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孫艷君, 張露丹, 李楠, 高晟瑋, 張莉, 邢永發, 牟瑋, 谷旭放, 王保和, 黃宇虹. 中醫藥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臨床研究證據的范圍綜述. 華西醫學, 2023, 38(4): 506-512. doi: 10.7507/1002-0179.202211154 復制
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COVID-19)暴發以來,各國均紛紛緊急研發針對新型冠狀病毒(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 SARS-CoV-2)的疫苗和藥物,盡管有些藥物在臨床試驗中顯示出具有一定的抗 SARS-CoV-2 作用,但隨著病毒株的不斷變異,目前也尚難確定藥物能否對變異的病毒株起治療作用,人類的健康依然暴露在 SARS-CoV-2 的威脅之下,早日研發出針對 COVID-19 的有效治療措施迫在眉睫。多項研究表明,中醫藥在治療 COVID-19 方面療效可觀[1-8]。在中國抗擊疫情取得勝利的過程中,中醫藥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9]。在疫情期間,中國中西醫結合的治療方案取得了良好的臨床療效[10]。從疫情之初至今,中國已先后發布了共 10 版 COVID-19 診療方案,從第 3 版開始,中醫藥被正式納入診療方案[11]。大量臨床試驗也表明,中醫藥在治療 COVID-19 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12-18]。且中醫藥治療 COVID-19 的療效亦得到了世界衛生組織總干事高級顧問 Bruce Elwald 的肯定[19]。范圍綜述(scoping review)是一種識別和整理研究問題證據的方法,其通過大范圍、全面地篩選大量文獻,確定與研究主題相關的納入文獻后,進一步整理文獻信息,匯總與研究目的相關的證據類型,并總結現存證據的不足之處,為未來研究者的研究提供思路和指導[20]。基于此,為了使患者、決策者及臨床醫師更全面地了解中醫藥治療 COVID-19 的相關信息,本研究采用范圍綜述的方法對中醫藥治療 COVID-19 的臨床研究證據進行梳理,以期能夠為中醫藥治療 COVID-19 提供證據支撐。
1 資料與方法
本研究按照范圍綜述報告規范清單(PRISMA Extension for Scoping Reviews, PRISMA-ScR)的標準[21]對中醫藥治療 COVID-19 的臨床研究進行范圍綜述。
1.1 納入與排除標準
1.1.1 納入標準
① 研究對象:經實驗室確診的 COVID-19 患者,性別、年齡、種族、疾病嚴重程度不限。② 干預措施:治療措施為中藥療法,使用形式可為單獨使用,或中藥聯合西醫常規治療,或中藥聯合中醫康復療法,或中藥聯合中醫康復療法聯合西醫常規治療。中藥療法劑型不限;西醫常規治療則依據國家 COVID-19 診療方案,根據患者的病情特點給予對癥支持等治療;中醫康復療法包括針灸、穴位貼敷、推拿等。③ 研究類型:隨機對照試驗、非隨機對照試驗、隊列研究、病例對照研究。④ 文獻來源:公開發表在同行評審期刊的期刊論文,以及學位論文。
1.1.2 排除標準
① 重復發表、無法獲取全文的研究;② 無對照組的研究。
1.2 臨床研究證據來源與檢索策略
計算機檢索 PubMed、Embase 和 Cochrane Library 三大英文數據庫,以及中國知網、萬方數字化期刊全文數據庫和中國生物醫學文獻服務系統三大中文數據庫。檢索時間為自建庫至 2022 年 7 月 21 日,語種限制為中英文。
根據不同數據庫的特點,檢索采用主題詞和自由詞相結合的方式,以 PubMed 為例,具體檢索策略為:(((("COVID-19"[Mesh]) OR ("SARS-CoV-2"[Mesh])) OR ((((("COVID 19"[Title/Abstract]) OR ("SARS-CoV-2"[Title/Abstract])) OR ("2019-nCoV"[Title/Abstract])) OR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Title/Abstract])) OR ("2019 novel coronavirus"[Title/Abstract])))) AND (((("Drugs, Chinese Herbal"[Mesh]) OR ("Medicine, Chinese Traditional"[Mesh])) OR ("Herbal Medicine"[Mesh])) OR ((("Chinese medicine"[Title/Abstract]) OR ("integrative Chinese and western medicine"[Title/Abstract])) OR ("herbal medicine"[Title/Abstract])));以中國知網為例,具體檢索策略為:SU=('新型冠狀病毒' + '新冠肺炎' + 'COVID-19' + '2019 冠狀病毒') AND SU=('中醫' + '中藥' + '中草藥' + '中成藥' + '中西醫結合')。
1.3 文獻篩選與數據提取
將檢索到的文獻題錄全部導入 Endnote X9 軟件中。通過 Endnote X9 軟件去重和人工去重后,由 2 名研究人員根據事先制定好的納入與排除標準,逐一閱讀文獻的標題、摘要進行初步篩選,以剔除不符合納入標準的研究文獻,然后下載并閱讀文獻全文進行復篩,以最終確定符合納入要求的文獻。
由 2 名研究人員使用 Excel 2010 軟件進行文獻信息提取。提取內容包括:① 納入研究的基本信息:標題、發表年份、研究地區、研究類型等;② 納入研究的內容信息:疾病嚴重程度分型、樣本量、干預措施、療程、結局指標、不良反應/事件。
1.4 統計學方法
本研究采用描述性統計分析方法對中醫藥治療 COVID-19 的臨床研究進行定性總結。對納入研究的發表年份、研究地區、研究類型、樣本量、療程、干預措施、疾病嚴重程度、結局指標、不良反應/事件情況進行分析。分析結果采用頻數、構成比表示,用文字結合統計圖表的方式進行展示。
2 結果
2.1 文獻檢索與篩選
通過檢索數據庫共獲得相關文獻 14702 篇,經文獻管理軟件 Endnote X9 查重和人工手動查重,去除重復文獻 7037 篇;剩余 7665 篇文獻,通過閱讀文題和摘要進行初篩,排除不符合納入標準的文獻 7531 篇;剩余的 134 篇文獻,下載并閱讀全文后復篩,排除 2 篇查不到全文的文獻,最終納入 132 篇研究。文獻篩選流程見圖1。

*具體包括:PubMed(
2.2 納入研究的基本信息
2.2.1 發表年份
納入的 132 篇文獻發文時間在 2020 年-2022 年,其中 2020 年 65 篇,占 49.2%;2021 年 51 篇,占 38.6%;2022 年 16 篇,占 12.1%。自 2020 年至 2022 年,發文數量逐年下降。
2.2.2 研究地區
納入研究的地區分布情況見圖2。132 項研究中,9 項為多中心研究,1 項在巴基斯坦開展,1 項未報告研究地區,其余 121 項研究分別在全國 19 個省市自治區內開展。其中研究分布最多的地區為湖北省(65 項,占 49.2%);其次依次為上海市、重慶市、北京市、廣東省、浙江省、江蘇省、安徽省、陜西省、河南省、河北省、湖南省,這 11 個省市共有 49 項研究,占總研究數量的 37.1%;共有 7 項研究分布在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四川省、吉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天津市,占總研究數量的 5.3%。

2.2.3 研究類型
132 篇研究中,回顧性隊列研究數量最多,共 62 篇(47.0%);其次是隨機對照試驗,共 53 篇(40.2%);非隨機對照試驗共 17 篇(12.9%)。篩選的所有研究中無病例對照研究。
2.3 納入研究的內容信息
2.3.1 樣本量
132 篇研究中,最大樣本量 8939 例,最小樣本量 22 例。樣本量分布在 50~100 例的研究數量最多(43.2%),樣本量在 300 例以上的研究數量相對較少。見表1。

2.3.2 療程
132 篇研究中,療程≤7 d 和 8~14 d 的文獻數量最多,共 66 篇(50.0%);療程超過 14 d 的研究數量較少;有 59 篇(44.7%)未報告研究療程。見表2。

2.3.3 干預措施類型
132 項研究共涉及 15 種干預措施類型,其中中藥+常規治療 vs. 常規治療的干預方式占比最大(75.0%,99/132),其次是中藥 1+常規治療 vs. 中藥 2+常規治療(6.8%,9/132),以及中藥+抗病毒藥物 vs. 抗病毒藥物(5.3%,7/132)。應用中藥+抗病毒藥物 vs. 中藥等其他干預措施類型的研究數量相對較少。見表3。

2.3.4 疾病嚴重程度
132 篇研究中,納入 COVID-19 輕型患者(8.3%,11/132)、普通型患者(19.7%,26/132)、重型患者(9.8%),以及輕型、普通型患者(18.9%,25/132)的研究數量占比相對較多;其他如輕型、普通型、重型(6.8%),普通型、重型(6.8%),重型、危重型(6.8%)等研究數量較少,另外還有 23 篇研究未報告所納入 COVID-19 患者疾病嚴重程度的具體分型。見表4。

2.3.5 結局指標
132 篇研究涉及的所有結局指標大致可分為 7 類,即癥狀/體征變化情況、臨床轉歸、安全性指標、實驗室指標、影像學指標、功能量表、其他。具體情況見圖3。

2.3.6 不良反應/事件
在 132 篇臨床研究中,68 篇(51.5%)未提及不良反應/事件指標,40 篇(30.3%)報道未出現不良反應/事件,24 篇(18.2%)對患者治療過程中出現的不良反應/事件進行了報道。干預/暴露組報道的相關不良反應/事件主要有肝腎功能異常、皮疹、胃腸不適、腹痛、腹瀉、惡心嘔吐、食欲下降、乏力、頭暈、頭痛、感染、代謝紊亂、神經系統疾病、震顫、過敏反應。
3 討論
3.1 結果分析
本研究按照 PRISMA-ScR 標準,共納入 132 篇中醫藥治療 COVID-19 的臨床研究進行范圍綜述。文獻發表時間為 2020 年-2022 年,從發文趨勢來看,3 年間發文數量逐年下降,這可能與中國采取的防疫政策和治療措施有關,國內疫情一直處在平穩狀態。從地域角度看,研究地區大都分布在我國南方地區,其中又以湖北省的研究為最多。從研究類型來分析,回顧性隊列研究數量排名第一,面對突如其來的急性傳染性疾病大暴發,在如此緊急的狀態之下,想要開展高證據級別的隨機對照試驗不太容易,但也不乏有一些中醫藥治療 COVID-19 的高質量隨機對照試驗。本研究納入文獻的樣本量大都分布在 50~150 例,多中心、大樣本的研究相對較少;療程以 0~14 d 為多,且相當部分研究未報道具體療程。在疾病嚴重程度分層方面,納入文獻的研究對象以輕型、普通型為主,這也從側面說明了中醫藥在治療非重型 COVID-19 方面有著豐富的臨床經驗,這與評估中醫藥治療 COVID-19 療效的世界衛生組織專家會議得出的結論相吻合[22]。各研究的結局指標多為癥狀改善情況、實驗室和影像學指標的變化情況,以及臨床轉歸等。較少有研究報告發生的不良反應/事件與治療所用的藥物相關。2022 年 12 月 16 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通知,并宣布自 2023 年 1 月 8 日起,對 COVID-19 實行“乙類乙管”。目前世界范圍流行的奧密克戎變異株,其感染率雖高,但超 90% 的人為無癥狀感染者和輕型患者,其致重癥和致死率極低,加之我國篩選出的“三藥三方”,及廣大醫務人員防疫 3 年積累的臨床經驗,使得我們更有能力和信心去戰勝 COVID-19。
3.2 研究中發現的問題及未來的建議
通過梳理納入的研究,我們發現已有的中醫藥治療 COVID-19 的臨床研究存在以下不足:① 各研究樣本量較小。未來需要更多大樣本的研究,以使試驗結果更加可靠。② 通過對納入研究的干預措施進行梳理發現,有 4 篇研究的干預措施為中藥聯合中醫康復療法,因存在 2 種中醫干預措施,此類研究并不能很好地證實中藥對 COVID-19 的療效,無法作為臨床決策的依據,以后應盡量多開展能夠為臨床提供決策支持的研究,以實現臨床研究的價值,讓臨床研究能更充分地指導臨床診療。③ 有 23 篇研究未報告納入患者的疾病嚴重程度分型。未來的研究應明確納入患者的疾病嚴重程度分型,以明確中藥在治療不同疾病嚴重程度亞組方面的療效。④ 納入研究的結局指標應與臨床價值相對應,且應評價測量結局指標的信效度,以更好地指導臨床診療[23]。未來臨床研究在設定結局指標的時候,可參照 COVID-19 臨床試驗核心指標集[24],以進一步規范結局指標。⑤ 有 68 篇研究未觀察安全性這一結局指標。在評估某一干預措施對疾病的療效時,安全性評價同樣重要,故未來的研究在觀察藥物療效的同時,也應關注藥物的安全性。
3.3 本研究的局限性
本研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① 研究未檢索臨床試驗注冊平臺以及灰色文獻,搜索范圍較為局限,證據的梳理可能不夠全面;② 納入的研究語種限制為僅中、英文,這可能會導致一定程度的選擇偏倚;③ 研究僅納入隨機對照試驗、非隨機對照試驗和回顧性隊列研究,使得證據范圍相對局限;④ 研究未納入單純中醫康復療法治療 COVID-19 的研究,這可能會造成對中醫康復療法治療 COVID-19 證據收集的缺失。
綜上所述,目前已有較多的中醫藥治療 COVID-19 的臨床研究發表,說明中醫藥在治療 COVID-19 方面已有一定的臨床研究證據。但現存研究樣本量較小,缺乏大樣本、多中心的臨床試驗,且大多數臨床研究均是在國人 COVID-19 患者中開展的,缺乏國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支撐。未來可多開展大樣本、國際合作的臨床試驗,讓世界了解中醫藥的療效,向世界推廣中醫藥,為中醫藥抗擊 COVID-19 提供強有力的證據支撐。
利益沖突:所有作者聲明不存在利益沖突。
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COVID-19)暴發以來,各國均紛紛緊急研發針對新型冠狀病毒(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 SARS-CoV-2)的疫苗和藥物,盡管有些藥物在臨床試驗中顯示出具有一定的抗 SARS-CoV-2 作用,但隨著病毒株的不斷變異,目前也尚難確定藥物能否對變異的病毒株起治療作用,人類的健康依然暴露在 SARS-CoV-2 的威脅之下,早日研發出針對 COVID-19 的有效治療措施迫在眉睫。多項研究表明,中醫藥在治療 COVID-19 方面療效可觀[1-8]。在中國抗擊疫情取得勝利的過程中,中醫藥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9]。在疫情期間,中國中西醫結合的治療方案取得了良好的臨床療效[10]。從疫情之初至今,中國已先后發布了共 10 版 COVID-19 診療方案,從第 3 版開始,中醫藥被正式納入診療方案[11]。大量臨床試驗也表明,中醫藥在治療 COVID-19 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12-18]。且中醫藥治療 COVID-19 的療效亦得到了世界衛生組織總干事高級顧問 Bruce Elwald 的肯定[19]。范圍綜述(scoping review)是一種識別和整理研究問題證據的方法,其通過大范圍、全面地篩選大量文獻,確定與研究主題相關的納入文獻后,進一步整理文獻信息,匯總與研究目的相關的證據類型,并總結現存證據的不足之處,為未來研究者的研究提供思路和指導[20]。基于此,為了使患者、決策者及臨床醫師更全面地了解中醫藥治療 COVID-19 的相關信息,本研究采用范圍綜述的方法對中醫藥治療 COVID-19 的臨床研究證據進行梳理,以期能夠為中醫藥治療 COVID-19 提供證據支撐。
1 資料與方法
本研究按照范圍綜述報告規范清單(PRISMA Extension for Scoping Reviews, PRISMA-ScR)的標準[21]對中醫藥治療 COVID-19 的臨床研究進行范圍綜述。
1.1 納入與排除標準
1.1.1 納入標準
① 研究對象:經實驗室確診的 COVID-19 患者,性別、年齡、種族、疾病嚴重程度不限。② 干預措施:治療措施為中藥療法,使用形式可為單獨使用,或中藥聯合西醫常規治療,或中藥聯合中醫康復療法,或中藥聯合中醫康復療法聯合西醫常規治療。中藥療法劑型不限;西醫常規治療則依據國家 COVID-19 診療方案,根據患者的病情特點給予對癥支持等治療;中醫康復療法包括針灸、穴位貼敷、推拿等。③ 研究類型:隨機對照試驗、非隨機對照試驗、隊列研究、病例對照研究。④ 文獻來源:公開發表在同行評審期刊的期刊論文,以及學位論文。
1.1.2 排除標準
① 重復發表、無法獲取全文的研究;② 無對照組的研究。
1.2 臨床研究證據來源與檢索策略
計算機檢索 PubMed、Embase 和 Cochrane Library 三大英文數據庫,以及中國知網、萬方數字化期刊全文數據庫和中國生物醫學文獻服務系統三大中文數據庫。檢索時間為自建庫至 2022 年 7 月 21 日,語種限制為中英文。
根據不同數據庫的特點,檢索采用主題詞和自由詞相結合的方式,以 PubMed 為例,具體檢索策略為:(((("COVID-19"[Mesh]) OR ("SARS-CoV-2"[Mesh])) OR ((((("COVID 19"[Title/Abstract]) OR ("SARS-CoV-2"[Title/Abstract])) OR ("2019-nCoV"[Title/Abstract])) OR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Title/Abstract])) OR ("2019 novel coronavirus"[Title/Abstract])))) AND (((("Drugs, Chinese Herbal"[Mesh]) OR ("Medicine, Chinese Traditional"[Mesh])) OR ("Herbal Medicine"[Mesh])) OR ((("Chinese medicine"[Title/Abstract]) OR ("integrative Chinese and western medicine"[Title/Abstract])) OR ("herbal medicine"[Title/Abstract])));以中國知網為例,具體檢索策略為:SU=('新型冠狀病毒' + '新冠肺炎' + 'COVID-19' + '2019 冠狀病毒') AND SU=('中醫' + '中藥' + '中草藥' + '中成藥' + '中西醫結合')。
1.3 文獻篩選與數據提取
將檢索到的文獻題錄全部導入 Endnote X9 軟件中。通過 Endnote X9 軟件去重和人工去重后,由 2 名研究人員根據事先制定好的納入與排除標準,逐一閱讀文獻的標題、摘要進行初步篩選,以剔除不符合納入標準的研究文獻,然后下載并閱讀文獻全文進行復篩,以最終確定符合納入要求的文獻。
由 2 名研究人員使用 Excel 2010 軟件進行文獻信息提取。提取內容包括:① 納入研究的基本信息:標題、發表年份、研究地區、研究類型等;② 納入研究的內容信息:疾病嚴重程度分型、樣本量、干預措施、療程、結局指標、不良反應/事件。
1.4 統計學方法
本研究采用描述性統計分析方法對中醫藥治療 COVID-19 的臨床研究進行定性總結。對納入研究的發表年份、研究地區、研究類型、樣本量、療程、干預措施、疾病嚴重程度、結局指標、不良反應/事件情況進行分析。分析結果采用頻數、構成比表示,用文字結合統計圖表的方式進行展示。
2 結果
2.1 文獻檢索與篩選
通過檢索數據庫共獲得相關文獻 14702 篇,經文獻管理軟件 Endnote X9 查重和人工手動查重,去除重復文獻 7037 篇;剩余 7665 篇文獻,通過閱讀文題和摘要進行初篩,排除不符合納入標準的文獻 7531 篇;剩余的 134 篇文獻,下載并閱讀全文后復篩,排除 2 篇查不到全文的文獻,最終納入 132 篇研究。文獻篩選流程見圖1。

*具體包括:PubMed(
2.2 納入研究的基本信息
2.2.1 發表年份
納入的 132 篇文獻發文時間在 2020 年-2022 年,其中 2020 年 65 篇,占 49.2%;2021 年 51 篇,占 38.6%;2022 年 16 篇,占 12.1%。自 2020 年至 2022 年,發文數量逐年下降。
2.2.2 研究地區
納入研究的地區分布情況見圖2。132 項研究中,9 項為多中心研究,1 項在巴基斯坦開展,1 項未報告研究地區,其余 121 項研究分別在全國 19 個省市自治區內開展。其中研究分布最多的地區為湖北省(65 項,占 49.2%);其次依次為上海市、重慶市、北京市、廣東省、浙江省、江蘇省、安徽省、陜西省、河南省、河北省、湖南省,這 11 個省市共有 49 項研究,占總研究數量的 37.1%;共有 7 項研究分布在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四川省、吉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天津市,占總研究數量的 5.3%。

2.2.3 研究類型
132 篇研究中,回顧性隊列研究數量最多,共 62 篇(47.0%);其次是隨機對照試驗,共 53 篇(40.2%);非隨機對照試驗共 17 篇(12.9%)。篩選的所有研究中無病例對照研究。
2.3 納入研究的內容信息
2.3.1 樣本量
132 篇研究中,最大樣本量 8939 例,最小樣本量 22 例。樣本量分布在 50~100 例的研究數量最多(43.2%),樣本量在 300 例以上的研究數量相對較少。見表1。

2.3.2 療程
132 篇研究中,療程≤7 d 和 8~14 d 的文獻數量最多,共 66 篇(50.0%);療程超過 14 d 的研究數量較少;有 59 篇(44.7%)未報告研究療程。見表2。

2.3.3 干預措施類型
132 項研究共涉及 15 種干預措施類型,其中中藥+常規治療 vs. 常規治療的干預方式占比最大(75.0%,99/132),其次是中藥 1+常規治療 vs. 中藥 2+常規治療(6.8%,9/132),以及中藥+抗病毒藥物 vs. 抗病毒藥物(5.3%,7/132)。應用中藥+抗病毒藥物 vs. 中藥等其他干預措施類型的研究數量相對較少。見表3。

2.3.4 疾病嚴重程度
132 篇研究中,納入 COVID-19 輕型患者(8.3%,11/132)、普通型患者(19.7%,26/132)、重型患者(9.8%),以及輕型、普通型患者(18.9%,25/132)的研究數量占比相對較多;其他如輕型、普通型、重型(6.8%),普通型、重型(6.8%),重型、危重型(6.8%)等研究數量較少,另外還有 23 篇研究未報告所納入 COVID-19 患者疾病嚴重程度的具體分型。見表4。

2.3.5 結局指標
132 篇研究涉及的所有結局指標大致可分為 7 類,即癥狀/體征變化情況、臨床轉歸、安全性指標、實驗室指標、影像學指標、功能量表、其他。具體情況見圖3。

2.3.6 不良反應/事件
在 132 篇臨床研究中,68 篇(51.5%)未提及不良反應/事件指標,40 篇(30.3%)報道未出現不良反應/事件,24 篇(18.2%)對患者治療過程中出現的不良反應/事件進行了報道。干預/暴露組報道的相關不良反應/事件主要有肝腎功能異常、皮疹、胃腸不適、腹痛、腹瀉、惡心嘔吐、食欲下降、乏力、頭暈、頭痛、感染、代謝紊亂、神經系統疾病、震顫、過敏反應。
3 討論
3.1 結果分析
本研究按照 PRISMA-ScR 標準,共納入 132 篇中醫藥治療 COVID-19 的臨床研究進行范圍綜述。文獻發表時間為 2020 年-2022 年,從發文趨勢來看,3 年間發文數量逐年下降,這可能與中國采取的防疫政策和治療措施有關,國內疫情一直處在平穩狀態。從地域角度看,研究地區大都分布在我國南方地區,其中又以湖北省的研究為最多。從研究類型來分析,回顧性隊列研究數量排名第一,面對突如其來的急性傳染性疾病大暴發,在如此緊急的狀態之下,想要開展高證據級別的隨機對照試驗不太容易,但也不乏有一些中醫藥治療 COVID-19 的高質量隨機對照試驗。本研究納入文獻的樣本量大都分布在 50~150 例,多中心、大樣本的研究相對較少;療程以 0~14 d 為多,且相當部分研究未報道具體療程。在疾病嚴重程度分層方面,納入文獻的研究對象以輕型、普通型為主,這也從側面說明了中醫藥在治療非重型 COVID-19 方面有著豐富的臨床經驗,這與評估中醫藥治療 COVID-19 療效的世界衛生組織專家會議得出的結論相吻合[22]。各研究的結局指標多為癥狀改善情況、實驗室和影像學指標的變化情況,以及臨床轉歸等。較少有研究報告發生的不良反應/事件與治療所用的藥物相關。2022 年 12 月 16 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通知,并宣布自 2023 年 1 月 8 日起,對 COVID-19 實行“乙類乙管”。目前世界范圍流行的奧密克戎變異株,其感染率雖高,但超 90% 的人為無癥狀感染者和輕型患者,其致重癥和致死率極低,加之我國篩選出的“三藥三方”,及廣大醫務人員防疫 3 年積累的臨床經驗,使得我們更有能力和信心去戰勝 COVID-19。
3.2 研究中發現的問題及未來的建議
通過梳理納入的研究,我們發現已有的中醫藥治療 COVID-19 的臨床研究存在以下不足:① 各研究樣本量較小。未來需要更多大樣本的研究,以使試驗結果更加可靠。② 通過對納入研究的干預措施進行梳理發現,有 4 篇研究的干預措施為中藥聯合中醫康復療法,因存在 2 種中醫干預措施,此類研究并不能很好地證實中藥對 COVID-19 的療效,無法作為臨床決策的依據,以后應盡量多開展能夠為臨床提供決策支持的研究,以實現臨床研究的價值,讓臨床研究能更充分地指導臨床診療。③ 有 23 篇研究未報告納入患者的疾病嚴重程度分型。未來的研究應明確納入患者的疾病嚴重程度分型,以明確中藥在治療不同疾病嚴重程度亞組方面的療效。④ 納入研究的結局指標應與臨床價值相對應,且應評價測量結局指標的信效度,以更好地指導臨床診療[23]。未來臨床研究在設定結局指標的時候,可參照 COVID-19 臨床試驗核心指標集[24],以進一步規范結局指標。⑤ 有 68 篇研究未觀察安全性這一結局指標。在評估某一干預措施對疾病的療效時,安全性評價同樣重要,故未來的研究在觀察藥物療效的同時,也應關注藥物的安全性。
3.3 本研究的局限性
本研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① 研究未檢索臨床試驗注冊平臺以及灰色文獻,搜索范圍較為局限,證據的梳理可能不夠全面;② 納入的研究語種限制為僅中、英文,這可能會導致一定程度的選擇偏倚;③ 研究僅納入隨機對照試驗、非隨機對照試驗和回顧性隊列研究,使得證據范圍相對局限;④ 研究未納入單純中醫康復療法治療 COVID-19 的研究,這可能會造成對中醫康復療法治療 COVID-19 證據收集的缺失。
綜上所述,目前已有較多的中醫藥治療 COVID-19 的臨床研究發表,說明中醫藥在治療 COVID-19 方面已有一定的臨床研究證據。但現存研究樣本量較小,缺乏大樣本、多中心的臨床試驗,且大多數臨床研究均是在國人 COVID-19 患者中開展的,缺乏國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支撐。未來可多開展大樣本、國際合作的臨床試驗,讓世界了解中醫藥的療效,向世界推廣中醫藥,為中醫藥抗擊 COVID-19 提供強有力的證據支撐。
利益沖突:所有作者聲明不存在利益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