.4%(31/46),明顯低于單純慢阻肺組,兩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5.75,P<0.05)。結果見表 3。

四 藥物治療
急性發作期的藥物治療中,ACOS組患者使用靜脈用糖皮質激素者占58.7%(27/46),其中首次用量40 mg甲基潑尼松龍者28.3%(13/46),80 mg甲基潑尼松龍者30.4%(14/46),單純慢阻肺組急性發作使用靜脈用糖皮質激素24.7%(23/93),其中首次用量40 mg甲基潑尼松龍者22.6%(21/93),80 mg甲基潑尼松龍者2.2%(2/93)。兩組使用甲基潑尼松龍比例對比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15.42,P<0.05),而且ACOS組首次甲基潑尼松龍用量高于單純慢阻肺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u=4.56,P<0.05)。結果見表 4。

討論
慢阻肺是一種具有不完全可逆氣流受限特征的肺部疾病,呈進行性發展,與肺部對有害氣體或有害顆粒的異常炎癥反應有關。普遍認為慢阻肺是以氣道、肺實質和肺血管的慢性炎癥為特征,在肺的不同部位有肺泡巨噬細胞、T淋巴細胞和中性粒細胞聚集,既引起小氣道病變(氣道炎癥和氣道重塑),也產生肺實質的破壞(肺泡附著喪失和彈性回縮減弱)。哮喘則是由多種細胞(如嗜酸粒細胞、肥大細胞、T淋巴細胞、中性粒細胞、氣道上皮細胞等)和細胞組分參與的氣道慢性炎癥性疾病。這種慢性炎癥導致AHR的增加,通常出現廣泛多變的可逆性氣流受限以及隨病程延長導致的一系列氣道結構的改變,即氣道重構[4]。隨著病情的發展和病程的延長,慢阻肺與哮喘在一定條件下會相互作用、相互轉變,隨年齡增高,這種情況在臨床中并不少見[5]。ACOS為2014版GOLD[1]與GINA[6]提出的新的臨床亞型,以區分介入慢阻肺與哮喘之間的這部分患者。為進一步區分ACOS與慢阻肺的臨床特點不同及治療差異,本研究采取病例對照研究方法,將慢阻肺分為ACOS組及單純慢阻肺組,探討其在病史、臨床癥狀、體征、輔助檢查及治療方面存在的差異,以指導臨床醫師進行區分并根據不同亞型進行針對性治療。本研究根據2013年中華醫學會呼吸分會指定的慢阻肺診治指南[2]及ACOS西班牙診斷標準確定入選對象,所有患者均按2013年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制定的慢阻肺診治指南[2]進行治療,研究方法得當,觀察數據真實可信,結果可靠。
本研究共納入病例139例,平均年齡在70歲以上,其中ACOS病例46例,占33.1%。大多數患者都有吸煙史,但ACOS組患者未吸煙比例較單純慢阻肺組高,而且ACOS組患者多數有哮喘史、過敏史及AHR等特點,有助于與單純慢阻肺鑒別[7]。
盡管同是阻塞性氣道炎癥性疾病,但不同原因引起的通氣功能損害在肺部聽診特點、氣道受損部位、損害程度、可逆程度乃至對藥物治療的敏感性均有差異。臨床表現中,單純哮喘的患者多以喘息為首發癥狀,肺部聽診的特點多為易變的呼氣相哮鳴音。慢阻肺患者首發癥狀則以咳嗽為主,肺部聽診多數為濕啰音,ACOS患者常兩種情況并存,在聽診時雙肺有干濕啰音同時存在,本研究中ACOS組干濕啰音并存者占67.4%。哮喘是氣道慢性變態反應性炎癥,病理生理特點是AHR和可逆性氣流阻塞,肺功能受損程度較輕,喘息由AHR引起,對糖皮質激素及支氣管舒張劑反應較靈敏,肺部干性啰音改變較為迅速。而慢阻肺引起氣道狹窄原因為肺彈力纖維的破壞和彈性回縮力降低,細支氣管及肺泡變形,繼而出現肺氣腫,肺泡壁破壞,由此導致的氣流受限的可逆性不大,肺功能受損較明顯,對糖皮質激素及支氣管舒張劑反應較遲鈍,該差別反應在肺功能的支氣管舒張試驗中。ACOS則同時具備哮喘及慢阻肺特點。本研究入選病例的肺功能損害以中重度損害居多,兩組基礎肺通氣功能無差別,但與單純慢阻肺相比,ACOS的AHR比例高,患者更易出現喘息,雙肺干啰音更明顯,提示氣道痙攣更嚴重,支氣管舒張試驗陽性者占76.1%,其中強陽性者占13.0%,提示氣道可逆性較高,故ACOS在使用糖皮質激素及支氣管舒張劑后,癥狀改善更明顯,肺部聽診容易發生改變。因此,病史采集時了解起病時的首發癥狀,體檢時重視肺部聽診特點,糖皮質激素及支氣管舒張劑使用后注意肺部聽診變化,這對確定慢阻肺患者是否存在哮喘重疊的情況有一定幫助。
哮喘主要表現為IgE介導的Ⅰ型變態反應性疾病,涉及嗜酸粒細胞的募集和脫顆粒等過程,因此,在哮喘中,血清IgE、嗜酸粒細胞水平常增高。本組研究也表明ACOS多有過敏史、哮喘史,外周血IgE及嗜酸粒細胞與單純慢阻肺組明顯升高,這些對于鑒別兩者有一定的幫助。ACOS在病程中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在病程長的哮喘患者中會出現不完全可逆性氣流受限,也可在慢阻肺演變中出現氣流受限的可逆性。本次研究中兩組病例胸部影像均提示不同程度的肺氣腫、肺大皰,單純慢阻肺組較ACOS組明顯,這也提示當哮喘患者的高分辨率CT檢查顯示有肺泡結構破壞的時候,需考慮ACOS的診斷[8-9]。
相對于單純型慢阻肺來說,ACOS嗜酸粒細胞炎癥程度較高,ICS應更為有效[10-11]。ACOS急性發作時應按哮喘急性發作處理,本研究中ACOS組急性發作患者較單純慢阻肺組更傾向于使用靜脈用糖皮質激素治療且所需激素劑量大(80 mg)。對于急性發作間期的治療,根據2014年GINA指南[6]及西班牙ACOS指南[3],ACOS的治療策略包括:(1)?初始治療臨床綜合評估提示哮喘或ACOS,或慢阻肺的診斷可能性不大,慎重的措施就是針對哮喘開始治療,直到進一步檢查證實或拒絕這一初步診斷。治療藥物包括一種ICS(根據癥狀水平選擇低劑量或中等劑量),可加用或繼續使用長效β2受體激動劑(LABA)。值得重視的是,如果存在哮喘特征的話,不應在未使用ICS的情況下使用LABA(即所謂LABA單一療法)。(2)?ICS的劑量應根據癥狀的控制、肺功能和/或痰中嗜酸粒細胞進行調整。(3)?對于嚴重慢阻肺以及慢阻肺合并哮喘患者,建議使用3種藥物聯合治療即ICS加LABA加吸入長效抗膽堿能藥物。當然ACOS治療還應該重視綜合治療,包括戒煙、肺復張、運動及并發癥的管理等各方面因素。本研究中兩組病例緩解期均給予吸入治療,但因隨訪困難、經濟原因無法長期規律用藥、依從性差等原因,未能對這些治療的長期效果以及患者的肺功能改變等進一步探討,是本研究的不足,今后需進一步設計相應的隨訪研究。
支氣管哮喘(簡稱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簡稱慢阻肺)均為阻塞性氣道炎癥性疾病,前者的氣流受限為可逆性的,后者為不完全可逆。但是在病程較長,尤其是吸煙的成人哮喘患者中往往會出現不可逆性氣流受限的現象,而在部分慢阻肺患者中也存在對吸入糖皮質激素(ICS)治療反應良好并出現部分可逆性氣流受限的情況。這些征象困擾了臨床醫生對疾病的診斷和鑒別,故近年來西班牙學者首先提出哮喘慢阻肺重疊綜合征(ACOS)來區分這類人群。ACOS同時具有慢阻肺與哮喘相關的特征,表現為持續性氣流受限[1]。很多研究表明,同時具有哮喘和慢阻肺特征的患者會有更為頻繁的急性加重,生活質量更差,肺功能下降更快,且死亡率更高,與所消耗的醫療資源不成比例[1]。本研究通過與單純慢阻肺臨床特點進行比較分析以總結ACOS發病及治療特點,以利于臨床醫師鑒別并制定更佳的治療策略。
對象與方法
一 對象
選擇2013年3月至2014年9月在福州某綜合性三級甲等醫院呼吸科住院接受治療、診斷為慢阻肺的患者。納入標準:(1)?≥50歲;(2)?根據2013中華醫學會呼吸分會制定的慢阻肺診治指南[2],患者在慢阻肺急性加重發作前至少3個月被診斷為慢阻肺;(3)?無慢性心力衰竭、腫瘤或其他危及生命的疾病或預期生存時間短者。排除標準:(1)?導致住院的主要診斷不是慢阻肺急性加重;(2)?病情較重,出現呼吸衰竭、肺性腦病等不能完成研究者;(3)?影響療效判定的疾病存在:活動性肺結核、肺膿腫等;(4)?因經濟或其他原因放棄相關檢查及治療者。
共納入139例患者。參照ACOS西班牙診斷標準[3],將患者分為單純慢阻肺組及ACOS組。該診斷標準包括3個主要標準和3個次要標準。3個主要標準:(1)?強的支氣管舒張劑陽性反應,即第1秒用力呼氣容積占預計值百分比(FEV1%pred)增加>15%和FEV1超過基線400 mL以上;(2)?痰嗜酸粒細胞增高;(3)?個人哮喘史(40歲之前)。3個次要標準:(1)?總IgE水平升高;(2)?個人過敏史;(3)?2次以上支氣管舒張劑陽性反應,即FEV1%pred增加>12%和FEV1超過基線值200 mL以上。滿足2個主要標準或1條主要標準+2個次要標準即可診斷ACOS。單純慢阻肺為符合入選標準并除外ACOS后的患者。根據以上標準進行分組,其中單純慢阻肺組93例,男87例,女6例,平均年齡(71.6±8.4)歲;ACOS組46例,男40例,女6例,平均年齡(70.1±9.3)歲。
二 方法
入選患者按標準進行分組,記錄并比較兩組患者的一般資料、自然病程(指的是從診斷為該病到入院當天的時間)、臨床特點,實驗室檢查、肺功能檢查、胸部CT檢查,患者糖皮質激素使用的劑量。其中,肺功能檢查采用美國麥加菲Profiler /E肺功能儀進行測定,主要測定肺通氣功能,檢查參數包括第1秒用力呼氣容積(FEV1)和FEV1%pred,用力肺活量(FVC),FEV1與FVC比值(FEV1/FVC)。吸入400μg沙丁胺醇氣霧劑分析支氣管舒張試驗前后FEV1的變化。肺功能損害的程度根據FEV1%pred作出判斷,分為輕、中、重、極重度4個等級。所有患者均按2013年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制定的慢阻肺診治指南[2]進行治療。
三 統計學處理
采用SPSS 19.0軟件包進行數據分析。計量資料以
結果
一 一般資料
入選的139例患者中,ACOS患者46例(33.1%),單純慢阻肺患者93例(66.9%)。ACOS患者中,支氣管舒張試驗陽性者占76.1%(35/46),其中強陽性者占13.0%(6/46)。單純慢阻肺患者中,支氣管舒張試驗陽性者占4.30%(4/93)。ACOS組與單純慢阻肺組患者性別、年齡、病程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ACOS組有吸煙史者比例低于單純慢阻肺組,但有既往哮喘史、過敏史和明顯的氣道高反應性(AHR)者比例高于單純慢阻肺組,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0.05)。結果見表 1。

二 臨床癥狀與體征
ACOS組患者以咳嗽為首發癥狀者占73.9%(34/46),以氣促為首發癥狀者占26.1%(12/46),單純慢阻肺組患者以咳嗽為首發癥狀者占91.4%(85/93),以氣促為首發癥狀者僅占8.6%(8/93),兩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7.63,P<0.05)。ACOS組患者肺部聽診大多數為干濕啰音并存,占67.4%(31/46),單純慢阻肺組患者肺部聽診大多數為單純濕啰音,占53.8%(50/93),兩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兩組急性發作常見誘因均為肺部感染。結果見表 2。

三 輔助檢查
ACOS組患者嗜酸粒細胞升高者占21.7%(10/46),IgE升高者占18.3%(17/46),較單純慢阻肺組明顯升高,兩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ACOS組與單純慢阻肺患者肺通氣功能均以中重度損害為主,差異無統計學意義。ACOS組患者胸部CT表現肺氣腫、肺大皰者占67.4%(31/46),明顯低于單純慢阻肺組,兩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5.75,P<0.05)。結果見表 3。

四 藥物治療
急性發作期的藥物治療中,ACOS組患者使用靜脈用糖皮質激素者占58.7%(27/46),其中首次用量40 mg甲基潑尼松龍者28.3%(13/46),80 mg甲基潑尼松龍者30.4%(14/46),單純慢阻肺組急性發作使用靜脈用糖皮質激素24.7%(23/93),其中首次用量40 mg甲基潑尼松龍者22.6%(21/93),80 mg甲基潑尼松龍者2.2%(2/93)。兩組使用甲基潑尼松龍比例對比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15.42,P<0.05),而且ACOS組首次甲基潑尼松龍用量高于單純慢阻肺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u=4.56,P<0.05)。結果見表 4。

討論
慢阻肺是一種具有不完全可逆氣流受限特征的肺部疾病,呈進行性發展,與肺部對有害氣體或有害顆粒的異常炎癥反應有關。普遍認為慢阻肺是以氣道、肺實質和肺血管的慢性炎癥為特征,在肺的不同部位有肺泡巨噬細胞、T淋巴細胞和中性粒細胞聚集,既引起小氣道病變(氣道炎癥和氣道重塑),也產生肺實質的破壞(肺泡附著喪失和彈性回縮減弱)。哮喘則是由多種細胞(如嗜酸粒細胞、肥大細胞、T淋巴細胞、中性粒細胞、氣道上皮細胞等)和細胞組分參與的氣道慢性炎癥性疾病。這種慢性炎癥導致AHR的增加,通常出現廣泛多變的可逆性氣流受限以及隨病程延長導致的一系列氣道結構的改變,即氣道重構[4]。隨著病情的發展和病程的延長,慢阻肺與哮喘在一定條件下會相互作用、相互轉變,隨年齡增高,這種情況在臨床中并不少見[5]。ACOS為2014版GOLD[1]與GINA[6]提出的新的臨床亞型,以區分介入慢阻肺與哮喘之間的這部分患者。為進一步區分ACOS與慢阻肺的臨床特點不同及治療差異,本研究采取病例對照研究方法,將慢阻肺分為ACOS組及單純慢阻肺組,探討其在病史、臨床癥狀、體征、輔助檢查及治療方面存在的差異,以指導臨床醫師進行區分并根據不同亞型進行針對性治療。本研究根據2013年中華醫學會呼吸分會指定的慢阻肺診治指南[2]及ACOS西班牙診斷標準確定入選對象,所有患者均按2013年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制定的慢阻肺診治指南[2]進行治療,研究方法得當,觀察數據真實可信,結果可靠。
本研究共納入病例139例,平均年齡在70歲以上,其中ACOS病例46例,占33.1%。大多數患者都有吸煙史,但ACOS組患者未吸煙比例較單純慢阻肺組高,而且ACOS組患者多數有哮喘史、過敏史及AHR等特點,有助于與單純慢阻肺鑒別[7]。
盡管同是阻塞性氣道炎癥性疾病,但不同原因引起的通氣功能損害在肺部聽診特點、氣道受損部位、損害程度、可逆程度乃至對藥物治療的敏感性均有差異。臨床表現中,單純哮喘的患者多以喘息為首發癥狀,肺部聽診的特點多為易變的呼氣相哮鳴音。慢阻肺患者首發癥狀則以咳嗽為主,肺部聽診多數為濕啰音,ACOS患者常兩種情況并存,在聽診時雙肺有干濕啰音同時存在,本研究中ACOS組干濕啰音并存者占67.4%。哮喘是氣道慢性變態反應性炎癥,病理生理特點是AHR和可逆性氣流阻塞,肺功能受損程度較輕,喘息由AHR引起,對糖皮質激素及支氣管舒張劑反應較靈敏,肺部干性啰音改變較為迅速。而慢阻肺引起氣道狹窄原因為肺彈力纖維的破壞和彈性回縮力降低,細支氣管及肺泡變形,繼而出現肺氣腫,肺泡壁破壞,由此導致的氣流受限的可逆性不大,肺功能受損較明顯,對糖皮質激素及支氣管舒張劑反應較遲鈍,該差別反應在肺功能的支氣管舒張試驗中。ACOS則同時具備哮喘及慢阻肺特點。本研究入選病例的肺功能損害以中重度損害居多,兩組基礎肺通氣功能無差別,但與單純慢阻肺相比,ACOS的AHR比例高,患者更易出現喘息,雙肺干啰音更明顯,提示氣道痙攣更嚴重,支氣管舒張試驗陽性者占76.1%,其中強陽性者占13.0%,提示氣道可逆性較高,故ACOS在使用糖皮質激素及支氣管舒張劑后,癥狀改善更明顯,肺部聽診容易發生改變。因此,病史采集時了解起病時的首發癥狀,體檢時重視肺部聽診特點,糖皮質激素及支氣管舒張劑使用后注意肺部聽診變化,這對確定慢阻肺患者是否存在哮喘重疊的情況有一定幫助。
哮喘主要表現為IgE介導的Ⅰ型變態反應性疾病,涉及嗜酸粒細胞的募集和脫顆粒等過程,因此,在哮喘中,血清IgE、嗜酸粒細胞水平常增高。本組研究也表明ACOS多有過敏史、哮喘史,外周血IgE及嗜酸粒細胞與單純慢阻肺組明顯升高,這些對于鑒別兩者有一定的幫助。ACOS在病程中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在病程長的哮喘患者中會出現不完全可逆性氣流受限,也可在慢阻肺演變中出現氣流受限的可逆性。本次研究中兩組病例胸部影像均提示不同程度的肺氣腫、肺大皰,單純慢阻肺組較ACOS組明顯,這也提示當哮喘患者的高分辨率CT檢查顯示有肺泡結構破壞的時候,需考慮ACOS的診斷[8-9]。
相對于單純型慢阻肺來說,ACOS嗜酸粒細胞炎癥程度較高,ICS應更為有效[10-11]。ACOS急性發作時應按哮喘急性發作處理,本研究中ACOS組急性發作患者較單純慢阻肺組更傾向于使用靜脈用糖皮質激素治療且所需激素劑量大(80 mg)。對于急性發作間期的治療,根據2014年GINA指南[6]及西班牙ACOS指南[3],ACOS的治療策略包括:(1)?初始治療臨床綜合評估提示哮喘或ACOS,或慢阻肺的診斷可能性不大,慎重的措施就是針對哮喘開始治療,直到進一步檢查證實或拒絕這一初步診斷。治療藥物包括一種ICS(根據癥狀水平選擇低劑量或中等劑量),可加用或繼續使用長效β2受體激動劑(LABA)。值得重視的是,如果存在哮喘特征的話,不應在未使用ICS的情況下使用LABA(即所謂LABA單一療法)。(2)?ICS的劑量應根據癥狀的控制、肺功能和/或痰中嗜酸粒細胞進行調整。(3)?對于嚴重慢阻肺以及慢阻肺合并哮喘患者,建議使用3種藥物聯合治療即ICS加LABA加吸入長效抗膽堿能藥物。當然ACOS治療還應該重視綜合治療,包括戒煙、肺復張、運動及并發癥的管理等各方面因素。本研究中兩組病例緩解期均給予吸入治療,但因隨訪困難、經濟原因無法長期規律用藥、依從性差等原因,未能對這些治療的長期效果以及患者的肺功能改變等進一步探討,是本研究的不足,今后需進一步設計相應的隨訪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