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探討瘢痕斷層皮片聯合脫細胞異體真皮治療大面積深Ⅱ度燒傷瘢痕的可行性及療效。 方法2013年1月-12月,收治20例大面積深Ⅱ度燒傷后需行瘢痕整復的患者。男14例,女6例;年齡4~60歲,平均40歲。燒傷原因:熱液燙傷10例,火焰燒傷9例,石灰水燒傷1例。燒傷面積為70%~ 96%總體表面積(total body surfacearea,TBSA),平均79% TBSA。創面愈合至瘢痕整復時間3個月~ 2年,平均7個月。采用自身對照方式,瘢痕徹底切除后,患者右側關節以厚0.7 mm的瘢痕斷層皮片(對照組,n=35)修復,左側關節以厚0.5 mm的瘢痕斷層皮片聯合脫細胞異體真皮(試驗組,n=30)修復。兩組瘢痕部位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Z=-1.152,P=0.249)。植皮后負壓引流10 d,石膏托固定關節至創面愈合,均行正規康復鍛煉。 結果兩組患者創面愈合、感染發生率以及愈合時間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患者均獲隨訪6個月。術后6個月,采用溫哥華瘢痕量表(VSS)評價瘢痕情況,試驗組為(5.23±1.41)分,對照組為(10.17±2.26)分,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t=8.925,P=0.000)。參照日常生活活動能力(ADL)分級標準評定關節功能:試驗組獲優8個,良20個,中1個,差1個;對照組獲優3個,良5個,中22個,差5個;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Z=-4.894,P=0.000)。 結論瘢痕斷層皮片聯合脫細胞異體真皮治療大面積深Ⅱ度燒傷瘢痕可行且療效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