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薛建強, 張瀚文, 賈樂, 胡鑫, 魯曉波, 葛建華. 鎖骨及肩胛骨雙重內固定并術中復位盂極角治療浮肩損傷. 中國修復重建外科雜志, 2021, 35(1): 76-81. doi: 10.7507/1002-1892.202007104 復制
浮肩損傷臨床較少見,多由高能量損傷所致,占全身骨折的 0.1%,多伴有機體其他系統損傷[1]。Goss[2]將穩定肩關節懸吊復合體(superior shoulder suspensory complex,SSSC)的鎖骨中段定義為上柱,肩胛骨外側緣定義為下柱,SSSC 損傷同時伴有雙柱骨折定義為浮肩損傷。文獻報道浮肩損傷采用保守治療效果較差[3-5];目前多選擇手術治療,通過鎖骨及肩胛骨雙重內固定,術中恢復肩胛頸移位及盂極角,術后功能可達到滿意預期效果[4,6-8]。然而有文獻[4, 7]報道盂極角的恢復與浮肩損傷治療預后并無相關性。因此對于浮肩損傷手術治療過程中是否需復位盂極角尚存爭議。2010 年 1 月—2019 年 6 月我們收治 13 例浮肩損傷患者,采用鎖骨及肩胛骨雙重內固定治療,術中復位損傷盂極角,獲滿意療效。報告如下。
1 臨床資料
1.1 一般資料
本組男 11 例,女 2 例;年齡 25~65 歲,平均 48 歲。致傷原因:高處墜落傷 2 例,交通事故傷 3 例,重物砸傷 2 例,其他傷 6 例。根據 Wong 等[9]的浮肩損傷分型:Ⅰ-B-3 型 2 例,Ⅰ-C-2 型 1 例,Ⅰ-C-3 型 1 例,Ⅱ-B-2 型 3 例,Ⅱ-B-3 型 1 例, Ⅱ-B-4 型 1 例,Ⅱ-C-2 型 2 例,Ⅱ-C-4 型 1 例,Ⅱ-D-3 型 1 例。均為單側鎖骨骨折伴肩胛頸骨折,左側 4 例、右側 9 例;SSSC 損傷 1~4 處。伴同側肋骨骨折或血氣胸 9 例;合并糖尿病或高血壓 6 例,類風濕性關節炎 2 例,肝硬化 3 例,肺源性心臟病 1 例。術前均行正側位 X 線片及 CT 三維重建等影像學檢查。受傷至手術時間 7~17 d,平均 12 d。
1.2 手術方法
術中使用器械為美國強生公司鎖骨 T 型 3.5 mm 鎖定加壓接骨板配套螺釘及重建鋼板配套螺釘。
患者于全麻下取側臥漂浮體位。首先行鎖骨固定,沿鎖骨作橫切口,暴露骨折斷端,少許剝離骨折兩端骨膜,2 把 Kocher 鉗協助復位,克氏針臨時固定;選擇合適鎖骨接骨板,依次擰入螺釘,如斷端對合存在明顯間隙則給予斷端加壓。粉碎性骨折的骨折斷端以骨膜剝離器輕柔剝離,接骨板橋接置入后依次擰入螺釘。鎖骨遠端骨折優先選擇鎖骨鉤接骨板固定。
然后行肩胛骨固定,取肩胛骨外側緣入路,崗下肌與小圓肌間隙進入,避免損傷旋肩胛動脈(必要時將其結扎)。沿肩胛骨外側緣上下剝離顯露骨折斷端,肩胛頸部因三角肌及岡下肌顯露不充分,可沿肩胛頸骨膜下自下向上剝離,保護肩胛上血管、神經,輔助器械協助骨折復位,克氏針臨時固定。C 臂 X 線機透視下正位、側位、腋位觀察盂極角復位情況,復位良好選擇合適接骨板,接骨板肩胛頸端預彎以使其與肩胛頸更貼附,并避免其對肩胛上血管、神經的激惹;三角肌及岡下肌沿肌纖維方向稍作分離,利于肩胛頸部接骨板鉆孔及螺釘植入,注意肩胛頸部螺釘植入方向,避免進入盂腔,活動患者肩關節確認螺釘未植入關節腔。
1.3 術后處理及療效評價指標
術后予以抗生素預防感染,以三角巾懸吊制動。術后 12~24 h 患者可離床,行患肢遠端等長運動及腕關節活動;術后 2~3 d 被動活動患側肩關節;術后 1 周開始行患肢肌力訓練及肘腕關節主動活動;術后 3~4 周逐漸行肩關節主動活動。
術后 1、2、3、6、9、12 個月及之后每年 1 次定期隨訪。行肩關節正側位 X 線片及 CT 三維重建檢查,測量盂極角、肩峰下間隙、肩胛盂前后傾斜角、肩胛盂上下傾斜角[10-12],并與術前測量值比較;觀察骨折愈合情況以及有無內固定失效、骨折再移位發生;采用 Constant-Murly 評分[13]和 Herscovici 評分[14]評價肩關節功能恢復情況。
1.4 統計學方法
采用 Graphpad prism 8.0 統計軟件進行分析。數據以均數±標準差表示,手術前后比較采用配對 t 檢驗;檢驗水準 α=0.05。
2 結果
本組手術時間 100~180 min,平均 148.3 min;術中出血量 75~265 mL,平均 132 mL;住院時間 13~24 d,平均 17.3 d。術后切口均 Ⅰ 期愈合,無感染等術后早期并發癥發生。13 例均獲隨訪,隨訪時間 12~48 個月,平均 25.2 個月。患者鎖骨及肩胛骨均獲骨性愈合,鎖骨愈合時間為 4~8 個月,平均 6 個月;肩胛骨愈合時間為 3~5 個月,平均 4 個月。均未出現骨不連、肩關節畸形、鋼板斷裂或內固定失效、肩峰撞擊綜合征、冰凍肩等并發癥。末次隨訪時,盂極角、肩峰下間隙、肩胛盂前后傾斜角和肩胛盂上下傾斜角均較術前明顯糾正,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 1。末次隨訪時 Constant-Murly 評分中疼痛、活動度、日常功能、肌力評分及總分均較術前明顯提高,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 2。根據 Herscovici 評分標準評價肩關節功能,獲優 8 例、良 3 例、可 2 例,優良率 84.6%。除 1 例患者退休及 1 例患者更換工作外,余 11 例肩關節功能恢復后均重返原工作崗位。見圖 1。




a. 術前 X 線片;b、c. 術前 CT 三維重建(前后位);d. 術后即刻 X 線片;e. 術后 6 個月 X 線片示鎖骨及肩胛骨骨折處骨性愈合;f、g. 術后 1 年肩關節功能
Figure1. A 52-year-old male patient with left floating shoulder injury caused by traffic accidenta. X-ray film before operation; b, c. Anteroposterior CT three-dimensional reconstruction before operation; d. X-ray film at immediate after operation; e. X-ray film at 6 months after operation showed bone union of clavicle and scapula fractures; f, g. Shoulder joint function at 1 year after operation



3 討論
3.1 浮肩損傷手術時機選擇
浮肩損傷通常由高能量損傷導致,伴有其他相關系統損傷,入院后一般優先處理危及患者生命的創傷[15-17];待處理完善后浮肩損傷病程多已超過 21 d,骨折斷端骨痂形成,大大增加了手術難度,且術中剝離軟組織范圍增大,增加了術中出血量和手術時間,感染風險增加。因此,臨床處理陳舊性浮肩損傷多采取保守治療方式[18-19]。對于損傷較輕的患者,骨折斷端相對穩定,保守治療后肢體功能可部分甚至完全恢復;但對于粉碎性骨折患者,移位明顯、肩胛骨形態破壞嚴重、關節盂損傷嚴重,保守治療意義不大。George 等[20]將 60 例浮肩損傷患者分為 3 組,分別行保守治療、早期手術治療及延期手術治療,結果發現早期手術有利于患者術后功能恢復。所以當患者其他系統損傷處理完善后,應根據浮肩損傷分型盡早規劃手術入路、內固定方式,術后早期進行功能康復鍛煉,有利于獲得滿意的功能預后。
3.2 浮肩損傷手術指征及治療方法選擇
浮肩損傷不僅是單純骨折移位,同時伴有相關韌帶損傷[20-21]。Williams 等[22]對 12 具新鮮冰凍尸體標本進行肩部生物力學研究顯示,未損傷 SSSC 系統條件下浮肩損傷關節穩定性下降 30%,而在肩胛頸骨折前提下分別切斷 SSSC 系統中喙肩韌帶及喙鎖韌帶,關節穩定性分別下降 44% 和 66%。通過了解韌帶斷裂導致肩關節穩定性喪失的特點,并整合有關文獻[22-27],我們總結浮肩損傷的手術指征為:① 鎖骨骨折端短縮/移位>5 mm,肩鎖韌帶斷裂導致肩鎖關節不穩定;② 肩胛頸骨折移位≥10 mm 或前后成角>40°;③ 肩胛體骨折移位明顯或盂肱關節內有游離骨塊;④ 肩胛頸合并關節盂骨折,關節盂骨塊大于 1/3 關節盂,有塌陷、劈裂、臺階樣移位>3 mm;⑤ 骨折移位或韌帶損傷,肱骨頭脫位,壓迫周圍血管、神經;⑥ 肩峰骨折,喙突韌帶、喙肩韌帶和喙鎖韌帶損傷;⑦ 肩胛岡骨折>5 mm 或粉碎性骨折不穩定。
浮肩損傷治療應先處理危及患者生命體征的合并傷,患者在可耐受手術前提下,優先選擇早期手術治療。然而,目前對于選擇單純鎖骨內固定或鎖骨及肩胛骨雙重內固定尚存爭議。浮肩損傷患者多為務工人群,日常生活及工作對肩關節功能有較高需求,單純鎖骨內固定無法滿足患者要求。有文獻[28-29]報道鎖骨骨折行鎖骨髓內釘治療后鎖骨平均短縮 5 mm,故對浮肩損傷患者應排除使用彈性髓內釘固定鎖骨。浮肩損傷選擇雙重內固定治療主要是基于 SSSC 系統結構進行考慮。鎖骨及肩胛骨外側緣為肩關節系統穩定提供雙重支撐,若單純行鎖骨內固定治療,SSSC 下柱結構未予以固定,則其雙柱固定不充分,在術后康復鍛煉中可致肩胛骨移位加大、盂極角改變明顯,導致術后遠期功能恢復下降。Dombrowsky 等[30]研究比較了鎖骨內固定與鎖骨和肩胛骨雙重內固定,發現對于 SSSC 嚴重損傷患者行鎖骨及肩胛骨雙重內固定效果更佳,但未涉及手術前后盂極角的糾正效果。Bozkurt 等[31]指出浮肩損傷時盂極角改變情況與患者術后 Constant-Murly 評分成負相關。而相關文獻[8,32]報道通過鎖骨及肩胛骨內固定復位盂極角,有利于患者術后功能恢復。所以當浮肩損傷行鎖骨及肩胛骨雙重內固定時,同時穩定 SSSC 上柱及下柱結構并復位盂極角,可使肌肉及韌帶恢復正常生理長度,有效穩定 SSSC 生理結構,使患者術后功能獲得良好恢復。本研究末次隨訪時肩關節功能 Constant-Murly 評分為(92.3±3.9)分,患者肩關節功能恢復滿意。同時患者術后可早期功能鍛煉,促進骨折愈合,降低冰凍肩、廢用性肌萎縮及骨質疏松癥、肩峰撞擊綜合征、創傷性關節炎等并發癥的發生。
臨床中肩胛骨骨折治療常規使用 Judet 切口[16, 33-34],傳統 Judet 切口由肩峰至肩胛骨內側緣上角作水平切口,再由肩胛骨內側緣延伸至肩胛下角,術中暴露三角肌、崗上肌、崗下肌、小圓肌,剝離范圍廣、出血量大、對肩胛骨血供破壞嚴重,影響術后切口愈合。并且 Judet 切口對 SSSC 下柱暴露不夠充分,肩胛骨外側緣復位難度大,內固定物植入困難,無法提供有效支撐;且術中肌肉剝離范圍廣,改變了生理結構及肌肉力臂,會影響后期肩關節外旋功能。本研究均行崗下肌與小圓肌間隙入路,與 Judet 切口相比,在視野暴露充分前提下減少了肌肉剝離范圍,同時減少了出血量并縮短了手術時間。
綜上述,采用鎖骨及肩胛骨雙重內固定聯合術中復位盂極角治療浮肩損傷可獲得滿意療效。但是否需要固定肩胛骨上緣及內側緣,仍有待進一步研究明確。
作者貢獻:薛建強負責數據收集及論文撰寫;賈樂、胡鑫負責病例篩選、隨訪;張瀚文負責數據整理及統計分析;魯曉波、葛建華負責試驗設計及實施,并對文章的知識性內容作批評性審閱。
利益沖突:所有作者聲明,在課題研究和文章撰寫過程中不存在利益沖突。
機構倫理問題:該臨床研究的實施符合《赫爾辛基宣言》和西南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對研究相關倫理要求。研究方案經西南醫科大學附屬醫院臨床試驗倫理委員會批準(KY2020205)。
浮肩損傷臨床較少見,多由高能量損傷所致,占全身骨折的 0.1%,多伴有機體其他系統損傷[1]。Goss[2]將穩定肩關節懸吊復合體(superior shoulder suspensory complex,SSSC)的鎖骨中段定義為上柱,肩胛骨外側緣定義為下柱,SSSC 損傷同時伴有雙柱骨折定義為浮肩損傷。文獻報道浮肩損傷采用保守治療效果較差[3-5];目前多選擇手術治療,通過鎖骨及肩胛骨雙重內固定,術中恢復肩胛頸移位及盂極角,術后功能可達到滿意預期效果[4,6-8]。然而有文獻[4, 7]報道盂極角的恢復與浮肩損傷治療預后并無相關性。因此對于浮肩損傷手術治療過程中是否需復位盂極角尚存爭議。2010 年 1 月—2019 年 6 月我們收治 13 例浮肩損傷患者,采用鎖骨及肩胛骨雙重內固定治療,術中復位損傷盂極角,獲滿意療效。報告如下。
1 臨床資料
1.1 一般資料
本組男 11 例,女 2 例;年齡 25~65 歲,平均 48 歲。致傷原因:高處墜落傷 2 例,交通事故傷 3 例,重物砸傷 2 例,其他傷 6 例。根據 Wong 等[9]的浮肩損傷分型:Ⅰ-B-3 型 2 例,Ⅰ-C-2 型 1 例,Ⅰ-C-3 型 1 例,Ⅱ-B-2 型 3 例,Ⅱ-B-3 型 1 例, Ⅱ-B-4 型 1 例,Ⅱ-C-2 型 2 例,Ⅱ-C-4 型 1 例,Ⅱ-D-3 型 1 例。均為單側鎖骨骨折伴肩胛頸骨折,左側 4 例、右側 9 例;SSSC 損傷 1~4 處。伴同側肋骨骨折或血氣胸 9 例;合并糖尿病或高血壓 6 例,類風濕性關節炎 2 例,肝硬化 3 例,肺源性心臟病 1 例。術前均行正側位 X 線片及 CT 三維重建等影像學檢查。受傷至手術時間 7~17 d,平均 12 d。
1.2 手術方法
術中使用器械為美國強生公司鎖骨 T 型 3.5 mm 鎖定加壓接骨板配套螺釘及重建鋼板配套螺釘。
患者于全麻下取側臥漂浮體位。首先行鎖骨固定,沿鎖骨作橫切口,暴露骨折斷端,少許剝離骨折兩端骨膜,2 把 Kocher 鉗協助復位,克氏針臨時固定;選擇合適鎖骨接骨板,依次擰入螺釘,如斷端對合存在明顯間隙則給予斷端加壓。粉碎性骨折的骨折斷端以骨膜剝離器輕柔剝離,接骨板橋接置入后依次擰入螺釘。鎖骨遠端骨折優先選擇鎖骨鉤接骨板固定。
然后行肩胛骨固定,取肩胛骨外側緣入路,崗下肌與小圓肌間隙進入,避免損傷旋肩胛動脈(必要時將其結扎)。沿肩胛骨外側緣上下剝離顯露骨折斷端,肩胛頸部因三角肌及岡下肌顯露不充分,可沿肩胛頸骨膜下自下向上剝離,保護肩胛上血管、神經,輔助器械協助骨折復位,克氏針臨時固定。C 臂 X 線機透視下正位、側位、腋位觀察盂極角復位情況,復位良好選擇合適接骨板,接骨板肩胛頸端預彎以使其與肩胛頸更貼附,并避免其對肩胛上血管、神經的激惹;三角肌及岡下肌沿肌纖維方向稍作分離,利于肩胛頸部接骨板鉆孔及螺釘植入,注意肩胛頸部螺釘植入方向,避免進入盂腔,活動患者肩關節確認螺釘未植入關節腔。
1.3 術后處理及療效評價指標
術后予以抗生素預防感染,以三角巾懸吊制動。術后 12~24 h 患者可離床,行患肢遠端等長運動及腕關節活動;術后 2~3 d 被動活動患側肩關節;術后 1 周開始行患肢肌力訓練及肘腕關節主動活動;術后 3~4 周逐漸行肩關節主動活動。
術后 1、2、3、6、9、12 個月及之后每年 1 次定期隨訪。行肩關節正側位 X 線片及 CT 三維重建檢查,測量盂極角、肩峰下間隙、肩胛盂前后傾斜角、肩胛盂上下傾斜角[10-12],并與術前測量值比較;觀察骨折愈合情況以及有無內固定失效、骨折再移位發生;采用 Constant-Murly 評分[13]和 Herscovici 評分[14]評價肩關節功能恢復情況。
1.4 統計學方法
采用 Graphpad prism 8.0 統計軟件進行分析。數據以均數±標準差表示,手術前后比較采用配對 t 檢驗;檢驗水準 α=0.05。
2 結果
本組手術時間 100~180 min,平均 148.3 min;術中出血量 75~265 mL,平均 132 mL;住院時間 13~24 d,平均 17.3 d。術后切口均 Ⅰ 期愈合,無感染等術后早期并發癥發生。13 例均獲隨訪,隨訪時間 12~48 個月,平均 25.2 個月。患者鎖骨及肩胛骨均獲骨性愈合,鎖骨愈合時間為 4~8 個月,平均 6 個月;肩胛骨愈合時間為 3~5 個月,平均 4 個月。均未出現骨不連、肩關節畸形、鋼板斷裂或內固定失效、肩峰撞擊綜合征、冰凍肩等并發癥。末次隨訪時,盂極角、肩峰下間隙、肩胛盂前后傾斜角和肩胛盂上下傾斜角均較術前明顯糾正,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 1。末次隨訪時 Constant-Murly 評分中疼痛、活動度、日常功能、肌力評分及總分均較術前明顯提高,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 2。根據 Herscovici 評分標準評價肩關節功能,獲優 8 例、良 3 例、可 2 例,優良率 84.6%。除 1 例患者退休及 1 例患者更換工作外,余 11 例肩關節功能恢復后均重返原工作崗位。見圖 1。




a. 術前 X 線片;b、c. 術前 CT 三維重建(前后位);d. 術后即刻 X 線片;e. 術后 6 個月 X 線片示鎖骨及肩胛骨骨折處骨性愈合;f、g. 術后 1 年肩關節功能
Figure1. A 52-year-old male patient with left floating shoulder injury caused by traffic accidenta. X-ray film before operation; b, c. Anteroposterior CT three-dimensional reconstruction before operation; d. X-ray film at immediate after operation; e. X-ray film at 6 months after operation showed bone union of clavicle and scapula fractures; f, g. Shoulder joint function at 1 year after operation



3 討論
3.1 浮肩損傷手術時機選擇
浮肩損傷通常由高能量損傷導致,伴有其他相關系統損傷,入院后一般優先處理危及患者生命的創傷[15-17];待處理完善后浮肩損傷病程多已超過 21 d,骨折斷端骨痂形成,大大增加了手術難度,且術中剝離軟組織范圍增大,增加了術中出血量和手術時間,感染風險增加。因此,臨床處理陳舊性浮肩損傷多采取保守治療方式[18-19]。對于損傷較輕的患者,骨折斷端相對穩定,保守治療后肢體功能可部分甚至完全恢復;但對于粉碎性骨折患者,移位明顯、肩胛骨形態破壞嚴重、關節盂損傷嚴重,保守治療意義不大。George 等[20]將 60 例浮肩損傷患者分為 3 組,分別行保守治療、早期手術治療及延期手術治療,結果發現早期手術有利于患者術后功能恢復。所以當患者其他系統損傷處理完善后,應根據浮肩損傷分型盡早規劃手術入路、內固定方式,術后早期進行功能康復鍛煉,有利于獲得滿意的功能預后。
3.2 浮肩損傷手術指征及治療方法選擇
浮肩損傷不僅是單純骨折移位,同時伴有相關韌帶損傷[20-21]。Williams 等[22]對 12 具新鮮冰凍尸體標本進行肩部生物力學研究顯示,未損傷 SSSC 系統條件下浮肩損傷關節穩定性下降 30%,而在肩胛頸骨折前提下分別切斷 SSSC 系統中喙肩韌帶及喙鎖韌帶,關節穩定性分別下降 44% 和 66%。通過了解韌帶斷裂導致肩關節穩定性喪失的特點,并整合有關文獻[22-27],我們總結浮肩損傷的手術指征為:① 鎖骨骨折端短縮/移位>5 mm,肩鎖韌帶斷裂導致肩鎖關節不穩定;② 肩胛頸骨折移位≥10 mm 或前后成角>40°;③ 肩胛體骨折移位明顯或盂肱關節內有游離骨塊;④ 肩胛頸合并關節盂骨折,關節盂骨塊大于 1/3 關節盂,有塌陷、劈裂、臺階樣移位>3 mm;⑤ 骨折移位或韌帶損傷,肱骨頭脫位,壓迫周圍血管、神經;⑥ 肩峰骨折,喙突韌帶、喙肩韌帶和喙鎖韌帶損傷;⑦ 肩胛岡骨折>5 mm 或粉碎性骨折不穩定。
浮肩損傷治療應先處理危及患者生命體征的合并傷,患者在可耐受手術前提下,優先選擇早期手術治療。然而,目前對于選擇單純鎖骨內固定或鎖骨及肩胛骨雙重內固定尚存爭議。浮肩損傷患者多為務工人群,日常生活及工作對肩關節功能有較高需求,單純鎖骨內固定無法滿足患者要求。有文獻[28-29]報道鎖骨骨折行鎖骨髓內釘治療后鎖骨平均短縮 5 mm,故對浮肩損傷患者應排除使用彈性髓內釘固定鎖骨。浮肩損傷選擇雙重內固定治療主要是基于 SSSC 系統結構進行考慮。鎖骨及肩胛骨外側緣為肩關節系統穩定提供雙重支撐,若單純行鎖骨內固定治療,SSSC 下柱結構未予以固定,則其雙柱固定不充分,在術后康復鍛煉中可致肩胛骨移位加大、盂極角改變明顯,導致術后遠期功能恢復下降。Dombrowsky 等[30]研究比較了鎖骨內固定與鎖骨和肩胛骨雙重內固定,發現對于 SSSC 嚴重損傷患者行鎖骨及肩胛骨雙重內固定效果更佳,但未涉及手術前后盂極角的糾正效果。Bozkurt 等[31]指出浮肩損傷時盂極角改變情況與患者術后 Constant-Murly 評分成負相關。而相關文獻[8,32]報道通過鎖骨及肩胛骨內固定復位盂極角,有利于患者術后功能恢復。所以當浮肩損傷行鎖骨及肩胛骨雙重內固定時,同時穩定 SSSC 上柱及下柱結構并復位盂極角,可使肌肉及韌帶恢復正常生理長度,有效穩定 SSSC 生理結構,使患者術后功能獲得良好恢復。本研究末次隨訪時肩關節功能 Constant-Murly 評分為(92.3±3.9)分,患者肩關節功能恢復滿意。同時患者術后可早期功能鍛煉,促進骨折愈合,降低冰凍肩、廢用性肌萎縮及骨質疏松癥、肩峰撞擊綜合征、創傷性關節炎等并發癥的發生。
臨床中肩胛骨骨折治療常規使用 Judet 切口[16, 33-34],傳統 Judet 切口由肩峰至肩胛骨內側緣上角作水平切口,再由肩胛骨內側緣延伸至肩胛下角,術中暴露三角肌、崗上肌、崗下肌、小圓肌,剝離范圍廣、出血量大、對肩胛骨血供破壞嚴重,影響術后切口愈合。并且 Judet 切口對 SSSC 下柱暴露不夠充分,肩胛骨外側緣復位難度大,內固定物植入困難,無法提供有效支撐;且術中肌肉剝離范圍廣,改變了生理結構及肌肉力臂,會影響后期肩關節外旋功能。本研究均行崗下肌與小圓肌間隙入路,與 Judet 切口相比,在視野暴露充分前提下減少了肌肉剝離范圍,同時減少了出血量并縮短了手術時間。
綜上述,采用鎖骨及肩胛骨雙重內固定聯合術中復位盂極角治療浮肩損傷可獲得滿意療效。但是否需要固定肩胛骨上緣及內側緣,仍有待進一步研究明確。
作者貢獻:薛建強負責數據收集及論文撰寫;賈樂、胡鑫負責病例篩選、隨訪;張瀚文負責數據整理及統計分析;魯曉波、葛建華負責試驗設計及實施,并對文章的知識性內容作批評性審閱。
利益沖突:所有作者聲明,在課題研究和文章撰寫過程中不存在利益沖突。
機構倫理問題:該臨床研究的實施符合《赫爾辛基宣言》和西南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對研究相關倫理要求。研究方案經西南醫科大學附屬醫院臨床試驗倫理委員會批準(KY202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