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鄧光達, 劉敬花, 李松峰, 李亮, 麻婧, 原銘貞, 盧海. 間接檢眼鏡532 nm激光聯合雷珠單抗治療2期及以上小兒Coats病. 中華眼底病雜志, 2023, 39(1): 41-45. doi: 10.3760/cma.j.cn511434-20220517-00306 復制
Coats病又稱外層滲出性視網膜病變,其主要特征是異常擴張的視網膜毛細血管及微動脈瘤,視網膜內及視網膜下常伴有脂質滲出,嚴重者可伴滲出性視網膜脫離[1]。小兒Coats病發病年齡早,進展快,黃斑病變重,患者認知及配合度差,滲出及視網膜脫離往往較嚴重,治療不當可發展為新生血管性青光眼,甚至眼球摘除[2-3]。視網膜激光光凝是治療Coats病的一線治療方案,可直接光凝異常擴張的毛細血管及動脈瘤等病灶。由于小兒Coats病患者無法配合坐位下光凝治療,因此臨床上采用全身麻醉后間接檢眼鏡下光凝治療。532 nm波長激光因其有良好的血紅蛋白吸收率,可減慢瘤樣擴張的血管內血流速度,并能夠產生足夠的光熱效應,使異常擴張的血管管壁發生萎縮。Shapiro等[4]、阮露等[5]對伴有滲出性視網膜脫離者采用532 nm激光光凝治療并取得較好療效。既往研究表明,Coats病患眼房水、玻璃體腔及視網膜下液(SRF)中均可檢測到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濃度升高[6-8],提示抗VEGF藥物治療是一種潛在治療方法。已有研究證實,激光光凝聯合抗VEGF藥物可有效治療Coats病[9-11]。本研究對一組小兒Coats病患者行間接檢眼鏡下532 nm波長激光光凝聯合抗VEGF藥物治療,現總結其療效結果報道如下。
1 對象和方法
回顧性、非對照性臨床研究。本研究經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同仁醫院倫理委員會審核(批準號:TREC-KYS273)。遵循《赫爾辛基宣言》原則,符合醫學倫理學原則,患兒監護人均獲知情并簽署書面知情同意書。
2018年2月至2020年8月于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同仁醫院眼科中心檢查確診的2期及以上Coats病患者21例21只眼納入本研究。納入標準:眼底、熒光素眼底血管造影(FFA)檢查符合2期及以上Coats病診斷標準[1];隨訪時間>12個月。排除家族性滲出性玻璃體視網膜病變、永存原始玻璃體增生癥、視網膜母細胞瘤。依據文獻[1]的標準確立本組患眼Coats病分期:1期:僅有視網膜毛細血管擴張;2期:視網膜毛細血管擴張和滲出,2A期為黃斑中心凹外滲出,2B期為滲出累及黃斑中心凹;3期:滲出性視網膜脫離,3A期為局限性視網膜脫離(圖1A),3B期為完全視網膜脫離(圖1B);4期:完全視網膜脫離合并青光眼;5期:終末期。

患眼均行裂隙燈顯微鏡、間接檢眼鏡、廣角眼底彩色照相、FFA檢查。行最佳矯正視力(BCVA)檢查17只眼;因患者年幼無法配合BCVA檢查4只眼,未能評估視功能變化。行眼壓檢查7只眼。
21例21只眼中,男性20例(95.2%,20/21),女性1例(4.8%,1/21);均為單眼發病。年齡(5.00±1.92)(2~8)歲。2A、2B、3A、3B、4期分別為2(9.5%,2/21)、8(38.1%,2/21)、7(33.3%,2/21)、2(9.5%,2/21)、2(9.5%,2/21)只眼。行BCVA檢查的17只眼,BCVA無光感、光感~數指、0.02~<0.1、0.1~0.2者分別為2、6、7、2只眼。行眼壓檢查的7只眼中,4期2只眼眼壓升高,分別為33、52 mm Hg(1 mm Hg=0.133 kPa);指測眼壓正常5只眼。眼底檢查均可見異常擴張的視網膜血管,視網膜層間及視網膜下滲出;FFA檢查,視網膜可見異常擴張的毛細血管及瘤樣擴張血管,其中異常血管位于顳側或顳下象限17只眼(81.0%,17/21),上方及鼻側象限4只眼(19.0%,4/21)。
首次治療均在全身麻醉下行間接檢眼鏡下532 nm波長激光光凝聯合玻璃體腔注射雷珠單抗(IVR)治療。采用美國Alcon公司倍頻Nd:YVO4 PurePoint型眼科激光機行視網膜激光光凝治療。激光波長532 nm,間接檢眼鏡引導下配合鞏膜頂壓;光凝范圍為FFA顯示的異常擴張視網膜血管及視網膜未脫離區域的無灌注區域。異常擴張視網膜血管:激光能量從低能量逐漸遞增,直至異常視網膜血管出現灰白、管徑變細等萎縮表現;視網膜脫離區域的無灌注區域:先行異常擴張視網膜血管的光凝及IVR,隨訪觀察SRF吸收后,再對無灌注區域補充光凝。IVR治療依據《我國視網膜病玻璃體腔注藥術質量控制標準》[12]施行,于角膜緣后2.5~3.0 mm睫狀體平坦部穿刺注射10 mg/ml的雷珠單抗0.03~0.05 ml(含雷珠單抗0.3~0.5 mg)。
3B期及以上患眼嚴重視網膜脫離者先行SRF外引流。選擇視網膜脫離較高位置,通過外引流緩慢放出SRF,放液同時前房注入眼用平衡鹽液維持眼壓,盡可能排干凈SRF。引流完成后即行間接檢眼鏡下532 nm波長激光光凝異常擴張的視網膜血管聯合IVR治療。
隨訪期間眼底或FFA檢查仍可見活動性滲漏的異常血管或持續的滲出性視網膜脫離者,再次給予IVR治療,每個月1次;藥物劑量、方法同前。終止治療標準:眼底檢查見異常視網膜血管及微動脈瘤萎縮,FFA檢查顯示無明顯血管滲漏。
治療后隨訪時間(35.67±6.13)個月。治療后1、7 d及1個月定期復查;其后根據患者病情變化決定具體隨訪時間,但隨訪間隔時間不超過1個月。采用治療前相同設備和方法行相關檢查。觀察患眼BCVA、眼壓、視網膜異常血管變化以及SRF吸收、視網膜復位和并發癥發生情況。BCVA<0.1者,每增加或減少0.02為視力提高或下降;≥0.1者,每提高或減退≥2行為視力提高或下降;其余為視力無變化。
2 結果
患眼IVR次數為(2.00±0.89)(1~4)次。其中,2A、2B期注射次數分別為1、(1.50±0.76)次;3A、3B期及以上注射次數分別為(2.43±0.79)、(2.75±0.50)次。
所有患眼光凝異常血管時均可見到視網膜血管出現灰白、管徑變細等萎縮表現(圖2A)。光凝次數(2.43±0.98)(1~4)次。其中,2A、2B期光凝次數分別為1~2、(1.75±0.71)次;3A、3B期及以上光凝次數分別為(3.00±0.82)、(3.25±0.50)次。光凝聯合IVR治療后1個月,可見周邊異常血管明顯消退,視網膜下滲出及液體減少(圖2B)。末次隨訪時,異常擴張的視網膜血管萎縮閉塞20只眼;局部異常血管復發1只眼,繼續觀察中。

21只眼中,視網膜在位17只眼。其中,2期10只眼,滲出吸收病情穩定;3A期7只眼,視網膜脫離復位(圖3A)。發生視網膜囊腫且隨訪期間持續存在5只眼。3B期及以上4只眼中,首次治療聯合SRF外引流治療3只眼,1次治療后SRF明顯吸收(圖3B)。其中,末次隨訪時視網膜完全復位2只眼;隨訪期間因玻璃體增生牽拉視網膜行玻璃體切割手術(PPV)治療1只眼。

末次隨訪時,行BCVA檢查的17只眼中,視力提高、無變化、下降者分別為5、11、1只眼。患眼眼壓(14.14±2.92)mm Hg,均在正常范圍。無眼球摘除者。
隨訪期間,發生玻璃體視網膜增生者2只眼(9.5%,2/21)。其中,發生白內障及玻璃體增生1只眼,行PPV治療后病情穩定;輕度玻璃體增生1只眼。其余患眼未觀察到與治療或操作相關的并發癥發生,如白內障、眼內炎、視網膜裂孔、玻璃體積血等。
3 討論
本組2期及以上Coats病小兒患者,均采用532 nm激光行異常擴張的血管光凝,同時聯合抗VEGF藥物治療,21只眼中異常擴張的視網膜血管萎縮閉塞20只眼,病情得到控制,無1例需摘除眼球。我們考慮間接檢眼鏡引導下的532 nm激光可以實施有效的視網膜光凝,同時聯合抗VEGF藥物治療迅速穩定病情,使異常發育擴張滲漏的血管閉塞、滲出吸收、效果良好。
532 nm波長激光能夠對伴有明顯滲出和脫離的視網膜異常血管發揮作用,使異常血管消退,從而從根本上控制疾病發展。Coats病3期以上合并SRF者需光凝次數明顯增加,如光凝直接覆蓋異常血管,直至異常血管管壁發白,發生萎縮,通常同一區域需要2~3次的反復光凝。光凝治療次數與Coats病嚴重程度密切相關。何晶晶等[13]研究發現,青少年組Coats病中聯合抗VEGF藥物治療者占55.6%,局部光凝次數為(3.56±2.30)次。本組患眼光凝次數為(2.00±0.89)次,略少于何晶晶等[13]研究結果。我們分析有以下兩個原因:一是由于不同光凝方法所致,本研究選取532 nm波長激光,可能具有更好的血管反應性;二是本研究聯合抗VEGF藥物治療,促進了視網膜水腫和滲出吸收。但本組患眼光凝次數高于阮露等[5]研究結果,導致這一差異的原因可能是本組患兒年齡更小,病情更重。
本研究采用532 nm波長激光消融異常血管為“本”,同時聯合抗VEGF藥物治療為輔助,從而起到“標本兼治”的效果。既往研究的視網膜光凝范圍一般控制在2個象限以內[14-15],本研究每次視網膜光凝范圍均覆蓋全部異常視網膜血管,部分治療范圍接近周邊全視網膜光凝,隨訪期間未觀察到視網膜下滲出或滲出液加重的現象。這說明視網膜光凝范圍需結合患者情況確定,制定個性化治療方案。本研究中,對于伴有活動性病變者聯合連續每月玻璃體腔注射抗VEGF藥物治療,可有效控制光凝導致的滲出增加,從而每次治療可以全面覆蓋異常擴張的血管病灶,減少治療次數,同時也減少了患兒全身麻醉次數,尤其對于伴有嚴重視網膜脫離的患兒,使得病情迅速得到控制。抗VEGF藥物可以減輕血管的通透性,穩定異常血管,促進滲出液的吸收,從而能夠輔助提高光凝治療效果[16]。已有文獻報道,玻璃體腔注射抗VEGF藥物單純或輔助治療Coats病視網膜下滲出有效[17-24]。本研究結果與既往研究結果類似,尤其對于伴有明顯滲出及視網膜脫離的小兒Coats病,抗VEGF藥物可以作為一種有效的減輕滲出的方法,從而避免光凝治療后滲出加重。
本組患者中,1例3B期患者初始SRF外引流聯合光凝、抗VEGF藥物治療后,隨訪期間行2次光凝聯合抗VEGF藥物治療后并發白內障及玻璃體視網膜牽拉,再行PPV及晶狀體切除治療;其余患眼病情均獲得控制,這與我們既往研究結果相似[17]。此外,本組另有1只眼發生輕度玻璃體增生,未行PPV治療。既往部分文獻也報道抗VEGF藥物可以引起玻璃體增生[25-26]。但玻璃體增生發生是繼發于抗VEGF藥物治療,還是疾病的慢性自然病程所致[27],還需要大樣本長期隨訪研究來探討。
本研究存在的不足是回顧性研究;無對照組、樣本量較小。由于患者幼小,臨床檢查數據,如眼壓、視力無法全部獲得,可能對治療效果的評估造成部分影響;治療的長期療效和副作用尚需長期隨訪觀察。
Coats病又稱外層滲出性視網膜病變,其主要特征是異常擴張的視網膜毛細血管及微動脈瘤,視網膜內及視網膜下常伴有脂質滲出,嚴重者可伴滲出性視網膜脫離[1]。小兒Coats病發病年齡早,進展快,黃斑病變重,患者認知及配合度差,滲出及視網膜脫離往往較嚴重,治療不當可發展為新生血管性青光眼,甚至眼球摘除[2-3]。視網膜激光光凝是治療Coats病的一線治療方案,可直接光凝異常擴張的毛細血管及動脈瘤等病灶。由于小兒Coats病患者無法配合坐位下光凝治療,因此臨床上采用全身麻醉后間接檢眼鏡下光凝治療。532 nm波長激光因其有良好的血紅蛋白吸收率,可減慢瘤樣擴張的血管內血流速度,并能夠產生足夠的光熱效應,使異常擴張的血管管壁發生萎縮。Shapiro等[4]、阮露等[5]對伴有滲出性視網膜脫離者采用532 nm激光光凝治療并取得較好療效。既往研究表明,Coats病患眼房水、玻璃體腔及視網膜下液(SRF)中均可檢測到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濃度升高[6-8],提示抗VEGF藥物治療是一種潛在治療方法。已有研究證實,激光光凝聯合抗VEGF藥物可有效治療Coats病[9-11]。本研究對一組小兒Coats病患者行間接檢眼鏡下532 nm波長激光光凝聯合抗VEGF藥物治療,現總結其療效結果報道如下。
1 對象和方法
回顧性、非對照性臨床研究。本研究經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同仁醫院倫理委員會審核(批準號:TREC-KYS273)。遵循《赫爾辛基宣言》原則,符合醫學倫理學原則,患兒監護人均獲知情并簽署書面知情同意書。
2018年2月至2020年8月于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同仁醫院眼科中心檢查確診的2期及以上Coats病患者21例21只眼納入本研究。納入標準:眼底、熒光素眼底血管造影(FFA)檢查符合2期及以上Coats病診斷標準[1];隨訪時間>12個月。排除家族性滲出性玻璃體視網膜病變、永存原始玻璃體增生癥、視網膜母細胞瘤。依據文獻[1]的標準確立本組患眼Coats病分期:1期:僅有視網膜毛細血管擴張;2期:視網膜毛細血管擴張和滲出,2A期為黃斑中心凹外滲出,2B期為滲出累及黃斑中心凹;3期:滲出性視網膜脫離,3A期為局限性視網膜脫離(圖1A),3B期為完全視網膜脫離(圖1B);4期:完全視網膜脫離合并青光眼;5期:終末期。

患眼均行裂隙燈顯微鏡、間接檢眼鏡、廣角眼底彩色照相、FFA檢查。行最佳矯正視力(BCVA)檢查17只眼;因患者年幼無法配合BCVA檢查4只眼,未能評估視功能變化。行眼壓檢查7只眼。
21例21只眼中,男性20例(95.2%,20/21),女性1例(4.8%,1/21);均為單眼發病。年齡(5.00±1.92)(2~8)歲。2A、2B、3A、3B、4期分別為2(9.5%,2/21)、8(38.1%,2/21)、7(33.3%,2/21)、2(9.5%,2/21)、2(9.5%,2/21)只眼。行BCVA檢查的17只眼,BCVA無光感、光感~數指、0.02~<0.1、0.1~0.2者分別為2、6、7、2只眼。行眼壓檢查的7只眼中,4期2只眼眼壓升高,分別為33、52 mm Hg(1 mm Hg=0.133 kPa);指測眼壓正常5只眼。眼底檢查均可見異常擴張的視網膜血管,視網膜層間及視網膜下滲出;FFA檢查,視網膜可見異常擴張的毛細血管及瘤樣擴張血管,其中異常血管位于顳側或顳下象限17只眼(81.0%,17/21),上方及鼻側象限4只眼(19.0%,4/21)。
首次治療均在全身麻醉下行間接檢眼鏡下532 nm波長激光光凝聯合玻璃體腔注射雷珠單抗(IVR)治療。采用美國Alcon公司倍頻Nd:YVO4 PurePoint型眼科激光機行視網膜激光光凝治療。激光波長532 nm,間接檢眼鏡引導下配合鞏膜頂壓;光凝范圍為FFA顯示的異常擴張視網膜血管及視網膜未脫離區域的無灌注區域。異常擴張視網膜血管:激光能量從低能量逐漸遞增,直至異常視網膜血管出現灰白、管徑變細等萎縮表現;視網膜脫離區域的無灌注區域:先行異常擴張視網膜血管的光凝及IVR,隨訪觀察SRF吸收后,再對無灌注區域補充光凝。IVR治療依據《我國視網膜病玻璃體腔注藥術質量控制標準》[12]施行,于角膜緣后2.5~3.0 mm睫狀體平坦部穿刺注射10 mg/ml的雷珠單抗0.03~0.05 ml(含雷珠單抗0.3~0.5 mg)。
3B期及以上患眼嚴重視網膜脫離者先行SRF外引流。選擇視網膜脫離較高位置,通過外引流緩慢放出SRF,放液同時前房注入眼用平衡鹽液維持眼壓,盡可能排干凈SRF。引流完成后即行間接檢眼鏡下532 nm波長激光光凝異常擴張的視網膜血管聯合IVR治療。
隨訪期間眼底或FFA檢查仍可見活動性滲漏的異常血管或持續的滲出性視網膜脫離者,再次給予IVR治療,每個月1次;藥物劑量、方法同前。終止治療標準:眼底檢查見異常視網膜血管及微動脈瘤萎縮,FFA檢查顯示無明顯血管滲漏。
治療后隨訪時間(35.67±6.13)個月。治療后1、7 d及1個月定期復查;其后根據患者病情變化決定具體隨訪時間,但隨訪間隔時間不超過1個月。采用治療前相同設備和方法行相關檢查。觀察患眼BCVA、眼壓、視網膜異常血管變化以及SRF吸收、視網膜復位和并發癥發生情況。BCVA<0.1者,每增加或減少0.02為視力提高或下降;≥0.1者,每提高或減退≥2行為視力提高或下降;其余為視力無變化。
2 結果
患眼IVR次數為(2.00±0.89)(1~4)次。其中,2A、2B期注射次數分別為1、(1.50±0.76)次;3A、3B期及以上注射次數分別為(2.43±0.79)、(2.75±0.50)次。
所有患眼光凝異常血管時均可見到視網膜血管出現灰白、管徑變細等萎縮表現(圖2A)。光凝次數(2.43±0.98)(1~4)次。其中,2A、2B期光凝次數分別為1~2、(1.75±0.71)次;3A、3B期及以上光凝次數分別為(3.00±0.82)、(3.25±0.50)次。光凝聯合IVR治療后1個月,可見周邊異常血管明顯消退,視網膜下滲出及液體減少(圖2B)。末次隨訪時,異常擴張的視網膜血管萎縮閉塞20只眼;局部異常血管復發1只眼,繼續觀察中。

21只眼中,視網膜在位17只眼。其中,2期10只眼,滲出吸收病情穩定;3A期7只眼,視網膜脫離復位(圖3A)。發生視網膜囊腫且隨訪期間持續存在5只眼。3B期及以上4只眼中,首次治療聯合SRF外引流治療3只眼,1次治療后SRF明顯吸收(圖3B)。其中,末次隨訪時視網膜完全復位2只眼;隨訪期間因玻璃體增生牽拉視網膜行玻璃體切割手術(PPV)治療1只眼。

末次隨訪時,行BCVA檢查的17只眼中,視力提高、無變化、下降者分別為5、11、1只眼。患眼眼壓(14.14±2.92)mm Hg,均在正常范圍。無眼球摘除者。
隨訪期間,發生玻璃體視網膜增生者2只眼(9.5%,2/21)。其中,發生白內障及玻璃體增生1只眼,行PPV治療后病情穩定;輕度玻璃體增生1只眼。其余患眼未觀察到與治療或操作相關的并發癥發生,如白內障、眼內炎、視網膜裂孔、玻璃體積血等。
3 討論
本組2期及以上Coats病小兒患者,均采用532 nm激光行異常擴張的血管光凝,同時聯合抗VEGF藥物治療,21只眼中異常擴張的視網膜血管萎縮閉塞20只眼,病情得到控制,無1例需摘除眼球。我們考慮間接檢眼鏡引導下的532 nm激光可以實施有效的視網膜光凝,同時聯合抗VEGF藥物治療迅速穩定病情,使異常發育擴張滲漏的血管閉塞、滲出吸收、效果良好。
532 nm波長激光能夠對伴有明顯滲出和脫離的視網膜異常血管發揮作用,使異常血管消退,從而從根本上控制疾病發展。Coats病3期以上合并SRF者需光凝次數明顯增加,如光凝直接覆蓋異常血管,直至異常血管管壁發白,發生萎縮,通常同一區域需要2~3次的反復光凝。光凝治療次數與Coats病嚴重程度密切相關。何晶晶等[13]研究發現,青少年組Coats病中聯合抗VEGF藥物治療者占55.6%,局部光凝次數為(3.56±2.30)次。本組患眼光凝次數為(2.00±0.89)次,略少于何晶晶等[13]研究結果。我們分析有以下兩個原因:一是由于不同光凝方法所致,本研究選取532 nm波長激光,可能具有更好的血管反應性;二是本研究聯合抗VEGF藥物治療,促進了視網膜水腫和滲出吸收。但本組患眼光凝次數高于阮露等[5]研究結果,導致這一差異的原因可能是本組患兒年齡更小,病情更重。
本研究采用532 nm波長激光消融異常血管為“本”,同時聯合抗VEGF藥物治療為輔助,從而起到“標本兼治”的效果。既往研究的視網膜光凝范圍一般控制在2個象限以內[14-15],本研究每次視網膜光凝范圍均覆蓋全部異常視網膜血管,部分治療范圍接近周邊全視網膜光凝,隨訪期間未觀察到視網膜下滲出或滲出液加重的現象。這說明視網膜光凝范圍需結合患者情況確定,制定個性化治療方案。本研究中,對于伴有活動性病變者聯合連續每月玻璃體腔注射抗VEGF藥物治療,可有效控制光凝導致的滲出增加,從而每次治療可以全面覆蓋異常擴張的血管病灶,減少治療次數,同時也減少了患兒全身麻醉次數,尤其對于伴有嚴重視網膜脫離的患兒,使得病情迅速得到控制。抗VEGF藥物可以減輕血管的通透性,穩定異常血管,促進滲出液的吸收,從而能夠輔助提高光凝治療效果[16]。已有文獻報道,玻璃體腔注射抗VEGF藥物單純或輔助治療Coats病視網膜下滲出有效[17-24]。本研究結果與既往研究結果類似,尤其對于伴有明顯滲出及視網膜脫離的小兒Coats病,抗VEGF藥物可以作為一種有效的減輕滲出的方法,從而避免光凝治療后滲出加重。
本組患者中,1例3B期患者初始SRF外引流聯合光凝、抗VEGF藥物治療后,隨訪期間行2次光凝聯合抗VEGF藥物治療后并發白內障及玻璃體視網膜牽拉,再行PPV及晶狀體切除治療;其余患眼病情均獲得控制,這與我們既往研究結果相似[17]。此外,本組另有1只眼發生輕度玻璃體增生,未行PPV治療。既往部分文獻也報道抗VEGF藥物可以引起玻璃體增生[25-26]。但玻璃體增生發生是繼發于抗VEGF藥物治療,還是疾病的慢性自然病程所致[27],還需要大樣本長期隨訪研究來探討。
本研究存在的不足是回顧性研究;無對照組、樣本量較小。由于患者幼小,臨床檢查數據,如眼壓、視力無法全部獲得,可能對治療效果的評估造成部分影響;治療的長期療效和副作用尚需長期隨訪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