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脫貧是我國發展的重點工作,在實施過程中需要確保其精準性。該文從政策工具視角出發,對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的類型進行界定,說明了每種類型中包含的具體工具,并分析了精準健康扶貧的精準識別、精準實施和精準考核 3 個環節中政策工具的選擇情況。在此基礎上,結合不同環節政策工具的選擇與當前我國的實際發展情況,歸納和剖析了不同類型政策工具在應用中存在的問題,同時根據現有問題提出相應的策略建議,旨在為推動精準健康扶貧政策的落實提供參考。
引用本文: 韓世曦, 金慧鵬, 馮占春. 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的選擇與應用策略. 華西醫學, 2020, 35(12): 1508-1512. doi: 10.7507/1002-0179.202002227 復制
精準脫貧是我國發展的重點工作[1],其中健康扶貧是國家扶貧、脫貧戰略的重要內容,在實施過程中需要確保其精準性[2]。我國在國家和地方層面都發布了健康扶貧相關政策,旨在推動基本醫療衛生資源公平可及,建立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保障機制。在相關政策的指導下,目前我國的健康扶貧工作取得了一定進展,但部分地區依然存在問題,比如“小病大治”“爭當患者”“賴床不走”等亂象和怪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些地方的健康扶貧政策不夠合理,存在一些明顯漏洞[3-5]。因此,確保健康扶貧工作的“精準性”,不斷健全和優化精準健康扶貧不同環節的手段和途徑成為當務之急。為解決這一問題,本文引入“政策工具”概念,對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的類型進行界定,分析了精準健康扶貧精準識別、精準實施和精準考核 3 個環節中政策工具的選擇,并根據當前不同類型政策工具的應用問題提出相應策略,旨在為保障精準健康扶貧政策的落實與完善提供參考。
1 政策工具的類型
政策工具是指在政府治理過程中,支持政策目標實現的途徑與活動,以及推行政策行為的手段與機制,是影響政策執行效果的重要因素[6-7]。Howlett 等[8]基于政府介入的強制程度,將政策工具分為自愿型、混合型和強制型。結合該劃分標準及我國精準健康扶貧的發展情況[9-13],筆者對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及其內涵進行了總結,見表1。

2 不同環節的政策工具選擇
精準健康扶貧旨在通過有效的方法對扶貧對象進行精確識別、精確幫扶和精確管理來強化健康保障,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精準健康扶貧涉及多個環節,在不同的環節需有相關政策文本進行規制管理,并基于不同的出發點與目的,合理應用不同類型的政策工具。本文在 Howlett 等[8]的政策工具分類基礎上,從精準識別、精準實施、精準考核 3 個環節出發[14-15],對各環節中政策工具的選擇進行了分析,見圖1。

2.1 精準識別
在精準健康扶貧體系中,精準識別作為重要前提環節,以精確到戶、精準到人為出發點,旨在核準“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情況,提高工作針對性[16]。然而,基層政府并非完全進行自行識別與直接識別,除了選擇以規制為主的強制型工具外,還應重視自愿型社會組織工具和混合型政策宣傳工具的使用。首先,政府根據政策規定發布識別信息,按照標準程序,允許村民參與,或委托第三方市場或社會組織對貧困戶進行識別,核準農村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情況,充分發揮自愿型市場和社會組織工具在此環節中的支持、監督和促進作用。此外,政策的宣傳效果將直接影響群眾對現行健康扶貧政策的了解程度,宣傳效果差會使群眾的參與意愿低,加大識別的難度,影響政策的實施效果。
2.2 精準實施
在精準健康扶貧的實施環節,政策工具的選擇傾向于以醫療機構建設、規制等政府介入程度高的政策型工具為主,而以社會組織為代表的自愿型政策工具和以醫療保障、醫療救助為代表的混合型政策工具作為補充[17]。
2.2.1 強制型政策工具
就強制型醫療機構建設、醫療衛生服務和規制工具而言,該工具適用范圍廣、實施成本低,與精準實施的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發揮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的目的十分契合。針對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和醫療衛生服務工具,部分健康服務由政府直接提供,依托醫療機構建檔建卡并實行簽約服務,對貧困患者進行分類與集中救治,加強貧困地區疾病防控、婦幼健康、愛國衛生運動工作。針對規制工具,政府部門統籌推進貧困地區衛生體系建設與改革[18],全國三級醫院與特困地區縣和扶貧工作重點縣縣級醫院開展一對一幫扶工作。
2.2.2 自愿型政策工具
就自愿型社會組織工具而言,政府通過給予項目冠名、稅收減免等激勵措施,建立政府資源、社會項目與貧困人口醫療需求互通平臺,打破三方壁壘,充分利用人才技術和社會資本[19],鼓勵企事業單位、公民參與,動員社會組織開展健康扶貧類項目與志愿者活動。
2.2.3 混合型政策工具
就混合型醫療保障和醫療救助工具而言,它們是精準健康扶貧政策的重要基礎與保障。針對醫療保障工具,政府部門對貧困人群在政策制定上有所傾斜,加大對貧困地區基本醫療保險的投入,提高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按規定給予補貼[20-21]。針對醫療救助工具,當地政府建設縣級殘疾人康復中心,加大對突發重大疾病陷入困境患者的幫扶力度。
2.3 精準考核
在精準健康扶貧的考核環節,政府出于有效控制健康扶貧實施過程、科學評估工作績效、保證政策實施效果的目的,除了選擇強制型考核評估工具之外,還應充分結合自愿型市場工具,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針對考核評估工具,國家每年將對各地的健康扶貧工程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和評估,定期督查,健康扶貧工作也是當地政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主要考核貧困人群的健康提升水平[22]、貧困患者的就醫與康復情況、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的完善,以及健康扶貧的長期效果等。針對市場工具,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直接提供自身內部考核,同時增加財政、醫療保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其他部門的監督,社會組織設置的自愿性健康扶貧協會與高校課題組可對精準健康扶貧工作進行調研[23]。
3 不同類型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在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3.1 強制型政策工具
強制型政策工具的使用目前仍處于主導地位,其中醫療衛生服務和規制這 2 種工具的應用較為頻繁,但應用過程中常忽視了醫療機構建設和考核評估工具的使用,導致醫療機構的建設水平相對落后,考核評估的監管也嚴重不足[24]。其中,醫療機構建設水平的落后體現在基層衛生機構存在設備陳舊、配備不齊、藥物種類少、更新慢、費用高等問題,無法滿足貧困人群患者服務需求,群眾對基層衛生機構缺乏信心,特別是患大病的和患長期慢性病的貧困人群,傾向于選擇三級甲等醫院,導致醫療費用進一步增加并加重疾病負擔[25]。另一方面,考核評估的監管不足,使工作開展力度受重視程度不夠,主體意識不強,責任作用弱化,導致各項政策未能落到實處,實際效果不足。因此,強制型政策工具在醫療機構建設與考核評估中的落實問題還需進一步完善。
3.2 自愿型與混合型政策工具
在精準健康扶貧各環節政策工具的選擇與使用中,政府為主導的路徑依賴特征明顯,強制型政策工具占比過重,政策工具選擇結構有待優化,而混合型與自愿型政策工具有待強化。就自愿型政策工具而言,許多有效的自愿型政策工具被忽略,市場和社會組織的參與率極低,無法發揮第三方市場與慈善力量的支持與監管作用。就混合型政策工具而言,首先,醫療救助和醫療保險體系無法滿足特殊弱勢群體的健康與經濟需要,較高的認證標準導致補償范圍很小,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雖有提高但依然是杯水車薪,貧困人群難以承受疾病負擔;其次,貧困地區宣傳方式單一,宣傳形式創新不足,貧困人群文化水平較低,較難讀懂文字材料,宣傳效果可及性差,農村居民較難受到現行宣傳方式影響。因此,在未來的精準健康扶貧工作中,還需要進一步強化自愿型與混合型政策工具的應用。
3.3 政策工具的組合
當前各地政府在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的選擇與應用上,組合形式單一,未有效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進行科學調整。首先,多數貧困地區的家庭情況復雜,當前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存在對留守人群和流動人口關注缺位的問題;其次,外出務工人員在外地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突出,基本處于政策脫保狀況,成為精準健康扶貧政策的真空地帶;再次,留守老人因缺少子女照看,主要依靠自我健康管理,在衛生服務利用方面存在諸多不便,衛生服務可及性差。因此,機械、單一地使用政策工具往往無法切實解決當地突出問題[26],只有因地制宜改善政策工具組合形式才可能有效解決實際問題。
4 不同類型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在應用中的優化策略建議
4.1 強制型政策工具
對于強制型政策工具,建議加強基層衛生機構建設,構建科學的考評標準機制。在強制型政策工具的使用中,醫療機構建設工具和考核評估工具相對薄弱,而加強基層衛生機構建設和構建科學的考評標準機制,可進一步完善強制型政策工具。建議在加強基層衛生機構方面,各基層機構首先需優化隊伍年齡層結構,吸引更多年輕人才,擴充隊伍規模;其次,應制定科學的培訓制度,使基層衛生培訓和基層實際需求接軌;再次,繼續加大基層衛生機構投入,更新陳舊設備,備齊基礎設備,增加藥物儲備和種類。而在構建科學考評機制方面,建議政府部門首先建立動態的考核機制,明確各責任主體,杜絕多龍治水和責任推諉的現象發生,謹防基層衛生機構在實際工作中弄虛作假而影響關鍵決策;其次,明確基層醫衛生機構的激勵政策,提高基層醫務人員待遇,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4.2 自愿型政策工具
對于自愿型政策工具,建議激發第三方市場積極性,引導更多的慈善力量參與。在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的選擇與應用中,自愿型政策工具的使用率遠低于強制型和混合型政策工具,而自愿型政策工具對精準健康扶貧政策的實施,能起到很好的支持、調節和監管作用。因此,政府及相關部門應激發第三方市場積極性,引導更多的慈善力量參與。建議在精準健康扶貧識別環節,當地政府應鼓勵村民自報、幫報和監督,探索委托第三方市場或社會組織的性質對貧困戶進行識別;在精準健康扶貧的實施環節,當地政府及相關機構可引導支持慈善機構、愛心組織和人士提供救助,采取一村一基金的形式,進行對口支援;在精準健康扶貧的考核環節,部分貧困地區可引入第三方考評機制和指標體系,并由第三方機構進行科學評估,同時起到監管的作用。
4.3 混合型政策工具
對于混合型政策工具,建議完善醫療救助與醫療保險體系,多措并舉落實宣傳工作。混合型政策工具已逐漸被各地政府重視并使用,但是當前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和政策宣傳工具的實施力度有待進一步提高,混合型政策工具仍需優化。為了實現其優化,首先需完善醫療救助與醫療保險體系,政府部門應補充完善醫療保險認證標準,增強醫療救助兜底能力,進一步擴大補償范圍,以確保減輕貧困人群的疾病負擔,并且針對“空巢老人”等特殊群體,增設綠色通道,優化認證程序。其次,需多措并舉落實宣傳工作,當地政府和相關機構可利用宣傳欄、傳單、網課、免費講座、村廣播等媒介,通過新聞、報告會等形式,宣傳政策進展和成效以及衛生工作者事跡,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提升政策的知曉率和普及率。
4.4 政策工具的組合
貧困地區各地情況不一,并且相對復雜,多數地區留守人群和流動人口較多,部分地區傳染病、慢性病和地方病多發,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建議因地制宜組合政策工具,關注流動人口和留守人群。首先,當地政府因地制宜組合政策工具,落實精準健康扶貧工作地方化,結合所在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衛生服務條件、社會風俗等因素,選擇與組合政策工具,實現優勢互補,提高政策工具使用的合理性。其次,針對流動人口,增設流動人口共享健康檔案,方便跨地區查詢與統計;完善異地就醫相關政策法規,解決異地看病難、看病貴等問題。再次,針對留守人群,堅決遏制小病拖大、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發生,增加隨訪次數,落實健康干預,為留守人群提供專門服務,留守人群也應主動進行健康異常的上報。
5 小結
精準健康扶貧是當前我國扶貧、脫貧戰略的重要內容,而完善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即相關途徑、活動和機制,則是保障精準健康扶貧政策有效實施和推進的重要基礎。本文探討了我國當前不同類型的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在應用中存在的一些問題,而在未來的發展中,各地還需切實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精準健康扶貧工作精神,調整和優化強制型、自愿型、混合型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結構,完善和強化建設與利用程度不足的工具,并結合當地情況因地制宜組合政策工具,最終推動精準健康扶貧政策的落實。
精準脫貧是我國發展的重點工作[1],其中健康扶貧是國家扶貧、脫貧戰略的重要內容,在實施過程中需要確保其精準性[2]。我國在國家和地方層面都發布了健康扶貧相關政策,旨在推動基本醫療衛生資源公平可及,建立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保障機制。在相關政策的指導下,目前我國的健康扶貧工作取得了一定進展,但部分地區依然存在問題,比如“小病大治”“爭當患者”“賴床不走”等亂象和怪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些地方的健康扶貧政策不夠合理,存在一些明顯漏洞[3-5]。因此,確保健康扶貧工作的“精準性”,不斷健全和優化精準健康扶貧不同環節的手段和途徑成為當務之急。為解決這一問題,本文引入“政策工具”概念,對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的類型進行界定,分析了精準健康扶貧精準識別、精準實施和精準考核 3 個環節中政策工具的選擇,并根據當前不同類型政策工具的應用問題提出相應策略,旨在為保障精準健康扶貧政策的落實與完善提供參考。
1 政策工具的類型
政策工具是指在政府治理過程中,支持政策目標實現的途徑與活動,以及推行政策行為的手段與機制,是影響政策執行效果的重要因素[6-7]。Howlett 等[8]基于政府介入的強制程度,將政策工具分為自愿型、混合型和強制型。結合該劃分標準及我國精準健康扶貧的發展情況[9-13],筆者對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及其內涵進行了總結,見表1。

2 不同環節的政策工具選擇
精準健康扶貧旨在通過有效的方法對扶貧對象進行精確識別、精確幫扶和精確管理來強化健康保障,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精準健康扶貧涉及多個環節,在不同的環節需有相關政策文本進行規制管理,并基于不同的出發點與目的,合理應用不同類型的政策工具。本文在 Howlett 等[8]的政策工具分類基礎上,從精準識別、精準實施、精準考核 3 個環節出發[14-15],對各環節中政策工具的選擇進行了分析,見圖1。

2.1 精準識別
在精準健康扶貧體系中,精準識別作為重要前提環節,以精確到戶、精準到人為出發點,旨在核準“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情況,提高工作針對性[16]。然而,基層政府并非完全進行自行識別與直接識別,除了選擇以規制為主的強制型工具外,還應重視自愿型社會組織工具和混合型政策宣傳工具的使用。首先,政府根據政策規定發布識別信息,按照標準程序,允許村民參與,或委托第三方市場或社會組織對貧困戶進行識別,核準農村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情況,充分發揮自愿型市場和社會組織工具在此環節中的支持、監督和促進作用。此外,政策的宣傳效果將直接影響群眾對現行健康扶貧政策的了解程度,宣傳效果差會使群眾的參與意愿低,加大識別的難度,影響政策的實施效果。
2.2 精準實施
在精準健康扶貧的實施環節,政策工具的選擇傾向于以醫療機構建設、規制等政府介入程度高的政策型工具為主,而以社會組織為代表的自愿型政策工具和以醫療保障、醫療救助為代表的混合型政策工具作為補充[17]。
2.2.1 強制型政策工具
就強制型醫療機構建設、醫療衛生服務和規制工具而言,該工具適用范圍廣、實施成本低,與精準實施的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發揮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的目的十分契合。針對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和醫療衛生服務工具,部分健康服務由政府直接提供,依托醫療機構建檔建卡并實行簽約服務,對貧困患者進行分類與集中救治,加強貧困地區疾病防控、婦幼健康、愛國衛生運動工作。針對規制工具,政府部門統籌推進貧困地區衛生體系建設與改革[18],全國三級醫院與特困地區縣和扶貧工作重點縣縣級醫院開展一對一幫扶工作。
2.2.2 自愿型政策工具
就自愿型社會組織工具而言,政府通過給予項目冠名、稅收減免等激勵措施,建立政府資源、社會項目與貧困人口醫療需求互通平臺,打破三方壁壘,充分利用人才技術和社會資本[19],鼓勵企事業單位、公民參與,動員社會組織開展健康扶貧類項目與志愿者活動。
2.2.3 混合型政策工具
就混合型醫療保障和醫療救助工具而言,它們是精準健康扶貧政策的重要基礎與保障。針對醫療保障工具,政府部門對貧困人群在政策制定上有所傾斜,加大對貧困地區基本醫療保險的投入,提高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按規定給予補貼[20-21]。針對醫療救助工具,當地政府建設縣級殘疾人康復中心,加大對突發重大疾病陷入困境患者的幫扶力度。
2.3 精準考核
在精準健康扶貧的考核環節,政府出于有效控制健康扶貧實施過程、科學評估工作績效、保證政策實施效果的目的,除了選擇強制型考核評估工具之外,還應充分結合自愿型市場工具,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針對考核評估工具,國家每年將對各地的健康扶貧工程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和評估,定期督查,健康扶貧工作也是當地政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主要考核貧困人群的健康提升水平[22]、貧困患者的就醫與康復情況、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的完善,以及健康扶貧的長期效果等。針對市場工具,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直接提供自身內部考核,同時增加財政、醫療保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其他部門的監督,社會組織設置的自愿性健康扶貧協會與高校課題組可對精準健康扶貧工作進行調研[23]。
3 不同類型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在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3.1 強制型政策工具
強制型政策工具的使用目前仍處于主導地位,其中醫療衛生服務和規制這 2 種工具的應用較為頻繁,但應用過程中常忽視了醫療機構建設和考核評估工具的使用,導致醫療機構的建設水平相對落后,考核評估的監管也嚴重不足[24]。其中,醫療機構建設水平的落后體現在基層衛生機構存在設備陳舊、配備不齊、藥物種類少、更新慢、費用高等問題,無法滿足貧困人群患者服務需求,群眾對基層衛生機構缺乏信心,特別是患大病的和患長期慢性病的貧困人群,傾向于選擇三級甲等醫院,導致醫療費用進一步增加并加重疾病負擔[25]。另一方面,考核評估的監管不足,使工作開展力度受重視程度不夠,主體意識不強,責任作用弱化,導致各項政策未能落到實處,實際效果不足。因此,強制型政策工具在醫療機構建設與考核評估中的落實問題還需進一步完善。
3.2 自愿型與混合型政策工具
在精準健康扶貧各環節政策工具的選擇與使用中,政府為主導的路徑依賴特征明顯,強制型政策工具占比過重,政策工具選擇結構有待優化,而混合型與自愿型政策工具有待強化。就自愿型政策工具而言,許多有效的自愿型政策工具被忽略,市場和社會組織的參與率極低,無法發揮第三方市場與慈善力量的支持與監管作用。就混合型政策工具而言,首先,醫療救助和醫療保險體系無法滿足特殊弱勢群體的健康與經濟需要,較高的認證標準導致補償范圍很小,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雖有提高但依然是杯水車薪,貧困人群難以承受疾病負擔;其次,貧困地區宣傳方式單一,宣傳形式創新不足,貧困人群文化水平較低,較難讀懂文字材料,宣傳效果可及性差,農村居民較難受到現行宣傳方式影響。因此,在未來的精準健康扶貧工作中,還需要進一步強化自愿型與混合型政策工具的應用。
3.3 政策工具的組合
當前各地政府在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的選擇與應用上,組合形式單一,未有效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進行科學調整。首先,多數貧困地區的家庭情況復雜,當前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存在對留守人群和流動人口關注缺位的問題;其次,外出務工人員在外地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突出,基本處于政策脫保狀況,成為精準健康扶貧政策的真空地帶;再次,留守老人因缺少子女照看,主要依靠自我健康管理,在衛生服務利用方面存在諸多不便,衛生服務可及性差。因此,機械、單一地使用政策工具往往無法切實解決當地突出問題[26],只有因地制宜改善政策工具組合形式才可能有效解決實際問題。
4 不同類型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在應用中的優化策略建議
4.1 強制型政策工具
對于強制型政策工具,建議加強基層衛生機構建設,構建科學的考評標準機制。在強制型政策工具的使用中,醫療機構建設工具和考核評估工具相對薄弱,而加強基層衛生機構建設和構建科學的考評標準機制,可進一步完善強制型政策工具。建議在加強基層衛生機構方面,各基層機構首先需優化隊伍年齡層結構,吸引更多年輕人才,擴充隊伍規模;其次,應制定科學的培訓制度,使基層衛生培訓和基層實際需求接軌;再次,繼續加大基層衛生機構投入,更新陳舊設備,備齊基礎設備,增加藥物儲備和種類。而在構建科學考評機制方面,建議政府部門首先建立動態的考核機制,明確各責任主體,杜絕多龍治水和責任推諉的現象發生,謹防基層衛生機構在實際工作中弄虛作假而影響關鍵決策;其次,明確基層醫衛生機構的激勵政策,提高基層醫務人員待遇,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4.2 自愿型政策工具
對于自愿型政策工具,建議激發第三方市場積極性,引導更多的慈善力量參與。在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的選擇與應用中,自愿型政策工具的使用率遠低于強制型和混合型政策工具,而自愿型政策工具對精準健康扶貧政策的實施,能起到很好的支持、調節和監管作用。因此,政府及相關部門應激發第三方市場積極性,引導更多的慈善力量參與。建議在精準健康扶貧識別環節,當地政府應鼓勵村民自報、幫報和監督,探索委托第三方市場或社會組織的性質對貧困戶進行識別;在精準健康扶貧的實施環節,當地政府及相關機構可引導支持慈善機構、愛心組織和人士提供救助,采取一村一基金的形式,進行對口支援;在精準健康扶貧的考核環節,部分貧困地區可引入第三方考評機制和指標體系,并由第三方機構進行科學評估,同時起到監管的作用。
4.3 混合型政策工具
對于混合型政策工具,建議完善醫療救助與醫療保險體系,多措并舉落實宣傳工作。混合型政策工具已逐漸被各地政府重視并使用,但是當前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和政策宣傳工具的實施力度有待進一步提高,混合型政策工具仍需優化。為了實現其優化,首先需完善醫療救助與醫療保險體系,政府部門應補充完善醫療保險認證標準,增強醫療救助兜底能力,進一步擴大補償范圍,以確保減輕貧困人群的疾病負擔,并且針對“空巢老人”等特殊群體,增設綠色通道,優化認證程序。其次,需多措并舉落實宣傳工作,當地政府和相關機構可利用宣傳欄、傳單、網課、免費講座、村廣播等媒介,通過新聞、報告會等形式,宣傳政策進展和成效以及衛生工作者事跡,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提升政策的知曉率和普及率。
4.4 政策工具的組合
貧困地區各地情況不一,并且相對復雜,多數地區留守人群和流動人口較多,部分地區傳染病、慢性病和地方病多發,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建議因地制宜組合政策工具,關注流動人口和留守人群。首先,當地政府因地制宜組合政策工具,落實精準健康扶貧工作地方化,結合所在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衛生服務條件、社會風俗等因素,選擇與組合政策工具,實現優勢互補,提高政策工具使用的合理性。其次,針對流動人口,增設流動人口共享健康檔案,方便跨地區查詢與統計;完善異地就醫相關政策法規,解決異地看病難、看病貴等問題。再次,針對留守人群,堅決遏制小病拖大、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發生,增加隨訪次數,落實健康干預,為留守人群提供專門服務,留守人群也應主動進行健康異常的上報。
5 小結
精準健康扶貧是當前我國扶貧、脫貧戰略的重要內容,而完善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即相關途徑、活動和機制,則是保障精準健康扶貧政策有效實施和推進的重要基礎。本文探討了我國當前不同類型的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在應用中存在的一些問題,而在未來的發展中,各地還需切實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精準健康扶貧工作精神,調整和優化強制型、自愿型、混合型精準健康扶貧政策工具結構,完善和強化建設與利用程度不足的工具,并結合當地情況因地制宜組合政策工具,最終推動精準健康扶貧政策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