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楊華, 關華, 羅敏, 左曉嬌, 蔣麗. 健康體檢中心高血壓患者用藥情況分析. 華西醫學, 2015, 30(9): 1609-1612. doi: 10.7507/1002-0179.20150462 復制
高血壓及其并發癥是心腦血管疾病的頭號殺手。隨著我國逐漸進入老齡化社會,以及城市化進程中人們生活節奏加快、工作壓力增大,高血壓疾病的發病率、患病率也逐漸增加。治療高血壓成為日漸艱巨的任務。近年,國內外高血壓防治指南相繼更新[1-3]。2010年中國高血壓防治指南出版,其中指出高血壓是最常見的慢性疾病,也是心腦血管病最主要的危險因素,其腦卒中、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及慢性腎臟病等主要并發癥,不僅致殘、致死率高,而且嚴重消耗醫療和社會資源,給家庭和國家造成沉重負擔。降低高血壓患者的血壓水平,可明顯減少腦卒中及心臟病事件,顯著改善患者的生存質量,有效降低疾病負擔。為進一步改善高血壓的治療,我們調查了我院體檢中心高血壓患病人群中的藥物使用情況,以了解目前高血壓患者用藥是否合理。
1 資料與方法
1.1 調查對象
采用橫斷面調查方法,利用抽簽的方法隨機抽取2012年12月-2013年12月的四川省人民醫院體檢中心健康檔案3 000份,通過高血壓病史采集錄入,篩選出患有高血壓疾病的患者。對篩選出的每一位高血壓患者進行電話訪問,詳細了解他們的服藥情況。
1.2 診斷標準
采用2010年中國高血壓防治指南的標準,高血壓診斷標準為:收縮壓≥140 mm Hg(1 mm Hg=0.133 kPa)和(或)舒張壓>90 mm Hg[1];或者經縣級以上醫院確診,并在調查前1個月內規律使用降壓藥物。
1.3 高血壓藥物分類
采用2010年中國高血壓防治指南的分類方法,高血壓藥物分為:鈣通道阻滯劑(CCB)、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血管緊張素受體阻滯劑(ARB)、利尿劑、β受體阻滯劑、以上5類降壓藥組成的復方藥物以及其他降壓藥[1]。
1.4 統計學方法
運用SAS 8.0進行統計分析。定量指標的描述將計算均數±標準差,組間比較采用t檢驗;分類指標的描述采用例數及百分數,組間比較采用χ2檢驗。雙側檢驗水準α=0.05。
2 結果
2.1 檢出的高血壓患病人群人口學情況
共納入1 310例高血壓患者,其中男687例(52.44%),女623例(47.56%);平均年齡(54.59±9.49)歲;平均身高(164.75±7.68) cm,平均體質量(65.02±8.43) kg,平均體質量指數(21.87±2.47) kg/m2;體力勞動者126例(9.61%);378例(28.85%)合并有其他疾病,其中糖尿病103例,高血脂184例,腦梗死63例,動脈粥樣硬化28例;既往使用降壓藥者959例(73.21%);有吸煙史303例(23.13%),飲酒史357例(27.25%)。
2.2 既往高血壓患病人群的服用降壓藥情況
在篩選出的1 310例高血壓患者中,有959例患者既往服用了降壓藥,其中423例(44.11%)服用單方降壓藥,536例(55.89%)服用復方降壓藥或采用聯合用藥的方式。在聯合用藥的患者中,有9例患者正在服用2種CCB藥物(如非洛地平和硝苯地平)或ACEI+ARB藥物(如卡托普利+替米沙坦)。見表 1。

2.3 按照危險因素分層的患者服用降壓藥的情況
在既往服用了降壓藥的959例患者中,按照年齡、吸煙、肥胖、是否有并發癥等危險因素進行分層,年齡>55歲的患者服用復方降壓藥的比例明顯高于年齡≤55歲者(P<0.001);非吸煙患者中服用單方或復方降壓藥的比例相差不大,吸煙人群服用復方降壓藥的比例高于非吸煙患者(P<0.001);有并發癥的高血壓人群中服用復方降壓藥或聯合用藥的比例高于無并發癥者(P<0.001);是否肥胖與服用復方降壓藥或聯合用藥的比例無關(P>0.05)。見表 2。

3 討論
在本組3 000例體檢人群中,通過病史采集篩選出1 310例高血壓患者,檢出率為43.67%,高于中國高血壓防治指南2010中報道的18.8%的患病率,達到2013年歐洲動脈高血壓管理指南(ESH/ESC)中的30%~45%患病率的高值[1-2]。1 310例高血壓患者中既往服用高血壓藥物的有959例,服藥率為73.21%,高于中國高血壓防治指南2010中報道的48.4%的知曉率和38.5%的治療率[1]。其原因可能是因為到體檢中心進行體檢的人群多患有某種疾病,對自我健康的意識較強,才造成體檢中心的高血壓檢出率高于各指南報道的患病率。
本次調查中,服用單方降壓藥最多的類別為CCB類降壓藥,其次分別依次為ACEI、ARB、β受體阻滯劑和利尿劑,未出現以上5類以外的單方降壓藥(如α受體阻滯劑等)。中國高血壓指南和ESH/ESC 2013指南中均建議以上5類藥物均可作為初始和維持用藥,只是需根據患者情況合理使用和優先選擇某類藥物[1-2]。本次調查說明單方降壓藥的使用基本遵循了我國和歐洲指南的建議。
但最新推出的2014年美國成人高血壓治療指南(JNC8)中,否定了β受體阻滯劑的地位,只推薦了除β受體阻滯劑以外的4類藥物作為一線藥物[3]。其實,早在2006年發布的英國指南中,就對β受體阻滯劑的地位提出了質疑[4],其后引起了臨床醫師的廣泛爭論[5]。盡管我國2009年發表的“專家共識”對該種藥物的使用表示了支持[6],但從最新的JNC8指南[3]可以看出,這種學術爭論可能還將持續下去。本次調查中只有少數患者在使用β受體阻滯劑,仍然需要臨床醫師開具降壓藥處方時注意,根據個體化原則進行治療,選擇適合的患者開具合適的藥物處方,并隨時關注治療指南的變化。
在服用復方降壓藥或聯合用藥的患者中,大多數采用了以CCB類藥物為基礎的復方或聯合。各國/地區指南中,均認為CCB類藥物可與其他類別藥物聯合使用,尤其適用于老年高血壓、伴穩定心絞痛的高血壓等多種高血壓;也顯示了以CCB類藥物為基礎的降壓方案可明顯降低高血壓患者腦卒中的風險[1-3]。但小部分患者采用了2種CCB藥物聯合使用或ACEI+ARB聯合使用的方式。各國/地區指南中均強調,聯合用藥時,需選用降壓機制互補的藥物,才能在具有相加降壓作用的同時抵消或減輕不良反應[1-3]。這小部分患者的用藥違反了指南推薦的聯合用藥方式,需加強臨床醫師和患者的教育,盡量減少此種現象的發生。
在本組患者中,有很多長期服用降壓藥的患者仍然在采用2種或2種以上單方降壓藥聯合使用的降壓方案。這種聯合用藥方案的優點在于可以根據病情隨時調整用藥劑量;但缺點在于每天均需服用多個藥丸或藥片[2]。對于長期服用降壓藥的“老”患者來說,服用復方降壓藥可能是一個更好的選擇。多項試驗和循證醫學證據已經顯示,復方降壓藥與聯合用藥比較,能增加患者依從性[7-10],同時可降低藥品費用[11-20]。因此,臨床醫師和患者根據情況采用復方降壓藥進行治療,不失為一種更為經濟有效的方法。在按照危險因素分層的用藥分析中,我們發現在年齡>55歲、吸煙、伴并發癥的患者中,服用復方降壓藥或聯合用藥的患者更多,也符合目前各國/地區指南的推薦[1-3]。
綜上所述,通過本次我體檢中心的橫斷面調查發現,大多數高血壓患者的用藥符合各國/地區指南的推薦,但仍然有少數患者的用藥與指南存在一定差距,需要進一步加強臨床醫師和患者的教育,這可能是今后高血壓患者教育的改進方向。
高血壓及其并發癥是心腦血管疾病的頭號殺手。隨著我國逐漸進入老齡化社會,以及城市化進程中人們生活節奏加快、工作壓力增大,高血壓疾病的發病率、患病率也逐漸增加。治療高血壓成為日漸艱巨的任務。近年,國內外高血壓防治指南相繼更新[1-3]。2010年中國高血壓防治指南出版,其中指出高血壓是最常見的慢性疾病,也是心腦血管病最主要的危險因素,其腦卒中、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及慢性腎臟病等主要并發癥,不僅致殘、致死率高,而且嚴重消耗醫療和社會資源,給家庭和國家造成沉重負擔。降低高血壓患者的血壓水平,可明顯減少腦卒中及心臟病事件,顯著改善患者的生存質量,有效降低疾病負擔。為進一步改善高血壓的治療,我們調查了我院體檢中心高血壓患病人群中的藥物使用情況,以了解目前高血壓患者用藥是否合理。
1 資料與方法
1.1 調查對象
采用橫斷面調查方法,利用抽簽的方法隨機抽取2012年12月-2013年12月的四川省人民醫院體檢中心健康檔案3 000份,通過高血壓病史采集錄入,篩選出患有高血壓疾病的患者。對篩選出的每一位高血壓患者進行電話訪問,詳細了解他們的服藥情況。
1.2 診斷標準
采用2010年中國高血壓防治指南的標準,高血壓診斷標準為:收縮壓≥140 mm Hg(1 mm Hg=0.133 kPa)和(或)舒張壓>90 mm Hg[1];或者經縣級以上醫院確診,并在調查前1個月內規律使用降壓藥物。
1.3 高血壓藥物分類
采用2010年中國高血壓防治指南的分類方法,高血壓藥物分為:鈣通道阻滯劑(CCB)、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血管緊張素受體阻滯劑(ARB)、利尿劑、β受體阻滯劑、以上5類降壓藥組成的復方藥物以及其他降壓藥[1]。
1.4 統計學方法
運用SAS 8.0進行統計分析。定量指標的描述將計算均數±標準差,組間比較采用t檢驗;分類指標的描述采用例數及百分數,組間比較采用χ2檢驗。雙側檢驗水準α=0.05。
2 結果
2.1 檢出的高血壓患病人群人口學情況
共納入1 310例高血壓患者,其中男687例(52.44%),女623例(47.56%);平均年齡(54.59±9.49)歲;平均身高(164.75±7.68) cm,平均體質量(65.02±8.43) kg,平均體質量指數(21.87±2.47) kg/m2;體力勞動者126例(9.61%);378例(28.85%)合并有其他疾病,其中糖尿病103例,高血脂184例,腦梗死63例,動脈粥樣硬化28例;既往使用降壓藥者959例(73.21%);有吸煙史303例(23.13%),飲酒史357例(27.25%)。
2.2 既往高血壓患病人群的服用降壓藥情況
在篩選出的1 310例高血壓患者中,有959例患者既往服用了降壓藥,其中423例(44.11%)服用單方降壓藥,536例(55.89%)服用復方降壓藥或采用聯合用藥的方式。在聯合用藥的患者中,有9例患者正在服用2種CCB藥物(如非洛地平和硝苯地平)或ACEI+ARB藥物(如卡托普利+替米沙坦)。見表 1。

2.3 按照危險因素分層的患者服用降壓藥的情況
在既往服用了降壓藥的959例患者中,按照年齡、吸煙、肥胖、是否有并發癥等危險因素進行分層,年齡>55歲的患者服用復方降壓藥的比例明顯高于年齡≤55歲者(P<0.001);非吸煙患者中服用單方或復方降壓藥的比例相差不大,吸煙人群服用復方降壓藥的比例高于非吸煙患者(P<0.001);有并發癥的高血壓人群中服用復方降壓藥或聯合用藥的比例高于無并發癥者(P<0.001);是否肥胖與服用復方降壓藥或聯合用藥的比例無關(P>0.05)。見表 2。

3 討論
在本組3 000例體檢人群中,通過病史采集篩選出1 310例高血壓患者,檢出率為43.67%,高于中國高血壓防治指南2010中報道的18.8%的患病率,達到2013年歐洲動脈高血壓管理指南(ESH/ESC)中的30%~45%患病率的高值[1-2]。1 310例高血壓患者中既往服用高血壓藥物的有959例,服藥率為73.21%,高于中國高血壓防治指南2010中報道的48.4%的知曉率和38.5%的治療率[1]。其原因可能是因為到體檢中心進行體檢的人群多患有某種疾病,對自我健康的意識較強,才造成體檢中心的高血壓檢出率高于各指南報道的患病率。
本次調查中,服用單方降壓藥最多的類別為CCB類降壓藥,其次分別依次為ACEI、ARB、β受體阻滯劑和利尿劑,未出現以上5類以外的單方降壓藥(如α受體阻滯劑等)。中國高血壓指南和ESH/ESC 2013指南中均建議以上5類藥物均可作為初始和維持用藥,只是需根據患者情況合理使用和優先選擇某類藥物[1-2]。本次調查說明單方降壓藥的使用基本遵循了我國和歐洲指南的建議。
但最新推出的2014年美國成人高血壓治療指南(JNC8)中,否定了β受體阻滯劑的地位,只推薦了除β受體阻滯劑以外的4類藥物作為一線藥物[3]。其實,早在2006年發布的英國指南中,就對β受體阻滯劑的地位提出了質疑[4],其后引起了臨床醫師的廣泛爭論[5]。盡管我國2009年發表的“專家共識”對該種藥物的使用表示了支持[6],但從最新的JNC8指南[3]可以看出,這種學術爭論可能還將持續下去。本次調查中只有少數患者在使用β受體阻滯劑,仍然需要臨床醫師開具降壓藥處方時注意,根據個體化原則進行治療,選擇適合的患者開具合適的藥物處方,并隨時關注治療指南的變化。
在服用復方降壓藥或聯合用藥的患者中,大多數采用了以CCB類藥物為基礎的復方或聯合。各國/地區指南中,均認為CCB類藥物可與其他類別藥物聯合使用,尤其適用于老年高血壓、伴穩定心絞痛的高血壓等多種高血壓;也顯示了以CCB類藥物為基礎的降壓方案可明顯降低高血壓患者腦卒中的風險[1-3]。但小部分患者采用了2種CCB藥物聯合使用或ACEI+ARB聯合使用的方式。各國/地區指南中均強調,聯合用藥時,需選用降壓機制互補的藥物,才能在具有相加降壓作用的同時抵消或減輕不良反應[1-3]。這小部分患者的用藥違反了指南推薦的聯合用藥方式,需加強臨床醫師和患者的教育,盡量減少此種現象的發生。
在本組患者中,有很多長期服用降壓藥的患者仍然在采用2種或2種以上單方降壓藥聯合使用的降壓方案。這種聯合用藥方案的優點在于可以根據病情隨時調整用藥劑量;但缺點在于每天均需服用多個藥丸或藥片[2]。對于長期服用降壓藥的“老”患者來說,服用復方降壓藥可能是一個更好的選擇。多項試驗和循證醫學證據已經顯示,復方降壓藥與聯合用藥比較,能增加患者依從性[7-10],同時可降低藥品費用[11-20]。因此,臨床醫師和患者根據情況采用復方降壓藥進行治療,不失為一種更為經濟有效的方法。在按照危險因素分層的用藥分析中,我們發現在年齡>55歲、吸煙、伴并發癥的患者中,服用復方降壓藥或聯合用藥的患者更多,也符合目前各國/地區指南的推薦[1-3]。
綜上所述,通過本次我體檢中心的橫斷面調查發現,大多數高血壓患者的用藥符合各國/地區指南的推薦,但仍然有少數患者的用藥與指南存在一定差距,需要進一步加強臨床醫師和患者的教育,這可能是今后高血壓患者教育的改進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