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高永莉, 周越, 葉磊. 急診科護士不良事件上報態度的調查及原因分析. 華西醫學, 2016, 31(6): 1042-1045. doi: 10.7507/1002-0179.201600280 復制
急診科患者具有病情復雜、不可預見性大、流動性大的特點,而且在大型醫院的急診科普遍存在擁堵、滯留時間長的問題,且隨著患者在急診科滯留時間的延長,患者住院時間、住院費用、病死率都明顯增加,不良事件發生率也會明顯增加[1]。不良事件的主動上報對于保證患者醫療安全,及時消除醫療隱患的作用已經得到廣泛接受[2]。但有研究表明即使在非懲罰性文化下護理人員不良事件的上報率依然很低[3-7]。國內對護士不良事件上報態度的研究較少,本研究通過對某三級甲等醫院急診科護士不良事件上報態度的調查,了解急診科護士不良事件上報態度的現狀,對結果進行分析,為不良事件的上報及管理提供科學的依據。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調查對象
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后,于2014年11月-12月選擇在某三級甲等醫院急診科4個區域的護士中,采用便利抽樣的方法抽取130名為調查對象。樣本量設定:按照調查研究樣本量與條目數之比不小于1︰5、樣本量越大越好的原則[8],本量表共25個條目,樣本量應>125。納入標準:① 在急診科工作并具有護士執照的護士;② 工作年限>1年,從事臨床護理工作的護士;③ 自愿參與本研究。排除標準:① 外院進修或短期培訓的護士;② 不愿參加研究者。
1.2 調查方法
向調查對象發放問卷,說明調查目的及意義,獲得同意后,由研究者采用統一的指導語進行解釋,由調查對象自行填寫。
1.3 調查工具
采用臨床不良事件報告量表和一般資料問卷對護士不良事件上報態度進行調查。量表由英國利茲大學Wilson等[9]于2003年研制的臨床不良事件報告研究量表翻譯修訂而成。周越等[10]將量表引進并漢化成中文版臨床不良事件報告研究量表,量表Cronbach α系數為0.966。該量表包括不良事件的經過、上報態度2個部分。上報態度由4個維度共25個條目構成,具體條目內容見表 1。回答采用Likert 4級評分法(1分為非常同意,2分為同意,3分為不同意,4分為非常不同意),得分越高提示不良事件的上報意愿越低。一般資料問卷為自設問卷,內容包括護士年齡、工作時間、職稱、工作區域等。

1.4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 17.0軟件進行統計分析。計量資料采用均數±標準差描述,計數資料采用構成比描述,采用單因素方差分析比較各區域之間不良事件上報態度的差異[11]。檢驗水準α=0.05。
2 結果
本次研究發放問卷130份,回收125份,回收率96.2%。調查對象年齡21~46歲,平均(26.65±3.99)歲;工作年限1~27年,平均(5.20±4.14)年;職稱為護士73人(58.4%),護師48人(38.4 %),主管護師3人(2.4%),副主任護師1人(0.8%)。各區域護士一般資料見表 2。

各區域護士之間及不同年齡護士之間的不良事件上報態度得分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不同年資護士及不同職稱護士不良事件上報態度得分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 3。

3 討論
3.1 急診科護士不良事件上報意愿不高
不良事件報告行為與報告意愿密切相關,因此,關注護士不良事件報告意愿,其意義在于以此預知護士對不良事件的報告行為[12]。宋朝暉[13]的研究發現急診科護理人員對潛在漏洞和未造成傷害的不良事件報告意向率為64.6%及69.2%,急診及門診的護士上報意愿低于手術室及重癥監護病房的護士。本次研究結果也顯示急診科護士對不良事件上報的意愿總體不高,平均在63~66分之間,與以往研究接近。本次研究結果顯示急診各區域護士上報態度得分無明顯差異,這可能與樣本量較小有關,僅從得分上分析,觀察區護士上報態度較其他區域的護士更為積極。胡娟等[14]對某院急診科不良事件的調查發現,輸液室及注射室是不良事件的高發區域。我院搶救區、監護區患者病情較危重,且屬于封閉式管理,醫患溝通較充分,對病情的重視程度較高,所以不易出現不良事件;預檢分診區由于患者停留時間較短,不易出現不良時間;而觀察區多為輸液及留院觀察的患者,且屬于開放式管理,受患者流動大、家屬多、滯留時間長、入院難、可能存在重視程度較低等造成不良事件的因素等因素的影響,觀察區是各類糾紛及不良事件的高發區域,觀察區護士對不良事件的認知及上報流程更為熟悉,這可能是觀察區護士較其他區域護士上報態度更加積極的原因。
3.2 工作年限及職稱對不良事件上報意愿有影響
研究結果顯示護士工作年限及職稱對上報不良事件態度有影響。從得分看,工作1~2年的護士、職稱為護士的護士得分最高,上報不良事件態度最不積極,這可能與護士臨床工作事件短,對不良事件的認知不夠,沒有上報此類事件的經歷有關;工作6~9年的護士得分最低,為(63.77±4.82)分,說明上報不良事件態度最為積極,這一階段的護士都在臨床一線工作經驗,經驗較低年資護士豐富,對不良事件的認識、上報流程很熟悉,也是不良事件上報的主要人群;而工作時間≥10年的護士得分為(64.30±4.52)分,得分較6~9年的護士稍高,但其中的主管護師及以上職稱的護士得分最低,上報態度最為積極,這部分護士多為護理組長及護士長,是處理不良事件的主要負責人,對不良事件的上報最為敏感,所以上報態度最積極。
3.3 加強培訓,營造非懲罰性的上報氛圍
本研究結果顯示我院急診科護士平均年齡為26歲,工作年限平均為5年左右,急診科患者危重,護士工作繁忙,擔心被患者及家屬起訴等,這些都與急診科護士上報意愿較低都有相關[15]。患者十大安全目標明確提出“鼓勵主動報告醫療安全(不良)事件”[16]。國外有研究顯示影響不良事件上報的根本在于“責備文化”,在較為濃厚的非懲罰性的醫院文化中,可提高護士對不良事件上報意愿,否則結果相反。其他研究也發現醫務人員對于不良事件上報有足夠的認識和正向態度是成功報告的關鍵[5, 17-19]。教育培訓可以提高護士專業水平及發現潛在不良事件的能力[8],加強急診科護士對不良事件的認知的培訓,營造非懲罰性醫院安全文化,以此提高護士對不良事件的上報意向,推動不良事件的上報系統的完善,保障患者的安全。當然,提高醫患溝通能力,改進醫療服務態度,加強患者病情的評估,杜絕醫療不良事件的發生才是真正服務于患者,改進醫療質量,減少醫療糾紛的關鍵。
綜上所述,急診科護士對不良事件上報意愿不強,工作年限及職稱對護士上報不良事件態度有所影響,所以應就不同工作年限及職稱的護士對不良事件的認知提供針對性的培訓,鼓勵護士上報,營造非懲罰性的醫院安全文化,從而提高護士對不良事件上報率,不斷持續改進,從根本上減少臨床不良事件的發生。
急診科患者具有病情復雜、不可預見性大、流動性大的特點,而且在大型醫院的急診科普遍存在擁堵、滯留時間長的問題,且隨著患者在急診科滯留時間的延長,患者住院時間、住院費用、病死率都明顯增加,不良事件發生率也會明顯增加[1]。不良事件的主動上報對于保證患者醫療安全,及時消除醫療隱患的作用已經得到廣泛接受[2]。但有研究表明即使在非懲罰性文化下護理人員不良事件的上報率依然很低[3-7]。國內對護士不良事件上報態度的研究較少,本研究通過對某三級甲等醫院急診科護士不良事件上報態度的調查,了解急診科護士不良事件上報態度的現狀,對結果進行分析,為不良事件的上報及管理提供科學的依據。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調查對象
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后,于2014年11月-12月選擇在某三級甲等醫院急診科4個區域的護士中,采用便利抽樣的方法抽取130名為調查對象。樣本量設定:按照調查研究樣本量與條目數之比不小于1︰5、樣本量越大越好的原則[8],本量表共25個條目,樣本量應>125。納入標準:① 在急診科工作并具有護士執照的護士;② 工作年限>1年,從事臨床護理工作的護士;③ 自愿參與本研究。排除標準:① 外院進修或短期培訓的護士;② 不愿參加研究者。
1.2 調查方法
向調查對象發放問卷,說明調查目的及意義,獲得同意后,由研究者采用統一的指導語進行解釋,由調查對象自行填寫。
1.3 調查工具
采用臨床不良事件報告量表和一般資料問卷對護士不良事件上報態度進行調查。量表由英國利茲大學Wilson等[9]于2003年研制的臨床不良事件報告研究量表翻譯修訂而成。周越等[10]將量表引進并漢化成中文版臨床不良事件報告研究量表,量表Cronbach α系數為0.966。該量表包括不良事件的經過、上報態度2個部分。上報態度由4個維度共25個條目構成,具體條目內容見表 1。回答采用Likert 4級評分法(1分為非常同意,2分為同意,3分為不同意,4分為非常不同意),得分越高提示不良事件的上報意愿越低。一般資料問卷為自設問卷,內容包括護士年齡、工作時間、職稱、工作區域等。

1.4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 17.0軟件進行統計分析。計量資料采用均數±標準差描述,計數資料采用構成比描述,采用單因素方差分析比較各區域之間不良事件上報態度的差異[11]。檢驗水準α=0.05。
2 結果
本次研究發放問卷130份,回收125份,回收率96.2%。調查對象年齡21~46歲,平均(26.65±3.99)歲;工作年限1~27年,平均(5.20±4.14)年;職稱為護士73人(58.4%),護師48人(38.4 %),主管護師3人(2.4%),副主任護師1人(0.8%)。各區域護士一般資料見表 2。

各區域護士之間及不同年齡護士之間的不良事件上報態度得分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不同年資護士及不同職稱護士不良事件上報態度得分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 3。

3 討論
3.1 急診科護士不良事件上報意愿不高
不良事件報告行為與報告意愿密切相關,因此,關注護士不良事件報告意愿,其意義在于以此預知護士對不良事件的報告行為[12]。宋朝暉[13]的研究發現急診科護理人員對潛在漏洞和未造成傷害的不良事件報告意向率為64.6%及69.2%,急診及門診的護士上報意愿低于手術室及重癥監護病房的護士。本次研究結果也顯示急診科護士對不良事件上報的意愿總體不高,平均在63~66分之間,與以往研究接近。本次研究結果顯示急診各區域護士上報態度得分無明顯差異,這可能與樣本量較小有關,僅從得分上分析,觀察區護士上報態度較其他區域的護士更為積極。胡娟等[14]對某院急診科不良事件的調查發現,輸液室及注射室是不良事件的高發區域。我院搶救區、監護區患者病情較危重,且屬于封閉式管理,醫患溝通較充分,對病情的重視程度較高,所以不易出現不良事件;預檢分診區由于患者停留時間較短,不易出現不良時間;而觀察區多為輸液及留院觀察的患者,且屬于開放式管理,受患者流動大、家屬多、滯留時間長、入院難、可能存在重視程度較低等造成不良事件的因素等因素的影響,觀察區是各類糾紛及不良事件的高發區域,觀察區護士對不良事件的認知及上報流程更為熟悉,這可能是觀察區護士較其他區域護士上報態度更加積極的原因。
3.2 工作年限及職稱對不良事件上報意愿有影響
研究結果顯示護士工作年限及職稱對上報不良事件態度有影響。從得分看,工作1~2年的護士、職稱為護士的護士得分最高,上報不良事件態度最不積極,這可能與護士臨床工作事件短,對不良事件的認知不夠,沒有上報此類事件的經歷有關;工作6~9年的護士得分最低,為(63.77±4.82)分,說明上報不良事件態度最為積極,這一階段的護士都在臨床一線工作經驗,經驗較低年資護士豐富,對不良事件的認識、上報流程很熟悉,也是不良事件上報的主要人群;而工作時間≥10年的護士得分為(64.30±4.52)分,得分較6~9年的護士稍高,但其中的主管護師及以上職稱的護士得分最低,上報態度最為積極,這部分護士多為護理組長及護士長,是處理不良事件的主要負責人,對不良事件的上報最為敏感,所以上報態度最積極。
3.3 加強培訓,營造非懲罰性的上報氛圍
本研究結果顯示我院急診科護士平均年齡為26歲,工作年限平均為5年左右,急診科患者危重,護士工作繁忙,擔心被患者及家屬起訴等,這些都與急診科護士上報意愿較低都有相關[15]。患者十大安全目標明確提出“鼓勵主動報告醫療安全(不良)事件”[16]。國外有研究顯示影響不良事件上報的根本在于“責備文化”,在較為濃厚的非懲罰性的醫院文化中,可提高護士對不良事件上報意愿,否則結果相反。其他研究也發現醫務人員對于不良事件上報有足夠的認識和正向態度是成功報告的關鍵[5, 17-19]。教育培訓可以提高護士專業水平及發現潛在不良事件的能力[8],加強急診科護士對不良事件的認知的培訓,營造非懲罰性醫院安全文化,以此提高護士對不良事件的上報意向,推動不良事件的上報系統的完善,保障患者的安全。當然,提高醫患溝通能力,改進醫療服務態度,加強患者病情的評估,杜絕醫療不良事件的發生才是真正服務于患者,改進醫療質量,減少醫療糾紛的關鍵。
綜上所述,急診科護士對不良事件上報意愿不強,工作年限及職稱對護士上報不良事件態度有所影響,所以應就不同工作年限及職稱的護士對不良事件的認知提供針對性的培訓,鼓勵護士上報,營造非懲罰性的醫院安全文化,從而提高護士對不良事件上報率,不斷持續改進,從根本上減少臨床不良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