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基本藥物目錄(WHO EML)評價、遴選經過38年發展,申請流程更加科學、規范。但針對WHO EML申請的外部專家評審常需在短時間內快速完成,急需建立一套科學、規范、透明的快速評審方法和流程。WHO EML外審專家循證快速評估方法和流程要點包括:①確定評估需求:基于申請材料,明確評審目的。②構建問題:基于評審目的,轉化為PICOS要素。③文獻檢索與篩選:優先檢索、納入SR或Meta分析、HTA、臨床指南等。④資料提取:基于評審目的,提取主要信息。⑤文獻合成與評價:基于評審要求,定性描述,比較評價結果。⑥形成推薦:明確給出是否同意申請的意見、證據質量和推薦強度。探索建立的WHO EML外審專家循證快速評估的方法和流程已用于指導筆者承擔的第19版WHO EML的評審工作,證實其切實可行,且能滿足快速評估的時間和質量要求,但仍需在實踐檢驗中不斷完善。
引用本文: 李幼平, 喻佳潔, 杜亮, 孫鑫, 鄺心穎, 吳斌, 胡志強, 盧靜, 徐珽, 張伶俐. WHO EML外審專家循證快速評估方法和流程的探索與實踐. 中國循證醫學雜志, 2015, 15(12): 1447-1453. doi: 10.7507/1672-2531.20150235 復制
1 WHO EML外審專家循證快速評估方法和流程產生的背景
1975年世界衛生大會要求世界衛生組織(WHO)幫助成員國遴選與獲得基本藥物。1977年WHO制定了第一個WHO基本藥物目錄(WHO Essential Medicine List,WHO EML),并要求每2年更新一次目錄 [1]。WHO EML專家委員會最初主要由有經驗的科學家與臨床專家組成,輔以制藥企業為觀察員;WHO EML遴選主要基于專家委員會的經驗。2002年起,WHO EML遴選過程更加系統透明 [2],專家委員會成員涵蓋臨床專家、臨床藥師、公共衛生專家、循證專家和指南制定專家等,并引入循證方法。要進入或剔出WHO EML,需先按WHO EML委員會制定的標準化格式提出申請,并提供系統評價證據 [3]。2008年后還需提供按GRADE標準評價的證據分級與推薦強度作為支持證據 [4]。2013年WHO EML委員會對納入目錄藥物的臨床獲益及風險-獲益評估已要求基于系統方法合成并評估證據 [5]。所遞交材料由WHO EML委員會審校并確定評審的申請后即組織相關專家外部評審 [6]。外部評審專家需要在短時間內(通常1~2月)按委員會要求的指標系統審核、評價申請,為WHO EML委員會提供決策推薦。經過不斷發展和優化,WHO EML申請及評審已形成一套標準流程,見圖 1 [7]。

評審專家需基于申請者提供的證據快速評審其社會需求、有效性、安全性、經濟性、可及性等內容。但目前申請者所提交材料質量參差不齊,多數并未能完全按照循證醫學要求進行系統全面檢索、質量評價和證據合成。另一方面,盡管所有評審專家都接受循證理念,掌握查證、用證方法和標準,并盡量用于自己負責的藥物評審中,但靠專家個人力量很難在快速評審中完全做到循證評價,難以判斷申請資料是否基于當前可得最佳證據。因此,急需建立一套科學、規范、透明的快速評估評審方法和流程,協助外審專家在規定時間內快速、客觀評價WHO EML申請材料。
2 對20屆專家委員會WHO EML外部評審標準的標準化和分類
20屆WHO EML專家委員會評價與遴選的外部評審評價共11個條目 [8],見表 1。根據20屆WHO EML專家委員會評價與遴選的外部評審條目,對其進行標準化和分類,見表 2。


3 WHO EML外審專家循證快速評估的流程
本研究探索制定的WHO EML外審專家循證快速評估流程如圖 2所示。
3.1 確定評估需求
WHO EML委員會根據申請者提交的材料向各外部評審專家提出評審要求(表 1)[9],評審專家基于申請材料所及內容,明確評審核心問題:① 是申請某藥物進入WHO EML,如新適應癥、新劑型或規格;還是申請將某藥物剔出WHO EML。② 是否正確闡述相關藥物的疾病負擔和社會需求。
3.2 構建問題
基于申請目的,將擬評價內容轉化為PICOS條目,確定評估的納入和排除標準(圖 2)。

(1)明確目標人群和目標疾病(P)。
(2)明確申請藥物及其規格、劑型、給藥方式等(I)。
(3)明確對照(C),建議根據以下4種情況確定對照:① WHO EML中已有同類藥物,選擇同類藥物為對照;② WHO EML中無同類藥物,參考循證指南和臨床醫生意見確定對照;③ 若目前對該類藥物的使用尚無共識,目前所有其他同類藥物均設為對照;④ 被評藥物不同規格、劑型和給藥方式間的比較。
(4)確定結局指標(O):① 有效性指標:根據循證指南推薦、COMET(Core Outcome Measures in Effectiveness Trials)中收錄相關研究或臨床醫生經驗確定關鍵指標;② 安全性指標:通過檢索美國、加拿大、英國、歐盟、中國不良反應監測網站或咨詢臨床醫生,確定可能與藥物使用相關的重要不良反應;③ 經濟學指標:成本分析(治療費用)和成本效益;④ 其他指標:使用該藥需要的特殊要求或培訓;相關注冊監管信息(新注冊、新適應癥、超說明書使用);循證指南推薦意見。
(5)設定擬納入文獻類型(S):若申請藥物已廣泛使用且有循證臨床指南、系統評價(systematic review,SR)、Meta分析或衛生技術評估(health technology assessment,HTA),則只納入此類研究;若申請藥物為新藥、應急藥物或罕見病用藥,目前尚無SR/Meta分析或衛生技術評估,則考慮納入原始研究,如RCT或觀察性研究。
3.3 文獻檢索
因評估需在短時間內完成,很難做到系統、全面檢索。應先檢索相關性強的SR或Meta分析、HTA和臨床指南。若無,再選擇高質量的原始研究(原始研究首選RCT,其次是觀察性研究),同時包括經濟學研究等 [10]。文獻檢索應注意:① 首先檢索WHO指南網站,確定該藥物是否被新版WHO指南推薦使用,可補充檢索National Guideline Clearinghouse(NGC)、The 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are Excellence(NICE)、Scottish Intercollegiate Guidelines Network(SIGN)和Guideline International Network(GIN);② 主要檢索英文醫學數據庫,首選數據庫包括PubMed、EMbase、Cochrane Database of Systematic Review(CDSR)、Database of Abstract of Reviews of Effects(DARE)、Health Technology Assessment(HTA)和NHS Economic Evaluation Database(NHS EED),可根據評價藥物的具體情況,適當補充專業數據庫,如心理專業可補檢PsycINFO;③ 除專業數據庫外,衛生技術評估研究可補檢CADTH: HTA Database Canadian Search Interface、NIHR Health Technology Assessment(HTA)Programme、CRD database和The International Network of Agencies for Health Technology Assessment(INAHTA);④ 檢索美國、加拿大、英國、歐盟、中國的藥品管理監督局網站,查找與注冊監督、培訓等相關的內容;⑤ 為保證證據時效性,應將發表時間限定在近5~10年內。
3.4 文獻篩選
文獻篩選流程參考Cochrane手冊最新版,通過標題、摘要、全文逐步納入或排除。如時間有限,在文獻篩選過程中出現分歧或需修訂標準,可不再通過第三方協調。為保證質量,在時間允許的條件下,建議仍應由至少2名經培訓合格的研究者獨立篩選,并由第三方裁決分歧。
3.5 資料提取
根據評審目的,優先提取主要信息,包括研究主要目的、方法、結果和局限性等。為保證質量,應由至少2名經培訓合格的研究者獨立進行資料提取,并由第三方對分歧進行裁決,正式提取前應先進行預提取。
3.6 文獻分類
根據20屆WHO EML外部評審標準的標準化和分類,對納入文獻進行分類,主要歸為:疾病負擔與社會需求(Ⅰ);臨床證據:有效性證據、安全性證據(Ⅱ);轉化證據(Ⅲ)。
3.7 文獻評價與合成
WHO EML循證快速評估不再對納入文獻進行定量合并,無論納入SR/Meta分析、HTA或原始研究,均定性描述其結果。評價項目根據需提交的評審報告要求,包括社會需求、指南推薦、比較有效性、比較安全性、比較經濟性、使用特殊性、注冊監管等方面。
目前尚無公認的快速評估質量評價方法,Harker等 [11]的研究結果顯示:僅47%的RR提及證據質量評價,且方法不統一。可根據不同證據類型借鑒公認且最適合該類證據的質量評價工具進行評價,如SR和Meta分析方法學質量評價可采用AMSTAR [12]量表,HTA報告質量評價可采用HTA checklist [13],RCT偏倚風險評價可采用Cochrane手冊 [14]推薦的評價工具,觀察性研究采用Cochrane risk of bias assessment tool for non-randomized studies of interventions (ACROBAT-NRSI)工具 [15]。
3.8 形成推薦及報告
WHO EML循證快速評估的目的是為WHO EML評審委員會對相關申請作出推薦與否的明確答復,故應參考GRADE分級系統針對不同結局指標做出證據質量和推薦強度,并基于綜合評價結果給出贊同或否定申請的意見。快速評估的報告規范見附表 1。

4 討論
4.1 后千年發展目標時代的疾病防治需求與WHO EML評價與遴選的新要求
后千年發展目標時代的疾病防治需求,仍將堅持關注以DALYs為指標的全球、地區(2個以上)的共患重大疾病防治,鼓勵各國采用同樣的指標和方法,關注本國重大疾病防治和以嬰幼兒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及人均期望壽命達標和持續改進。
公眾健康相關性是WHO EML遴選中的重要要求/標準之一,除重大疾病外,可診、可治、可防的罕見病和孤兒藥相關申請不再成為被WHO EML委員會拒絕的理由。第18版WHO EML即納入伊馬替尼用于治療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納入秋水仙堿用于治療地中海熱 [16]。
確保正確和不斷更新的藥品信息是保證藥品合理使用的關鍵。大多數兒童用藥的適應癥和劑量目前還處于說明書外用藥狀態,一些藥品在使用過程中也逐漸改變其最初的適應癥(如秋水仙堿、甲氨蝶呤等)。諸如英國國家處方集(British National Formulary,BNF)或Micromedex等的一些商業或非營利性藥品信息可能提供較新或未經批準的藥品使用適應癥、禁忌癥和不良反應信息,但這些機構發布的藥品信息仍缺乏法律和監管基礎。WHO在藥品信息管理中起到極重要的作用,WHO EML遴選過程即是促進藥品信息更新并保證其臨床與時俱進、合理使用的重要創新和轉化 [16]。
后千年目標時代,WHO EML專家委員會也在探索新的工作模式,著手將成人WHO EML遴選的專家、經驗、方法整合到兒童WHO EML遴選過程中;借鑒Cochrane協作網的組織、證據和人才基礎,組織全球化的證據生產與更新,提高WHO EML對特殊人群需求、評價、使用的合理性,證據的不斷更新完善。同時將WHO EML 38年的成功經驗,擴展到對WHO臨床指南中推薦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循證評價、遴選與使用中,確保WHO臨床指南中推薦的藥品和醫療器械都有證可循、有貨可供、合理安全使用,提高全球、地區和成員國重大疾病的防治績效。
4.2 WHO EML循證快速評價方法和流程的特點
4.2.1 循證快速評估的針對性
快速評估由WHO EML委員會提出需求,基于申請者遞交的申請展開評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外部評審專家常需在4~6周內完成評估,明確循證回答是否同意申請涉及內容。
4.2.2 循證快速評估內容的特殊性
針對WHO EML申請的循證快速評估,除常規評價目標藥物的有效性、安全性、經濟性外,還需評價:① 社會需求:即目標疾病是否具有發病率高、疾病負擔重、對社會家庭影響大等特征。若為罕見疾病,是否無其他更優替代治療。② 特殊使用:是否需經特殊設備給藥,或需經專業培訓方能給藥。③ 注冊監管:是否為新注冊藥物、新注冊適應癥或說明書外用法。④ 是否被WHO指南或其他循證指南推薦使用。⑤ 推薦意見:最后應基于綜合評估結果,對該申請給出明確同意或否定意見及支持證據的質量和推薦強度(表 1)。
4.3 WHO EML循證快速評價方法的局限性與改進建議
WHO EML外審專家循證快速評估受制于評價時限,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快速完成,文獻檢索、證據篩選、數據提取等過程與SR或Meta分析相比潛在偏倚風險都更大。研究者后續可根據需要和條件設計完整的SR或Meta分析進行再次評估,也可借此評價WHO EML循證快速評估對決策者的影響。此外,RR證據質量評價尚無公認標準,因此本研究借鑒各類證據的主流質量評價方法進行,其不足之處尚待不斷實踐中完善補充。
我們應用該規范指導筆者承擔的第19版WHO EML評審任務。實踐結果表明該方法、流程和報告規范切實可行,其評審方法、流程及結果的科學性得到WHO評審委員會一致贊同。尤其利于用周密頂層設計下組織跨專業、學科、技能的老、中、青評價者形成評價小組,集中培訓合格后開始評估,遇到困難召開點評和討論工作會。干中學習,共識提高,按時保質完成評審任務的同時很好的培訓了人才隊伍。
1 WHO EML外審專家循證快速評估方法和流程產生的背景
1975年世界衛生大會要求世界衛生組織(WHO)幫助成員國遴選與獲得基本藥物。1977年WHO制定了第一個WHO基本藥物目錄(WHO Essential Medicine List,WHO EML),并要求每2年更新一次目錄 [1]。WHO EML專家委員會最初主要由有經驗的科學家與臨床專家組成,輔以制藥企業為觀察員;WHO EML遴選主要基于專家委員會的經驗。2002年起,WHO EML遴選過程更加系統透明 [2],專家委員會成員涵蓋臨床專家、臨床藥師、公共衛生專家、循證專家和指南制定專家等,并引入循證方法。要進入或剔出WHO EML,需先按WHO EML委員會制定的標準化格式提出申請,并提供系統評價證據 [3]。2008年后還需提供按GRADE標準評價的證據分級與推薦強度作為支持證據 [4]。2013年WHO EML委員會對納入目錄藥物的臨床獲益及風險-獲益評估已要求基于系統方法合成并評估證據 [5]。所遞交材料由WHO EML委員會審校并確定評審的申請后即組織相關專家外部評審 [6]。外部評審專家需要在短時間內(通常1~2月)按委員會要求的指標系統審核、評價申請,為WHO EML委員會提供決策推薦。經過不斷發展和優化,WHO EML申請及評審已形成一套標準流程,見圖 1 [7]。

評審專家需基于申請者提供的證據快速評審其社會需求、有效性、安全性、經濟性、可及性等內容。但目前申請者所提交材料質量參差不齊,多數并未能完全按照循證醫學要求進行系統全面檢索、質量評價和證據合成。另一方面,盡管所有評審專家都接受循證理念,掌握查證、用證方法和標準,并盡量用于自己負責的藥物評審中,但靠專家個人力量很難在快速評審中完全做到循證評價,難以判斷申請資料是否基于當前可得最佳證據。因此,急需建立一套科學、規范、透明的快速評估評審方法和流程,協助外審專家在規定時間內快速、客觀評價WHO EML申請材料。
2 對20屆專家委員會WHO EML外部評審標準的標準化和分類
20屆WHO EML專家委員會評價與遴選的外部評審評價共11個條目 [8],見表 1。根據20屆WHO EML專家委員會評價與遴選的外部評審條目,對其進行標準化和分類,見表 2。


3 WHO EML外審專家循證快速評估的流程
本研究探索制定的WHO EML外審專家循證快速評估流程如圖 2所示。
3.1 確定評估需求
WHO EML委員會根據申請者提交的材料向各外部評審專家提出評審要求(表 1)[9],評審專家基于申請材料所及內容,明確評審核心問題:① 是申請某藥物進入WHO EML,如新適應癥、新劑型或規格;還是申請將某藥物剔出WHO EML。② 是否正確闡述相關藥物的疾病負擔和社會需求。
3.2 構建問題
基于申請目的,將擬評價內容轉化為PICOS條目,確定評估的納入和排除標準(圖 2)。

(1)明確目標人群和目標疾病(P)。
(2)明確申請藥物及其規格、劑型、給藥方式等(I)。
(3)明確對照(C),建議根據以下4種情況確定對照:① WHO EML中已有同類藥物,選擇同類藥物為對照;② WHO EML中無同類藥物,參考循證指南和臨床醫生意見確定對照;③ 若目前對該類藥物的使用尚無共識,目前所有其他同類藥物均設為對照;④ 被評藥物不同規格、劑型和給藥方式間的比較。
(4)確定結局指標(O):① 有效性指標:根據循證指南推薦、COMET(Core Outcome Measures in Effectiveness Trials)中收錄相關研究或臨床醫生經驗確定關鍵指標;② 安全性指標:通過檢索美國、加拿大、英國、歐盟、中國不良反應監測網站或咨詢臨床醫生,確定可能與藥物使用相關的重要不良反應;③ 經濟學指標:成本分析(治療費用)和成本效益;④ 其他指標:使用該藥需要的特殊要求或培訓;相關注冊監管信息(新注冊、新適應癥、超說明書使用);循證指南推薦意見。
(5)設定擬納入文獻類型(S):若申請藥物已廣泛使用且有循證臨床指南、系統評價(systematic review,SR)、Meta分析或衛生技術評估(health technology assessment,HTA),則只納入此類研究;若申請藥物為新藥、應急藥物或罕見病用藥,目前尚無SR/Meta分析或衛生技術評估,則考慮納入原始研究,如RCT或觀察性研究。
3.3 文獻檢索
因評估需在短時間內完成,很難做到系統、全面檢索。應先檢索相關性強的SR或Meta分析、HTA和臨床指南。若無,再選擇高質量的原始研究(原始研究首選RCT,其次是觀察性研究),同時包括經濟學研究等 [10]。文獻檢索應注意:① 首先檢索WHO指南網站,確定該藥物是否被新版WHO指南推薦使用,可補充檢索National Guideline Clearinghouse(NGC)、The 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are Excellence(NICE)、Scottish Intercollegiate Guidelines Network(SIGN)和Guideline International Network(GIN);② 主要檢索英文醫學數據庫,首選數據庫包括PubMed、EMbase、Cochrane Database of Systematic Review(CDSR)、Database of Abstract of Reviews of Effects(DARE)、Health Technology Assessment(HTA)和NHS Economic Evaluation Database(NHS EED),可根據評價藥物的具體情況,適當補充專業數據庫,如心理專業可補檢PsycINFO;③ 除專業數據庫外,衛生技術評估研究可補檢CADTH: HTA Database Canadian Search Interface、NIHR Health Technology Assessment(HTA)Programme、CRD database和The International Network of Agencies for Health Technology Assessment(INAHTA);④ 檢索美國、加拿大、英國、歐盟、中國的藥品管理監督局網站,查找與注冊監督、培訓等相關的內容;⑤ 為保證證據時效性,應將發表時間限定在近5~10年內。
3.4 文獻篩選
文獻篩選流程參考Cochrane手冊最新版,通過標題、摘要、全文逐步納入或排除。如時間有限,在文獻篩選過程中出現分歧或需修訂標準,可不再通過第三方協調。為保證質量,在時間允許的條件下,建議仍應由至少2名經培訓合格的研究者獨立篩選,并由第三方裁決分歧。
3.5 資料提取
根據評審目的,優先提取主要信息,包括研究主要目的、方法、結果和局限性等。為保證質量,應由至少2名經培訓合格的研究者獨立進行資料提取,并由第三方對分歧進行裁決,正式提取前應先進行預提取。
3.6 文獻分類
根據20屆WHO EML外部評審標準的標準化和分類,對納入文獻進行分類,主要歸為:疾病負擔與社會需求(Ⅰ);臨床證據:有效性證據、安全性證據(Ⅱ);轉化證據(Ⅲ)。
3.7 文獻評價與合成
WHO EML循證快速評估不再對納入文獻進行定量合并,無論納入SR/Meta分析、HTA或原始研究,均定性描述其結果。評價項目根據需提交的評審報告要求,包括社會需求、指南推薦、比較有效性、比較安全性、比較經濟性、使用特殊性、注冊監管等方面。
目前尚無公認的快速評估質量評價方法,Harker等 [11]的研究結果顯示:僅47%的RR提及證據質量評價,且方法不統一。可根據不同證據類型借鑒公認且最適合該類證據的質量評價工具進行評價,如SR和Meta分析方法學質量評價可采用AMSTAR [12]量表,HTA報告質量評價可采用HTA checklist [13],RCT偏倚風險評價可采用Cochrane手冊 [14]推薦的評價工具,觀察性研究采用Cochrane risk of bias assessment tool for non-randomized studies of interventions (ACROBAT-NRSI)工具 [15]。
3.8 形成推薦及報告
WHO EML循證快速評估的目的是為WHO EML評審委員會對相關申請作出推薦與否的明確答復,故應參考GRADE分級系統針對不同結局指標做出證據質量和推薦強度,并基于綜合評價結果給出贊同或否定申請的意見。快速評估的報告規范見附表 1。

4 討論
4.1 后千年發展目標時代的疾病防治需求與WHO EML評價與遴選的新要求
后千年發展目標時代的疾病防治需求,仍將堅持關注以DALYs為指標的全球、地區(2個以上)的共患重大疾病防治,鼓勵各國采用同樣的指標和方法,關注本國重大疾病防治和以嬰幼兒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及人均期望壽命達標和持續改進。
公眾健康相關性是WHO EML遴選中的重要要求/標準之一,除重大疾病外,可診、可治、可防的罕見病和孤兒藥相關申請不再成為被WHO EML委員會拒絕的理由。第18版WHO EML即納入伊馬替尼用于治療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納入秋水仙堿用于治療地中海熱 [16]。
確保正確和不斷更新的藥品信息是保證藥品合理使用的關鍵。大多數兒童用藥的適應癥和劑量目前還處于說明書外用藥狀態,一些藥品在使用過程中也逐漸改變其最初的適應癥(如秋水仙堿、甲氨蝶呤等)。諸如英國國家處方集(British National Formulary,BNF)或Micromedex等的一些商業或非營利性藥品信息可能提供較新或未經批準的藥品使用適應癥、禁忌癥和不良反應信息,但這些機構發布的藥品信息仍缺乏法律和監管基礎。WHO在藥品信息管理中起到極重要的作用,WHO EML遴選過程即是促進藥品信息更新并保證其臨床與時俱進、合理使用的重要創新和轉化 [16]。
后千年目標時代,WHO EML專家委員會也在探索新的工作模式,著手將成人WHO EML遴選的專家、經驗、方法整合到兒童WHO EML遴選過程中;借鑒Cochrane協作網的組織、證據和人才基礎,組織全球化的證據生產與更新,提高WHO EML對特殊人群需求、評價、使用的合理性,證據的不斷更新完善。同時將WHO EML 38年的成功經驗,擴展到對WHO臨床指南中推薦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循證評價、遴選與使用中,確保WHO臨床指南中推薦的藥品和醫療器械都有證可循、有貨可供、合理安全使用,提高全球、地區和成員國重大疾病的防治績效。
4.2 WHO EML循證快速評價方法和流程的特點
4.2.1 循證快速評估的針對性
快速評估由WHO EML委員會提出需求,基于申請者遞交的申請展開評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外部評審專家常需在4~6周內完成評估,明確循證回答是否同意申請涉及內容。
4.2.2 循證快速評估內容的特殊性
針對WHO EML申請的循證快速評估,除常規評價目標藥物的有效性、安全性、經濟性外,還需評價:① 社會需求:即目標疾病是否具有發病率高、疾病負擔重、對社會家庭影響大等特征。若為罕見疾病,是否無其他更優替代治療。② 特殊使用:是否需經特殊設備給藥,或需經專業培訓方能給藥。③ 注冊監管:是否為新注冊藥物、新注冊適應癥或說明書外用法。④ 是否被WHO指南或其他循證指南推薦使用。⑤ 推薦意見:最后應基于綜合評估結果,對該申請給出明確同意或否定意見及支持證據的質量和推薦強度(表 1)。
4.3 WHO EML循證快速評價方法的局限性與改進建議
WHO EML外審專家循證快速評估受制于評價時限,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快速完成,文獻檢索、證據篩選、數據提取等過程與SR或Meta分析相比潛在偏倚風險都更大。研究者后續可根據需要和條件設計完整的SR或Meta分析進行再次評估,也可借此評價WHO EML循證快速評估對決策者的影響。此外,RR證據質量評價尚無公認標準,因此本研究借鑒各類證據的主流質量評價方法進行,其不足之處尚待不斷實踐中完善補充。
我們應用該規范指導筆者承擔的第19版WHO EML評審任務。實踐結果表明該方法、流程和報告規范切實可行,其評審方法、流程及結果的科學性得到WHO評審委員會一致贊同。尤其利于用周密頂層設計下組織跨專業、學科、技能的老、中、青評價者形成評價小組,集中培訓合格后開始評估,遇到困難召開點評和討論工作會。干中學習,共識提高,按時保質完成評審任務的同時很好的培訓了人才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