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比較首次發病后 3.5~4.5 h 到院的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使用阿替普酶或尿激酶靜脈溶栓的效果和安全性。方法前瞻性收集 2019 年 1 月-2020 年 10 月石河子市人民醫院收治的超早期的預超窗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分析阿替普酶組和尿激酶組患者治療后的第 7 天和第 90 天的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ational Insititutes of Health Stroke Scale,NIHSS)評分,治療后第 90 天的改良 Rankin 量表(modified Rankin Scale,mRS)評分和 Blessed 行為量表(Blessed Behavior Scale,BBS)評分,以及溶栓后 36 h 以內的癥狀性出血發生率。結果共 96 例患者接受靜脈溶栓治療,其中阿替普酶組 58 例,尿激酶組 38 例。兩組患者治療前 NIHSS、mRS、BBS 評分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治療后第 90 天阿替普酶組 NIHSS、mRS、BBS 評分分別為(3.59±3.73)、(2.26±1.26)、(15.33±8.28)分,尿激酶組分別為(5.95±4.88)、(3.00±0.87)、(20.37±11.80)分,兩組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0.05)。兩組治療后 36 h 內癥狀性出血發生率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多重線性回歸分析結果顯示,治療方法與第 7 天 NIHSS 評分、第 90 天 NIHSS 評分、第 90 天 mRS 評分、第 90 天 BBS 評分有關(P<0.05),心臟病史與第 90 天 mRS 評分有關(P<0.05),收入與第 90 天 BBS 評分有關(P<0.05)。結論對于急性缺血性卒中預超窗患者,接受阿替普酶方案可能優于尿激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