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索成都地區終末期腎病門診透析治療的定額支付評價指標及其合理額度,為單病種付費提供科學依據。
方法 采用問卷調查法收集患者的費用信息,根據治療原則及統計結果制定賦值評價指標;采用德菲爾法確定賦值分值及定額支付標準。
結果 本調查涉及17家成都市醫療保險特約透析機構,共發出調查表700份,收回調查表686份,排除項目填寫漏項、患者治療信息不準確的調查表26份后,實際納入分析的調查表共660份,占調查總人數的94.28%。調查結果顯示:血液透析治療率占調查人群的84%(555/660),腹膜透析治療率占調查人群的16%(105/660)。通過評估項目賦值后獲得的血液透析門診最低年支付額118 242.75元,腹膜透析門診最低年支付額96 498.00元。
結論 通過治療項目賦值后的門診透析定額支付證據性強,門診透析治療的分級定額支付可使醫療保險基金得到更合理的應用。
引用本文: 文艷秋,蘇偉,謝雨,陶冶,付平,唐曉紅,陳肖蕾. 終末期腎病門診透析治療醫療保險定額支付的橫斷面研究. 中國循證醫學雜志, 2013, 13(4): 379-384. doi: 10.7507/1672-2531.20130064 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