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陳懷祥, 田海平, 劉學軍. 51例擠壓傷院前急救分析. 華西醫學, 2016, 31(1): 53-56. doi: 10.7507/1002-0179.20160013 復制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交通、工礦等事故不斷發生,由此造成的擠壓傷患者日益增加。如果在院前沒有及時積極的預防與處理,很容易出現以肌紅蛋白尿、高血鉀和急性腎功能衰竭為特點的擠壓綜合征,不僅危及受壓迫的肢體,更重要的是導致全身狀況的迅速惡化,甚至死亡。但由于各種原因,人們在院前急救中對擠壓傷和擠壓綜合征的認識和重視程度還是遠遠不夠的,從而導致了可以預防的殘疾發生,甚至死亡。我們對2004年9月-2014年8月我院收治的51例擠壓傷患者的院前急救進行了回顧性分析,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回顧性分析2004年9月-2014年8月我院收治的擠壓傷患者共51例,男43例,女8例;年齡13~72歲,平均(36.5±4.7)歲;致傷原因:工礦工地塌方21例,機器壓傷8例,道路交通事故17例,其他5例;擠壓時間30 min~8 h;受擠壓部位:單側下肢21例,雙下肢6例,單側上肢11例,雙上肢2例,單側上下肢同時受累5例,腰部、髖部及臀部擠壓傷共6例;合并傷:伴創傷性休克42例,四肢骨折21例,骨盆骨折4例,閉合性胸部損傷1例,閉合性腹部損傷4例,皮膚大面積撕脫傷6例。
納入標準:① 有肢體和(或)軀干受重物擠壓史,有受壓時間記錄,且受擠壓時間≥30 min;② 受擠壓肢體有局部癥狀和體征;③ 所有患者均由我院120救護車接回,院前急救人員到達現場至患者入急診科的時間≥1 h。
排除標準:① 除以肢體擠壓傷為主的其他嚴重多發傷患者;② 肢體的嚴重開放性骨折或毀損傷;③ 平素有明顯腎功能不全的患者。
1.2 方法
1.2.1 記錄急救人員對擠壓綜合征有所認識的例數
① 對傷肢局部有詳細的描述;② 對休克的認識;③ 導尿并記錄尿量以及尿液顏色,對因各種原因未能導尿的患者進行描述并采取其他評估方法;④ 根據心電圖或連續心電監護描記是否存在高鉀血癥的證據。
1.2.2 記錄院前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擠壓綜合征的例數
① 有效補液:以生理鹽水為主,1 L/h左右,靜脈或口服補充堿性液體;② 局部治療:制動、傷肢下垂,和(或)冷敷、在解壓前對傷肢近端的結扎、筋膜切開減壓;③ 對高度懷疑擠壓綜合征患者的處理:有效補液、對循環穩定患者采取利尿措施、對高血鉀的處理;④ 轉運途中對休克、尿色、尿量和傷肢局部監護與觀察。
1.2.3 對患者進行下肢嚴重創傷評分(MESS)
① 按組織損傷程度分低、中、高和極高能量分別記1、2、3和4分[1];② 依據肢體缺血情況分灌注正常、輕度、中度和進展期分別記0、1、2和3分;③ 依據正常血壓、暫時性低血壓、延長期低血壓分別記0、1和2分;④ 年齡<30歲、30~50歲、>50歲分別記1、2和3分。采取了有效防治措施的患者為治療組,其余患者為對照組,比較兩組患者MESS;同時比較兩組患者受擠壓時間。
1.2.4 ?
記錄患者入院后發生嚴重并發癥(擠壓綜合征、截肢)的例數,比較兩組嚴重并發癥的發生率。
1.3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 19.0軟件進行統計學分析。計量資料用均數±標準差表示,組間比較采用兩獨立樣本t檢驗;計數資料采用例數和百分率表示,組間比較采用Fisher確切概率法。檢驗水準α=0.05。
2 結果
2.1 院前急救情況
院前急救人員對25例(49.0%)擠壓傷有所認識,20例(39.2%)采取了有效防治措施,其中11例為大型突發事件中受傷人員,專業創傷專家現場指導,9例為我院120出診外科醫生院前急救。
2.2 兩組患者的MESS比較
治療組與對照組MESS分別為(6.69±1.96)、(7.23±3.54)分,差異無統計學意義(t=-0.622,P=0.537)。
2.3 兩組患者嚴重并發癥比較
治療組發生嚴重并發癥1例(5.0%),為擠壓綜合征;對照組發生嚴重并發癥10例(32.3%),其中擠壓綜合征7例,截肢3例。兩組并發癥發生率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34)。
3 討論
3.1 認識擠壓傷和擠壓綜合征,重視其院前急救
擠壓傷是肢體肌肉豐富的部位被長時間擠壓所引起的以肌肉損傷為主的軟組織損傷。如擠壓傷伴肌紅蛋白尿、高血鉀和急性腎功能衰竭等,則稱為擠壓綜合征,其實質是再灌注損傷。導致腎功能衰竭的主要原因是創傷性失血及大量組織液滲出,使有效循環容量減少,以及創傷致中樞神經和內分泌功能紊亂引起的腎臟缺血[2]。其次是鉀離子、肌紅蛋白、氧自由基等毒性物質在低灌注和酸性尿液中形成管型,導致腎小管阻塞和毒性作用。在各類自然災害中,擠壓綜合征的發生率約20%,病死率約5%[3]。有文獻報道,擠壓綜合征是地震后除創傷以外最常見的死亡原因[4]。擠壓綜合征是可以預防的,但在很多時候卻未被認識,進而導致了傷者的殘疾,甚至死亡[5]。因此,擠壓傷院前急救的關鍵是急救人員應該認識到,擠壓傷有導致擠壓綜合征的潛在危險,積極防治擠壓綜合征對于改善擠壓傷員的預后至關重要[6]。本組51例擠壓傷患者中,只有25例(49.0%)被院前急救人員所認識,20例(39.2%)現場采取了有效防治措施,而且其中11例為專業創傷專家現場指導。由此可見,院前急救人員對擠壓傷和擠壓綜合征的認識程度有待提高。究其原因,一是日常院前急救不同于大型災害性事件,后者可以有充裕的時間派遣專業創傷專家現場指導;二是由于目前在崗院前急救人員主要由各科室短期輪訓而來,資歷淺,缺乏創傷救治方面的知識和經驗。本組采取了有效防治措施的20例患者中,只有1例(5.0%,為擠壓綜合征)發生嚴重并發癥,而對照組31例中,有10例(32.3%)發生嚴重并發癥,其中擠壓綜合征7例,截肢3例,兩組嚴重并發癥發生率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說明院前及時積極的預防與處理,可以有效防止擠壓綜合征、截肢等嚴重并發癥,從而改善患者的預后。
3.2 擠壓傷的現場評估
當急救人員到達現場,無論傷員是否被埋壓,都應對其進行初始評估,ABCDE程序(A:開放氣道,B:人工呼吸,C:胸外按壓,D:電除顫,E:藥物支持治療)是金科玉律,主要是為了發現并緊急處理危及生命的嚴重創傷。擠壓傷的現場評估可通過以下指標進行初步判斷。
3.2.1 肢體被擠壓時間
肢體被擠壓的時間是預測擠壓綜合征發生和評估傷情的重要依據。通常情況下,人體肌肉組織耐受缺血時間限度為1.5 h;若缺血時間>4 h,肌肉結構及功能將受損且無法恢復;完全缺血時間7 h,肌肉將壞死,只能被迫截肢[7]。Aoki等[8]研究結果顯示,患者傷后受擠壓時間至獲救時間越長,發生擠壓綜合征的概率越高,擠壓綜合征的程度越嚴重,一般持續受擠壓時間>3 h即可發生擠壓綜合征。
3.2.2 被擠壓肢體的數量
患者被擠壓的部位越多,發生擠壓綜合征的概率越高,程度越嚴重。Oda等[9]建議只通過受擠壓肢體數量,即可在現場快速判斷和預測擠壓傷和可能發生擠壓綜合征的嚴重程度。他們的研究還表明,1、2、3個肢體擠壓傷發生急性腎功能衰竭的概率分別為50%、75%和100%。
3.2.3 肢體受損的程度
肢體受損的程度越重,休克發生率越高,肌細胞破壞越嚴重,擠壓綜合征的發生率越高。
3.2.4 休克程度
一般來說,休克的程度越重,擠壓綜合征的發生率越高。
3.2.5 心率和尿液
心率以及尿液顏色與擠壓綜合征的病理生理變化密切相關,可以直接反映擠壓傷后的病理生理變化,是擠壓傷后預測發生擠壓綜合征出現急性腎功能衰竭最具臨床意義的2個指標[8, 10]。
低血容量性休克、酸中毒、電解質紊亂以及相關生物活性遞質、氧自由基進入血液循環系統,導致心率加快。肌紅蛋白尿使尿液呈紅棕色或紅褐色,一般肌紅蛋白尿與肢體腫脹程度和發生急性腎功能衰竭的可能性呈正比[8]。
3.2.6 心電圖檢查
高鉀血癥是擠壓綜合征的一個常見而嚴重的并發癥,是預測擠壓綜合征發生的另一重要依據。馬俊等[7]報道在49例擠壓綜合征患者中,39例伴有高鉀血癥。心電圖檢查是院前條件下診斷高鉀血癥簡單而可行的方法,表現為T波高聳、寬大,與QRS波同向。
3.3 擠壓傷的現場急救
一旦接到呼叫電話,調度人員應盡量派遣專業創傷科醫師迅速趕赴現場,同時與110、119聯系,協助解救患者,盡快解除肢體和身體壓迫,預防擠壓綜合征的發生。
3.3.1 補液治療
早期大量補液已被證明是預防擠壓綜合征的最有效方法[5, 11-12],它不但可以糾正各種原因導致的休克,改善微循環,還可以稀釋肌肉壞死時釋放的各種毒素。補液治療以生理鹽水為主,補液治療1 L/h左右,同時補充堿性液體。對各種原因暫時不能靜脈補液的擠壓傷患者,如果患者神志清醒,可口服堿性飲料,以達到堿化尿液并利尿的目的,應禁用乳酸和含鉀的液體。
3.3.2 心理撫慰與鎮靜、止痛
醫務人員應盡可能安慰、鼓勵患者,穩定患者的情緒。在無禁忌證情況下,可給予傷員適量的鎮痛、鎮靜劑,這樣可以使傷員避免無端的體力消耗,改善緊張情緒。但北美專家卻不主張使用鎮靜藥,而是求得患者對治療的配合,以減少并發癥。
3.3.3 傷肢局部的處理
① 對被擠壓的肢體有開放性傷口出血者,應行止血,但禁止加壓。被擠壓的肢體無論有無骨折都應用夾板固定,以減少轉運過程中肢體的活動,但應松緊適度。② 制動與冷敷:無論有無骨折,傷肢都應立即制動、下垂,以減少組織分解和毒素的吸收,同時也可以減輕疼痛,特別對尚能行動的傷員要說明立即活動的危險性;局部冷敷,禁止熱敷和按摩。③ 止血帶的應用:如肢體受壓時間>1 h,如有可能,在解除壓迫前應在肢體近端結扎止血帶,直至靜脈補液充分,以防止再灌注損傷,但結扎不宜過緊,時間不能>1.5 h,以防肌肉壞死。何慶等[11]建議參考蛇咬傷的結扎,即僅阻斷靜脈和淋巴回流,而不影響動脈血流,這樣可減少肢體的壞死。本組共4例在解壓前預防性應用了止血帶結扎,平均結扎時間76 min,無一例出現并發癥。④ 野外條件下的筋膜切開問題:徐衛東等[5]認為,野外情況下的筋膜切開術常為禁忌,原因為在條件較差的野外行筋膜切開術更可能出現較大的并發癥,如反復出血、膿毒癥,最終導致截肢。但是我們認為,日常交通和工礦等事故急救不同于地震等大的災害,只要筋膜切開術的指征明確,現場離目標醫院距離在1 h車程以上者,應毫不猶豫,果斷切開減張,本組1例行現場筋膜切開減壓,未出現嚴重出血和感染。
3.3.4 擠壓綜合征的處理
一旦高度懷疑擠壓綜合征應立即處理,除前述補液和堿化尿液外,如循環穩定,可用20%甘露醇和呋塞米,可增加腎血流灌注,同時可以減輕筋膜間隙的壓力。如已存在高鉀血癥的證據,應用葡萄糖酸鈣、胰島素比例糖水及碳酸氫鈉等對癥處理。
3.4 轉運前和轉運途中密切監護
3.4.1 轉運前的傷情評估與決策
轉運前應對傷者再次進行評估,評估轉運風險,以及是否存在需要緊急手術和血液透析的情況,評估后決定轉運醫院。
3.4.2 轉運途中密切監護
轉運途中應將傷員妥善固定,防止抖動和傷肢的活動,以免加重損傷;隨時檢查傷肢固定情況,了解夾板或固定器或止血帶的松緊度以及傷肢遠端循環情況,如有問題及時處理;密切觀察意識、生命體征,及時發現可能合并的其他致命性損傷;觀察患者的尿色、尿量,每30分鐘進行一次心電圖檢查,以早期發現擠壓綜合征。
總之,在院前急救中重視對擠壓傷和擠壓綜合征的認識,早期大量補液、堿化尿液、及時糾正高鉀血癥、穩定患者情緒、患肢局部結扎、指征明確時的果斷切開減壓,以及轉運途中的妥善固定和密切監護,可以有效預防擠壓綜合征,降低病殘率和病死率,從而改善擠壓傷患者的預后。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交通、工礦等事故不斷發生,由此造成的擠壓傷患者日益增加。如果在院前沒有及時積極的預防與處理,很容易出現以肌紅蛋白尿、高血鉀和急性腎功能衰竭為特點的擠壓綜合征,不僅危及受壓迫的肢體,更重要的是導致全身狀況的迅速惡化,甚至死亡。但由于各種原因,人們在院前急救中對擠壓傷和擠壓綜合征的認識和重視程度還是遠遠不夠的,從而導致了可以預防的殘疾發生,甚至死亡。我們對2004年9月-2014年8月我院收治的51例擠壓傷患者的院前急救進行了回顧性分析,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回顧性分析2004年9月-2014年8月我院收治的擠壓傷患者共51例,男43例,女8例;年齡13~72歲,平均(36.5±4.7)歲;致傷原因:工礦工地塌方21例,機器壓傷8例,道路交通事故17例,其他5例;擠壓時間30 min~8 h;受擠壓部位:單側下肢21例,雙下肢6例,單側上肢11例,雙上肢2例,單側上下肢同時受累5例,腰部、髖部及臀部擠壓傷共6例;合并傷:伴創傷性休克42例,四肢骨折21例,骨盆骨折4例,閉合性胸部損傷1例,閉合性腹部損傷4例,皮膚大面積撕脫傷6例。
納入標準:① 有肢體和(或)軀干受重物擠壓史,有受壓時間記錄,且受擠壓時間≥30 min;② 受擠壓肢體有局部癥狀和體征;③ 所有患者均由我院120救護車接回,院前急救人員到達現場至患者入急診科的時間≥1 h。
排除標準:① 除以肢體擠壓傷為主的其他嚴重多發傷患者;② 肢體的嚴重開放性骨折或毀損傷;③ 平素有明顯腎功能不全的患者。
1.2 方法
1.2.1 記錄急救人員對擠壓綜合征有所認識的例數
① 對傷肢局部有詳細的描述;② 對休克的認識;③ 導尿并記錄尿量以及尿液顏色,對因各種原因未能導尿的患者進行描述并采取其他評估方法;④ 根據心電圖或連續心電監護描記是否存在高鉀血癥的證據。
1.2.2 記錄院前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擠壓綜合征的例數
① 有效補液:以生理鹽水為主,1 L/h左右,靜脈或口服補充堿性液體;② 局部治療:制動、傷肢下垂,和(或)冷敷、在解壓前對傷肢近端的結扎、筋膜切開減壓;③ 對高度懷疑擠壓綜合征患者的處理:有效補液、對循環穩定患者采取利尿措施、對高血鉀的處理;④ 轉運途中對休克、尿色、尿量和傷肢局部監護與觀察。
1.2.3 對患者進行下肢嚴重創傷評分(MESS)
① 按組織損傷程度分低、中、高和極高能量分別記1、2、3和4分[1];② 依據肢體缺血情況分灌注正常、輕度、中度和進展期分別記0、1、2和3分;③ 依據正常血壓、暫時性低血壓、延長期低血壓分別記0、1和2分;④ 年齡<30歲、30~50歲、>50歲分別記1、2和3分。采取了有效防治措施的患者為治療組,其余患者為對照組,比較兩組患者MESS;同時比較兩組患者受擠壓時間。
1.2.4 ?
記錄患者入院后發生嚴重并發癥(擠壓綜合征、截肢)的例數,比較兩組嚴重并發癥的發生率。
1.3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 19.0軟件進行統計學分析。計量資料用均數±標準差表示,組間比較采用兩獨立樣本t檢驗;計數資料采用例數和百分率表示,組間比較采用Fisher確切概率法。檢驗水準α=0.05。
2 結果
2.1 院前急救情況
院前急救人員對25例(49.0%)擠壓傷有所認識,20例(39.2%)采取了有效防治措施,其中11例為大型突發事件中受傷人員,專業創傷專家現場指導,9例為我院120出診外科醫生院前急救。
2.2 兩組患者的MESS比較
治療組與對照組MESS分別為(6.69±1.96)、(7.23±3.54)分,差異無統計學意義(t=-0.622,P=0.537)。
2.3 兩組患者嚴重并發癥比較
治療組發生嚴重并發癥1例(5.0%),為擠壓綜合征;對照組發生嚴重并發癥10例(32.3%),其中擠壓綜合征7例,截肢3例。兩組并發癥發生率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34)。
3 討論
3.1 認識擠壓傷和擠壓綜合征,重視其院前急救
擠壓傷是肢體肌肉豐富的部位被長時間擠壓所引起的以肌肉損傷為主的軟組織損傷。如擠壓傷伴肌紅蛋白尿、高血鉀和急性腎功能衰竭等,則稱為擠壓綜合征,其實質是再灌注損傷。導致腎功能衰竭的主要原因是創傷性失血及大量組織液滲出,使有效循環容量減少,以及創傷致中樞神經和內分泌功能紊亂引起的腎臟缺血[2]。其次是鉀離子、肌紅蛋白、氧自由基等毒性物質在低灌注和酸性尿液中形成管型,導致腎小管阻塞和毒性作用。在各類自然災害中,擠壓綜合征的發生率約20%,病死率約5%[3]。有文獻報道,擠壓綜合征是地震后除創傷以外最常見的死亡原因[4]。擠壓綜合征是可以預防的,但在很多時候卻未被認識,進而導致了傷者的殘疾,甚至死亡[5]。因此,擠壓傷院前急救的關鍵是急救人員應該認識到,擠壓傷有導致擠壓綜合征的潛在危險,積極防治擠壓綜合征對于改善擠壓傷員的預后至關重要[6]。本組51例擠壓傷患者中,只有25例(49.0%)被院前急救人員所認識,20例(39.2%)現場采取了有效防治措施,而且其中11例為專業創傷專家現場指導。由此可見,院前急救人員對擠壓傷和擠壓綜合征的認識程度有待提高。究其原因,一是日常院前急救不同于大型災害性事件,后者可以有充裕的時間派遣專業創傷專家現場指導;二是由于目前在崗院前急救人員主要由各科室短期輪訓而來,資歷淺,缺乏創傷救治方面的知識和經驗。本組采取了有效防治措施的20例患者中,只有1例(5.0%,為擠壓綜合征)發生嚴重并發癥,而對照組31例中,有10例(32.3%)發生嚴重并發癥,其中擠壓綜合征7例,截肢3例,兩組嚴重并發癥發生率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說明院前及時積極的預防與處理,可以有效防止擠壓綜合征、截肢等嚴重并發癥,從而改善患者的預后。
3.2 擠壓傷的現場評估
當急救人員到達現場,無論傷員是否被埋壓,都應對其進行初始評估,ABCDE程序(A:開放氣道,B:人工呼吸,C:胸外按壓,D:電除顫,E:藥物支持治療)是金科玉律,主要是為了發現并緊急處理危及生命的嚴重創傷。擠壓傷的現場評估可通過以下指標進行初步判斷。
3.2.1 肢體被擠壓時間
肢體被擠壓的時間是預測擠壓綜合征發生和評估傷情的重要依據。通常情況下,人體肌肉組織耐受缺血時間限度為1.5 h;若缺血時間>4 h,肌肉結構及功能將受損且無法恢復;完全缺血時間7 h,肌肉將壞死,只能被迫截肢[7]。Aoki等[8]研究結果顯示,患者傷后受擠壓時間至獲救時間越長,發生擠壓綜合征的概率越高,擠壓綜合征的程度越嚴重,一般持續受擠壓時間>3 h即可發生擠壓綜合征。
3.2.2 被擠壓肢體的數量
患者被擠壓的部位越多,發生擠壓綜合征的概率越高,程度越嚴重。Oda等[9]建議只通過受擠壓肢體數量,即可在現場快速判斷和預測擠壓傷和可能發生擠壓綜合征的嚴重程度。他們的研究還表明,1、2、3個肢體擠壓傷發生急性腎功能衰竭的概率分別為50%、75%和100%。
3.2.3 肢體受損的程度
肢體受損的程度越重,休克發生率越高,肌細胞破壞越嚴重,擠壓綜合征的發生率越高。
3.2.4 休克程度
一般來說,休克的程度越重,擠壓綜合征的發生率越高。
3.2.5 心率和尿液
心率以及尿液顏色與擠壓綜合征的病理生理變化密切相關,可以直接反映擠壓傷后的病理生理變化,是擠壓傷后預測發生擠壓綜合征出現急性腎功能衰竭最具臨床意義的2個指標[8, 10]。
低血容量性休克、酸中毒、電解質紊亂以及相關生物活性遞質、氧自由基進入血液循環系統,導致心率加快。肌紅蛋白尿使尿液呈紅棕色或紅褐色,一般肌紅蛋白尿與肢體腫脹程度和發生急性腎功能衰竭的可能性呈正比[8]。
3.2.6 心電圖檢查
高鉀血癥是擠壓綜合征的一個常見而嚴重的并發癥,是預測擠壓綜合征發生的另一重要依據。馬俊等[7]報道在49例擠壓綜合征患者中,39例伴有高鉀血癥。心電圖檢查是院前條件下診斷高鉀血癥簡單而可行的方法,表現為T波高聳、寬大,與QRS波同向。
3.3 擠壓傷的現場急救
一旦接到呼叫電話,調度人員應盡量派遣專業創傷科醫師迅速趕赴現場,同時與110、119聯系,協助解救患者,盡快解除肢體和身體壓迫,預防擠壓綜合征的發生。
3.3.1 補液治療
早期大量補液已被證明是預防擠壓綜合征的最有效方法[5, 11-12],它不但可以糾正各種原因導致的休克,改善微循環,還可以稀釋肌肉壞死時釋放的各種毒素。補液治療以生理鹽水為主,補液治療1 L/h左右,同時補充堿性液體。對各種原因暫時不能靜脈補液的擠壓傷患者,如果患者神志清醒,可口服堿性飲料,以達到堿化尿液并利尿的目的,應禁用乳酸和含鉀的液體。
3.3.2 心理撫慰與鎮靜、止痛
醫務人員應盡可能安慰、鼓勵患者,穩定患者的情緒。在無禁忌證情況下,可給予傷員適量的鎮痛、鎮靜劑,這樣可以使傷員避免無端的體力消耗,改善緊張情緒。但北美專家卻不主張使用鎮靜藥,而是求得患者對治療的配合,以減少并發癥。
3.3.3 傷肢局部的處理
① 對被擠壓的肢體有開放性傷口出血者,應行止血,但禁止加壓。被擠壓的肢體無論有無骨折都應用夾板固定,以減少轉運過程中肢體的活動,但應松緊適度。② 制動與冷敷:無論有無骨折,傷肢都應立即制動、下垂,以減少組織分解和毒素的吸收,同時也可以減輕疼痛,特別對尚能行動的傷員要說明立即活動的危險性;局部冷敷,禁止熱敷和按摩。③ 止血帶的應用:如肢體受壓時間>1 h,如有可能,在解除壓迫前應在肢體近端結扎止血帶,直至靜脈補液充分,以防止再灌注損傷,但結扎不宜過緊,時間不能>1.5 h,以防肌肉壞死。何慶等[11]建議參考蛇咬傷的結扎,即僅阻斷靜脈和淋巴回流,而不影響動脈血流,這樣可減少肢體的壞死。本組共4例在解壓前預防性應用了止血帶結扎,平均結扎時間76 min,無一例出現并發癥。④ 野外條件下的筋膜切開問題:徐衛東等[5]認為,野外情況下的筋膜切開術常為禁忌,原因為在條件較差的野外行筋膜切開術更可能出現較大的并發癥,如反復出血、膿毒癥,最終導致截肢。但是我們認為,日常交通和工礦等事故急救不同于地震等大的災害,只要筋膜切開術的指征明確,現場離目標醫院距離在1 h車程以上者,應毫不猶豫,果斷切開減張,本組1例行現場筋膜切開減壓,未出現嚴重出血和感染。
3.3.4 擠壓綜合征的處理
一旦高度懷疑擠壓綜合征應立即處理,除前述補液和堿化尿液外,如循環穩定,可用20%甘露醇和呋塞米,可增加腎血流灌注,同時可以減輕筋膜間隙的壓力。如已存在高鉀血癥的證據,應用葡萄糖酸鈣、胰島素比例糖水及碳酸氫鈉等對癥處理。
3.4 轉運前和轉運途中密切監護
3.4.1 轉運前的傷情評估與決策
轉運前應對傷者再次進行評估,評估轉運風險,以及是否存在需要緊急手術和血液透析的情況,評估后決定轉運醫院。
3.4.2 轉運途中密切監護
轉運途中應將傷員妥善固定,防止抖動和傷肢的活動,以免加重損傷;隨時檢查傷肢固定情況,了解夾板或固定器或止血帶的松緊度以及傷肢遠端循環情況,如有問題及時處理;密切觀察意識、生命體征,及時發現可能合并的其他致命性損傷;觀察患者的尿色、尿量,每30分鐘進行一次心電圖檢查,以早期發現擠壓綜合征。
總之,在院前急救中重視對擠壓傷和擠壓綜合征的認識,早期大量補液、堿化尿液、及時糾正高鉀血癥、穩定患者情緒、患肢局部結扎、指征明確時的果斷切開減壓,以及轉運途中的妥善固定和密切監護,可以有效預防擠壓綜合征,降低病殘率和病死率,從而改善擠壓傷患者的預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