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觀察玻璃體腔注射康柏西普(IVC)聯合全視網膜激光光凝(PRP)治療糖尿病視網膜病變(DR)合并Ⅰ、Ⅱ期新生血管性青光眼(NVG)的療效。方法臨床病例對照研究。2013年10月至2019年3月于廊坊市香河縣人民醫院眼科檢查確診的DR合并Ⅰ、Ⅱ期NVG患者50例50只眼納入研究。其中,男性27例27只眼,女性23例23只眼;均為單眼。平均年齡(53.5±7.13)歲。Ⅰ、Ⅱ期NVG分別為11、39只眼。所有患者均行BCVA、眼壓、眼底血管造影檢查。BCVA檢查采用國際標準視力表進行,統計時換算為logMAR視力。應用隨機數字表法將患者分為康柏西普+激光治療(聯合治療)組、激光治療組,均為25例25只眼。兩組患者年齡(t=0.058)、性別構成比(χ2=0.081)、logMAR BCVA(t=0.294)、眼壓(t=-0.070)、房角及虹膜新生血管不同級別眼數(χ2=1.683、0.854)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對比觀察兩組間PRP治療完成后1周,1、3、6、9個月BCVA、眼壓、虹膜新生血管及房角新生血管變化。連續變量采用獨立樣本t檢驗。聯合治療組和激光治療組之間,兩組內不同時間點以及兩因素的交互作用采用單因素重復方差分析。結果聯合治療組、激光治療組患眼治療后不同時間房角及虹膜新生血管數量、眼壓、logMAR BCVA與治療前比較,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F=124.211、65.153、69.249、26.848, P<0.001)。治療后,聯合治療組患眼房角及虹膜新生血管消退以及眼壓、logMAR BCVA改善均優于激光治療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F=47.543、25.051、12.265、9.994,P=0.001、0.001、0.001、0.003)。治療后不同時間,與激光治療組比較,聯合治療組患眼虹膜和房角新生血管數量更少,眼壓明顯下降,BCVA提高,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0.05)。結論IVC聯合PRP治療DR合并Ⅰ、Ⅱ期NVG療效優于單純PRP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