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毛一雷, 徐威. 肝血管瘤手術指征的轉變與探討. 中國普外基礎與臨床雜志, 2016, 23(2): 134-136. doi: 10.7507/1007-9424.20160036 復制
肝血管瘤是最常見的肝臟良性腫瘤之一,成人發病率約為0.4%~20.0% [1],且隨著影像檢測手段的發展及其技術水平的提高,其檢出率日益增高。長期以來,手術治療被認為是根治肝血管瘤的唯一方法,傳統的手術指征為:①血管瘤體直徑>10 cm者;②血管瘤體直徑5~10 cm但位于肝臟邊緣且有發生外傷性破裂危險者;③血管瘤體直徑雖小(3~5 cm)但有明顯臨床癥狀者;④瘤體破裂或伴有凝血功能障礙者;⑤不能排除其他腫瘤者[2]。雖然肝臟外科技術的發展使手術治療肝血管瘤的死亡率和并發癥的發生率顯著降低,但是肝臟手術仍然是一種高風險的有創治療方式。近年來,隨著對肝血管瘤生物學行為認識的深入,越來越多的學者傾向于非手術治療肝血管瘤或隨訪觀察,其手術指征備受質疑,現對肝血管瘤的手術指征中存在的爭議做進一步探討。
1 肝血管瘤的非手術治療方式
肝血管瘤的非手術治療方式逐漸被應用于臨床得益于介入等微創技術的發展,主要包括肝動脈栓塞術和射頻消融術。①肝動脈栓塞術,通過閉塞肝血管瘤的供血動脈,使動脈形成血栓并機化,導致血管瘤纖維化,從而抑制腫瘤生長,促使瘤體縮小,緩解臨床癥狀,達到治療目的。但是,應用肝動脈栓塞術治療肝血管瘤也存在爭議,由于肝血管瘤的血液供應復雜,肝動脈栓塞術無法完全阻斷腫瘤供血血管,治療效果不理想;此外,肝動脈栓塞術可能造成廣泛的膽管損傷或狹窄,導致肝膿腫、化膿性膽管炎等嚴重并發癥。因此,肝動脈栓塞術目前僅被推薦應用于肝血管瘤破裂出血或腫瘤短期內迅速增大、為二期手術切除提供條件等情況,而不作為肝血管瘤的常規治療方式。②射頻消融術,采用預先毀損血管瘤主要供血區的方法,盡可能徹底毀損血管瘤,減少病灶殘留。近期出現諸多應用射頻消融術治療直徑大于10 cm的巨大血管瘤的報道[3-4],術后瘤體縮小,癥狀緩解,效果尚可。然而,射頻消融術后可出現嚴重并發癥,包括出血、膿腫形成、胃腸道穿孔、肝功能衰竭、膽管損傷、門靜脈血栓、血氣胸等。因此,目前射頻消融術僅用于不適合手術切除的巨大肝血管瘤。
2 肝血管瘤的手術治療方式
2.1 手術方式
與上述非手術治療方式相比,手術治療效果可靠,可完整切除腫瘤,仍然是治療肝血管瘤的首選方法。肝血管瘤的手術方式主要包括:血管瘤剝除術、解剖性肝切除術(包括不規則切除、聯合肝段或半肝及擴大的肝切除術)、腫瘤側肝動脈結扎術等。與解剖性肝切除術相比,血管瘤剝除術的優勢在于最大程度地保留了正常肝實質、減少了手術出血量、縮短了手術時間、術后并發癥相對較少,適用于腫瘤位于肝臟邊緣及位置表淺者,而對于腫瘤位置深在及體積較大者解剖性肝切除更為適宜[5]。
2.2 手術指征
盡管目前手術治療肝血管瘤的死亡率和并發癥的發生率較以前顯著降低,但是肝血管瘤作為一種良性疾病,通常生長速度緩慢,多數患者無臨床癥狀,可隨訪觀察,不需手術治療。因此,對肝血管瘤手術治療的選擇應更加謹慎,指征的把握應更為嚴格。目前,國外尚無可供參照的肝血管瘤的治療指南或專家共識,而肝血管瘤的手術指征亟待改變與規范。2015年,我國肝血管瘤診治共識中提出了新的手術指征,改變了傳統的以腫瘤大小、位置、預防腫瘤破裂、甚至患者意愿等作為決定是否手術的觀點,新的手術指征包括:①任何分型的肝血管瘤合并自發破裂出血或意外情況、有明確肝包膜下或腹腔大量出血伴失血性休克;②有明顯臨床癥狀,如腹痛、腹部腫塊或合并消耗性凝血病(血管瘤-血小板減少綜合征);③伴包膜下大血管瘤的計劃懷孕婦女,建議行預防性手術切除,可避免懷孕期間血管瘤破裂出血的風險;④急癥需緊急處理的救命處置;⑤無法區別良惡性的病變,特別是合并乙型肝炎和肝硬變者;⑥對于無癥狀但強烈要求手術治療的患者仍不推薦手術。但是,由于缺乏高級別臨床研究證據,對于肝血管瘤手術治療指征的界定仍存在諸多爭議,未能達成統一的認知標準。
2.2.1 腫瘤大小
在較長時間內,腫瘤大小曾作為肝血管瘤的分類標準及手術治療的指征。1970年,Adam等[6]將直徑大于4 cm的血管瘤定義為巨大血管瘤,并將其作為需要手術治療的標準。近20年來,我國學者根據臨床經驗,將直徑大于10 cm的血管瘤定義為巨大血管瘤[7]。部分學者[8-9]認為,由于巨大肝血管瘤可能進行性增大、破壞肝臟功能、存在自發破裂等嚴重并發癥可能,且腫瘤的逐漸增大可能使手術治療更加困難,因此,將手術治療作為巨大血管瘤的常規治療。然而,將巨大肝血管瘤作為判定手術指征的獨立標準存在爭議。臨床隨訪結果表明,大多數肝血管瘤的生長速度較為緩慢,如Farges等[10]對未經手術治療的巨大肝血管瘤患者進行長期隨訪,腫瘤并未出現顯著增大;Hasan等[11]統計了163例肝血管瘤患者,發現僅有40%的肝血管瘤逐年增大且速度極為緩慢,平均每年增長約2 mm。盡管巨大血管瘤的生長速度可能更快,但是血管瘤直徑與生長速度的關系未得到臨床證實。傳統意義上,預防腫瘤破裂是肝巨大血管瘤需要手術治療的另一重要原因。然而,近20年的研究中關于肝血管瘤自發破裂的相關報道極少,由外傷導致血管瘤破裂的病例報道更為罕見[12]。有研究[13]顯示,僅1%~4%的肝血管瘤存在自發破裂風險,并且出現破裂者并非全是巨大血管瘤。因此,為預防血管瘤破裂而對巨大血管瘤行手術治療缺乏臨床依據。也有學者[9]提出,肝血管瘤若不及時進行手術治療,腫瘤體積的不斷增大可能造成手術困難,甚至喪失手術機會。然而,隨著肝臟外科技術的發展及臨床研究表明,肝血管瘤的大小與手術治療及患者術后的恢復過程無必然聯系[14],手術過程是否順利可能取決于手術方式、出血量及腫瘤的生長位置,而腫瘤的增大并未給手術治療帶來直接困難[15]。我們認為,對于巨大肝血管瘤是否選擇手術治療取決于其生物學行為、可能帶來的臨床癥狀、并發癥以及患者的病情轉歸,而血管瘤大小本身不是手術治療的決定性因素。
2.2.2 臨床癥狀
臨床癥狀是手術治療肝血管瘤的指征之一,以腹痛最為常見。但是腹痛是否確實是由于肝血管瘤誘發以及手術治療的效果備受關注。有文獻[16]報道,在198例肝血管瘤患者中,約58%的患者存在腹痛癥狀,其中50%因腹痛而就診,但是僅12.6%最終證實腹痛癥狀與肝血管瘤相關,其他患者的腹痛癥狀則由胃十二指腸潰瘍、炎性腸病、膽囊炎等疾病誘發。有學者[12]認為,肝血管瘤患者的腹痛癥狀可能因腫瘤增大而壓迫周圍組織器官引起,因此,對于肝血管瘤直徑較小的患者,除外其他原因引起的腹痛癥狀更為重要,盡管肝血管瘤的大小與臨床癥狀的存在無相關性。Farges等[10]通過臨床隨訪發現,54%的肝血管瘤患者通過手術治療后腹痛或腹部不適癥狀得以緩解。Groeschl等[17]報道了54例有腹部癥狀的肝血管瘤患者,接受手術治療后多數患者癥狀得以緩解,而28%的肝血管瘤患者術后腹痛癥狀仍然存在。近年來有文獻[12]報道,肝血管瘤患者經手術治療后,其腹痛癥狀緩解率為48%~86%,盡管這一統計數據不理想,將臨床癥狀作為手術指征仍然被很多學者認可[12, 18]。肝血管瘤患者亦可存在心理癥狀,如緊張、焦慮等,但是有研究[19]表明,多數患者的心理癥狀不能通過手術治療緩解,患者難以在手術治療中獲益。因此,患者的心理癥狀與手術意愿不應作為手術指征。我們認為,對于有臨床癥狀的肝血管瘤患者,應盡可能除外誘發癥狀的其他疾病,而這在臨床工作中往往依賴于醫生的診療經驗。對于以緩解臨床癥狀為目的的手術治療,應持謹慎態度。
2.2.3 并發癥
并發癥是手術治療肝血管瘤的確切適應證。主要臨床并發癥包括:肝血管瘤自發破裂、外傷或暴力引起的腫瘤破裂、腫瘤內出血、血管瘤-血小板減少綜合征、腫瘤壓迫周圍臟器或血管引起的相關綜合征如Budd-Chiari綜合征等。血管瘤-血小板減少綜合征是巨大肝血管瘤的一種比較罕見的并發癥,由于瘤內血細胞被消耗破壞過多而出現貧血、血小板減少癥狀和凝血功能障礙,病死率約為30%,是明確的手術適應證,術后其癥狀常可以逆轉[20]。壓迫癥狀如Budd-Chiari綜合征較為少見,往往與血管瘤的生長位置相關,因此,有學者[21]主張,鄰近肝臟主要血管且生長速度較快的肝血管瘤應盡早予以切除。
2.2.4 鑒別診斷困難者
對于鑒別診斷困難的肝血管瘤可予以手術切除。目前,肝血管瘤的診斷主要依賴于影像學檢查,通常采用CT或MRI檢查確診。依據影像技術,99.6%的肝血管瘤可獲得正確診斷,其中B超確診率為57.0%~90.5%,CT為73.0%~92.2%,MRI為84.0%~92.7%,肝動脈造影為62.5% [22]。即使肝血管瘤直徑小于1 cm,通過影像學檢查,大部分仍可明確診斷。此外,明確患者有無肝炎背景、肝功能、血清AFP等實驗室檢查有助于肝血管瘤與惡性腫瘤相鑒別。近期有學者[23]報道了1例影像學表現不典型、血清AFP升高、切除肝血管瘤后血清AFP下降的肝血管瘤病例,但是此類患者極為少見,AFP升高的機制也未能闡明。肝硬化性血管瘤與肝血管內皮細胞瘤作為肝血管瘤的少見病理類型,影像學表現常不典型,鑒別診斷較為困難。肝硬化性血管瘤極為少見。部分學者[24]認為,肝硬化性血管瘤來源于海綿狀血管瘤退行性變,即纖維化及透明樣變性。肝硬化性血管瘤的影像學表現多不典型,與原發性肝癌及肝轉移癌難以鑒別,故主張手術切除。肝血管內皮細胞瘤由Ishak等[25]于1984年首次報道。有學者[26]認為,約59%的肝血管內皮細胞瘤患者CT可表現為典型的肝被膜皺縮,26%可有血管瘤鈣化灶。然而,多數血管內皮細胞瘤患者無法通過影像學檢查確診,并且部分學者[26-27]認為,肝血管內皮細胞瘤為低度惡性,故主張手術治療。我們認為,對于擬診為肝血管瘤的患者,若無法除外惡性,手術治療仍然是首選治療方式。對于肝硬化性血管瘤或肝血管內皮細胞瘤,若鑒別診斷困難,亦應手術切除。
綜上所述,肝血管瘤作為一種良性疾病,多數患者可隨訪觀察,不需要手術治療。新的肝血管瘤診治共識中手術指征的制定與把握更加細致、嚴格,更為全面地考慮了患者的臨床特征和腫瘤的生物學特性,肝血管瘤一旦出現并發癥則有明確手術指征;在診斷難以明確,尤其不能排除惡性或特殊病理類型的肝血管瘤或伴有明確癥狀者,應結合腫瘤本身的生物學特性及患者的病情轉歸及綜合多種因素考慮,以手術安全、治療有效、患者獲益為原則,同時考慮醫生的技術水平和經驗,多因素權衡,以決定是否手術治療。
肝血管瘤是最常見的肝臟良性腫瘤之一,成人發病率約為0.4%~20.0% [1],且隨著影像檢測手段的發展及其技術水平的提高,其檢出率日益增高。長期以來,手術治療被認為是根治肝血管瘤的唯一方法,傳統的手術指征為:①血管瘤體直徑>10 cm者;②血管瘤體直徑5~10 cm但位于肝臟邊緣且有發生外傷性破裂危險者;③血管瘤體直徑雖小(3~5 cm)但有明顯臨床癥狀者;④瘤體破裂或伴有凝血功能障礙者;⑤不能排除其他腫瘤者[2]。雖然肝臟外科技術的發展使手術治療肝血管瘤的死亡率和并發癥的發生率顯著降低,但是肝臟手術仍然是一種高風險的有創治療方式。近年來,隨著對肝血管瘤生物學行為認識的深入,越來越多的學者傾向于非手術治療肝血管瘤或隨訪觀察,其手術指征備受質疑,現對肝血管瘤的手術指征中存在的爭議做進一步探討。
1 肝血管瘤的非手術治療方式
肝血管瘤的非手術治療方式逐漸被應用于臨床得益于介入等微創技術的發展,主要包括肝動脈栓塞術和射頻消融術。①肝動脈栓塞術,通過閉塞肝血管瘤的供血動脈,使動脈形成血栓并機化,導致血管瘤纖維化,從而抑制腫瘤生長,促使瘤體縮小,緩解臨床癥狀,達到治療目的。但是,應用肝動脈栓塞術治療肝血管瘤也存在爭議,由于肝血管瘤的血液供應復雜,肝動脈栓塞術無法完全阻斷腫瘤供血血管,治療效果不理想;此外,肝動脈栓塞術可能造成廣泛的膽管損傷或狹窄,導致肝膿腫、化膿性膽管炎等嚴重并發癥。因此,肝動脈栓塞術目前僅被推薦應用于肝血管瘤破裂出血或腫瘤短期內迅速增大、為二期手術切除提供條件等情況,而不作為肝血管瘤的常規治療方式。②射頻消融術,采用預先毀損血管瘤主要供血區的方法,盡可能徹底毀損血管瘤,減少病灶殘留。近期出現諸多應用射頻消融術治療直徑大于10 cm的巨大血管瘤的報道[3-4],術后瘤體縮小,癥狀緩解,效果尚可。然而,射頻消融術后可出現嚴重并發癥,包括出血、膿腫形成、胃腸道穿孔、肝功能衰竭、膽管損傷、門靜脈血栓、血氣胸等。因此,目前射頻消融術僅用于不適合手術切除的巨大肝血管瘤。
2 肝血管瘤的手術治療方式
2.1 手術方式
與上述非手術治療方式相比,手術治療效果可靠,可完整切除腫瘤,仍然是治療肝血管瘤的首選方法。肝血管瘤的手術方式主要包括:血管瘤剝除術、解剖性肝切除術(包括不規則切除、聯合肝段或半肝及擴大的肝切除術)、腫瘤側肝動脈結扎術等。與解剖性肝切除術相比,血管瘤剝除術的優勢在于最大程度地保留了正常肝實質、減少了手術出血量、縮短了手術時間、術后并發癥相對較少,適用于腫瘤位于肝臟邊緣及位置表淺者,而對于腫瘤位置深在及體積較大者解剖性肝切除更為適宜[5]。
2.2 手術指征
盡管目前手術治療肝血管瘤的死亡率和并發癥的發生率較以前顯著降低,但是肝血管瘤作為一種良性疾病,通常生長速度緩慢,多數患者無臨床癥狀,可隨訪觀察,不需手術治療。因此,對肝血管瘤手術治療的選擇應更加謹慎,指征的把握應更為嚴格。目前,國外尚無可供參照的肝血管瘤的治療指南或專家共識,而肝血管瘤的手術指征亟待改變與規范。2015年,我國肝血管瘤診治共識中提出了新的手術指征,改變了傳統的以腫瘤大小、位置、預防腫瘤破裂、甚至患者意愿等作為決定是否手術的觀點,新的手術指征包括:①任何分型的肝血管瘤合并自發破裂出血或意外情況、有明確肝包膜下或腹腔大量出血伴失血性休克;②有明顯臨床癥狀,如腹痛、腹部腫塊或合并消耗性凝血病(血管瘤-血小板減少綜合征);③伴包膜下大血管瘤的計劃懷孕婦女,建議行預防性手術切除,可避免懷孕期間血管瘤破裂出血的風險;④急癥需緊急處理的救命處置;⑤無法區別良惡性的病變,特別是合并乙型肝炎和肝硬變者;⑥對于無癥狀但強烈要求手術治療的患者仍不推薦手術。但是,由于缺乏高級別臨床研究證據,對于肝血管瘤手術治療指征的界定仍存在諸多爭議,未能達成統一的認知標準。
2.2.1 腫瘤大小
在較長時間內,腫瘤大小曾作為肝血管瘤的分類標準及手術治療的指征。1970年,Adam等[6]將直徑大于4 cm的血管瘤定義為巨大血管瘤,并將其作為需要手術治療的標準。近20年來,我國學者根據臨床經驗,將直徑大于10 cm的血管瘤定義為巨大血管瘤[7]。部分學者[8-9]認為,由于巨大肝血管瘤可能進行性增大、破壞肝臟功能、存在自發破裂等嚴重并發癥可能,且腫瘤的逐漸增大可能使手術治療更加困難,因此,將手術治療作為巨大血管瘤的常規治療。然而,將巨大肝血管瘤作為判定手術指征的獨立標準存在爭議。臨床隨訪結果表明,大多數肝血管瘤的生長速度較為緩慢,如Farges等[10]對未經手術治療的巨大肝血管瘤患者進行長期隨訪,腫瘤并未出現顯著增大;Hasan等[11]統計了163例肝血管瘤患者,發現僅有40%的肝血管瘤逐年增大且速度極為緩慢,平均每年增長約2 mm。盡管巨大血管瘤的生長速度可能更快,但是血管瘤直徑與生長速度的關系未得到臨床證實。傳統意義上,預防腫瘤破裂是肝巨大血管瘤需要手術治療的另一重要原因。然而,近20年的研究中關于肝血管瘤自發破裂的相關報道極少,由外傷導致血管瘤破裂的病例報道更為罕見[12]。有研究[13]顯示,僅1%~4%的肝血管瘤存在自發破裂風險,并且出現破裂者并非全是巨大血管瘤。因此,為預防血管瘤破裂而對巨大血管瘤行手術治療缺乏臨床依據。也有學者[9]提出,肝血管瘤若不及時進行手術治療,腫瘤體積的不斷增大可能造成手術困難,甚至喪失手術機會。然而,隨著肝臟外科技術的發展及臨床研究表明,肝血管瘤的大小與手術治療及患者術后的恢復過程無必然聯系[14],手術過程是否順利可能取決于手術方式、出血量及腫瘤的生長位置,而腫瘤的增大并未給手術治療帶來直接困難[15]。我們認為,對于巨大肝血管瘤是否選擇手術治療取決于其生物學行為、可能帶來的臨床癥狀、并發癥以及患者的病情轉歸,而血管瘤大小本身不是手術治療的決定性因素。
2.2.2 臨床癥狀
臨床癥狀是手術治療肝血管瘤的指征之一,以腹痛最為常見。但是腹痛是否確實是由于肝血管瘤誘發以及手術治療的效果備受關注。有文獻[16]報道,在198例肝血管瘤患者中,約58%的患者存在腹痛癥狀,其中50%因腹痛而就診,但是僅12.6%最終證實腹痛癥狀與肝血管瘤相關,其他患者的腹痛癥狀則由胃十二指腸潰瘍、炎性腸病、膽囊炎等疾病誘發。有學者[12]認為,肝血管瘤患者的腹痛癥狀可能因腫瘤增大而壓迫周圍組織器官引起,因此,對于肝血管瘤直徑較小的患者,除外其他原因引起的腹痛癥狀更為重要,盡管肝血管瘤的大小與臨床癥狀的存在無相關性。Farges等[10]通過臨床隨訪發現,54%的肝血管瘤患者通過手術治療后腹痛或腹部不適癥狀得以緩解。Groeschl等[17]報道了54例有腹部癥狀的肝血管瘤患者,接受手術治療后多數患者癥狀得以緩解,而28%的肝血管瘤患者術后腹痛癥狀仍然存在。近年來有文獻[12]報道,肝血管瘤患者經手術治療后,其腹痛癥狀緩解率為48%~86%,盡管這一統計數據不理想,將臨床癥狀作為手術指征仍然被很多學者認可[12, 18]。肝血管瘤患者亦可存在心理癥狀,如緊張、焦慮等,但是有研究[19]表明,多數患者的心理癥狀不能通過手術治療緩解,患者難以在手術治療中獲益。因此,患者的心理癥狀與手術意愿不應作為手術指征。我們認為,對于有臨床癥狀的肝血管瘤患者,應盡可能除外誘發癥狀的其他疾病,而這在臨床工作中往往依賴于醫生的診療經驗。對于以緩解臨床癥狀為目的的手術治療,應持謹慎態度。
2.2.3 并發癥
并發癥是手術治療肝血管瘤的確切適應證。主要臨床并發癥包括:肝血管瘤自發破裂、外傷或暴力引起的腫瘤破裂、腫瘤內出血、血管瘤-血小板減少綜合征、腫瘤壓迫周圍臟器或血管引起的相關綜合征如Budd-Chiari綜合征等。血管瘤-血小板減少綜合征是巨大肝血管瘤的一種比較罕見的并發癥,由于瘤內血細胞被消耗破壞過多而出現貧血、血小板減少癥狀和凝血功能障礙,病死率約為30%,是明確的手術適應證,術后其癥狀常可以逆轉[20]。壓迫癥狀如Budd-Chiari綜合征較為少見,往往與血管瘤的生長位置相關,因此,有學者[21]主張,鄰近肝臟主要血管且生長速度較快的肝血管瘤應盡早予以切除。
2.2.4 鑒別診斷困難者
對于鑒別診斷困難的肝血管瘤可予以手術切除。目前,肝血管瘤的診斷主要依賴于影像學檢查,通常采用CT或MRI檢查確診。依據影像技術,99.6%的肝血管瘤可獲得正確診斷,其中B超確診率為57.0%~90.5%,CT為73.0%~92.2%,MRI為84.0%~92.7%,肝動脈造影為62.5% [22]。即使肝血管瘤直徑小于1 cm,通過影像學檢查,大部分仍可明確診斷。此外,明確患者有無肝炎背景、肝功能、血清AFP等實驗室檢查有助于肝血管瘤與惡性腫瘤相鑒別。近期有學者[23]報道了1例影像學表現不典型、血清AFP升高、切除肝血管瘤后血清AFP下降的肝血管瘤病例,但是此類患者極為少見,AFP升高的機制也未能闡明。肝硬化性血管瘤與肝血管內皮細胞瘤作為肝血管瘤的少見病理類型,影像學表現常不典型,鑒別診斷較為困難。肝硬化性血管瘤極為少見。部分學者[24]認為,肝硬化性血管瘤來源于海綿狀血管瘤退行性變,即纖維化及透明樣變性。肝硬化性血管瘤的影像學表現多不典型,與原發性肝癌及肝轉移癌難以鑒別,故主張手術切除。肝血管內皮細胞瘤由Ishak等[25]于1984年首次報道。有學者[26]認為,約59%的肝血管內皮細胞瘤患者CT可表現為典型的肝被膜皺縮,26%可有血管瘤鈣化灶。然而,多數血管內皮細胞瘤患者無法通過影像學檢查確診,并且部分學者[26-27]認為,肝血管內皮細胞瘤為低度惡性,故主張手術治療。我們認為,對于擬診為肝血管瘤的患者,若無法除外惡性,手術治療仍然是首選治療方式。對于肝硬化性血管瘤或肝血管內皮細胞瘤,若鑒別診斷困難,亦應手術切除。
綜上所述,肝血管瘤作為一種良性疾病,多數患者可隨訪觀察,不需要手術治療。新的肝血管瘤診治共識中手術指征的制定與把握更加細致、嚴格,更為全面地考慮了患者的臨床特征和腫瘤的生物學特性,肝血管瘤一旦出現并發癥則有明確手術指征;在診斷難以明確,尤其不能排除惡性或特殊病理類型的肝血管瘤或伴有明確癥狀者,應結合腫瘤本身的生物學特性及患者的病情轉歸及綜合多種因素考慮,以手術安全、治療有效、患者獲益為原則,同時考慮醫生的技術水平和經驗,多因素權衡,以決定是否手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