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高婧雅, 郭慶軍, 謝炎, 張驪, 田大治, 李俊杰, 蔣文濤. 雷帕霉素聯合索拉非尼在超米蘭標準肝移植肝細胞癌復發患者中的療效觀察. 中國普外基礎與臨床雜志, 2018, 25(9): 1039-1043. doi: 10.7507/1007-9424.201808036 復制
肝癌是常見的惡性腫瘤之一,全球每年新發患者數約 50 萬,其中約 85% 為肝細胞癌(HCC)[1]。肝移植為 HCC 的最有效治療方法之一,它去除了整個病變肝臟,最大程度地降低了腫瘤復發率[2-3]。1996 年,Mazzaferro 等[4]提出了米蘭標準,使 HCC 肝移植適應證的選擇進入了規范化、標準化時代。然而我國大部分明確診斷為肝癌的患者多為中晚期肝癌,已超出米蘭標準,接受肝移植治療后腫瘤復發率仍較高,其是影響 HCC 肝移植患者預后的重要因素。對腫瘤復發患者主要采用的治療方法仍是局部治療,效果往往不太理想。筆者所在的研究團隊探索在局部治療的基礎上加用藥物治療。索拉非尼是首個獲得批準用于中晚期肝癌的靶向藥物,可延長患者的生存時間;另有研究[5]顯示雷帕霉素具有抗排斥和抑制腫瘤的雙重作用。因此,筆者所在的研究團隊擬對索拉非尼聯合雷帕霉素是否有望延長超出米蘭標準的 HCC 肝移植術后腫瘤復發患者的生存時間進行了探討。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取 2012 年 2 月 1 日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期間于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行肝移植手術且術后腫瘤復發的中晚期原發性肝癌患者 41 例,術式均為經典非轉流原位肝移植。入選患者均經病理診斷為原發性肝癌即 HCC,術前均超出米蘭標準但無遠處轉移,臨床病例資料完整,術后初始服用免疫抑制方案為他克莫司(FK506)+霉酚酸酯類藥物+激素(藥物劑量根據血藥濃度調整),東部腫瘤協作組織評分<3 分,預期術后生存時間≥3 個月。本研究的臨床試驗注冊號為 ChiCTR-ROR-17012157,已通過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倫理委員會審批通過。根據肝移植術后腫瘤復發的治療方案中是否加用了雷帕霉素聯合索拉非尼的方式分為局部治療組和綜合治療組。
1.2 治療方式
局部治療組的治療方式包括手術切除、射頻消融、經肝動脈介入化療栓塞(transcatheter arterial chemoembolization,TACE)、放射性 131I 粒子植入等;綜合治療組在局部治療的基礎上加用雷帕霉素聯合索拉非尼治療。
1.2.1 手術切除
對于單發、孤立、未轉移的病灶首選手術切除。
1.2.2 射頻消融
患者不同意再次手術或無手術切除指征、肝內復發腫瘤≤3 cm 時,僅選用射頻消融。機器類型為 cool tip-RF,消融針型號為 T-20、T-30 等。在超聲引導下將單電極置于腫瘤中心,準確放置后,根據腫瘤大小采用不同的功率和阻抗,冷循環控制,溫度保持在 20~40 ℃,治療時間為 10~15 min。超聲動態觀察直至腫塊被強回聲覆蓋。操作結束后,觀察患者生命體征 30 min。肝內復發腫瘤≤3 cm 者,治療 1 次;若>3 cm 者,分 2 次治療,間隔 7 d。
1.2.3 TACE
患者不同意再次手術或無手術切除指征、肝內復發腫瘤>3 cm 時,先行 TACE 治療后再行射頻消融。應用 Seldinger 法將導管置入肝固有動脈并行造影,了解肝動脈走形及分布情況;將藥物注入肝內復發病灶,常用的藥物包括化療藥物及栓塞藥物,化療藥物包括絲裂霉素、順鉑(或卡鉑)、5-氟尿嘧啶等,栓塞劑包括碘化油乳劑、明膠海綿、藥物微球等。治療后行肝動脈造影檢查,提示栓塞后腫瘤血管及腫瘤染色基本消失,提示效果較好,可間隔 1~2 個月再次治療。
1.2.4 雷帕霉素+索拉非尼
入選的 41 例患者肝移植術后早期均采用 FK506+霉酚酸酯類藥物+激素的免疫抑制方案,局部治療組維持此方案;綜合治療組于肝移植術后 1 個月內服用 FK506 并維持血藥谷濃度 5~8 μg/L;肝移植術后 1 個月時開始在服用 FK506 基礎上聯合雷帕霉素(雷帕霉素起始劑量為 2 mg,1 次/d,維持血藥濃度 5~8 μg/L),此時 FK506 逐漸減量并維持血藥濃度 3~5 μg/L;至肝移植術后 6~12 個月時,FK506 及雷帕霉素血藥濃度分別維持在 2~3 μg/L 及 5~8 μg/L。服用雷帕霉素 12 個月后,停用 FK506,單用雷帕霉素并使其血藥濃度維持在 5~8 μg/L。此時,根據治療效果(若局治療效果仍不佳,如 AFP 不降反升)、患者的肝功能恢復狀態、身體素質、知情同意等情況加用索拉非尼400 mg、1 次/12 h 口服,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時減量或停藥,服藥直至患者病情進展或死亡。
1.3 評估標準
1.3.1 療效評估標準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實體腫瘤療效評估標準(RECIST)[6]進行療效評估,包括完全緩解、部分緩解、疾病穩定及疾病進展。① 完全緩解指全部病灶消失,無新病灶出現,腫瘤標志物降至正常,并維持≥4 周;② 部分緩解指腫瘤最大徑之和縮小≥30%,并維持≥4 周;③ 疾病穩定指腫瘤最大徑之和縮小未達部分緩解,或增大未達疾病進展;④ 疾病進展指腫瘤最大徑之和增大≥20%,或出現新病灶。
1.3.2 藥物不良反應評估標準
藥物不良反應的評價標準按照 NCI-CTC 2.0 版[7]。
1.4 統計學方法
采用 SPSS 21.0 軟件進行統計學分析。Kaplan-Meier 法計算生存率,應用 log-rank 檢驗;計數資料用 χ2 檢驗或 Fisher 確切概率法檢驗;計量資料符合正態分布用均數±標準差(
±s)表示,采用 t 檢驗。檢驗水準 α=0.05。
2 結果
2.1 2 組患者的一般臨床資料比較
本研究中共收集到 41 例超米蘭標準的中晚期 HCC 肝移植術后腫瘤復發患者,女 6 例,男 35 例;年齡 35~66 歲(中位年齡 51 歲)。術后第 1 年內復發 26 例,術后第 2 年復發 14 例,術后 2 年以上復發 1 例。綜合治療組 20 例,局部治療組 21 例,2 組患者的臨床病理資料見表 1,2 組間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

2.2 肝移植術后腫瘤復發后的治療及預后情況
局部治療組有 17 例患者因肝內復發行射頻消融治療或 TACE 治療,4 例患者因肺轉移行放射性 131I 粒子植入治療;綜合治療組有 6 例患者因出現肺繼發惡性腫瘤行放射性 131I 粒子植入治療,13 例因肝內復發行射頻消融或 TACE 治療,1 例患者因腹腔轉移行手術切除。局部治療組治療后疾病穩定 12 例、疾病進展 9 例,綜合治療組治療后部分緩解 2 例,疾病穩定 10 例,疾病進展 8 例。局部治療組和綜合治療組腫瘤復發后的中位生存時間分別為 9 個月(6~12 個月)和 12 個月(6~24 個月),復發后 1 年生存率分別為 14% 和 55%,復發后 2 年生存率分別為 0% 和 15%。綜合治療組的生存情況明顯優于局部治療組(P<0.01),見圖 1。

2.3 綜合治療組患者藥物治療后的不良反應情況
綜合治療組患者藥物的不良反應均較輕,為Ⅰ~Ⅱ級,主要包括皮疹、手足癥狀、惡心、嘔吐等,2 例患者出現肝功能異常,ALT 輕度升高,經保肝治療后好轉。
3 討論
肝移植術為目前公認的治療終末期肝臟疾病的有效治療手段。有研究[8-10]顯示,符合米蘭標準的 HCC 患者肝移植術后 5 年生存率明顯優于肝切除。然而肝移植術后存在諸多因素促進腫瘤復發或轉移,其是影響 HCC 肝移植患者長期生存的主要原因,其復發、轉移的常見部位為移植肝臟和雙肺[11-12]。分析其促進腫瘤復發的原因為:長期服用免疫抑制劑(FK506、環孢素等)導致患者處于低免疫狀態,影響白細胞介素-2 的產生,干擾 T 細胞調控的細胞免疫而出現免疫微環境的紊亂,進而影響機體對腫瘤細胞的監測及吞噬能力,促進腫瘤發生及發展[13];術前未能發現的微小轉移灶也是促進腫瘤復發的重要因素之一;另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國明確診斷的肝癌多為中晚期 HCC,大部分超出米蘭標準,即便是肝移植術后 5 年腫瘤復發率仍較高,極大地影響患者的預后[14]。
雖然為了合理選取肝移植受者陸續制定了 UCSF 標準、杭州標準、上海復旦標準等使更多中晚期肝癌患者獲益,但肝移植術后腫瘤復發仍是影響患者預后的主要原因。目前,根據患者腫瘤復發情況選擇的治療方式主要有手術切除、射頻消融、TACE、放射性 131I 粒子植入等,這些方式均屬于局部治療,一旦患者出現多發或轉移的復發病灶,局部治療效果通常不理想,因此研究者們探索聯用藥物治療,期望能改善患者的預后。
索拉非尼可控制中晚期 HCC 患者疾病進展,延長患者生存時間[15-17],其是多激酶抑制劑,可靶向抑制 Raf/MEK/ERK 信號通路傳導,還可作用于血管內皮生長因子受體-2 和-3 以及血小板衍生生長因子受體-β酪氨酸激酶,達到抗腫瘤的作用[18-19],其是首個獲得批準用于中晚期 HCC 的靶向藥物。Mancuso 等[20]的薈萃分析也發現,索拉非尼可使 HCC肝移植術后腫瘤復發患者獲益。雷帕霉素具備免疫抑制和抗腫瘤的雙重作用,Chinnakotla 等[21]的研究發現,肝癌肝移植術后應用雷帕霉素作為免疫抑制劑可降低腫瘤復發率,雷帕霉素組無復發生存時間明顯長于他克莫司組(P=0.000 3),雷帕霉素組和他克莫司組的 1、3、5 年生存率分別為 94%、79%、85% 和 66%、80%、59%(均 P<0.001)。研究[22-24]發現,肝移植術后應用索拉非尼聯合雷帕霉素效果更佳,可顯著延長復發患者的生存時間。還有研究者[25]提出,在索拉非尼聯合雷帕霉素治療基礎上結合局部微創治療如 TACE、射頻消融等較單獨使用藥物治療效果更佳。因此,若在局部治療的基礎上加用雷帕霉素聯合索拉非尼治療可能有望改善患者預后。
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肝移植中心對于 HCC 肝移植術后腫瘤局部復發患者多采用包括射頻消融、TACE、放射性 131I 粒子植入等治療的同時聯用索拉非尼和雷帕霉素的綜合治療方案。本研究中有 21 例復發患者僅采用局部治療,其中 17 例患者因肝內復發行射頻消融或 TACE 治療,4 例患者因肺轉移行放射性 131I 粒子植入治療;有 20 例在局部治療治療的基礎上聯合索拉非尼和雷帕霉素綜合治療,結果發現,局部治療患者和綜合治療患者腫瘤復發后的中位生存時間分別為 9 個月和 12 個月,綜合治療明顯延長了復發后生存時間,且患者復發后 1 年和 2 年的生存率均高于僅接受局部治療患者。在藥物不良反應方面,綜合治療帶來的不良反應多為Ⅰ~Ⅱ級,包括皮疹、手足癥狀、惡心、嘔吐等,2 例患者出現輕度肝功能異常,經保肝治療后好轉,結果提示,合理控制藥物用量和密切監測患者臨床表現,并及時作出減藥或停藥處理,可避免嚴重不良反應發生,保證患者安全。因此,肝移植術后腫瘤復發患者尤其是存在多部位、多病灶,局部治療加用雷帕霉素聯合索拉非尼效果更佳。
從初步研究結果看,HCC 肝移植術后腫瘤復發嚴重影響患者預后,對超米蘭標準中晚期 HCC 肝移植術后腫瘤復發患者采用雷帕霉素聯合索拉非尼的綜合性治療可顯著延長復發后生存時間。但是由于本研究屬回顧性分析且樣本量較小,其結論可能存在偏倚,尚需進一步對此進行深入探索。
肝癌是常見的惡性腫瘤之一,全球每年新發患者數約 50 萬,其中約 85% 為肝細胞癌(HCC)[1]。肝移植為 HCC 的最有效治療方法之一,它去除了整個病變肝臟,最大程度地降低了腫瘤復發率[2-3]。1996 年,Mazzaferro 等[4]提出了米蘭標準,使 HCC 肝移植適應證的選擇進入了規范化、標準化時代。然而我國大部分明確診斷為肝癌的患者多為中晚期肝癌,已超出米蘭標準,接受肝移植治療后腫瘤復發率仍較高,其是影響 HCC 肝移植患者預后的重要因素。對腫瘤復發患者主要采用的治療方法仍是局部治療,效果往往不太理想。筆者所在的研究團隊探索在局部治療的基礎上加用藥物治療。索拉非尼是首個獲得批準用于中晚期肝癌的靶向藥物,可延長患者的生存時間;另有研究[5]顯示雷帕霉素具有抗排斥和抑制腫瘤的雙重作用。因此,筆者所在的研究團隊擬對索拉非尼聯合雷帕霉素是否有望延長超出米蘭標準的 HCC 肝移植術后腫瘤復發患者的生存時間進行了探討。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取 2012 年 2 月 1 日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期間于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行肝移植手術且術后腫瘤復發的中晚期原發性肝癌患者 41 例,術式均為經典非轉流原位肝移植。入選患者均經病理診斷為原發性肝癌即 HCC,術前均超出米蘭標準但無遠處轉移,臨床病例資料完整,術后初始服用免疫抑制方案為他克莫司(FK506)+霉酚酸酯類藥物+激素(藥物劑量根據血藥濃度調整),東部腫瘤協作組織評分<3 分,預期術后生存時間≥3 個月。本研究的臨床試驗注冊號為 ChiCTR-ROR-17012157,已通過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倫理委員會審批通過。根據肝移植術后腫瘤復發的治療方案中是否加用了雷帕霉素聯合索拉非尼的方式分為局部治療組和綜合治療組。
1.2 治療方式
局部治療組的治療方式包括手術切除、射頻消融、經肝動脈介入化療栓塞(transcatheter arterial chemoembolization,TACE)、放射性 131I 粒子植入等;綜合治療組在局部治療的基礎上加用雷帕霉素聯合索拉非尼治療。
1.2.1 手術切除
對于單發、孤立、未轉移的病灶首選手術切除。
1.2.2 射頻消融
患者不同意再次手術或無手術切除指征、肝內復發腫瘤≤3 cm 時,僅選用射頻消融。機器類型為 cool tip-RF,消融針型號為 T-20、T-30 等。在超聲引導下將單電極置于腫瘤中心,準確放置后,根據腫瘤大小采用不同的功率和阻抗,冷循環控制,溫度保持在 20~40 ℃,治療時間為 10~15 min。超聲動態觀察直至腫塊被強回聲覆蓋。操作結束后,觀察患者生命體征 30 min。肝內復發腫瘤≤3 cm 者,治療 1 次;若>3 cm 者,分 2 次治療,間隔 7 d。
1.2.3 TACE
患者不同意再次手術或無手術切除指征、肝內復發腫瘤>3 cm 時,先行 TACE 治療后再行射頻消融。應用 Seldinger 法將導管置入肝固有動脈并行造影,了解肝動脈走形及分布情況;將藥物注入肝內復發病灶,常用的藥物包括化療藥物及栓塞藥物,化療藥物包括絲裂霉素、順鉑(或卡鉑)、5-氟尿嘧啶等,栓塞劑包括碘化油乳劑、明膠海綿、藥物微球等。治療后行肝動脈造影檢查,提示栓塞后腫瘤血管及腫瘤染色基本消失,提示效果較好,可間隔 1~2 個月再次治療。
1.2.4 雷帕霉素+索拉非尼
入選的 41 例患者肝移植術后早期均采用 FK506+霉酚酸酯類藥物+激素的免疫抑制方案,局部治療組維持此方案;綜合治療組于肝移植術后 1 個月內服用 FK506 并維持血藥谷濃度 5~8 μg/L;肝移植術后 1 個月時開始在服用 FK506 基礎上聯合雷帕霉素(雷帕霉素起始劑量為 2 mg,1 次/d,維持血藥濃度 5~8 μg/L),此時 FK506 逐漸減量并維持血藥濃度 3~5 μg/L;至肝移植術后 6~12 個月時,FK506 及雷帕霉素血藥濃度分別維持在 2~3 μg/L 及 5~8 μg/L。服用雷帕霉素 12 個月后,停用 FK506,單用雷帕霉素并使其血藥濃度維持在 5~8 μg/L。此時,根據治療效果(若局治療效果仍不佳,如 AFP 不降反升)、患者的肝功能恢復狀態、身體素質、知情同意等情況加用索拉非尼400 mg、1 次/12 h 口服,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時減量或停藥,服藥直至患者病情進展或死亡。
1.3 評估標準
1.3.1 療效評估標準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實體腫瘤療效評估標準(RECIST)[6]進行療效評估,包括完全緩解、部分緩解、疾病穩定及疾病進展。① 完全緩解指全部病灶消失,無新病灶出現,腫瘤標志物降至正常,并維持≥4 周;② 部分緩解指腫瘤最大徑之和縮小≥30%,并維持≥4 周;③ 疾病穩定指腫瘤最大徑之和縮小未達部分緩解,或增大未達疾病進展;④ 疾病進展指腫瘤最大徑之和增大≥20%,或出現新病灶。
1.3.2 藥物不良反應評估標準
藥物不良反應的評價標準按照 NCI-CTC 2.0 版[7]。
1.4 統計學方法
采用 SPSS 21.0 軟件進行統計學分析。Kaplan-Meier 法計算生存率,應用 log-rank 檢驗;計數資料用 χ2 檢驗或 Fisher 確切概率法檢驗;計量資料符合正態分布用均數±標準差(
±s)表示,采用 t 檢驗。檢驗水準 α=0.05。
2 結果
2.1 2 組患者的一般臨床資料比較
本研究中共收集到 41 例超米蘭標準的中晚期 HCC 肝移植術后腫瘤復發患者,女 6 例,男 35 例;年齡 35~66 歲(中位年齡 51 歲)。術后第 1 年內復發 26 例,術后第 2 年復發 14 例,術后 2 年以上復發 1 例。綜合治療組 20 例,局部治療組 21 例,2 組患者的臨床病理資料見表 1,2 組間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

2.2 肝移植術后腫瘤復發后的治療及預后情況
局部治療組有 17 例患者因肝內復發行射頻消融治療或 TACE 治療,4 例患者因肺轉移行放射性 131I 粒子植入治療;綜合治療組有 6 例患者因出現肺繼發惡性腫瘤行放射性 131I 粒子植入治療,13 例因肝內復發行射頻消融或 TACE 治療,1 例患者因腹腔轉移行手術切除。局部治療組治療后疾病穩定 12 例、疾病進展 9 例,綜合治療組治療后部分緩解 2 例,疾病穩定 10 例,疾病進展 8 例。局部治療組和綜合治療組腫瘤復發后的中位生存時間分別為 9 個月(6~12 個月)和 12 個月(6~24 個月),復發后 1 年生存率分別為 14% 和 55%,復發后 2 年生存率分別為 0% 和 15%。綜合治療組的生存情況明顯優于局部治療組(P<0.01),見圖 1。

2.3 綜合治療組患者藥物治療后的不良反應情況
綜合治療組患者藥物的不良反應均較輕,為Ⅰ~Ⅱ級,主要包括皮疹、手足癥狀、惡心、嘔吐等,2 例患者出現肝功能異常,ALT 輕度升高,經保肝治療后好轉。
3 討論
肝移植術為目前公認的治療終末期肝臟疾病的有效治療手段。有研究[8-10]顯示,符合米蘭標準的 HCC 患者肝移植術后 5 年生存率明顯優于肝切除。然而肝移植術后存在諸多因素促進腫瘤復發或轉移,其是影響 HCC 肝移植患者長期生存的主要原因,其復發、轉移的常見部位為移植肝臟和雙肺[11-12]。分析其促進腫瘤復發的原因為:長期服用免疫抑制劑(FK506、環孢素等)導致患者處于低免疫狀態,影響白細胞介素-2 的產生,干擾 T 細胞調控的細胞免疫而出現免疫微環境的紊亂,進而影響機體對腫瘤細胞的監測及吞噬能力,促進腫瘤發生及發展[13];術前未能發現的微小轉移灶也是促進腫瘤復發的重要因素之一;另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國明確診斷的肝癌多為中晚期 HCC,大部分超出米蘭標準,即便是肝移植術后 5 年腫瘤復發率仍較高,極大地影響患者的預后[14]。
雖然為了合理選取肝移植受者陸續制定了 UCSF 標準、杭州標準、上海復旦標準等使更多中晚期肝癌患者獲益,但肝移植術后腫瘤復發仍是影響患者預后的主要原因。目前,根據患者腫瘤復發情況選擇的治療方式主要有手術切除、射頻消融、TACE、放射性 131I 粒子植入等,這些方式均屬于局部治療,一旦患者出現多發或轉移的復發病灶,局部治療效果通常不理想,因此研究者們探索聯用藥物治療,期望能改善患者的預后。
索拉非尼可控制中晚期 HCC 患者疾病進展,延長患者生存時間[15-17],其是多激酶抑制劑,可靶向抑制 Raf/MEK/ERK 信號通路傳導,還可作用于血管內皮生長因子受體-2 和-3 以及血小板衍生生長因子受體-β酪氨酸激酶,達到抗腫瘤的作用[18-19],其是首個獲得批準用于中晚期 HCC 的靶向藥物。Mancuso 等[20]的薈萃分析也發現,索拉非尼可使 HCC肝移植術后腫瘤復發患者獲益。雷帕霉素具備免疫抑制和抗腫瘤的雙重作用,Chinnakotla 等[21]的研究發現,肝癌肝移植術后應用雷帕霉素作為免疫抑制劑可降低腫瘤復發率,雷帕霉素組無復發生存時間明顯長于他克莫司組(P=0.000 3),雷帕霉素組和他克莫司組的 1、3、5 年生存率分別為 94%、79%、85% 和 66%、80%、59%(均 P<0.001)。研究[22-24]發現,肝移植術后應用索拉非尼聯合雷帕霉素效果更佳,可顯著延長復發患者的生存時間。還有研究者[25]提出,在索拉非尼聯合雷帕霉素治療基礎上結合局部微創治療如 TACE、射頻消融等較單獨使用藥物治療效果更佳。因此,若在局部治療的基礎上加用雷帕霉素聯合索拉非尼治療可能有望改善患者預后。
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肝移植中心對于 HCC 肝移植術后腫瘤局部復發患者多采用包括射頻消融、TACE、放射性 131I 粒子植入等治療的同時聯用索拉非尼和雷帕霉素的綜合治療方案。本研究中有 21 例復發患者僅采用局部治療,其中 17 例患者因肝內復發行射頻消融或 TACE 治療,4 例患者因肺轉移行放射性 131I 粒子植入治療;有 20 例在局部治療治療的基礎上聯合索拉非尼和雷帕霉素綜合治療,結果發現,局部治療患者和綜合治療患者腫瘤復發后的中位生存時間分別為 9 個月和 12 個月,綜合治療明顯延長了復發后生存時間,且患者復發后 1 年和 2 年的生存率均高于僅接受局部治療患者。在藥物不良反應方面,綜合治療帶來的不良反應多為Ⅰ~Ⅱ級,包括皮疹、手足癥狀、惡心、嘔吐等,2 例患者出現輕度肝功能異常,經保肝治療后好轉,結果提示,合理控制藥物用量和密切監測患者臨床表現,并及時作出減藥或停藥處理,可避免嚴重不良反應發生,保證患者安全。因此,肝移植術后腫瘤復發患者尤其是存在多部位、多病灶,局部治療加用雷帕霉素聯合索拉非尼效果更佳。
從初步研究結果看,HCC 肝移植術后腫瘤復發嚴重影響患者預后,對超米蘭標準中晚期 HCC 肝移植術后腫瘤復發患者采用雷帕霉素聯合索拉非尼的綜合性治療可顯著延長復發后生存時間。但是由于本研究屬回顧性分析且樣本量較小,其結論可能存在偏倚,尚需進一步對此進行深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