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吳亙彬, 楊云峰, 伊力哈木·托合提, 李山珠, 俞光榮. Lapidus術式的發展與展望. 中國修復重建外科雜志, 2015, 29(1): 118-122. doi: 10.7507/1002-1892.20150024 復制
1934年Lapidus發表了關于第1跖楔關節融合術(Lapidus術)治療外翻的研究,文中提及1911年Albrecht首次提出對晚期外翻患者行第1跖楔關節融合術的設想,經過不斷改進于1934年應用于臨床,之后該術式逐漸在臨床推廣應用。早期由于固定材料制備技術有限、固定不牢靠,單純跖楔關節截骨融合存在第1跖列短縮等并發癥,預后不佳。隨著固定材料的改進以及操作技術的進步,學者們對Lapidus術式進一步改良,并進行了臨床應用研究。現對Lapidus術式的適應證、禁忌證、術式選擇及其進展作一綜述。
1 適應證及禁忌證
1934年Lapidus提出Lapidus術主要用于矯正外翻、跖內收,適用于外翻角>30°及第1、2跖骨間角度(intermetatarsal angle,IMA)>16°的中重度患者;對于輕度患者,采用Lapidus術會造成過度矯形,引起內翻等并發癥。1989年Johnson首次報道將Lapidus術用于治療風濕性關節炎引起的外翻,獲較好療效。1989年Sangeorzan等提出Lapidus術能糾正復發性外翻中的跖內收畸形。
隨著臨床手術器械、內固定材料的不斷發展以及手術經驗的不斷積累,目前Lapidus術常用適應證為:① 嚴重跖內收,第1跖楔關節內側角>30°者;② 內側柱不穩定者;③ 伴韌帶松弛的中、重度外翻畸形患者;④ 第1跖跗關節炎;⑤ 第1跖楔關節骨折脫位;⑥ 復發性外翻;⑦ 其他足部矯形附加手術;⑧ Morton足病[1-3]。禁忌證:骨骼未發育完全的青少年患者、第1跖骨短縮者、局部軟組織情況差者以及輕中度外翻者 [4]。
2 手術方法
Lapidus術是通過截骨、融合、固定來達到矯正外翻畸形目的,術式可根據患者個體情況進行調整。
2.1 手術切口
外翻手術切口主要有3種。第1種為三切口,切口分別位于第1跖楔關節背內側、第1跖趾關節背側以及第1跖骨干中段背側,主要應用于重度外翻以及風濕性關節畸形矯正。多切口能充分顯露操作部位,但因切口較多,容易影響局部血運。
第2種為兩切口,目前臨床應用較多。切口分別位于第1跖楔關節背內側以及第1跖趾關節內側。與三切口相比,兩切口發生缺血性壞死幾率相對較低,能有效避開切口下血管、神經,但缺點在于跖趾關節軟組織外側松解難度增大[5-6]。
第3種為單切口,切口自第1跖骨干中段至內側楔骨,位于長伸肌內側,長約10 cm。該切口顯露充分,允許在直視下控制畸形矯正角度。缺點為切口較長,容易出現缺血性壞死。為避開重要血管、神經,切口需盡可能偏長伸肌內側,因此外側松解難度較大[7-8]。
選擇手術入路時需要考慮第1跖楔關節的有效顯露,也需要注意避開皮神經以及大隱靜脈等,注意足背動脈與足背內側皮神經的保護。皮神經自外側橫向穿越足背內側切口;而足背動脈在第1跖骨頭頸部分支位于第1跖楔關節遠端1.0~1.5 cm處,穿第1、2跖骨間隙入足底,營養跖骨頭[9]。
2.2 截骨方式
不同的截骨方式能達到不同的矯治效果。臨床截骨工具主要有骨刀、刮匙以及電鋸等,使用前兩者能最大限度保留關節面周圍軟組織,增加關節融合率,并且無因摩擦溫度過高而導致的周圍軟組織壞死[10]。但電鋸操作較細致,能精確截骨,達到滿意矯形效果。
2.2.1 截骨融合
1934年Lapidus報道Lapidus術中先對內側楔骨進行楔形截骨,然后將第1跖骨基底部以及內側楔骨進行融合;隨訪發現,患者術后出現轉移性跖痛、第2跖骨頭跖側胼胝體形成等并發癥。生物力學研究表明,發生以上并發癥的原因是內側楔骨截骨后第1跖列短縮,使應力向外側轉移,導致第2跖骨頭過度負重[11]。
2.2.2 植骨融合
1962年Buston等對Lapidus術式進行改良,包括維持第1跖列長度以及保持融合關節穩定性兩方面。術中對內側楔骨進行楔形截骨后,取第1跖骨頭內側隆突骨贅進行骨移植,植于第1跖骨基底部及內側楔骨之間,可有效避免第1跖列短縮,減少并發癥的發生率[12-14]。
截骨時充分顯露十分關鍵,目前常采用牽開器進行顯露[4]。暴露后關節面軟骨及軟組織清理需徹底,尤其對于內側楔骨跖側軟骨面。隨訪研究亦表明,Lapidus術后復發與軟組織清理不徹底有關 [13]。
2.3 融合部位
2.3.1 雙關節融合
1934年Lapidus報道的Lapidus術式是選擇第1、2跖骨基底部以及第1跖楔關節融合的雙關節融合,隨訪結果表明該融合方式存在植入物斷裂、松動以及第1、2跖骨基底部骨折等并發癥[11]。生物力學研究發現第1、2 跖骨基底之間有一定生理活動度,對第1、2跖骨基底部進行融合,植入物可能因跖骨間剪切力而斷裂[15]。
2.3.2 單關節融合
1980年Buston提出改良Lapidus術式,他們經解剖學研究發現內側楔骨與第2 跖骨基底部有Lisfranc韌帶存在,能相對穩定第1、2跖列,因此Lapidus術中單純融合第1跖跗關節即能滿足第1跖列穩定的需要[16]。但單純融合第1跖列術后存在跖內收復發引起外翻畸形的風險[17]。
2.3.3 原位融合
1987年Jahss等對第1跖楔關節炎患者行Lapidus術式,術中采用第1跖楔關節原位融合,切除關節遠、近端關節面軟骨,對關節面進行微骨折處理后,將關節面融合。術中可先用刀片或微型磨鉆分別切削磨除內側楔骨以及第1跖骨基底部關節面上的軟骨,暴露軟骨下骨并修整,使兩關節面匹配。
2.4 融合方式選擇
目前主要有4種不同融合方式,需根據患者個體情況選擇:① 單純融合第1跖楔關節,適用于僅存在第1跖列不穩定患者,融合后需行第1跖列活動度檢查,如IMA已明顯糾正則無需進行其他糾正[16]。② 第1跖楔關節+第1、2跖骨基底部雙關節融合,適用于跖骨間穩定性試驗陽性,第1、2跖列間相對活動度超過1 cm的患者。當第1跖跗關節融合后,仍存在IMA大及第1、2跖骨間活動度較大等表現時,則需進行第1、2跖骨基底部融合,行傳統Lapidus術式。隨著內植入物的發展,可選擇不銹鋼螺釘等堅強內固定材料,術后斷釘發生率明顯降低 [17]。③ 第1跖楔關節+第1、2跖骨基底部+內側、中間楔骨三關節融合;適用于存在明顯第1、2跖列不穩定,累及內側、中間楔骨的患者。在雙關節融合術后,第1、2跖列仍表現不穩定,表明存在楔骨間不穩定,此時需先清除內側、中間楔骨間軟骨,然后再使用螺釘融合。④ 第1跖楔關節原位融合,適用于單純第1跖楔關節炎不伴明顯畸形的患者,患者僅表現為足負重時疼痛。
2.5 固定方式
隨著材料的不斷發展,臨床內固定材料的強度以及穩定性得到加強,Lapidus術后內固定相關并發癥發生率也顯著下降。各種融合固定方式有著各自優勢及不足。
2.5.1 縫線
1934年Lapidus在術中使用鉻制縫線進行固定,通過自第1跖骨基底部背外側向楔骨間關節背側方向開鑿1條骨隧道,鉻制縫線穿過骨隧道于跗骨背側韌帶上打結固定。單純縫線固定穩定性相對不足,術后融合移位以及骨不連發生率均較高,可達35%[11]。
2.5.2 克氏針
1980年Giannestras與Bustson首次提出使用克氏針固定第1、2跖骨基底部,并臨床應用于119足Lapidus術中,術后優良率達92%,其中11足出現第2跖骨頭足底胼胝體疼痛,10足出現骨不連。以上并發癥發生與克氏針固定穩定性不足、術后非負重恢復時間較長有關。目前,克氏針主要在其他內植入物固定前提下,作暫時輔助固定,并于術后2周拔出。
2.5.3 螺釘固定
Sangeorzan和 Hansen在1989年首次使用螺釘進行融合固定,螺釘固定成為了改良Lapidus術式固定的金標準。螺釘固定顯著縮短了術后骨愈合時間,并且穩定性較好。與鋼板固定相比,螺釘固定操作簡便,對骨皮質血運破壞較少。術中采用2枚螺釘交叉固定,其中1枚拉力螺釘由遠端向近端,遠離融合部位2.0~2.5 cm,自背側向跖側方向與第1跖列平行,水平面上垂直于關節面,矢狀面上與關節面成角植釘,對融合部位起到良好加壓作用;另1枚普通螺釘自近端向遠端,從背側向跖側植釘,起到固定第1跖骨的作用,防止其旋轉畸形復發[18-19]。
2.5.4 鋼板(加螺釘)固定
早期鋼板固定使用的是H型鋼板,由于無法匹配第1跖楔關節解剖結構,不能提供足夠的穩定性。Gallentine等[20]在使用H型鋼板固定前,聯合1枚加壓螺釘自遠端背側向近端跖側固定,不僅能對融合關節加壓穩定,也防止了第1跖骨旋轉移位。與單純螺釘固定相比,這種固定方式更穩定堅固,術后并發癥發生率較低。生物力學研究也證實,這種聯合固定方式是除跖側鋼板固定外最穩定堅固的固定方式[21]。
之后出現了T型鋼板,其位于跖骨上的直頭具有加壓作用,并且由于應用了鎖定技術,增加了固定穩定性。但T型鋼板屬于直型鋼板,與局部解剖結構不夠吻合,無法完全貼服融合部位,術后融合部位有不穩定風險[5]。
近期,有學者在Lapidus術中使用了第1跖楔關節解剖型鋼板(Arthrex公司,美國),該鋼板與關節解剖結構較吻合,鋼板放置在跖趾關節背側,能夠較好貼服。同時,因解剖型鋼板體積小,減少了對脛前肌腱以及趾伸肌腱止點破壞。鋼板放置后再自近端跖骨跖側向內側楔骨背側植入1枚加壓螺釘,能有效防止跖骨旋轉移位。經臨床應用治療40例外翻患者,術后隨訪IMA平均為4.32°(0~6.5°),美國足踝評分系統(AOFAS)評分平均為88.24分(72~95分),骨不連發生率僅2.27%[22]。
生物力學研究表明鋼板+板間加壓螺釘具有較穩定堅固的固定效果[23]。雖然跖側加壓螺釘明顯優于板間加壓螺釘,但跖側入路風險以及破壞較大。因此目前臨床常用的鋼板固定方式為:1枚板間加壓螺釘自近端跖骨向內側楔骨固定加壓,然后再聯合應用1塊解剖型鋼板[13, 17, 24]。
2.5.5 髓內固定技術
2014年Magin等[3]發明了Lapidus術髓內固定系統,并臨床應用21例;術后患者獲隨訪21個月,平均外翻角度從術前48°改善為15°,跖間角從18°改善為8°,AOFAS評分平均81分,均無嚴重并發癥發生,僅4例出現螺釘松動。
2.5.6 外固定支架
與外翻其他術式相比,Lapidus術后患者下地負重時間延長,因而增加了術后并發癥風險。為了縮短非負重時間,臨床近年出現采用外固定支架的報道,但由術后預后效果差異較大,其臨床應用仍存在爭議。
1986年,Amarnek首先報道了在Lapidus術中使用外固定支架固定。Wang等[25]對102例外翻患者行Lapidus術后采用單純外固定支架固定,患者術后平均6 d下地完全負重,關節融合時間平均為5.3周,因此他們認為外固定支架具有融合率高、能早期負重、隨意調節融合部位壓力的優點,并且術后并發生少,僅部分患者出現針道感染,對癥處理后均能夠痊愈。
而Treadwell等[26]的研究卻得出相反結果。他們對11例Lapidus術后單純使用外固定支架固定的患者進行隨訪。患者采用4枚1.5 mm或2.0 mm克氏針固定外固定支架,遠端穿透第1跖骨兩層骨皮質,近端1枚傾斜僅穿內側楔骨以及第2跖骨基底部單層骨皮,另1枚穿過自體植骨。術后第3天患者允許足跟負重下地行走。其中62%患者術后發生并發癥,以針道感染多見(62%),多為近端針道,20%因嚴重感染需拆除外固定支架;其他并發癥還包括皮膚牽張以及血管、神經損傷、克氏針斷裂等。11例患者骨愈合率為88%,骨不連發生率達18%。
生物力學研究表明[26],與內固定相比,外固定支架無顯著提高融合部穩定性及強度的優勢。且外固定支架針道對患者造成額外創傷,也存在感染風險。其次,目前外翻治療傾向于微創,應盡可能減少對足部軟組織損傷,而外固定支架體積較大,增大了手術創傷及風險,故Lapidus術后單純外固定支架固定的實用性還需進一步研究。
3 并發癥
目前,Lapidus術式已較成熟,術后并發癥較少,其中骨不連為常見并發癥,其中單足手術發生率為2%~12%,雙足同時手術約為33%[27]。其他并發癥包括足部腫脹(>6月)、內翻畸形、畸形復發、靜脈血栓形成、內植物松動、斷裂以及轉移性跖痛等[27]。
導致骨不連的原因較多,主要為內固定不穩定、第1跖骨短縮、第1跖骨頭上移等[4]。骨不連可分為兩種類型,以有無癥狀區分。無癥狀者僅表現為影像學檢查示骨不連,無需特殊處理。而后者為骨性骨不連,則需手術干預,需重新取脛骨遠端自體骨移植二次融合。注意二次融合術中選擇的鋼板應長于Lapidus術中固定鋼板,為了增加螺釘穩定性,需避開原手術螺釘骨髓道。骨不連患者多數可通過對癥處理獲明顯緩解[28]。
Lapidus術后10%發生遲發性內翻[4],通常是由于對第1跖骨頭內側隆突截骨過多或IMA矯正過度造成。
4 關節鏡技術
目前,有報道使用關節鏡進行Lapidus術治療外翻,并獲得滿意療效。2005年Lui等[29]首次報道關節鏡下行Lapidus術,并且提出關節鏡操作的4大優勢:① 最大程度減少了骨量丟失,對軟組織保護較好,對壞死退變組織清除徹底;② 對關節深面病變觀察徹底;③ 創傷小,外觀較好;④ 術后骨不連發生幾率降低。
Michels等[30]對5例外翻患者于關節鏡下行Lapidus術,術后患者AOFAS評分較術前顯著提高,IMA較術前平均減少10.6°,均獲骨性愈合。因此他們提出關節鏡可作為外翻復發二期翻修術式選擇之一。Lui等[1]對1例Lapidus術后骨性骨不連伴疼痛的患者行二期融合手術。手術取跖側及背側切口,使用2.7 mm、30°足關節鏡操作,分別應用銼刀以及探針松解關節周圍軟組織以及粘連脛前肌腱;刨削刀清理關節面,自體髂骨植骨,2.5 mm鉆頭將松質骨植入,最后使用1枚4.0 mm空心拉力螺釘融合。術后6周患者部分負重,8周達骨性融合[1]。
5 展望
跖楔關節是能動關節,融合后會造成臨近關節應力增加,術后遠期并發癥增多,因此Lapidus術常作為中晚期外翻治療的最終選擇。隨著手術技術的成熟、固定材料及手術設備的發展,Lapidus術預后不斷提高,術者可根據患者個體情況選擇切口、截骨、融合固定方式,以達到最佳矯正效果。而關節鏡技術的應用,使Lapidus術式向著微創方向進一步發展。
1934年Lapidus發表了關于第1跖楔關節融合術(Lapidus術)治療外翻的研究,文中提及1911年Albrecht首次提出對晚期外翻患者行第1跖楔關節融合術的設想,經過不斷改進于1934年應用于臨床,之后該術式逐漸在臨床推廣應用。早期由于固定材料制備技術有限、固定不牢靠,單純跖楔關節截骨融合存在第1跖列短縮等并發癥,預后不佳。隨著固定材料的改進以及操作技術的進步,學者們對Lapidus術式進一步改良,并進行了臨床應用研究。現對Lapidus術式的適應證、禁忌證、術式選擇及其進展作一綜述。
1 適應證及禁忌證
1934年Lapidus提出Lapidus術主要用于矯正外翻、跖內收,適用于外翻角>30°及第1、2跖骨間角度(intermetatarsal angle,IMA)>16°的中重度患者;對于輕度患者,采用Lapidus術會造成過度矯形,引起內翻等并發癥。1989年Johnson首次報道將Lapidus術用于治療風濕性關節炎引起的外翻,獲較好療效。1989年Sangeorzan等提出Lapidus術能糾正復發性外翻中的跖內收畸形。
隨著臨床手術器械、內固定材料的不斷發展以及手術經驗的不斷積累,目前Lapidus術常用適應證為:① 嚴重跖內收,第1跖楔關節內側角>30°者;② 內側柱不穩定者;③ 伴韌帶松弛的中、重度外翻畸形患者;④ 第1跖跗關節炎;⑤ 第1跖楔關節骨折脫位;⑥ 復發性外翻;⑦ 其他足部矯形附加手術;⑧ Morton足病[1-3]。禁忌證:骨骼未發育完全的青少年患者、第1跖骨短縮者、局部軟組織情況差者以及輕中度外翻者 [4]。
2 手術方法
Lapidus術是通過截骨、融合、固定來達到矯正外翻畸形目的,術式可根據患者個體情況進行調整。
2.1 手術切口
外翻手術切口主要有3種。第1種為三切口,切口分別位于第1跖楔關節背內側、第1跖趾關節背側以及第1跖骨干中段背側,主要應用于重度外翻以及風濕性關節畸形矯正。多切口能充分顯露操作部位,但因切口較多,容易影響局部血運。
第2種為兩切口,目前臨床應用較多。切口分別位于第1跖楔關節背內側以及第1跖趾關節內側。與三切口相比,兩切口發生缺血性壞死幾率相對較低,能有效避開切口下血管、神經,但缺點在于跖趾關節軟組織外側松解難度增大[5-6]。
第3種為單切口,切口自第1跖骨干中段至內側楔骨,位于長伸肌內側,長約10 cm。該切口顯露充分,允許在直視下控制畸形矯正角度。缺點為切口較長,容易出現缺血性壞死。為避開重要血管、神經,切口需盡可能偏長伸肌內側,因此外側松解難度較大[7-8]。
選擇手術入路時需要考慮第1跖楔關節的有效顯露,也需要注意避開皮神經以及大隱靜脈等,注意足背動脈與足背內側皮神經的保護。皮神經自外側橫向穿越足背內側切口;而足背動脈在第1跖骨頭頸部分支位于第1跖楔關節遠端1.0~1.5 cm處,穿第1、2跖骨間隙入足底,營養跖骨頭[9]。
2.2 截骨方式
不同的截骨方式能達到不同的矯治效果。臨床截骨工具主要有骨刀、刮匙以及電鋸等,使用前兩者能最大限度保留關節面周圍軟組織,增加關節融合率,并且無因摩擦溫度過高而導致的周圍軟組織壞死[10]。但電鋸操作較細致,能精確截骨,達到滿意矯形效果。
2.2.1 截骨融合
1934年Lapidus報道Lapidus術中先對內側楔骨進行楔形截骨,然后將第1跖骨基底部以及內側楔骨進行融合;隨訪發現,患者術后出現轉移性跖痛、第2跖骨頭跖側胼胝體形成等并發癥。生物力學研究表明,發生以上并發癥的原因是內側楔骨截骨后第1跖列短縮,使應力向外側轉移,導致第2跖骨頭過度負重[11]。
2.2.2 植骨融合
1962年Buston等對Lapidus術式進行改良,包括維持第1跖列長度以及保持融合關節穩定性兩方面。術中對內側楔骨進行楔形截骨后,取第1跖骨頭內側隆突骨贅進行骨移植,植于第1跖骨基底部及內側楔骨之間,可有效避免第1跖列短縮,減少并發癥的發生率[12-14]。
截骨時充分顯露十分關鍵,目前常采用牽開器進行顯露[4]。暴露后關節面軟骨及軟組織清理需徹底,尤其對于內側楔骨跖側軟骨面。隨訪研究亦表明,Lapidus術后復發與軟組織清理不徹底有關 [13]。
2.3 融合部位
2.3.1 雙關節融合
1934年Lapidus報道的Lapidus術式是選擇第1、2跖骨基底部以及第1跖楔關節融合的雙關節融合,隨訪結果表明該融合方式存在植入物斷裂、松動以及第1、2跖骨基底部骨折等并發癥[11]。生物力學研究發現第1、2 跖骨基底之間有一定生理活動度,對第1、2跖骨基底部進行融合,植入物可能因跖骨間剪切力而斷裂[15]。
2.3.2 單關節融合
1980年Buston提出改良Lapidus術式,他們經解剖學研究發現內側楔骨與第2 跖骨基底部有Lisfranc韌帶存在,能相對穩定第1、2跖列,因此Lapidus術中單純融合第1跖跗關節即能滿足第1跖列穩定的需要[16]。但單純融合第1跖列術后存在跖內收復發引起外翻畸形的風險[17]。
2.3.3 原位融合
1987年Jahss等對第1跖楔關節炎患者行Lapidus術式,術中采用第1跖楔關節原位融合,切除關節遠、近端關節面軟骨,對關節面進行微骨折處理后,將關節面融合。術中可先用刀片或微型磨鉆分別切削磨除內側楔骨以及第1跖骨基底部關節面上的軟骨,暴露軟骨下骨并修整,使兩關節面匹配。
2.4 融合方式選擇
目前主要有4種不同融合方式,需根據患者個體情況選擇:① 單純融合第1跖楔關節,適用于僅存在第1跖列不穩定患者,融合后需行第1跖列活動度檢查,如IMA已明顯糾正則無需進行其他糾正[16]。② 第1跖楔關節+第1、2跖骨基底部雙關節融合,適用于跖骨間穩定性試驗陽性,第1、2跖列間相對活動度超過1 cm的患者。當第1跖跗關節融合后,仍存在IMA大及第1、2跖骨間活動度較大等表現時,則需進行第1、2跖骨基底部融合,行傳統Lapidus術式。隨著內植入物的發展,可選擇不銹鋼螺釘等堅強內固定材料,術后斷釘發生率明顯降低 [17]。③ 第1跖楔關節+第1、2跖骨基底部+內側、中間楔骨三關節融合;適用于存在明顯第1、2跖列不穩定,累及內側、中間楔骨的患者。在雙關節融合術后,第1、2跖列仍表現不穩定,表明存在楔骨間不穩定,此時需先清除內側、中間楔骨間軟骨,然后再使用螺釘融合。④ 第1跖楔關節原位融合,適用于單純第1跖楔關節炎不伴明顯畸形的患者,患者僅表現為足負重時疼痛。
2.5 固定方式
隨著材料的不斷發展,臨床內固定材料的強度以及穩定性得到加強,Lapidus術后內固定相關并發癥發生率也顯著下降。各種融合固定方式有著各自優勢及不足。
2.5.1 縫線
1934年Lapidus在術中使用鉻制縫線進行固定,通過自第1跖骨基底部背外側向楔骨間關節背側方向開鑿1條骨隧道,鉻制縫線穿過骨隧道于跗骨背側韌帶上打結固定。單純縫線固定穩定性相對不足,術后融合移位以及骨不連發生率均較高,可達35%[11]。
2.5.2 克氏針
1980年Giannestras與Bustson首次提出使用克氏針固定第1、2跖骨基底部,并臨床應用于119足Lapidus術中,術后優良率達92%,其中11足出現第2跖骨頭足底胼胝體疼痛,10足出現骨不連。以上并發癥發生與克氏針固定穩定性不足、術后非負重恢復時間較長有關。目前,克氏針主要在其他內植入物固定前提下,作暫時輔助固定,并于術后2周拔出。
2.5.3 螺釘固定
Sangeorzan和 Hansen在1989年首次使用螺釘進行融合固定,螺釘固定成為了改良Lapidus術式固定的金標準。螺釘固定顯著縮短了術后骨愈合時間,并且穩定性較好。與鋼板固定相比,螺釘固定操作簡便,對骨皮質血運破壞較少。術中采用2枚螺釘交叉固定,其中1枚拉力螺釘由遠端向近端,遠離融合部位2.0~2.5 cm,自背側向跖側方向與第1跖列平行,水平面上垂直于關節面,矢狀面上與關節面成角植釘,對融合部位起到良好加壓作用;另1枚普通螺釘自近端向遠端,從背側向跖側植釘,起到固定第1跖骨的作用,防止其旋轉畸形復發[18-19]。
2.5.4 鋼板(加螺釘)固定
早期鋼板固定使用的是H型鋼板,由于無法匹配第1跖楔關節解剖結構,不能提供足夠的穩定性。Gallentine等[20]在使用H型鋼板固定前,聯合1枚加壓螺釘自遠端背側向近端跖側固定,不僅能對融合關節加壓穩定,也防止了第1跖骨旋轉移位。與單純螺釘固定相比,這種固定方式更穩定堅固,術后并發癥發生率較低。生物力學研究也證實,這種聯合固定方式是除跖側鋼板固定外最穩定堅固的固定方式[21]。
之后出現了T型鋼板,其位于跖骨上的直頭具有加壓作用,并且由于應用了鎖定技術,增加了固定穩定性。但T型鋼板屬于直型鋼板,與局部解剖結構不夠吻合,無法完全貼服融合部位,術后融合部位有不穩定風險[5]。
近期,有學者在Lapidus術中使用了第1跖楔關節解剖型鋼板(Arthrex公司,美國),該鋼板與關節解剖結構較吻合,鋼板放置在跖趾關節背側,能夠較好貼服。同時,因解剖型鋼板體積小,減少了對脛前肌腱以及趾伸肌腱止點破壞。鋼板放置后再自近端跖骨跖側向內側楔骨背側植入1枚加壓螺釘,能有效防止跖骨旋轉移位。經臨床應用治療40例外翻患者,術后隨訪IMA平均為4.32°(0~6.5°),美國足踝評分系統(AOFAS)評分平均為88.24分(72~95分),骨不連發生率僅2.27%[22]。
生物力學研究表明鋼板+板間加壓螺釘具有較穩定堅固的固定效果[23]。雖然跖側加壓螺釘明顯優于板間加壓螺釘,但跖側入路風險以及破壞較大。因此目前臨床常用的鋼板固定方式為:1枚板間加壓螺釘自近端跖骨向內側楔骨固定加壓,然后再聯合應用1塊解剖型鋼板[13, 17, 24]。
2.5.5 髓內固定技術
2014年Magin等[3]發明了Lapidus術髓內固定系統,并臨床應用21例;術后患者獲隨訪21個月,平均外翻角度從術前48°改善為15°,跖間角從18°改善為8°,AOFAS評分平均81分,均無嚴重并發癥發生,僅4例出現螺釘松動。
2.5.6 外固定支架
與外翻其他術式相比,Lapidus術后患者下地負重時間延長,因而增加了術后并發癥風險。為了縮短非負重時間,臨床近年出現采用外固定支架的報道,但由術后預后效果差異較大,其臨床應用仍存在爭議。
1986年,Amarnek首先報道了在Lapidus術中使用外固定支架固定。Wang等[25]對102例外翻患者行Lapidus術后采用單純外固定支架固定,患者術后平均6 d下地完全負重,關節融合時間平均為5.3周,因此他們認為外固定支架具有融合率高、能早期負重、隨意調節融合部位壓力的優點,并且術后并發生少,僅部分患者出現針道感染,對癥處理后均能夠痊愈。
而Treadwell等[26]的研究卻得出相反結果。他們對11例Lapidus術后單純使用外固定支架固定的患者進行隨訪。患者采用4枚1.5 mm或2.0 mm克氏針固定外固定支架,遠端穿透第1跖骨兩層骨皮質,近端1枚傾斜僅穿內側楔骨以及第2跖骨基底部單層骨皮,另1枚穿過自體植骨。術后第3天患者允許足跟負重下地行走。其中62%患者術后發生并發癥,以針道感染多見(62%),多為近端針道,20%因嚴重感染需拆除外固定支架;其他并發癥還包括皮膚牽張以及血管、神經損傷、克氏針斷裂等。11例患者骨愈合率為88%,骨不連發生率達18%。
生物力學研究表明[26],與內固定相比,外固定支架無顯著提高融合部穩定性及強度的優勢。且外固定支架針道對患者造成額外創傷,也存在感染風險。其次,目前外翻治療傾向于微創,應盡可能減少對足部軟組織損傷,而外固定支架體積較大,增大了手術創傷及風險,故Lapidus術后單純外固定支架固定的實用性還需進一步研究。
3 并發癥
目前,Lapidus術式已較成熟,術后并發癥較少,其中骨不連為常見并發癥,其中單足手術發生率為2%~12%,雙足同時手術約為33%[27]。其他并發癥包括足部腫脹(>6月)、內翻畸形、畸形復發、靜脈血栓形成、內植物松動、斷裂以及轉移性跖痛等[27]。
導致骨不連的原因較多,主要為內固定不穩定、第1跖骨短縮、第1跖骨頭上移等[4]。骨不連可分為兩種類型,以有無癥狀區分。無癥狀者僅表現為影像學檢查示骨不連,無需特殊處理。而后者為骨性骨不連,則需手術干預,需重新取脛骨遠端自體骨移植二次融合。注意二次融合術中選擇的鋼板應長于Lapidus術中固定鋼板,為了增加螺釘穩定性,需避開原手術螺釘骨髓道。骨不連患者多數可通過對癥處理獲明顯緩解[28]。
Lapidus術后10%發生遲發性內翻[4],通常是由于對第1跖骨頭內側隆突截骨過多或IMA矯正過度造成。
4 關節鏡技術
目前,有報道使用關節鏡進行Lapidus術治療外翻,并獲得滿意療效。2005年Lui等[29]首次報道關節鏡下行Lapidus術,并且提出關節鏡操作的4大優勢:① 最大程度減少了骨量丟失,對軟組織保護較好,對壞死退變組織清除徹底;② 對關節深面病變觀察徹底;③ 創傷小,外觀較好;④ 術后骨不連發生幾率降低。
Michels等[30]對5例外翻患者于關節鏡下行Lapidus術,術后患者AOFAS評分較術前顯著提高,IMA較術前平均減少10.6°,均獲骨性愈合。因此他們提出關節鏡可作為外翻復發二期翻修術式選擇之一。Lui等[1]對1例Lapidus術后骨性骨不連伴疼痛的患者行二期融合手術。手術取跖側及背側切口,使用2.7 mm、30°足關節鏡操作,分別應用銼刀以及探針松解關節周圍軟組織以及粘連脛前肌腱;刨削刀清理關節面,自體髂骨植骨,2.5 mm鉆頭將松質骨植入,最后使用1枚4.0 mm空心拉力螺釘融合。術后6周患者部分負重,8周達骨性融合[1]。
5 展望
跖楔關節是能動關節,融合后會造成臨近關節應力增加,術后遠期并發癥增多,因此Lapidus術常作為中晚期外翻治療的最終選擇。隨著手術技術的成熟、固定材料及手術設備的發展,Lapidus術預后不斷提高,術者可根據患者個體情況選擇切口、截骨、融合固定方式,以達到最佳矯正效果。而關節鏡技術的應用,使Lapidus術式向著微創方向進一步發展。