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楊曉東, 唐學陽, 蔣欣, 劉利君. 兩種內固定方式治療兒童長骨骨干良性病理性骨折的比較研究. 中國修復重建外科雜志, 2015, 29(6): 712-716. doi: 10.7507/1002-1892.20150153 復制
兒童長骨的良性病變往往起病隱匿,病理性骨折多是首個出現、甚至是唯一的臨床表現[1]。針對此類病理性骨折內固定方式的選擇目前尚無統一標準,部分學者推薦采用鎖定加壓鋼板內固定[2-3],也有學者建議使用彈性髓內針[4]。鑒于此,我們采用前瞻性隨機對照研究,探討這兩種內固定方式治療兒童長骨骨干良性病理性骨折的優缺點,為臨床選擇治療方式提供參考。報告如下。
1 臨床資料
1.1 患者選擇標準
納入標準:① 年齡14歲以下;② 閉合性骨折,骨折后7 d內入院;③ 影像學檢查提示四肢長骨骨干骨折;④ 病變范圍<5 cm;⑤ 術后病理檢查提示骨良性腫瘤;⑥ 隨訪1年以上。排除標準:① 術中快速冰凍活檢提示惡性腫瘤可能、僅行活檢即終止手術者;② 影像學檢查提示單骨多病灶、全段骨病變或雙骨病變者;③ 術前臨床表現及影像學檢查高度懷疑惡性腫瘤或骨髓炎者;④ 術后病理檢查提示為惡性腫瘤或感染者。
2005年1月-2013年7月共收治93例長骨閉合性病理性骨折,其中72例患兒符合標準納入研究。采用隨機數表法將患兒隨機分為兩組,A組33例患兒采用彈性髓內針內固定,B組39例患兒采用鎖定加壓鋼板內固定。
1.2 一般資料
A組:男23例,女10例;年齡5~12歲,平均8.6歲。左側21例,右側12例。身體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BMI)16.3~20.1,平均18.2。原發病變類型:骨囊腫16例,骨性纖維發育異常5例,纖維發育不良6例,嗜酸性肉芽腫3例,非骨化性纖維瘤2 例,血管瘤1例。致傷原因:摔傷30例,撞擊傷3 例。骨折部位:股骨17例,脛骨9例,腓骨2例,肱骨5例。骨折至手術時間2~3 d,平均2.2 d。
B組:男28例,女11例;年齡6~14歲,平均9.2歲。左側25例,右側14例。BMI 17.1~21.3,平均19.1。原發病變類型:骨囊腫18例,骨性纖維發育異常6例,纖維發育不良7例,嗜酸性肉芽腫3例,非骨化性纖維瘤4例,骨巨細胞瘤1例。致傷原因:摔傷33例,撞擊傷6例。骨折部位:股骨21例,脛骨8例,腓骨1例,肱骨7例,橈骨1例,尺骨1例。骨折至手術時間2.5~4.0 d,平均3.1 d。
兩組患兒性別、年齡、側別、BMI、原發病變類型、骨折部位、骨折至手術時間等一般資料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具有可比性。
1.3 手術方法
A組:根據骨折部位,選擇常規切開復位手術體位及切口,以骨折端為中心作3~5 cm長縱切口,逐層剝離顯露病灶、開骨窗。術中取病變組織行快速冰凍病理檢查。徹底刮除病變組織后以5%聚維酮碘溶液和生理鹽水反復沖洗切口。選用2根直徑約為骨髓腔直徑1/3的彈性髓內針,于骨折一端常規進針,直視下見髓內針通過髓腔達骨折端時復位骨折;繼續進針至骨折另一端髓腔,C臂X線機間斷透視確保彈性髓內針遠離骺板約1 cm,第2根彈性髓內針進針點向第1根進針點對側偏移,并防止骨皮質劈裂。透視明確復位及內固定滿意,視刮除病變后骨缺損程度選擇自體髂骨或自體髂骨、β-磷酸三鈣人工骨(上海美敦力公司)聯合植骨修復;本組植骨量5~15 g,平均9.4 g。
B組:患兒手術體位、切口選擇方式同A組,先以小切口暴露骨折斷端病變組織,術中取病變組織行快速冰凍病理檢查。根據骨折部位、病變范圍、使用鋼板長度不同,將切口延長至8~15 cm(其長度為病變段全長,寬度不超過骨周1/3),逐層剝離充分顯露病灶、開骨窗,直視下徹底刮除病變組織后以5%聚維酮碘溶液和生理鹽水反復沖洗切口。恢復骨折對位、對線關系,骨缺損區以自體髂骨或自體髂骨、β-磷酸三鈣人工骨(上海美敦力公司)聯合植骨修復;本組植骨量5~15 g,平均9.8 g。選擇合適長度的鎖定加壓鋼板,在骨折近、遠端正常骨組織上進行堅強內固定,原則上保證骨折近、遠端正常骨組織有2枚以上螺釘固定。
1.4 術后處理
兩組術后均給予預防性抗感染及對癥治療,行石膏外固定、抬高患肢制動3個月;根據腫瘤病灶消退情況以及病理性骨折愈合情況擇期(一般為術后3 個月后)開始功能鍛煉。
1.5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16.0統計軟件進行分析。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表示,組間比較采用t 檢驗;計數資料組間比較采用χ2檢驗或Fisher’s 確切概率法。檢驗水準α=0.05。
2 結果
A組患兒手術時間、術中出血量、手術費用均明顯少于B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 1。所有患兒術后切口均Ⅰ期愈合,無術后早期并發癥發生。兩組患兒均獲隨訪,隨訪時間1~7年,平均3.4年。A組1例出現針尾激惹癥狀,1個月后自行消失。X線片示腫瘤病灶消失,病理性骨折愈合,A組骨折愈合時間顯著短于B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 1。無內固定物松動、移位,無植骨吸收、骨缺損不愈合等并發癥發生。

A組2例脛骨纖維發育不良者術后1年復查,發現局部病灶復發,復發率6.1%(2/33);B組1例股骨嗜酸性肉芽腫者術后7個月發現脛骨嗜酸性肉芽腫,1例股骨纖維發育不良者術后1年發現局部病灶復發,1例肱骨骨囊腫者術后6個月發現局部復發,復發率7.7%(3/39);兩組患兒復發率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0.074,P=0.580)。對于復發患兒均再次予以腫瘤病灶刮除、自體髂骨植骨術治療,術后1年愈合良好。B組1例脛骨骨囊腫者術后3個月自行下地活動,導致鋼板斷裂及再骨折,行再次切開復位內固定術;術后1年復查愈合良好。末次隨訪時,根據X線片及肩、肘、髖、膝、踝等關節功能綜合評價標準[5],兩組療效均為優。見圖 1、2。

3 討論
兒童四肢長骨良性骨腫瘤是一種較常見的骨病損,若病變范圍廣泛會導致骨皮質變菲薄,生物力學強度降低,行走時不足以支撐患兒體重,輕微外傷即可能發生病理性骨折,本研究納入患兒以下肢病理性骨折為主。一旦發生此類病理性骨折,應按新鮮骨折進行急診處理[6]。但其治療方式與普通骨折也有一定差異,有學者主張先保守治療[7];亦有學者主張在徹底清除病灶、病理活檢明確原發疾病的同時,對病理性骨折進行一期內固定,必要時于骨缺損區植骨修復[4, 8]。我們認為,基于明確診斷及制定進一步治療方案方面考慮,所有病理性骨折均應手術探查,而是否一期內固定需根據術中快速冰凍活檢結果確定。對于病理性骨折患兒,選擇合適的內固定方法尤為重要。
對于兒童普通四肢新鮮長骨骨折,采用彈性髓內針內固定具有出血少、并發癥發生率低的優點,后期骨折愈合快[9],已逐漸成為兒童長骨骨折治療的首選方案。然而,對于徹底清除病灶后僅遺留菲薄骨皮質的病理性骨折,采用彈性髓內針是否具有同樣優勢,尚無明確結論。本研究中A組采用彈性髓內針內固定,術中無需廣泛剝離骨膜等軟組織,切口及創傷較小,操作步驟也相對簡便。骨折復位及內固定均于直視下操作,有效避免了髓內針穿出髓腔導致的副損傷。術后無骨延遲愈合、不愈合或再骨折者,取得了滿意療效。表明對于良性病理性骨折患兒,采用彈性髓內針內固定可獲得與普通骨折基本相同的療效,只要髓內針進入骨折髓腔的長度能達到維持骨折對位對線和穩定性要求,即可選用該術式。而骨折鄰近關節部位者,因髓內固定不是“堅強”固定,可能無法維持鄰近活動關節的骨折斷端穩定性,宜改用鎖定加壓鋼板固定。
但有學者指出,即使骨折位于骨干部位,相對于鎖定加壓鋼板內固定,彈性髓內針內固定仍存在固定強度低、骨折斷端存在微動,甚至卡壓軟組織及血管神經引發相關并發癥等問題[10]。但是,基于Ligier等[11]彈性穩定性髓內針理論,鈦金屬的彈性恢復力將作用于骨的力通過髓腔的3個接觸點,即穿入點、彈性鈦針弧形頂點、髓內釘頭部,與髓腔接觸點形成合力,促使3點穩定,雙彈性髓內針形成基本對稱的6點穩定,能有效抵抗骨折處壓應力、張應力、彎曲力,維持骨折復位相對穩定。而彈性髓內針固定后存在的骨折斷端微動、甚至神經等軟組織卡壓于骨折斷端的風險,可通過在術中盡量保證骨膜完整、最大程度解剖復位、術后石膏短期堅強外固定等措施來避免。因彈性髓內針為髓內固定,其固定穩定性與骨折附近骨皮質厚度相關性遠低于鋼板固定,理論上適用于骨折處僅殘留菲薄骨皮質的病理性骨折。另外,髓內針圓弧形的彎頭設計,可使進入髓腔的“尖端”不與腔壁接觸,避免了髓內進針的穿透力直接作用于腔壁,從而降低了髓內針穿破菲薄骨皮質的風險;髓內針在骨折遠端嵌插于松質骨,又阻止了在髓腔內的滑動和退出[12],在對病理性骨折患兒應用彈性髓內針內固定時,可達到近似普通骨折內固定的穩定性。而且髓內針固定亦無鋼板內固定的應力遮擋,對骨膜等軟組織剝離損傷少[13],髓內針長時間的髓內留置保證了骨折區髓腔的通暢和血運,可促進骨痂形成,加速骨折愈合和塑形。Ippolito等[14]的多中心研究也支持病理性骨折采用髓內固定效果較好的觀點,但在打壓植骨的病灶區內插入髓內釘比較困難。我們主張在選擇彈性髓內針內固定時先清除病灶,然后直視下用髓內針恢復長骨軸線和對位,骨折斷端基本穩定后再進行病灶區植骨,可以較好解決該問題。
本研究B組患兒采用鎖定加壓鋼板內固定,全程基本于直視下操作,無需術中C臂X線機確認復位及內固定位置或僅需極少次攝片,大大減少了術中透視對醫患的射線暴露。另外,固定后骨折斷端無相對移位,避免了因軟組織甚至神經等重要結構卡壓于骨折斷端產生的相關并發癥。但鎖定加壓鋼板為偏心性固定,存在固定臂短、軟組織剝離多、螺釘骨把持力差等不足,易導致內固定物松動而固定失敗;或者為獲相對堅強固定而廣泛剝離骨膜、軟組織等,增加手術創傷、操作時間及影響后期成骨[15]。兩組比較發現,采用鎖定加壓鋼板固定未顯著降低骨腫瘤復發率及再骨折率,反而增加了手術時間及術中出血量,延長了骨折愈合時間,手術時間的增加相應增加了麻醉持續時間及用藥量,且后期需二次手術取出內固定物,也增加了總體手術費用。因此我們認為,對骨折鄰近關節部位、髓內針不能維持足夠穩定時,鎖定加壓鋼板可作為一種內固定方案選 擇。
本研究發現,A組2例脛骨纖維發育不良術后1年復發;B組1例股骨嗜酸性肉芽腫術后7個月發現脛骨嗜酸性肉芽腫,1例股骨纖維發育不良術后1 年復發,1例肱骨骨囊腫術后6個月復發;兩組復發率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復發可能與術中病灶清除不徹底,存在不同程度殘留有關。但5例復發患兒中有3例為纖維發育不良、1例新發嗜酸性肉芽腫、1例骨囊腫,提示良性骨腫瘤的復發與原發疾病性質也有一定關系。兩組患兒術后均以石膏外固定3個月,經X線片確認病灶消退及骨愈合后,再去除石膏逐步恢復行走及進行功能鍛煉。末次隨訪時,功能療效評價均獲優。
綜上述,彈性髓內釘內固定是一種微創手術,具有出血少、并發癥發生率低的優點[16],骨折固定可靠,而且允許患者早期活動,應力刺激有利于成骨[17]。從生物力學上比較,彈性髓內釘較鋼板螺釘系統具有更強的抗剪切力,可獲得對整個長骨的固定[18]。對兒童長骨骨干的良性病理性骨折,宜首選彈性髓內針內固定;鎖定加壓鋼板因其可提供相對堅強固定、減少醫患射線暴露等特點,可作為備選方 案。
兒童長骨的良性病變往往起病隱匿,病理性骨折多是首個出現、甚至是唯一的臨床表現[1]。針對此類病理性骨折內固定方式的選擇目前尚無統一標準,部分學者推薦采用鎖定加壓鋼板內固定[2-3],也有學者建議使用彈性髓內針[4]。鑒于此,我們采用前瞻性隨機對照研究,探討這兩種內固定方式治療兒童長骨骨干良性病理性骨折的優缺點,為臨床選擇治療方式提供參考。報告如下。
1 臨床資料
1.1 患者選擇標準
納入標準:① 年齡14歲以下;② 閉合性骨折,骨折后7 d內入院;③ 影像學檢查提示四肢長骨骨干骨折;④ 病變范圍<5 cm;⑤ 術后病理檢查提示骨良性腫瘤;⑥ 隨訪1年以上。排除標準:① 術中快速冰凍活檢提示惡性腫瘤可能、僅行活檢即終止手術者;② 影像學檢查提示單骨多病灶、全段骨病變或雙骨病變者;③ 術前臨床表現及影像學檢查高度懷疑惡性腫瘤或骨髓炎者;④ 術后病理檢查提示為惡性腫瘤或感染者。
2005年1月-2013年7月共收治93例長骨閉合性病理性骨折,其中72例患兒符合標準納入研究。采用隨機數表法將患兒隨機分為兩組,A組33例患兒采用彈性髓內針內固定,B組39例患兒采用鎖定加壓鋼板內固定。
1.2 一般資料
A組:男23例,女10例;年齡5~12歲,平均8.6歲。左側21例,右側12例。身體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BMI)16.3~20.1,平均18.2。原發病變類型:骨囊腫16例,骨性纖維發育異常5例,纖維發育不良6例,嗜酸性肉芽腫3例,非骨化性纖維瘤2 例,血管瘤1例。致傷原因:摔傷30例,撞擊傷3 例。骨折部位:股骨17例,脛骨9例,腓骨2例,肱骨5例。骨折至手術時間2~3 d,平均2.2 d。
B組:男28例,女11例;年齡6~14歲,平均9.2歲。左側25例,右側14例。BMI 17.1~21.3,平均19.1。原發病變類型:骨囊腫18例,骨性纖維發育異常6例,纖維發育不良7例,嗜酸性肉芽腫3例,非骨化性纖維瘤4例,骨巨細胞瘤1例。致傷原因:摔傷33例,撞擊傷6例。骨折部位:股骨21例,脛骨8例,腓骨1例,肱骨7例,橈骨1例,尺骨1例。骨折至手術時間2.5~4.0 d,平均3.1 d。
兩組患兒性別、年齡、側別、BMI、原發病變類型、骨折部位、骨折至手術時間等一般資料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具有可比性。
1.3 手術方法
A組:根據骨折部位,選擇常規切開復位手術體位及切口,以骨折端為中心作3~5 cm長縱切口,逐層剝離顯露病灶、開骨窗。術中取病變組織行快速冰凍病理檢查。徹底刮除病變組織后以5%聚維酮碘溶液和生理鹽水反復沖洗切口。選用2根直徑約為骨髓腔直徑1/3的彈性髓內針,于骨折一端常規進針,直視下見髓內針通過髓腔達骨折端時復位骨折;繼續進針至骨折另一端髓腔,C臂X線機間斷透視確保彈性髓內針遠離骺板約1 cm,第2根彈性髓內針進針點向第1根進針點對側偏移,并防止骨皮質劈裂。透視明確復位及內固定滿意,視刮除病變后骨缺損程度選擇自體髂骨或自體髂骨、β-磷酸三鈣人工骨(上海美敦力公司)聯合植骨修復;本組植骨量5~15 g,平均9.4 g。
B組:患兒手術體位、切口選擇方式同A組,先以小切口暴露骨折斷端病變組織,術中取病變組織行快速冰凍病理檢查。根據骨折部位、病變范圍、使用鋼板長度不同,將切口延長至8~15 cm(其長度為病變段全長,寬度不超過骨周1/3),逐層剝離充分顯露病灶、開骨窗,直視下徹底刮除病變組織后以5%聚維酮碘溶液和生理鹽水反復沖洗切口。恢復骨折對位、對線關系,骨缺損區以自體髂骨或自體髂骨、β-磷酸三鈣人工骨(上海美敦力公司)聯合植骨修復;本組植骨量5~15 g,平均9.8 g。選擇合適長度的鎖定加壓鋼板,在骨折近、遠端正常骨組織上進行堅強內固定,原則上保證骨折近、遠端正常骨組織有2枚以上螺釘固定。
1.4 術后處理
兩組術后均給予預防性抗感染及對癥治療,行石膏外固定、抬高患肢制動3個月;根據腫瘤病灶消退情況以及病理性骨折愈合情況擇期(一般為術后3 個月后)開始功能鍛煉。
1.5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16.0統計軟件進行分析。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表示,組間比較采用t 檢驗;計數資料組間比較采用χ2檢驗或Fisher’s 確切概率法。檢驗水準α=0.05。
2 結果
A組患兒手術時間、術中出血量、手術費用均明顯少于B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 1。所有患兒術后切口均Ⅰ期愈合,無術后早期并發癥發生。兩組患兒均獲隨訪,隨訪時間1~7年,平均3.4年。A組1例出現針尾激惹癥狀,1個月后自行消失。X線片示腫瘤病灶消失,病理性骨折愈合,A組骨折愈合時間顯著短于B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 1。無內固定物松動、移位,無植骨吸收、骨缺損不愈合等并發癥發生。

A組2例脛骨纖維發育不良者術后1年復查,發現局部病灶復發,復發率6.1%(2/33);B組1例股骨嗜酸性肉芽腫者術后7個月發現脛骨嗜酸性肉芽腫,1例股骨纖維發育不良者術后1年發現局部病灶復發,1例肱骨骨囊腫者術后6個月發現局部復發,復發率7.7%(3/39);兩組患兒復發率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0.074,P=0.580)。對于復發患兒均再次予以腫瘤病灶刮除、自體髂骨植骨術治療,術后1年愈合良好。B組1例脛骨骨囊腫者術后3個月自行下地活動,導致鋼板斷裂及再骨折,行再次切開復位內固定術;術后1年復查愈合良好。末次隨訪時,根據X線片及肩、肘、髖、膝、踝等關節功能綜合評價標準[5],兩組療效均為優。見圖 1、2。

3 討論
兒童四肢長骨良性骨腫瘤是一種較常見的骨病損,若病變范圍廣泛會導致骨皮質變菲薄,生物力學強度降低,行走時不足以支撐患兒體重,輕微外傷即可能發生病理性骨折,本研究納入患兒以下肢病理性骨折為主。一旦發生此類病理性骨折,應按新鮮骨折進行急診處理[6]。但其治療方式與普通骨折也有一定差異,有學者主張先保守治療[7];亦有學者主張在徹底清除病灶、病理活檢明確原發疾病的同時,對病理性骨折進行一期內固定,必要時于骨缺損區植骨修復[4, 8]。我們認為,基于明確診斷及制定進一步治療方案方面考慮,所有病理性骨折均應手術探查,而是否一期內固定需根據術中快速冰凍活檢結果確定。對于病理性骨折患兒,選擇合適的內固定方法尤為重要。
對于兒童普通四肢新鮮長骨骨折,采用彈性髓內針內固定具有出血少、并發癥發生率低的優點,后期骨折愈合快[9],已逐漸成為兒童長骨骨折治療的首選方案。然而,對于徹底清除病灶后僅遺留菲薄骨皮質的病理性骨折,采用彈性髓內針是否具有同樣優勢,尚無明確結論。本研究中A組采用彈性髓內針內固定,術中無需廣泛剝離骨膜等軟組織,切口及創傷較小,操作步驟也相對簡便。骨折復位及內固定均于直視下操作,有效避免了髓內針穿出髓腔導致的副損傷。術后無骨延遲愈合、不愈合或再骨折者,取得了滿意療效。表明對于良性病理性骨折患兒,采用彈性髓內針內固定可獲得與普通骨折基本相同的療效,只要髓內針進入骨折髓腔的長度能達到維持骨折對位對線和穩定性要求,即可選用該術式。而骨折鄰近關節部位者,因髓內固定不是“堅強”固定,可能無法維持鄰近活動關節的骨折斷端穩定性,宜改用鎖定加壓鋼板固定。
但有學者指出,即使骨折位于骨干部位,相對于鎖定加壓鋼板內固定,彈性髓內針內固定仍存在固定強度低、骨折斷端存在微動,甚至卡壓軟組織及血管神經引發相關并發癥等問題[10]。但是,基于Ligier等[11]彈性穩定性髓內針理論,鈦金屬的彈性恢復力將作用于骨的力通過髓腔的3個接觸點,即穿入點、彈性鈦針弧形頂點、髓內釘頭部,與髓腔接觸點形成合力,促使3點穩定,雙彈性髓內針形成基本對稱的6點穩定,能有效抵抗骨折處壓應力、張應力、彎曲力,維持骨折復位相對穩定。而彈性髓內針固定后存在的骨折斷端微動、甚至神經等軟組織卡壓于骨折斷端的風險,可通過在術中盡量保證骨膜完整、最大程度解剖復位、術后石膏短期堅強外固定等措施來避免。因彈性髓內針為髓內固定,其固定穩定性與骨折附近骨皮質厚度相關性遠低于鋼板固定,理論上適用于骨折處僅殘留菲薄骨皮質的病理性骨折。另外,髓內針圓弧形的彎頭設計,可使進入髓腔的“尖端”不與腔壁接觸,避免了髓內進針的穿透力直接作用于腔壁,從而降低了髓內針穿破菲薄骨皮質的風險;髓內針在骨折遠端嵌插于松質骨,又阻止了在髓腔內的滑動和退出[12],在對病理性骨折患兒應用彈性髓內針內固定時,可達到近似普通骨折內固定的穩定性。而且髓內針固定亦無鋼板內固定的應力遮擋,對骨膜等軟組織剝離損傷少[13],髓內針長時間的髓內留置保證了骨折區髓腔的通暢和血運,可促進骨痂形成,加速骨折愈合和塑形。Ippolito等[14]的多中心研究也支持病理性骨折采用髓內固定效果較好的觀點,但在打壓植骨的病灶區內插入髓內釘比較困難。我們主張在選擇彈性髓內針內固定時先清除病灶,然后直視下用髓內針恢復長骨軸線和對位,骨折斷端基本穩定后再進行病灶區植骨,可以較好解決該問題。
本研究B組患兒采用鎖定加壓鋼板內固定,全程基本于直視下操作,無需術中C臂X線機確認復位及內固定位置或僅需極少次攝片,大大減少了術中透視對醫患的射線暴露。另外,固定后骨折斷端無相對移位,避免了因軟組織甚至神經等重要結構卡壓于骨折斷端產生的相關并發癥。但鎖定加壓鋼板為偏心性固定,存在固定臂短、軟組織剝離多、螺釘骨把持力差等不足,易導致內固定物松動而固定失敗;或者為獲相對堅強固定而廣泛剝離骨膜、軟組織等,增加手術創傷、操作時間及影響后期成骨[15]。兩組比較發現,采用鎖定加壓鋼板固定未顯著降低骨腫瘤復發率及再骨折率,反而增加了手術時間及術中出血量,延長了骨折愈合時間,手術時間的增加相應增加了麻醉持續時間及用藥量,且后期需二次手術取出內固定物,也增加了總體手術費用。因此我們認為,對骨折鄰近關節部位、髓內針不能維持足夠穩定時,鎖定加壓鋼板可作為一種內固定方案選 擇。
本研究發現,A組2例脛骨纖維發育不良術后1年復發;B組1例股骨嗜酸性肉芽腫術后7個月發現脛骨嗜酸性肉芽腫,1例股骨纖維發育不良術后1 年復發,1例肱骨骨囊腫術后6個月復發;兩組復發率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復發可能與術中病灶清除不徹底,存在不同程度殘留有關。但5例復發患兒中有3例為纖維發育不良、1例新發嗜酸性肉芽腫、1例骨囊腫,提示良性骨腫瘤的復發與原發疾病性質也有一定關系。兩組患兒術后均以石膏外固定3個月,經X線片確認病灶消退及骨愈合后,再去除石膏逐步恢復行走及進行功能鍛煉。末次隨訪時,功能療效評價均獲優。
綜上述,彈性髓內釘內固定是一種微創手術,具有出血少、并發癥發生率低的優點[16],骨折固定可靠,而且允許患者早期活動,應力刺激有利于成骨[17]。從生物力學上比較,彈性髓內釘較鋼板螺釘系統具有更強的抗剪切力,可獲得對整個長骨的固定[18]。對兒童長骨骨干的良性病理性骨折,宜首選彈性髓內針內固定;鎖定加壓鋼板因其可提供相對堅強固定、減少醫患射線暴露等特點,可作為備選方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