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黃慧, 林晨, 胡珊, 馬紅婕. 超廣角眼底成像評估摻釹釔鋁石榴石激光消融治療有癥狀Weiss環的療效. 中華眼底病雜志, 2021, 37(8): 589-593. doi: 10.3760/cma.j.cn511434-20201113-00550 復制
Weiss環是指發生玻璃體后脫離(PVD)時從視盤周圍撕脫的膠原組織,在玻璃體腔內呈環狀漂浮物[1]。眼前環狀漂浮物的存在是該類患者就診最常見的癥狀,因而臨床常稱其為飛蚊癥。此癥狀影響患者視覺質量并由此可引起如抑郁、焦慮等心理疾病[2]。2017年Shah和Heier[3]首次采用摻釹釔鋁石榴石(Nd:YAG,以下簡稱為“YAG”)激光治療有癥狀Weiss環并進行臨床隨機對照觀察,結果表明YAG激光消融治療有癥狀Weiss環安全有效。但由于缺乏客觀評估療效的方法,其治療有效性目前仍未能被學界廣泛接受。臨床工作中發現,超廣角眼底成像(UWFI)可對 Weiss環進行成像,然而鮮見對其形態及定量或定性評估的可行性研究。我們采用UWFI對Weiss環進行成像,并對患者接受YAG激光消融治療前后的漂浮物大小與其主觀癥狀改善進行相關性分析,初步評估UWFI作為YAG激光治療有癥狀Weiss環客觀評價指標的可行性以及治療的有效性。現將結果報道如下。
1 對象和方法
回顧性臨床研究。本研究通過廣州愛爾眼科醫院倫理委員會審批(批文號:GZAIER2019IRB15);所有患者均獲知情并簽署書面知情同意書。
2016年3月至2019年12月于廣州愛爾眼科醫院檢查確診并接受YAG激光消融治療的有癥狀Weiss環患者68例80只眼納入本研究。所有患者均以飛蚊癥為主訴就診。其中,男性32例39只眼,女性36例41只眼;年齡28~81歲,平均年齡(53.7±10.8)歲。
納入標準:(1)首次接受YAG激光消融治療的有癥狀Weiss環(圖1);(2)玻璃體漂浮物與視網膜之間距離≥3~4 mm;(3)UWFI影像清晰,可用于玻璃體漂浮物測量。排除標準:(1)視網膜脫離、嚴重屈光間質混濁、玻璃體積血、眼部活動性炎癥等;(2)治療前后行微創玻璃體切割手術(PPV);(3)治療前后未行UWFI檢查;(4)治療后不能配合電話隨訪行問卷調查;(5)預留電話更改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隨訪。

所有患眼均行最佳矯正視力(BCVA)、裂隙燈顯微鏡及90D前置鏡、眼壓、B型超聲、UWFI檢查。BCVA視力檢查采用Snellen視力表進行,記錄時換算為最小分辨角對數(logMAR)視力。采用裂隙燈顯微鏡聯合前置鏡和B型超聲檢查明確玻璃體漂浮物與視網膜之間的距離。UWFI檢查采用英國歐堡免散瞳超廣角成像系統進行。參照文獻[4]的方法,采用測量軟件Gauge 1.0手動測量UWFI圖像上玻璃體漂浮物長徑(最遠兩端直線距離)、周長及面積(圖2)。以同一圖像上視盤垂直直徑為測量參考值,定義為1 Unit(U),作為標準化參考值。漂浮物測量結果以同一張圖像上與視盤的相對值表示。UWFI未顯示且前置鏡檢查并未發現漂浮物者記錄為0。為確保同一眼治療前后測量結果,選取同一眼位圖像。所有測量由同一名眼底病醫生完成,同一圖像重復測量3次,取平均值。治療前后漂浮物變化=(治療前漂浮物測量值A-治療后漂浮物測量值A)/治療前漂浮物測量值A×100%。測量值A分別為玻璃體漂浮物周長、長徑或面積。根據計算結果分為治愈(100%)、顯著改善(70%~99%)、部分改善(30%~69%)、基本無改善(<30%)。

所有患眼采用澳大利亞Ellex Medical Lasers公司Ultra Q-YAG眼科治療激光器對玻璃體漂浮物進行消融治療。有視網膜裂孔或視網膜變性區等周邊部視網膜病變者,首先行532 nm或577 nm激光光凝周邊裂孔及變性區,2周后再行YAG激光消融治療。治療前1%托吡卡胺滴眼液散瞳,鹽酸奧布卡因表面麻醉。治療由同一名經驗豐富的眼底病醫生操作完成。治療后1~2周,若玻璃體腔仍有混濁碎片殘留,且無治療禁忌癥者,再次行YAG激光消融治療。80只眼中,行2次及以上治療者18只眼。
治療后隨訪時間0.0~23.6個月,平均隨訪時間(2.8±5.0)個月。隨訪期間采用與治療前相同的設備和方法行相關檢查(隨訪0.0個月者為治療后當天復查視力、眼壓及超廣角眼底成相)。以末次隨訪為觀察時間點,對比分析患者癥狀改善程度以及與治療相關的并發癥發生情況。
治療后3個月,對患者進行問卷調查,評估其主觀感覺癥狀。調查內容為治療后漂浮物大小變化、視覺質量和生活質量改善情況、有無并發癥,患者根據主觀感覺進行相應選項的勾選。治愈:10分,眼前漂浮物完全消失;顯著改善:7~9分,眼前漂浮物減少70%,日常生活無影響;部分改善:3~6分,眼前漂浮物減少30%~60%,對日常生活有一定影響;無改善:≤2分,眼前漂浮物減少小于30%。
采用SPSS 24.0軟件進行統計學分析。符合正態分布的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s)表示,采用配對樣本t檢驗;非正態分布的計量資料采用Wilcoxon秩和檢驗,結果以中位數和四分位間距表示即P50(P25,P75)。治療前后漂浮物變化大小與患者治療后主觀癥狀改善評分行Spearman等級相關分析。P<0.05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患眼治療前及治療后平均logMAR BCVA分別為0.304±0.321、0.288±0.286;平均眼壓分別為(16.0±2.8)、(15.5±2.7)mm Hg(1 mm Hg=0.133 kPa)。患眼治療后BCVA(t=0.368)、眼壓(t=1.176)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714、0.244)。
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所有患者主觀感覺漂浮物均有縮小或完全消失。其中,治愈、顯著改善、部分改善分別為49(61.3%,49/80)、25(31.2%,25/80)、6(7.5%,6/80)只眼。無主觀感覺無改善或較治療前惡化者。
治療前,裂隙燈顯微鏡聯合前置鏡檢查所有患眼均可觀察到玻璃體漂浮物。UWFI上可見玻璃體漂浮物79只眼(98.8%,79/80),不可見1只眼(1.2%,1/80)。治療后,UWFI玻璃體漂浮物不可見59只眼(73.8%,59/80)。
治療前及治療后患眼玻璃體漂浮物周長、長徑、面積比較,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0.05)(表1)。80只眼中,漂浮物周長、長徑、面積顯著改善分別為72(縮小90.0%)、69(縮小86.3%)、71(縮小88.8%)只眼。

Spearman等級相關性分析結果顯示,患者主觀癥狀改善程度與治療前后UWFI玻璃體漂浮物周長(r=0.812)、長徑(r=0.796)、面積(r=0.791)大小變化值均具有相關性(P<0.01)(圖3)。

治療中激光誤傷視網膜出現水腫、點狀出血2只眼,于治療后1周吸收(圖4)。隨訪期間,所有患眼未發生眼壓升高或視力下降等并發癥。

3 討論
Weiss環引起的飛蚊癥狀常可影響患者視覺質量。其治療方法主要有觀察、PPV、YAG激光消融治療。YAG激光消融治療Weiss環臨床療效報道較少。Delaney等[5]應用YAG激光消融治療38例有玻璃體漂浮物的患者,結果顯示38%(15/38)的患者主觀癥狀改善達到中度以上;PPV雖然也取得較為確切的療效,但僅建議用于激光消融治療無改善者。李靜和谷威[6]應用Ultra Q YAG激光治療玻璃體漂浮物,結果顯示,非Weiss環組、Weiss環組患者主觀癥狀顯著改善率分別為19.5%、91.1%。2017年Shah和Heier[3]首次采用YAG激光消融治療有癥狀玻璃體漂浮物并進行隨機對照試驗,使用YAG激光消融治療者36只眼作為治療組,假YAG激光治療者16只眼作為對照組,應用視功能相關生存質量量表(NEI-VFQ-25)評估患者主觀改善癥狀;結果顯示,治療組54%(19/36)的患者治療后主觀癥狀明顯改善,對照組則無改善。
目前關于患者主觀癥狀評估方式暫無統一標準,傳統使用的NEI- VFQ-25問題設置更適用于視力障礙及黃斑功能異常者。本組患者無視力下降,因此我們設計了更簡易的調查問卷。激光治療的目的是改善患者主觀癥狀,問卷設計主要關注患者治療后漂浮物大小變化情況以及對生活質量及視覺質量的改善程度,與治療目的相契合。本研究結果顯示,治療后患者主觀癥狀顯著改善率為92.5%,滿意度較高。我們認為其主要原因是本組患者漂浮物均為Weiss環。Weiss環主要成分是膠原纖維,結構清晰,易于識別。YAG激光能有效將其汽化,因而患者自覺癥狀改善明顯。而其他類型的漂浮物,治療過程中YAG激光目標并不清晰,治療效果相對較差。
本研究采用的UWFI較普通眼底彩色照相的白光穿透力更強,且加強了景深感,使得Weiss環可以清晰成像。同時應用Gauge 1.0測量軟件直接對治療前后UWFI圖像中漂浮物大小進行測量,實現對治療效果的半定量客觀評估。測量過程中,圖像對比度和大小均可靈活調節,測量結果以同一張圖像上漂浮物與視盤的相對值表示,不受圖像的像素和放大倍數影響。由于漂浮物在玻璃體腔中呈動態存在,不同眼位的漂浮物可能存在翻轉,其與視網膜之間的距離也隨之變化,這些均可對測量結果產生一定影響。因此,本研究在測量患眼治療前后的玻璃體漂浮物時,使用同一眼位的UWFI,以盡量減少由此導致的誤差。結果顯示,患者主觀癥狀改善程度與治療前后UWFI漂浮物大小變化有相關性,其中與漂浮物周長變化相關性最強。這提示UWFI可以客觀且半定量評估YAG激光消融治療有癥狀Weiss環的有效性。
本組2只眼治療中因激光誤傷視網膜,出現視網膜點狀出血。其原因可能與玻璃體漂浮物與視網膜距離太近有關。這提示臨床,在治療過程中應注意觀察玻璃體漂浮物靜態下位置,始終保持漂浮物距離晶狀體和視網膜>2~3 mm,以避免擊中視網膜[7]。隨訪期間,本組患眼均未出現既往文獻報道的眼壓升高、并發性白內障等并發癥[8-10]。
我們分析本組患眼玻璃體漂浮物部分殘留的主要原因有:(1)殘留漂浮物與視網膜或晶狀體距離太近,治療可能會損傷視網膜和晶狀體;(2)YAG激光將較大的漂浮物汽化時,極其細小碎片在原漂浮物的周圍形成“云霧”狀混濁,影響激光的穿透性和對焦的精準性;(3)殘留的漂浮物已遠離患者的視軸區(離開激光可瞄準和爆破的范圍),無法繼續消融。
本研究結果表明,UWFI可客觀對Weiss環進行成像,結合測量軟件可對其大小進行相對性量化;YAG激光消融治療有癥狀Weiss環安全有效。但本研究尚存在一些不足:(1)UWFI不能顯示微小和半透明的玻璃體漂浮物;(2)測量對圖像的質量要求較高,漂浮物成像需清楚,減少漂浮物偽影的影響,才能進行有效測量;(3)樣本量相對較小;(4)問卷調查表在隨訪前未進行信度和效度的評估。期待未來進行多中心的前瞻性隨機對照研究來進一步驗證本研究結果。
Weiss環是指發生玻璃體后脫離(PVD)時從視盤周圍撕脫的膠原組織,在玻璃體腔內呈環狀漂浮物[1]。眼前環狀漂浮物的存在是該類患者就診最常見的癥狀,因而臨床常稱其為飛蚊癥。此癥狀影響患者視覺質量并由此可引起如抑郁、焦慮等心理疾病[2]。2017年Shah和Heier[3]首次采用摻釹釔鋁石榴石(Nd:YAG,以下簡稱為“YAG”)激光治療有癥狀Weiss環并進行臨床隨機對照觀察,結果表明YAG激光消融治療有癥狀Weiss環安全有效。但由于缺乏客觀評估療效的方法,其治療有效性目前仍未能被學界廣泛接受。臨床工作中發現,超廣角眼底成像(UWFI)可對 Weiss環進行成像,然而鮮見對其形態及定量或定性評估的可行性研究。我們采用UWFI對Weiss環進行成像,并對患者接受YAG激光消融治療前后的漂浮物大小與其主觀癥狀改善進行相關性分析,初步評估UWFI作為YAG激光治療有癥狀Weiss環客觀評價指標的可行性以及治療的有效性。現將結果報道如下。
1 對象和方法
回顧性臨床研究。本研究通過廣州愛爾眼科醫院倫理委員會審批(批文號:GZAIER2019IRB15);所有患者均獲知情并簽署書面知情同意書。
2016年3月至2019年12月于廣州愛爾眼科醫院檢查確診并接受YAG激光消融治療的有癥狀Weiss環患者68例80只眼納入本研究。所有患者均以飛蚊癥為主訴就診。其中,男性32例39只眼,女性36例41只眼;年齡28~81歲,平均年齡(53.7±10.8)歲。
納入標準:(1)首次接受YAG激光消融治療的有癥狀Weiss環(圖1);(2)玻璃體漂浮物與視網膜之間距離≥3~4 mm;(3)UWFI影像清晰,可用于玻璃體漂浮物測量。排除標準:(1)視網膜脫離、嚴重屈光間質混濁、玻璃體積血、眼部活動性炎癥等;(2)治療前后行微創玻璃體切割手術(PPV);(3)治療前后未行UWFI檢查;(4)治療后不能配合電話隨訪行問卷調查;(5)預留電話更改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隨訪。

所有患眼均行最佳矯正視力(BCVA)、裂隙燈顯微鏡及90D前置鏡、眼壓、B型超聲、UWFI檢查。BCVA視力檢查采用Snellen視力表進行,記錄時換算為最小分辨角對數(logMAR)視力。采用裂隙燈顯微鏡聯合前置鏡和B型超聲檢查明確玻璃體漂浮物與視網膜之間的距離。UWFI檢查采用英國歐堡免散瞳超廣角成像系統進行。參照文獻[4]的方法,采用測量軟件Gauge 1.0手動測量UWFI圖像上玻璃體漂浮物長徑(最遠兩端直線距離)、周長及面積(圖2)。以同一圖像上視盤垂直直徑為測量參考值,定義為1 Unit(U),作為標準化參考值。漂浮物測量結果以同一張圖像上與視盤的相對值表示。UWFI未顯示且前置鏡檢查并未發現漂浮物者記錄為0。為確保同一眼治療前后測量結果,選取同一眼位圖像。所有測量由同一名眼底病醫生完成,同一圖像重復測量3次,取平均值。治療前后漂浮物變化=(治療前漂浮物測量值A-治療后漂浮物測量值A)/治療前漂浮物測量值A×100%。測量值A分別為玻璃體漂浮物周長、長徑或面積。根據計算結果分為治愈(100%)、顯著改善(70%~99%)、部分改善(30%~69%)、基本無改善(<30%)。

所有患眼采用澳大利亞Ellex Medical Lasers公司Ultra Q-YAG眼科治療激光器對玻璃體漂浮物進行消融治療。有視網膜裂孔或視網膜變性區等周邊部視網膜病變者,首先行532 nm或577 nm激光光凝周邊裂孔及變性區,2周后再行YAG激光消融治療。治療前1%托吡卡胺滴眼液散瞳,鹽酸奧布卡因表面麻醉。治療由同一名經驗豐富的眼底病醫生操作完成。治療后1~2周,若玻璃體腔仍有混濁碎片殘留,且無治療禁忌癥者,再次行YAG激光消融治療。80只眼中,行2次及以上治療者18只眼。
治療后隨訪時間0.0~23.6個月,平均隨訪時間(2.8±5.0)個月。隨訪期間采用與治療前相同的設備和方法行相關檢查(隨訪0.0個月者為治療后當天復查視力、眼壓及超廣角眼底成相)。以末次隨訪為觀察時間點,對比分析患者癥狀改善程度以及與治療相關的并發癥發生情況。
治療后3個月,對患者進行問卷調查,評估其主觀感覺癥狀。調查內容為治療后漂浮物大小變化、視覺質量和生活質量改善情況、有無并發癥,患者根據主觀感覺進行相應選項的勾選。治愈:10分,眼前漂浮物完全消失;顯著改善:7~9分,眼前漂浮物減少70%,日常生活無影響;部分改善:3~6分,眼前漂浮物減少30%~60%,對日常生活有一定影響;無改善:≤2分,眼前漂浮物減少小于30%。
采用SPSS 24.0軟件進行統計學分析。符合正態分布的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s)表示,采用配對樣本t檢驗;非正態分布的計量資料采用Wilcoxon秩和檢驗,結果以中位數和四分位間距表示即P50(P25,P75)。治療前后漂浮物變化大小與患者治療后主觀癥狀改善評分行Spearman等級相關分析。P<0.05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患眼治療前及治療后平均logMAR BCVA分別為0.304±0.321、0.288±0.286;平均眼壓分別為(16.0±2.8)、(15.5±2.7)mm Hg(1 mm Hg=0.133 kPa)。患眼治療后BCVA(t=0.368)、眼壓(t=1.176)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714、0.244)。
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所有患者主觀感覺漂浮物均有縮小或完全消失。其中,治愈、顯著改善、部分改善分別為49(61.3%,49/80)、25(31.2%,25/80)、6(7.5%,6/80)只眼。無主觀感覺無改善或較治療前惡化者。
治療前,裂隙燈顯微鏡聯合前置鏡檢查所有患眼均可觀察到玻璃體漂浮物。UWFI上可見玻璃體漂浮物79只眼(98.8%,79/80),不可見1只眼(1.2%,1/80)。治療后,UWFI玻璃體漂浮物不可見59只眼(73.8%,59/80)。
治療前及治療后患眼玻璃體漂浮物周長、長徑、面積比較,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0.05)(表1)。80只眼中,漂浮物周長、長徑、面積顯著改善分別為72(縮小90.0%)、69(縮小86.3%)、71(縮小88.8%)只眼。

Spearman等級相關性分析結果顯示,患者主觀癥狀改善程度與治療前后UWFI玻璃體漂浮物周長(r=0.812)、長徑(r=0.796)、面積(r=0.791)大小變化值均具有相關性(P<0.01)(圖3)。

治療中激光誤傷視網膜出現水腫、點狀出血2只眼,于治療后1周吸收(圖4)。隨訪期間,所有患眼未發生眼壓升高或視力下降等并發癥。

3 討論
Weiss環引起的飛蚊癥狀常可影響患者視覺質量。其治療方法主要有觀察、PPV、YAG激光消融治療。YAG激光消融治療Weiss環臨床療效報道較少。Delaney等[5]應用YAG激光消融治療38例有玻璃體漂浮物的患者,結果顯示38%(15/38)的患者主觀癥狀改善達到中度以上;PPV雖然也取得較為確切的療效,但僅建議用于激光消融治療無改善者。李靜和谷威[6]應用Ultra Q YAG激光治療玻璃體漂浮物,結果顯示,非Weiss環組、Weiss環組患者主觀癥狀顯著改善率分別為19.5%、91.1%。2017年Shah和Heier[3]首次采用YAG激光消融治療有癥狀玻璃體漂浮物并進行隨機對照試驗,使用YAG激光消融治療者36只眼作為治療組,假YAG激光治療者16只眼作為對照組,應用視功能相關生存質量量表(NEI-VFQ-25)評估患者主觀改善癥狀;結果顯示,治療組54%(19/36)的患者治療后主觀癥狀明顯改善,對照組則無改善。
目前關于患者主觀癥狀評估方式暫無統一標準,傳統使用的NEI- VFQ-25問題設置更適用于視力障礙及黃斑功能異常者。本組患者無視力下降,因此我們設計了更簡易的調查問卷。激光治療的目的是改善患者主觀癥狀,問卷設計主要關注患者治療后漂浮物大小變化情況以及對生活質量及視覺質量的改善程度,與治療目的相契合。本研究結果顯示,治療后患者主觀癥狀顯著改善率為92.5%,滿意度較高。我們認為其主要原因是本組患者漂浮物均為Weiss環。Weiss環主要成分是膠原纖維,結構清晰,易于識別。YAG激光能有效將其汽化,因而患者自覺癥狀改善明顯。而其他類型的漂浮物,治療過程中YAG激光目標并不清晰,治療效果相對較差。
本研究采用的UWFI較普通眼底彩色照相的白光穿透力更強,且加強了景深感,使得Weiss環可以清晰成像。同時應用Gauge 1.0測量軟件直接對治療前后UWFI圖像中漂浮物大小進行測量,實現對治療效果的半定量客觀評估。測量過程中,圖像對比度和大小均可靈活調節,測量結果以同一張圖像上漂浮物與視盤的相對值表示,不受圖像的像素和放大倍數影響。由于漂浮物在玻璃體腔中呈動態存在,不同眼位的漂浮物可能存在翻轉,其與視網膜之間的距離也隨之變化,這些均可對測量結果產生一定影響。因此,本研究在測量患眼治療前后的玻璃體漂浮物時,使用同一眼位的UWFI,以盡量減少由此導致的誤差。結果顯示,患者主觀癥狀改善程度與治療前后UWFI漂浮物大小變化有相關性,其中與漂浮物周長變化相關性最強。這提示UWFI可以客觀且半定量評估YAG激光消融治療有癥狀Weiss環的有效性。
本組2只眼治療中因激光誤傷視網膜,出現視網膜點狀出血。其原因可能與玻璃體漂浮物與視網膜距離太近有關。這提示臨床,在治療過程中應注意觀察玻璃體漂浮物靜態下位置,始終保持漂浮物距離晶狀體和視網膜>2~3 mm,以避免擊中視網膜[7]。隨訪期間,本組患眼均未出現既往文獻報道的眼壓升高、并發性白內障等并發癥[8-10]。
我們分析本組患眼玻璃體漂浮物部分殘留的主要原因有:(1)殘留漂浮物與視網膜或晶狀體距離太近,治療可能會損傷視網膜和晶狀體;(2)YAG激光將較大的漂浮物汽化時,極其細小碎片在原漂浮物的周圍形成“云霧”狀混濁,影響激光的穿透性和對焦的精準性;(3)殘留的漂浮物已遠離患者的視軸區(離開激光可瞄準和爆破的范圍),無法繼續消融。
本研究結果表明,UWFI可客觀對Weiss環進行成像,結合測量軟件可對其大小進行相對性量化;YAG激光消融治療有癥狀Weiss環安全有效。但本研究尚存在一些不足:(1)UWFI不能顯示微小和半透明的玻璃體漂浮物;(2)測量對圖像的質量要求較高,漂浮物成像需清楚,減少漂浮物偽影的影響,才能進行有效測量;(3)樣本量相對較小;(4)問卷調查表在隨訪前未進行信度和效度的評估。期待未來進行多中心的前瞻性隨機對照研究來進一步驗證本研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