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視網膜病變(DR)是工作年齡人群首位的致盲眼病,是國家“十四五”眼健康規劃明確作為未來五年中國眼健康需要關注的重點眼底病種。推動DR的全程化系統性管理,構建DR慢性病管理體系,是下一步全國眼健康工作的關鍵。需要通過各層級醫療保障體系共同作用,強化基層醫療機構的支持政策,優化醫療服務模式和流程,加強科學宣教提升患者及醫生的疾病認知,更新權威中國DR指南規范診療等方式來進一步完善DR慢性眼病患者全病程管理模式。希望經過“十四五”眼健康規劃的落實,能夠大大降低中國DR導致的低視力和盲。
引用本文: 許迅, 楊曉璐. 重視對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全程管理. 中華眼底病雜志, 2023, 39(2): 95-98. doi: 10.3760/cma.j.cn511434-20230128-00031 復制
2022年1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十四五”全國眼健康規劃(2021-2025年)》。其中,眼底病及其慢性病診療被定位為未來5年的關注重點。而糖尿病視網膜病變(DR)作為工作年齡人群首位的致盲眼病,也首次被國家“十四五”眼健康規劃明確作為未來五年中國眼健康需要關注的重點眼底病種之一[1]。
我國是糖尿病大國。根據2021年國際糖尿病聯盟統計,我國糖尿病患者數量居世界第一,患者數量超過1.4億,是全球糖尿病患者人數最多的國家[2]。DR是最常見的糖尿病慢性并發癥之一,是一種嚴重的、難逆轉的致盲性眼病。一項綜合了1980年至2008年全球35項DR患病相關研究的薈萃分析表明,糖尿病患者中DR患病率高達34.6%,也就是大約每3名糖尿病患者中就有1名患有DR,影響中心視力的糖尿病黃斑水腫(DME)患病率為6.81%[3]。在我國,DR也已成為一個嚴重的公共衛生問題。在糖尿病患者中DR的患病率為22.4%,華北(27.7%)和東北(23.7%)地區患病率較高,農村(34.0%)患病率高于城市(18.7%),而在50~59歲年齡段的糖尿病患者中DR患病率最高(22.1%)[4]。
目前,DR診療在我國呈現三大特點:一是公眾知曉度低,早期篩查意識不強,導致患者難以在治療黃金期得到正規和及時的治療,影響治療效果;二是目前我國眼科優秀醫療資源總量相對不足、分布不均衡,基層眼健康服務能力仍待加強,大量患者需要輾轉多家醫療機構才能獲得規范的診治;三是DR慢性病管理體系尚不完善,無法推廣多學科、全病程精細管理和協作診療。因此,推動DR的全程化系統性管理,構建DR慢性病管理體系,是下一步全國眼健康工作的關鍵。全程化系統性管理涉及到篩查、診斷、治療、隨訪及慢性病管理等各個方面。
1 普及免散瞳眼底照相,建立“基層檢查、上級診斷”分級診療模式
DR對糖尿病患者視力危害嚴重,高危增生型DR(PDR)5年內嚴重視力減退風險高達60%,從有臨床意義的黃斑水腫到中度視力減退的風險達30%[5]。但90%的DR致盲可以通過早期發現和干預避免,2017美國糖尿病學會指出,對糖尿病患者進行定期隨訪,早期檢查,并對威脅視力的DR進行治療,能夠預防98%的DR引起的視力喪失[6]。
因此,定期眼底檢查非常有必要,糖尿病患者即使沒有任何癥狀,也應該進行眼底篩查。然而,目前我國DR篩查工作面臨的問題在于:首先,資源和技術有限,87%的糖尿病患者就診于眼科醫療資源極其有限的基層醫療機構,而內科醫生由于專業限制無法進行眼底檢查;其次,重視不足,50%以上的糖尿病患者未被告知應定期檢查眼底,70%的糖尿病患者從未接受規范的眼底檢查[7]。
因此,建議在基層醫院普及免散瞳眼底攝片,充分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護理人員與二級及以上醫院專科醫師(內分泌科、眼科)共同組成的醫療團隊服務作用,進行DR初篩。同時,持續推進眼科相關醫聯體建設,探索建立“基層檢查、上級診斷”服務模式,充分利用互聯網診療、遠程醫療等信息化技術由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眼科/眼科專科醫院進行輔助診斷,提升眼科醫療服務可及性,從而提升基層醫院DR預防和篩查能力。
針對DME的篩查,由于光相干斷層掃描(OCT)檢查設備在基層醫院的普及難度更大,建議在糖尿病患者篩查時進行矯正視力檢查,一旦矯正視力≤0.7(20/30或4.8)或者患者出現突發的視力下降以及視物模糊,應及時到有眼底病醫療資源的醫院就診[8]。
2 加強宣傳,推動DR的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
現有的影像技術在DR和DME的診斷上已不存在困難。關鍵在于要推動DR的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避免錯過DR的最佳治療期,出現難以恢復的視功能損害。因此加強科普宣傳和患者宣教非常重要。首先,對糖尿病患者強調常規眼底檢查及每年隨訪的重要性,尤其對于暫無眼部癥狀的糖尿病患者應全面告知,即使目前視力及眼底情況良好,仍有發生嚴重眼底疾病的可能。并且指導患者積極控制血糖、血脂、血壓是防治DR及其進展的關鍵。其次,要強化眼健康科普宣傳平臺建設。建立完善公益性眼健康科普知識庫和科普宣傳平臺,利用全國愛眼日、世界視覺日等時間節點,通過新型主流媒體加強眼健康宣教,增強公眾防治意識。另外,通過全國性眼底疾病規范化診療協作網絡建設,提升各層次專業人員的理論知識水平和診療技能,從而打通眼底病專業知識普及的“最后一公里”。
3 強調DR患者的規范化治療
DR治療包括激光治療、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藥物或糖皮質激素玻璃體腔注藥及玻璃體切割手術等,眼科專科醫院、三級綜合性醫院眼科以及資源充足的二級綜合性醫院眼科醫生經培訓考核合格后具備激光治療及玻璃體腔注藥能力,根據患者的具體病情制定治療方案,并指導患者使用藥物。復雜疑難病例或需行玻璃體切割手術的病例轉入眼底病診療能力較強的綜合醫院或眼科專科醫院進一步處理。具體診療方案參照中華醫學會眼科學分會眼底病學組發布的《我國糖尿病視網膜病變臨床診療指南(2022年)——基于循證醫學修訂》[9]。
全視網膜激光光凝(PRP)仍然被認為是有效降低重度非PDR (NPDR)和PDR患者嚴重視力損傷的一線治療方法。但是要正確掌握PRP的治療時機和方法(曝光時間、光斑間隔大小等)。在最佳治療時機給予合理正確的干預性激光治療,以便有效控制病情、避免視功能的進一步損傷,或避免不必要的過度治療。
建議重度NPDR和PDR患者進行PRP治療,尤其是極重度NPDR和非高危PDR患者,由于這類患者在一年內進展到高危PDR的風險接近50%,更需要及時進行PRP治療[10]。極重度NPDR:患眼同時具備重度NPDR 4.2.1原則中2條及以上特征;高危PDR:視盤新生血管(NVD)>1/4~1/3視盤直徑(DA)或視網膜新生血管(NVE)>1/2 DA,或伴視網膜前出血或玻璃體積血。合并黃斑水腫的重度NPDR和早期PDR患者,可以在PRP治療前先進行抗VEGF藥物治療;但對于高危PDR患者,PRP不宜延遲,應在能看清眼底時盡快進行PRP,可以和抗VEGF藥物治療同時進行;當患者合并嚴重的玻璃體積血或視網膜前出血,無法進行激光治療時,可以考慮玻璃體切割手術,手術中進行PRP治療。
PRP具體方法如下[8]:(1)光斑大小(視網膜上):200~500 μm,500 μm[如使用Rodenstock鏡(或類似鏡子)氬激光或532 nm激光的光斑直徑為200 μm,使用三面鏡時則為500 μm]。(2)曝光時間:0.1~0.3 s。(3)曝光強度:輕度灰白色(即2+~3+反應)。(4)分布:間隔1~2個光斑直徑。(5)激光次數:2~4次,點陣激光可一次完成。(6)鼻側距離視盤:≥500 μm。(7)顳側距離黃斑中心:≥3 000 μm。(8)上/下界:不超過顳側血管弓外1~3個光斑直徑。(9)延伸程度:血管弓開始(黃斑中心3 000 μm以外),至少到赤道。(10)激光斑總數:一般1 200~1 600。有可能少于1 200,如玻璃體積血或無法完成預先計劃的PRP。同樣,也可能超過1 600,如屈光間質混濁導致激光吸收所致的初始治療困難。(11)波長:綠色或黃色或紅色。
對于嚴重增生期的DR患者可能因大量的玻璃體積血或牽拉性視網膜脫離,無法接受激光治療。手術是此階段的唯一治療選擇。
對于達到手術指征的PDR患者,在具備完善手術條件的綜合醫院或眼科專科醫院,可以進行手術治療。研究表明,手術前抗VEGF藥物治療將有效減少手術時間、視網膜醫源裂孔的產生、手術中出血量和手術后玻璃體再積血的發生率[11-12];且玻璃體切割手術聯合抗VEGF藥物治療相對于單純玻璃體切割手術治療,1年內最佳矯正視力較基線的變化可能會平均提高5.15個字母(95%可信區間-0.19~10.48,證據質量中等)[13-14]。但在實施中需注意聯合抗VEGF藥物的用藥人群與時機,抗VEGF藥物的適應證人群為手術中、手術后存在出血風險的高危PDR患者,并注意手術前抗VEGF藥物治療有增加組織纖維化加重牽拉性視網膜脫離發展可能。
抗VEGF藥物目前是中心視力下降累及黃斑中心DME的一線治療方法[15-18]。某些特定情況下,局灶光凝和眼內注射糖皮質激素治療也可以作為首選治療方案。對于非中心凹的血管瘤(血管囊)引起的DME可以考慮局部光凝;對于人工晶狀體眼、玻璃體切割手術眼、不愿或不能接受每月治療,以及近期有重大心腦血管事件的患者,眼內注射糖皮質激素治療可以考慮作為一線治療方法[19-20]。
4 推進“一站式玻璃體腔注藥”,優化醫療服務模式和流程
隨著玻璃體腔抗VEGF藥物或糖皮質激素注射治療的開展,越來越多的DR患者需要進行長期、反復的玻璃體腔藥物注射治療。傳統模式下,治療存在“預約難、流程煩、等待久”等困擾,導致DR患者和家屬治療意愿度下降。為了解決這一難題,“一站式玻璃體腔注藥”項目應運而生。通過信息化重塑預約、檢查、復診等多個環節,以安全、高效、便捷為準則,大力縮短和優化服務流程,將患者注藥等待時間從兩周縮短至半天,實現24 h內注藥。做到了不斷完善慢性眼病患者管理模式,不斷優化醫療服務模式和流程,提升醫療服務效率,改善患者就醫體驗。
5 建立DR慢性病管理模式
DR作為一種眼底病慢性疾病,需要進行規范化、持續性和系統性的管理。但是我國眼底病慢性疾病的管理尚處于探索階段,體系尚不完善,缺乏個體化、精細化管理服務的理論積累和實踐,導致患者無法進行持續性治療和管理,前期的治療效果不能得到維持,最終導致視力預后不佳。因此,有必要建立DR慢性病管理模式,努力提升患者對DR的知曉程度和治療管理的依從性。各眼科中心要加強科學普及教育,建立區域協作網絡,扶持基層醫療能力建設,培養人才,加強培訓,促進DR的規范化治療,規范眼底影像檢查、診斷,推動眼底慢性疾病診療同質化建設。加快分級診療體系建設和聯動會診轉診能力,通過系統的眼底病管理和干預,使大量眼底病患者得到早期篩查、確診、規范化持續治療和系統性管理,提高廣大眼底病患者的生存質量。
6 加強DR機制研究,探索治療新方法
治未病的關鍵就在于了解疾病的發生機制和病理生理過程,將疾病消滅在萌芽狀態。目前關于DR的基礎研究飛速發展[21]。研究發現,DR發病與表觀遺傳修飾調節的炎癥因子通路活化有關,高糖誘導非編碼RNA miR-23b-3p表達上調,引起去乙酰化酶沉默調節蛋白1減低,炎癥因子開關核因子-κB活化,導致糖尿病視網膜血管組織損傷[22];而炎癥因子通路的活化與炎癥小體NOD樣受體熱蛋白結構域相關蛋白3及血管生成素樣蛋白3激活有關[23-24]。通過抑制上述炎癥因子信號通路,二甲雙胍及非諾貝特對DR有保護作用,有潛在的臨床應用前景[24-25]。潛在的治療方式能否填補激光治療和抗VEGF藥物治療的不足,還需更多臨床研究證實。
7 結語
DR作為重要的全身慢性疾病眼部并發癥及工作年齡人群首位致盲眼病,需要多學科、全病程精細管理和高效的協作診療,亟待建立DR眼底病慢性病全病程綜合管理模式。通過各層級醫療保障體系共同作用,優化醫療服務模式和流程,強化基層醫療機構的支持政策,繼續進行科學宣教提升患者及醫生的疾病認知,更新權威中國眼底疾病治療指南規范診療等方式來進一步改善中國DR患者的疾病負擔和遠期視力預后,完善DR慢性眼病患者全病程管理模式,希望經過“十四五”眼健康規劃的落實,能夠大大降低中國DR導致的低視力和盲。
2022年1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十四五”全國眼健康規劃(2021-2025年)》。其中,眼底病及其慢性病診療被定位為未來5年的關注重點。而糖尿病視網膜病變(DR)作為工作年齡人群首位的致盲眼病,也首次被國家“十四五”眼健康規劃明確作為未來五年中國眼健康需要關注的重點眼底病種之一[1]。
我國是糖尿病大國。根據2021年國際糖尿病聯盟統計,我國糖尿病患者數量居世界第一,患者數量超過1.4億,是全球糖尿病患者人數最多的國家[2]。DR是最常見的糖尿病慢性并發癥之一,是一種嚴重的、難逆轉的致盲性眼病。一項綜合了1980年至2008年全球35項DR患病相關研究的薈萃分析表明,糖尿病患者中DR患病率高達34.6%,也就是大約每3名糖尿病患者中就有1名患有DR,影響中心視力的糖尿病黃斑水腫(DME)患病率為6.81%[3]。在我國,DR也已成為一個嚴重的公共衛生問題。在糖尿病患者中DR的患病率為22.4%,華北(27.7%)和東北(23.7%)地區患病率較高,農村(34.0%)患病率高于城市(18.7%),而在50~59歲年齡段的糖尿病患者中DR患病率最高(22.1%)[4]。
目前,DR診療在我國呈現三大特點:一是公眾知曉度低,早期篩查意識不強,導致患者難以在治療黃金期得到正規和及時的治療,影響治療效果;二是目前我國眼科優秀醫療資源總量相對不足、分布不均衡,基層眼健康服務能力仍待加強,大量患者需要輾轉多家醫療機構才能獲得規范的診治;三是DR慢性病管理體系尚不完善,無法推廣多學科、全病程精細管理和協作診療。因此,推動DR的全程化系統性管理,構建DR慢性病管理體系,是下一步全國眼健康工作的關鍵。全程化系統性管理涉及到篩查、診斷、治療、隨訪及慢性病管理等各個方面。
1 普及免散瞳眼底照相,建立“基層檢查、上級診斷”分級診療模式
DR對糖尿病患者視力危害嚴重,高危增生型DR(PDR)5年內嚴重視力減退風險高達60%,從有臨床意義的黃斑水腫到中度視力減退的風險達30%[5]。但90%的DR致盲可以通過早期發現和干預避免,2017美國糖尿病學會指出,對糖尿病患者進行定期隨訪,早期檢查,并對威脅視力的DR進行治療,能夠預防98%的DR引起的視力喪失[6]。
因此,定期眼底檢查非常有必要,糖尿病患者即使沒有任何癥狀,也應該進行眼底篩查。然而,目前我國DR篩查工作面臨的問題在于:首先,資源和技術有限,87%的糖尿病患者就診于眼科醫療資源極其有限的基層醫療機構,而內科醫生由于專業限制無法進行眼底檢查;其次,重視不足,50%以上的糖尿病患者未被告知應定期檢查眼底,70%的糖尿病患者從未接受規范的眼底檢查[7]。
因此,建議在基層醫院普及免散瞳眼底攝片,充分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護理人員與二級及以上醫院專科醫師(內分泌科、眼科)共同組成的醫療團隊服務作用,進行DR初篩。同時,持續推進眼科相關醫聯體建設,探索建立“基層檢查、上級診斷”服務模式,充分利用互聯網診療、遠程醫療等信息化技術由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眼科/眼科專科醫院進行輔助診斷,提升眼科醫療服務可及性,從而提升基層醫院DR預防和篩查能力。
針對DME的篩查,由于光相干斷層掃描(OCT)檢查設備在基層醫院的普及難度更大,建議在糖尿病患者篩查時進行矯正視力檢查,一旦矯正視力≤0.7(20/30或4.8)或者患者出現突發的視力下降以及視物模糊,應及時到有眼底病醫療資源的醫院就診[8]。
2 加強宣傳,推動DR的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
現有的影像技術在DR和DME的診斷上已不存在困難。關鍵在于要推動DR的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避免錯過DR的最佳治療期,出現難以恢復的視功能損害。因此加強科普宣傳和患者宣教非常重要。首先,對糖尿病患者強調常規眼底檢查及每年隨訪的重要性,尤其對于暫無眼部癥狀的糖尿病患者應全面告知,即使目前視力及眼底情況良好,仍有發生嚴重眼底疾病的可能。并且指導患者積極控制血糖、血脂、血壓是防治DR及其進展的關鍵。其次,要強化眼健康科普宣傳平臺建設。建立完善公益性眼健康科普知識庫和科普宣傳平臺,利用全國愛眼日、世界視覺日等時間節點,通過新型主流媒體加強眼健康宣教,增強公眾防治意識。另外,通過全國性眼底疾病規范化診療協作網絡建設,提升各層次專業人員的理論知識水平和診療技能,從而打通眼底病專業知識普及的“最后一公里”。
3 強調DR患者的規范化治療
DR治療包括激光治療、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藥物或糖皮質激素玻璃體腔注藥及玻璃體切割手術等,眼科專科醫院、三級綜合性醫院眼科以及資源充足的二級綜合性醫院眼科醫生經培訓考核合格后具備激光治療及玻璃體腔注藥能力,根據患者的具體病情制定治療方案,并指導患者使用藥物。復雜疑難病例或需行玻璃體切割手術的病例轉入眼底病診療能力較強的綜合醫院或眼科專科醫院進一步處理。具體診療方案參照中華醫學會眼科學分會眼底病學組發布的《我國糖尿病視網膜病變臨床診療指南(2022年)——基于循證醫學修訂》[9]。
全視網膜激光光凝(PRP)仍然被認為是有效降低重度非PDR (NPDR)和PDR患者嚴重視力損傷的一線治療方法。但是要正確掌握PRP的治療時機和方法(曝光時間、光斑間隔大小等)。在最佳治療時機給予合理正確的干預性激光治療,以便有效控制病情、避免視功能的進一步損傷,或避免不必要的過度治療。
建議重度NPDR和PDR患者進行PRP治療,尤其是極重度NPDR和非高危PDR患者,由于這類患者在一年內進展到高危PDR的風險接近50%,更需要及時進行PRP治療[10]。極重度NPDR:患眼同時具備重度NPDR 4.2.1原則中2條及以上特征;高危PDR:視盤新生血管(NVD)>1/4~1/3視盤直徑(DA)或視網膜新生血管(NVE)>1/2 DA,或伴視網膜前出血或玻璃體積血。合并黃斑水腫的重度NPDR和早期PDR患者,可以在PRP治療前先進行抗VEGF藥物治療;但對于高危PDR患者,PRP不宜延遲,應在能看清眼底時盡快進行PRP,可以和抗VEGF藥物治療同時進行;當患者合并嚴重的玻璃體積血或視網膜前出血,無法進行激光治療時,可以考慮玻璃體切割手術,手術中進行PRP治療。
PRP具體方法如下[8]:(1)光斑大小(視網膜上):200~500 μm,500 μm[如使用Rodenstock鏡(或類似鏡子)氬激光或532 nm激光的光斑直徑為200 μm,使用三面鏡時則為500 μm]。(2)曝光時間:0.1~0.3 s。(3)曝光強度:輕度灰白色(即2+~3+反應)。(4)分布:間隔1~2個光斑直徑。(5)激光次數:2~4次,點陣激光可一次完成。(6)鼻側距離視盤:≥500 μm。(7)顳側距離黃斑中心:≥3 000 μm。(8)上/下界:不超過顳側血管弓外1~3個光斑直徑。(9)延伸程度:血管弓開始(黃斑中心3 000 μm以外),至少到赤道。(10)激光斑總數:一般1 200~1 600。有可能少于1 200,如玻璃體積血或無法完成預先計劃的PRP。同樣,也可能超過1 600,如屈光間質混濁導致激光吸收所致的初始治療困難。(11)波長:綠色或黃色或紅色。
對于嚴重增生期的DR患者可能因大量的玻璃體積血或牽拉性視網膜脫離,無法接受激光治療。手術是此階段的唯一治療選擇。
對于達到手術指征的PDR患者,在具備完善手術條件的綜合醫院或眼科專科醫院,可以進行手術治療。研究表明,手術前抗VEGF藥物治療將有效減少手術時間、視網膜醫源裂孔的產生、手術中出血量和手術后玻璃體再積血的發生率[11-12];且玻璃體切割手術聯合抗VEGF藥物治療相對于單純玻璃體切割手術治療,1年內最佳矯正視力較基線的變化可能會平均提高5.15個字母(95%可信區間-0.19~10.48,證據質量中等)[13-14]。但在實施中需注意聯合抗VEGF藥物的用藥人群與時機,抗VEGF藥物的適應證人群為手術中、手術后存在出血風險的高危PDR患者,并注意手術前抗VEGF藥物治療有增加組織纖維化加重牽拉性視網膜脫離發展可能。
抗VEGF藥物目前是中心視力下降累及黃斑中心DME的一線治療方法[15-18]。某些特定情況下,局灶光凝和眼內注射糖皮質激素治療也可以作為首選治療方案。對于非中心凹的血管瘤(血管囊)引起的DME可以考慮局部光凝;對于人工晶狀體眼、玻璃體切割手術眼、不愿或不能接受每月治療,以及近期有重大心腦血管事件的患者,眼內注射糖皮質激素治療可以考慮作為一線治療方法[19-20]。
4 推進“一站式玻璃體腔注藥”,優化醫療服務模式和流程
隨著玻璃體腔抗VEGF藥物或糖皮質激素注射治療的開展,越來越多的DR患者需要進行長期、反復的玻璃體腔藥物注射治療。傳統模式下,治療存在“預約難、流程煩、等待久”等困擾,導致DR患者和家屬治療意愿度下降。為了解決這一難題,“一站式玻璃體腔注藥”項目應運而生。通過信息化重塑預約、檢查、復診等多個環節,以安全、高效、便捷為準則,大力縮短和優化服務流程,將患者注藥等待時間從兩周縮短至半天,實現24 h內注藥。做到了不斷完善慢性眼病患者管理模式,不斷優化醫療服務模式和流程,提升醫療服務效率,改善患者就醫體驗。
5 建立DR慢性病管理模式
DR作為一種眼底病慢性疾病,需要進行規范化、持續性和系統性的管理。但是我國眼底病慢性疾病的管理尚處于探索階段,體系尚不完善,缺乏個體化、精細化管理服務的理論積累和實踐,導致患者無法進行持續性治療和管理,前期的治療效果不能得到維持,最終導致視力預后不佳。因此,有必要建立DR慢性病管理模式,努力提升患者對DR的知曉程度和治療管理的依從性。各眼科中心要加強科學普及教育,建立區域協作網絡,扶持基層醫療能力建設,培養人才,加強培訓,促進DR的規范化治療,規范眼底影像檢查、診斷,推動眼底慢性疾病診療同質化建設。加快分級診療體系建設和聯動會診轉診能力,通過系統的眼底病管理和干預,使大量眼底病患者得到早期篩查、確診、規范化持續治療和系統性管理,提高廣大眼底病患者的生存質量。
6 加強DR機制研究,探索治療新方法
治未病的關鍵就在于了解疾病的發生機制和病理生理過程,將疾病消滅在萌芽狀態。目前關于DR的基礎研究飛速發展[21]。研究發現,DR發病與表觀遺傳修飾調節的炎癥因子通路活化有關,高糖誘導非編碼RNA miR-23b-3p表達上調,引起去乙酰化酶沉默調節蛋白1減低,炎癥因子開關核因子-κB活化,導致糖尿病視網膜血管組織損傷[22];而炎癥因子通路的活化與炎癥小體NOD樣受體熱蛋白結構域相關蛋白3及血管生成素樣蛋白3激活有關[23-24]。通過抑制上述炎癥因子信號通路,二甲雙胍及非諾貝特對DR有保護作用,有潛在的臨床應用前景[24-25]。潛在的治療方式能否填補激光治療和抗VEGF藥物治療的不足,還需更多臨床研究證實。
7 結語
DR作為重要的全身慢性疾病眼部并發癥及工作年齡人群首位致盲眼病,需要多學科、全病程精細管理和高效的協作診療,亟待建立DR眼底病慢性病全病程綜合管理模式。通過各層級醫療保障體系共同作用,優化醫療服務模式和流程,強化基層醫療機構的支持政策,繼續進行科學宣教提升患者及醫生的疾病認知,更新權威中國眼底疾病治療指南規范診療等方式來進一步改善中國DR患者的疾病負擔和遠期視力預后,完善DR慢性眼病患者全病程管理模式,希望經過“十四五”眼健康規劃的落實,能夠大大降低中國DR導致的低視力和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