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比較髓內固定與髓外固定治療股骨轉子間骨折的療效。 方法2005年6月-2011年6月對骨轉子間骨折Evans-Jensen分型為Ⅲ型的32例患者,分別選用髓內固定系統的股骨近端髓內釘(PFNA)和重建交鎖釘(Gamma釘),以及髓外固定系統的髖動力加壓鋼板(DHS)和股骨近端鎖定鋼板(LCP)進行固定治療,比較各組的手術時間、術中出血量、負重時間、Harris髖關節評分和術后并發癥等指標的差異。 結果髓內固定系統的手術方法中的Gamma釘組和PFNA組明顯比髓外固定系統的DHS組和LCP組的手術時間縮短,術中出血量減少,術后引流量減少(P<0.05)。兩種固定系統住院時間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Gamma釘組和PFNA組之間,DHS組和LCP組之間在手術時間、術中出血量和術后引流量上的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 結論對于Evans-Jensen Ⅲ型股骨轉子間骨折的手術治療,髓內固定系統明顯優于髓外固定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