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羅榕, 吳波, 王明華, 楊瀟, 梁晶晶. 成人癲癇患者抑郁臨床評估. 華西醫學, 2019, 34(10): 1134-1137. doi: 10.7507/1002-0179.201909108 復制
癲癇是最常見的神經系統疾病之一,全球大概有癲癇患者 5 000 萬,其中我國有 900 萬,我國癲癇患病率大約為 0.7% [1-2]。癲癇反復發作,勢必會造成患者長期的精神心理壓力,由此伴發精神心理方面的疾病。長期以來,癲癇患者合并精神心理方面的障礙被認為是癲癇反復發作后的負面影響(如社會羞恥感等)[3];而有研究證實,部分癲癇發病的患者在首次癲癇發作前已經存在精神心理方面的問題[4-5],提示癲癇與精神心理疾病可能是共病。其中,情緒障礙是最常見的癲癇共病,近 1/3 的癲癇患者伴抑郁或焦慮,發病率為一般人群的 2 倍。抑郁障礙的終身患病率可達 13%;難治性復雜復發性癲癇并發抑郁障礙的患病率達 62%,其中重度抑郁癥的發生率為 30%~50%[6]。因此對癲癇患者的抑郁狀態的臨床評估意義重大,可以指導我們對疾病的認識,做好癲癇患者抑郁的管理,有助于獲得更好的預后,提高患者生活質量[7]。本研究通過對癲癇患者抑郁狀態的調查,獲取癲癇患者抑郁的特點,從而對臨床治療抑郁提供支持。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研究對象
2015 年—2017 年,前瞻性納入在門診及住院部收治的癲癇患者(癲癇組)。此外,納入同期健康自愿者作為對照組。
癲癇組的納入標準為:① 滿足國際抗癲癇聯盟(International League Against Epilepsy,ILAE)癲癇診斷標準[8];② 滿足活動性癲癇診斷標準[9](即:過于 24 個月至少有 2 次以上癲癇發作);③ 癲癇發作類型屬于驚厥性癲癇(全面強直陣攣、全面強直、全面陣攣類型)和部分性發作;④ 年齡 18~40 歲。癲癇組排除標準:① 除癲癇外患有神經系統其他疾病(腦炎、腦發育發育不良)、感染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腫瘤患者等;② 嚴重智力障礙及除焦慮抑郁外或有嚴重精神心理疾病(精神分裂等);③ 依從性不良,檢查不配合的患者;④ 妊娠試驗陽性或哺乳期婦女。對照組的納入標準:① 健康正常人群;② 年齡 18~40 歲。對照組排除標準:① 患有神經系統其他疾病(腦炎、腦發育發育不良)、感染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腫瘤患者等;② 嚴重智力障礙或有嚴重精神心理疾病(精神分裂等);③ 依從性不良,檢查不配合的患者;④ 妊娠試驗陽性或哺乳期婦女。本研究已通過峨眉山市人民醫院倫理委員會批準,所有研究對象均簽署知情同意書。
1.2 研究方法
所有研究對象基本信息均被登記(包括:年齡、性別、癲癇病程、癲癇發作頻率、癲癇發作類型等),并進行漢密頓抑郁量表(Hamilton Depression Scale,HAMD)(本研究采用 24 項版本)分級:總分<8 分為正常;總分 8~20 分,可能有抑郁癥;總分 20~35 分,肯定有抑郁癥;總分>35 分,提示嚴重抑郁癥。觀察在不同癲癇類型(驚厥性、部分性)、癲癇病程(<3 個月、3~12 個月、1~3 年、>3 年)、癲癇發作頻率[高(>4 次/月)、中(1~4 次/月)和低(<1 次/月)]中癲癇患者的差異。抑郁發生率=(抑郁例數+重度抑郁例數)/本組患者例數×100%。
1.3 統計學方法
采用 SPSS 22.0 統計軟件進行統計分析。計量資料采用均數±標準差表示,組間比較采用獨立樣本 t 檢驗。計數資料采用頻數和百分比表示,無序資料組間比較采用 χ2 檢驗,兩組間等級資料比較采用 Mann-Whitney 秩和檢驗,多組間等級資料比較采用 Kruskal-Wallis 秩和檢驗。檢驗水準 α=0.05。
2 結果
2.1 兩組一般情況比較
本研究共納入癲癇組 120 例,年齡 18~40 歲;對照組 70 例,年齡 18~40 歲。兩組年齡、性別及受教育程度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基線可比。癲癇組患者 HAMD 評分高于對照組(t=7.430,P<0.001),癲癇組與對照組抑郁發生率分別為 23.3%(28/120)、7.1%(5/70),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8.075,P=0.004);采用 Mann-Whitney 秩和檢驗對兩組患者的 HAMD 分級程度進行比較,癲癇組患者抑郁程度明顯高于對照組患者,差異有統計學意義(Z=–4.371,P<0.001)。見表 1。

2.2 癲癇亞組組間比較
采用 Mann-Whitney 秩和檢驗比較驚厥性癲癇患者和部分性癲癇患者的抑郁評估等級情況,結果顯示,驚厥性癲癇患者和部分性癲癇患者的抑郁評估等級差異無統計學意義(Z=?1.591,P=0.112)。采用 Kruskal-Wallis 秩和檢驗比較不同癲癇病程以及不同癲癇發作頻率的患者抑郁評估等級情況,結果顯示,不同癲癇病程的患者抑郁評估等級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1.943,P=0.584);不同癲癇發作頻率的患者間抑郁評估等級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27.575,P<0.001),癲癇發作頻率高的患者更容易出現抑郁和重度抑郁,相對神經心理狀態正常的比例最低;反之,在癲癇發作頻率低的患者中,出現抑郁和重度抑郁的比例低。見表 2。

3 討論
癲癇患者常常伴有精神、心理方面的疾病,常見的為抑郁、焦慮等[10-11],其中抑郁最為常見[12]。此外研究發現,抑郁患者出現癲癇的風險是普通人的 4~6 倍,由此推斷癲癇和抑郁可能為一組共病[13]。其潛在機制可能為:過度激活的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以及導致的神經病理相關并發癥和神經遞質系統的功能紊亂(如 γ-氨基丁酸、谷氨酸)有關[13]。然而在臨床工作中相關精神心理疾病往往被忽略,由此導致的一些后果也非常嚴重,如自殺、藥物治療依從性降低等。值得注意的是,癲癇患者若合并抑郁,其自殺的風險是普通人的 10 倍[14]。因此,加強對癲癇患者的精神心理障礙的認識及管理,有助于減少患者自殺率,提高其治療依從性和生活質量。癲癇患者抑郁終生患病率為 6%~30%[12]。
在本研究中,在病程>3 年的患者中抑郁和嚴重抑郁患者比例最高(50.0%),其次為病程<3 個月的患者(25.0%);癲癇患者的抑郁發生率為 23.3%,明顯高于健康人群。巴西一項研究報道表明癲癇患者抑郁的發生率為 24%[14],本研究與之相似。在本研究的癲癇人群中,可能的抑郁發生率明顯高于健康人群,提示這部分患者有潛在發展為抑郁患者的可能。由此提示如果對這部分人群進行提前干預,可能有助于阻止癲癇患者演變成癲癇合并抑郁患者。驚厥性癲癇和部分性癲癇抑郁發生率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提示癲癇類型對抑郁的影響不大。然而大多數研究發現部分性癲癇比全面性癲癇的抑郁發生率高[15]。結果的差異性一方面可能由于本研究樣本量不夠大,另一方面可能由研究方法的差異性導致。有研究報道,癲癇患者抑郁的發生與癲癇未能完全控制有關,癲癇未能控制的患者其抑郁的發生率為癲癇完全控制的患者的 2 倍[16]。在本研究中由于納入對象均為活動性癲癇患者,故不能對癲癇是否控制對抑郁的影響進行評估,但是本研究發現發作頻率越高的患者出現抑郁的比例越高,提示臨床提高癲癇發作的控制率可能有助于減少抑郁的發生。值得注意的是病程長短和抑郁的發生沒有直接的線性關系,在病程較短(<3 個月)以及病程較長(>3 年)的患者中出現抑郁的比例較高,其原因可能和患者對疾病的認識變化有關,在最開始出現癲癇發作的患者可能產生了對該疾病的抑郁反應,隨著時間的延長可能部分接受了這樣的事實,而抑郁癥狀減輕,但是當癲癇長期反復發作不能控制時又產生了再次抑郁發作表現。
綜上,癲癇患者出現抑郁的比例較高,在長期癲癇反復發作未能得到控制的這一部分難治性癲癇患者中需注意關注其精神心理狀態,及時發現和治療抑郁,可能對患者的預后有著積極的影響。
癲癇是最常見的神經系統疾病之一,全球大概有癲癇患者 5 000 萬,其中我國有 900 萬,我國癲癇患病率大約為 0.7% [1-2]。癲癇反復發作,勢必會造成患者長期的精神心理壓力,由此伴發精神心理方面的疾病。長期以來,癲癇患者合并精神心理方面的障礙被認為是癲癇反復發作后的負面影響(如社會羞恥感等)[3];而有研究證實,部分癲癇發病的患者在首次癲癇發作前已經存在精神心理方面的問題[4-5],提示癲癇與精神心理疾病可能是共病。其中,情緒障礙是最常見的癲癇共病,近 1/3 的癲癇患者伴抑郁或焦慮,發病率為一般人群的 2 倍。抑郁障礙的終身患病率可達 13%;難治性復雜復發性癲癇并發抑郁障礙的患病率達 62%,其中重度抑郁癥的發生率為 30%~50%[6]。因此對癲癇患者的抑郁狀態的臨床評估意義重大,可以指導我們對疾病的認識,做好癲癇患者抑郁的管理,有助于獲得更好的預后,提高患者生活質量[7]。本研究通過對癲癇患者抑郁狀態的調查,獲取癲癇患者抑郁的特點,從而對臨床治療抑郁提供支持。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研究對象
2015 年—2017 年,前瞻性納入在門診及住院部收治的癲癇患者(癲癇組)。此外,納入同期健康自愿者作為對照組。
癲癇組的納入標準為:① 滿足國際抗癲癇聯盟(International League Against Epilepsy,ILAE)癲癇診斷標準[8];② 滿足活動性癲癇診斷標準[9](即:過于 24 個月至少有 2 次以上癲癇發作);③ 癲癇發作類型屬于驚厥性癲癇(全面強直陣攣、全面強直、全面陣攣類型)和部分性發作;④ 年齡 18~40 歲。癲癇組排除標準:① 除癲癇外患有神經系統其他疾病(腦炎、腦發育發育不良)、感染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腫瘤患者等;② 嚴重智力障礙及除焦慮抑郁外或有嚴重精神心理疾病(精神分裂等);③ 依從性不良,檢查不配合的患者;④ 妊娠試驗陽性或哺乳期婦女。對照組的納入標準:① 健康正常人群;② 年齡 18~40 歲。對照組排除標準:① 患有神經系統其他疾病(腦炎、腦發育發育不良)、感染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腫瘤患者等;② 嚴重智力障礙或有嚴重精神心理疾病(精神分裂等);③ 依從性不良,檢查不配合的患者;④ 妊娠試驗陽性或哺乳期婦女。本研究已通過峨眉山市人民醫院倫理委員會批準,所有研究對象均簽署知情同意書。
1.2 研究方法
所有研究對象基本信息均被登記(包括:年齡、性別、癲癇病程、癲癇發作頻率、癲癇發作類型等),并進行漢密頓抑郁量表(Hamilton Depression Scale,HAMD)(本研究采用 24 項版本)分級:總分<8 分為正常;總分 8~20 分,可能有抑郁癥;總分 20~35 分,肯定有抑郁癥;總分>35 分,提示嚴重抑郁癥。觀察在不同癲癇類型(驚厥性、部分性)、癲癇病程(<3 個月、3~12 個月、1~3 年、>3 年)、癲癇發作頻率[高(>4 次/月)、中(1~4 次/月)和低(<1 次/月)]中癲癇患者的差異。抑郁發生率=(抑郁例數+重度抑郁例數)/本組患者例數×100%。
1.3 統計學方法
采用 SPSS 22.0 統計軟件進行統計分析。計量資料采用均數±標準差表示,組間比較采用獨立樣本 t 檢驗。計數資料采用頻數和百分比表示,無序資料組間比較采用 χ2 檢驗,兩組間等級資料比較采用 Mann-Whitney 秩和檢驗,多組間等級資料比較采用 Kruskal-Wallis 秩和檢驗。檢驗水準 α=0.05。
2 結果
2.1 兩組一般情況比較
本研究共納入癲癇組 120 例,年齡 18~40 歲;對照組 70 例,年齡 18~40 歲。兩組年齡、性別及受教育程度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基線可比。癲癇組患者 HAMD 評分高于對照組(t=7.430,P<0.001),癲癇組與對照組抑郁發生率分別為 23.3%(28/120)、7.1%(5/70),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8.075,P=0.004);采用 Mann-Whitney 秩和檢驗對兩組患者的 HAMD 分級程度進行比較,癲癇組患者抑郁程度明顯高于對照組患者,差異有統計學意義(Z=–4.371,P<0.001)。見表 1。

2.2 癲癇亞組組間比較
采用 Mann-Whitney 秩和檢驗比較驚厥性癲癇患者和部分性癲癇患者的抑郁評估等級情況,結果顯示,驚厥性癲癇患者和部分性癲癇患者的抑郁評估等級差異無統計學意義(Z=?1.591,P=0.112)。采用 Kruskal-Wallis 秩和檢驗比較不同癲癇病程以及不同癲癇發作頻率的患者抑郁評估等級情況,結果顯示,不同癲癇病程的患者抑郁評估等級差異無統計學意義(χ2=1.943,P=0.584);不同癲癇發作頻率的患者間抑郁評估等級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27.575,P<0.001),癲癇發作頻率高的患者更容易出現抑郁和重度抑郁,相對神經心理狀態正常的比例最低;反之,在癲癇發作頻率低的患者中,出現抑郁和重度抑郁的比例低。見表 2。

3 討論
癲癇患者常常伴有精神、心理方面的疾病,常見的為抑郁、焦慮等[10-11],其中抑郁最為常見[12]。此外研究發現,抑郁患者出現癲癇的風險是普通人的 4~6 倍,由此推斷癲癇和抑郁可能為一組共病[13]。其潛在機制可能為:過度激活的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以及導致的神經病理相關并發癥和神經遞質系統的功能紊亂(如 γ-氨基丁酸、谷氨酸)有關[13]。然而在臨床工作中相關精神心理疾病往往被忽略,由此導致的一些后果也非常嚴重,如自殺、藥物治療依從性降低等。值得注意的是,癲癇患者若合并抑郁,其自殺的風險是普通人的 10 倍[14]。因此,加強對癲癇患者的精神心理障礙的認識及管理,有助于減少患者自殺率,提高其治療依從性和生活質量。癲癇患者抑郁終生患病率為 6%~30%[12]。
在本研究中,在病程>3 年的患者中抑郁和嚴重抑郁患者比例最高(50.0%),其次為病程<3 個月的患者(25.0%);癲癇患者的抑郁發生率為 23.3%,明顯高于健康人群。巴西一項研究報道表明癲癇患者抑郁的發生率為 24%[14],本研究與之相似。在本研究的癲癇人群中,可能的抑郁發生率明顯高于健康人群,提示這部分患者有潛在發展為抑郁患者的可能。由此提示如果對這部分人群進行提前干預,可能有助于阻止癲癇患者演變成癲癇合并抑郁患者。驚厥性癲癇和部分性癲癇抑郁發生率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提示癲癇類型對抑郁的影響不大。然而大多數研究發現部分性癲癇比全面性癲癇的抑郁發生率高[15]。結果的差異性一方面可能由于本研究樣本量不夠大,另一方面可能由研究方法的差異性導致。有研究報道,癲癇患者抑郁的發生與癲癇未能完全控制有關,癲癇未能控制的患者其抑郁的發生率為癲癇完全控制的患者的 2 倍[16]。在本研究中由于納入對象均為活動性癲癇患者,故不能對癲癇是否控制對抑郁的影響進行評估,但是本研究發現發作頻率越高的患者出現抑郁的比例越高,提示臨床提高癲癇發作的控制率可能有助于減少抑郁的發生。值得注意的是病程長短和抑郁的發生沒有直接的線性關系,在病程較短(<3 個月)以及病程較長(>3 年)的患者中出現抑郁的比例較高,其原因可能和患者對疾病的認識變化有關,在最開始出現癲癇發作的患者可能產生了對該疾病的抑郁反應,隨著時間的延長可能部分接受了這樣的事實,而抑郁癥狀減輕,但是當癲癇長期反復發作不能控制時又產生了再次抑郁發作表現。
綜上,癲癇患者出現抑郁的比例較高,在長期癲癇反復發作未能得到控制的這一部分難治性癲癇患者中需注意關注其精神心理狀態,及時發現和治療抑郁,可能對患者的預后有著積極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