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蔡思, 門新璐, 王珊, 王霽, 鄒祎, 馮塵塵, 何謙, 賈丹, 胡曉坤, 曾忠儀, 郭媛, 楊玲, 楊曉蓉, 茍悅, 薛秒, 石學丹, 趙淑珍, 何曉俐.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密集人群體溫快速精準測量方法研究. 華西醫學, 2020, 35(4): 385-390. doi: 10.7507/1002-0179.202002326 復制
2019 年 12 月我國武漢市發現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rona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此后國內其他地方也相繼報告了確診和疑似病例,并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世界衛生組織也宣布 COVID-19 構成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COVID-19 患者以發熱、乏力、干咳為主要癥狀,體溫測量能及早篩查疑似患者,是 COVID-19 的重要防控措施[1-2]。常用的體溫測量設備包括水銀體溫計、紅外成像快速測溫系統和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水銀體溫計是公認的金標準[3],但其測量時間長、易破損[4-6]、用后需消毒等特點使其應用受限;紅外成像快速測溫系統容易受各種因素干擾[3];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具有非接觸、快速、方便等優勢[7-9],因此在 COVID-19 流行期間得到廣泛運用。但 COVID-19 流行期間多地氣溫常在 10℃ 以下,不能達到體溫槍要求的環境溫度(10~40℃),而目前對低溫環境下使用體溫槍進行體溫篩查的準確性缺乏研究;COVID-19 防控指南要求人與人之間要保持 1 m 以上距離[10],而說明書推薦的額部測量方式需測量和被測量人員近距離面對面測量,存在交叉感染風險,同時被測人員體驗較差。因此本團隊對 COVID-19 流行期間不同環境溫度下密集人群體溫快速精準測量方法進行了研究。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1.1.1 實際數據資料
2020 年 1 月 27 日—2 月 8 日,采取方便抽樣方法從來院人員中納入受檢者 522 例。納入標準:① 知情同意;② 自愿參與;③ 身體可配合進行體溫測量。排除標準:① 雙上肢及腋窩有損傷;② 認知障礙。選擇 3 種不同環境溫度(為實際氣溫或室內溫度)進行研究,納入的 522 例受檢者中,4~6℃ 環境下 152 例,7~10℃ 環境下 161 例,11~25℃ 環境下 209 例。4~6℃ 環境下的 152 例受檢者中,男 74 例,女 78 例;年齡 17~79 歲,平均 42.2 歲;由于 2 種電子體溫槍體溫測出率均低,基于研究目的及倫理學考慮未在此低溫環境下對受檢者進行需較長時間的水銀體溫計測量。7~10℃ 環境下 58 例受檢者因個人原因(如中途不愿等待、急于掛號就診等)退出研究,103 例完成研究,其中男 46 例,女 57 例;年齡 16~81 歲,平均 46.3 歲;體溫正常者(腋溫<37.3℃)96 例,發熱者(腋溫≥37.3℃)7 例。11~25℃ 環境下 209 例完成研究,其中男 99 例,女 110 例;年齡 17~83 歲,平均 45.9 歲;體溫正常者 173 例,發熱者 36 例。本研究已通過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生物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編號:2020 年審(158)號。
1.1.2 模擬實驗數據資料
水銀體溫計測量恒溫水溫度后再使用 2 種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對恒溫水進行溫度測量并記錄。
1.2 方法
1.2.1 儀器
金標準水銀體溫計由重慶日月醫療設備有限公司生產;藍槍型號為 JXB-178,由北京奧民勝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紅槍型號為 86/A Tepebasi/ESKISEHIR,由深圳愛立康醫療股份有限公司生產。以上 3 種體溫測量產品已通過國家相關質量檢驗部門認定可使用于臨床,由醫院設備物資部提供。
1.2.2 測量方法
測量前向受檢者說明本研究的目的、意義及配合方法,緩解受檢者不安心理,避免心理波動造成的誤差;受檢者測量前 30 min 避免劇烈活動,局部皮膚不進行冷熱療等。金標準水銀體溫計測量方法:為了保證水銀體溫計質量,將所有備用體溫計的水銀柱處于 35℃ 以下,于同一時間放入 40℃ 的恒溫水中,5 min 后取出檢視,凡誤差在 ±0.2℃ 以上或玻璃管有裂痕、水銀柱自行下降者不使用[11],合格的體溫計備用。擦干受檢者腋下的汗液,并將水銀端置于腋窩下最頂端,貼緊皮膚夾好,屈臂過胸,測量 5 min,讀取數據并記錄。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測量方法:在金標準測量的同時使用藍槍、紅槍分別在前額(說明書推薦)、頸部、前臂內側連續測量體溫,保持測量部位皮膚干燥、無傷口并清除遮擋物,將體溫槍指向所測部位并保持垂直,距離皮膚 3~5 cm,讀取數據并記錄。環境溫度分別為 4~6、7~10、11~25℃。
1.2.3 仿真實驗
鑒于 4~6℃ 環境下無發熱患者數據,本研究根據發熱患者的體溫分層(低熱:37.3~38.0℃;中等熱度:38.1~39.0℃:高熱:39.1~41.0℃)進行仿真實驗,在 4~6℃ 環境下用水銀體溫計及 2 種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 37.3℃(低熱)、38.0℃(中等熱度)、39.5℃(高熱)恒溫水進行溫度測量 60 次。
1.3 評價指標
比較上述 2 種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測量不同部位的體溫值及水銀體溫計所測量的腋下體溫(腋溫)值。
1.4 樣本量估計
設定雙側檢驗水準 α=0.05,檢驗效能為 0.90,最小可接受組內相關系數(intraclass correlation coefficient,ICC)(ρ0)為 0.7,預期 ICC(ρ1)為 0.8,采用 PASS(15.0.5)軟件計算得出所需樣本量為 117 例,研究最終納入數據高于計算樣本量,以提高代表性,實現更好的統計功效。
1.5 統計學方法
采用 SPSS 22.0 軟件進行統計分析。將數據按照環境溫度分層后采用單因素重復測量方差分析比較不同測量方式及部位的差異,方差分析有差異時,采用 Bonferroni 法進行組間兩兩比較。結合研究目的及額部為 2 種體溫槍說明書推薦測量部位,本研究重點對 2 種體溫槍額部體溫(額溫)與水銀體溫計腋溫(金標準)進行兩兩比較,再對同一體溫槍所測不同部位體溫進行兩兩比較;同時發熱患者診斷試驗也僅選擇 2 種體溫槍額溫與水銀體溫計腋溫判斷發熱的一致性,采用 Cohen’s kappa 系數進行統計分析,kappa 系數 0.81~1.00 表示一致性極強,0.61~0.80 表示高度一致性,0.41~0.60 為中等一致性,0.21~0.40 為弱一致性,0.00~0.20 為微弱一致性[12]。雙側檢驗水準 α=0.05。
2 結果
2.1 不同環境溫度下體溫測出情況
在 4~6℃ 環境下,分別用藍槍與紅槍對 152 例受檢者額部、前臂內側、頸部體溫進行測量,藍槍體溫測出率為 2.2%(10/456),紅槍體溫測出率為 19.1%(87/456),由于該環境下 2 種體溫槍體溫測出率均低,本研究不對其測出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在 7~10、11~25℃ 環境下,對 312 例受檢者使用 2 種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在不同部位進行體溫測量,2 種溫度環境下檢出率均為 100%,測得的體溫值見表1。


2.2 不同測量方式及部位的比較
在 7~10℃ 環境下,7 種測量方式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兩兩比較發現,藍槍額部、紅槍額部、水銀體溫計體溫值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藍槍測量的額部、前臂內側、頸部體溫值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紅槍測量的額部與前臂內側體溫值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額部與頸部體溫值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前者比后者平均測量溫度低 0.190℃[95% 置信區間(confidence interval,CI)(?0.340,?0.046)℃]。按照說明書,紅槍可允許的波動范圍為 0.2℃,紅槍不同測量部位的測量結果差異有統計學意義,但均數差值均在可允許的波動范圍內,因此差異無臨床意義。見表1。
在 11~25℃ 環境下,7 種測量方式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兩兩比較發現,藍槍額部、紅槍額部、水銀體溫計體溫值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藍槍測量的額部與前臂內側體溫值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前者比后者平均測量體溫高 0.100℃[95%CI(0.008,0.192)℃],藍槍額部與頸部體溫值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紅槍測量的額部、前臂內側、頸部體溫值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按照說明書,藍槍可允許的波動范圍為 0.3℃,藍槍不同測量部位的測量結果差異有統計學意義,但均數差值均在可允許的波動范圍內,因此差異無臨床意義。見表1。
2.3 發熱患者診斷試驗分析結果
在 7~10℃ 環境下,測得發熱患者數據較少,僅有 7 例受檢者使用水銀體溫計腋溫測出發熱,8 例受檢者使用藍槍額溫診斷為發熱,無受檢者使用紅槍額溫測出發熱。藍槍與水銀體溫計測量的 kappa 系數為 0.209[95%CI(?0.100,0.516)]。紅槍與水銀體溫計測量結果的 kappa 系數經統計分析無法算出。見表2。

在 11~25℃ 環境下,紅槍與水銀體溫計測量的 kappa 系數為 0.746[95%CI(0.647,0.828)],具有高度一致性。藍槍與水銀體溫計測量的 kappa 系數為 0.892[95%CI 為(0.839,0.919)],一致性極強。見表3。

2.4 4~6℃ 環境下體溫槍仿真實驗結果
37.3℃ 恒溫水藍槍溫度測出率為 32/60(53.3%),紅槍溫度測出率為 16/60(26.6%);38.0℃ 恒溫水藍槍溫度測出率為 22/60(36.6%),紅槍溫度測出率為 14/60(23.3%);39.5℃ 恒溫水藍槍溫度測出率為 32/60(53.3%),紅槍溫度測出率為 14/60(23.3%)。測出率均較低。
3 討論
3.1 COVID-19 疫情形勢嚴峻,需長時間對人群進行體溫篩查
體溫測量是篩查 COVID-19 患者的基礎,各大場所為了減少人員進出實行封閉管理,保留 1 個出入口,對所有進出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因此常常出現排隊測量體溫的情況,而快速精準的體溫測量方式是疫情防控的關鍵[2]。許多公共場所及醫院采用紅外成像快速測溫系統,雖可同時篩查大量人群的體溫,但當人群密度過大時,不能準確呈現出高熱者的具體定位,且實施監控時,人員處于流動狀態,發熱者可隨時離開監控區域,極易造成漏篩。在疫情暴發的非常時期,為了保證對每位來院人員進行精準測量,我院選用了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來進行體溫篩查。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作為快速篩查體溫的有效工具,在 COVID-19 流行期間,在各個場所都得到了廣泛應用。
本研究所選擇的 2 種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的說明書均推薦在 10~40℃ 環境下選擇額部進行體溫測量。但是由于疫情期間全國各地氣溫均較低,而 COVID-19 體溫篩查大多在室外進行,疫情重災區湖北的夜間溫度常常低于 10℃,而在山東、河南、河北、陜西等地,室外溫度更是常在 5℃ 以下。據研究者觀察,在低溫環境中,出現經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測量體溫顯示正常,但使用水銀體溫計復測為發熱的情況。同時,既往研究均是在病房等室內環境比較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和水銀體溫計的測量準確度[11, 13-15],因此確定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在低于推薦溫度時使用能否準確測量體溫尤為重要。
3.2 我院門診實施三級預檢分診,識別發熱人員
大型醫院在疫情暴發期間仍需接診大量常規患者,因此做好防控工作尤為重要。我院遵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五版 修正版)》[16]、《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護中常見醫用防護用品使用范圍指引》[17]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醫院內防控的華西緊急推薦》[1]的要求嚴格實施三級分診措施,在做好工作人員防護的同時對來院人員均進行體溫測量,患者到達候診區咨詢臺后再次測量患者體溫,并詢問流行病學史,患者進入診間后再次進行流行病學史的問診,一旦發現發熱者或有流行病學史的患者,在做好患者及家屬的防護措施及健康教育后,立即由工作人員陪同至發熱門診就診。
3.3 COVID-19 流行期間快速精準體溫測量華西方案
① 在說明書推薦環境下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可作為體溫篩查的工具。在 11~25℃ 環境下,藍槍額溫、紅槍額溫及水銀體溫計腋溫沒有統計學差異,藍槍額部與前臂內側體溫值有統計學差異,但在說明書可允許波動范圍內,藍槍其余部位體溫值無統計學差異,紅槍不同部位體溫值均無統計學差異。2 種儀器與水銀體溫計對發熱患者的診斷一致性也比較高,因此,在說明書推薦環境溫度下 2 種體溫槍均可作為體溫篩查的工具。鑒于 COVID-19 存在 2~14 d 的潛伏期[16],在篩查體溫的基礎上應加強流行病學史的詢問。在疫情嚴峻形勢下,不推薦使用紅外成像快速測溫系統進行體溫篩查。
② 建議測量體溫部位為前臂內側。2020 年 2 月 8 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最新發布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五版 修正版)》指出目前 COVID-19 傳播途徑主要為飛沫傳播和接觸傳播,氣溶膠和消化道等傳播途徑有待明確[16]。測量前臂內側體溫可以使測量者與被測量者保持更遠的距離,達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公眾防護指南》推薦的 1 m 以上距離[10],可進一步降低交叉感染的風險。在疫情嚴峻的形勢下,任何一個細節都可能影響到防疫戰爭的結果。綜上所述,本文推薦在大規模人群中測量前臂內側體溫來進行體溫篩查。
③ 7~10℃ 時可使用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但是建議每隔 30 min 對體溫槍進行更換,建議各大場所均配備水銀體溫計。本研究過程中發現體溫槍在 7~10℃ 環境下使用時間過長也會出現不能測出的情況,因此我們每隔 30 min 對體溫槍進行更換,避免其長時間暴露在低溫環境中,在及時更換的情況下 7~10℃ 環境下 2 種體溫槍的檢出率均為 100%。7~10℃ 時 2 種體溫槍所測得體溫值與水銀體溫計體溫值均無臨床差異;但藍槍與水銀體溫計對發熱患者診斷一致性一般,紅槍未得到統計分析結果。在篩查的過程中,應加強對流行病學史的詢問,并對有體溫異常或有流行病學史的患者進行水銀體溫計復測,因此,建議各大場所均應配備水銀體溫計。
④ 低于 7℃ 環境下,不建議使用體溫槍進行體溫篩查。本研究顯示,在 4~6℃ 環境下,2 種電子體溫槍體溫測出率均較低,所以不建議在低于 7℃ 環境下使用體溫槍進行體溫篩查。
3.4 研究局限性
本研究具有以下局限性:① 時間較緊迫,收集到的發熱患者樣本量較少。② 出于倫理學考慮,不便將已篩查出的發熱患者置于低溫環境下進行對比研究。③ 考慮到兒童與成人的基礎體溫有差異,未納入兒童作為受檢者,因此,對于低溫環境下發熱患者的測量準確度以及對兒童的體溫篩查有待進一步研究。④ 鑒于 2 種體溫槍之間、體溫槍與水銀體溫計有明顯外觀差異及本研究時間較為倉促,本研究未進行盲法。⑤ 本研究目的是分別在 4~6、7~10、11~25℃ 環境下,對受檢者分別使用藍色體溫槍和紅色體溫槍測量額部、頸部、前臂內側體溫,同時使用水銀體溫計測量腋溫,腋溫為金標準,比較測量結果的差異。鑒于使用的體溫測量產品已通過國家相關質檢部門認定可使用于臨床,研究者認為測量結果是可信的,只是在考慮不同溫度,不同部位下,與金標準是否有差異以及差異大小,從而指導實際工作中,選擇最佳的產品與部位進行體溫測量。通過文中介紹的結果已知,盡管不同溫度下不同體溫槍部分測量部位體溫值有差異,但是基于體溫槍產品說明書介紹,有可允許的波動范圍,結合臨床,測量部位之間無臨床差異,已達到本研究驗證目的,因此認為無需再進行信效度分析。
綜上所述,在 7~10、11~25℃ 環境下,本研究采用的 2 種非接觸式體溫槍測量不同部位的體溫與金標準水銀體溫計測量體溫值比較差異均無臨床意義,可推廣使用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進行快速體溫篩查,但為保持體溫測量人員與受檢者之間的最大距離,減少交叉感染風險,推薦選擇前臂內側進行體溫測量。在 4~6℃ 環境下,上述 2 種非接觸式體溫槍對于體溫的測出率均低,不能用于快速體溫篩查。
志謝:本研究得到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饒莉教授、王剛教授、袁麗教授的支持與指導。
利益沖突聲明:本文所有作者均無相關利益沖突。
2019 年 12 月我國武漢市發現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rona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此后國內其他地方也相繼報告了確診和疑似病例,并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世界衛生組織也宣布 COVID-19 構成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COVID-19 患者以發熱、乏力、干咳為主要癥狀,體溫測量能及早篩查疑似患者,是 COVID-19 的重要防控措施[1-2]。常用的體溫測量設備包括水銀體溫計、紅外成像快速測溫系統和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水銀體溫計是公認的金標準[3],但其測量時間長、易破損[4-6]、用后需消毒等特點使其應用受限;紅外成像快速測溫系統容易受各種因素干擾[3];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具有非接觸、快速、方便等優勢[7-9],因此在 COVID-19 流行期間得到廣泛運用。但 COVID-19 流行期間多地氣溫常在 10℃ 以下,不能達到體溫槍要求的環境溫度(10~40℃),而目前對低溫環境下使用體溫槍進行體溫篩查的準確性缺乏研究;COVID-19 防控指南要求人與人之間要保持 1 m 以上距離[10],而說明書推薦的額部測量方式需測量和被測量人員近距離面對面測量,存在交叉感染風險,同時被測人員體驗較差。因此本團隊對 COVID-19 流行期間不同環境溫度下密集人群體溫快速精準測量方法進行了研究。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1.1.1 實際數據資料
2020 年 1 月 27 日—2 月 8 日,采取方便抽樣方法從來院人員中納入受檢者 522 例。納入標準:① 知情同意;② 自愿參與;③ 身體可配合進行體溫測量。排除標準:① 雙上肢及腋窩有損傷;② 認知障礙。選擇 3 種不同環境溫度(為實際氣溫或室內溫度)進行研究,納入的 522 例受檢者中,4~6℃ 環境下 152 例,7~10℃ 環境下 161 例,11~25℃ 環境下 209 例。4~6℃ 環境下的 152 例受檢者中,男 74 例,女 78 例;年齡 17~79 歲,平均 42.2 歲;由于 2 種電子體溫槍體溫測出率均低,基于研究目的及倫理學考慮未在此低溫環境下對受檢者進行需較長時間的水銀體溫計測量。7~10℃ 環境下 58 例受檢者因個人原因(如中途不愿等待、急于掛號就診等)退出研究,103 例完成研究,其中男 46 例,女 57 例;年齡 16~81 歲,平均 46.3 歲;體溫正常者(腋溫<37.3℃)96 例,發熱者(腋溫≥37.3℃)7 例。11~25℃ 環境下 209 例完成研究,其中男 99 例,女 110 例;年齡 17~83 歲,平均 45.9 歲;體溫正常者 173 例,發熱者 36 例。本研究已通過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生物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編號:2020 年審(158)號。
1.1.2 模擬實驗數據資料
水銀體溫計測量恒溫水溫度后再使用 2 種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對恒溫水進行溫度測量并記錄。
1.2 方法
1.2.1 儀器
金標準水銀體溫計由重慶日月醫療設備有限公司生產;藍槍型號為 JXB-178,由北京奧民勝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紅槍型號為 86/A Tepebasi/ESKISEHIR,由深圳愛立康醫療股份有限公司生產。以上 3 種體溫測量產品已通過國家相關質量檢驗部門認定可使用于臨床,由醫院設備物資部提供。
1.2.2 測量方法
測量前向受檢者說明本研究的目的、意義及配合方法,緩解受檢者不安心理,避免心理波動造成的誤差;受檢者測量前 30 min 避免劇烈活動,局部皮膚不進行冷熱療等。金標準水銀體溫計測量方法:為了保證水銀體溫計質量,將所有備用體溫計的水銀柱處于 35℃ 以下,于同一時間放入 40℃ 的恒溫水中,5 min 后取出檢視,凡誤差在 ±0.2℃ 以上或玻璃管有裂痕、水銀柱自行下降者不使用[11],合格的體溫計備用。擦干受檢者腋下的汗液,并將水銀端置于腋窩下最頂端,貼緊皮膚夾好,屈臂過胸,測量 5 min,讀取數據并記錄。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測量方法:在金標準測量的同時使用藍槍、紅槍分別在前額(說明書推薦)、頸部、前臂內側連續測量體溫,保持測量部位皮膚干燥、無傷口并清除遮擋物,將體溫槍指向所測部位并保持垂直,距離皮膚 3~5 cm,讀取數據并記錄。環境溫度分別為 4~6、7~10、11~25℃。
1.2.3 仿真實驗
鑒于 4~6℃ 環境下無發熱患者數據,本研究根據發熱患者的體溫分層(低熱:37.3~38.0℃;中等熱度:38.1~39.0℃:高熱:39.1~41.0℃)進行仿真實驗,在 4~6℃ 環境下用水銀體溫計及 2 種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 37.3℃(低熱)、38.0℃(中等熱度)、39.5℃(高熱)恒溫水進行溫度測量 60 次。
1.3 評價指標
比較上述 2 種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測量不同部位的體溫值及水銀體溫計所測量的腋下體溫(腋溫)值。
1.4 樣本量估計
設定雙側檢驗水準 α=0.05,檢驗效能為 0.90,最小可接受組內相關系數(intraclass correlation coefficient,ICC)(ρ0)為 0.7,預期 ICC(ρ1)為 0.8,采用 PASS(15.0.5)軟件計算得出所需樣本量為 117 例,研究最終納入數據高于計算樣本量,以提高代表性,實現更好的統計功效。
1.5 統計學方法
采用 SPSS 22.0 軟件進行統計分析。將數據按照環境溫度分層后采用單因素重復測量方差分析比較不同測量方式及部位的差異,方差分析有差異時,采用 Bonferroni 法進行組間兩兩比較。結合研究目的及額部為 2 種體溫槍說明書推薦測量部位,本研究重點對 2 種體溫槍額部體溫(額溫)與水銀體溫計腋溫(金標準)進行兩兩比較,再對同一體溫槍所測不同部位體溫進行兩兩比較;同時發熱患者診斷試驗也僅選擇 2 種體溫槍額溫與水銀體溫計腋溫判斷發熱的一致性,采用 Cohen’s kappa 系數進行統計分析,kappa 系數 0.81~1.00 表示一致性極強,0.61~0.80 表示高度一致性,0.41~0.60 為中等一致性,0.21~0.40 為弱一致性,0.00~0.20 為微弱一致性[12]。雙側檢驗水準 α=0.05。
2 結果
2.1 不同環境溫度下體溫測出情況
在 4~6℃ 環境下,分別用藍槍與紅槍對 152 例受檢者額部、前臂內側、頸部體溫進行測量,藍槍體溫測出率為 2.2%(10/456),紅槍體溫測出率為 19.1%(87/456),由于該環境下 2 種體溫槍體溫測出率均低,本研究不對其測出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在 7~10、11~25℃ 環境下,對 312 例受檢者使用 2 種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在不同部位進行體溫測量,2 種溫度環境下檢出率均為 100%,測得的體溫值見表1。


2.2 不同測量方式及部位的比較
在 7~10℃ 環境下,7 種測量方式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兩兩比較發現,藍槍額部、紅槍額部、水銀體溫計體溫值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藍槍測量的額部、前臂內側、頸部體溫值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紅槍測量的額部與前臂內側體溫值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額部與頸部體溫值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前者比后者平均測量溫度低 0.190℃[95% 置信區間(confidence interval,CI)(?0.340,?0.046)℃]。按照說明書,紅槍可允許的波動范圍為 0.2℃,紅槍不同測量部位的測量結果差異有統計學意義,但均數差值均在可允許的波動范圍內,因此差異無臨床意義。見表1。
在 11~25℃ 環境下,7 種測量方式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兩兩比較發現,藍槍額部、紅槍額部、水銀體溫計體溫值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藍槍測量的額部與前臂內側體溫值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前者比后者平均測量體溫高 0.100℃[95%CI(0.008,0.192)℃],藍槍額部與頸部體溫值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紅槍測量的額部、前臂內側、頸部體溫值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按照說明書,藍槍可允許的波動范圍為 0.3℃,藍槍不同測量部位的測量結果差異有統計學意義,但均數差值均在可允許的波動范圍內,因此差異無臨床意義。見表1。
2.3 發熱患者診斷試驗分析結果
在 7~10℃ 環境下,測得發熱患者數據較少,僅有 7 例受檢者使用水銀體溫計腋溫測出發熱,8 例受檢者使用藍槍額溫診斷為發熱,無受檢者使用紅槍額溫測出發熱。藍槍與水銀體溫計測量的 kappa 系數為 0.209[95%CI(?0.100,0.516)]。紅槍與水銀體溫計測量結果的 kappa 系數經統計分析無法算出。見表2。

在 11~25℃ 環境下,紅槍與水銀體溫計測量的 kappa 系數為 0.746[95%CI(0.647,0.828)],具有高度一致性。藍槍與水銀體溫計測量的 kappa 系數為 0.892[95%CI 為(0.839,0.919)],一致性極強。見表3。

2.4 4~6℃ 環境下體溫槍仿真實驗結果
37.3℃ 恒溫水藍槍溫度測出率為 32/60(53.3%),紅槍溫度測出率為 16/60(26.6%);38.0℃ 恒溫水藍槍溫度測出率為 22/60(36.6%),紅槍溫度測出率為 14/60(23.3%);39.5℃ 恒溫水藍槍溫度測出率為 32/60(53.3%),紅槍溫度測出率為 14/60(23.3%)。測出率均較低。
3 討論
3.1 COVID-19 疫情形勢嚴峻,需長時間對人群進行體溫篩查
體溫測量是篩查 COVID-19 患者的基礎,各大場所為了減少人員進出實行封閉管理,保留 1 個出入口,對所有進出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因此常常出現排隊測量體溫的情況,而快速精準的體溫測量方式是疫情防控的關鍵[2]。許多公共場所及醫院采用紅外成像快速測溫系統,雖可同時篩查大量人群的體溫,但當人群密度過大時,不能準確呈現出高熱者的具體定位,且實施監控時,人員處于流動狀態,發熱者可隨時離開監控區域,極易造成漏篩。在疫情暴發的非常時期,為了保證對每位來院人員進行精準測量,我院選用了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來進行體溫篩查。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作為快速篩查體溫的有效工具,在 COVID-19 流行期間,在各個場所都得到了廣泛應用。
本研究所選擇的 2 種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的說明書均推薦在 10~40℃ 環境下選擇額部進行體溫測量。但是由于疫情期間全國各地氣溫均較低,而 COVID-19 體溫篩查大多在室外進行,疫情重災區湖北的夜間溫度常常低于 10℃,而在山東、河南、河北、陜西等地,室外溫度更是常在 5℃ 以下。據研究者觀察,在低溫環境中,出現經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測量體溫顯示正常,但使用水銀體溫計復測為發熱的情況。同時,既往研究均是在病房等室內環境比較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和水銀體溫計的測量準確度[11, 13-15],因此確定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在低于推薦溫度時使用能否準確測量體溫尤為重要。
3.2 我院門診實施三級預檢分診,識別發熱人員
大型醫院在疫情暴發期間仍需接診大量常規患者,因此做好防控工作尤為重要。我院遵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五版 修正版)》[16]、《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護中常見醫用防護用品使用范圍指引》[17]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醫院內防控的華西緊急推薦》[1]的要求嚴格實施三級分診措施,在做好工作人員防護的同時對來院人員均進行體溫測量,患者到達候診區咨詢臺后再次測量患者體溫,并詢問流行病學史,患者進入診間后再次進行流行病學史的問診,一旦發現發熱者或有流行病學史的患者,在做好患者及家屬的防護措施及健康教育后,立即由工作人員陪同至發熱門診就診。
3.3 COVID-19 流行期間快速精準體溫測量華西方案
① 在說明書推薦環境下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可作為體溫篩查的工具。在 11~25℃ 環境下,藍槍額溫、紅槍額溫及水銀體溫計腋溫沒有統計學差異,藍槍額部與前臂內側體溫值有統計學差異,但在說明書可允許波動范圍內,藍槍其余部位體溫值無統計學差異,紅槍不同部位體溫值均無統計學差異。2 種儀器與水銀體溫計對發熱患者的診斷一致性也比較高,因此,在說明書推薦環境溫度下 2 種體溫槍均可作為體溫篩查的工具。鑒于 COVID-19 存在 2~14 d 的潛伏期[16],在篩查體溫的基礎上應加強流行病學史的詢問。在疫情嚴峻形勢下,不推薦使用紅外成像快速測溫系統進行體溫篩查。
② 建議測量體溫部位為前臂內側。2020 年 2 月 8 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最新發布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五版 修正版)》指出目前 COVID-19 傳播途徑主要為飛沫傳播和接觸傳播,氣溶膠和消化道等傳播途徑有待明確[16]。測量前臂內側體溫可以使測量者與被測量者保持更遠的距離,達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公眾防護指南》推薦的 1 m 以上距離[10],可進一步降低交叉感染的風險。在疫情嚴峻的形勢下,任何一個細節都可能影響到防疫戰爭的結果。綜上所述,本文推薦在大規模人群中測量前臂內側體溫來進行體溫篩查。
③ 7~10℃ 時可使用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但是建議每隔 30 min 對體溫槍進行更換,建議各大場所均配備水銀體溫計。本研究過程中發現體溫槍在 7~10℃ 環境下使用時間過長也會出現不能測出的情況,因此我們每隔 30 min 對體溫槍進行更換,避免其長時間暴露在低溫環境中,在及時更換的情況下 7~10℃ 環境下 2 種體溫槍的檢出率均為 100%。7~10℃ 時 2 種體溫槍所測得體溫值與水銀體溫計體溫值均無臨床差異;但藍槍與水銀體溫計對發熱患者診斷一致性一般,紅槍未得到統計分析結果。在篩查的過程中,應加強對流行病學史的詢問,并對有體溫異常或有流行病學史的患者進行水銀體溫計復測,因此,建議各大場所均應配備水銀體溫計。
④ 低于 7℃ 環境下,不建議使用體溫槍進行體溫篩查。本研究顯示,在 4~6℃ 環境下,2 種電子體溫槍體溫測出率均較低,所以不建議在低于 7℃ 環境下使用體溫槍進行體溫篩查。
3.4 研究局限性
本研究具有以下局限性:① 時間較緊迫,收集到的發熱患者樣本量較少。② 出于倫理學考慮,不便將已篩查出的發熱患者置于低溫環境下進行對比研究。③ 考慮到兒童與成人的基礎體溫有差異,未納入兒童作為受檢者,因此,對于低溫環境下發熱患者的測量準確度以及對兒童的體溫篩查有待進一步研究。④ 鑒于 2 種體溫槍之間、體溫槍與水銀體溫計有明顯外觀差異及本研究時間較為倉促,本研究未進行盲法。⑤ 本研究目的是分別在 4~6、7~10、11~25℃ 環境下,對受檢者分別使用藍色體溫槍和紅色體溫槍測量額部、頸部、前臂內側體溫,同時使用水銀體溫計測量腋溫,腋溫為金標準,比較測量結果的差異。鑒于使用的體溫測量產品已通過國家相關質檢部門認定可使用于臨床,研究者認為測量結果是可信的,只是在考慮不同溫度,不同部位下,與金標準是否有差異以及差異大小,從而指導實際工作中,選擇最佳的產品與部位進行體溫測量。通過文中介紹的結果已知,盡管不同溫度下不同體溫槍部分測量部位體溫值有差異,但是基于體溫槍產品說明書介紹,有可允許的波動范圍,結合臨床,測量部位之間無臨床差異,已達到本研究驗證目的,因此認為無需再進行信效度分析。
綜上所述,在 7~10、11~25℃ 環境下,本研究采用的 2 種非接觸式體溫槍測量不同部位的體溫與金標準水銀體溫計測量體溫值比較差異均無臨床意義,可推廣使用非接觸式電子體溫槍進行快速體溫篩查,但為保持體溫測量人員與受檢者之間的最大距離,減少交叉感染風險,推薦選擇前臂內側進行體溫測量。在 4~6℃ 環境下,上述 2 種非接觸式體溫槍對于體溫的測出率均低,不能用于快速體溫篩查。
志謝:本研究得到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饒莉教授、王剛教授、袁麗教授的支持與指導。
利益沖突聲明:本文所有作者均無相關利益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