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陳太勇, 龍凌麗, 曹廣如, 蔡玉強, 廖文波. 經椎板間隙開窗傷椎椎體內植骨治療胸腰椎爆裂骨折. 中國修復重建外科雜志, 2014, 28(10): 1236-1240. doi: 10.7507/1002-1892.20140268 復制
脊柱胸腰段由于其解剖的特殊性,該部位骨折發生率在脊柱骨折中列首位;近年采用后路椎弓根螺釘治療胸腰椎爆裂骨折取得良好臨床療效,但也出現了一些術后并發癥[1]。為減少并發癥發生,各種椎體內植骨技術得以發展;目前最常見植骨方式為經椎弓根椎體內植骨,可取得良好療效,但有報道隨訪期間出現內固定物松動、斷裂等并發癥[2],可能與其植骨量不足有關[3]。現回顧分析2010年11月-2012年11月,我科采用經椎板間隙開窗、椎管減壓、傷椎椎體內植骨治療的58例胸腰椎爆裂骨折患者臨床資料,總結其療效。報告如下。
1 臨床資料
1.1 一般資料
本組男40例,女18例;年齡25~58歲,平均48歲。致傷原因:高處墜落傷28例,交通事故傷14例,重物砸傷11例,摔傷5例。損傷椎體:T10 3例,T11 5例,T12 7例,L1 25例,L2 16例,L3 2例。骨折根據Denis分型均為爆裂骨折(B型)。脊髓損傷程度根據美國脊柱損傷委員會(ASIA)分類標準:A級5例,B級18例,C級20例,D級14例,E級1例。根據胸腰椎爆裂骨折椎管內骨折塊CT分型[4]:A型5例,B1型20例,B2型10例,C型23例。受傷至手術時間10 h~9?d,平均7.2 d。
1.2 手術方法
患者于氣管插管全麻下取俯臥位,腹部懸空;取以傷椎棘突為中心的后正中切口,顯露椎板及關節突,在C臂X線機透視下于傷椎上、下位椎體椎弓根植入4?枚椎弓根螺釘。CT分型為C型的患者行雙側上、下椎板部分切除開窗減壓,A、B1及B2型患者選取嚴重側上、下椎板部分切除開窗減壓;對于C型骨折,予以先開窗減壓再撐開復位,以免撐開復位時加重神經損傷。撐開復位后,從開窗處探查椎管,注意避免損傷椎管內脊髓、馬尾神經及血管;用打入器將殘留突入椎管的骨折塊打回椎體復位,如僅行單側開窗減壓,對側骨折塊復位不理想時用直角形復位器復位。根據骨折位置在傷椎椎體中上部椎管的外側骨折處開一直徑約6?mm小窗,用刮匙插入骨折椎體內前中部向上或向下撬頂終板,進一步復位骨折塊,術中根據C臂X線機透視觀察傷椎椎體后緣“直線”或“前弧線”、雙側椎弓根間距情況確認傷椎已恢復正常外形。撬撥后傷椎椎體留下明顯空隙,將椎板減壓時咬下的骨碎粒及同種異體骨顆粒(北京鑫康辰醫學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植入其中,用植骨棒將骨粒推入夯實,最后用膠原蛋白海綿封住植骨開窗口止血并防止碎骨粒退入椎管。沖洗傷口,置負壓引流管,縫合皮膚。
1.3 術后處理及隨訪指標
術后平臥,48~72 h拔除引流管。術后1周復查腰椎X線片及CT,無脊髓、馬尾神經損傷者佩戴支具保護下適當下床活動,1年后取出內固定物;有神經損傷者予以針灸、營養神經、高壓氧治療等促進神經功能恢復并行功能鍛煉,肌力恢復后下床活動,1年后根據骨折愈合情況取出內固定物。
術前、術后1年行CT檢查,按以下公式計算傷椎椎管狹窄率[4]:(正常椎管矢狀徑-傷椎最狹窄處椎管矢狀徑)/正常椎管矢狀徑×100%;于術前、術后1周、術后1年及取出內固定物后3個月行X線片檢查,按李欽亮等[5]方法計算傷椎相對高度,評估椎體高度恢復情況及有無高度丟失,并測量Cobb角評估后凸矯正情況;術后1年采用ASIA分類標準評估神經功能恢復情況。
1.4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16.0統計軟件進行分析。數據以均數±標準差表示,組間比較采用重復測量方差分析,兩兩比較采用配對t檢驗;檢驗水準α=0.05。
2 結果
患者均順利完成手術,術后切口均Ⅰ期愈合。58例均獲隨訪,隨訪時間12~18個月,平均15個月。術后1年CT示傷椎椎體內植骨部分吸收,但傷椎骨折均愈合,無螺釘松動及斷釘、斷棒現象發生。本組患者于術后12~15個月,平均13個月取出內固定物。術前和術后1年傷椎椎管狹窄率分別為47.56%±14.61%和1.26%±0.62%,差異有統計學意義(t=24.46,P=0.00)。隨訪期間56例患者術前、術后1周、術后1?年和取出內固定物后3個月Cobb角分別為(16.98±3.67)、(3.42±1.45)、(3.82±1.60)、(4.84±1.70)°,術后各時間點均較術前明顯改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術后各時間點間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傷椎相對高度分別為57.10%±6.52%、96.26%;±1.94%、96.11%±1.97%、96.03%±1.96%,術后各時間點均較術前明顯恢復,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術后各時間點間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術后1年56例患者神經功能均有1~3級改善,ASIA分級為A級1例,B級4例,C級10例,D級23例,E級20例。見圖 1。

3 討論
3.1 胸腰椎骨折手術入路選擇
胸腰椎骨折手術治療目的是提供脊柱即刻穩定性、解除神經壓迫、恢復脊柱正常序列,選取前路、后路還是前后路聯合手術治療目前尚存在爭議。前路手術能直接清除椎管內占位骨塊,充分解除脊髓及馬尾神經壓迫,療效良好[6],有學者采用新的前路支撐體材料進行椎體間支撐及融合[7-8]治療胸腰椎爆裂骨折,取得了較好療效;但前路手術創傷大、出血量較多,術中對傷椎的顯露、止血及椎體切除椎管減壓時需要一定經驗和技巧,對脊椎后凸畸形矯正不理想。前后路聯合手術具有充分減壓、有效支撐及牢固固定的優點;但其具有前路手術的缺點,且創傷更大。后路手術具有解剖簡便、創傷小、出血量少、易于顯露、并發癥少及椎弓根螺釘三柱堅強固定等優點,在胸腰椎骨折中廣泛應用[9]。鑒于各手術入路的優缺點,1994年McCormack提出了載荷分享評分系統指導手術入路選擇,作者建議4~6分選擇后路手術,≥7分選擇前路手術,多數學者認為該觀點比較量化和客觀。參照載荷分享評分系統,本組為5~6分,故均采用后路手術。
3.2 經椎板間隙開窗、椎管減壓的適應證及效果
胸腰椎發生爆裂骨折時常出現骨折塊突入椎管,但骨折塊突入椎管的占位率與脊髓和馬尾神經損傷無明顯正相關[10]。臨床工作中我們發現,同一節段同一程度的椎管占位率,其神經損傷程度并不同。因此,后路手術治療胸腰椎爆裂骨折是否必須行椎管減壓存在不同觀點,有學者認為椎管內骨折塊占位率達40%時行椎管減壓[11],也有學者以椎管內骨折塊占位率達50%為減壓指征[12];王偉等[13]認為胸腰段骨折后路椎管減壓的相對指征是椎管內骨折塊占位率 < ?40%且術前有神經癥狀者,以及椎管內骨折塊占位率≥40%、無論術前有無神經癥狀者。我們對本組患者經椎管行傷椎椎體撬撥復位,恢復椎體形狀和傷椎內植骨,均直視或探查將突入椎管骨折塊復位進行椎管減壓。術后患者神經損傷得到不同程度恢復,復查CT見椎管內骨折塊占位明顯減少,甚至恢復正常。
3.3 傷椎椎體內植骨的必要性
傷椎撐開復位后,椎體呈“蛋殼樣”改變,前中柱抗壓強度差,內固定物承擔較大應力,常發生斷釘、斷棒、內固定物松動彎曲、Cobb角增加等并發癥[14]。為了加強前中柱抗壓能力,減少并發癥發生,有學者采用向傷椎內注入骨水泥的方法,取得了一定臨床效果[15-16],但存在骨水泥滲漏等并發癥,而且骨水泥與骨質硬度不同,取出內固定物后有產生切割的風險。有學者采用牽引過伸手法復位和/或球囊擴張復位、經皮椎體內植骨(自體骨和同種異體骨)支撐成形治療胸腰段骨折[17],傷椎內植骨能增加椎體前中柱穩定性[18],充分植骨后傷椎能獲得與正常椎體相似的強度,而且植入骨爬行替代成骨,可促進骨折骨性愈合。故本組均采用將椎板間隙開窗時咬下的骨碎粒及同種異體骨顆粒混合植入傷椎椎體內,結果顯示除部分骨吸收外,傷椎均達骨性愈合。
3.4 手術適應證
胸腰椎爆裂骨折時采取手術治療還是非手術治療仍存在爭議。2005年Vaccaro等[19]提出一種新的系統分類法——胸腰椎損傷分類及損傷程度評價系統(TLICS)指導是否行手術治療,認為TLICS評分≥5?分者應考慮手術治療,≤3分者可考慮非手術治療,4分者可選擇手術或非手術治療。胸腰椎爆裂骨折撐開復位是通過前后縱韌帶及椎間盤纖維環的牽拉作用進行,但壓縮的松質骨無法重新膨脹,椎體內空虛,出現“蛋殼樣”現象;是否所有胸腰椎骨折復位后均需行椎體內植骨,有研究報道若椎體塌陷超過1 cm,撐開復位后會形成骨缺損空腔[20],需要椎體內植骨填充骨缺損空腔。目前胸腰椎爆裂骨折撐開復位后行椎體內植骨尚無明確手術指征,我們認為此手術方式的適應證為:胸腰椎爆裂骨折,TLICS評分≥5分(本組5~8分),椎體壓縮塌陷>1 cm,載荷分享評分≤6分。手術禁忌證:陳舊性骨折和傷椎鄰位椎間盤嚴重損傷及突入椎管。因椎間盤參與前中柱的構成,而本手術方式僅行椎體內植骨成形,重塑椎體形狀和高度,未行融合,如果椎間盤嚴重損傷,則前中柱完整性喪失,即使椎體愈合良好,也會發生內固定物疲勞斷裂或取出內固定物后出現矯正度丟失。
3.5 手術體會
胸腰椎爆裂骨折時,前中柱已受到破壞,后路手術時如果行半椎板或全椎板切除,將損傷后柱結構,喪失脊柱穩定性,有研究表明半椎板切除及全椎板切除分別能使腰椎喪失20%及27%的抗扭轉能力[21]。如果行經椎板間隙開窗,腰椎整體剛度手術前后無明顯變化[22],而且經椎板間隙開窗后椎管能得到良好減壓[23]。所以本組均采用經椎板間隙開窗減壓,打開椎板間隙后輕微向中線牽拉硬膜囊即可找到骨折線,并能見到骨折塊是否完全復位。在傷椎中上部椎管的外側骨折處開骨窗時,盡量緊貼椎管外側壁,減輕撬撥復位及椎體內植骨時對硬膜囊內脊髓或馬尾神經的干擾。對于椎管內骨折占位率≥50%者,行撐開復位前需先行雙側椎板間隙開窗減壓,因為有學者認為椎管壓迫超過50%時,采用后路間接復位不能使骨塊前移,而且由于神經組織緊貼骨塊后方,復位會造成脊髓的過度牽拉或進一步損傷[24]。有文獻報道經傷椎椎弓根椎體內植骨并植釘治療胸腰椎骨折獲得良好效果[6],但其手術時用5~6顆螺釘在傷椎上植釘,本術式僅用4顆螺釘,有利于減輕患者經濟負擔。本術式經椎管可通過骨缺損間隙對塌陷終板進行撬撥復位,有效恢復傷椎前中柱高度,傷椎內能得到充分植骨,有效恢復了前中柱的初始強度,使椎弓根螺釘應力減輕,傷椎愈合后將完全恢復脊柱前中柱穩定性。
綜上述,經椎板間隙開窗、椎管減壓、傷椎椎體內植骨治療胸腰椎爆裂骨折,在椎管充分減壓同時,椎體內植骨重塑了椎體形狀和高度,并能恢復前中柱穩定性,減少內固定物松動及斷裂。但術后隨訪發現部分患者傷椎內植骨吸收出現缺損現象,因此遠期療效有待進一步隨訪觀察。
脊柱胸腰段由于其解剖的特殊性,該部位骨折發生率在脊柱骨折中列首位;近年采用后路椎弓根螺釘治療胸腰椎爆裂骨折取得良好臨床療效,但也出現了一些術后并發癥[1]。為減少并發癥發生,各種椎體內植骨技術得以發展;目前最常見植骨方式為經椎弓根椎體內植骨,可取得良好療效,但有報道隨訪期間出現內固定物松動、斷裂等并發癥[2],可能與其植骨量不足有關[3]。現回顧分析2010年11月-2012年11月,我科采用經椎板間隙開窗、椎管減壓、傷椎椎體內植骨治療的58例胸腰椎爆裂骨折患者臨床資料,總結其療效。報告如下。
1 臨床資料
1.1 一般資料
本組男40例,女18例;年齡25~58歲,平均48歲。致傷原因:高處墜落傷28例,交通事故傷14例,重物砸傷11例,摔傷5例。損傷椎體:T10 3例,T11 5例,T12 7例,L1 25例,L2 16例,L3 2例。骨折根據Denis分型均為爆裂骨折(B型)。脊髓損傷程度根據美國脊柱損傷委員會(ASIA)分類標準:A級5例,B級18例,C級20例,D級14例,E級1例。根據胸腰椎爆裂骨折椎管內骨折塊CT分型[4]:A型5例,B1型20例,B2型10例,C型23例。受傷至手術時間10 h~9?d,平均7.2 d。
1.2 手術方法
患者于氣管插管全麻下取俯臥位,腹部懸空;取以傷椎棘突為中心的后正中切口,顯露椎板及關節突,在C臂X線機透視下于傷椎上、下位椎體椎弓根植入4?枚椎弓根螺釘。CT分型為C型的患者行雙側上、下椎板部分切除開窗減壓,A、B1及B2型患者選取嚴重側上、下椎板部分切除開窗減壓;對于C型骨折,予以先開窗減壓再撐開復位,以免撐開復位時加重神經損傷。撐開復位后,從開窗處探查椎管,注意避免損傷椎管內脊髓、馬尾神經及血管;用打入器將殘留突入椎管的骨折塊打回椎體復位,如僅行單側開窗減壓,對側骨折塊復位不理想時用直角形復位器復位。根據骨折位置在傷椎椎體中上部椎管的外側骨折處開一直徑約6?mm小窗,用刮匙插入骨折椎體內前中部向上或向下撬頂終板,進一步復位骨折塊,術中根據C臂X線機透視觀察傷椎椎體后緣“直線”或“前弧線”、雙側椎弓根間距情況確認傷椎已恢復正常外形。撬撥后傷椎椎體留下明顯空隙,將椎板減壓時咬下的骨碎粒及同種異體骨顆粒(北京鑫康辰醫學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植入其中,用植骨棒將骨粒推入夯實,最后用膠原蛋白海綿封住植骨開窗口止血并防止碎骨粒退入椎管。沖洗傷口,置負壓引流管,縫合皮膚。
1.3 術后處理及隨訪指標
術后平臥,48~72 h拔除引流管。術后1周復查腰椎X線片及CT,無脊髓、馬尾神經損傷者佩戴支具保護下適當下床活動,1年后取出內固定物;有神經損傷者予以針灸、營養神經、高壓氧治療等促進神經功能恢復并行功能鍛煉,肌力恢復后下床活動,1年后根據骨折愈合情況取出內固定物。
術前、術后1年行CT檢查,按以下公式計算傷椎椎管狹窄率[4]:(正常椎管矢狀徑-傷椎最狹窄處椎管矢狀徑)/正常椎管矢狀徑×100%;于術前、術后1周、術后1年及取出內固定物后3個月行X線片檢查,按李欽亮等[5]方法計算傷椎相對高度,評估椎體高度恢復情況及有無高度丟失,并測量Cobb角評估后凸矯正情況;術后1年采用ASIA分類標準評估神經功能恢復情況。
1.4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16.0統計軟件進行分析。數據以均數±標準差表示,組間比較采用重復測量方差分析,兩兩比較采用配對t檢驗;檢驗水準α=0.05。
2 結果
患者均順利完成手術,術后切口均Ⅰ期愈合。58例均獲隨訪,隨訪時間12~18個月,平均15個月。術后1年CT示傷椎椎體內植骨部分吸收,但傷椎骨折均愈合,無螺釘松動及斷釘、斷棒現象發生。本組患者于術后12~15個月,平均13個月取出內固定物。術前和術后1年傷椎椎管狹窄率分別為47.56%±14.61%和1.26%±0.62%,差異有統計學意義(t=24.46,P=0.00)。隨訪期間56例患者術前、術后1周、術后1?年和取出內固定物后3個月Cobb角分別為(16.98±3.67)、(3.42±1.45)、(3.82±1.60)、(4.84±1.70)°,術后各時間點均較術前明顯改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術后各時間點間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傷椎相對高度分別為57.10%±6.52%、96.26%;±1.94%、96.11%±1.97%、96.03%±1.96%,術后各時間點均較術前明顯恢復,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術后各時間點間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術后1年56例患者神經功能均有1~3級改善,ASIA分級為A級1例,B級4例,C級10例,D級23例,E級20例。見圖 1。

3 討論
3.1 胸腰椎骨折手術入路選擇
胸腰椎骨折手術治療目的是提供脊柱即刻穩定性、解除神經壓迫、恢復脊柱正常序列,選取前路、后路還是前后路聯合手術治療目前尚存在爭議。前路手術能直接清除椎管內占位骨塊,充分解除脊髓及馬尾神經壓迫,療效良好[6],有學者采用新的前路支撐體材料進行椎體間支撐及融合[7-8]治療胸腰椎爆裂骨折,取得了較好療效;但前路手術創傷大、出血量較多,術中對傷椎的顯露、止血及椎體切除椎管減壓時需要一定經驗和技巧,對脊椎后凸畸形矯正不理想。前后路聯合手術具有充分減壓、有效支撐及牢固固定的優點;但其具有前路手術的缺點,且創傷更大。后路手術具有解剖簡便、創傷小、出血量少、易于顯露、并發癥少及椎弓根螺釘三柱堅強固定等優點,在胸腰椎骨折中廣泛應用[9]。鑒于各手術入路的優缺點,1994年McCormack提出了載荷分享評分系統指導手術入路選擇,作者建議4~6分選擇后路手術,≥7分選擇前路手術,多數學者認為該觀點比較量化和客觀。參照載荷分享評分系統,本組為5~6分,故均采用后路手術。
3.2 經椎板間隙開窗、椎管減壓的適應證及效果
胸腰椎發生爆裂骨折時常出現骨折塊突入椎管,但骨折塊突入椎管的占位率與脊髓和馬尾神經損傷無明顯正相關[10]。臨床工作中我們發現,同一節段同一程度的椎管占位率,其神經損傷程度并不同。因此,后路手術治療胸腰椎爆裂骨折是否必須行椎管減壓存在不同觀點,有學者認為椎管內骨折塊占位率達40%時行椎管減壓[11],也有學者以椎管內骨折塊占位率達50%為減壓指征[12];王偉等[13]認為胸腰段骨折后路椎管減壓的相對指征是椎管內骨折塊占位率 < ?40%且術前有神經癥狀者,以及椎管內骨折塊占位率≥40%、無論術前有無神經癥狀者。我們對本組患者經椎管行傷椎椎體撬撥復位,恢復椎體形狀和傷椎內植骨,均直視或探查將突入椎管骨折塊復位進行椎管減壓。術后患者神經損傷得到不同程度恢復,復查CT見椎管內骨折塊占位明顯減少,甚至恢復正常。
3.3 傷椎椎體內植骨的必要性
傷椎撐開復位后,椎體呈“蛋殼樣”改變,前中柱抗壓強度差,內固定物承擔較大應力,常發生斷釘、斷棒、內固定物松動彎曲、Cobb角增加等并發癥[14]。為了加強前中柱抗壓能力,減少并發癥發生,有學者采用向傷椎內注入骨水泥的方法,取得了一定臨床效果[15-16],但存在骨水泥滲漏等并發癥,而且骨水泥與骨質硬度不同,取出內固定物后有產生切割的風險。有學者采用牽引過伸手法復位和/或球囊擴張復位、經皮椎體內植骨(自體骨和同種異體骨)支撐成形治療胸腰段骨折[17],傷椎內植骨能增加椎體前中柱穩定性[18],充分植骨后傷椎能獲得與正常椎體相似的強度,而且植入骨爬行替代成骨,可促進骨折骨性愈合。故本組均采用將椎板間隙開窗時咬下的骨碎粒及同種異體骨顆粒混合植入傷椎椎體內,結果顯示除部分骨吸收外,傷椎均達骨性愈合。
3.4 手術適應證
胸腰椎爆裂骨折時采取手術治療還是非手術治療仍存在爭議。2005年Vaccaro等[19]提出一種新的系統分類法——胸腰椎損傷分類及損傷程度評價系統(TLICS)指導是否行手術治療,認為TLICS評分≥5?分者應考慮手術治療,≤3分者可考慮非手術治療,4分者可選擇手術或非手術治療。胸腰椎爆裂骨折撐開復位是通過前后縱韌帶及椎間盤纖維環的牽拉作用進行,但壓縮的松質骨無法重新膨脹,椎體內空虛,出現“蛋殼樣”現象;是否所有胸腰椎骨折復位后均需行椎體內植骨,有研究報道若椎體塌陷超過1 cm,撐開復位后會形成骨缺損空腔[20],需要椎體內植骨填充骨缺損空腔。目前胸腰椎爆裂骨折撐開復位后行椎體內植骨尚無明確手術指征,我們認為此手術方式的適應證為:胸腰椎爆裂骨折,TLICS評分≥5分(本組5~8分),椎體壓縮塌陷>1 cm,載荷分享評分≤6分。手術禁忌證:陳舊性骨折和傷椎鄰位椎間盤嚴重損傷及突入椎管。因椎間盤參與前中柱的構成,而本手術方式僅行椎體內植骨成形,重塑椎體形狀和高度,未行融合,如果椎間盤嚴重損傷,則前中柱完整性喪失,即使椎體愈合良好,也會發生內固定物疲勞斷裂或取出內固定物后出現矯正度丟失。
3.5 手術體會
胸腰椎爆裂骨折時,前中柱已受到破壞,后路手術時如果行半椎板或全椎板切除,將損傷后柱結構,喪失脊柱穩定性,有研究表明半椎板切除及全椎板切除分別能使腰椎喪失20%及27%的抗扭轉能力[21]。如果行經椎板間隙開窗,腰椎整體剛度手術前后無明顯變化[22],而且經椎板間隙開窗后椎管能得到良好減壓[23]。所以本組均采用經椎板間隙開窗減壓,打開椎板間隙后輕微向中線牽拉硬膜囊即可找到骨折線,并能見到骨折塊是否完全復位。在傷椎中上部椎管的外側骨折處開骨窗時,盡量緊貼椎管外側壁,減輕撬撥復位及椎體內植骨時對硬膜囊內脊髓或馬尾神經的干擾。對于椎管內骨折占位率≥50%者,行撐開復位前需先行雙側椎板間隙開窗減壓,因為有學者認為椎管壓迫超過50%時,采用后路間接復位不能使骨塊前移,而且由于神經組織緊貼骨塊后方,復位會造成脊髓的過度牽拉或進一步損傷[24]。有文獻報道經傷椎椎弓根椎體內植骨并植釘治療胸腰椎骨折獲得良好效果[6],但其手術時用5~6顆螺釘在傷椎上植釘,本術式僅用4顆螺釘,有利于減輕患者經濟負擔。本術式經椎管可通過骨缺損間隙對塌陷終板進行撬撥復位,有效恢復傷椎前中柱高度,傷椎內能得到充分植骨,有效恢復了前中柱的初始強度,使椎弓根螺釘應力減輕,傷椎愈合后將完全恢復脊柱前中柱穩定性。
綜上述,經椎板間隙開窗、椎管減壓、傷椎椎體內植骨治療胸腰椎爆裂骨折,在椎管充分減壓同時,椎體內植骨重塑了椎體形狀和高度,并能恢復前中柱穩定性,減少內固定物松動及斷裂。但術后隨訪發現部分患者傷椎內植骨吸收出現缺損現象,因此遠期療效有待進一步隨訪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