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評價國產伊布利特與普羅帕酮對治療心房顫動和撲動的有效性及安全性。方法 計算機檢索CBM(1978~2011.10)、VIP(1989~2011.10)、CNKI(1994~2011.10)和WanFang Data(1998~2011.10),查找所有有關國產伊布利特與普羅帕酮治療心房顫動和撲動的臨床隨機對照試驗(RCT)。對符合納入標準的RCT,由兩位評價員按Cochrane系統評價的方法,獨立進行資料提取、質量評價并交叉核對后,采用RevMan 5.0軟件對數據進行Meta分析。結果 最終納入16個研究,1 196例患者。Meta分析結果顯示:與普羅帕酮相比,① 在療效方面:國產伊布利特90 min內、4 h及24 h內房顫、房撲總體轉復率更高[OR分別為3.32、2.69、3.08,P均lt;0.0001],亞組分析結果顯示90 min內房顫轉復率及90 min內房撲轉復率也更高,且差異有統計學意義;轉復時間方面更短[MD=–25.12,95%CI(–30.43,–19.82),Plt;0.000 01];② 在安全性方面,兩者致心律失常發生率差異有統計學意義[OR=3.15,95%CI(1.97,5.05),Plt;0.000 01];其他不良反應發生率差異亦有統計學意義[OR=0.16,95%CI(0.08,0.33),Plt;0.000 01]。結論 現有臨床證據表明,國產伊布利特與普羅帕酮相比,其治療房顫、房撲可取得較好療效,能明顯提高轉復率,縮短轉復時間,致心律失常發生較為常見。由于納入研究方法學質量、樣本量所限,該結論尚需大樣本、高質量的隨機對照試驗進一步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