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查莉, 趙斌, 劉洋毅, 袁佳英, 李洋. “全面二孩”政策下中國育齡婦女二孩生育意愿的 Meta 分析. 中國循證醫學雜志, 2020, 20(11): 1301-1307. doi: 10.7507/1672-2531.202004173 復制
“全面二孩”政策是國家為適應新時代發展需求,促進人口結構、素質、分布的進一步優化,應對社會老齡化、勞動人口減少、出生人口性別比例失調等人口問題而對已有人口政策做出的重大調整和優化[1]。但自 2016 年 1 月 1 日正式實施該政策的 3 年來新增出生人口數未達預期[2],已有文獻報道我國育齡婦女生育意愿已出現差異化,例如李長麗等[3]的研究顯示西安市雁塔區育齡婦女的年齡、文化程度、職業、收入情況等相關變量均影響了她們的再生育意愿;王雪等[4]的研究顯示寧夏兩市已婚育齡婦女二孩生育意愿與其所在城市、年齡以及是否有老人幫助撫育孩子相關。本研究旨在系統評價“全面二孩”政策實施以來,我國育齡婦女的主觀生育意愿現狀,尋找可能影響育齡婦女生育意愿的關鍵因素,為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全面二孩”政策和提高實施效果,提供決策參考。
1 資料與方法
1.1 納入與排除標準
1.1.1 納入標準
① 研究發表時間為 2016 年 1 月 1 日“全面二孩”政策全面實施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② 國內外公開發表的有關我國育齡婦女二孩生育意愿的橫斷面研究;③ 研究對象為未婚、已婚未育、僅育一孩,年齡在 18~49 周歲的育齡婦女;④ 有明確樣本數或主觀愿意生育二孩的人數可以通過已有樣本數據計算獲得意愿生育二孩樣本數。
1.1.2 排除標準
① 針對特殊人群的研究,如醫護人員、大學生等;② 信息不完整、不清楚,原始數據無法轉化計算意愿生育二孩樣本數;③ 重復發表的文獻。
1.2 文獻檢索策略
計算機檢索 CNKI、VIP、WanFang Data、CSSCI、PubMed、EMbase 和 ScienceDirect 數據庫,搜集國內外公開發表的有關我國育齡婦女二孩生育意愿的橫斷面研究,檢索時限均從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此外,追溯納入文獻的參考文獻,以補充獲取相關文獻,檢索采用主題詞與自由詞相結合的方式。中文檢索詞包括:全面二孩、育齡婦女、生育意愿等;英文檢索詞包括:universal two-child policy、China、childbearing age women、fertility desire 等。以 PubMed 為例,其具體檢索策略見框 1。

1.3 文獻篩選和資料提取
由 2 位評價員獨立篩選文獻、提取資料并交叉核對。如有分歧,則通過討論或與第三方協商解決。文獻篩選時首先閱讀文題,在排除明顯不相關的文獻后,進一步閱讀摘要和全文以確定是否納入。如有需要,通過郵件、電話聯系原始研究作者獲取未確定但對本研究非常重要的信息。資料提取內容主要包括:① 納入研究的基本信息,包括研究題目、第一作者、發表雜志及時間等;② 研究對象的基線特征,包括各組樣本數、患者年齡、性別等;③ 偏倚風險評價的關鍵要素;④ 所關注的結局指標和結果測量數據。意愿生育二孩人數,若文獻采用比例或率的形式報告則通過計算進行數據轉化,表示為數量單位。
1.4 納入研究的偏倚風險評價
由 2 名評價員采用目前國際通用的美國醫療保健研究與質量局(Agency for Healthcare Research and Quality,AHRQ)[5]制定的觀察性研究評價工具對納入研究的質量進行評價。該工具包含 11 個條目,分別用“是”、“否”和“不清楚”作答[6]。如果回答“否”或“不清楚”得 0 分,回答“是”得 1 分。各條目總分 0~3 分為低質量,4~7 分為中等質量,8~11 分為高質量[7]。
1.5 統計分析
采用 R 3.6.1 軟件對納入研究的二孩生育意愿率進行合并,并按地區、戶口地、夫妻類型、年齡、文化程度、有無工作、一孩性別分亞組,分別計算二孩生育意愿率,兩樣本率的比較采用二項分布。納入研究結果的異質性采用 Q 檢驗進行分析(檢驗水平為 α=0.1),同時結合 I2 定量判斷異質性大小。若各研究結果之間無統計學異質性,則采用固定效應模型進行 Meta 分析;若各研究結果之間存在異質性,則進一步分析異質性來源,在排除明顯臨床異質性的影響后,采用隨機效應模型進行 Meta 分析,并繪制森林圖。Meta 分析的水準設為 α=0.05,P<0.05 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1 文獻篩選流程及結果
初檢共獲得相關文獻 278 篇,經逐層篩選后,最終納入 15 個橫斷面研究,包括 18 820 名研究對象,文獻篩選流程及結果見圖 1。

2.2 納入研究的基本特征與偏倚風險評價結果


2.3 Meta 分析結果
2.3.1 二孩意愿生育率
異質性檢驗結果顯示,不同研究結果間存在較大異質性(I2=98%,P<0.05),隨機效應模型 Meta 分析結果顯示,我國育齡婦女二孩意愿生育率為 0.42[95%CI(0.37,0.47)]。
2.3.2 亞組分析
分別按地域、戶籍類型、育齡女性年齡、文化程度、有無工作、一孩性別等因素進行亞組分析,并對亞組內不同組進行比較,結果見表 3。東部地區二孩意愿生育率較西部地區高,分別為 0.44 和 0.40;農村戶籍婦女二孩生育意愿率顯著高于非農村戶籍婦女(0.46 vs. 0.35);18~34 歲適齡婦女的二孩生育意愿明顯高于大于 35 歲的婦女(0.49 vs. 0.29);無工作的婦女二孩生育意愿高于有職業的婦女(0.48 vs. 0.40);一孩為女孩的婦女二孩生育意愿率高于一孩為男孩的婦女(0.48 vs. 0.39);雙非(夫妻雙方均為非獨生子女)和單獨夫婦(夫妻雙方只有一方為獨生子女)及雙獨夫婦的二孩生育意愿不全相同,分別為 0.46、0.40 和 0.41;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和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婦女其二孩生育意愿分別為 0.45 和 0.44。

2.4 敏感性分析
通過逐一剔除單個研究進行敏感性分析,結果顯示 Meta 分析結果方向性未改變,說明結果的穩定性較好。
3 討論
2016 年,有研究曾預測,通過實施“全面二孩”政策,可實現 2017 年全年出生人口數在 2 023 萬至 2 195 萬之間[21]。但根據國家統計局相關數據顯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全面二孩”政策開始實施起,2016 年出生人口相比 2015 年由 1 655 萬人攀升至 1 786 萬人,然而在 2017 年和 2018 年出生人口兩連降,分別為 1 723 萬人和 1 523 萬人,其中,2017 年出生人口數比預測減少至少 300 萬人,而 2018 年出生人口數下降更明顯,人口出生率為 1949 年以來的歷史最低值。與此同時,60 周歲以上人口占比創歷史新高,達到總人口的 17.9%,而勞動人口數量也出現多年來首次下降。由此可見,“全面二孩”政策未能達到預期效果,這引發了學術界對“全面二孩”實施效果影響因素的廣泛討論和研究。
生育是從意愿到行為的序列決策和逐漸變化的過程,最終落實到行動才會對生育率產生影響,即從生育動機→生育意愿→生育打算→生育行為→生育率[22]。而社會的整體生育水平受兩個方面的影響:一是國家的生育政策,二是民眾的主觀生育意愿。近年來隨著“單獨二孩”和“全面二孩”政策的相繼放開,國家人口生育政策已出現重大調整,然而,出生人口數未達預期的現實情況表明現階段民眾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為才是決定“全面二孩”政策實施效果的關鍵。生育意愿是人的主觀意愿表達,受到眾多因素的影響,而現有針對二孩生育意愿的研究往往只針對特定地區和行業開展,所得結論也僅能代表特定地區和行業人群的整體生育意愿,另外,育齡婦女是二孩生育的主體,相比于已有的針對人群二孩生育意愿率調查,育齡婦女二孩生育意愿率更能反映實際的二孩生育意愿,因此,本研究系統評價我國“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育齡婦女二孩意愿生育率,探討影響我國育齡婦女二孩生育意愿的各項原因,為今后政策實施提供參考依據。
本 Meta 分析結果顯示,“全面二孩”政策實施以后,我國育齡婦女總二孩意愿生育率為 42.0%。分析影響二孩生育率的因素,發現地域、戶籍地劃分、年齡、職業及一孩性別等都會影響育齡婦女的二孩生育意愿。東部地區比西部地區婦女更愿意生育二孩,這可能與地域間經濟水平差異進而影響生育成本有關,東部地區經濟水平較西部地區普遍要高,對于生養二孩的經濟壓力相對較小,故生育意愿可能更高。戶籍方面,農村婦女的二孩生育意愿顯著高于非農村婦女,產生較大差異可能是受二孩政策的歷史原因影響,因農村地區長期以來對于二孩生育的限制較為寬松,而城鎮居民則相對嚴格執行獨生子女政策,生育觀念難以短時間改變,因此體現在當前生育意愿的差異上。18~34 歲的婦女生育意愿率顯著高于 35 歲及以上生育婦女,眾所周知,婦女生育旺盛的年齡段集中在 20~34 歲,35 歲及以上懷孕的婦女要承擔更多的生育風險,包括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先天遺傳風險、早產、產程延長或難產、孕產期焦慮抑郁等問題,因此高齡婦女對于生育二孩的意愿并不強烈。現代社會對職場女性賦予的責任相對更多,既有職場生態又有家庭分工,她們在面對職場升遷、經濟壓力、人際關系等的同時也要肩負家庭責任,例如贍養老人、養育子女等,因此職場女性往往在二孩生育方面顯得更加理性且謹慎,其生育意愿明顯低于非職場女性。一孩性別為女孩的家庭更愿意生養二孩,提示在一些家庭可能還存在如養兒防老、重男輕女等傳統固有思想。雙非夫婦比單獨或雙獨夫婦更愿意生育二孩,可能原因為有兄弟姐妹的夫妻更易體會有兄弟姐妹的優勢和好處,有意愿繼續延續到自己子女一代。
有研究對育齡人群生育意愿相關影響因素進行分析,結果提示我國育齡家庭愿意生育二孩的最主要原因有:為了避免一孩孤單成長、養兒防老思想及長輩催生等,不愿意生育二孩的主要影響因素為:經濟壓力大、養育成本高、孩子無人照料、影響工作和事業發展[23, 24]。結合本次 Meta 分析結果,可將我國二孩生育影響因素歸納為兩大方面:① 經濟原因,涉及生育女性有無工作、年齡、地域分布等。受 80 年代獨生子女政策影響,目前我國家庭典型模式為一個家庭夫妻兩人要贍養四個老人,養育一個孩子,家庭經濟壓力加大,故對二孩的生育意愿上更加謹慎;② 家庭社會原因,涉及家庭傳統思想、戶口歸屬地(農村或城鎮),生育夫妻類型等,目前還有不少農村家庭存在養兒防老,重男輕女等固有思想,體現在更愿意生育二孩或多孩,但也有不少家庭越來越重視教育質量,更加愿意投入更多時間精力來提高生育質量,因此更愿意只生一個孩子。
針對以上原因,若想進一步提高育齡婦女生育意愿,建議可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分析改進:第一,針對在職女性所面臨的職場、家庭如何實現平衡的現實問題考慮,建議出臺保障育齡女性的生育和就業權益,配套生育政策的保障措施,使這部分育齡女性能無后顧之憂地表達生育意愿[13];第二,除現有生育津貼和產假外,還應加大女性用人單位的獎勵和優惠政策,以減輕企業由于女性勞動者的生育行為所負擔的成本,形成二孩生育成本的家庭、企業和國家三方共同分擔的良性運作格局[25];第三,加強社會文化宣教,尤其是基層或農村地區,逐步縮小城鄉差異,著力改變有關生育的老舊文化觀念,在重視生育質量的基礎上提高生育率。
本研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① 不同研究間異質性較高,分析原因主要為納入的橫斷面調查所設計的量表不統一,均為研究者自行設計調查問卷,不同地區調查對象基線資料不同,問卷內容、側重點、信度及效度均存在差異,反映在被調查者生育意愿率及影響因素方面亦存在差異,因此合并后異質性較高;② 可能影響二孩生育意愿的因素考慮并不全面,如未婚、已婚未育、僅育一孩的婦女二孩生育意愿也可能不同,受納入文獻限制,并未對此進行亞組分析,未來應更深入針對不同人群進行研究;③ 納入調查研究樣本并非均通過隨機抽樣獲得,且樣本量均較小,通過該結果推斷全國育齡婦女生育二孩的意愿及影響因素存在較大偏倚風險。
綜上所述,我國育齡婦女二孩意愿生育率較低,二孩生育率受多方面因素影響。國家在制定生育政策時,須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充分調動不同地域、不同家庭以及社會的主觀能動性,這樣才有可能推動“全面二孩”政策,實現人口數量、質量穩步提升的目的。受納入研究樣本量和質量的限制,本研究結論尚需全國范圍的大樣本分層隨機抽樣調查研究結果予以驗證。
“全面二孩”政策是國家為適應新時代發展需求,促進人口結構、素質、分布的進一步優化,應對社會老齡化、勞動人口減少、出生人口性別比例失調等人口問題而對已有人口政策做出的重大調整和優化[1]。但自 2016 年 1 月 1 日正式實施該政策的 3 年來新增出生人口數未達預期[2],已有文獻報道我國育齡婦女生育意愿已出現差異化,例如李長麗等[3]的研究顯示西安市雁塔區育齡婦女的年齡、文化程度、職業、收入情況等相關變量均影響了她們的再生育意愿;王雪等[4]的研究顯示寧夏兩市已婚育齡婦女二孩生育意愿與其所在城市、年齡以及是否有老人幫助撫育孩子相關。本研究旨在系統評價“全面二孩”政策實施以來,我國育齡婦女的主觀生育意愿現狀,尋找可能影響育齡婦女生育意愿的關鍵因素,為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全面二孩”政策和提高實施效果,提供決策參考。
1 資料與方法
1.1 納入與排除標準
1.1.1 納入標準
① 研究發表時間為 2016 年 1 月 1 日“全面二孩”政策全面實施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② 國內外公開發表的有關我國育齡婦女二孩生育意愿的橫斷面研究;③ 研究對象為未婚、已婚未育、僅育一孩,年齡在 18~49 周歲的育齡婦女;④ 有明確樣本數或主觀愿意生育二孩的人數可以通過已有樣本數據計算獲得意愿生育二孩樣本數。
1.1.2 排除標準
① 針對特殊人群的研究,如醫護人員、大學生等;② 信息不完整、不清楚,原始數據無法轉化計算意愿生育二孩樣本數;③ 重復發表的文獻。
1.2 文獻檢索策略
計算機檢索 CNKI、VIP、WanFang Data、CSSCI、PubMed、EMbase 和 ScienceDirect 數據庫,搜集國內外公開發表的有關我國育齡婦女二孩生育意愿的橫斷面研究,檢索時限均從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此外,追溯納入文獻的參考文獻,以補充獲取相關文獻,檢索采用主題詞與自由詞相結合的方式。中文檢索詞包括:全面二孩、育齡婦女、生育意愿等;英文檢索詞包括:universal two-child policy、China、childbearing age women、fertility desire 等。以 PubMed 為例,其具體檢索策略見框 1。

1.3 文獻篩選和資料提取
由 2 位評價員獨立篩選文獻、提取資料并交叉核對。如有分歧,則通過討論或與第三方協商解決。文獻篩選時首先閱讀文題,在排除明顯不相關的文獻后,進一步閱讀摘要和全文以確定是否納入。如有需要,通過郵件、電話聯系原始研究作者獲取未確定但對本研究非常重要的信息。資料提取內容主要包括:① 納入研究的基本信息,包括研究題目、第一作者、發表雜志及時間等;② 研究對象的基線特征,包括各組樣本數、患者年齡、性別等;③ 偏倚風險評價的關鍵要素;④ 所關注的結局指標和結果測量數據。意愿生育二孩人數,若文獻采用比例或率的形式報告則通過計算進行數據轉化,表示為數量單位。
1.4 納入研究的偏倚風險評價
由 2 名評價員采用目前國際通用的美國醫療保健研究與質量局(Agency for Healthcare Research and Quality,AHRQ)[5]制定的觀察性研究評價工具對納入研究的質量進行評價。該工具包含 11 個條目,分別用“是”、“否”和“不清楚”作答[6]。如果回答“否”或“不清楚”得 0 分,回答“是”得 1 分。各條目總分 0~3 分為低質量,4~7 分為中等質量,8~11 分為高質量[7]。
1.5 統計分析
采用 R 3.6.1 軟件對納入研究的二孩生育意愿率進行合并,并按地區、戶口地、夫妻類型、年齡、文化程度、有無工作、一孩性別分亞組,分別計算二孩生育意愿率,兩樣本率的比較采用二項分布。納入研究結果的異質性采用 Q 檢驗進行分析(檢驗水平為 α=0.1),同時結合 I2 定量判斷異質性大小。若各研究結果之間無統計學異質性,則采用固定效應模型進行 Meta 分析;若各研究結果之間存在異質性,則進一步分析異質性來源,在排除明顯臨床異質性的影響后,采用隨機效應模型進行 Meta 分析,并繪制森林圖。Meta 分析的水準設為 α=0.05,P<0.05 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1 文獻篩選流程及結果
初檢共獲得相關文獻 278 篇,經逐層篩選后,最終納入 15 個橫斷面研究,包括 18 820 名研究對象,文獻篩選流程及結果見圖 1。

2.2 納入研究的基本特征與偏倚風險評價結果


2.3 Meta 分析結果
2.3.1 二孩意愿生育率
異質性檢驗結果顯示,不同研究結果間存在較大異質性(I2=98%,P<0.05),隨機效應模型 Meta 分析結果顯示,我國育齡婦女二孩意愿生育率為 0.42[95%CI(0.37,0.47)]。
2.3.2 亞組分析
分別按地域、戶籍類型、育齡女性年齡、文化程度、有無工作、一孩性別等因素進行亞組分析,并對亞組內不同組進行比較,結果見表 3。東部地區二孩意愿生育率較西部地區高,分別為 0.44 和 0.40;農村戶籍婦女二孩生育意愿率顯著高于非農村戶籍婦女(0.46 vs. 0.35);18~34 歲適齡婦女的二孩生育意愿明顯高于大于 35 歲的婦女(0.49 vs. 0.29);無工作的婦女二孩生育意愿高于有職業的婦女(0.48 vs. 0.40);一孩為女孩的婦女二孩生育意愿率高于一孩為男孩的婦女(0.48 vs. 0.39);雙非(夫妻雙方均為非獨生子女)和單獨夫婦(夫妻雙方只有一方為獨生子女)及雙獨夫婦的二孩生育意愿不全相同,分別為 0.46、0.40 和 0.41;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和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婦女其二孩生育意愿分別為 0.45 和 0.44。

2.4 敏感性分析
通過逐一剔除單個研究進行敏感性分析,結果顯示 Meta 分析結果方向性未改變,說明結果的穩定性較好。
3 討論
2016 年,有研究曾預測,通過實施“全面二孩”政策,可實現 2017 年全年出生人口數在 2 023 萬至 2 195 萬之間[21]。但根據國家統計局相關數據顯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全面二孩”政策開始實施起,2016 年出生人口相比 2015 年由 1 655 萬人攀升至 1 786 萬人,然而在 2017 年和 2018 年出生人口兩連降,分別為 1 723 萬人和 1 523 萬人,其中,2017 年出生人口數比預測減少至少 300 萬人,而 2018 年出生人口數下降更明顯,人口出生率為 1949 年以來的歷史最低值。與此同時,60 周歲以上人口占比創歷史新高,達到總人口的 17.9%,而勞動人口數量也出現多年來首次下降。由此可見,“全面二孩”政策未能達到預期效果,這引發了學術界對“全面二孩”實施效果影響因素的廣泛討論和研究。
生育是從意愿到行為的序列決策和逐漸變化的過程,最終落實到行動才會對生育率產生影響,即從生育動機→生育意愿→生育打算→生育行為→生育率[22]。而社會的整體生育水平受兩個方面的影響:一是國家的生育政策,二是民眾的主觀生育意愿。近年來隨著“單獨二孩”和“全面二孩”政策的相繼放開,國家人口生育政策已出現重大調整,然而,出生人口數未達預期的現實情況表明現階段民眾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為才是決定“全面二孩”政策實施效果的關鍵。生育意愿是人的主觀意愿表達,受到眾多因素的影響,而現有針對二孩生育意愿的研究往往只針對特定地區和行業開展,所得結論也僅能代表特定地區和行業人群的整體生育意愿,另外,育齡婦女是二孩生育的主體,相比于已有的針對人群二孩生育意愿率調查,育齡婦女二孩生育意愿率更能反映實際的二孩生育意愿,因此,本研究系統評價我國“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育齡婦女二孩意愿生育率,探討影響我國育齡婦女二孩生育意愿的各項原因,為今后政策實施提供參考依據。
本 Meta 分析結果顯示,“全面二孩”政策實施以后,我國育齡婦女總二孩意愿生育率為 42.0%。分析影響二孩生育率的因素,發現地域、戶籍地劃分、年齡、職業及一孩性別等都會影響育齡婦女的二孩生育意愿。東部地區比西部地區婦女更愿意生育二孩,這可能與地域間經濟水平差異進而影響生育成本有關,東部地區經濟水平較西部地區普遍要高,對于生養二孩的經濟壓力相對較小,故生育意愿可能更高。戶籍方面,農村婦女的二孩生育意愿顯著高于非農村婦女,產生較大差異可能是受二孩政策的歷史原因影響,因農村地區長期以來對于二孩生育的限制較為寬松,而城鎮居民則相對嚴格執行獨生子女政策,生育觀念難以短時間改變,因此體現在當前生育意愿的差異上。18~34 歲的婦女生育意愿率顯著高于 35 歲及以上生育婦女,眾所周知,婦女生育旺盛的年齡段集中在 20~34 歲,35 歲及以上懷孕的婦女要承擔更多的生育風險,包括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先天遺傳風險、早產、產程延長或難產、孕產期焦慮抑郁等問題,因此高齡婦女對于生育二孩的意愿并不強烈。現代社會對職場女性賦予的責任相對更多,既有職場生態又有家庭分工,她們在面對職場升遷、經濟壓力、人際關系等的同時也要肩負家庭責任,例如贍養老人、養育子女等,因此職場女性往往在二孩生育方面顯得更加理性且謹慎,其生育意愿明顯低于非職場女性。一孩性別為女孩的家庭更愿意生養二孩,提示在一些家庭可能還存在如養兒防老、重男輕女等傳統固有思想。雙非夫婦比單獨或雙獨夫婦更愿意生育二孩,可能原因為有兄弟姐妹的夫妻更易體會有兄弟姐妹的優勢和好處,有意愿繼續延續到自己子女一代。
有研究對育齡人群生育意愿相關影響因素進行分析,結果提示我國育齡家庭愿意生育二孩的最主要原因有:為了避免一孩孤單成長、養兒防老思想及長輩催生等,不愿意生育二孩的主要影響因素為:經濟壓力大、養育成本高、孩子無人照料、影響工作和事業發展[23, 24]。結合本次 Meta 分析結果,可將我國二孩生育影響因素歸納為兩大方面:① 經濟原因,涉及生育女性有無工作、年齡、地域分布等。受 80 年代獨生子女政策影響,目前我國家庭典型模式為一個家庭夫妻兩人要贍養四個老人,養育一個孩子,家庭經濟壓力加大,故對二孩的生育意愿上更加謹慎;② 家庭社會原因,涉及家庭傳統思想、戶口歸屬地(農村或城鎮),生育夫妻類型等,目前還有不少農村家庭存在養兒防老,重男輕女等固有思想,體現在更愿意生育二孩或多孩,但也有不少家庭越來越重視教育質量,更加愿意投入更多時間精力來提高生育質量,因此更愿意只生一個孩子。
針對以上原因,若想進一步提高育齡婦女生育意愿,建議可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分析改進:第一,針對在職女性所面臨的職場、家庭如何實現平衡的現實問題考慮,建議出臺保障育齡女性的生育和就業權益,配套生育政策的保障措施,使這部分育齡女性能無后顧之憂地表達生育意愿[13];第二,除現有生育津貼和產假外,還應加大女性用人單位的獎勵和優惠政策,以減輕企業由于女性勞動者的生育行為所負擔的成本,形成二孩生育成本的家庭、企業和國家三方共同分擔的良性運作格局[25];第三,加強社會文化宣教,尤其是基層或農村地區,逐步縮小城鄉差異,著力改變有關生育的老舊文化觀念,在重視生育質量的基礎上提高生育率。
本研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① 不同研究間異質性較高,分析原因主要為納入的橫斷面調查所設計的量表不統一,均為研究者自行設計調查問卷,不同地區調查對象基線資料不同,問卷內容、側重點、信度及效度均存在差異,反映在被調查者生育意愿率及影響因素方面亦存在差異,因此合并后異質性較高;② 可能影響二孩生育意愿的因素考慮并不全面,如未婚、已婚未育、僅育一孩的婦女二孩生育意愿也可能不同,受納入文獻限制,并未對此進行亞組分析,未來應更深入針對不同人群進行研究;③ 納入調查研究樣本并非均通過隨機抽樣獲得,且樣本量均較小,通過該結果推斷全國育齡婦女生育二孩的意愿及影響因素存在較大偏倚風險。
綜上所述,我國育齡婦女二孩意愿生育率較低,二孩生育率受多方面因素影響。國家在制定生育政策時,須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充分調動不同地域、不同家庭以及社會的主觀能動性,這樣才有可能推動“全面二孩”政策,實現人口數量、質量穩步提升的目的。受納入研究樣本量和質量的限制,本研究結論尚需全國范圍的大樣本分層隨機抽樣調查研究結果予以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