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友善醫療機構評定技術規范》是一套用于老年友善醫療機構評定驗收的評定標準。該標準于 2021 年由北京老年醫院牽頭編制,由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歸口,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該標準從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務和老年友善環境 4 個維度對老年友善醫療機構的建設工作進行評定,規范了評定驗收工作中的具體環節,對指導全國老年友善醫療機構的創建活動具有重要的指導價值。
引用本文: 宋岳濤, 王進堂, 金哲, 陳崢. 《老年友善醫療機構評定技術規范》標準解讀. 華西醫學, 2022, 37(5): 652-656. doi: 10.7507/1002-0179.202201132 復制
創建老年友善醫療機構是建設老年友好城市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項重要的公共衛生服務措施[1-2]。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在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進行老年友善醫院創建工作的基礎上[3],將其進一步擴展應用到所有的老年醫療機構,這是響應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具體體現。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于 2019 年和 2020 年牽頭發布了《關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的指導意見》[4]和《關于開展建設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工作的通知》[5],為全國進行老年友善醫療機構的建設工作夯實了基礎,提供了堅強的政策保障。北京老年醫院于 2016 年正式編制完成《老年友善醫院標準》[6],于 2017 年開始在北京市和全國開展該標準的應用和推廣工作[7]。北京老年醫院 2019 年接受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老齡健康司和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老齡健康處的委托,分別制定了《老年友善醫療機構評價指標(試行)》[5]和《老年友善醫院評定技術規范》,2021 年將上述標準修訂為北京市地方標準《老年友善醫療機構評定技術規范》[8](以下簡稱“本標準”)。本文主要對本標準中對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的文化、管理、服務和環境四大方面的具體要求進行解讀,旨在為全國老年友善醫療機構的評定工作提供指導和幫助。
1 標準基本框架
本標準除前言外,由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必備項要求、評分項要求、評定指標和管理要求共 7 章組成,另附有老年友善醫療機構評定細則 1 個規范性附錄。基本內容如下。
1.1 范圍
規定了老年友善醫療機構的評定指標和評定的必備項、評分項與管理 3 個方面的要求,提出本標準適用的范圍為綜合醫院、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
1.2 規范性引用文件
引用了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無障礙設計規范、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4 項國家標準和公共場所中文標識英文譯寫規范 1 項地方標準。
1.3 術語和定義
對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服務、老年友善環境和老年綜合評估進行了定義。
1.4 必備項要求
提出對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老年醫學科設置、提供服務內容、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等 5 個方面的要求。
1.5 評分項要求
從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務和老年友善環境 4 個維度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1.6 評定指標
具體提出必備項和評分項的具體評定指標,通過 2 個規范性的附錄進行展現(詳見主要評定指標中的解讀),并提出綜合評定標準。
1.7 管理要求
提出每隔 3 年進行 1 次復審等的要求。
2 必備項中的評定指標
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必須滿足以下要求:① 為依法登記執業的醫療機構,從事與執業許可證診療科目相符的醫療衛生服務;② 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中醫(中西醫結合)醫院應獨立設置老年醫學(老年病)科[9];③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和安寧療護服務[10];④ 應當符合無障礙環境建設標準,且無障礙設施能夠正常使用;⑤ 具有針對老年人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大傳染病暴發應急處理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和實施。
3 評分項中的評定指標
本標準細分為 3 套標準,第 1 套適用于綜合醫院、康復醫院和護理院,第 2 套適用于中醫醫院和中西醫結合醫院,第 3 套適用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其中前 2 套標準的評定指標均包括 4 個大項指標(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務和老年友善環境)、16 個分項指標及 79 個次分項指標;第 3 套標準的評定指標包括 4 個大項指標、14 個分項指標及 70 個次分項指標。3 套標準中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和老年友善環境的評定指標為通用指標,而老年友善服務為 3 種不同的專用指標。
3.1 老年友善文化
老年友善文化建設是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的靈魂之所在。只有形成系統的老年友善文化,老年人醫療服務優待政策才能得到充分體現,老年人維護健康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保障,老年人的尊嚴才能得到維護,老年歧視或老年虐待的現象才會得以避免。老年友善文化包括精神文化層、行為文化層、物質文化層和制度文化層,本處主要指前 2 個文化層面。在其建設中,要求機構應構建“以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應進行機構的品牌文化建設,營造尊老、助老、護老的老年友善文化氛圍,體現孝親敬老的中華傳統美德,為老年人開展健康宣教、就醫指導、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等活動[11]。這一大項評分權重比例為 15%,具體評定內容如下。
3.1.1 文化建設
要求在機構的文化載體,如院徽、院標、院旗、院歌、院訓、愿景中,有體現關愛老年人、維護老年人權益、提升老年人健康與尊嚴、鼓勵老年人積極參與等內容;要求在職工手冊、行為守則等規范中有對老年人態度、行為、禮貌用語等的要求。
3.1.2 友善氛圍
要求醫護人員能以尊敬的態度、易懂的語言、清晰的文字或圖片與老年人交流,在機構內外廣泛開展宣傳義診活動,向老年人進行各種服務信息的公示,主動指導老年人進行智能化設施設備的使用。
3.1.3 健康宣教
要求機構應建立針對老年人就醫的健康宣教制度,提供常見老年疾病、老年綜合征和老年照護問題等預防知識的宣傳資料,主動為行動不便、無人陪護、失能失智等老年人提供就醫指導服務[12]。
3.1.4 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
要求機構應為老年人提供社會工作和志愿者服務,鼓勵健康老年人積極參與志愿者服務活動。
3.2 老年友善管理
進行老年友善管理是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的基本保證。所謂管理,就是在社會組織中,為了實現預期的目標,以人為中心進行的協調活動。老年友善管理的目的在于激發服務人員的善意和潛能,使其更好地為老年人服務;其管理工作的重點是對所有涉及為老年人提供服務的醫務工作者進行的管理。因此,本標準要求機構應建立具有老年醫學服務特點的技術規范和持續改進機制,建立老年學、老年醫學知識與技能等教育、培訓的長效機制,建立患者的雙向轉診機制,形成醫療聯合體或醫養聯合體的協作管理模式。這一大項評分權重比例為 15%,具體要求如下。
3.2.1 保障機制
要求機構應建立創建老年友善醫療機構的組織領導架構,建立老年友善管理的相關規章制度和自我評價機制,有建設老年友善醫療機構的年度工作計劃和經費預算,并能有效逐一落實。
3.2.2 制度與培訓
要求機構應建立具有老年醫學服務特點的管理制度,如機構層面的老年綜合評估制度、老年病多學科整合管理制度和老年急危重癥的應急處置預案;應建立老年醫學科研項目、藥械臨床試驗等的倫理審查制度;應建立老年醫學工作者進行老年醫學知識和技能培訓的長效機制,做到過程留痕、結果可追溯。
3.2.3 分級診療與轉診
要求機構應建立分級診療與雙向轉診機制,有專設的管理部門和相關的管理制度,形成醫療聯合體或醫養聯合體等的協作管理模式。
3.3 老年友善服務
提供老年友善服務是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的核心和重點[13]。雖然不同的醫療服務機構服務功能不完全相同,但總體而言,都應提供“以老年人為中心”和具有老年醫學特點的服務。在老年醫學服務中,其原則是提供便捷、綠色、綜合、連續的服務,其核心技術是老年綜合評估,其核心問題是常見老年綜合征和老年照護問題,其核心管理方法是老年病的多學科整合管理,即多學科團隊的整合管理;其服務的模式主要有健康促進、預防保健、慢病防控、中期照護、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等。上述內容在老年友善服務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這一大項評分權重比例為 40%,具體要求如下。
3.3.1 老年醫學科設置
要求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中醫醫院和中西醫結合醫院等應設置老年醫學科,應具有老年醫學科的門診、病房和老年綜合評估室[9]。
3.3.2 老年人智能產品使用指導
要求在機構入口增設老年患者“無健康碼”綠色通道,為沒有手機或無法提供健康碼的老年人提供就醫指導和便利服務;要求應在自助掛號、繳費、打印檢驗檢查報告等智能化設備前有專人提供指導服務。
3.3.3 就醫便利服務
要求機構應為老年人提供多渠道的掛號服務,在門急診和住院病區設置人工窗口和人工服務設施,建立方便老年人的就醫服務流程,能為失能、失智、高齡老年人提供導醫和優先就診服務,能提供遠程診療等服務。
3.3.4 老年綜合評估與干預服務
要求對老年患者進行老年綜合評估[14]和多學科整合管理[15]服務,并在病歷上得到體現,尤其強調要提供臨床藥學、老年營養等咨詢服務和老年跌倒、肺栓塞、誤吸、墜床等高風險狀況的篩查與應急處置等服務[16-17],應建立評估知情告知、預立遺囑、監護人簽約等制度,鼓勵老年患者及其家屬參與診療與照護計劃的制定。
3.3.5 老年綜合征管理服務
要求機構應為老年患者提供阿爾茨海默病、抑郁、吞咽困難、尿失禁、便秘、睡眠障礙、多重用藥、營養不良、慢性傷口和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等常見老年綜合征或老年照護問題的評估與干預服務[14, 18]。
3.3.6 老年專科服務
要求機構能為老年患者提供慢性傷口護理、管路維護等老年專科護理服務,能夠獨立或協作開展老年中期照護[19](如住院康復或日間康復)、長期照護[20]和安寧療護[21]等連續性的老年醫療與照護服務。
3.4 老年友善環境
營造老年友善環境是老年友善醫院建設的基礎[22]。環境實際包括物理環境、文化環境和社會環境等,這里的老年友善環境主要指老年友善物理環境,要求機構應為老年人創建整潔、優美的就醫環境,提供無障礙的設施、設備,具有便利的交通設施與導向性良好的標識系統,門診、病房等應安全、適老、清潔、溫馨。這一大項評分權重比例為 30%,具體要求如下。
3.4.1 交通與標識
要求在門急診和病區主出入口設有無障礙通道和方便老年人上下車的臨時停車區和安全標識;在門急診、住院病區配備有輔助移乘設備(如輪椅、平車等),方便老年人取用;要求所有出入口、門、臺階、坡道、轉彎處、輪椅坡道及信息標識系統等的設置均應當符合國家標準《無障礙設計規范》[23];要求機構內標識醒目、簡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導向性。
3.4.2 建筑與環境
要求機構整體建筑應以暖色調為主,地面防滑無反光,區域連接處平順、無高低差;地板、扶手、房門與墻壁采用高對比色,便于識別;公共區域應設置無障礙衛生間或無性別衛生間,其門寬應當適宜輪椅進出;走道、坡道、樓梯、電梯等應安裝扶手;病房環境應溫濕度適宜,墻面應裝配時鐘、日歷和提示板,窗戶應有行程限位器;每護理單元應設置集中浴室。
3.4.3 設施與家具
要求病床(或觀察床)高度可調,有隔檔和減壓床墊;床旁應設置易于使用的床燈開關和緊急呼叫按鈕;家具應穩固,帶輪子的桌椅可制動;座椅應有扶手。
4 合格評定標準
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合格評定標準,需同時滿足以下 3 個條件:① 應符合必備項中的每一具體要求;② 評分項指標評定結果總分應不低于 80 分;③ 評分項指標中各項大項指標的得分不得低于其分值的 80%,即老年友善文化、管理、服務與環境的評分應分別不低于 12、12、32、24 分。
在老年友善醫療機構的評定驗收工作中,只有達到其合格評定標準的機構,才能真正建立“以人為中心”的老年健康服務模式,營造出適老、無障礙的老年人就醫環境,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連續性、整合型的老年友善服務,從而不斷提高老年人的就醫獲得感和滿意度。本標準的實施,可從整體上助力老年友好社會、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友好社區的建設,夯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基礎。
5 結語
本標準為北京市地方標準,是在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連續 5 年進行老年友善醫院或老年友善醫療機構評定驗收經驗積累的基礎上形成的,是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制定的《老年友善醫療機構評價指標(試行)》標準化的具體體現,具有科學、先進、適用、易推廣、易普及等優勢,對推動全國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的建設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但由于各地老年醫學科的建設和老年醫學服務的程度不同,本標準可能不會適用于我國所有醫療機構進行老年友善醫療機構的創建工作,尤其對于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來講,可能本標準要求相對偏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本標準的基本框架是各種醫療機構可以采用的。
利益沖突:所有作者聲明不存在利益沖突。
創建老年友善醫療機構是建設老年友好城市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項重要的公共衛生服務措施[1-2]。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在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進行老年友善醫院創建工作的基礎上[3],將其進一步擴展應用到所有的老年醫療機構,這是響應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具體體現。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于 2019 年和 2020 年牽頭發布了《關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的指導意見》[4]和《關于開展建設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工作的通知》[5],為全國進行老年友善醫療機構的建設工作夯實了基礎,提供了堅強的政策保障。北京老年醫院于 2016 年正式編制完成《老年友善醫院標準》[6],于 2017 年開始在北京市和全國開展該標準的應用和推廣工作[7]。北京老年醫院 2019 年接受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老齡健康司和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老齡健康處的委托,分別制定了《老年友善醫療機構評價指標(試行)》[5]和《老年友善醫院評定技術規范》,2021 年將上述標準修訂為北京市地方標準《老年友善醫療機構評定技術規范》[8](以下簡稱“本標準”)。本文主要對本標準中對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的文化、管理、服務和環境四大方面的具體要求進行解讀,旨在為全國老年友善醫療機構的評定工作提供指導和幫助。
1 標準基本框架
本標準除前言外,由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必備項要求、評分項要求、評定指標和管理要求共 7 章組成,另附有老年友善醫療機構評定細則 1 個規范性附錄。基本內容如下。
1.1 范圍
規定了老年友善醫療機構的評定指標和評定的必備項、評分項與管理 3 個方面的要求,提出本標準適用的范圍為綜合醫院、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
1.2 規范性引用文件
引用了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無障礙設計規范、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4 項國家標準和公共場所中文標識英文譯寫規范 1 項地方標準。
1.3 術語和定義
對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服務、老年友善環境和老年綜合評估進行了定義。
1.4 必備項要求
提出對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老年醫學科設置、提供服務內容、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等 5 個方面的要求。
1.5 評分項要求
從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務和老年友善環境 4 個維度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1.6 評定指標
具體提出必備項和評分項的具體評定指標,通過 2 個規范性的附錄進行展現(詳見主要評定指標中的解讀),并提出綜合評定標準。
1.7 管理要求
提出每隔 3 年進行 1 次復審等的要求。
2 必備項中的評定指標
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必須滿足以下要求:① 為依法登記執業的醫療機構,從事與執業許可證診療科目相符的醫療衛生服務;② 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中醫(中西醫結合)醫院應獨立設置老年醫學(老年病)科[9];③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和安寧療護服務[10];④ 應當符合無障礙環境建設標準,且無障礙設施能夠正常使用;⑤ 具有針對老年人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大傳染病暴發應急處理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和實施。
3 評分項中的評定指標
本標準細分為 3 套標準,第 1 套適用于綜合醫院、康復醫院和護理院,第 2 套適用于中醫醫院和中西醫結合醫院,第 3 套適用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其中前 2 套標準的評定指標均包括 4 個大項指標(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務和老年友善環境)、16 個分項指標及 79 個次分項指標;第 3 套標準的評定指標包括 4 個大項指標、14 個分項指標及 70 個次分項指標。3 套標準中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和老年友善環境的評定指標為通用指標,而老年友善服務為 3 種不同的專用指標。
3.1 老年友善文化
老年友善文化建設是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的靈魂之所在。只有形成系統的老年友善文化,老年人醫療服務優待政策才能得到充分體現,老年人維護健康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保障,老年人的尊嚴才能得到維護,老年歧視或老年虐待的現象才會得以避免。老年友善文化包括精神文化層、行為文化層、物質文化層和制度文化層,本處主要指前 2 個文化層面。在其建設中,要求機構應構建“以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應進行機構的品牌文化建設,營造尊老、助老、護老的老年友善文化氛圍,體現孝親敬老的中華傳統美德,為老年人開展健康宣教、就醫指導、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等活動[11]。這一大項評分權重比例為 15%,具體評定內容如下。
3.1.1 文化建設
要求在機構的文化載體,如院徽、院標、院旗、院歌、院訓、愿景中,有體現關愛老年人、維護老年人權益、提升老年人健康與尊嚴、鼓勵老年人積極參與等內容;要求在職工手冊、行為守則等規范中有對老年人態度、行為、禮貌用語等的要求。
3.1.2 友善氛圍
要求醫護人員能以尊敬的態度、易懂的語言、清晰的文字或圖片與老年人交流,在機構內外廣泛開展宣傳義診活動,向老年人進行各種服務信息的公示,主動指導老年人進行智能化設施設備的使用。
3.1.3 健康宣教
要求機構應建立針對老年人就醫的健康宣教制度,提供常見老年疾病、老年綜合征和老年照護問題等預防知識的宣傳資料,主動為行動不便、無人陪護、失能失智等老年人提供就醫指導服務[12]。
3.1.4 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
要求機構應為老年人提供社會工作和志愿者服務,鼓勵健康老年人積極參與志愿者服務活動。
3.2 老年友善管理
進行老年友善管理是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的基本保證。所謂管理,就是在社會組織中,為了實現預期的目標,以人為中心進行的協調活動。老年友善管理的目的在于激發服務人員的善意和潛能,使其更好地為老年人服務;其管理工作的重點是對所有涉及為老年人提供服務的醫務工作者進行的管理。因此,本標準要求機構應建立具有老年醫學服務特點的技術規范和持續改進機制,建立老年學、老年醫學知識與技能等教育、培訓的長效機制,建立患者的雙向轉診機制,形成醫療聯合體或醫養聯合體的協作管理模式。這一大項評分權重比例為 15%,具體要求如下。
3.2.1 保障機制
要求機構應建立創建老年友善醫療機構的組織領導架構,建立老年友善管理的相關規章制度和自我評價機制,有建設老年友善醫療機構的年度工作計劃和經費預算,并能有效逐一落實。
3.2.2 制度與培訓
要求機構應建立具有老年醫學服務特點的管理制度,如機構層面的老年綜合評估制度、老年病多學科整合管理制度和老年急危重癥的應急處置預案;應建立老年醫學科研項目、藥械臨床試驗等的倫理審查制度;應建立老年醫學工作者進行老年醫學知識和技能培訓的長效機制,做到過程留痕、結果可追溯。
3.2.3 分級診療與轉診
要求機構應建立分級診療與雙向轉診機制,有專設的管理部門和相關的管理制度,形成醫療聯合體或醫養聯合體等的協作管理模式。
3.3 老年友善服務
提供老年友善服務是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的核心和重點[13]。雖然不同的醫療服務機構服務功能不完全相同,但總體而言,都應提供“以老年人為中心”和具有老年醫學特點的服務。在老年醫學服務中,其原則是提供便捷、綠色、綜合、連續的服務,其核心技術是老年綜合評估,其核心問題是常見老年綜合征和老年照護問題,其核心管理方法是老年病的多學科整合管理,即多學科團隊的整合管理;其服務的模式主要有健康促進、預防保健、慢病防控、中期照護、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等。上述內容在老年友善服務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這一大項評分權重比例為 40%,具體要求如下。
3.3.1 老年醫學科設置
要求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中醫醫院和中西醫結合醫院等應設置老年醫學科,應具有老年醫學科的門診、病房和老年綜合評估室[9]。
3.3.2 老年人智能產品使用指導
要求在機構入口增設老年患者“無健康碼”綠色通道,為沒有手機或無法提供健康碼的老年人提供就醫指導和便利服務;要求應在自助掛號、繳費、打印檢驗檢查報告等智能化設備前有專人提供指導服務。
3.3.3 就醫便利服務
要求機構應為老年人提供多渠道的掛號服務,在門急診和住院病區設置人工窗口和人工服務設施,建立方便老年人的就醫服務流程,能為失能、失智、高齡老年人提供導醫和優先就診服務,能提供遠程診療等服務。
3.3.4 老年綜合評估與干預服務
要求對老年患者進行老年綜合評估[14]和多學科整合管理[15]服務,并在病歷上得到體現,尤其強調要提供臨床藥學、老年營養等咨詢服務和老年跌倒、肺栓塞、誤吸、墜床等高風險狀況的篩查與應急處置等服務[16-17],應建立評估知情告知、預立遺囑、監護人簽約等制度,鼓勵老年患者及其家屬參與診療與照護計劃的制定。
3.3.5 老年綜合征管理服務
要求機構應為老年患者提供阿爾茨海默病、抑郁、吞咽困難、尿失禁、便秘、睡眠障礙、多重用藥、營養不良、慢性傷口和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等常見老年綜合征或老年照護問題的評估與干預服務[14, 18]。
3.3.6 老年專科服務
要求機構能為老年患者提供慢性傷口護理、管路維護等老年專科護理服務,能夠獨立或協作開展老年中期照護[19](如住院康復或日間康復)、長期照護[20]和安寧療護[21]等連續性的老年醫療與照護服務。
3.4 老年友善環境
營造老年友善環境是老年友善醫院建設的基礎[22]。環境實際包括物理環境、文化環境和社會環境等,這里的老年友善環境主要指老年友善物理環境,要求機構應為老年人創建整潔、優美的就醫環境,提供無障礙的設施、設備,具有便利的交通設施與導向性良好的標識系統,門診、病房等應安全、適老、清潔、溫馨。這一大項評分權重比例為 30%,具體要求如下。
3.4.1 交通與標識
要求在門急診和病區主出入口設有無障礙通道和方便老年人上下車的臨時停車區和安全標識;在門急診、住院病區配備有輔助移乘設備(如輪椅、平車等),方便老年人取用;要求所有出入口、門、臺階、坡道、轉彎處、輪椅坡道及信息標識系統等的設置均應當符合國家標準《無障礙設計規范》[23];要求機構內標識醒目、簡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導向性。
3.4.2 建筑與環境
要求機構整體建筑應以暖色調為主,地面防滑無反光,區域連接處平順、無高低差;地板、扶手、房門與墻壁采用高對比色,便于識別;公共區域應設置無障礙衛生間或無性別衛生間,其門寬應當適宜輪椅進出;走道、坡道、樓梯、電梯等應安裝扶手;病房環境應溫濕度適宜,墻面應裝配時鐘、日歷和提示板,窗戶應有行程限位器;每護理單元應設置集中浴室。
3.4.3 設施與家具
要求病床(或觀察床)高度可調,有隔檔和減壓床墊;床旁應設置易于使用的床燈開關和緊急呼叫按鈕;家具應穩固,帶輪子的桌椅可制動;座椅應有扶手。
4 合格評定標準
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合格評定標準,需同時滿足以下 3 個條件:① 應符合必備項中的每一具體要求;② 評分項指標評定結果總分應不低于 80 分;③ 評分項指標中各項大項指標的得分不得低于其分值的 80%,即老年友善文化、管理、服務與環境的評分應分別不低于 12、12、32、24 分。
在老年友善醫療機構的評定驗收工作中,只有達到其合格評定標準的機構,才能真正建立“以人為中心”的老年健康服務模式,營造出適老、無障礙的老年人就醫環境,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連續性、整合型的老年友善服務,從而不斷提高老年人的就醫獲得感和滿意度。本標準的實施,可從整體上助力老年友好社會、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友好社區的建設,夯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基礎。
5 結語
本標準為北京市地方標準,是在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連續 5 年進行老年友善醫院或老年友善醫療機構評定驗收經驗積累的基礎上形成的,是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制定的《老年友善醫療機構評價指標(試行)》標準化的具體體現,具有科學、先進、適用、易推廣、易普及等優勢,對推動全國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的建設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但由于各地老年醫學科的建設和老年醫學服務的程度不同,本標準可能不會適用于我國所有醫療機構進行老年友善醫療機構的創建工作,尤其對于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來講,可能本標準要求相對偏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本標準的基本框架是各種醫療機構可以采用的。
利益沖突:所有作者聲明不存在利益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