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產兒視網膜病變(ROP)防治是我國防盲治盲工作的重要戰略內容,近年來包括基層醫療機構在內的各級衛生單位對新生兒眼底篩查意識加強,但存在篩查標準模糊的問題,主要表現為擴大篩查范圍乃至是新生兒普篩。同時,對于檢查中發現的種種眼底改變,不能正確解讀和處理,加重患兒家屬經濟及心理負擔。此外,隨著玻璃體腔注射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藥物治療的廣泛應用,適應證把握不當、并發癥處理欠妥等問題日益凸顯。現階段迫切需要加強建設政府主導、各級衛生醫療機構協同參與的適合中國國情的ROP防治網絡。
引用本文: 陳長征, 王曉玲. 加強我國早產兒視網膜病變三級防治網絡的建設. 中華眼底病雜志, 2022, 38(7): 526-530. doi: 10.3760/cma.j.cn511434-20220525-00322 復制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ROP)是首位兒童致盲性眼病[1-2]。隨著我國圍產醫學及新生兒重癥醫學發展,包括基層在內對于早產兒、低體重兒救治水平的提高,早產兒存活率增加,ROP發病率呈逐年上升趨勢[3-5]。雖然各級衛生醫療機構對于ROP防治日益重視,積極開展篩查和治療相關工作,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如篩查標準模糊、大量開展新生兒普篩、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藥物治療適應證把握不當,患者初篩、隨訪管理及轉診流程欠規范等。為順利推進我國ROP防治工作,需各級相關醫務人員及衛生機構協作加強ROP防治網絡的建設,合理調配現有醫療資源。
1 現階段ROP防治存在的問題
1.1 篩查標準欠規范,普篩加重醫患負擔
世界衛生組織及國際防盲協會將可避免兒童盲作為重要戰略內容[6-7],我國也在防盲治盲工作中取得巨大成就。近年來,經過小兒眼底病專家們的積極推廣宣傳,各級醫療機構日益重視ROP的防治[8-11]。隨著廣域眼底成像系統設備的國產化,大量基層醫院及婦幼保健院積極引進設備開展篩查,在各種力量推動下,大規模開展新生兒眼底篩查,不僅針對早產兒進行眼底篩查,更多的是足月新生兒的普遍篩查。部分從業者將“眼病篩查”與“眼底篩查”混為一談,甚至將眼底篩查作為兒童保健的常規檢查。
毋庸置疑,對于眼底腫瘤性病變及部分先天性眼部疾患(如家族性滲出性視網膜病變、色素失禁癥、先天性青光眼、先天性白內障、永存胎兒血管等),新生兒視網膜篩查有重大意義,早期發現及時治療對于挽救視功能甚至生命尤為重要。但普遍篩查的實施也遭到一些質疑,如可能篩查出一些無需治療的自限性眼底異常,或目前無法治療的先天性或遺傳性疾病,給家長帶來不必要的心理和經濟負擔。此外,普遍篩查在國家層面規范性指南尚未出臺,成本效益分析還在調查研究中。因此,建議只進行高危兒篩查而不主張新生兒眼底病普查。如何確定適當的眼底篩查范圍是兒童眼科醫生及衛生機構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中國婦幼保健協會兒童眼保健專業委員會兒童眼病篩查學組制定的《兒童眼及視力保健技術規范》[12]提出新生兒眼病高危因素,包括:(1)新生兒重癥監護病房住院超過7 d并有連續(高濃度)吸氧史。(2)臨床上存在遺傳性眼病家族史或懷疑有與眼病有關的綜合征,如家族性滲出性玻璃體視網膜病變、先天性白內障、先天性青光眼、視網膜母細胞瘤、先天性小眼球、眼球震顫等。(3)巨細胞病毒、風疹病毒、皰疹病毒、梅毒或毒漿體原蟲(弓形蟲)等引起的宮內感染。(4)顱面形態畸形、大面積顏面血管瘤,或者哭鬧時眼球外凸。(5)出生時難產、器械助產。(6)眼部持續流淚、有大量分泌物。這其中部分涉及眼底病變,在相關共識出現前,此標準或可作為早產兒之外的新生兒眼底篩查范圍參考,但不限于此。相關標準有待未來不斷完善。
根據中國衛生醫療資源分布情況,建議遵從國家公共衛生政策和衛生經濟學原則,不反對有條件的地區進行新生兒眼底普篩,也不鼓勵所有地區現階段開展普篩。目前在全國啟動針對所有健康新生兒的普遍篩查時機尚未成熟。
1.2 眼底異常體征認識不足,隨訪欠規范
隨著國內部分地區眼底普篩的大量開展,越來越多的眼底異常體征被檢出,包括眼底出血、視網膜白斑及眼底色素異常等。其中,新生兒視網膜出血為新生兒視網膜篩查中最常見的異常表現,文獻報道其發生率不等,國外報道為 2.6%~50.0%[13-14],國內為17.45%~37.30%[15],這與篩查對象、篩查方法、篩查時機不同有關。分娩方式、宮內窘迫、病理性黃疸、出生胎齡體重等可能是新生兒視網膜出血的危險因素[15-18]。新生兒眼底出血可出現在視網膜各個層次且形態多樣,少數還可見于玻璃體腔。有學者根據出血點數或范圍等對新生兒視網膜出血提出嚴重程度分級方式[19-24],但目前尚無統一標準。眼科醫生應正確看待新生兒視網膜出血,大多數視網膜出血無需特殊治療,可自行吸收,若出現黃斑部、視盤出血或出血量較大需密切隨訪,必要時給予干預,避免發生相關視力損害,導致弱視或眼球震顫。因此,需根據眼底出血情況,向患兒家屬解釋病情,避免引起家屬不必要的心理負擔。大部分新生兒眼底出血并不需要頻繁復查,避免增加患兒痛苦及家庭經濟負擔。
普篩開展過程中,還發現新生兒視網膜周邊部白斑及眼底色素異常[25]。一直以來,我們對周邊部視網膜的認識不足,特別是對新生兒眼底。對于周邊部邊界清晰的視網膜白斑,有學者報道大部分可消退[26],部分患兒復查數月未見顯著變化,認為這是一種穩定改變。少量存在活動性炎癥者,可能同時累及附近血管或玻璃體,應積極排查全身相關因素,必要時干預。對于短期內擴大明顯、存在家族史者,也需警惕視網膜母細胞瘤可能。因此,對于境界清楚、隨訪消退或無明顯變化的視網膜白斑無需特殊處理,應做好解釋工作,避免引起患兒家屬的過于恐慌。在普篩中發現的這些新生兒眼底“異常表現”到底是新生兒生長發育過程中的階段性變化,還是亞臨床的病理改變,目前尚無定論。這需要我們去積累更多病例,應用多種檢查技術(如超廣角眼底熒光血管造影等)觀察、隨訪驗證。
1.3 玻璃體腔注藥治療ROP適應證把握欠佳,并發癥重視不足
激光光凝(以下簡稱為激光)治療在ROP治療中起到重要作用[27-28],但學習曲線較長,在很多醫院未能普遍開展。隨著對ROP發病機制的深入認識,玻璃體腔注射抗VEGF藥物逐步成為治療ROP的重要手段。對于Ⅰ區ROP、Ⅱ區后部ROP和急進型ROP,首選抗VEGF藥物治療[29-30]。對于因角膜水腫、晶狀體混濁和玻璃體積血等原因造成屈光間質不清以及出現瞳孔散大困難等情況時,或全身情況較差無法耐受耗時較長的激光治療者,可先行抗VEGF藥物治療。
抗VEGF藥物治療操作簡單易行,各級醫院開展越來越多,然而這其中存在適應證把握欠佳的情況,部分醫院并未很好地掌握治療時機及重復治療標準,治療后隨訪亦欠規范。我們應該清醒認識到,激光治療仍是ROP一線治療,抗VEGF藥物是一把“雙刃劍”,應用太早或多次注射可能抑制視網膜血管正常發育,還存在加重纖維增生的風險[31-33],準確評估病情及適當地治療非常重要。此外,抗VEGF藥物治療ROP劑量及長期安全性還在研究中,部分藥物尚為適應證外應用,在臨床應用中我們應更謹慎。
另外,我們還要高度重視注射本身的并發癥。鑒于小兒眼球發育及球形晶狀體的特征,新生兒玻璃體腔注射不同于成人,若操作不當,可能會損傷晶狀體,還可能出現其他成人玻璃體腔注射抗VEGF藥物治療并發癥,如眼內炎、玻璃體積血,甚至還可能出現視網膜裂孔。上述并發癥特別是眼內炎,一旦出現對患兒而言是災難性的,多預后不良。因此,新開展的醫院尤其要加強學習、規范操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各種并發癥的出現。如若出現,需準確判斷、及時轉診。若患兒存在急性結膜炎、新生兒淚囊炎或其他眼表感染性疾病,要積極控制感染,感染控制后方可進行。新生兒玻璃體腔注射操作時應正確掌握注射位置、進針方向及深度,避免相關并發癥的發生。注藥后1~3 d進行眼前節檢查,若患兒注射眼出現眼紅、流淚或者患兒煩躁和哭吵不止等懷疑眼內炎者,應立即轉診至就近的視網膜診治中心,盡可能挽救患兒視功能;1周內進行眼底檢查,觀察玻璃體視網膜情況。筆者近年來收治的抗VEGF藥物治療后出現并發癥的患兒屢見不鮮,盡管全力救治,患兒也難逃眼球萎縮的結局,為此痛心疾首,呼吁規范ROP玻璃體腔藥物注射操作及治療后隨訪,謹防注射后嚴重并發癥的發生。
2 開展各級相關人員培訓,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ROP防治網絡
ROP的防治工作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投入,加強建設ROP三級防治網絡,同時還需要新生兒科、眼科及麻醉科醫護人員的共同努力。王雨生教授2014年提出ROP三級防治網絡的構想,目前已有部分省份及區域建立ROP防治網絡,并取得一定成效[34]。我們認為,根據我國國情,現階段仍需大力推行ROP三級防治網絡的建設。具體來說,以縣級醫院、婦幼保健院等大量分娩機構作為一級防治單位,責任人員為產科和新生兒科醫護人員,其應知曉相關衛生政策法規和各項指南,將符合篩查標準的新生兒推薦到二級單位進行眼病篩查;對于經濟及醫學比較發達、人口較多的縣級醫院也可在上級醫院的指導下開展初篩。二級單位設置在地市級和部分中心城市綜合醫院和婦幼保健院的眼科,這些機構的眼科醫師具備眼底病及小兒眼科方面的知識及眼部檢查的能力,做出合理診療或雙向轉診。三級單位設置在省會城市或區域ROP防治中心,具備小兒眼底病專家,能夠開展ROP及小兒眼病的診斷以及激光、抗VEGF藥物和玻璃體視網膜手術等治療的條件和能力。另外,對于全國小兒眼底病醫生,要承擔責任、肩負使命,加強科普宣傳和社會服務,對所轄區內一級單位及二級單位的醫護人員進行培訓。
另外,目前眼底篩查多應用眼底廣域成像系統,因其單張130°的寬視野,操作便捷,以高清晰度和高分辨率的彩色眼底圖像記錄病變,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準確性[35-37],逐步取代傳統的雙目間接檢眼鏡。這可能同時束縛了部分不具備該設備的基層醫院,認為沒有廣域眼底設備便無法開展眼底篩查。根據我國醫療衛生資源分布情況,要在全國大規模開展ROP篩查,尤其是在基層醫院,傳統雙目間接檢眼鏡依然可以作為重要的檢查工具。在ROP防治網絡建設中需充分考慮這一點,在對基層醫院的培訓時,不限于廣域眼底成像系統,同時要夯實傳統間接檢眼鏡的使用基礎。提倡盡可能多的覆蓋基層醫療機構,使其在初篩、轉診中起到應有的作用,減少社會資源消耗。
通過建立以上的ROP三級防治網絡,合理調配相關醫療資源,增加ROP篩查的覆蓋面,有效發揮現有醫療資源配置在ROP防治過程中的最大效益,也符合現階段我國國情,避免了資源浪費。此外,在ROP三級防治網絡的基礎上,我們還可以充分利用遠程醫療資源。遠程醫療用于ROP防治具有準確性、可靠性及性價比高的應用優勢[36-37],這也能夠一定程度緩解部分地區專業人員匱乏等問題。
3 展望
經過十余年的努力,我國ROP防治工作已取得一定成績。但是,我們仍然要正視現階段存在的一些問題,為實現國家衛健委《“十四五”全國眼健康規劃》明確提出的“加強重點人群重點眼病防治——新生兒眼病,特別是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篩查與治療,規范早產兒救治,降低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發病率和致盲率”的目標。ROP三級防治網絡建設是落實健康中國戰略部署,構建優質高效的眼健康服務體系,為人民群眾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眼健康服務的重要環節。我們需進一步完善全國ROP三級防治網絡的建設,各級醫療機構共同努力,將我國ROP防治工作順利推進。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ROP)是首位兒童致盲性眼病[1-2]。隨著我國圍產醫學及新生兒重癥醫學發展,包括基層在內對于早產兒、低體重兒救治水平的提高,早產兒存活率增加,ROP發病率呈逐年上升趨勢[3-5]。雖然各級衛生醫療機構對于ROP防治日益重視,積極開展篩查和治療相關工作,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如篩查標準模糊、大量開展新生兒普篩、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藥物治療適應證把握不當,患者初篩、隨訪管理及轉診流程欠規范等。為順利推進我國ROP防治工作,需各級相關醫務人員及衛生機構協作加強ROP防治網絡的建設,合理調配現有醫療資源。
1 現階段ROP防治存在的問題
1.1 篩查標準欠規范,普篩加重醫患負擔
世界衛生組織及國際防盲協會將可避免兒童盲作為重要戰略內容[6-7],我國也在防盲治盲工作中取得巨大成就。近年來,經過小兒眼底病專家們的積極推廣宣傳,各級醫療機構日益重視ROP的防治[8-11]。隨著廣域眼底成像系統設備的國產化,大量基層醫院及婦幼保健院積極引進設備開展篩查,在各種力量推動下,大規模開展新生兒眼底篩查,不僅針對早產兒進行眼底篩查,更多的是足月新生兒的普遍篩查。部分從業者將“眼病篩查”與“眼底篩查”混為一談,甚至將眼底篩查作為兒童保健的常規檢查。
毋庸置疑,對于眼底腫瘤性病變及部分先天性眼部疾患(如家族性滲出性視網膜病變、色素失禁癥、先天性青光眼、先天性白內障、永存胎兒血管等),新生兒視網膜篩查有重大意義,早期發現及時治療對于挽救視功能甚至生命尤為重要。但普遍篩查的實施也遭到一些質疑,如可能篩查出一些無需治療的自限性眼底異常,或目前無法治療的先天性或遺傳性疾病,給家長帶來不必要的心理和經濟負擔。此外,普遍篩查在國家層面規范性指南尚未出臺,成本效益分析還在調查研究中。因此,建議只進行高危兒篩查而不主張新生兒眼底病普查。如何確定適當的眼底篩查范圍是兒童眼科醫生及衛生機構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中國婦幼保健協會兒童眼保健專業委員會兒童眼病篩查學組制定的《兒童眼及視力保健技術規范》[12]提出新生兒眼病高危因素,包括:(1)新生兒重癥監護病房住院超過7 d并有連續(高濃度)吸氧史。(2)臨床上存在遺傳性眼病家族史或懷疑有與眼病有關的綜合征,如家族性滲出性玻璃體視網膜病變、先天性白內障、先天性青光眼、視網膜母細胞瘤、先天性小眼球、眼球震顫等。(3)巨細胞病毒、風疹病毒、皰疹病毒、梅毒或毒漿體原蟲(弓形蟲)等引起的宮內感染。(4)顱面形態畸形、大面積顏面血管瘤,或者哭鬧時眼球外凸。(5)出生時難產、器械助產。(6)眼部持續流淚、有大量分泌物。這其中部分涉及眼底病變,在相關共識出現前,此標準或可作為早產兒之外的新生兒眼底篩查范圍參考,但不限于此。相關標準有待未來不斷完善。
根據中國衛生醫療資源分布情況,建議遵從國家公共衛生政策和衛生經濟學原則,不反對有條件的地區進行新生兒眼底普篩,也不鼓勵所有地區現階段開展普篩。目前在全國啟動針對所有健康新生兒的普遍篩查時機尚未成熟。
1.2 眼底異常體征認識不足,隨訪欠規范
隨著國內部分地區眼底普篩的大量開展,越來越多的眼底異常體征被檢出,包括眼底出血、視網膜白斑及眼底色素異常等。其中,新生兒視網膜出血為新生兒視網膜篩查中最常見的異常表現,文獻報道其發生率不等,國外報道為 2.6%~50.0%[13-14],國內為17.45%~37.30%[15],這與篩查對象、篩查方法、篩查時機不同有關。分娩方式、宮內窘迫、病理性黃疸、出生胎齡體重等可能是新生兒視網膜出血的危險因素[15-18]。新生兒眼底出血可出現在視網膜各個層次且形態多樣,少數還可見于玻璃體腔。有學者根據出血點數或范圍等對新生兒視網膜出血提出嚴重程度分級方式[19-24],但目前尚無統一標準。眼科醫生應正確看待新生兒視網膜出血,大多數視網膜出血無需特殊治療,可自行吸收,若出現黃斑部、視盤出血或出血量較大需密切隨訪,必要時給予干預,避免發生相關視力損害,導致弱視或眼球震顫。因此,需根據眼底出血情況,向患兒家屬解釋病情,避免引起家屬不必要的心理負擔。大部分新生兒眼底出血并不需要頻繁復查,避免增加患兒痛苦及家庭經濟負擔。
普篩開展過程中,還發現新生兒視網膜周邊部白斑及眼底色素異常[25]。一直以來,我們對周邊部視網膜的認識不足,特別是對新生兒眼底。對于周邊部邊界清晰的視網膜白斑,有學者報道大部分可消退[26],部分患兒復查數月未見顯著變化,認為這是一種穩定改變。少量存在活動性炎癥者,可能同時累及附近血管或玻璃體,應積極排查全身相關因素,必要時干預。對于短期內擴大明顯、存在家族史者,也需警惕視網膜母細胞瘤可能。因此,對于境界清楚、隨訪消退或無明顯變化的視網膜白斑無需特殊處理,應做好解釋工作,避免引起患兒家屬的過于恐慌。在普篩中發現的這些新生兒眼底“異常表現”到底是新生兒生長發育過程中的階段性變化,還是亞臨床的病理改變,目前尚無定論。這需要我們去積累更多病例,應用多種檢查技術(如超廣角眼底熒光血管造影等)觀察、隨訪驗證。
1.3 玻璃體腔注藥治療ROP適應證把握欠佳,并發癥重視不足
激光光凝(以下簡稱為激光)治療在ROP治療中起到重要作用[27-28],但學習曲線較長,在很多醫院未能普遍開展。隨著對ROP發病機制的深入認識,玻璃體腔注射抗VEGF藥物逐步成為治療ROP的重要手段。對于Ⅰ區ROP、Ⅱ區后部ROP和急進型ROP,首選抗VEGF藥物治療[29-30]。對于因角膜水腫、晶狀體混濁和玻璃體積血等原因造成屈光間質不清以及出現瞳孔散大困難等情況時,或全身情況較差無法耐受耗時較長的激光治療者,可先行抗VEGF藥物治療。
抗VEGF藥物治療操作簡單易行,各級醫院開展越來越多,然而這其中存在適應證把握欠佳的情況,部分醫院并未很好地掌握治療時機及重復治療標準,治療后隨訪亦欠規范。我們應該清醒認識到,激光治療仍是ROP一線治療,抗VEGF藥物是一把“雙刃劍”,應用太早或多次注射可能抑制視網膜血管正常發育,還存在加重纖維增生的風險[31-33],準確評估病情及適當地治療非常重要。此外,抗VEGF藥物治療ROP劑量及長期安全性還在研究中,部分藥物尚為適應證外應用,在臨床應用中我們應更謹慎。
另外,我們還要高度重視注射本身的并發癥。鑒于小兒眼球發育及球形晶狀體的特征,新生兒玻璃體腔注射不同于成人,若操作不當,可能會損傷晶狀體,還可能出現其他成人玻璃體腔注射抗VEGF藥物治療并發癥,如眼內炎、玻璃體積血,甚至還可能出現視網膜裂孔。上述并發癥特別是眼內炎,一旦出現對患兒而言是災難性的,多預后不良。因此,新開展的醫院尤其要加強學習、規范操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各種并發癥的出現。如若出現,需準確判斷、及時轉診。若患兒存在急性結膜炎、新生兒淚囊炎或其他眼表感染性疾病,要積極控制感染,感染控制后方可進行。新生兒玻璃體腔注射操作時應正確掌握注射位置、進針方向及深度,避免相關并發癥的發生。注藥后1~3 d進行眼前節檢查,若患兒注射眼出現眼紅、流淚或者患兒煩躁和哭吵不止等懷疑眼內炎者,應立即轉診至就近的視網膜診治中心,盡可能挽救患兒視功能;1周內進行眼底檢查,觀察玻璃體視網膜情況。筆者近年來收治的抗VEGF藥物治療后出現并發癥的患兒屢見不鮮,盡管全力救治,患兒也難逃眼球萎縮的結局,為此痛心疾首,呼吁規范ROP玻璃體腔藥物注射操作及治療后隨訪,謹防注射后嚴重并發癥的發生。
2 開展各級相關人員培訓,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ROP防治網絡
ROP的防治工作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投入,加強建設ROP三級防治網絡,同時還需要新生兒科、眼科及麻醉科醫護人員的共同努力。王雨生教授2014年提出ROP三級防治網絡的構想,目前已有部分省份及區域建立ROP防治網絡,并取得一定成效[34]。我們認為,根據我國國情,現階段仍需大力推行ROP三級防治網絡的建設。具體來說,以縣級醫院、婦幼保健院等大量分娩機構作為一級防治單位,責任人員為產科和新生兒科醫護人員,其應知曉相關衛生政策法規和各項指南,將符合篩查標準的新生兒推薦到二級單位進行眼病篩查;對于經濟及醫學比較發達、人口較多的縣級醫院也可在上級醫院的指導下開展初篩。二級單位設置在地市級和部分中心城市綜合醫院和婦幼保健院的眼科,這些機構的眼科醫師具備眼底病及小兒眼科方面的知識及眼部檢查的能力,做出合理診療或雙向轉診。三級單位設置在省會城市或區域ROP防治中心,具備小兒眼底病專家,能夠開展ROP及小兒眼病的診斷以及激光、抗VEGF藥物和玻璃體視網膜手術等治療的條件和能力。另外,對于全國小兒眼底病醫生,要承擔責任、肩負使命,加強科普宣傳和社會服務,對所轄區內一級單位及二級單位的醫護人員進行培訓。
另外,目前眼底篩查多應用眼底廣域成像系統,因其單張130°的寬視野,操作便捷,以高清晰度和高分辨率的彩色眼底圖像記錄病變,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準確性[35-37],逐步取代傳統的雙目間接檢眼鏡。這可能同時束縛了部分不具備該設備的基層醫院,認為沒有廣域眼底設備便無法開展眼底篩查。根據我國醫療衛生資源分布情況,要在全國大規模開展ROP篩查,尤其是在基層醫院,傳統雙目間接檢眼鏡依然可以作為重要的檢查工具。在ROP防治網絡建設中需充分考慮這一點,在對基層醫院的培訓時,不限于廣域眼底成像系統,同時要夯實傳統間接檢眼鏡的使用基礎。提倡盡可能多的覆蓋基層醫療機構,使其在初篩、轉診中起到應有的作用,減少社會資源消耗。
通過建立以上的ROP三級防治網絡,合理調配相關醫療資源,增加ROP篩查的覆蓋面,有效發揮現有醫療資源配置在ROP防治過程中的最大效益,也符合現階段我國國情,避免了資源浪費。此外,在ROP三級防治網絡的基礎上,我們還可以充分利用遠程醫療資源。遠程醫療用于ROP防治具有準確性、可靠性及性價比高的應用優勢[36-37],這也能夠一定程度緩解部分地區專業人員匱乏等問題。
3 展望
經過十余年的努力,我國ROP防治工作已取得一定成績。但是,我們仍然要正視現階段存在的一些問題,為實現國家衛健委《“十四五”全國眼健康規劃》明確提出的“加強重點人群重點眼病防治——新生兒眼病,特別是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篩查與治療,規范早產兒救治,降低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發病率和致盲率”的目標。ROP三級防治網絡建設是落實健康中國戰略部署,構建優質高效的眼健康服務體系,為人民群眾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眼健康服務的重要環節。我們需進一步完善全國ROP三級防治網絡的建設,各級醫療機構共同努力,將我國ROP防治工作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