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是醫療聯合體(醫聯體)藥事管理的基礎條件。各家醫療機構在藥事管理方面有許多共性的因素存在,這些共性的因素,便是醫聯體藥事管理的基礎條件。醫聯體藥事管理,既要有共享的方面,又要有滿足不同醫療機構個性化需求的方面。醫聯體內基層醫療機構存在藥事管理觀念陳舊、藥學服務能力薄弱等眾多問題。藥品信息采集是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的重要環節,能將各個環節相銜接,更能體現醫聯體這個特殊組織的優勢。該文針對醫聯體的特定組織形式探索了醫聯體藥事管理,考察了醫聯體內不同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的基本情況,分析了醫聯體藥事管理的基礎條件和基本特點,從而尋找醫聯體藥事管理的突破口。
引用本文: 山鷹, 劉葭, 林蕓竹, 劉慧. 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入手開展助推醫療聯合體藥事管理效能. 華西醫學, 2022, 37(8): 1257-1260. doi: 10.7507/1002-0179.202204067 復制
2020 年,《衛生健康委 ?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醫療聯合體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1]頒布,其第二十五條的核心要求就是醫療聯合體(醫聯體)內部藥事管理需具備統一性和同質化,同時也明確體現出在醫聯體建設工作中豐富藥事管理內涵的急迫性。醫聯體是指深化我國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以該區域內三級醫院為核心,聯合同一區域內二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組建醫聯體,是整合醫療資源的一種模式[2]。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是指醫療機構以患者為中心,以臨床藥學為基礎,對臨床用藥全過程進行有效的組織實施與管理,促進臨床科學、合理用藥的藥學技術服務和相關的藥品管理工作[3]。在傳統思維中,只有在獨立法人的條件下才能進行藥事管理。筆者認為,由若干獨立法人構成的醫聯體也能夠進行藥事管理并且很有必要性。戴海斌等[4]建議設立醫共體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并由牽頭單位統一管理,有條件的醫共體內推薦使用統一的信息系統。
目前,已有醫院開展了基于三級甲等醫院為龍頭的醫聯體模式,在技術支持、管理模式、雙向轉診等方面進行積極探索,并取得良好的成效[5-6]。如今醫聯體內基層醫療機構存在藥事管理觀念陳舊、藥學服務能力薄弱、醫聯體內藥品目錄不一致、未實現患者信息互聯互通等問題[7]。本文將對醫聯體藥事管理的基礎條件和基本特點進行分析,從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入手助推醫聯體藥事管理效能。
1 醫聯體藥事管理的基礎條件與基本特點
首先,各醫療機構藥事管理都具有相同的環節。醫療機構不論規模、等級,其藥事管理的基本環節都是相同的,即:都要進行藥品信息采集,成本管理,藥品采購、入庫、倉儲、出庫、院內運輸,以及藥品質量、用藥安全、合理用藥的管理等等。其次,各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執行相同的法律法規,都要遵照執行相關法規和條例[3,8-10]等。最后,醫療機構都要接受各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督查評審標準是統一的。上述 3 個“相同”,表明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具有相當大程度的同質性,構成了醫聯體藥事管理的基礎條件。
其次,醫聯體藥事管理應具有共享性特征。所謂共享性,是指醫聯體內各醫療機構都能方便地執行,并使其藥事管理流程更加順暢;醫療機構自身的藥事管理水平能夠得到提升;對醫療機構臨床藥學的提升,能夠起到促進和引領的作用;能夠拓寬藥品信息的采集路徑等。總之,醫聯體藥事管理對各醫療機構來說,要具有普惠性的意義。醫聯體藥事管理要滿足醫療機構個性化需求。醫療機構由于規模、等級的不同,就診患者的病情、病種也不同,不同級別醫院間藥學服務能力存在差別、醫聯體內用藥目錄存在差異[11],在用藥的規模大小、質量層次、藥品種類上也會有區別,隨之在藥事管理的具體規定上也會有差異,這些因素構成了醫療機構的個性化需求,也決定了醫聯體的藥事管理必須滿足個性化需求。例如:2017 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和發展的指導意見》[12]在“扎實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中指出“探索對部分慢性病簽約患者提供不超過 2 個月用藥量的長處方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雙向轉診患者就醫需求,通過延伸處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強基層和上級醫院用藥銜接,方便患者就近就醫取藥”,以及 2020 年在《衛生健康委 ?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醫療聯合體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1]第二十五條中指出:“在獲得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省(區、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后,醫聯體成員單位院內制劑可在醫聯體內調劑使用。”這些都是醫聯體內藥事管理個性化需求的體現。醫聯體藥事管理要具有可操作性,沒有可操作性,一切理論就是空中樓閣。醫聯體藥事管理的可操作性,主要體現在:首先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其次要符合各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的實際;最后要符合醫聯體這個特殊組織的實際。上述 3 個方面,構成了醫聯體藥事管理的基本特點。只有具備了這 3 個特點,才能成為醫聯體的藥事管理。
2 以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為突破口
2.1 藥品信息共享是實現醫聯體藥事管理統一性和同質性的基礎和前提
醫聯體藥事管理,是由多方面構成的,其入手點是關鍵。2017 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和發展的指導意見》[12]在“實現區域資源共享”中指出“探索建立醫聯體內統一的藥品招標采購、管理平臺,形成醫聯體內處方流動、藥品共享與配送機制”。通過指導文件的啟發,可得知醫聯體藥事管理可以從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入手。藥品信息采集是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藥品信息的采集速度越快路子越寬,對藥事管理工作越有利。單家醫療機構對藥品信息的采集,局限性很大;而醫聯體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加快了藥品信息采集的速度并拓寬了采集的路子,從而體現醫聯體這個組織的特殊優勢,這是十分可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張晚霞等[13]的研究也提出完善醫院藥學信息系統,是醫院可持續發展的長期建設任務之一。在開展醫聯體的基礎下,部分醫療機構已取得了一些成果,提出了構建醫療信息系統,在電子健康檔案、區域醫療、用戶交流、智慧醫療等領域實現了醫療信息共享[14-15]。上海新華醫院通過引入國際先進經驗,完成醫院的集成平臺建設,實現了各系統間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16]。貴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監管科學與信息技術融合創新為基礎,以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為支撐,開創性地將質量管理作為藥品監管突破點,構建了《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智慧監管平臺[17]。藥品信息共享既滿足醫聯體藥事管理的基本條件,也符合其基本特點,這是實現醫聯體藥事管理統一性和同質性的基礎和前提。
2.2 建立醫聯體藥品信息共享機制的問題和難點
就醫院藥事管理的信息化建設而言,目前已有諸多實踐經驗[18-21]可以借鑒。但針對醫聯體內的藥事管理信息化建設研究內容較少,筆者認為二者各有異同,可以借鑒部分經驗成果進行更深入的探索,許靜等[22]的研究提出以藥學服務聯合體為依托,建立區域藥學信息平臺提供遠程會診、在線講座、患者用藥宣教、藥學知識庫、慢病電子藥歷、信息共享等服務,以上內容都是可以借鑒的經驗。劉玉龍等[7]的研究發現現有的醫聯體藥事管理存在四大方面的問題:第一,藥事管理觀念陳舊,藥品貯存設施落后;第二,人才缺乏、藥學服務能力薄弱;第三,未實現患者信息互聯互通;第四,醫聯體內用藥目錄存在差異,基本藥物制度不完善。由此可見,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可以將幾個問題相銜接處理。
筆者所在醫院為三級甲等婦產兒專科醫院,在醫聯體建設工作中總結了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的難點,例如不同醫院藥品供應目錄不同,各醫院的醫院管理信息系統不相通,并且藥品服務標準、質量控制、處方審核、庫存管理等也都獨立存在。因此,想要建立醫聯體內的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就需要滿足醫聯體內藥事管理的個性化需求。關于以上問題的研究,北京朝陽醫院實行零差率的藥品種類達到 1 400 余種,而社區醫院與其存在較大差距,基層醫療機構的就醫條件與三級醫院的差距將阻礙醫聯體內“小病在社區”的實現[23]。要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就必須克服上述現實問題,這既需要政策的支持也需要醫聯體成員單位與龍頭單位的緊密配合。常州市的成功經驗顯示,通過市級層面統籌建設醫聯體,建立信息共享平臺,推動了醫聯體內部資源整合,建立問題反饋機制等措施可初步實現區域醫療機構服務協同[24]。
2.3 如何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
2.3.1 建立信息化共享平臺
隨著高科技的蓬勃發展,信息化管理方式已經滲透到各個行業中。可通過設計成熟可靠的技術和開放式架構,建設支持醫聯體內機構間互聯互通的信息共享平臺,易于擴展升級。藥品信息化共享平臺以醫聯體內龍頭單位為區域中心,通過網絡為醫聯體其他成員提供藥品信息共享的平臺服務[25]。
2.3.2 優化工作流程
在建立起信息化共享平臺的基礎上,打通藥品信息共享機制的具體工作流程,成立醫聯體內的藥事管理委員會。并由醫聯體龍頭單位牽頭,針對藥品服務標準、質量控制、處方審核、庫存管理等問題進行討論,修訂形成一套完整的質控體系,最終達到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的目的。
2.3.3 建立醫聯體藥品信息共享機制
第一,明確藥品信息內容,包括藥品不良反應和藥品安全的信息,醫療機構臨床藥品需求信息,供貨商的供貨信息和短缺藥品的市場信息等方面。第二,明確藥品信息采集方案。由醫聯體牽頭單位組織實施,醫聯體各成員單位和藥品供貨商負責提供。第三,明確藥品信息共享范圍。組成醫聯體的各醫療機構也是藥品信息共享的范圍。第四,注意藥品信息共享的保密性。一個醫聯體內的藥品信息共享,相對于醫聯體之外來說,實際上處于一個商業閉環狀態,對外要做到保密。安利鵬等[26]的研究分析了國內外“互聯網+數據”背景下醫療信息共享平臺發展的現狀,歸納了醫療信息共享平臺的構成因素,最終構建出了能夠充分發揮醫療信息效益的屬于我國的生態系統共享平臺模型。頓彬等[27]的研究發現,互聯網平臺有效地整合了藥品各市場主體及藥監部門已有備案信息資源,實現了多種異構數據源的信息抽取和標準化,也為各市場主體及藥監部門提供有力的數據支持和決策支持。
2.3.4 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需要有制度保障
在滿足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 4 個要點的基礎上,也應該以藥事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為準繩,針對各要點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明晰各方的權利和責任,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規避潛在風險,保障臨床合理用藥。
3 小結
醫聯體這種特殊組織的優勢,需要從醫院管理、藥事管理等方面逐個地體現出來,才能彰顯醫聯體的生命力。醫聯體藥事管理不僅具有共享性、可操作性,還能滿足醫療機構個性化需求。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是醫聯體藥事管理的基礎條件,而醫聯體的藥事管理對各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能發揮指導性和導向性的作用。藥品信息采集是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的重要環節,能將各個環節相銜接,更能體現醫聯體這個特殊組織的優勢,因此從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入手開展醫聯體藥事管理是可行的和必要的。從建立藥品信息共享平臺、優化工作流程、建立共享機制、建立保障制度等 4 個方面入手來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助推醫聯體藥事管理效能,能夠實現患者信息及藥品信息的互聯互通,達到既優化各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流程,又推動醫聯體內各醫療機構藥學服務質量同質化的目標。
利益沖突:所有作者聲明不存在利益沖突。
2020 年,《衛生健康委 ?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醫療聯合體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1]頒布,其第二十五條的核心要求就是醫療聯合體(醫聯體)內部藥事管理需具備統一性和同質化,同時也明確體現出在醫聯體建設工作中豐富藥事管理內涵的急迫性。醫聯體是指深化我國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以該區域內三級醫院為核心,聯合同一區域內二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組建醫聯體,是整合醫療資源的一種模式[2]。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是指醫療機構以患者為中心,以臨床藥學為基礎,對臨床用藥全過程進行有效的組織實施與管理,促進臨床科學、合理用藥的藥學技術服務和相關的藥品管理工作[3]。在傳統思維中,只有在獨立法人的條件下才能進行藥事管理。筆者認為,由若干獨立法人構成的醫聯體也能夠進行藥事管理并且很有必要性。戴海斌等[4]建議設立醫共體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并由牽頭單位統一管理,有條件的醫共體內推薦使用統一的信息系統。
目前,已有醫院開展了基于三級甲等醫院為龍頭的醫聯體模式,在技術支持、管理模式、雙向轉診等方面進行積極探索,并取得良好的成效[5-6]。如今醫聯體內基層醫療機構存在藥事管理觀念陳舊、藥學服務能力薄弱、醫聯體內藥品目錄不一致、未實現患者信息互聯互通等問題[7]。本文將對醫聯體藥事管理的基礎條件和基本特點進行分析,從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入手助推醫聯體藥事管理效能。
1 醫聯體藥事管理的基礎條件與基本特點
首先,各醫療機構藥事管理都具有相同的環節。醫療機構不論規模、等級,其藥事管理的基本環節都是相同的,即:都要進行藥品信息采集,成本管理,藥品采購、入庫、倉儲、出庫、院內運輸,以及藥品質量、用藥安全、合理用藥的管理等等。其次,各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執行相同的法律法規,都要遵照執行相關法規和條例[3,8-10]等。最后,醫療機構都要接受各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督查評審標準是統一的。上述 3 個“相同”,表明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具有相當大程度的同質性,構成了醫聯體藥事管理的基礎條件。
其次,醫聯體藥事管理應具有共享性特征。所謂共享性,是指醫聯體內各醫療機構都能方便地執行,并使其藥事管理流程更加順暢;醫療機構自身的藥事管理水平能夠得到提升;對醫療機構臨床藥學的提升,能夠起到促進和引領的作用;能夠拓寬藥品信息的采集路徑等。總之,醫聯體藥事管理對各醫療機構來說,要具有普惠性的意義。醫聯體藥事管理要滿足醫療機構個性化需求。醫療機構由于規模、等級的不同,就診患者的病情、病種也不同,不同級別醫院間藥學服務能力存在差別、醫聯體內用藥目錄存在差異[11],在用藥的規模大小、質量層次、藥品種類上也會有區別,隨之在藥事管理的具體規定上也會有差異,這些因素構成了醫療機構的個性化需求,也決定了醫聯體的藥事管理必須滿足個性化需求。例如:2017 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和發展的指導意見》[12]在“扎實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中指出“探索對部分慢性病簽約患者提供不超過 2 個月用藥量的長處方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雙向轉診患者就醫需求,通過延伸處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強基層和上級醫院用藥銜接,方便患者就近就醫取藥”,以及 2020 年在《衛生健康委 ?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醫療聯合體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1]第二十五條中指出:“在獲得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省(區、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后,醫聯體成員單位院內制劑可在醫聯體內調劑使用。”這些都是醫聯體內藥事管理個性化需求的體現。醫聯體藥事管理要具有可操作性,沒有可操作性,一切理論就是空中樓閣。醫聯體藥事管理的可操作性,主要體現在:首先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其次要符合各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的實際;最后要符合醫聯體這個特殊組織的實際。上述 3 個方面,構成了醫聯體藥事管理的基本特點。只有具備了這 3 個特點,才能成為醫聯體的藥事管理。
2 以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為突破口
2.1 藥品信息共享是實現醫聯體藥事管理統一性和同質性的基礎和前提
醫聯體藥事管理,是由多方面構成的,其入手點是關鍵。2017 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和發展的指導意見》[12]在“實現區域資源共享”中指出“探索建立醫聯體內統一的藥品招標采購、管理平臺,形成醫聯體內處方流動、藥品共享與配送機制”。通過指導文件的啟發,可得知醫聯體藥事管理可以從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入手。藥品信息采集是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藥品信息的采集速度越快路子越寬,對藥事管理工作越有利。單家醫療機構對藥品信息的采集,局限性很大;而醫聯體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加快了藥品信息采集的速度并拓寬了采集的路子,從而體現醫聯體這個組織的特殊優勢,這是十分可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張晚霞等[13]的研究也提出完善醫院藥學信息系統,是醫院可持續發展的長期建設任務之一。在開展醫聯體的基礎下,部分醫療機構已取得了一些成果,提出了構建醫療信息系統,在電子健康檔案、區域醫療、用戶交流、智慧醫療等領域實現了醫療信息共享[14-15]。上海新華醫院通過引入國際先進經驗,完成醫院的集成平臺建設,實現了各系統間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16]。貴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監管科學與信息技術融合創新為基礎,以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為支撐,開創性地將質量管理作為藥品監管突破點,構建了《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智慧監管平臺[17]。藥品信息共享既滿足醫聯體藥事管理的基本條件,也符合其基本特點,這是實現醫聯體藥事管理統一性和同質性的基礎和前提。
2.2 建立醫聯體藥品信息共享機制的問題和難點
就醫院藥事管理的信息化建設而言,目前已有諸多實踐經驗[18-21]可以借鑒。但針對醫聯體內的藥事管理信息化建設研究內容較少,筆者認為二者各有異同,可以借鑒部分經驗成果進行更深入的探索,許靜等[22]的研究提出以藥學服務聯合體為依托,建立區域藥學信息平臺提供遠程會診、在線講座、患者用藥宣教、藥學知識庫、慢病電子藥歷、信息共享等服務,以上內容都是可以借鑒的經驗。劉玉龍等[7]的研究發現現有的醫聯體藥事管理存在四大方面的問題:第一,藥事管理觀念陳舊,藥品貯存設施落后;第二,人才缺乏、藥學服務能力薄弱;第三,未實現患者信息互聯互通;第四,醫聯體內用藥目錄存在差異,基本藥物制度不完善。由此可見,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可以將幾個問題相銜接處理。
筆者所在醫院為三級甲等婦產兒專科醫院,在醫聯體建設工作中總結了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的難點,例如不同醫院藥品供應目錄不同,各醫院的醫院管理信息系統不相通,并且藥品服務標準、質量控制、處方審核、庫存管理等也都獨立存在。因此,想要建立醫聯體內的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就需要滿足醫聯體內藥事管理的個性化需求。關于以上問題的研究,北京朝陽醫院實行零差率的藥品種類達到 1 400 余種,而社區醫院與其存在較大差距,基層醫療機構的就醫條件與三級醫院的差距將阻礙醫聯體內“小病在社區”的實現[23]。要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就必須克服上述現實問題,這既需要政策的支持也需要醫聯體成員單位與龍頭單位的緊密配合。常州市的成功經驗顯示,通過市級層面統籌建設醫聯體,建立信息共享平臺,推動了醫聯體內部資源整合,建立問題反饋機制等措施可初步實現區域醫療機構服務協同[24]。
2.3 如何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
2.3.1 建立信息化共享平臺
隨著高科技的蓬勃發展,信息化管理方式已經滲透到各個行業中。可通過設計成熟可靠的技術和開放式架構,建設支持醫聯體內機構間互聯互通的信息共享平臺,易于擴展升級。藥品信息化共享平臺以醫聯體內龍頭單位為區域中心,通過網絡為醫聯體其他成員提供藥品信息共享的平臺服務[25]。
2.3.2 優化工作流程
在建立起信息化共享平臺的基礎上,打通藥品信息共享機制的具體工作流程,成立醫聯體內的藥事管理委員會。并由醫聯體龍頭單位牽頭,針對藥品服務標準、質量控制、處方審核、庫存管理等問題進行討論,修訂形成一套完整的質控體系,最終達到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的目的。
2.3.3 建立醫聯體藥品信息共享機制
第一,明確藥品信息內容,包括藥品不良反應和藥品安全的信息,醫療機構臨床藥品需求信息,供貨商的供貨信息和短缺藥品的市場信息等方面。第二,明確藥品信息采集方案。由醫聯體牽頭單位組織實施,醫聯體各成員單位和藥品供貨商負責提供。第三,明確藥品信息共享范圍。組成醫聯體的各醫療機構也是藥品信息共享的范圍。第四,注意藥品信息共享的保密性。一個醫聯體內的藥品信息共享,相對于醫聯體之外來說,實際上處于一個商業閉環狀態,對外要做到保密。安利鵬等[26]的研究分析了國內外“互聯網+數據”背景下醫療信息共享平臺發展的現狀,歸納了醫療信息共享平臺的構成因素,最終構建出了能夠充分發揮醫療信息效益的屬于我國的生態系統共享平臺模型。頓彬等[27]的研究發現,互聯網平臺有效地整合了藥品各市場主體及藥監部門已有備案信息資源,實現了多種異構數據源的信息抽取和標準化,也為各市場主體及藥監部門提供有力的數據支持和決策支持。
2.3.4 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需要有制度保障
在滿足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 4 個要點的基礎上,也應該以藥事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為準繩,針對各要點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明晰各方的權利和責任,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規避潛在風險,保障臨床合理用藥。
3 小結
醫聯體這種特殊組織的優勢,需要從醫院管理、藥事管理等方面逐個地體現出來,才能彰顯醫聯體的生命力。醫聯體藥事管理不僅具有共享性、可操作性,還能滿足醫療機構個性化需求。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是醫聯體藥事管理的基礎條件,而醫聯體的藥事管理對各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能發揮指導性和導向性的作用。藥品信息采集是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的重要環節,能將各個環節相銜接,更能體現醫聯體這個特殊組織的優勢,因此從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入手開展醫聯體藥事管理是可行的和必要的。從建立藥品信息共享平臺、優化工作流程、建立共享機制、建立保障制度等 4 個方面入手來建立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助推醫聯體藥事管理效能,能夠實現患者信息及藥品信息的互聯互通,達到既優化各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流程,又推動醫聯體內各醫療機構藥學服務質量同質化的目標。
利益沖突:所有作者聲明不存在利益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