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積水潭醫院骨腫瘤科(北京, 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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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比較研究生物活性玻璃與同種異體骨修復良性骨腫瘤刮除后缺損的骨愈合過程和臨床效果。 方法  2011年11月-2012年12月,收治20例原發良性骨腫瘤患者。男17例,女3例;年齡9~68歲,中位年齡18.5歲。病程1~9個月,平均3.3個月。軟骨母細胞瘤7例,骨囊腫5例,非骨化纖維瘤2例,內生軟骨瘤2 例,骨血管瘤1 例,骨脂肪瘤1例,骨樣骨瘤1例,軟骨黏液樣纖維瘤1例。病灶部位:股骨5例,脛骨11例,肱骨1 例,跟骨2 例,距骨1例。術中同時植入生物活性玻璃和同種異體松質骨修復腫瘤刮除后缺損。術后采用骨與軟組織協會(MSTS)功能評定法評價患者肢體功能;根據影像學和臨床獲益情況評價兩種植入物的骨愈合過程,比較骨愈合率和愈合時間;根據生物活性玻璃的分布分為近宿主骨層和近同種異體骨層,比較不同植骨層的骨長入和植骨吸收時間。 結果  術后患者均獲隨訪,隨訪時間12~42個月,平均34.5個月。所有患者切口均Ⅰ期愈合,未發生切口感染或深部感染、排斥反應、植骨不愈合、植骨部位骨折和關節面塌陷等并發癥;隨訪期間未見腫瘤復發。末次隨訪時MSTS評分為28~30分,平均29.5分。末次隨訪時,骨愈合良好11例,愈合9例,兩種材料植入后骨愈合率均為100%。生物活性玻璃與同種異體骨誘導的骨愈合時間分別為(4.7±1.3)個月和(5.2±1.6)個月,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t=-1.240,P=0.244)。生物活性玻璃的近宿主骨層和近同種異體骨層的骨長入時間分別為(3.6±0.9)個月和(4.2±1.3)個月,植骨吸收時間分別為(3.7±1.0)個月和(4.2±1.3)個月,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t=1.785,P=0.097;t=1.476,P=0.172)。 結論  與同種異體骨相比,采用生物活性玻璃修復良性骨腫瘤刮除后缺損,其誘導的骨愈合效果滿意,安全性良好。

引用本文: 楊勇昆, 牛曉輝, 張清, 李遠. 生物活性玻璃與同種異體骨修復良性骨腫瘤刮除后缺損的療效比較. 中國修復重建外科雜志, 2016, 30(6): 675-679. doi: 10.7507/1002-1892.20160137 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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