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賀文, 陳蓉, 魏巧梅. 消毒后吸痰用儲液瓶重復使用保存時間探討. 華西醫學, 2016, 31(3): 454-455. doi: 10.7507/1002-0179.201600123 復制
按照醫院急救物品的管理,要求臨床科室必需要備用搶救吸痰用品;臨床可重復使用消毒吸痰用儲液瓶使用后,由供應室統一收回集中消毒處置后備用。我院臨床吸痰操作頻次并不太高,消毒后的吸痰用儲液瓶一般存儲時間比較長。但消毒后未使用的物品在存儲中過程中隨著時間的延長可檢測出細菌生長,為此應加強消毒后備用儲液瓶的保存時限管理。如果要求消毒后儲液瓶效期較短,可能造成很多科室備用消毒后儲液瓶失效較快,頻繁消毒存儲,加大供應室的工作量,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如果要求消毒后儲液瓶效期稍長,可能造成很多科室備用的消毒后儲液瓶在存儲過程中增加污染機會。《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WS/T 367-2012)對消毒后直接使用的診療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包裝方式和存儲期限未作明確規定,目前對于吸痰復用儲液瓶的保存時限研究也較少,沒有文獻資料可供參考。為保證患者的安全,我們對可重復使用消毒吸痰用儲液瓶在采用相同清洗消毒處理、溫濕度衡定的條件下,不同保存方法及保存地點的保存時限進行研究,現將結果報告如下。
1 材料與方法
1.1 材料
2014年1月-2015年6月經供應室集中消毒、獨立包裝處理的可重復使用消毒吸痰用儲液瓶480個,乙醇燈1個,細菌培養所需的物表平皿、溫箱,聚乙烯材質市購自封塑料袋480個。
1.2 方法
1.2.1 消毒及儲存方法
由供應室統一回收各科污染的可重復使用吸痰用儲液瓶,采用集中規范多酶清洗,酸化電位水浸泡消毒[1]、無菌蒸餾水反復沖洗、低溫干燥后,用市購的自封塑料袋包裝后存放在供應室的無菌物品存放間儲存[2],隨機分為A組(n=240)和B組(n=240),A組獨立包裝的儲液瓶分別儲存于臨床各科室的搶救室,與備用一次性吸痰管、一次性連接管一起,用塑料袋封口包裝掛在床旁備用;B組儲液瓶存放在供應室無菌物品存放間,儲存環境溫度均為22~25 ℃,濕度為50%~70%,空氣每日消毒2次,空氣培養均符合Ⅲ環境衛生學要求。
1.2.2 監測方法
分別于消毒處理后第1~40天隨機采樣監測,每30天采樣1次,一共采集了16次,每次采30個儲液瓶的樣本,根據消毒后的時間以 5 d為組距進行分組統計。每次監測隨機抽取2個自封塑料袋,16次共計32個,進行細菌培養。
1.2.3 采樣方法
參考《醫院消毒衛生標準》(GB 15982-2012),用浸有無菌生理鹽水采樣液的棉拭子2只涂抹儲液瓶全部內表面,并隨之轉動棉拭子,剪去手接觸部分,將棉拭子放入裝有10 mL采樣液的試管中送檢。采樣單上需注明樣品名稱及消毒日期,送檢單及標本采用編碼方式。將醫用棉放入 10 mL含中和劑的無菌洗脫液試管中,振蕩80次后,用無菌吸管吸出1.0 mL樣品接種于滅菌平皿中,保持37 ℃狀態下培養48 h后,觀察各平皿的菌落數。
1.3 評定標準
參照原衛生部《醫院消毒衛生標準》(GB 15982-2010)中低度危險性醫療器械的菌落總數≤200 CFU/件的要求,并檢不出致病菌。
2 結果
2.1 消毒后不同儲存地方獨立包裝的儲液瓶的保存時限
A組分別于第14、28天各檢出1個儲液瓶污染,污染的儲液瓶自封塑料袋封口處密閉性破壞;30 d 后自封塑料袋封口處密閉性未破壞情況下開始檢出污染儲液瓶。B組36 d內未出現污染。見表 1。

2.2 自封塑料袋細菌培養
對抽取的16次共計32個自封塑料袋進行細菌培養,結果均為無菌生長。
3 討論
自封塑料袋為聚乙烯材質,聚乙烯成型溫度為140~220 ℃,生產過程中可殺滅絕大多數微生物;塑料膜對細菌和空氣都具有屏障作用[3],使用聚乙烯材質包裝消毒物品是可行的[4]。反復打開大包裝取用物會增加污染機會。羅帶姨[5]研究表明用無菌儲槽存儲氧氣濕化瓶時,每開啟取用一次便增加一次再次污染的機會,隨著保存時間的延長污染率不斷增加,為減少污染的機會,可采用獨立包裝,以減少污染的機會。本研究中,為減少儲存于臨床各科室的搶救室環境對儲液瓶的污染,便于護士在緊急情況下的使用,我們改進用一次性塑料袋裝消毒后獨立包裝的儲液瓶等物品,并封口保存,掛在搶救室的病床旁,降低消毒后的污染;同時塑料袋內放一次性吸痰管、一次性連接管,縮短護士搶救時吸痰操作準備時間,確保患者能及時吸痰,減少使用物品的準備時間。
在空氣環境與機械力的協同作用下塑料膜可發生裂解、破壞,因此確保包裝材料的完好是安全確保消毒物品的關鍵。本研究中A組監測中在第14 d、28天各有1次結果≥200 CFU/件,分析可能是在消毒后科室反復拿取未注意封口處的密閉性保護,出現封口處密閉性破壞,自封塑料袋的封口處不牢固增加了染菌機會。故在包裝消毒物品、拿取轉運時一定要嚴格保持密閉性,如開口有松開等不得使用。
本研究A組儲液瓶在監測中存放于臨床各科室搶救室,用塑料袋包裝封口后掛在床旁,在自封塑料袋密閉性完好的情況下30 d內未出現污染,與劉芳[6]研究結果大致相同。而B組存放在供應室無菌物品存放間的儲液瓶在36 d內未出現污染,提示存放在臨床各科室的搶救室環境中儲液瓶保存時間比存放在供應室無菌物品存放間的儲液瓶有效期縮短。李曉紅等[4]研究也顯示,儲存在供應室的消毒物品與保存在臨床科室的消毒物品保存期限有一定差異。可見消毒物品在不同儲存環境與消毒后的保存效期有一定相關性,應加強消毒物品儲存環境的管理。病區內病原菌可經人員的走動等形成氣溶膠懸浮于空氣中,在取用物品過程中、空氣中的細菌可沉降于物品上,而污染的手和物品直接接觸是造成醫院感染相關性病原體污染的重要環節[7]。搶救室是搶救患者的場所,醫務人員、患者家屬走動較頻繁,應加強搶救室環境衛生清潔、消毒工作,減少患者家屬的探視,應加強醫務人員的手衛生工作。
綜上所述,對消毒合格獨立包裝的儲液瓶儲存于臨床各科室的搶救室,用塑料袋密閉包裝,封口掛在床旁,應在包裝完好的條件下備用儲存,一旦出現包裝密閉性被破壞,則不得使用。為便于全院統一管理,存放在供應室和臨床各科室搶救室的儲液瓶建議保存效期統一為30 d。
按照醫院急救物品的管理,要求臨床科室必需要備用搶救吸痰用品;臨床可重復使用消毒吸痰用儲液瓶使用后,由供應室統一收回集中消毒處置后備用。我院臨床吸痰操作頻次并不太高,消毒后的吸痰用儲液瓶一般存儲時間比較長。但消毒后未使用的物品在存儲中過程中隨著時間的延長可檢測出細菌生長,為此應加強消毒后備用儲液瓶的保存時限管理。如果要求消毒后儲液瓶效期較短,可能造成很多科室備用消毒后儲液瓶失效較快,頻繁消毒存儲,加大供應室的工作量,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如果要求消毒后儲液瓶效期稍長,可能造成很多科室備用的消毒后儲液瓶在存儲過程中增加污染機會。《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WS/T 367-2012)對消毒后直接使用的診療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包裝方式和存儲期限未作明確規定,目前對于吸痰復用儲液瓶的保存時限研究也較少,沒有文獻資料可供參考。為保證患者的安全,我們對可重復使用消毒吸痰用儲液瓶在采用相同清洗消毒處理、溫濕度衡定的條件下,不同保存方法及保存地點的保存時限進行研究,現將結果報告如下。
1 材料與方法
1.1 材料
2014年1月-2015年6月經供應室集中消毒、獨立包裝處理的可重復使用消毒吸痰用儲液瓶480個,乙醇燈1個,細菌培養所需的物表平皿、溫箱,聚乙烯材質市購自封塑料袋480個。
1.2 方法
1.2.1 消毒及儲存方法
由供應室統一回收各科污染的可重復使用吸痰用儲液瓶,采用集中規范多酶清洗,酸化電位水浸泡消毒[1]、無菌蒸餾水反復沖洗、低溫干燥后,用市購的自封塑料袋包裝后存放在供應室的無菌物品存放間儲存[2],隨機分為A組(n=240)和B組(n=240),A組獨立包裝的儲液瓶分別儲存于臨床各科室的搶救室,與備用一次性吸痰管、一次性連接管一起,用塑料袋封口包裝掛在床旁備用;B組儲液瓶存放在供應室無菌物品存放間,儲存環境溫度均為22~25 ℃,濕度為50%~70%,空氣每日消毒2次,空氣培養均符合Ⅲ環境衛生學要求。
1.2.2 監測方法
分別于消毒處理后第1~40天隨機采樣監測,每30天采樣1次,一共采集了16次,每次采30個儲液瓶的樣本,根據消毒后的時間以 5 d為組距進行分組統計。每次監測隨機抽取2個自封塑料袋,16次共計32個,進行細菌培養。
1.2.3 采樣方法
參考《醫院消毒衛生標準》(GB 15982-2012),用浸有無菌生理鹽水采樣液的棉拭子2只涂抹儲液瓶全部內表面,并隨之轉動棉拭子,剪去手接觸部分,將棉拭子放入裝有10 mL采樣液的試管中送檢。采樣單上需注明樣品名稱及消毒日期,送檢單及標本采用編碼方式。將醫用棉放入 10 mL含中和劑的無菌洗脫液試管中,振蕩80次后,用無菌吸管吸出1.0 mL樣品接種于滅菌平皿中,保持37 ℃狀態下培養48 h后,觀察各平皿的菌落數。
1.3 評定標準
參照原衛生部《醫院消毒衛生標準》(GB 15982-2010)中低度危險性醫療器械的菌落總數≤200 CFU/件的要求,并檢不出致病菌。
2 結果
2.1 消毒后不同儲存地方獨立包裝的儲液瓶的保存時限
A組分別于第14、28天各檢出1個儲液瓶污染,污染的儲液瓶自封塑料袋封口處密閉性破壞;30 d 后自封塑料袋封口處密閉性未破壞情況下開始檢出污染儲液瓶。B組36 d內未出現污染。見表 1。

2.2 自封塑料袋細菌培養
對抽取的16次共計32個自封塑料袋進行細菌培養,結果均為無菌生長。
3 討論
自封塑料袋為聚乙烯材質,聚乙烯成型溫度為140~220 ℃,生產過程中可殺滅絕大多數微生物;塑料膜對細菌和空氣都具有屏障作用[3],使用聚乙烯材質包裝消毒物品是可行的[4]。反復打開大包裝取用物會增加污染機會。羅帶姨[5]研究表明用無菌儲槽存儲氧氣濕化瓶時,每開啟取用一次便增加一次再次污染的機會,隨著保存時間的延長污染率不斷增加,為減少污染的機會,可采用獨立包裝,以減少污染的機會。本研究中,為減少儲存于臨床各科室的搶救室環境對儲液瓶的污染,便于護士在緊急情況下的使用,我們改進用一次性塑料袋裝消毒后獨立包裝的儲液瓶等物品,并封口保存,掛在搶救室的病床旁,降低消毒后的污染;同時塑料袋內放一次性吸痰管、一次性連接管,縮短護士搶救時吸痰操作準備時間,確保患者能及時吸痰,減少使用物品的準備時間。
在空氣環境與機械力的協同作用下塑料膜可發生裂解、破壞,因此確保包裝材料的完好是安全確保消毒物品的關鍵。本研究中A組監測中在第14 d、28天各有1次結果≥200 CFU/件,分析可能是在消毒后科室反復拿取未注意封口處的密閉性保護,出現封口處密閉性破壞,自封塑料袋的封口處不牢固增加了染菌機會。故在包裝消毒物品、拿取轉運時一定要嚴格保持密閉性,如開口有松開等不得使用。
本研究A組儲液瓶在監測中存放于臨床各科室搶救室,用塑料袋包裝封口后掛在床旁,在自封塑料袋密閉性完好的情況下30 d內未出現污染,與劉芳[6]研究結果大致相同。而B組存放在供應室無菌物品存放間的儲液瓶在36 d內未出現污染,提示存放在臨床各科室的搶救室環境中儲液瓶保存時間比存放在供應室無菌物品存放間的儲液瓶有效期縮短。李曉紅等[4]研究也顯示,儲存在供應室的消毒物品與保存在臨床科室的消毒物品保存期限有一定差異。可見消毒物品在不同儲存環境與消毒后的保存效期有一定相關性,應加強消毒物品儲存環境的管理。病區內病原菌可經人員的走動等形成氣溶膠懸浮于空氣中,在取用物品過程中、空氣中的細菌可沉降于物品上,而污染的手和物品直接接觸是造成醫院感染相關性病原體污染的重要環節[7]。搶救室是搶救患者的場所,醫務人員、患者家屬走動較頻繁,應加強搶救室環境衛生清潔、消毒工作,減少患者家屬的探視,應加強醫務人員的手衛生工作。
綜上所述,對消毒合格獨立包裝的儲液瓶儲存于臨床各科室的搶救室,用塑料袋密閉包裝,封口掛在床旁,應在包裝完好的條件下備用儲存,一旦出現包裝密閉性被破壞,則不得使用。為便于全院統一管理,存放在供應室和臨床各科室搶救室的儲液瓶建議保存效期統一為30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