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蘇后腦損傷與心臟驟停(cardiac arrest,CA)患者出院生存率和神經功能預后密切相關。美國神經病學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Neurology,AAN)近日發布最新的實踐指南,更新了各種用于減輕心肺復蘇后腦損傷治療方法的評價。為借鑒和推廣 AAN 對減輕心肺復蘇后腦損傷實踐指南,本文對其進行解讀,以幫助國內醫生更好地學習指南。
引用本文: 楊旻, 王敏, 李惠, 華天鳳, 鄭瑤. 2017 年 AAN 減輕心肺復蘇后腦損傷臨床實踐指南的解讀. 中國循證醫學雜志, 2018, 18(2): 125-129. doi: 10.7507/1672-2531.201711030 復制
心臟驟停(cardiac arrest,CA)患者的預后一直是個臨床難題。目前,美國院外心臟驟停(out-of-hospital cardiac arrest,OHCA)患者存活出院率為 6%~9.6%,院內心臟驟停(in-hospital cardiac arrest,IHCA)存活出院率為 22.3%。有研究表明,CA 患者的預后與復蘇后腦損傷嚴重程度密切相關,因此改善 CA 造成的急性神經系統損傷是提高患者存活出院率的關鍵。為給臨床工作者提供 CA 相關急性腦損傷的最佳治療方案,美國神經病學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Neurology,AAN)指南發展、傳播和實施委員會(Guideline Development,Dissemin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Subcommittee,GDDI)于 2017 年 5 月在 Neurology 上發布了減輕成人心肺復蘇后腦損傷的實踐指南更新版,主要關注如何積極干預復蘇成功后昏迷成人非創傷性 CA 患者腦損傷,以降低此類患者死亡率及致殘率,本文將對指南重點部分進行解讀[1]。
1 指南制訂流程
該指南首先由 GDDI 組建指南撰寫專家委員會,并遵循 2004 版 AAN 指南構建手冊大綱構建指南制訂流程。其次,根據指南主題,專家委員會分兩次檢索了 MEDLINE 和 EMbase 數據庫中相關文獻,檢索時限從 1966 年截至 2016 年 8 月 30 日。排除綜述類文獻和病案報告,并對綜述類文獻進行二次檢索以避免遺漏。由 2 位委員背對背獨立審閱摘要后,由至少 2 位委員分別獨立審查全文。每篇治療性研究由 2 位委員分別按照 AAN 治療性研究證據分級標準定級,如有分歧則由第三位委員加入討論后決定。專家委員會以 Ⅰ、Ⅱ、Ⅲ 級研究為基礎提出本指南的推薦意見,其推薦意見分級標準見表 1。

2 該指南的重點內容
2.1 亞低溫治療(therapeutic mild hypothermia,TH)/目標體溫管理(targeted temperature management,TTM)是否可改善成人非創傷性 CA 患者預后?
2.1.1 初始心律:心室顫動(ventricular fibrillation,VF)/無脈性室性心動過速(pulseless ventricular tachycardia,pVT)
基于 4 個 Ⅰ 級臨床研究的結果顯示,其中 2 個支持采用 TH 治療(核心體溫 32℃~34℃,維持 24 h),可改善 VF/pVT 患者神經功能預后和生存率。對于初始心律為 VF/pVT 復蘇后昏迷者應積極進行 TH 治療(2 個 Ⅰ 級證據,A 級建議)。對于初始心律為 VF 復蘇后昏迷患者,尚缺乏足夠證據判斷 32℃ TH 和 34℃ TH 孰優孰劣(6 個 Ⅲ 級證據,U 級建議)。
Ⅰ 級臨床研究證據顯示,對于初始心律 VF/pVT 或 PEA 復蘇后昏迷患者,TTM(核心體溫 36℃ 維持 24 h,經 8 h 復溫至 37℃ 維持 24 h,再維持<37.5℃ 至復蘇后 72 h)可能在改善神經系統預后和生存率方面與 TH 相當,因此 TTM 可作為 TH 的替代方法(1 個 Ⅰ 級證據,B 級建議)。
TH 研究中兩組患者核心體溫分別為 32℃~34℃ 和>36℃,而 TTM 研究中目標體溫分別為 33℃ 和 36℃。雖有研究顯示 TH 和 TTM 療效相當,但此結論與臨床研究設計方案密切相關,進一步分析發現對照組體溫控制水平(>36℃ 或 36℃)是造成兩組差異的主要因素。AAN 綜合現有研究結果,采用的初始心律 VF/pVT 復蘇后昏迷患者 TTM 方案是根據患者耐受情況將核心體溫控制于 32℃~36℃ 之間,維持 24 h,經 8 h 復溫至 37℃ 維持 24 h,再維持<37.5℃ 至復蘇后 72 h,尤其強調復蘇后 72 h 內無發熱和延長體溫管理時間對預后影響的重要性[2]。
2.1.2 初始心律:無脈性電活動(pulseless electrical activity,PEA)/心臟停博
本指南納入 1 個 Ⅰ 級和 12 個 Ⅲ 級臨床研究,分析 TH(32℃~34℃)對初始心律為 PEA/心臟停搏復蘇后昏迷成人患者的治療價值。Ⅰ 級研究顯示對于 PEA/心臟停搏患者來說,TH 組和 TTM 組死亡率相當,均為 84%(82/98 vs. 74/88)[HR=1.08,95%CI(0.79,1.48)],TTM 治療同樣適用于此類患者[2, 3]。
基于 12 個 Ⅲ 級研究的 Meta 分析結果顯示,相比于非 TH 治療,TH 可改善初始心律為 PEA/心臟停搏復蘇后昏迷成人患者出院時神經功能預后[7 個 Ⅲ 級臨床研究: RD=6%,95%CI(3%,9%)]和生存率[5 個 Ⅲ 級臨床研究: RD=12%,95%CI(8%,16%)](C 級建議)。
2.1.3 降溫治療啟動時機:院前降溫與院內降溫
基于實驗室的研究結果表明,復蘇后盡快開始降溫治療可明顯減輕神經系統損傷。由于復蘇成功后開始 TH 的最佳時間窗尚未確定,ROSC 后是否立即啟動 TH 仍有爭議。本指南通過分析 5 個 Ⅰ 級(表 2)和 1 個 Ⅱ 級臨床研究初步確定院前降溫對患者預后弊大于利。
基于多個 Ⅰ 類臨床研究數據,對于復蘇后昏迷的成人患者,復蘇中或復蘇后啟動院前降溫(靜脈滴注 4℃ 液體和鼻咽部降溫設備)對改善神經系統預后和生存率無益處,且可能存在不良反應,因此本指南不推薦使用院前降溫治療(A 級建議)。AAN 指南建議進一步開展 TH 保護機制的研究,盡早闡明體溫控制的神經保護機制有助于確定啟動 TH 和 TTM 干預的最佳時機。

2.1.4 不同降溫方法的選擇
目前臨床上使用的降溫方法分為體表降溫(如冰毯和冷卻毯自動化系統等)和侵入性降溫(如血管內降溫和腹腔降溫等)兩大類。由于缺乏高質量研究證據支持(僅 2 個 Ⅲ 級臨床研究),目前尚不足以肯定或否定侵入性降溫可取代體表降溫,需開展高質量臨床研究驗證[10, 11]。
2.1.5 標準化治療流程
目前僅有 1 個 Ⅲ 類臨床研究比較了 TH 標準化流程(CODE ICE)和常規治療方法對于復蘇后昏迷成人患者的價值,結果發現標準化流程可縮短 TH 啟動時間和達到目標體溫的時間,但未能提高患者出院生存率和神經功能預后[12]。因此,尚不能肯定或否定標準化治療流程價值,仍需要進一步研究證實。
2.1.6 聯合藥物的 TH
成功的 TH 不僅可提高 CA 后腦損患者的生存率,而且可改善幸存者神經系統功能預后,因此研究者一直在尋找某些藥物或藥物聯合 TH 以更好地改善此類患者預后。1 個 Ⅱ 級臨床研究納入了 49 例 OHCA 患者,隨機分為 TH 24 h(35℃)聯合 輔酶 Q10 組(首劑量 250 mg,150 mg,tid,5 d)和 TH 組,結果顯示聯合輔酶 Q10 組中存活 3 個月的患者數量明顯多于對照組[RD=39%,95%CI(13%,65%)],但兩組間的出院生存率和 3 個月神經功能預后良好的患者數無顯著性差異,各組均未有不良事件報告[13]。本指南推薦對 OHCA 復蘇后昏迷患者可考慮在 TH 治療同時聯合使用輔酶 Q10 以幫助改善生存率(C 級建議)。
1 個 Ⅲ 級研究比較了 TH 聯合 α-促紅細胞生成素(40000 q12 h×2 d)和 TH 療法,結果發現聯合 α-促紅細胞生成素治療對改善復蘇后昏迷患者存活率無明顯益處[RD=8%,95%CI(–20%,36%)],且使用 α-促紅細胞生成素可明顯增加栓塞發生率(15% vs. 5%)。因此,本指南未推薦 TH 聯合 α-促紅細胞生成素的治療方法,建議進行深入研究(U 級建議)。
2.2 神經保護性藥物是否可改善成人非創傷性 CA 患者預后
神經保護性藥物對復蘇后昏迷患者的治療價值一直也是復蘇界的研究熱點。多個臨床研究關注了氙氣、尼莫地平、利多氟嗪、硒劑、硫噴妥鈉、鎂劑、地西泮和類固醇等神經保護性藥物對復蘇后腦損傷的保護作用(表 3),但至今尚無一個神經保護藥物可有效提高患者生存率或神經功能預后,而且可能引發嚴重不良反應(如低血壓、感染等)。因此,本指南未推薦臨床常規使用任何神經保護藥物,建議進行高質量的臨床研究驗證。
2.3 其他醫療措施或聯合治療措施是否可改善成人非創傷性 CA 患者預后
2.3.1 氧氣療法
1 個 Ⅰ 級研究將 28 例 OHCA 患者(初始心律 VF)隨機分組,分別接受吸入氧濃度 30% 或 100% 標準氧療 60 min,結果顯示兩組患者在出院生存率[RD=0%,95%CI(–34%,34%)]和出院良好神經系統預后[RD=14%,95%CI(–51%,22%)]方面差異無統計學意義[21]。但由于此研究統計學精度不足以排除潛在的重要臨床效應,故目前無證據支持或否定 OHCA 患者復蘇后進行 100% 純氧吸入 1 h(U 級建議)。
2.3.2 高通量血液濾過(high-volume hemofiltration,HF)
1 個 Ⅰ 級臨床研究納入了 61 例 OHCA 患者,隨機分為 HF、HF 聯合 TH 及常規治療組,結果顯示 HF 組和對照組的 6 個月生存率差異無統計學意義[HF vs. 常規治療組:RD=24%,95%CI(–5.5%,48.2%);HF+TH vs. 常規治療組:RD=0.8%,95%CI(–16.4%,35.1%)]。研究者調整患者基線特征(包括初始節律)后,多元 logistic 回歸模型顯示 HF 能改善 6 個月生存率[OR=4.4,95%CI(1.1,16.6)],但其可信區間包括了不確定的臨床相關性下限值[23]。因此,尚缺乏足夠證據支持或否定 HF 的使用(U 級建議)。

2.4 未來復蘇后腦損傷研究關注的問題
由于復蘇后患者病情復雜,AAN 指南建議在今后的研究中要特別關注以下問題,見表 4。

3 討論
復蘇后昏迷 CA 患者需入重癥監護病房接受包括神經系統在內的全身臟器系統綜合醫療救治。TH/TTM 已成為改善 VF/pVT 成人患者預后的有效治療方法,但對 PEA/心臟停搏患者的價值尚需更多高質量研究證據支持。為了更好的開展 TH/TTM,研究者需進一步關注誘導和維持 TH/TTM 治療的最佳方案、理想降溫速度、目標溫度范圍優化及復溫方案等。
復蘇后腦損傷相關并發癥包括癲癇、癲癇持續狀態、肌陣攣與腦水腫等,這些并發癥與患者預后及存活患者生活質量密切相關,但相關高質量臨床研究太少而無法提出循證治療建議。雖然目前缺乏循證證據,但在實際臨床救治標準中應充分考慮這些并發癥,采用合理的治療方案以改善 CA 患者預后。
本指南未具體討論撤除生命支持系統對各個臨床研究結果的影響,建議做深入分析以確定此因素的作用。最后,建議深入開展 TH/TTM 輔助療法如體外膜肺氧合和其他治療(如氙氣等)的研究,以提高復蘇后腦損傷的救治成功率。
本指南全面總結和評價了減輕成人非創傷性 CA 患者復蘇后腦損傷的各種干預措施,除肯定 TH/TTM 的治療價值外,對 TH/TTM 標準化流程、降溫方法、聯合藥物的 TH、神經保護藥物及其他聯合或輔助治療方法等問題尚缺乏高質量研究證據。這表明在復蘇后腦損傷領域存在許多尚未解決的難題和研究熱點,需深入開展高質量、多中心的臨床研究,尤其是基于中國人群的高質量研究,也提示我國臨床工作者在實際救治復蘇后腦損傷時應根據患者實際情況,結合本地醫療資源及相關研究進展,為其選擇最恰當的個體化治療方案。
心臟驟停(cardiac arrest,CA)患者的預后一直是個臨床難題。目前,美國院外心臟驟停(out-of-hospital cardiac arrest,OHCA)患者存活出院率為 6%~9.6%,院內心臟驟停(in-hospital cardiac arrest,IHCA)存活出院率為 22.3%。有研究表明,CA 患者的預后與復蘇后腦損傷嚴重程度密切相關,因此改善 CA 造成的急性神經系統損傷是提高患者存活出院率的關鍵。為給臨床工作者提供 CA 相關急性腦損傷的最佳治療方案,美國神經病學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Neurology,AAN)指南發展、傳播和實施委員會(Guideline Development,Dissemin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Subcommittee,GDDI)于 2017 年 5 月在 Neurology 上發布了減輕成人心肺復蘇后腦損傷的實踐指南更新版,主要關注如何積極干預復蘇成功后昏迷成人非創傷性 CA 患者腦損傷,以降低此類患者死亡率及致殘率,本文將對指南重點部分進行解讀[1]。
1 指南制訂流程
該指南首先由 GDDI 組建指南撰寫專家委員會,并遵循 2004 版 AAN 指南構建手冊大綱構建指南制訂流程。其次,根據指南主題,專家委員會分兩次檢索了 MEDLINE 和 EMbase 數據庫中相關文獻,檢索時限從 1966 年截至 2016 年 8 月 30 日。排除綜述類文獻和病案報告,并對綜述類文獻進行二次檢索以避免遺漏。由 2 位委員背對背獨立審閱摘要后,由至少 2 位委員分別獨立審查全文。每篇治療性研究由 2 位委員分別按照 AAN 治療性研究證據分級標準定級,如有分歧則由第三位委員加入討論后決定。專家委員會以 Ⅰ、Ⅱ、Ⅲ 級研究為基礎提出本指南的推薦意見,其推薦意見分級標準見表 1。

2 該指南的重點內容
2.1 亞低溫治療(therapeutic mild hypothermia,TH)/目標體溫管理(targeted temperature management,TTM)是否可改善成人非創傷性 CA 患者預后?
2.1.1 初始心律:心室顫動(ventricular fibrillation,VF)/無脈性室性心動過速(pulseless ventricular tachycardia,pVT)
基于 4 個 Ⅰ 級臨床研究的結果顯示,其中 2 個支持采用 TH 治療(核心體溫 32℃~34℃,維持 24 h),可改善 VF/pVT 患者神經功能預后和生存率。對于初始心律為 VF/pVT 復蘇后昏迷者應積極進行 TH 治療(2 個 Ⅰ 級證據,A 級建議)。對于初始心律為 VF 復蘇后昏迷患者,尚缺乏足夠證據判斷 32℃ TH 和 34℃ TH 孰優孰劣(6 個 Ⅲ 級證據,U 級建議)。
Ⅰ 級臨床研究證據顯示,對于初始心律 VF/pVT 或 PEA 復蘇后昏迷患者,TTM(核心體溫 36℃ 維持 24 h,經 8 h 復溫至 37℃ 維持 24 h,再維持<37.5℃ 至復蘇后 72 h)可能在改善神經系統預后和生存率方面與 TH 相當,因此 TTM 可作為 TH 的替代方法(1 個 Ⅰ 級證據,B 級建議)。
TH 研究中兩組患者核心體溫分別為 32℃~34℃ 和>36℃,而 TTM 研究中目標體溫分別為 33℃ 和 36℃。雖有研究顯示 TH 和 TTM 療效相當,但此結論與臨床研究設計方案密切相關,進一步分析發現對照組體溫控制水平(>36℃ 或 36℃)是造成兩組差異的主要因素。AAN 綜合現有研究結果,采用的初始心律 VF/pVT 復蘇后昏迷患者 TTM 方案是根據患者耐受情況將核心體溫控制于 32℃~36℃ 之間,維持 24 h,經 8 h 復溫至 37℃ 維持 24 h,再維持<37.5℃ 至復蘇后 72 h,尤其強調復蘇后 72 h 內無發熱和延長體溫管理時間對預后影響的重要性[2]。
2.1.2 初始心律:無脈性電活動(pulseless electrical activity,PEA)/心臟停博
本指南納入 1 個 Ⅰ 級和 12 個 Ⅲ 級臨床研究,分析 TH(32℃~34℃)對初始心律為 PEA/心臟停搏復蘇后昏迷成人患者的治療價值。Ⅰ 級研究顯示對于 PEA/心臟停搏患者來說,TH 組和 TTM 組死亡率相當,均為 84%(82/98 vs. 74/88)[HR=1.08,95%CI(0.79,1.48)],TTM 治療同樣適用于此類患者[2, 3]。
基于 12 個 Ⅲ 級研究的 Meta 分析結果顯示,相比于非 TH 治療,TH 可改善初始心律為 PEA/心臟停搏復蘇后昏迷成人患者出院時神經功能預后[7 個 Ⅲ 級臨床研究: RD=6%,95%CI(3%,9%)]和生存率[5 個 Ⅲ 級臨床研究: RD=12%,95%CI(8%,16%)](C 級建議)。
2.1.3 降溫治療啟動時機:院前降溫與院內降溫
基于實驗室的研究結果表明,復蘇后盡快開始降溫治療可明顯減輕神經系統損傷。由于復蘇成功后開始 TH 的最佳時間窗尚未確定,ROSC 后是否立即啟動 TH 仍有爭議。本指南通過分析 5 個 Ⅰ 級(表 2)和 1 個 Ⅱ 級臨床研究初步確定院前降溫對患者預后弊大于利。
基于多個 Ⅰ 類臨床研究數據,對于復蘇后昏迷的成人患者,復蘇中或復蘇后啟動院前降溫(靜脈滴注 4℃ 液體和鼻咽部降溫設備)對改善神經系統預后和生存率無益處,且可能存在不良反應,因此本指南不推薦使用院前降溫治療(A 級建議)。AAN 指南建議進一步開展 TH 保護機制的研究,盡早闡明體溫控制的神經保護機制有助于確定啟動 TH 和 TTM 干預的最佳時機。

2.1.4 不同降溫方法的選擇
目前臨床上使用的降溫方法分為體表降溫(如冰毯和冷卻毯自動化系統等)和侵入性降溫(如血管內降溫和腹腔降溫等)兩大類。由于缺乏高質量研究證據支持(僅 2 個 Ⅲ 級臨床研究),目前尚不足以肯定或否定侵入性降溫可取代體表降溫,需開展高質量臨床研究驗證[10, 11]。
2.1.5 標準化治療流程
目前僅有 1 個 Ⅲ 類臨床研究比較了 TH 標準化流程(CODE ICE)和常規治療方法對于復蘇后昏迷成人患者的價值,結果發現標準化流程可縮短 TH 啟動時間和達到目標體溫的時間,但未能提高患者出院生存率和神經功能預后[12]。因此,尚不能肯定或否定標準化治療流程價值,仍需要進一步研究證實。
2.1.6 聯合藥物的 TH
成功的 TH 不僅可提高 CA 后腦損患者的生存率,而且可改善幸存者神經系統功能預后,因此研究者一直在尋找某些藥物或藥物聯合 TH 以更好地改善此類患者預后。1 個 Ⅱ 級臨床研究納入了 49 例 OHCA 患者,隨機分為 TH 24 h(35℃)聯合 輔酶 Q10 組(首劑量 250 mg,150 mg,tid,5 d)和 TH 組,結果顯示聯合輔酶 Q10 組中存活 3 個月的患者數量明顯多于對照組[RD=39%,95%CI(13%,65%)],但兩組間的出院生存率和 3 個月神經功能預后良好的患者數無顯著性差異,各組均未有不良事件報告[13]。本指南推薦對 OHCA 復蘇后昏迷患者可考慮在 TH 治療同時聯合使用輔酶 Q10 以幫助改善生存率(C 級建議)。
1 個 Ⅲ 級研究比較了 TH 聯合 α-促紅細胞生成素(40000 q12 h×2 d)和 TH 療法,結果發現聯合 α-促紅細胞生成素治療對改善復蘇后昏迷患者存活率無明顯益處[RD=8%,95%CI(–20%,36%)],且使用 α-促紅細胞生成素可明顯增加栓塞發生率(15% vs. 5%)。因此,本指南未推薦 TH 聯合 α-促紅細胞生成素的治療方法,建議進行深入研究(U 級建議)。
2.2 神經保護性藥物是否可改善成人非創傷性 CA 患者預后
神經保護性藥物對復蘇后昏迷患者的治療價值一直也是復蘇界的研究熱點。多個臨床研究關注了氙氣、尼莫地平、利多氟嗪、硒劑、硫噴妥鈉、鎂劑、地西泮和類固醇等神經保護性藥物對復蘇后腦損傷的保護作用(表 3),但至今尚無一個神經保護藥物可有效提高患者生存率或神經功能預后,而且可能引發嚴重不良反應(如低血壓、感染等)。因此,本指南未推薦臨床常規使用任何神經保護藥物,建議進行高質量的臨床研究驗證。
2.3 其他醫療措施或聯合治療措施是否可改善成人非創傷性 CA 患者預后
2.3.1 氧氣療法
1 個 Ⅰ 級研究將 28 例 OHCA 患者(初始心律 VF)隨機分組,分別接受吸入氧濃度 30% 或 100% 標準氧療 60 min,結果顯示兩組患者在出院生存率[RD=0%,95%CI(–34%,34%)]和出院良好神經系統預后[RD=14%,95%CI(–51%,22%)]方面差異無統計學意義[21]。但由于此研究統計學精度不足以排除潛在的重要臨床效應,故目前無證據支持或否定 OHCA 患者復蘇后進行 100% 純氧吸入 1 h(U 級建議)。
2.3.2 高通量血液濾過(high-volume hemofiltration,HF)
1 個 Ⅰ 級臨床研究納入了 61 例 OHCA 患者,隨機分為 HF、HF 聯合 TH 及常規治療組,結果顯示 HF 組和對照組的 6 個月生存率差異無統計學意義[HF vs. 常規治療組:RD=24%,95%CI(–5.5%,48.2%);HF+TH vs. 常規治療組:RD=0.8%,95%CI(–16.4%,35.1%)]。研究者調整患者基線特征(包括初始節律)后,多元 logistic 回歸模型顯示 HF 能改善 6 個月生存率[OR=4.4,95%CI(1.1,16.6)],但其可信區間包括了不確定的臨床相關性下限值[23]。因此,尚缺乏足夠證據支持或否定 HF 的使用(U 級建議)。

2.4 未來復蘇后腦損傷研究關注的問題
由于復蘇后患者病情復雜,AAN 指南建議在今后的研究中要特別關注以下問題,見表 4。

3 討論
復蘇后昏迷 CA 患者需入重癥監護病房接受包括神經系統在內的全身臟器系統綜合醫療救治。TH/TTM 已成為改善 VF/pVT 成人患者預后的有效治療方法,但對 PEA/心臟停搏患者的價值尚需更多高質量研究證據支持。為了更好的開展 TH/TTM,研究者需進一步關注誘導和維持 TH/TTM 治療的最佳方案、理想降溫速度、目標溫度范圍優化及復溫方案等。
復蘇后腦損傷相關并發癥包括癲癇、癲癇持續狀態、肌陣攣與腦水腫等,這些并發癥與患者預后及存活患者生活質量密切相關,但相關高質量臨床研究太少而無法提出循證治療建議。雖然目前缺乏循證證據,但在實際臨床救治標準中應充分考慮這些并發癥,采用合理的治療方案以改善 CA 患者預后。
本指南未具體討論撤除生命支持系統對各個臨床研究結果的影響,建議做深入分析以確定此因素的作用。最后,建議深入開展 TH/TTM 輔助療法如體外膜肺氧合和其他治療(如氙氣等)的研究,以提高復蘇后腦損傷的救治成功率。
本指南全面總結和評價了減輕成人非創傷性 CA 患者復蘇后腦損傷的各種干預措施,除肯定 TH/TTM 的治療價值外,對 TH/TTM 標準化流程、降溫方法、聯合藥物的 TH、神經保護藥物及其他聯合或輔助治療方法等問題尚缺乏高質量研究證據。這表明在復蘇后腦損傷領域存在許多尚未解決的難題和研究熱點,需深入開展高質量、多中心的臨床研究,尤其是基于中國人群的高質量研究,也提示我國臨床工作者在實際救治復蘇后腦損傷時應根據患者實際情況,結合本地醫療資源及相關研究進展,為其選擇最恰當的個體化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