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段遠輝, 曹潔. 嬰兒痙攣癥的遠期隨訪預后分析. 癲癇雜志, 2022, 8(5): 420-426. doi: 10.7507/2096-0247.202202009 復制
嬰兒痙攣癥,又稱為West綜合征,是一種嚴重的癲癇綜合征,其最典型的特征主要有三點:突然地成串樣肌肉收縮或舒張如點頭、手臂外展等;大腦神經發育倒退或延遲;腦電圖呈高度失律樣。嬰兒痙攣患兒通常的起病年齡在3~12月齡,而高峰在4~7月齡,文獻報道發病率為3/10 000~5/10 000[1]。此外,常見的兩種及以上抗癲癇發作藥物對其無效,故也為難治性癲癇。該疾病首次描述在1841年,由West醫生寫給柳葉刀雜志的一封信中,描述了其兒子患病的特點,目的是為了向世界權威機構尋求幫助[2]。從此,世界各地開始發現了更多的嬰兒痙攣患兒并開始對該疾病進行了探索。目前國內外對嬰兒痙攣癥的預后多關注于近期的結果,而對長期預后的結果研究較少。因此,本文主要是研究嬰兒痙攣癥的遠期預后情況并進行簡單分析其影響因素。
1 資料與方法
本研究采用回顧性病例資料收集及電話隨訪患兒的生存現況。該研究獲得重慶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核批準[批件號:(2021)年倫審(研)第(152)號]。所有患兒監護人知情同意。
1.1 臨床資料
回顧性收集2010年1月—2015年12月兒童醫院住院治療的嬰兒痙攣癥患兒的病歷資料。主要包括性別、起病年齡、孕周、出生方式、起病時發育情況、過去史、家族史、頭顱磁共振、腦電圖、初始治療時間、初始用藥、初次出院方式等。
1.2 納入及排除標準
按照Lux等[3]對嬰兒痙攣癥的定義,診斷標準:① 發作類型為痙攣樣發作;② 腦電圖為高度失律或變異性高度失律;③ 伴或不伴發育落后。納入標準:滿足1即可;排除標準:未行腦電圖檢查,未登記聯系方式者。最終共收集169份病例資料。
1.3 隨訪方式
通過入院時登記的電話號碼進行隨訪。隨訪內容按照自行制定的隨訪表進行現況調查;主要包括發作情況、是否用藥、是否上學、是否可行走、是否可跑、是否需喂養進食、語言能力。隨訪時間為2021年2月—2021年7月進行電話隨訪。共完成有效隨訪59例,失訪率為65.09%。造成失訪的原因大多數為監護人的電話號碼變更相關,其余少數患兒家長不愿透露患兒的情況。
1.4 統計學分析
應用Microsoft Excel 2010版本進行數據錄入并整理。使用IBM SPSS statistics 25進行統計分析。臨床特征及隨訪情況為計數資料,用例(%)表示。組間比較采用χ2檢驗或 Fisher確切概率法。采用二分類Logistic回歸單因素分析患兒上學的影響因素。以P值<0.0 5為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1 基本情況
納入169例,其中男99例,女70例,男女比為1.41∶1。起病年齡5.05(3.48~6.74)月齡。足月148例(87.57%)、早產16例(9.47%)、不詳5例(2.96%);順產76例(45%)、剖宮產84例(49.7%),不詳9例(5.3%)。將有效隨訪的59例患兒資料進行匯總分析,其中男35例、女24例,男女之比為1.46∶1。起病年齡5.00(3.33~6.06)月齡。足月患兒有54例(91.53%)、早產4例(6.8%)、不詳1例(1.7%);順產患兒有29例(49.2%)、剖宮產30例(50.8%)。隨訪數據基本符合大樣本數據的特點。最終按照生存狀況分為存活組51例(包括上學組13例和非上學組38例)、死亡組8例。存活組中現存年齡最小5歲,最大年齡11歲。詳見表1。

2.2 早期臨床特點
癲癇發作起病年齡最小生后1天,最大15月齡,平均5月齡。癲癇發作形式伴雙眼凝視的患兒有28例(47.5%)。腦電圖為高度失律或變異性高幅失律的患兒有42例(71.2%)。頭顱磁共振成像(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MRI)表現:共有53例行頭顱MRI檢查,正常7例;1例可合并多種異常MRI表現;異常MRI的表現占比前三位的分別是腦白質髓鞘化延遲15例、腦外間隙增寬11例、胼胝體發育不良8例,其次腦白質軟化5例、腦室豐滿4例、異常信號4例、結節性硬化3例、腦萎縮3例、硬膜下積液2例、腦裂畸形、腦損傷、脂肪瘤、巨腦回、皮質發育不良、膠質增生各有1例,詳見表2。起病時發育正常的患兒有28例(47.5%),初始藥物加用激素的患兒有44例(74.6%)。出院方式為醫囑出院的患兒有40例(67.8%),余為簽字自動出院。

2.3 現實生存狀況
死亡8例(13.56%)、存活51例(86.44%),其中上學13例(25.5%)、未上學38例(74.5%)。未上學組38例中,不可行走17例,占44.74%;不能跑27例,占71.05%;不能自行進食,需家人照顧33例,占86.84%;不能說簡單句子36例,占94.74%。服藥情況:上學組中6例(46.15%)仍在服藥、未上學組中22例(57.89%)仍在服藥。發作情況:5年以上無發作15例,占存活組比例29.41%;半年以上無發作20例,占存活組比例39.22%;較前發作減少20例,占存活組比例39.22%;發作較前無改善8例,占存活組15.69%;發作較前有增加3例,占存活組比例5.88%。詳見表3。

2.4 影響因素
通過χ2檢驗進行組間比較,選取P<0.05具有統計學意義的影響因素,再通過二元Logistic回歸進行單因素分析,并得出相關OR值及95%置信區間(95%CI),得出保護性因素。早期自身保護因素中:僅起病時發育正常具有統計學意義:P=0.013,OR=6.79[95%CI(1.322,34.91)]。后期干預后保護因素中:僅癲癇5年以上無發作具有統計學意義:P=0.001,OR=12[95%CI (2.772,51.953)]。詳見表4。

3 討論
由于本研究中的嬰兒痙攣癥患兒現況生存情況調查都是通過電話隨訪獲得,因此,其僅能在一定程度上作為該疾病預后的參考。1971年Jeavons等[4]對150例嬰兒痙攣癥患兒進行預后分析發現可上正常學校的比例16%、低級學校為10%,死亡率為22%。1996年Riikonen等[5]對214例嬰兒痙攣癥患兒進行20~35年的遠期隨訪,死亡率為31%,上過普通學校及低級學校的有36例,占存活人數比24%。通過對國內既往的嬰兒痙攣癥患兒的遠期隨訪匯總分析[6-12],智力發育正常的比例約為14%。鄒麗萍等[9]對35例患兒的隨訪研究發現4例死亡,死亡率為11%。詳見表5。

由于國內既往文獻很少對其嬰兒痙攣癥的現實狀況進行描述,因此本文通過電話隨訪,簡要描述該類患兒目前的生存現狀情況以及死亡情況。并對有較好預后的因素進行簡單的總結。
本研究中可上學人數為13例,約占存活組的25.5%。該組患兒基本上能夠正常融入學校,相比其他兩組患兒,該組患兒相對生活質量更高。其中仍在服藥的患兒有6例,表明該組患兒雖預后較好,但該病長期用藥的特征,增加家庭經濟負擔。
本研究中未上學組38例,約占存活組74.5%。在大運動方面,不可行走的人數為17例,占該組比例約為44.74%,而僅能下床行走,不具有跑的能力人數有27例,占比約71.05%。在生活能力上,不能自行進食,需要家人照顧33例,占比約86.84%。在語言表達方面,不能說簡單句子36例,占比約94.74%,表明該組患兒的全面性發育落后明顯,相比大運動方面,精細運動和語言方面的受損程度更大。未上學組中仍在服藥22例。就家庭而言,該疾病對家庭生活及經濟產生了嚴重的負擔。
本研究中死亡8例,約占總人數13.56%,其中1例5歲時死亡、1例3歲時死亡、1例1歲時死亡,由于隨訪時死亡患兒家長不愿意說明更多情況,因此,死亡時間及原因尚未能進行探討。但8例死亡患兒起病時的發育均落后,一定程度上可說明起病時患兒的發育狀況對預后有著重要影響。Harini C等[13]對150例嬰兒痙攣癥患兒進行平均隨訪12年,25例死亡,死亡率為17%,其中5歲前死亡主要與神經系統受損、呼吸衰竭相關,而5歲后死亡主要與癲癇猝死癥相關。
通過其基本資料,僅比較分析存活組中上學組和未上學組。早期的保護性因素主要為起病時的生長發育正常,后期的保護性因素在于早期控制癲癇。對于上學組患兒而言,其中無發作半年以上占比76.92%,而無發作5年以上的患兒比例高達69.23%。Raili Riikonen等[14]在既往關于長期預后的綜述研究表明,最重要的預后因素主要是潛在的病因和起病時的發育是否正常,以及早期的癲癇控制對預后也產生重要影響。其余的影響因素如性別、生產方式、腦電圖形式、起病年齡小于3月齡、起病后治療間隔時間不超過30天、初始治療使用激素等因素因無顯著統計學差異,故暫不討論。但O'Callaghan等[15]的研究表明,及時診斷和治療嬰兒痙攣可能有助于防止隨后的發育遲緩,起病年齡越早越容易患癲癇性腦病。
而在頭顱MRI表現上,異常MRI的表現占比前三位的分別是腦白質髓鞘化延遲、腦外間隙增寬、胼胝體發育不良,表明從單因素考慮,存在這三類MRI表現的預后均較差。此外,3例結節性硬化的患兒,其預后均較差。既往研究表明,大腦結構的異常通常也與患兒的預后差相關[16]。雖腦外間隙增寬亦可能是生理性因素所致[17],但本研究發現有該特點的患兒預后較差,因此,其意義仍需進一步探討。
本研究中雖已淺談關于預后結局的影響因素,但由于本研究失訪率過高及樣本量較少,可作為參考。后期將繼續動態隨訪,以期了解該疾病更長的預后結果。研究不足之處:其一,本研究使用自行制定的隨訪表,未能提供可行性說明的量化評分。其二,失訪率過高,多與監護人電話號碼變更相關。此外,對于死亡患兒的隨訪未能詳細描述,在于患兒的死亡對家庭的打擊較重,更多的家長不愿提及。通過本研究,我們認為在以后的研究中應盡可能做到降低失訪率,并做到失訪原因的說明。以及對于預后差的兒童疾病,思考如何建立相應的隨訪機制是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
綜上,結合國內外研究表明,嬰兒痙攣癥的預后差,對家庭社會造成極大的精力和經濟的負擔。本研究死亡率為13.56%,存活組中上學率為25.5%,未上學組自理生活能力均較差。而起病時發育正常和癲癇早期控制無發作是該病預后的重要影響因素。
利益沖突聲明 所有作者無利益沖突。
嬰兒痙攣癥,又稱為West綜合征,是一種嚴重的癲癇綜合征,其最典型的特征主要有三點:突然地成串樣肌肉收縮或舒張如點頭、手臂外展等;大腦神經發育倒退或延遲;腦電圖呈高度失律樣。嬰兒痙攣患兒通常的起病年齡在3~12月齡,而高峰在4~7月齡,文獻報道發病率為3/10 000~5/10 000[1]。此外,常見的兩種及以上抗癲癇發作藥物對其無效,故也為難治性癲癇。該疾病首次描述在1841年,由West醫生寫給柳葉刀雜志的一封信中,描述了其兒子患病的特點,目的是為了向世界權威機構尋求幫助[2]。從此,世界各地開始發現了更多的嬰兒痙攣患兒并開始對該疾病進行了探索。目前國內外對嬰兒痙攣癥的預后多關注于近期的結果,而對長期預后的結果研究較少。因此,本文主要是研究嬰兒痙攣癥的遠期預后情況并進行簡單分析其影響因素。
1 資料與方法
本研究采用回顧性病例資料收集及電話隨訪患兒的生存現況。該研究獲得重慶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核批準[批件號:(2021)年倫審(研)第(152)號]。所有患兒監護人知情同意。
1.1 臨床資料
回顧性收集2010年1月—2015年12月兒童醫院住院治療的嬰兒痙攣癥患兒的病歷資料。主要包括性別、起病年齡、孕周、出生方式、起病時發育情況、過去史、家族史、頭顱磁共振、腦電圖、初始治療時間、初始用藥、初次出院方式等。
1.2 納入及排除標準
按照Lux等[3]對嬰兒痙攣癥的定義,診斷標準:① 發作類型為痙攣樣發作;② 腦電圖為高度失律或變異性高度失律;③ 伴或不伴發育落后。納入標準:滿足1即可;排除標準:未行腦電圖檢查,未登記聯系方式者。最終共收集169份病例資料。
1.3 隨訪方式
通過入院時登記的電話號碼進行隨訪。隨訪內容按照自行制定的隨訪表進行現況調查;主要包括發作情況、是否用藥、是否上學、是否可行走、是否可跑、是否需喂養進食、語言能力。隨訪時間為2021年2月—2021年7月進行電話隨訪。共完成有效隨訪59例,失訪率為65.09%。造成失訪的原因大多數為監護人的電話號碼變更相關,其余少數患兒家長不愿透露患兒的情況。
1.4 統計學分析
應用Microsoft Excel 2010版本進行數據錄入并整理。使用IBM SPSS statistics 25進行統計分析。臨床特征及隨訪情況為計數資料,用例(%)表示。組間比較采用χ2檢驗或 Fisher確切概率法。采用二分類Logistic回歸單因素分析患兒上學的影響因素。以P值<0.0 5為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1 基本情況
納入169例,其中男99例,女70例,男女比為1.41∶1。起病年齡5.05(3.48~6.74)月齡。足月148例(87.57%)、早產16例(9.47%)、不詳5例(2.96%);順產76例(45%)、剖宮產84例(49.7%),不詳9例(5.3%)。將有效隨訪的59例患兒資料進行匯總分析,其中男35例、女24例,男女之比為1.46∶1。起病年齡5.00(3.33~6.06)月齡。足月患兒有54例(91.53%)、早產4例(6.8%)、不詳1例(1.7%);順產患兒有29例(49.2%)、剖宮產30例(50.8%)。隨訪數據基本符合大樣本數據的特點。最終按照生存狀況分為存活組51例(包括上學組13例和非上學組38例)、死亡組8例。存活組中現存年齡最小5歲,最大年齡11歲。詳見表1。

2.2 早期臨床特點
癲癇發作起病年齡最小生后1天,最大15月齡,平均5月齡。癲癇發作形式伴雙眼凝視的患兒有28例(47.5%)。腦電圖為高度失律或變異性高幅失律的患兒有42例(71.2%)。頭顱磁共振成像(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MRI)表現:共有53例行頭顱MRI檢查,正常7例;1例可合并多種異常MRI表現;異常MRI的表現占比前三位的分別是腦白質髓鞘化延遲15例、腦外間隙增寬11例、胼胝體發育不良8例,其次腦白質軟化5例、腦室豐滿4例、異常信號4例、結節性硬化3例、腦萎縮3例、硬膜下積液2例、腦裂畸形、腦損傷、脂肪瘤、巨腦回、皮質發育不良、膠質增生各有1例,詳見表2。起病時發育正常的患兒有28例(47.5%),初始藥物加用激素的患兒有44例(74.6%)。出院方式為醫囑出院的患兒有40例(67.8%),余為簽字自動出院。

2.3 現實生存狀況
死亡8例(13.56%)、存活51例(86.44%),其中上學13例(25.5%)、未上學38例(74.5%)。未上學組38例中,不可行走17例,占44.74%;不能跑27例,占71.05%;不能自行進食,需家人照顧33例,占86.84%;不能說簡單句子36例,占94.74%。服藥情況:上學組中6例(46.15%)仍在服藥、未上學組中22例(57.89%)仍在服藥。發作情況:5年以上無發作15例,占存活組比例29.41%;半年以上無發作20例,占存活組比例39.22%;較前發作減少20例,占存活組比例39.22%;發作較前無改善8例,占存活組15.69%;發作較前有增加3例,占存活組比例5.88%。詳見表3。

2.4 影響因素
通過χ2檢驗進行組間比較,選取P<0.05具有統計學意義的影響因素,再通過二元Logistic回歸進行單因素分析,并得出相關OR值及95%置信區間(95%CI),得出保護性因素。早期自身保護因素中:僅起病時發育正常具有統計學意義:P=0.013,OR=6.79[95%CI(1.322,34.91)]。后期干預后保護因素中:僅癲癇5年以上無發作具有統計學意義:P=0.001,OR=12[95%CI (2.772,51.953)]。詳見表4。

3 討論
由于本研究中的嬰兒痙攣癥患兒現況生存情況調查都是通過電話隨訪獲得,因此,其僅能在一定程度上作為該疾病預后的參考。1971年Jeavons等[4]對150例嬰兒痙攣癥患兒進行預后分析發現可上正常學校的比例16%、低級學校為10%,死亡率為22%。1996年Riikonen等[5]對214例嬰兒痙攣癥患兒進行20~35年的遠期隨訪,死亡率為31%,上過普通學校及低級學校的有36例,占存活人數比24%。通過對國內既往的嬰兒痙攣癥患兒的遠期隨訪匯總分析[6-12],智力發育正常的比例約為14%。鄒麗萍等[9]對35例患兒的隨訪研究發現4例死亡,死亡率為11%。詳見表5。

由于國內既往文獻很少對其嬰兒痙攣癥的現實狀況進行描述,因此本文通過電話隨訪,簡要描述該類患兒目前的生存現狀情況以及死亡情況。并對有較好預后的因素進行簡單的總結。
本研究中可上學人數為13例,約占存活組的25.5%。該組患兒基本上能夠正常融入學校,相比其他兩組患兒,該組患兒相對生活質量更高。其中仍在服藥的患兒有6例,表明該組患兒雖預后較好,但該病長期用藥的特征,增加家庭經濟負擔。
本研究中未上學組38例,約占存活組74.5%。在大運動方面,不可行走的人數為17例,占該組比例約為44.74%,而僅能下床行走,不具有跑的能力人數有27例,占比約71.05%。在生活能力上,不能自行進食,需要家人照顧33例,占比約86.84%。在語言表達方面,不能說簡單句子36例,占比約94.74%,表明該組患兒的全面性發育落后明顯,相比大運動方面,精細運動和語言方面的受損程度更大。未上學組中仍在服藥22例。就家庭而言,該疾病對家庭生活及經濟產生了嚴重的負擔。
本研究中死亡8例,約占總人數13.56%,其中1例5歲時死亡、1例3歲時死亡、1例1歲時死亡,由于隨訪時死亡患兒家長不愿意說明更多情況,因此,死亡時間及原因尚未能進行探討。但8例死亡患兒起病時的發育均落后,一定程度上可說明起病時患兒的發育狀況對預后有著重要影響。Harini C等[13]對150例嬰兒痙攣癥患兒進行平均隨訪12年,25例死亡,死亡率為17%,其中5歲前死亡主要與神經系統受損、呼吸衰竭相關,而5歲后死亡主要與癲癇猝死癥相關。
通過其基本資料,僅比較分析存活組中上學組和未上學組。早期的保護性因素主要為起病時的生長發育正常,后期的保護性因素在于早期控制癲癇。對于上學組患兒而言,其中無發作半年以上占比76.92%,而無發作5年以上的患兒比例高達69.23%。Raili Riikonen等[14]在既往關于長期預后的綜述研究表明,最重要的預后因素主要是潛在的病因和起病時的發育是否正常,以及早期的癲癇控制對預后也產生重要影響。其余的影響因素如性別、生產方式、腦電圖形式、起病年齡小于3月齡、起病后治療間隔時間不超過30天、初始治療使用激素等因素因無顯著統計學差異,故暫不討論。但O'Callaghan等[15]的研究表明,及時診斷和治療嬰兒痙攣可能有助于防止隨后的發育遲緩,起病年齡越早越容易患癲癇性腦病。
而在頭顱MRI表現上,異常MRI的表現占比前三位的分別是腦白質髓鞘化延遲、腦外間隙增寬、胼胝體發育不良,表明從單因素考慮,存在這三類MRI表現的預后均較差。此外,3例結節性硬化的患兒,其預后均較差。既往研究表明,大腦結構的異常通常也與患兒的預后差相關[16]。雖腦外間隙增寬亦可能是生理性因素所致[17],但本研究發現有該特點的患兒預后較差,因此,其意義仍需進一步探討。
本研究中雖已淺談關于預后結局的影響因素,但由于本研究失訪率過高及樣本量較少,可作為參考。后期將繼續動態隨訪,以期了解該疾病更長的預后結果。研究不足之處:其一,本研究使用自行制定的隨訪表,未能提供可行性說明的量化評分。其二,失訪率過高,多與監護人電話號碼變更相關。此外,對于死亡患兒的隨訪未能詳細描述,在于患兒的死亡對家庭的打擊較重,更多的家長不愿提及。通過本研究,我們認為在以后的研究中應盡可能做到降低失訪率,并做到失訪原因的說明。以及對于預后差的兒童疾病,思考如何建立相應的隨訪機制是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
綜上,結合國內外研究表明,嬰兒痙攣癥的預后差,對家庭社會造成極大的精力和經濟的負擔。本研究死亡率為13.56%,存活組中上學率為25.5%,未上學組自理生活能力均較差。而起病時發育正常和癲癇早期控制無發作是該病預后的重要影響因素。
利益沖突聲明 所有作者無利益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