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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據當前法律法規中關于醫療機構“緊急救治權”的相關規定,分析了醫療機構行使“緊急救治權”的原因,以及緊急情況下的患者“不知情”或“知情不同意”以及醫療機構行使“緊急救治權”面臨的風險。提出“緊急情況”的判定、“緊急救治”行為正當性與風險歸屬該如何應對的思路。建議完善相關法律和制度,建立強制醫療保險制度以及完善“緊急救治”的醫療救濟制度。

引用本文: 姜賢飛,廖志林,朱方,鄧紹林. 醫療機構“緊急救治權”存在的問題及思考. 中國循證醫學雜志, 2010, 10(6): 658-660. doi: 10.7507/1672-2531.20100470 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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