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何永橋, 陳佳妮, 李思思, 鄧永宜, 陳潔, 方文彧, 澤仁扎姆, 慕潔, 周東. 甘孜藏族自治州首次癇性發作住院患者臨床特征回顧性分析. 癲癇雜志, 2018, 4(3): 214-219. doi: 10.7507/2096-0247.20180037 復制
癲癇是世界上最常見的神經系統疾病之一,西藏地區位于青藏高原,平均海拔約 4 000 米,這一地區癲癇的流行病研究較少[1, 2]。西藏自治區的一項調查中發現,驚厥性癲癇終生患病率約為 2.5/1 000,治療缺口高達 97%[1]。西藏地區詳細的癲癇及癲癇發作臨床資料[如核磁共振(MRI)和腦電圖(EEG)結果]仍然有限。另一項研究總結了西藏自治區某縣 180 例癲癇患者,其病因不明為 145 例(80.6%),然而其中大部分患者沒有頭顱影像學和 EEG 的資料[2]。
本研究試圖對四川省西部的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州人民醫院入院的首次癲癇發作患者進行回顧性研究分析這些首次癲癇患者的臨床特征。以進一步提供關于首次癲癇發作患者的臨床特征,以協助該地區的癲癇及癲癇發作預防和控制策略。
1 資料與方法
甘孜藏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部和青藏高原南緣,人口約 100 萬[3]。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醫院擁有 MRI 和視頻腦電圖(VEEG)。自 2014 年以來,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每年均派一名神經科醫生到該醫院,并與當地的神經科醫生一起進行當地患者的診斷及治療。
1.1 研究方法
納入 2015 年 1 月–2017 年 10 月期間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醫院神經內科首次癲癇發作的住院治療患者,進行連續性回顧性研究。根據 2014 年國際抗癲癇聯盟(ILAE)將癲癇定義為:兩次自發性癲癇發作,其中一次發生在過去 6 個月內,或一次癲癇樣放電發作,EEG 顯示癲癇樣放電或影像學顯示持久相關病變[4, 5]。癲癇發作(Seizure)的定義為由于異常的大腦神經元過度或者同步放電產生的一過性發生的體征和癥狀[4, 5]。首次癲癇發作(First seizure)分為有誘因的發作(Provoked seizure)和無誘因的發作(Unprovoked seizure)。有誘因的發作為急性癥狀性發作(Acute symptomatic seizures),定義為與急性全身性或中樞神經系統(CNS)損傷有關的發作,通常發生在急性病 1 周內,常見病因包括:顱腦外傷、腦血管意外、CNS 感染、熱性驚厥(Febril seizure)等[6]。而無誘因的發作分為遠期癥狀性無誘因發作(Remote symotomatic unprovoked seizure),即無誘因發作但患者存在既往中樞神經系統的損傷,和特發性無誘因發作(Idiopathic unprovoked seizure),即無誘因發作但患者既往不存在中樞神經系統損傷的歷史[7]。癲癇持續狀態(Status epilepticus,SE)根據 2015 年 ILAE 定義為:由于導致癲癇發作終止或引發異常癲癇發作機制的機制失效導致的病癥。驚厥性 SE 定義為連續發作≥5 min,或兩次或多次不連續發作(兩次或多次發作間意識不完全恢復)≥5 min[8]。
1.2 一般資料
通過查閱病歷,使用結構化數據采集表對數據進行回顧和記錄。每例患者均被兩名神經科醫師(分別來自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醫院和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診斷為癲癇發作。該研究經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醫院和華西醫院地方倫理委員會批準。
所有患者收集的人口學信息包括性別、年齡、婚姻狀況、居住地區、教育、工作和民族。臨床信息包括首次癲癇發作的年齡、抗癲癇藥物(AEDs)、EEG 和 MRI(1.5 T)/CT 掃描結果、發作誘因、發作類型,以及是否死亡。大多數患者均有神經影像學檢查,作為例行檢查的一部分。EEG 記錄中的局部或廣義慢波被認為是非特異性異常,而尖波、棘波、棘慢波或尖慢波的局部或全身陣發性癲癇樣放電被認為是癲癇樣放電。癲癇發作根據 ILAE 1981 年和 1989 年分類為部分癲癇發作(簡單部分性發作、復雜部分性發作或繼發性全身強直-陣攣發作)、全身性發作(失神發作、強直、肌陣攣或強直-陣攣)、未分類的發作[9, 10]。診斷基于臨床病史,既往病歷和實驗室結果的基礎上,并通過神經影像學,輔助檢查進一步證實。急性癥狀性癲癇發作的誘因歸因于許多因素,包括腦部感染、腦血管疾病、頭部損傷、產,高原反應、酒精相關及戒斷以及未知病因。其他誘因被分類為“其他”。
1.3 統計學方法
使用 IBM SPSS 23.0 進行統計分析。描述分析患者人口學特征和臨床信息,其中平均值和百分比分別用于描述連續變量和分類變量的分布。
2 結果
2.1 患者一般資料
本研究共納入 101 例患者,其中男 63 例(62.4%),女 38 例(37.6%)。患者平均年齡(43.0±18.4)歲。31 例(30.7%)居住在城市,70 例(69.3%)居住在農區或牧區;藏族 72 例(71.3%),漢族 28 例(27.7%),彝族 1 例(0.9%);小學以下學歷 55 例(54.5%)。見表 1。

2.2 臨床特征
首次癲癇發作的平均年齡(42.6±18.6)歲。不同癲癇發作類型為:單純部分性癲癇發作 3 例(3.0%)、復雜部分性癲癇發作 6 例(6.0%)、部分繼發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 41 例(40.6%)、全面強直陣攣性發作 50 例(49.5%)、未分類 1 例(1.0%)。其中 29 例(28.7%)被診斷為 SE,有 5 例(17.2%)在入院后 30 d 內死亡,其中 2 例為結核性腦膜腦炎,1 例為急性腎功衰,1 例為腦出血,1 例死于癲癇持續狀態所致的呼吸循環衰竭。所有 101 例患者接受了 MRI 或 CT 掃描,有 62 例患者(61.4%)明確影像學結果異常;有 13 例(12.9%)進行了 EEG/VEEG 檢查。101 例患者中有 45 例(44.6%)為急性癥狀性發作。見表 2。

2.3 癲癇誘因及病因
表 3 描述了急性癥狀性發作患者的可能誘因,以及遠期癥狀性發作的可能病因。在急性癥狀性患者當中,最常見的誘因為顱內感染 22 例(48.9%),包括腦囊蟲 4 例(8.9%)、結核感染 8 例(17.8%)、病毒感染 7 例(15.6%)、其他感染 3 例(6.7%)。其他誘因包括腦血管疾病 13 例(28.8%)[包括腦梗塞 5 例(11.1%)、腦出血 8 例(17.7%)]、高原反應 3 例(6.7%)和酒精相關或急性戒斷綜合癥 3 例(6.7%)、其他 3 例(6.7%)。

3 討論
本研究重點研究甘孜藏族自治州首次癲癇發作的臨床特征,以便更好地預防、管理、教育和治療這一地區的首次癲癇發作及癲癇。
該研究對象中男性患者占了 62.4%(男性 vs. 女性,1.65∶1),有可能受到醫院選擇偏移的影響,然而,本研究比例與先前研究中發現的男性患者多于女性患者的比例相似。既往基于社區的研究顯示癲癇發作的發病率男性高于女性,在明尼蘇達州羅切斯特研究中,男性患者為 52.0%,女性患者為 29.5%(1.76∶1)[11-13]。在西藏自治區進行的一項基于社區的調查報告顯示,癲癇發作的男女比例為 1.73∶1[2]。本次研究中患者的平均年齡為(41.8±18.2)歲。14 歲以下兒童通常被送往兒科治療,因此多數患兒未被納入本研究中。與以往以人群為基礎的調查相似,本研究 15~44 歲年齡組的患者超過了一半[1, 13-15]。
本次研究中,急性癥狀性癲癇發作占首次癲癇發作患者的 44.6%,急性癥狀性癲癇發作的流行病調查較少,在既往國外的流行病調查中,急性癥狀性發作約占首次癲癇發作的一半[7]。
強直陣攣發作(全面性或繼發性,91%)是本次研究中最常見的癲癇發作類型。這與西藏自治區先前的研究結果一致[1, 2]。然而在我們的研究患者中,EEG 應用率僅為 12.9%,這可能會降低診斷的準確性,特別是對于癲癇發作的病因學。雖然該研究中,EEG 應用率高于以前在藏區進行的研究[1, 2],但在未來的研究中,這一比率仍有待提高。
29 例患者因 SE 入院,其中 5 例(17.2%)在 30 d 內死亡。有研究報告,在 SE 發作后的第 1 個月,總死亡率約為 20%[16];在沒有誘因的持續狀態中,死亡率大約為 10%[16, 17]。這與該研究的發生率相似,在死亡案例中,有 1 例 SE 出現 2 d 才進行適當的抗癲癇治療。甘孜藏族自治州為偏遠的縣城,需要 1~2 d 的車程才能到達甘孜州人民醫院,患者可能無法獲得及時的診斷和治療。因此,該地區基層醫院醫師早期診斷和控制 SE 能力也非常重要,需要進一步對這些醫師進行相關培訓。
對于急性癥狀性癲癇發作,預后與癲癇不同,急性癥狀性發作在誘因去除后,不一定會再次發作。在急性癥狀性發作患者的治療中,不僅是要控制癲癇,去除誘因也非常重要[7]。由于 EEG 和 CT/MRI 數據的缺乏,西藏自治區以前的兩項基于人群的研究未能充分評估該患者人群中癲癇發作的誘因[1, 2]。一項研究報道,分別有 7 例和 3 例患者因頭部創傷和腦囊蟲而發生癲癇發作[1]。另一項研究[2]確定了 1 例頭部創傷患者,1 例患有神經囊尾蚴病,另外 35 例癲癇發作患者有大量飲酒或酒精戒斷。然而,這兩項研究中約有 80% 的患者原因不明。我們的研究基于住院患者,全部患者接受了 CT/MRI 掃描,對于急性癥狀性癲癇發作,與以往的研究顯示,不同地區的研究發作誘因不同,相比其他地區的研究,本次研究中常見的誘因略有不同。明尼蘇達州羅徹斯特的癲癇流行病學調查發現了腦血管疾病(16%)、創傷(16%)和感染(15%)為主要誘因[7]。尼日利亞的住院患者中感染 36.2%(其中包括 HIV、瘧疾)、卒中 29.8%、代謝性 12.8%[18]。在本研究中,顱內感染是導致急性癥狀性癲癇發作的主要誘因 (48.9%,包括病毒性感染 15.6%、結核性 17.7%、腦囊蟲病 8.9%)。此外,遠期癥狀性發作患者中 12.8% 存在腦包蟲。囊蚴病和包蟲病是甘孜州的流行疾病。一項研究表明,甘孜州雅江縣 22.5%的受試者的囊蟲病血清學陽性,其中半數血清陽性患者出現癲癇發作[19]。另外在甘孜石渠縣有 12.9%的被篩查者感染了棘球蚴病[20]。這些結果表明,在甘孜藏族自治州,囊蟲病、包蟲病和結核治療可能對于預防和治療癲癇發作較為重要。包蟲病若不予手術治療可能是一種致死性的疾病,因此,我們建議所有當地的首次癲癇發作患者均應進行寄生蟲篩查。
本研究中有 3 例患者誘因為高原反應,皆為低海拔地區到甘孜州的旅行者。高海拔地區誘發癲癇發作目前的研究僅為個例報道,其發病率和機制尚不清楚,高海拔地區誘發發作可能與低氧、呼吸性堿中毒、睡眠剝奪等有關[21]。另外,此 3 例患者并未出現嚴重的肺水腫癥狀,既往亦有研究指出,癲癇發作可以先于肺水腫出現,或不伴有肺水腫[22]。甘孜藏族自治州是著名的旅游線路所在地,癲癇患者在高原旅游的安全性,以及高原反應所致的癲癇發作仍有待繼續研究。
局限性:這是一項以醫院為基礎的回顧性研究,未納入<14 歲兒童。這可能會導致納入偏差,研究結果可能不適用于甘孜地區的全部人口。此外,我們發現只有 12.9% 的患者接受了 EEG 檢查,因此,癲癇發作的分類的準確性可能會降低。
目前對藏區癲癇發作的臨床特征及病因的研究尚不多見。本研究對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醫院首次癲癇發作患者的臨床特征進行回顧性分析,以進一步闡明該問題。我們樣本中的大多數患者為強直陣攣癲癇發作。約半數的患者為急性癥狀性癲癇發作,顱內感染(包括腦囊尾蚴病、結核、病腦)、腦血管病是最常見的的誘因,對于遠期癥狀性發作,顱內感染(包蟲、結核)、腦血管病、頭部外傷是最常見的已存在的中樞神經損傷。
該研究表明,控制地方性傳染病,如結核、囊尾蚴病和包蟲病,可能有助于對于更好地預防及控制癲癇發作;同時加強對當地基層醫生進行 SE 的診療培訓,對于當地疾病管理是有必要的。
致謝 感謝甘孜人民醫院神經內科的所有醫生,國際癲癇病友會 Promising Strategies Program 為項目提供資助。
癲癇是世界上最常見的神經系統疾病之一,西藏地區位于青藏高原,平均海拔約 4 000 米,這一地區癲癇的流行病研究較少[1, 2]。西藏自治區的一項調查中發現,驚厥性癲癇終生患病率約為 2.5/1 000,治療缺口高達 97%[1]。西藏地區詳細的癲癇及癲癇發作臨床資料[如核磁共振(MRI)和腦電圖(EEG)結果]仍然有限。另一項研究總結了西藏自治區某縣 180 例癲癇患者,其病因不明為 145 例(80.6%),然而其中大部分患者沒有頭顱影像學和 EEG 的資料[2]。
本研究試圖對四川省西部的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州人民醫院入院的首次癲癇發作患者進行回顧性研究分析這些首次癲癇患者的臨床特征。以進一步提供關于首次癲癇發作患者的臨床特征,以協助該地區的癲癇及癲癇發作預防和控制策略。
1 資料與方法
甘孜藏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部和青藏高原南緣,人口約 100 萬[3]。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醫院擁有 MRI 和視頻腦電圖(VEEG)。自 2014 年以來,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每年均派一名神經科醫生到該醫院,并與當地的神經科醫生一起進行當地患者的診斷及治療。
1.1 研究方法
納入 2015 年 1 月–2017 年 10 月期間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醫院神經內科首次癲癇發作的住院治療患者,進行連續性回顧性研究。根據 2014 年國際抗癲癇聯盟(ILAE)將癲癇定義為:兩次自發性癲癇發作,其中一次發生在過去 6 個月內,或一次癲癇樣放電發作,EEG 顯示癲癇樣放電或影像學顯示持久相關病變[4, 5]。癲癇發作(Seizure)的定義為由于異常的大腦神經元過度或者同步放電產生的一過性發生的體征和癥狀[4, 5]。首次癲癇發作(First seizure)分為有誘因的發作(Provoked seizure)和無誘因的發作(Unprovoked seizure)。有誘因的發作為急性癥狀性發作(Acute symptomatic seizures),定義為與急性全身性或中樞神經系統(CNS)損傷有關的發作,通常發生在急性病 1 周內,常見病因包括:顱腦外傷、腦血管意外、CNS 感染、熱性驚厥(Febril seizure)等[6]。而無誘因的發作分為遠期癥狀性無誘因發作(Remote symotomatic unprovoked seizure),即無誘因發作但患者存在既往中樞神經系統的損傷,和特發性無誘因發作(Idiopathic unprovoked seizure),即無誘因發作但患者既往不存在中樞神經系統損傷的歷史[7]。癲癇持續狀態(Status epilepticus,SE)根據 2015 年 ILAE 定義為:由于導致癲癇發作終止或引發異常癲癇發作機制的機制失效導致的病癥。驚厥性 SE 定義為連續發作≥5 min,或兩次或多次不連續發作(兩次或多次發作間意識不完全恢復)≥5 min[8]。
1.2 一般資料
通過查閱病歷,使用結構化數據采集表對數據進行回顧和記錄。每例患者均被兩名神經科醫師(分別來自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醫院和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診斷為癲癇發作。該研究經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醫院和華西醫院地方倫理委員會批準。
所有患者收集的人口學信息包括性別、年齡、婚姻狀況、居住地區、教育、工作和民族。臨床信息包括首次癲癇發作的年齡、抗癲癇藥物(AEDs)、EEG 和 MRI(1.5 T)/CT 掃描結果、發作誘因、發作類型,以及是否死亡。大多數患者均有神經影像學檢查,作為例行檢查的一部分。EEG 記錄中的局部或廣義慢波被認為是非特異性異常,而尖波、棘波、棘慢波或尖慢波的局部或全身陣發性癲癇樣放電被認為是癲癇樣放電。癲癇發作根據 ILAE 1981 年和 1989 年分類為部分癲癇發作(簡單部分性發作、復雜部分性發作或繼發性全身強直-陣攣發作)、全身性發作(失神發作、強直、肌陣攣或強直-陣攣)、未分類的發作[9, 10]。診斷基于臨床病史,既往病歷和實驗室結果的基礎上,并通過神經影像學,輔助檢查進一步證實。急性癥狀性癲癇發作的誘因歸因于許多因素,包括腦部感染、腦血管疾病、頭部損傷、產,高原反應、酒精相關及戒斷以及未知病因。其他誘因被分類為“其他”。
1.3 統計學方法
使用 IBM SPSS 23.0 進行統計分析。描述分析患者人口學特征和臨床信息,其中平均值和百分比分別用于描述連續變量和分類變量的分布。
2 結果
2.1 患者一般資料
本研究共納入 101 例患者,其中男 63 例(62.4%),女 38 例(37.6%)。患者平均年齡(43.0±18.4)歲。31 例(30.7%)居住在城市,70 例(69.3%)居住在農區或牧區;藏族 72 例(71.3%),漢族 28 例(27.7%),彝族 1 例(0.9%);小學以下學歷 55 例(54.5%)。見表 1。

2.2 臨床特征
首次癲癇發作的平均年齡(42.6±18.6)歲。不同癲癇發作類型為:單純部分性癲癇發作 3 例(3.0%)、復雜部分性癲癇發作 6 例(6.0%)、部分繼發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 41 例(40.6%)、全面強直陣攣性發作 50 例(49.5%)、未分類 1 例(1.0%)。其中 29 例(28.7%)被診斷為 SE,有 5 例(17.2%)在入院后 30 d 內死亡,其中 2 例為結核性腦膜腦炎,1 例為急性腎功衰,1 例為腦出血,1 例死于癲癇持續狀態所致的呼吸循環衰竭。所有 101 例患者接受了 MRI 或 CT 掃描,有 62 例患者(61.4%)明確影像學結果異常;有 13 例(12.9%)進行了 EEG/VEEG 檢查。101 例患者中有 45 例(44.6%)為急性癥狀性發作。見表 2。

2.3 癲癇誘因及病因
表 3 描述了急性癥狀性發作患者的可能誘因,以及遠期癥狀性發作的可能病因。在急性癥狀性患者當中,最常見的誘因為顱內感染 22 例(48.9%),包括腦囊蟲 4 例(8.9%)、結核感染 8 例(17.8%)、病毒感染 7 例(15.6%)、其他感染 3 例(6.7%)。其他誘因包括腦血管疾病 13 例(28.8%)[包括腦梗塞 5 例(11.1%)、腦出血 8 例(17.7%)]、高原反應 3 例(6.7%)和酒精相關或急性戒斷綜合癥 3 例(6.7%)、其他 3 例(6.7%)。

3 討論
本研究重點研究甘孜藏族自治州首次癲癇發作的臨床特征,以便更好地預防、管理、教育和治療這一地區的首次癲癇發作及癲癇。
該研究對象中男性患者占了 62.4%(男性 vs. 女性,1.65∶1),有可能受到醫院選擇偏移的影響,然而,本研究比例與先前研究中發現的男性患者多于女性患者的比例相似。既往基于社區的研究顯示癲癇發作的發病率男性高于女性,在明尼蘇達州羅切斯特研究中,男性患者為 52.0%,女性患者為 29.5%(1.76∶1)[11-13]。在西藏自治區進行的一項基于社區的調查報告顯示,癲癇發作的男女比例為 1.73∶1[2]。本次研究中患者的平均年齡為(41.8±18.2)歲。14 歲以下兒童通常被送往兒科治療,因此多數患兒未被納入本研究中。與以往以人群為基礎的調查相似,本研究 15~44 歲年齡組的患者超過了一半[1, 13-15]。
本次研究中,急性癥狀性癲癇發作占首次癲癇發作患者的 44.6%,急性癥狀性癲癇發作的流行病調查較少,在既往國外的流行病調查中,急性癥狀性發作約占首次癲癇發作的一半[7]。
強直陣攣發作(全面性或繼發性,91%)是本次研究中最常見的癲癇發作類型。這與西藏自治區先前的研究結果一致[1, 2]。然而在我們的研究患者中,EEG 應用率僅為 12.9%,這可能會降低診斷的準確性,特別是對于癲癇發作的病因學。雖然該研究中,EEG 應用率高于以前在藏區進行的研究[1, 2],但在未來的研究中,這一比率仍有待提高。
29 例患者因 SE 入院,其中 5 例(17.2%)在 30 d 內死亡。有研究報告,在 SE 發作后的第 1 個月,總死亡率約為 20%[16];在沒有誘因的持續狀態中,死亡率大約為 10%[16, 17]。這與該研究的發生率相似,在死亡案例中,有 1 例 SE 出現 2 d 才進行適當的抗癲癇治療。甘孜藏族自治州為偏遠的縣城,需要 1~2 d 的車程才能到達甘孜州人民醫院,患者可能無法獲得及時的診斷和治療。因此,該地區基層醫院醫師早期診斷和控制 SE 能力也非常重要,需要進一步對這些醫師進行相關培訓。
對于急性癥狀性癲癇發作,預后與癲癇不同,急性癥狀性發作在誘因去除后,不一定會再次發作。在急性癥狀性發作患者的治療中,不僅是要控制癲癇,去除誘因也非常重要[7]。由于 EEG 和 CT/MRI 數據的缺乏,西藏自治區以前的兩項基于人群的研究未能充分評估該患者人群中癲癇發作的誘因[1, 2]。一項研究報道,分別有 7 例和 3 例患者因頭部創傷和腦囊蟲而發生癲癇發作[1]。另一項研究[2]確定了 1 例頭部創傷患者,1 例患有神經囊尾蚴病,另外 35 例癲癇發作患者有大量飲酒或酒精戒斷。然而,這兩項研究中約有 80% 的患者原因不明。我們的研究基于住院患者,全部患者接受了 CT/MRI 掃描,對于急性癥狀性癲癇發作,與以往的研究顯示,不同地區的研究發作誘因不同,相比其他地區的研究,本次研究中常見的誘因略有不同。明尼蘇達州羅徹斯特的癲癇流行病學調查發現了腦血管疾病(16%)、創傷(16%)和感染(15%)為主要誘因[7]。尼日利亞的住院患者中感染 36.2%(其中包括 HIV、瘧疾)、卒中 29.8%、代謝性 12.8%[18]。在本研究中,顱內感染是導致急性癥狀性癲癇發作的主要誘因 (48.9%,包括病毒性感染 15.6%、結核性 17.7%、腦囊蟲病 8.9%)。此外,遠期癥狀性發作患者中 12.8% 存在腦包蟲。囊蚴病和包蟲病是甘孜州的流行疾病。一項研究表明,甘孜州雅江縣 22.5%的受試者的囊蟲病血清學陽性,其中半數血清陽性患者出現癲癇發作[19]。另外在甘孜石渠縣有 12.9%的被篩查者感染了棘球蚴病[20]。這些結果表明,在甘孜藏族自治州,囊蟲病、包蟲病和結核治療可能對于預防和治療癲癇發作較為重要。包蟲病若不予手術治療可能是一種致死性的疾病,因此,我們建議所有當地的首次癲癇發作患者均應進行寄生蟲篩查。
本研究中有 3 例患者誘因為高原反應,皆為低海拔地區到甘孜州的旅行者。高海拔地區誘發癲癇發作目前的研究僅為個例報道,其發病率和機制尚不清楚,高海拔地區誘發發作可能與低氧、呼吸性堿中毒、睡眠剝奪等有關[21]。另外,此 3 例患者并未出現嚴重的肺水腫癥狀,既往亦有研究指出,癲癇發作可以先于肺水腫出現,或不伴有肺水腫[22]。甘孜藏族自治州是著名的旅游線路所在地,癲癇患者在高原旅游的安全性,以及高原反應所致的癲癇發作仍有待繼續研究。
局限性:這是一項以醫院為基礎的回顧性研究,未納入<14 歲兒童。這可能會導致納入偏差,研究結果可能不適用于甘孜地區的全部人口。此外,我們發現只有 12.9% 的患者接受了 EEG 檢查,因此,癲癇發作的分類的準確性可能會降低。
目前對藏區癲癇發作的臨床特征及病因的研究尚不多見。本研究對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醫院首次癲癇發作患者的臨床特征進行回顧性分析,以進一步闡明該問題。我們樣本中的大多數患者為強直陣攣癲癇發作。約半數的患者為急性癥狀性癲癇發作,顱內感染(包括腦囊尾蚴病、結核、病腦)、腦血管病是最常見的的誘因,對于遠期癥狀性發作,顱內感染(包蟲、結核)、腦血管病、頭部外傷是最常見的已存在的中樞神經損傷。
該研究表明,控制地方性傳染病,如結核、囊尾蚴病和包蟲病,可能有助于對于更好地預防及控制癲癇發作;同時加強對當地基層醫生進行 SE 的診療培訓,對于當地疾病管理是有必要的。
致謝 感謝甘孜人民醫院神經內科的所有醫生,國際癲癇病友會 Promising Strategies Program 為項目提供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