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陳兆雷, 張喜成, 孫元, 潘廣銳, 徐淼. 經大隱靜脈-穿通支靜脈入路置管溶栓術治療混合型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的效果. 中國普外基礎與臨床雜志, 2014, 21(9): 1158-1160. doi: 10.7507/1007-9424.20140278 復制
置管溶栓術(catheter-directed thrombolysis,CDT)已漸成為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deep venous thrombo-sis,DVT)的主要治療方法,其可以明顯提高急性期DVT的溶栓效率,降低血栓后綜合征(post-thombosis syndrome,PTS)的發生率[1]。目前,CDT常用的置管途徑有經同側腘靜脈、同側小隱靜脈、對側股靜脈等。2011年10月至2013年5月期間,筆者采用經同側踝大隱靜脈-穿通支靜脈入路,成功為42例急性混合型下肢DVT患者施行了CDT治療,效果滿意,現報道如下。
1 臨床資料
1.1 一般資料
本組42例患者中,男19例,女23例;年齡28~70歲,平均51歲;發病時間2~14 d,中位數為3.5 d;左側33例,右側9例;所有患者均經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診斷為混合型DVT,血栓分布于髂總靜脈內,遠端位于腘靜脈或小腿深靜脈,有3例的近段血栓延伸至下腔靜脈側壁;均表現為單側下肢腫脹和疼痛,均無肺栓塞癥狀。術前雙下肢膝上大腿周徑差為4.8~13.1 cm、(7.76±1.72)cm;小腿周徑差為2.5~6.7 cm、(4.45±1.33)cm;靜脈通暢度評分為10~13分,中位數為12分。均無抗凝和溶栓治療禁忌證,均符合CDT治療的指征[2]。
1.2 方法
1.2.1 置管
為預防肺栓塞的發生,對所有右下肢、部分左下肢DVT患者(左側髂靜脈受壓完全閉塞患者未置入)選擇性置入下腔靜脈濾器,濾器常規經健側股靜脈置入;對血栓累及下腔靜脈下段者,則改經頸靜脈途徑。于小腿上段扎止血帶,經足背淺靜脈穿刺造影,觀察穿通支靜脈情況,判斷經穿通支靜脈置管的可行性,如無合適的穿通支(圖 1)則改為經小隱靜脈途徑。對穿通支靜脈置管可行者再穿刺踝部大隱靜脈(因踝部大隱靜脈表淺,均采用直接穿刺法),將導絲經穿通支靜脈送入深靜脈至下腔靜脈,置入溶栓段長為50 cm的溶栓導管(圖 2),導管頭端置于血栓的近端。

1.2.2 溶栓治療
成功置管后,首先經導管推注2×105 U尿激酶后,即以(2~4)×104 U/24 h持續泵入尿激酶。每24小時行造影觀察血栓溶解情況,同時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4 000 U/12 h)。每天檢測凝血功能并調整尿激酶劑量,造影示血栓完全溶解或48 h后血栓無明顯變化則停用尿激酶。血栓完全溶解后,對殘留嚴重髂靜脈狹窄或閉塞者行球囊擴張、支架置入術。出院后服用華法林3~12個月,術后定期復查凝血功能指標并穿彈力襪。
1.2.3 療效評價
綜合癥狀、體征及造影結果進行效果判斷。療效指標包括患側下肢脹酸情況,兩側肢體的膝上(大腿)和膝下(小腿)10 cm處的周徑差,同時采用靜脈通暢度評分法評估溶栓效果[3]。靜脈通暢改善率(%)=(溶栓前靜脈通暢度評分-溶栓后靜脈通暢度評分)/溶栓前靜脈通暢度評分×100%。靜脈通暢改善率<50%為血栓溶解Ⅰ級,50%~90%為Ⅱ級,>90%為Ⅲ級[4]。
1.3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 19.0軟件包進行統計學分析。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
1.4 結果
本組患者均成功經大隱靜脈-穿通支靜脈入路行CDT治療。溶栓時間為5~7 d、(4.22±1.43)d; < 尿激酶用量為(1.50~5.25)×106 U、(3.165±1.216)×106 U。置管時有33例患者置入下腔靜脈濾器;CDT后有35例患者存在髂靜脈的重度狹窄或閉塞,其中28例施行了球囊擴張、支架置入術,其余7例因側支代償良好行保守治療。所有患者術后下肢脹痛均明顯好轉。術后大腿周徑差縮減為0.5~3.4 cm、(2.21±0.91)cm,小腿周徑差縮減為0.6~2.8 cm、(1.43±0.69)cm,靜脈通暢度評分縮減為0~6分,中位數為3分,與術前相比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t=14.18,P<0.01;t=11.92,P<0.01;Z=-3.03,P<0.01)。術后靜脈通暢情況均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靜脈通暢改善率為30.0%~92.3%、(82.03±21.04)%;其中Ⅰ級19例(45.2%),Ⅱ級15例(35.7%),Ⅲ級8例(19.1%)。術后穿刺處滲血2例,經加壓包扎后好轉;血尿2例,將尿激酶減量后好轉;少量咯血1例,經觀察后自行好轉;無肺栓塞發生及中途退出病例。術后38例患者獲訪3~26個月,中位數為15個月。1例術后8個月出現站立后左下肢墜脹感,經造影證實支架遠端重度狹窄,再次擴張行支架置入術后好轉;1例右側DVT患者于術后14個月發生對側DVT,經再次接受CDT治療后好轉;其余隨訪病例均恢復良好。
2 討論
目前,CDT常用的入路有經同側腘靜脈、同側小隱靜脈、對側股靜脈、對側頸靜脈等。腘靜脈穿刺的缺點是操作時患者需俯臥,這對高齡、體弱及外傷后DVT患者難以實施,且可能損傷腘動脈和脛神經;其對小腿部血栓的溶解效率低,不能快速改善流入道;其穿刺和置管時造成的內膜損傷,易引起腘靜脈和股淺靜脈的血栓蔓延及復發[5]。經小隱靜脈途徑亦為良好的入路,但小隱靜脈較細、穿刺成功率低,常需切開置管,且平臥時暴露不方便,切口易滲血[6]。
自大隱靜脈入路、從隱股點進入髂/股靜脈行CDT可治療髂/股靜脈血栓,但不適于治療混合型DVT。Armon等[5]對混合型DVT患者采用穿刺小腿淺靜脈、經穿通支靜脈進入小腿深靜脈行CDT治療。穿刺內踝部大隱靜脈、經穿通支進入深靜脈操作的優點:踝部大隱靜脈的位置固定,發生DVT后常代償性擴張,故穿刺成功率高;大隱靜脈無重要結構伴行,穿刺并發癥少;護理方便,術后患者可適當活動。大隱靜脈在踝上和膝下有多支穿通支靜脈,下肢DVT患者其穿通支靜脈常會代償性擴張。術中先經足背淺靜脈造影,判斷置管的可行性,對穿通支靜脈向上斜行進入深靜脈、無嚴重扭曲及口徑擴張者,置管成功率高。應盡量選擇較低平面的穿通支,以增加導管與血栓的接觸面積。對下肢DVT行CDT時,應優先置入濾器,特別是需行腔內血栓抽吸、機械切除及支架置入術者,以降低醫源性肺栓塞的發生率[7]。右髂靜脈因受壓而發生髂靜脈閉塞的概率低,且匯入下腔靜脈的角度小,故右下肢DVT繼發肺栓塞的發生率高于左側[8],對這類患者尤應置入濾器。
髂靜脈壓迫綜合征是導致左下肢DVT的重要原因,約66%的無癥狀患者其髂靜脈管腔面積縮小大于25%[9]。Narayan等[8]認為,若受壓管腔面積縮小大于70%,DVT發生率將明顯提高。對于CDT后無法溶解的重度髂靜脈狹窄或閉塞性病變,應行球囊擴張及支架置入術[10]。由于流出道的改善,可以改善靜脈近期和遠期的通暢性,降低下肢靜脈壓力及血栓復發率,減少PTS的發生。國際上對髂靜脈壓迫病變腔內治療的指征尚無統一的規范[11]。
國內李曉強等[12]認為,造影示髂靜脈狹窄>60%或閉塞、病變遠端的側支血管大量開放等可作為需行腔內治療的指征。
筆者對下肢急性混合型DVT患者采用踝部大隱靜脈穿刺、經穿通支靜脈入路行CDT治療,結果顯示,患者的大腿周徑差、小腿周徑差及靜脈通暢度評分均減少或降低,提示該治療方法有效。該方法可使導管直接進入小腿深靜脈,增加了血栓的溶解面積,可以快速建立良好的靜脈流入道,其操作簡便,并發癥少,是臨床值得推廣的溶栓途徑之一。
置管溶栓術(catheter-directed thrombolysis,CDT)已漸成為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deep venous thrombo-sis,DVT)的主要治療方法,其可以明顯提高急性期DVT的溶栓效率,降低血栓后綜合征(post-thombosis syndrome,PTS)的發生率[1]。目前,CDT常用的置管途徑有經同側腘靜脈、同側小隱靜脈、對側股靜脈等。2011年10月至2013年5月期間,筆者采用經同側踝大隱靜脈-穿通支靜脈入路,成功為42例急性混合型下肢DVT患者施行了CDT治療,效果滿意,現報道如下。
1 臨床資料
1.1 一般資料
本組42例患者中,男19例,女23例;年齡28~70歲,平均51歲;發病時間2~14 d,中位數為3.5 d;左側33例,右側9例;所有患者均經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診斷為混合型DVT,血栓分布于髂總靜脈內,遠端位于腘靜脈或小腿深靜脈,有3例的近段血栓延伸至下腔靜脈側壁;均表現為單側下肢腫脹和疼痛,均無肺栓塞癥狀。術前雙下肢膝上大腿周徑差為4.8~13.1 cm、(7.76±1.72)cm;小腿周徑差為2.5~6.7 cm、(4.45±1.33)cm;靜脈通暢度評分為10~13分,中位數為12分。均無抗凝和溶栓治療禁忌證,均符合CDT治療的指征[2]。
1.2 方法
1.2.1 置管
為預防肺栓塞的發生,對所有右下肢、部分左下肢DVT患者(左側髂靜脈受壓完全閉塞患者未置入)選擇性置入下腔靜脈濾器,濾器常規經健側股靜脈置入;對血栓累及下腔靜脈下段者,則改經頸靜脈途徑。于小腿上段扎止血帶,經足背淺靜脈穿刺造影,觀察穿通支靜脈情況,判斷經穿通支靜脈置管的可行性,如無合適的穿通支(圖 1)則改為經小隱靜脈途徑。對穿通支靜脈置管可行者再穿刺踝部大隱靜脈(因踝部大隱靜脈表淺,均采用直接穿刺法),將導絲經穿通支靜脈送入深靜脈至下腔靜脈,置入溶栓段長為50 cm的溶栓導管(圖 2),導管頭端置于血栓的近端。

1.2.2 溶栓治療
成功置管后,首先經導管推注2×105 U尿激酶后,即以(2~4)×104 U/24 h持續泵入尿激酶。每24小時行造影觀察血栓溶解情況,同時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4 000 U/12 h)。每天檢測凝血功能并調整尿激酶劑量,造影示血栓完全溶解或48 h后血栓無明顯變化則停用尿激酶。血栓完全溶解后,對殘留嚴重髂靜脈狹窄或閉塞者行球囊擴張、支架置入術。出院后服用華法林3~12個月,術后定期復查凝血功能指標并穿彈力襪。
1.2.3 療效評價
綜合癥狀、體征及造影結果進行效果判斷。療效指標包括患側下肢脹酸情況,兩側肢體的膝上(大腿)和膝下(小腿)10 cm處的周徑差,同時采用靜脈通暢度評分法評估溶栓效果[3]。靜脈通暢改善率(%)=(溶栓前靜脈通暢度評分-溶栓后靜脈通暢度評分)/溶栓前靜脈通暢度評分×100%。靜脈通暢改善率<50%為血栓溶解Ⅰ級,50%~90%為Ⅱ級,>90%為Ⅲ級[4]。
1.3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 19.0軟件包進行統計學分析。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
1.4 結果
本組患者均成功經大隱靜脈-穿通支靜脈入路行CDT治療。溶栓時間為5~7 d、(4.22±1.43)d; < 尿激酶用量為(1.50~5.25)×106 U、(3.165±1.216)×106 U。置管時有33例患者置入下腔靜脈濾器;CDT后有35例患者存在髂靜脈的重度狹窄或閉塞,其中28例施行了球囊擴張、支架置入術,其余7例因側支代償良好行保守治療。所有患者術后下肢脹痛均明顯好轉。術后大腿周徑差縮減為0.5~3.4 cm、(2.21±0.91)cm,小腿周徑差縮減為0.6~2.8 cm、(1.43±0.69)cm,靜脈通暢度評分縮減為0~6分,中位數為3分,與術前相比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t=14.18,P<0.01;t=11.92,P<0.01;Z=-3.03,P<0.01)。術后靜脈通暢情況均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靜脈通暢改善率為30.0%~92.3%、(82.03±21.04)%;其中Ⅰ級19例(45.2%),Ⅱ級15例(35.7%),Ⅲ級8例(19.1%)。術后穿刺處滲血2例,經加壓包扎后好轉;血尿2例,將尿激酶減量后好轉;少量咯血1例,經觀察后自行好轉;無肺栓塞發生及中途退出病例。術后38例患者獲訪3~26個月,中位數為15個月。1例術后8個月出現站立后左下肢墜脹感,經造影證實支架遠端重度狹窄,再次擴張行支架置入術后好轉;1例右側DVT患者于術后14個月發生對側DVT,經再次接受CDT治療后好轉;其余隨訪病例均恢復良好。
2 討論
目前,CDT常用的入路有經同側腘靜脈、同側小隱靜脈、對側股靜脈、對側頸靜脈等。腘靜脈穿刺的缺點是操作時患者需俯臥,這對高齡、體弱及外傷后DVT患者難以實施,且可能損傷腘動脈和脛神經;其對小腿部血栓的溶解效率低,不能快速改善流入道;其穿刺和置管時造成的內膜損傷,易引起腘靜脈和股淺靜脈的血栓蔓延及復發[5]。經小隱靜脈途徑亦為良好的入路,但小隱靜脈較細、穿刺成功率低,常需切開置管,且平臥時暴露不方便,切口易滲血[6]。
自大隱靜脈入路、從隱股點進入髂/股靜脈行CDT可治療髂/股靜脈血栓,但不適于治療混合型DVT。Armon等[5]對混合型DVT患者采用穿刺小腿淺靜脈、經穿通支靜脈進入小腿深靜脈行CDT治療。穿刺內踝部大隱靜脈、經穿通支進入深靜脈操作的優點:踝部大隱靜脈的位置固定,發生DVT后常代償性擴張,故穿刺成功率高;大隱靜脈無重要結構伴行,穿刺并發癥少;護理方便,術后患者可適當活動。大隱靜脈在踝上和膝下有多支穿通支靜脈,下肢DVT患者其穿通支靜脈常會代償性擴張。術中先經足背淺靜脈造影,判斷置管的可行性,對穿通支靜脈向上斜行進入深靜脈、無嚴重扭曲及口徑擴張者,置管成功率高。應盡量選擇較低平面的穿通支,以增加導管與血栓的接觸面積。對下肢DVT行CDT時,應優先置入濾器,特別是需行腔內血栓抽吸、機械切除及支架置入術者,以降低醫源性肺栓塞的發生率[7]。右髂靜脈因受壓而發生髂靜脈閉塞的概率低,且匯入下腔靜脈的角度小,故右下肢DVT繼發肺栓塞的發生率高于左側[8],對這類患者尤應置入濾器。
髂靜脈壓迫綜合征是導致左下肢DVT的重要原因,約66%的無癥狀患者其髂靜脈管腔面積縮小大于25%[9]。Narayan等[8]認為,若受壓管腔面積縮小大于70%,DVT發生率將明顯提高。對于CDT后無法溶解的重度髂靜脈狹窄或閉塞性病變,應行球囊擴張及支架置入術[10]。由于流出道的改善,可以改善靜脈近期和遠期的通暢性,降低下肢靜脈壓力及血栓復發率,減少PTS的發生。國際上對髂靜脈壓迫病變腔內治療的指征尚無統一的規范[11]。
國內李曉強等[12]認為,造影示髂靜脈狹窄>60%或閉塞、病變遠端的側支血管大量開放等可作為需行腔內治療的指征。
筆者對下肢急性混合型DVT患者采用踝部大隱靜脈穿刺、經穿通支靜脈入路行CDT治療,結果顯示,患者的大腿周徑差、小腿周徑差及靜脈通暢度評分均減少或降低,提示該治療方法有效。該方法可使導管直接進入小腿深靜脈,增加了血栓的溶解面積,可以快速建立良好的靜脈流入道,其操作簡便,并發癥少,是臨床值得推廣的溶栓途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